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中國梅州國際客家山歌節 客家山歌新秀、幼苗演唱表演賽台灣選拔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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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1日 06:05:162010/9/21
收件人 台灣客家電子報
第四屆中國梅州國際客家山歌節 客家山歌新秀、幼苗演唱表演賽台灣選拔簡章
http://archives.hakka.gov.tw/redirect.do?id=54150

第四屆中國梅州國際客家山歌節

客家山歌新秀、幼苗演唱表演賽台灣選拔簡章

一、活動宗旨

傳承客家文化,促進全球客家地區交流,達成文化扎根之目的。

二、活動組織

1、主辦:第四屆客家山歌旅遊節組委會

2、承辦:台灣德暐多媒體有限公司

三、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99年10月6日止

四、報名方式

1. 網路報名:7229475.com.tw(關鍵字搜尋客家妹)

2. 通訊報名:苗栗縣銅鑼郵局15號信箱

3. 咨詢電話:037-229475

4. 苗栗縣中華電信各營業處所可簡章索取現場報名

五、選拔時間

1. 初賽:99年10月10日08:30~12:00

2. 複賽:99年10月10日14:00~17:30

六、選拔地點:

苗栗縣公館鄉五鶴山五穀宮廣場(地圖)

七、活動說明:

1.分賽區複賽各選拔2名選手進入全球決賽(台灣區入選2名,獎金各:新台幣伍千元)。

2.全球決賽(預定12月7日前完成)

3.比賽分類、形式、內容

v 分組:1、幼苗組(幼兒、小學生)

2、新秀組(大中專、中學學生)

v 比賽形式:獨唱、對唱、小組唱、表演唱等;

v 內容:以演唱原腔客家山歌、新編客家山歌等。

4. 決賽(室內,建議市電視臺錄播或直播):

參賽選手抽籤決定出場順序。評委現場打分。從高分算起,前若干名為“客家山歌新秀金獎”、“ 客家山歌幼苗金獎”獲得者,後若
干名為“客家山歌新秀銀獎”、 “客家山歌幼苗銀獎”獲得者。

“客家山歌新秀、幼苗演唱表演賽”在客家山歌旅遊節開幕前15天,先進行集中比賽,決出獎項。

5. 獎項設置

獲獎者獲得由梅州市人民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人民幣)。

(一)客家山歌新秀金獎10名,獎金2000元;

(二)客家山歌新秀銀獎15名,獎金1000元;

(三)客家山歌幼苗金獎10名,獎金1000元;

(四)客家山歌幼苗銀獎15名,獎金500元;

6. 評獎機構

客家山歌旅遊節組委會設“客家山歌新秀、幼苗演唱表演賽”評獎委員會,評委會由著名山歌大師、著名音樂家、著名歌唱家、著
名表演藝術家組成,具體名單(略)。

編號: 第四屆中國梅州國際客家山歌節之

客家山歌新秀、幼苗演唱表演賽

報名表

姓名

年齡

性別

相片

別名

籍貫

國籍

身份證

有效通訊位址(國外需中文注明國家、地區)

手機: 電話:

學歷:

E—MAIL:

參加過何種比賽:

參加組別:1、□幼苗組(幼兒、小學生) 2、□新秀組(大中專、中學學生)

表演內容(演唱歌名):

伴奏方式:

未成年(18歲以下)需家長同意簽名: (與參賽者關係)

報名須知

一、參賽條件:1.幼苗組(6~15歲) 2.新秀組(16~21歲)。

二、報名請交一寸正面相片1張,貼於本表右上處。

三、本人已細閱《報名表》內容並完全明瞭,理解其所述內容;

四、本人確認所填寫的內容真實無誤。如大賽組委會查證出所填寫的內容與事實不符,本人願意接受大賽組委會的任何處理,並無異議;本人同意參賽過程所錄製
之影音,由主辦單位於各媒體公開播放,相關個人、團體或機關單位皆不得異議。

五、本人同意並遵守大賽組委會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大賽組委會的各項賽程安排(賽程安排:報名→ 初賽(分賽區初賽-復賽-決賽)→培訓→社會宣傳
活動→全球復賽→ 培訓→ 社會宣傳活動→ 全球總決賽);此活動應用之音樂,應取得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及公開上映之授權。

六、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屬中國梅州國際山歌節客家山歌新秀、幼苗演唱表演賽大賽組委會。

報名者簽名:

台灣諮詢電話:037-229475(德暐多媒體有限公司) 日期:2010年 月 日

報名表郵寄地址:366苗栗縣銅鑼郵局15號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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