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说:《大仲马的两部巨著》是给《北京晚报》的荐书文章,所以应该写明字数和价格。欧美报纸的正规书评都要标出书的页码和价格,中国报纸的书评有时标出,有时没有。其实在中国尤其应该这样做,你注意到没有?同样是20万字的小说,封面和内文的用纸质量相差无几,可是价格却相差很大,有的定价18元,有的定价28元,甚至更高。中国出版物的定价没有规则可言,这对读者是不公平的,我希望中国的媒体在发表书评时,不要仅仅标出书的定价,同时也要标出书的字数和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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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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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秋秋
2005-10-09 19:44:27
支持余华先生。
现在书市的暴利现象、次品现象应该通过各种手段加以调控。
读者始终是弱势群体。
而作为评论,除了文学本身,也有义务和责任把最质优价美的书推荐给作者。
海风乱发
2005-10-09 21:25:15
学生时代嗜书如命,没多少钱却舍得买书,然而工作后看着现在这些贵得离谱的书,却小气起来,少有买书了。有时去书吧坐坐,只看不买,竟如此享受。
悠然自得
2005-10-09 21:54:40
80年代出生,朋友中绝没有嗜书如命,有的是嗜烟如命;自认为是喜欢书的人,发工资便去掏几本,看此贴前从未想过买回的书值不值这个价,只是喜欢便买了,也许对买书还未有理性吧
大康
2005-10-09 23:03:23
盗版书对文化的传播功不可没!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一介囊中羞涩的平民百姓是不反对盗版的。
沈浩源
2005-10-10 03:07:02
《你好,余华》--沈浩源
突然很想写写余华--这个我从初中开始就关注的作家。我也是在很偶然的情况下读到余华的作品。那时我经常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个叫"子夜星河"的文学节目。我记得这个节目是在深夜11点开始。然后在一期节目里我听到了余华,这个在当时并不太响亮的名字。那期节目主持人选读了余华的《活着》中福贵背死去的儿子有庆去埋葬的场面。这个场面写的非常感人。特别是当福贵埋葬完有庆后,一边走一边往回看,走走停停;最后当福贵望着那条刚刚走过的路,那条在月光下闪闪发光的路,他觉得"像是撒满了盐"。我当时就觉得这个比喻非常好,是大手笔,然后就记住了余华这个名字。
我记得那次的节目还选读了他的《十八岁出门远行》和《萤火虫》这两个短篇。《萤火虫》可能大家能够看到的机会比较少。因为余华现在的作品集里没有选入这个短篇。但恰恰是这个短篇使我感到十分温馨。在这个短篇里,余华的一改往日的冷漠,写了一个很温和的故事。
然后,在一个私人开的小书店里,我买到了久违的《活着》。博尔赫斯好象说过,对于那些好书,我们第一次接触就已经是第二次了,因为我们是在知道它之后才去阅读的。于是,那天晚上,我和余华笔下的人物相遇了。他们的喜怒哀乐使我感同身受。当然最重要的是,我开始读到了实实在在的余华。我的意思是说,我已经拥有了余华的作品。直至现在,只要是市面上能看到的余华的作品我都买了。并且十分享受阅读余华给我带来的无与伦比的快乐。
我不是评论家,我也不喜欢严肃地去分析一部作品的什么什么因素。我在乎的是阅读带给我的感受。因此我很赞同余华的看法:用文学的方式去感受文学。这个方式就是不断地去阅读那些可以带给你快乐的作品。而在阅读余华的作品的时候,感受到了这种无与伦比的快乐。
迄今为止,余华发表的作品,数量不多,但贵在少而精。《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就是屡读仍新的精品。
我惊讶于作家在阅读方面的想象和悟性甚过惊讶于他们高超的写作技巧。余华的随笔集《内心之死》便是一部作家的阅读史。
在《内心之死》中,余华与我们分享了他的读书的经验和感受。并告知:没有一个作者的写作历史可以长过阅读历史,就像是没有一种经历能够长过人生。
谈到写作的目的,很多作家都有过很尴尬的经历。余华未写小说之前,是一个喜爱读书的牙医。当时他非常希望能进入县文学馆工作,认为写作或许是一种捷径,由此开始了最初的创作。
相比之下,莫言的创作动机就简单多了。他仅仅是想赚一点稿费买一双闪闪发亮的皮鞋满足一下虚荣心。
被生活所迫,进而走上文学创作之路。这多少显得有些无奈。幸好如今这些作家的功利目的渐渐不再重要。因此,我们才有机会读到那么多优秀的作品。
张其凡说,大凡有名的作家都不是学中文出身的,这不是偶然现象,而是说明了一些规律的东西。
余华和莫言,一个曾经是拿过钳子的牙医,一个是扛过锄头的农民。后来成为鲁迅文学院的同班同学。再后来他们已经是中国当代文坛的"明星"。
余华老师,我阅读你的小说已经有七八年的历史了,从上初一开始就迷上了你的叙述,我也是那时候开始写作,自己的屁股也已经与椅子建立了七八年的友谊,遗憾的是,我的作品能够发表的却是不多,我是相信自己有写作的才华的,但是我也很迷茫,希望你能够为我指点迷津,有空请看看我的博客--http:
//blog.sina.com.cn/u/1184769570
彦泥鸿爪
2005-10-10 14:56:21
支诗余华先生.现在的书的定价都有些让人搞不懂了.
