我大致可以这么来理解,立里兄一定是一位无神论者。我为什么这样分析呢,因为我从立里兄认为西方政治家不必向公众讲明自己的宗教信仰这一说法中,看出立里兄对宗教信仰问题的漠视。这其实也是我们中国人的通病。因为在什么都不信,只信物质世界的中国人看来,宗教信仰对社会的作用简直可以忽略不计。但是,事实绝非如此,尤其美国人恐怕不会这样认为,所以,虽然事实上我并不知道美国法律是否真将政治人物的信仰列为个人隐私,但直觉上我认为那是不可能的。
这里多说一句话,其实前面王军涛先生和另一位朋友有关民主的原则的讨论,在我看来也忽略了一个根本性的前提----你是在什么样的宗教信仰背景下进行那样的讨论,比方说,你在伊斯兰教的文化背景下,你有和平的争取权利的可能吗?而中国的专制,难道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地没有一点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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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庆海
200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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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stuartl
发送日期:2009-08-01 00:54:08
收件人:GongMinLiLiang
主题:Re: 宗教信仰是隐私权 政治人物的隐私 权
立里,请不要把欧洲的概念套用于美国。你从哪里得知美国政府有资助宗教组织的预算部分?
美国政府何止不能资助宗教组织(宪法第一条修正案规定的),就连总统宣誓词都有人反对,
还向法院起诉,认为违宪。
关于宪法条文的解读和应用,请大家看一下Wiki词条:
http://en.wikipedia.org/wiki/Establishment_Clause_of_the_First_Amendment
本来联邦宪法管不得州,各州政府可以资助宗教组织,后来第十四条修正案之后州权缩小,
也不得介入宗教了。宗教组织的慈善事业,比如医院,仍然可以获得一些政府拨款。
庆海兄,我不是美国公民,就不多说了。不知龚小夏女士在不在这个讨论组里?龚大姐正在
竞选弗吉尼亚州议员。
> > 的能力自然非同一般,无人否认。On Jul 31, 10:14 am, w wrote:
> 你真是信口开河。包括美国在内的国家,政府都有资助宗教组织的预算部分,是在文化社会事业中的支出。政教分离是禁止证券干涉宗教信仰。
> 要求候选人公开宗教信仰,才是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的政教合一制度体现。没有任何一个自由国家的法律规定候选人必须公开宗教信仰。
>
> 2009/7/31 stuartl
>
> > 政教分离的原则在于国家不得资助宗教组织(一些欧洲国家有国教,这是题外话了)。政教分离与保护候选人的宗教信仰隐私,没有直接的关系;相反,候选人如
> > 果不公开宗教信仰以及自己投入宗教的程度,那么他一旦当选是否可以确保政教分离就是更大的未知数了。所以,即使从政教分离的原则出发,候选人也应该像放
> > 弃收入隐私一样放弃宗教信仰隐私,以接受选民的监督。当然,上述分析是我个人的意见,即使法律规定候选人公开宗教信仰,法律也是可以修改的,如果赞同保
> > 护候选人信仰隐私的力量占了上风,这样的法律条文自然可以废除。但
>
> > 在不受法律强制的情况下,候选人是否公开宗教信仰就是候选人自己的自由,如果有人选择公开、有人选择保持隐私,那么选民如何看待这些做法,也是选民的自
> > 由。信仰小教派的候选人是否会因为公开自己的信仰而遭到歧视?我的意见是,假如选民真的为此歧视这样的候选人,那么歧视本身也是选民的自由,哪怕在道义
> > 上不正确;改变歧视靠的是社会道德体系的发展,法律强制力至多表现为各个种族、教派的平权,而无法直接导致思想的改变。
>
> > 美国大选里面有些隐私是不需要公布的,比如Obama的大学成绩单,至今讳莫如深,但他从来没有写过任何学术论文,其学术水平可想而知。他照着稿子演讲
洪先生好,一直在打嘴架,未及向先生问候,请谅!
我已经说过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然没有专制的成分,但是,它暗含的意思可以导致“己之所欲,施之于人”,就是专制了。任何人都可以说他没有暗含那个意思,我尊重这种看法,但是,那恐怕是基于对儒学的爱而来的自我欺骗。
至于说耶稣说了“己之所欲,施之于人”,我比较困惑。我现在也读圣经多遍了,没有见到过类似的说法。而且,我印象非常深的是,在狱中第一次读圣经时,看到上面的注释讲到耶稣某句话的意思是要强调“己之所欲,勿施于人”,我当时非常感慨!
