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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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es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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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1, 2017, 1:46:26 AM9/21/17
to 員東國小會計室

主旨:函轉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依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4年12月28日院授主預字第1040102843號函辦理。
二、檢附「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各1份。
三、上開二表,上載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全球資訊網「主計法規」查詢網頁,得自行下載參鴃C
四、修正生效後,奉派出差人員跨越新、舊規定者,其於舊規定出差日適用舊規定,於新規定出差日適用新規定。另修正後所需經費,仍在各機關原列預算相關經費項下列支。
 

1451886227_3-2016_01_04.xls
1451886227_4-2016_01_04.xls
1451886227_2-2016_01_04.xls
1451886227_1-2016_01_0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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