Keen
2005-10-10 15:34:59
余老师开博了, 贺喜一个
邓明龙
2005-10-10 15:41:16
呵呵,看来我说错话了。
可能是我理解有误吧。
不过现在的书确实越来越贵了,尤其是对我们学生来说。
谌白文
2005-10-10 15:41:53
你说的太对了,这种现象根买椟还珠好像相差也不大呢。
书的内涵当然是文字或图片,除此之外都不是重点。
纸张虽然有高低,印刷有好歹,宣传有强弱,可是这些都只是对文字或图片的一种包装。
中秋节大家要吃月饼,吃月饼是一种风俗,吃就吃了,如果120块钱的月饼,100块钱是精美的包装,不知道我们的风俗是要吃月饼还是要吃包装。
估计书也有这个道理吧。
我也没有让大家把文字和图片印在抹布上的意思。
leebjsh
2005-10-10 18:17:59
余老师,兄弟下何时可面世?我很着急
leebjsh
2005-10-10 18:19:13
还有你的大长篇,我也要看
读者
2005-10-10 19:06:06
书贵在买了,读完了,还觉得有感悟,意尤未尽,那就值.买而不读是最浪费的.必竟,比读书的消费更大更不值的娱乐太多了.
余先生: 你什么时候出<兄弟>下册.
刘贤冰
2005-10-10 20:33:26
余华的小说比他本人深刻。看最近他的言行,感到更多的还是可爱。
酷啦嘛塔塔
2005-10-11 10:00:19
前言:记得,七年前,我第一次读您的两部作品--《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当时就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当我知道您出了新书《兄弟》,顿时有一种莫名的兴奋与冲动,毕竟是十年磨一剑啊,于是第一时间跑去书店买了回来一口气读完。后来,知道您在新浪开了个博客,我便有了一种更强烈的想法:让您知道我对《兄弟》的感觉。
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新作《兄弟》,感觉就像是《活着》的再现。尽管如此,感慨依然像古人墓穴上那冰凉的鬼火,在漆黑的夜晚一闪一闪地漂上来,有点诡异,也有点逼真,有点幽深,也有点像血一般地浓烈。
读前面几章的时候,扑面而来的是作者对女人屁股和李光头手淫过程的描写,感觉就像是在看一本制作粗劣的黄色小说。继续看下去,感觉就变得越来越复杂了,因为开始有人要死掉了。小说继承了余华以往作品一贯的暴力与血腥,某些渲染描写令人毛骨悚然。其中,故事有这样的一段描写的:当孙伟父亲得知自己的妻子疯掉后,回想起儿子活生生地在街头被"红袖章"弄死,万念俱灰,决定了却此生。于是他在监狱的床底下找了一颗长钉子,一块砖头,然后将钉子对准自己的头顶,用砖头狠狠地连敲三下,一颗长长的钉子完完全全地被敲进了脑袋。此时,那幻想而来的强烈的痛感仿佛是要挣脱文字的束缚,跳出来,刺进读者的眼睛。这种余华式的自杀行为让人看了就起鸡皮疙瘩。但恐怖之余,也让人真真切切地体会到那是个荒唐而野蛮的时代。
在人物的塑造方面,最为典型的算是宋凡平和李光头了。
宋凡平扮演着一个伟大父亲的形象,他有点像二战电影《美丽人生》中的圭多。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宋凡平压抑着巨大的悲痛,用其绝妙的幽默细胞去感染着自己的孩子。当家里连用来吃饭的筷子都给红卫兵折断之后,宋凡平就到外面折了几根树枝,哄两个孩子说这是古人用的筷子,两个小家伙拿着这形状古怪的"筷子"像是发现史前文物般地惊喜;后来,宋凡平被关进了监狱里,左手的胳膊被打得脱了臼。当两个孩子来探望他的时候,他就指着自己郎当的左手笑着对宋岗和李光头说,这是让左手在休息。宋岗和李光头看着这位无所不能、无所不精的父亲,幼稚的脸爬满了惊异的神情。
宋凡平的确是一条好汉,至少在临死前的一刻,他也是履行着对妻子的承诺。作者要将宋凡平塑造成英雄,因此,他的死也较平常人的悲壮。他的死动用了二十多个"红袖章",弄断了几根棍子,确实是件大工程的事。
至于李光头,用李兰的话来说,那是个混世魔王。整个故事就以他在厕所偷看女人的屁股作为开场。李光头有着流氓的无赖,也有着商人的机敏。当他发现自己的小弟弟与硬物磨擦能产生快感时,他便将刘镇所有的电线杆都强暴了几次;当他发现大家对林红的屁股是如斯痴迷之后,他便显露出奇货可居的姿态,用自己的偷窥经历换取了三十六碗三鲜面。
