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uel wrote:
> 这是个错误的观点,同志,我不得不给你指出来。1510基本上是把真理和谎言一
> 起兜售的模式,所以不被封杀。
>
> 2009/2/8 bigasong <biga...@gmail.com <mailto:biga...@gmail.com>>
>
> 向闾丘露薇学习,1510至少目前没有被封杀
>
但是1510的做法是对的,有贡献的,有意义的,我很赞赏的。
举个例子来说明我和你观点不同。比如美国之音,因为是美国政府外交部的对外宣
传机构,在美国本土不能播音,但是可以对英国播音;而英国的 BBC 也可以对美
国播音,这是言论自由。尽管他们都有政府宣传工具的性质。这是因为,在国际社
会这个范围来看,独立国家的政府之间的关系,就相当于一个国家内部,独立的公
民之间的关系。所以,政府的对外宣传,可以看作“政府”这个法人,在国际社会的
言论自由。如果美国政府干扰 BBC 在美国的广播,但是却同时对英国广播 VOA,
那这就不是言论自由。正如中共国目前的黑帮行径。
我也反对允许 CCTV 到台湾,美国广播。但是,如果接受对等条件,比如台湾,美
国的媒体也被允许在中共国自由广播,那么应当属于言论自由。
任何政治团体,都有宣传,美化自己的利权。然而,中共国的问题是,用暴力压制
反对者的言论和宣传,从而使得政府的宣传获得垄断性的地位,并试图利用不对等
的条件向自由世界渗透。
在暴力威胁和镇压的背景下,不存在言论自由。因为中共国用暴力禁止美国的媒体
在中共国广播,因此,中共国的 CCTV 到美国广播就不是言论自由。
因为 1510,凤凰网,多维新闻是匍匐在中共国的暴力之下,筛选支持暴政的言
论,因此,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多元”观点是一种假象,不是言论自由。
mILazI wrote:
> 如果在一个自由社会,任何利用国家资源为政府言论进行美化和宣传的行为和动
> 机,也就是wanghx说的"统战工具",也不应该是被允许的,就像在美国本土无法
> 收到美国之音一个道理,
我因为通过 google reader 阅读,经常会遇到点击链接后被删除的症状。而被删
的选择性,优汰劣胜的效果如此明显,结果日渐一日那上面的编辑推荐的帖子也越
来越不堪入目了。看看这篇非常温和的抱怨[1],其实在我看来把闾丘这个人的本
质揭露得很清楚。他的比较客气的解释是“也许是人只要出了国,做事情就会变得
很单纯”。真的如此吗?:)
“有擦边文章被退回,有擦边评论被删除,有擦边报料也被打了回来。”[1] 看看
吧。:) 什么叫做“擦边”,也就是连身陷国内的南方都市报的记者们都冒险发表的
擦边文章,在香港这个奴才记者那里都是被删除的。这还叫做言论自由的媒体?!
所以,你能在 1510 看到什么呢? 除了谎言,就是包装更精巧的谎言而已。冉云
飞们没有被删除的帖子,成了他们的谎言的包装材料。
牛博呢?我看到牛博删文的时候,恰恰是非常的为作者和老罗担心。为什么有这种
差异?这还不够明白吗?
bigasong: 1510和维基,我可以看得到党和政府不喜欢看到甚至经常要封锁的东
西,我就认为他们是价值较大的。
lihlii: 你看不到。hehe
bigasong: 连乌有之乡这种鸟网站我都支持,就别说1510了
lihlii: 乌有之乡纯粹是一帮乌合之众。如果中共要镇压他们,我强烈反对。但是
我谈不上一丁半点的支持。我保证,中共绝对不会去镇压他们,因为他们都是爪牙
而已。
[1] 当闾丘邂逅和谐墙
http://www.kakug.com/blog/archives/tag/%E4%B8%80%E4%BA%94%E4%B8%80%E5%8D%81%E9%83%A8%E8%90%BD
mILazI wrote:
> wanghx,给讲讲1510对内容审查的操作方式吧,或者说作为作者,在1510发文和
> 在牛博发文的心理感受有何差异吧。,因为平时读1510并不是很频繁,不太清楚
> 1510发生的一些具体事件。thx
维基中文早已被渗透,应该说从一开始就这样了。握有管理员大权的多是亲体制的人士,例如师昭,他也是”南方周末自由谈“的小组成员。我不相信这些人都是 五毛,更多的是所谓 Hitler's Willing Executioners。 这些管理员在维基中文成功地推行了自己的组织路线——提拔like-minded people当管理员,来维持北京政权对内容的控制。每一次回维基去 看看,都发现情况越来越严重了,毕竟台湾、港澳的维基人在数量上远远不是对手,而且有些港澳台维基人也倾向北京。 有人提出过一个问题:如果1939年有德文维基,那会是公正的么?觉得这击中了问题的要害。再有维基标榜的NPOV原则也没有用,管理员可以不顾道德曲 解原则,来进行宣传。 维基中文之痛,反映的是中国人之痛,中华文明圈之痛,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国殇。 On 2月12日, 上午2时30分, wanghx <wan...@gmail.com> wrote:
你这篇文章,需要花长时间去阅读,我暂时还不能消化。关于权力,应该指的是国家公权力回到我们前面探讨的问题:1,凤凰卫视,应该是一个商业机构,而非政府机构,也不具备公权力,所以说,她只是可能收到公权力的影响,却不是掌权者的媒体2,同理,闾丘1510最多也只是一个个人网站,你可以说她还不够有骨气,但是她不代表公权力,她也不见得愿意代表3,同样,维基百科是一家公益网站,更不代表中国的公权力你完全没必要去挑战这些朋友你应该多骂ccav,多骂机关报政府报,多骂出版审批制度总体来说,我看来,你有些矫枉过正了你转帖的参考文章非常好,关于政法委的,公检法的,司法的,都是比较深刻和到位的不过我认为,中国的法律,是可以作为依据来维权的,关键因素还是在于:规则的虚假以及 潜规则的盛行这才是问题所在,如果全国13亿人有5亿人都非常讲究规则,都要求按照规则办事,那中国社会就会趋于完善了。前天聚会:有一个朋友说,中国的宪法就是恶法,因为中间就写到要热爱共产党,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这就是违反人权和自由的我当时急着离开,没有时间进一步说明,其实,中国的宪法也写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代表是最高权力者,这和共产党领导,其实是有一定的矛 盾,但是正因为有一定的矛盾,也就给人民的正常的生活以及维权,提供了非常广阔的空间,这就是腾彪他们成功维权成为全国第一案例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