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阳: 我们的妹妹邓玉娇让男人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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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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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6, 2009, 3:58:22 AM5/16/09
to Salon Friends, lihlii-g
http://wangxiaoyang1.blog.sohu.com/116479826.html

我们的妹妹邓玉娇让男人羞愧

from 王 晓阳 by 王 晓阳

    一个阳痿与暴虐并存的国家。你的阳痿,造成了他们的暴虐。

    某国男人已经习惯了被女人羞愧。秋瑾、林昭、张志新、李九莲……现在又出了一个邓玉娇。

    邓玉娇,她不是一个与你我无关的小女子。她受到的伤害,迟早会落到我们头上;保护她,其实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邓玉娇,是你的妹妹,是我的妹妹,是我们的妹妹。

    我们大多数人都很懦弱,我们像一群羊,任人宰割。懦弱是可以理解的,弱小的人只能通过懦弱来保护自己。可是我们应当知道,你的懦弱是对他们的鼓励,只能让他们越来越狂妄。

   为了我们自己,至少应该在某些时候稍微不那么懦弱。比如,你不敢反抗,现在有人去反抗了,你总能声援一下吧。

    现在,一些有良知的法律专家在为邓玉娇呼吁,认为她是正当防卫。呼吁所有的人都来关注邓玉娇事件。她是女杨+吗?这个比喻有一定道 理,也有不合适的成分。有人称她为抗日女英雄,话糙理不糙。

    半年前,杨+已死,中国法制建设失去了一次机会。这一次呢? 

关于侠女邓玉娇的报道以及赞美诗

 http://mzglxkx.blog.sohu.com/116472478.html#comment:

2009年5月12日《长江商报》登载了这么一则新闻:

    本报讯(通讯员 小俊 长江商报记者 李海夫)前晚8时许,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与一女服务员发生争执,该服务员用修脚刀将对方两人刺伤,其中一人被刺 伤喉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于当晚成立调查小组展开调查。至昨日下午3时许,负责该案调查工作的巴东县公安局一宋姓副局长称,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 查此事,不便于透露更多细节。据了解,死者名叫邓贵大,今年44岁,是野三关政府招商办公室主任;另一名伤者叫黄德志,以前是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今 年年初抽调到招商办工作。另一名工作人员也是邓贵大的同事,他们三人均在同一间办公室。

  据了解,雄风宾馆梦幻城是野三关一个休闲娱乐中心,有员工数十名。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邓某已被警方控制。邓某今年21岁,是野三关镇竹园坪村人。

  据野三关镇一位退休干部称,双方争执可能是因事发前邓贵大向邓某提出特殊服务要求,遭拒后,邓贵大从怀中拿出一沓钱抽打邓某的头部,由此引发了命案。 目前,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警方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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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3名政府官员,日前到当地一间休闲娱乐场所消费时,向21岁女服务员邓玉娇提出“特殊服务”要求遭拒后,其中一名官员邓贵大拿出一迭 钞票砸邓玉娇头部,不甘受辱的邓玉娇用修脚刀将两名官员刺伤,其中邓贵大被刺伤喉部,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正是:

淫 官名为邓贵大,
偏遇贞女邓玉娇。
三寸雪刃卫名节,
百万匪逆惊破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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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玉娇,怎样的一个女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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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烈女邓玉娇题照
踏清风
竦爽英姿气豪壮,正义飘扬娱乐场。
巴东女子多奇志,敢教淫官把命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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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贞洁之保留而抗争

枫林晚照

竦爽英姿三寸刀,烈女威震娱乐场。
巴山娇娃多奇志,不爱钞票守节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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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抗日女英雄喝彩

火雷噬嗑

弱女于世本无争
偏偏边缘遇畜生
堪堪名节将不保
手刃淫贼天地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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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迷糊作
巴东贫女邓玉娇,不畏强梁性倔强
位卑偏有嶙峋骨,挥刀除害节名扬

并不戴天作

 竦爽英姿修脚刀,正义凛然邓玉娇。
 巴东女子多奇志,不修脚丫修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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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的希望之光!《修脚刀》感叹

悍官挥舞买淫钞
弱女奋起修足刀
孽魂一缕地狱去
莫道草民无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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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


(注:如有网友知道邓玉娇亲属联系方式,请告之。)  

   让我们先看一下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解释。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 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具体到邓玉娇刺杀招商主任邓贵大一案(暂以报道的事实来判断),当邓贵 大拿出钱来要求提供“特殊服务”,在遭到了邓玉娇的拒绝之后,他把邓玉娇强行按倒在沙发上欲行不轨,邓玉娇为了保护自己不被强奸,拔出水果刀刺向邓贵大。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反抗属于正当防卫行为。

