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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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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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0, 2009, 6:50:36 PM7/10/09
to GongMin...@googlegroups.com, lih...@googlegroups.com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我推崇的儒学自由主义的公理基础。
恰恰汉民族主义者,就是一点都不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于是造成今天的大祸。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lihlii/t/9973f2291849e1ee

zengdajun wrote:


谈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转发给亲友

作者:老七
话说已经有上下五千年的中华文化传统之宝库里面,光是成语之中便有着包含了许许多多哲理的民族精粹,也同样更包含了许许多多的民族漕泊;老七在这里想以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话来谈谈关于新疆事件的问题。 这句成语,实际上体现了中华民族人性中最美好的那一面,个中的道理实在很简单清晰,你自己都不想的事情,怎么可以强加到别人身上呢?如果这样都可以的话, 同样当别人把你最不想要的东西强加到你头上时,你又作何感想,能接受吗?
自新疆暴乱事件发生之后,光是在“独立评论”的中文网上,就有着各种各样的不同看法,真是“百家争鸣”呀!新疆事件既然是死了人,那就先谈谈怎样的死法才 是最可怜的,最可悲的,最无辜的,总之是最不想的!以老七自己的角度,我最不愿意自己是碰上飞来横祸而死于非命,尤其是被血肉横飞,横尸街头的死法,相当 于香港人咒骂人的“卜街啦”,这样的死法不是自己该报的最冤大头的惨死呀!所看到这次所有死难者的死法正是老七最不愿意碰上的死法,难免让老七为所有死难 者,无论是谁,来个鸣冤喊屈!

既然这些死难者是被人,即被那些凶手横加杀害的,难道这些杀人凶手也愿意遭受到像自己那样杀别人的那种死法吗?相信除了患有神经病的,都不会愿意自己会遭 受那样的死法,既然这些杀人凶手做出“己所不欲,强加于人”的罪恶行为,老七当然支持——追究所有这些没有人性对无辜平民施暴的凶手,无论是哪个种族的, 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在这些杀人凶手还没有得到罪有应得的惩罚之前,那些并不谴责在场杀人凶手,而“为反共而反共”的人,也该自问一下:难道你也愿意遭受那样横死街头的下场 吗?除非你说“我愿意”。老七也只好恭祝你也“有朝一日,横尸街头”了!我要是有亲人如此受害的话,那我可能持刀自卫,成为又一个杨佳。而且没准先要报复 的,不是那些杀人凶手,得先让这些说风凉话的家伙,尝尝横尸街头的味道!够得着的话,自然最好是一锅端了!

低能呀,哥们,如此玩政治,连民心所向都摸不准!过去贫下中农教导老七此辈有句俗话:“玩母狗也得看天色呢!”搞政治的天色是啥?民心哪!“民心所向”是 什么?这都摸不准,这政治您能玩得下去吗?为此老七对小乔那些朋友真有佩服之感,那是因为她/他们弄懂了政治天色,白纸黑字地写出了民心所向!

其实这些小毛泽东们稍微重温老毛老祖宗当年的教诲,玩点革命造饭派们“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勾当,顺着老共那杆大旗爬爬——例如这次老共声称“这些杀人凶手 竟然公然地杀害无辜平民百姓,是可忍?孰不可忍!该抓就抓,该判就判”等等,嘿,好极了!民运诸公便不妨“引君入瓮”一下——先给点甜头老共尝尝——对 呀,对呀!我们坚决支持把那些杀害无辜平民百姓的杀人凶手严惩法办!等老共们“入瓮”了,再说:“喂,且慢,20年啦,你们‘八九、六、四’那笔帐也该算 算了吧?总不能只算新疆的帐,不算天安门的帐吧!”
那么一下子,保证让老共气得立马吐血呢!连国内老百姓也一下子明白了——啊,就兴你老共“八九、六、四”屠杀平民百姓,就不兴新疆那里的“平民滥杀平民” 呀?老共能不气得吐血?是吗,各位海外精英们? 不好意思啦,老七就是死剩这张臭嘴,损了一下你们几位大佬。嘿,还记得当年赵总去看学生时说的话吗?——“我老了,无所谓啦”!
发表日期:2009-07-10 15:29:20

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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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0, 2009, 6:55:33 PM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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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那些中共专制走狗,那些汉民族帝国主义者们,从来不会抚尸痛哭:“我不杀
伯人,伯人却因我而死!”
他们只会用自己的罪恶造成的后果,作为继续犯罪的理由。
于是怨孽债台高筑,血光之灾盖难避免。他们永不忏悔;他们永远觉得自己是受害
者;正如无数在中共历次政治运动中被整肃的人,
翻身以后痛陈被害史,然后继续害人。

w wrote:
>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我推崇的儒学自由主义的公理基础[1]。
> 恰恰汉民族主义者,就是一点都不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于是造成今天的大祸。
>
> [1]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lihlii/t/9973f2291849e1ee

种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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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1, 2009, 7:40:53 AM7/11/09
to lih...@googlegroups.com
嗬嗬嗬嗬 你也“种族主义”了?

2009/7/11 wanghx <wa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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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签名******************
哈种种的博客:
http://miloservic.blogspot.com/

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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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1, 2009, 7:45:57 AM7/11/09
to lih...@googlegroups.com
你论证一下。

种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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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1, 2009, 7:47:31 AM7/11/09
to lih...@googlegroups.com
看透不说透 还是好朋友。
论证啥,你又可曾论证过你的“种族主义”?

2009/7/11 wanghx <wa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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