不过,我认为圣经的确有另一种教诲,即“神之所欲,施之于人”,无神论可以对此不以为然,我却为此深深戒惧,并因此认为让中国人信靠神才是拯救他们的唯一出路。而且,因此认为能够拯救中国的只有神,不是“人”,不是任何“人”!这么说吧,作为一个基督徒,《以赛亚书》第19章让我印象十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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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庆海
200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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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Cary Hung
发送日期:2009-08-01 07:47:53
收件人:GongMinLiLiang
主题:Re: 我的信仰和主张
庆海兄,你好!
你这个基督徒在这里给孔夫子栽赃,而且强化不公平。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孔子说的。他只说“什么东东”勿施于人。
这里没有专制的成分。东西是你的,你有权不给。
但是,这话要正确,还得附加适当的“但是”,以便排除可能的错误:
想一想,如果香菇是“己所不欲”,你根据孔夫子的话,就“不施于人”,
而那人偏偏是香菇的爱好者,而且吃香菇不伤身体。
孔夫子的这个教示在此有何意义?
〔注意,吃香菇会加强制造尿酸,不利痛风患者。〕
“己之所欲,施之于人。”是耶稣说的。他只说“什么东东”要施于别人。
这里不但有着专制的成分,而且也可能犯错。
想一想,想一想,如果香菇是“己之所欲”,你根据耶稣的话,旧“施之于人”,
而那人是香菇的爱好者,而且吃香菇不伤身体。
耶稣的这个教示在此有何意义?
相对而言,耶稣的这个错误,比孔夫子还大,因为孔夫子只是不给(不作为)而已;
耶稣可是强给(作错为)。
我有一篇小品,谈到这个问题,还有几点更加深入的考虑,现在忘了,有没时间找,
请有兴趣者忍耐。
洪哲胜 上
Cary S. Hung, Ph.D., President
Asia Democracy Foundation, Inc.
http://asiademo.org/
cary...@gmail.com
--- On Fri, 7/31/09, baiyong7871 wrote:
From: baiyong7871
Subject: Re: 我的信仰和主张
To: "GongMinLiLiang" <GongMin...@googlegroups.com>
Date: Friday, July 31, 2009, 3:18 PM
不回你其它的,问题太多,只讲一个问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知道这句话潜含的意思有什么吗?是“己之所欲,可施于人”,这便是专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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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庆海
2009-08-01
其它的我不说,只说你把“基督教社会”和“西方社会”两个概念区分开来,简直荒谬至极!这说明你虽然生活在西方,但根本没有深入去了解西方人 的生活。前面 有朋友提到,去一下教会,才能了解西方人生活的本质是什么,这话很重要。即使你不信主,即使你永远保持你的无神论信仰,但为了了解西方社会,恳请你拿出一点时间来,每周去教会,去参加一下基督徒的团契,去做一点真正有意义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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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庆海
2009-08-01
立里的第二条,“潘强认为只有耶稣这么说”,我何时说过这种话?
任何历史悠久的文明,必定会领晤到一些人类共通的真理,耶稣所的话,像孔子,庄子,老子的话一样具有大智慧。而我个人认为<<圣经>>对真理的启示更简单,系统,全面。
潘 强
又列一个名人来抬高基督教身价呀,基督教还真是虚弱啊。给您看一个名单:
1, 1933年1月30日之前:
赫尔曼·贝克(Hermann Baecker,1932,7,1)
恩斯特·贝格曼(Ernst Bergmann,1930,7,1)
沃尔夫岗·克莱默(Wolfgang Cramer,1932,5,1)
卡尔·奥古斯特·艾姆格(Karl August Emge,1931,12,1)
汉斯·格隆斯基(Hans A. Grunsky,1930,6,1)
海因利希·哈瑟(Heinrich Hasse,1933,1,30)
恩斯特·克里克(Ernst Krieck,1932,1,1)
弗里德里希·利普修斯(Friedrich Lipsius,1932,2,1)
君特·卢茨(Guenther Lutz,1931,4,1)
沃尔夫岗·舒尔茨(Wolfgang Schultz,1932,5,1)
赫尔曼·施瓦茨(Hermann Schwarz,1923)
2,1933年1月30日-5月1日:
阿尔夫莱德·鲍伊姆勒(Alfred Baeumler,1955,5,1)