    设想一下,一个弱女子遭到一个大男人使用暴力手段按倒在沙发上意欲强奸,如果邓玉娇不使用武力来反抗,难道还有其他办法保护自己 吗?邓玉娇“以暴易暴”,完全是迫不得已。

    如今的一些官员,不仅包二奶养情人,涉足情色场所接受性服务。有的甚至还嫖宿幼女。也许在邓贵大眼里,对休闲场所的女服务员,只要肯掏钱就会出卖肉体。但 他没有想到的是,在金钱引诱之下邓玉娇也不愿卖身,以致于兽性大发而丢了命。

   大小官员们为风流之事而死,这绝不是第一起了。看看查处的贪官吧,有几个没有情人、二奶呢?不是还有高官死于温柔之乡吗?

附博文:2009-05-15 | 谁该为邓玉娇刺死公务员案出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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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6, 2009, 9:17:43 PM5/16/09
to wanghx, Salon Friends, lihlii-g
照片太多想出名的丫头了


在2009-05-16,wanghx <wan...@gmail.com> 写道:
http://wangxiaoyang1.blog.sohu.com/116479826.html

我们的妹妹邓玉娇让男人羞愧

from 王晓阳 by 王晓阳

    一个阳痿与暴虐并存的国家。你的阳痿,造成了他们的暴虐。

    某国男人已经习惯了被女人羞愧。秋瑾、林昭、张志新、李九莲……现在又出了一个邓玉娇。

    邓玉娇,她不是一个与你我无关的小女子。她受到的伤害,迟早会落到我们头上;保护她,其实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邓玉娇,是你的妹妹,是我的妹妹,是我们的妹妹。

    我们大多数人都很懦弱,我们像一群羊,任人宰割。懦弱是可以理解的,弱小的人只能通过懦弱来保护自己。可是我们应当知道,你的懦弱是对他们的鼓励,只能让他们越来越狂妄。

   为了我们自己,至少应该在某些时候稍微不那么懦弱。比如,你不敢反抗,现在有人去反抗了,你总能声援一下吧。

    现在,一些有良知的法律专家在为邓玉娇呼吁,认为她是正当防卫。呼吁所有的人都来关注邓玉娇事件。她是女杨+吗?这个比喻有一定道理,也有不合适的成分。有人称她为抗日女英雄,话糙理不糙。

    半年前,杨+已死,中国法制建设失去了一次机会。这一次呢? 

关于侠女邓玉娇的报道以及赞美诗

 http://mzglxkx.blog.sohu.com/116472478.html#comment:

2009年5月12日《长江商报》登载了这么一则新闻:

    本报讯(通讯员 小俊 长江商报记者李海夫)前晚8时许,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与一女服务员发生争执,该服务员用修脚刀将对方两人刺伤,其中一人被刺伤喉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于当晚成立调查小组展开调查。至昨日下午3时许,负责该案调查工作的巴东县公安局一宋姓副局长称,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不便于透露更多细节。据了解,死者名叫邓贵大,今年44岁,是野三关政府招商办公室主任;另一名伤者叫黄德志,以前是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调到招商办工作。另一名工作人员也是邓贵大的同事,他们三人均在同一间办公室。


(注:如有网友知道邓玉娇亲属联系方式,请告之。)  

   让我们先看一下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解释。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具体到邓玉娇刺杀招商主任邓贵大一案(暂以报道的事实来判断),当邓贵大拿出钱来要求提供“特殊服务”,在遭到了邓玉娇的拒绝之后,他把邓玉娇强行按倒在沙发上欲行不轨,邓玉娇为了保护自己不被强奸,拔出水果刀刺向邓贵大。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反抗属于正当防卫行为。

    设想一下,一个弱女子遭到一个大男人使用暴力手段按倒在沙发上意欲强奸,如果邓玉娇不使用武力来反抗,难道还有其他办法保护自己吗?邓玉娇“以暴易暴”,完全是迫不得已。

    如今的一些官员,不仅包二奶养情人,涉足情色场所接受性服务。有的甚至还嫖宿幼女。也许在邓贵大眼里,对休闲场所的女服务员,只要肯掏钱就会出卖肉体。但他没有想到的是,在金钱引诱之下邓玉娇也不愿卖身,以致于兽性大发而丢了命。

   大小官员们为风流之事而死,这绝不是第一起了。看看查处的贪官吧,有几个没有情人、二奶呢?不是还有高官死于温柔之乡吗?

附博文:2009-05-15 | 谁该为邓玉娇刺死公务员案出来说话?





穿越地震带 纪念汶川地震一周年

种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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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7, 2009, 5:25:18 AM5/17/09
to lih...@googlegroups.com

 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 放屁! 这叫抗暴屠狗,应奖励10000块



2009/5/17 null <guo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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