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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五色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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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 | |
| 比例 | 5:8 |
| 啟用日期 | 1912年1月10日 |
| 形式 | 红、黄、蓝、白、黑五色横条 |
五色旗, 又称五族共和旗[1],是中華民國建國之初執政 的南京臨時政府和北洋政府所採用之国旗,旗面按顺序为红、黄、蓝、白、黑的五色横条[2][3],比例为5:8[4]。红、黄、蓝、白、黑分別表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所选用的五 色为五个民族传统上所喜爱的颜色[5]。
五色旗最早于1906年冬同盟會本部讨论《革命 方略》和国旗草案时被提出来[6],为程德全、宋教仁所支持。认为五 色在中国传统中的五行学说中有所反映[7],且与五德等中國文化使用五數的习惯相符合。代表五个民族的五色可以緩和種族革命的意义[8],亦是政治清明的象征[9]。
革命党革命時期沪军都督府在江蘇、浙江、安徽等省多用此旗。1911年12 月4日在留沪各省代表及江浙沪三督参加的共和联合会大会上,由程德全提出以五色旗为国旗[10],并在会后刊布于报端[11],由沪军都督陈其美统一式样并于12月17日向全市颁发标准统一的五色旗。[12]随后参议院为国旗制定产生了剧烈的争议,最终以五色旗代 表汉满蒙回藏五族最为普遍,决定采用五色旗作为国旗。[13]12月28日南京各省代表会议通电全国,号召在12月 29日选举临时大总统时“凡我国国民应于是日悬挂国旗以志庆典”,此时临时大总统选票亦印有五色旗图案。12月31日沪军都督陈其美 晓谕各界:“自明日起各界一律悬挂国旗,以昭庆贺而光大典”。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日,南京、上海两地普遍悬挂五 色旗。[14]
1912年1 月9日,副总统黎元洪致电南京:“正朔已定,国旗及军商各旗式应即划归一律,请速颁发定式,以便遵行。”1912年(民國元年)1月10日[12],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在南京通過《国旗统一案》,确定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海軍軍旗。并咨请临时大总统“饬部颁布各省施行”。[15]孙中山暂时搁置了通告各省的计划,而是1月12日咨复各 省代表会议《复参议院论国旗书》[16]:
本总统对于此问题,以为未可遽付颁行。现时民国各省已用之旗大别有三:武汉首义,则用内外十八省之徽志;苏、浙则用五色之 徽志;今用其一必废其二,所用者必较此为最良,非有绝大充分之理由,不能为折衷定论。而欲俟满虏既亡,民选国会成立之后,付之国 民公决。若决定于此时,则五色旗遂足为比较最良之徽志否,殆未易言。……本总统以为非于此时决定,则可勿详论。因而知武汉所主 张,亦有完满之解说。究之革命用兵之际,国旗统一,尚非所急。……故本总统以为暂勿颁定施行,而俟诸民选国会成立之后。
1912年2月 12日清帝退位,2 月13日孙中山提出辞呈,2月15日臨時參議院選袁世凱任臨時大總統。袁世凯被举为临时大总统后公布了过渡暂行办法,规定“国旗暂用 五色旗”[17],并将“暂用国旗式样”照会各国驻华公使。[18]1912年4 月临时参议院迁至北京。5月6日,北京临时参议院第二次会议审议国旗统一案,议员谷锺秀先叙述了南 京会议议决的国旗统一案与临时大总统孙中山的咨复情况,并提付政府复议国旗统一案。[19]但由于议员意见不一,于5月10日再次审议,并以“此时 民国全体皆为五色旗,而实不能有所更动”原因,表决通过以五色旗作为中华民国国旗。[20][16]随后颁布咨文提请临时大总统公布国旗:
以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就道德上、历史上、习惯上、政治上种种方面观察,非惟足以代表全国精神,且为中华民国永久不磨之 特色。现友邦公使、外域华侨,函电所通均已共晓。而外人并有目此旗为虹旗,谓中国驱除专制、建设共和正如彩虹亘天,阴霾尽扫者。 此尤可见此旗荣誉中外欢迎,应即定为中华民国国旗。
6月8日袁世凯颁 布《临时大总统令》,宣布五色旗成为中华民国法定国旗:
参议院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商旗适用国旗,以十九星旗为陆军旗,以青天白日旗为海军旗。本大总统按照约法第二十二条公布 之,此令。
此时五色旗在使用 时期通常在早晨七点升旗,晚间六点降旗。不用时应将一色折叠为一层,红色在上黑色在下,从旗腰一段卷成筒状,外面用线单节系好。[5]
1921年4月7 日,非常国会推选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公布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 1924年6月23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以青天白日旗为党旗,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21]1925年(民 國14年),以中國國民黨為 首的國民政府在廣州成立。1928年11月2日国民政府第五次国务会议决议制定《中华民国国徽国 旗法》。12月17日公布以青天白日为国徽,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
1928年北伐中各地五色旗逐步 被青天白日紅旗取代,1928年12 月29日东北保安总司令张学良通电宣布東北易幟:“于即日起宣布遵守三民主义,服从国民政府,改易旗帜”。12月29日 上午7时,东三省同 时升起青天白日紅旗,青天白日紅旗完全取代五色旗。[22]
孙文于1912年1月12日的《复参议院论国旗书》陈述其反对五色旗为国旗的三个 理由:
一、清国旧例,海军以五色旗为一二品大官之旗。今黜满清之国旗,而用其官旗,未免失体。
二、其用意为五大民族,然其分配代色,取义不确,如以黄代满之类。
三、既言五族平等,而上下排列,仍有阶级。
北洋艦隊所使用的提督旗和全軍將領旗 (海軍級別旗)為自上而下的黄、白、黑、绿、红橫條,左上為藍龍戲珠或紅色鐵錨圖案。然而这里的黄、白两色象征君主权威,黑、绿、红 三色代表大清海軍的北洋、南洋、粵洋三只舰队[23],色彩与象征同五色旗并不相同。
1915年袁世凱成立的「中華帝國」,采用与中 華民國五色旗相同的顏色和寓意。
日本在抗日战争初期在中國扶持的一些傀儡政權亦採用五色旗 或其變體作為國旗。例如北京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及南京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均曾再度使用五色旗。日軍扶植的滿洲國、蒙疆聯合自治政府國旗的設計亦受到了五色旗以顏色代民族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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