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外国人事务的部门 往往是政府中表现最恶劣的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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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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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17, 2009, 6:31:18 AM2/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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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Wed, Feb 7, 2007 at 3:15 PM
subject 研究发现美移民法官断案存在不公

申请过美国签证的人都会对移民局,使领馆移民签证官员的滥权有切身感受。荷兰
也是如此混乱。这里有美国商人和高管的抱怨
http://www.expatica.com/actual/article.asp?subchannel_id=3&story_id=12850

这更使我确认,中外不是人种或者文化差异,而是制度差异。美国人,荷兰人,在
处理外国人事务的领域,因为缺乏选票的约束,本国人除了和外国人结婚,很少能
体会到移民局的混乱和刁难,因此对这些政府部门缺乏约束,往往是政府中表现最
恶劣的分支。

诸如澳洲非法移民拘留中心的暴力事件,荷兰非法移民拘留中心火灾惨剧,皆是极
端例证。荷兰右翼的自由民主人民党 VVD (People's Party of Freedom and
Democracy) 的 Rita Verdonk[1] 执掌移民归化局以后,试图用严格化移民标准来
解决极端主义穆斯林社区,恐怖主义,非法移民等等社会问题,却造成新的问题不
断。好在荷兰有对移民相对宽容的传统,遭到反对党的抨击。虽然 VVD 的自由化
经济改革对荷兰经济成长有促进,但是这次议会选举还是遭受挫折,选票大损,跌
出执政联盟。政府在机场附近修建了一个非法移民的拘留所,因为缺乏监督,管理
混乱,发生火灾,烧伤多人。后来政府虽然在压力下,承诺给受伤的非法移民留在
荷兰治疗和继续生活的合法身份,但是拒绝为火灾负责并道歉。

从移民归化局的高收费,低效率,高错误,负责管理的 Rita 下台是应该的。不过
她的政策却呼应了许多限制新移民的要求,反而在 VVD 党内成为挑战党内领导
(荷兰语叫做队列排头,list top, lijsttrekker,因为在党内选举按照得票率排
座次,然后在执政联盟里面按照顺序获得政府职位吧) 的二号人物,甚至要取代一号。

而在荷兰生活的中国人,则种族主义铺天盖地。虽然受着 IND 的气,然而发泄起
种族歧视来,远远超过荷兰本土的民族主义纳粹政党。看看这里几个嫁给荷兰人的
中国女人:http:
//babyclub.women.sohu.com/read_art_sub.new.php?b=overseas&a=318415&sr=60&allchildnum=70

[...] 荷兰现在最引人注目的社会问题就是移民问题了,而说到这个国家的移民一
般是指摩洛哥、土耳其这些国家来的人。[...] 大多数人是冲着荷兰优越的生活环
境来的,他们坐享其成,不劳而获。尤其是那些把自己从上捂到下,只留两只眼睛
看路的穆斯林女人,怎么指望她们出来工作。在进国门的时候就已经明确地告诉这
个国家的人,我是来生孩子享福的,不是来工作遭罪的。很多的调查也都很明显地
说明摩洛哥移民的第二代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上表现地都不好,而且偷盗抢劫
这些事情大多有这些人参与。这些人还在不断地涌入这个国家,要养活他们政府就
得不断提高税赋,我真是已经觉得税赋多如牛毛了。VVD这样的政党的政策会把很
多移民挡在外面,因为这是个“人人平等”的国家嘛,他们不敢说因为你受教育的程
度不够,因为你的民族传统好吃懒做,所以我们拒绝你移民。所以只能一刀切了,
要不让来就都不让来了。[...] 因为有PVDA这样的政党在啊,不劳还是可以得食
的。而且PVDA也不见得就不会改变他们对移民的政策。荷兰传统上不是移民国家,
可是国家的现状已经快要变成了移民国家。既然这样,借鉴一下美国、加拿大这些
国家的移民政策也是好的 [看来她认为美加的移民部门美得很]。[...]

关于土耳其大叔,我觉得他不仅在Vendonk之流的眼里是外国人,恐怕他在大多数
荷兰人的眼里都永远是个外国人了,即使在我的眼里他也是个拿着荷兰护照的土耳
其人。这就涉及到自我归属和社会认同的关系。但是既然到了别人的国家,相信这
样的精神准备是要做的,[...] 我一定会换国籍的,因为这会让我在荷兰的生活简
单很多。但我知道我永远都只是个持荷兰护照、生活在荷兰的中国人。我不能换掉
我的脸,那么我就不能要求别人在看到我的脸的时候认为我是个荷兰人,这是自然
而然的事情。我还明白如果我的男朋友跟随我生活在中国三十年,人们一定还是认
为他是个荷兰人,顶多说他“中国通”。[这种种族主义思想充斥中国社会]
其他中文论坛上,也充斥着极端卑劣的种族主义言论。除了中国流行的“黑鬼”,还
有“土鬼(土耳其裔)”和“魔鬼(摩洛哥裔)”。别看他们满口的“我们中国人”如何如
何,歧视侮辱起在荷兰开小店做营生的中国同胞来,那高等华人的面目,是从来不
含糊的。

到国外,真是更容易认清中国人。在国内还有个强权禁制的借口掩盖着。

[1] http://en.wikipedia.org/wiki/Rita_Verdonk

http://epochtimes.com/gb/7/2/7/n1615987.htm

研究发现美移民法官断案存在不公

【大纪元2月7日讯】(大纪元记者肖见编译报导)赛勒克斯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最近公布了对全美200多名移民法官案件判决的研究,发现法官之间
的断案差异极大,断案参数和定义带有明显的主观性,因而存在严重不公。

如果一个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由于政治主张、信仰、国籍、种族或是某个社会群
体的成员而会遭受迫害,可以向美国公民和移民局申请庇护,有过严重犯罪或迫害
过他人的人除外。如果申请人在美无合法身份,则交给移民法官审理。
因此,移民官的判决可以决定一个人未来是处于贫困、危险和混乱之中,还是生活
在拥有自由和工作机会的相对安全的社会,甚至是可以在街上自由散步或永远失去
自由的巨大差别。

由于每个案件都有所不同,人们难以期待法官批准和否决申请的比例是一样的。但
研究发现,批准和否决的百分比差别极大,甚至是同一城市针对同一种族的不同法
官也差异巨大。

例如,纽约市处理来自中国人的避难申请,一个法官的否决率达94.5%,而另一法
官只有6.9%。许多联邦上诉法庭对移民法官的判决提出尖锐批评。但近年来,由于
缺少移民上诉委员会的监督,这些问题更加突出了。

驱除正当的避难申请人,会导致申请人回母国后遭到迫害以至死亡。因此对每个申
请者给予全面公正的听证,以避免法官的个人成见影响断案就极为重要。不能仅仅
因为他们的律师的经验和技巧就将其排除在外。

这项研究仅仅是个开始。研究提供了每个法官重要的履历资料,不同国籍避难申请
者的比例,并根据申请的否决率对法官进行了排列。无疑,这对申请人及其律师都
颇为重要。

申请批准与否应该没有配额。每个案件应根据回母国后会遭受的迫害的理由是否符
合标准来定。这需要对每个听证的笔录进行分析。也需要一个完整、客观和均衡的
行政和司法申诉程序,而研究表明目前的系统存在着严重不公。研究希望能发现并
建立一些管理程序去消除不公。毕竟,美国是民主国家,民主意味着断案是不应有
选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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