而整本书最能体现兄弟情这一主题的,就算是宋岗第一次去探望李光头的那一段了。那时,李光头被母亲反锁在屋子里不能出来,宋岗给他带了五颗大白兔奶糖,可是在门缝里塞了半天还是弄不进去。于是,宋岗就让李光头把鼻子贴到门缝先闻一闻。后来,天黑了,宋岗要回去,于是他将五颗大白兔奶糖压在门口的石头底下。但没走多久,宋岗就折回来了,他担心奶糖会给蚯蚓吃掉,于是摘了几片梧桐叶包好再放回去。
虽然他们不是亲兄弟,但宋岗对李光头的情义胜却亲兄弟。在书的结尾说到,宋岗跪在李兰的坟前承诺:"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会让给李光头穿。"。这样的结尾为下半部里两位兄弟的情义的发展作了铺垫。
余华笔下的文革年代往往与血腥、暴力、荒诞不经之类的词划上等号。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位中文系的朋友谈起余华的作品及其作品所反映的年代,她打了一个很贴切、但也蛮可怕的比喻:
"就象和平时一样,你打开冰箱想拿饮料喝,却发现冰箱里多了些东西,你只看到有些血,又不是太恐怖,又不会很难看。然后你研究了一下这块东西,发现它是你养的猫。你莫名其妙,开始有些发慌,又开始有些悲伤,又有些不可知,因为它只有这一块,其他部分不见了。某一天,你终于忍不住和家人说了,怎知道,你妈妈说了一句:'哦,那只猫啊,是我杀的。那天我看它吵得太烦了,就把它给杀了'。你妈妈不动声色地接着说,'你每天吃的炸酱面里的肉,就是猫肉......你不是每天都吃得很香吗?你爸爸和弟弟都说这肉很香啊!'。然后,你爸爸和弟弟都朝你认真地点了点头......"。
当时,我还开玩笑地跟她说,也许猫肉真的很好吃呢。谁知,她冷冰冰地回了一句:"对啊,因为那只是猫肉......"。我的心突然凉了一下,她并没有说完,但我已经知道她想说什么了,随后,一些奇怪而恐怖的情景一下子涌了上来。
如果说,《兄弟》的上半部和以往作品一样给我们带来穿越时空的感觉,那么,我希望,下半部是一贴针砭时弊的良方。
冷雨孤灯客
2005-10-11 15:12:17
首先接触余华作品是初中那年读《活着》,是刊登在《小说月报》上的那个版本。那时候捧着书,一口气读完,但留在心里的震撼经年不歇:活着,就是一部苦难史。
后来,又有机会读了余华的其他作品,感觉都好,读到冰冷的叙事手法,读到对人性罪恶的愤怒鞭挞,只是《河边的错误》、《现实一种》等先锋作品象卡夫卡作品,没有用心去读,去体会作者的灵魂深处,是有点阅读的晦涩的。
一句话:能用心去写的作品,不去逢迎媚俗的作品,才能成为好作品,余华做到了这一点,他永远保持着文学的严肃性,这是一个作家根本要做到的。
当然,每一个作家、每一部作品都是不可能没缺陷的,连《红楼梦》也不能幸免。以我个人的感觉,余华的小说由于过度着力于对严酷现实的揭剥,就缺少了对人性的美的描述,给人一种剑走偏锋的感觉,如读贾岛、韩愈、李贺的诗一般,虽然独树一帜,自成一家,但缺乏盛唐诗的大气,离伟大作品还有一些距离。
也许,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悲哀吧,文学被功利所淹没,共党对自由思想和自由作品的封杀,以致于出不了震撼的史诗般的伟大作品!
着急
2005-10-12 00:11:33
大家都急盼兄弟2啊:D还有,摸到星星的感觉真好:D
nightrock
2005-10-13 14:45:17
纯粹的文学和金钱无关,当然了,更和字数无关。要不,我花16块多钱,买多少《新京报》什么的。裁开,码齐,不比余华的小说字少,还便宜。但有什么用?好书千金不卖,垃圾嘛,白送不要。所以啊,余华大哥,兄弟们挺你,就爱听你讲故事。
nightrock
2005-10-13 14:54:05
酷啦嘛塔塔:
......如果说,《兄弟》的上半部和以往作品一样给我们带来穿越时空的感觉,那么,我希望,下半部是一贴针砭时弊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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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别企图让赋予作品太多的社会责任,针砭时弊是必要的,但如果为了针砭时弊而针砭时弊的话,会让我们失去文学的乐趣,或者说失去听故事的乐趣。不知道"酷啦嘛塔塔"兄和余华大哥是否同意我这个观点?
tv22
2005-10-18 15:01:31
现在都买不起书了,50元以下都很难买本好点的书,太贵。
希望GOOGLE的数字化图书馆早点搞起来,我愿意给GOOGLE捐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