凯·冯·布洛克道夫(Cay von Brockdorff,1933,5,1)
阿诺德·盖伦(Arnold Gehlen,1933,5,1)
威廉·格莱伯(Wilhelm Grebe,1955,5,1)
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933,5,1)
海茵茨·海姆索特(Heinz Heimsoeth,1933,5,1)
汉斯·海泽(Hans Heyse,1933,5,1)
约汉内斯·希尔舍(Johannes Hielscher,1933,5,1)
库尔特·希尔德布朗特(Kurt Hildebrandt,1933,4)
艾利希·延施(Erich Jaensen,1933,5,1)
奥斯卡·库茨纳(Oskar Kutzner,1933,5,1)
卢道夫·奥德布莱希特(Rudolf Odebrecht,1933,5,1)
费迪南·魏因汉德(Ferdinand Weinhandl,,1933,5,1)
约汉内斯·维特曼(Johannes Wittmann,1933,5,1)
约汉·里弗特(Johann B. Rieffert,1933,3,4)
艾利希·洛莎克(Erich Rothacker,1933,5,1)
瓦尔特·舍林(Walter M. Schering,1933,5,1)
库特·希林(Kurt Schilling,1933,5,1)
维尔纳·欣尼茨(Werner Schingnitz,1933,5,1)
卡尔·施莱西特(Karl Schlechta,1933,5,1)
瓦尔特·施密特-科瓦提克(Walther Schmied-Kowartik,1933,4,1)
赫尔曼·施耐德(Hermann Schneider,1933,5,1)
瓦尔特·舒尔茨-索尔德(Walter Schulze-Soelde,1933,5,1)
盖尔哈德·施塔姆勒(Gerhard Stammler,1933,5,1)
沃尔夫拉姆·斯坦因贝克(Wolfram Steinbeck,1933,3,1)
盖尔格·斯蒂勒(Georg Stieler,,1933,5,1)
3,1937年5月1日:
爱德华·鲍姆伽顿(Eduard Baumgarten)
弗朗茨·波姆(Franz Boehm)
弗朗茨·约瑟夫·布莱希特(Franz Joseph Brecht)
奥古斯特·浮士德(August Faust)
艾利希·费尔德曼(Erich Feldmann)
赫尔默特·福尔瓦特(Helmut Folwart)
台尔多·海林(Theodor Haering)
欧根·海里格(Eugen Herrigel)
君特·易卜生(Gunther Ipsen)
卡尔·耶辛豪斯(Carl Jesinghaus)
哈拉尔德·拉森(Harald Lassen)
布鲁诺·里布鲁克斯(Brunno Liebrucks)
戈特弗里德·马丁(Gottfried Martin)
爱尔文·麦茨克(Erwin Metzke)
赫尔曼·诺阿克(hermann Noack)
君特·拉尔夫斯(Guenther Ralfs)
汉斯·莱纳(Hans Reiner)
约阿希姆·里德(Joachim Ritter)
温岑茨·吕夫纳(Vinzenz Ruefner)
亨利希·绍尔(heinrich Sauer)
赫尔默特·谢尔斯基(helmut Schelsky)
亨利希·斯普林迈尔(Heinrich Springmeyer)
波多·瓦尔特豪森(Bodo v. Waltershausen)
赫尔曼·魏因(Hermann Wein)
奥特玛·维希曼(Ottmar Wichmann)
保尔·维尔伯特(Paul Wilpert)
4,1940年1月1日之后:
奥托·鲍勒诺夫(Otto F. Bollnow,1940,6,1)
瓦尔特·布鲁克(Walter Broecker,1940,1,1)
胡高·丁格勒(Hugo Dingler,1940,4,1)
赫尔默特·格罗斯(Helmut Groos,1940,7,1)
罗伯特·海斯(Robert Heiss,1940,10,1)
艾利希·豪赫斯怠特(Erich Hochstetter,1941,4,1)
库特·胡贝(Kurt Huber,1940,4,1)
维利·孔茨(Willi Kunz,1940,)
奥托·莫斯特(Otto Most,1942,4,1)
里查德·保利(Richard Pauli,1940)
福里茨·林特伦(Fritz J. von Rintelen,1941,1,1)
汉斯·鲁普(Hans Rupp,1940,1,1)
威廉·维尔特(Wilhelm Wirth,1940,1,1)
(资料来源:《德国哲学杂志》,199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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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被列在这里?
1,他们是著名的知识分子,他们是基督徒
2,他们是纳粹分子!
按照楼主逻辑,同理可证,越信基督越有知识,所以越能成为纳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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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签名******************
哈种种的博客:
http://miloservic.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