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有關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6點機票款項報支之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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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es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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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1, 2017, 2:37:30 AM9/21/17
to 員東國小會計室
主旨:有關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6點機票款項報支之處理程
序,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6年5月31日主預字第1060101159B
號書函辦理。
二、國外出差旅費機票部分應檢附登機證存根事後遺失,按規
定可採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
搭機證明,因出差至實施護照自動查驗機通關國家,護照
不再須蓋出入境章,又超過航空公司出具搭機證明之期限
,致無法提出有搭機事實之證明文件。茲考量上開紙本憑
證同時無法取據情形,極為少數,惟如有發生,現有規定
確實無法處理,基於誠信原則,原則似可同意由出差人出
具證明,註明無法提出原本之原因並簽名,以解決紙本登
機證存根遺失且無其他可證明出國搭機事實文件之情形。

三、檢附行政院主計總處書函影本供參。
1496710900_1-2017_06_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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