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事实己雄辩地证明:在台湾的中华民国从1911年便已是亚洲的第一个共和国。此時中共連个“党“也不存在。后来即便中共在大陆夺取了政权,它也从未统治、管辖过台湾一天。更何况中华民国在台湾有领土台澎金马等36100餘平方公里,有2300万人民,有国防军队,有完整的法統与宪法,有全民选举的议会与政府。符合国家的一切标淮与条件。所以中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的“中华民国”虽同为华人社会,人种相同,语言、文字大体相同,但却是兩个不同政权所治理的国家。这就像新加坡也是华人占绝大多数,但却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是一个道理。至于是不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不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必须條件,就像一个工人没有参加工会,你总不能说他不是工人吧。再看当今世界的实际情况:当年的南、北韩,东、西德,蒙古,阿尔巴尼亚……都曾多年不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中(共)国1971年前也不是联合国的会员国,南非多年被排斥在联合国外,印度尼西亚一度自行退出联合国如此等等。但谁能因此说它们不是拥有主权的国家?更何况中华民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其国名至今还留在《联合国宪章》的条文之中,这是有案可稽的。而中共政权至今的国名则是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试问, 它哪能一席之位去“代表”兩个国家?豈非天大笑话?
至于1971年联大的所谓“2758号决议”其全文更是連中华民国或台湾的名称也未提及。而只是决定“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驱逐出去”。可是“2758号决议”提到的“蒋介石和他的代表”均早已过世,因而该决议所针对的对像已不存在,所以2758号决议的一部分作为历史文件已经失效,这是确定而明白的事实。所以中华民国当年(1971年)只是宣布退出了联合国而已,其国家主权并不因此丧失半点。联合国既无权、也没有作出过有关中华民国主权的任何决议案。因而台湾理所当然是中华民国的国家主权的合法继承者。今日的中华民国已经台湾化,台湾就是中华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