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志精品邮件杂志第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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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志精品邮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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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9, 2011, 10:39:04 PM8/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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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杂志内容目录

看 海

等待

只是一个故事

暗算

雨神剑

客刀

悲歌

一路走过

傻女

梦里江湖之含泉剑

耗子的寿筵名单

寓言故事三则

血之语终结篇

爱情需要西药

叛离

幽幽君子兰

志摩的金柳,白水的心

本期杂志内容目录

临终心思

风信子、它比玫瑰更温暖

真爱殇

组图:大只女忌穿金 张雨绮凸肚变肥婆

组图:华语女明星轮流来晒腿 哪双长腿最完美

组图:一定要看的圆润MM穿衣五大禁忌

组图:超实用短裤搭配 帮你抵御秋老虎

6大居家护理技巧助你让毛孔消失(组图)

露额短刘海 修饰圆脸更显清爽(组图)

入秋文艺女最爱辫子造型 你想尝试吗(组图)

“Hold”住你的肉 一个月暴瘦40斤的减肥法

震惊:你想不到的痔疮背后的秘密

口述:我长得太丑 洞房夜老公烂醉不肯爱爱

口述:第一次没给成 男友嫌我太矜持

别让男人20岁当你宝 35岁当你草

一时“性”起or寂寞难耐 男女出轨的3大原因

看 海

 下了三个多钟头的雨,终于在天边开了天窗,有停雨的迹象了。
   他上身穿白色带横条T恤,下身穿浅浅的米黄色西裤。他右手提着一个纸袋子,袋子内装着吃的柚子,月饼,及其它食物,还有就是用报纸包着准备今夜换洗的内衣内裤。他站在人民桥车站牌后的路旁,他心焦急地等着她……
   今天是九月十七号。也是农历八月十四,中国传统的八月十五中秋佳节的前夕。上午,他看深圳特区报纸上登载:《中秋有阵雨,市民难见月》。下午两点多钟,天空变得阴沉沉的,开始挂上了浓浓的水雾。他坐在办公室,工地在做进场前的准备工作,没有什么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部小巧玲珑的“海尔牌”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给她:“昨夜月色已如玉,今夜不知能否结伴:共同看海赏月听涛声?我等你安排……我的爱!”没过多久,她回复的短信来了:“下午五点左右到哪一起去……”。他立即又发了一条短信:“我五点钟在人民桥车站牌处相候。”发完短信,他想了想,准备出去买一些吃的东西,作为今晚活动的夜宵。打开办公室的门,啊,天下起了小雨。他没顾及这许多,冒雨径直地走了出去。路上人来人往,有撑着各式各样的花伞的行人,也有像他一样冒雨行走的人。沿着公路走了约一百米,穿过宝安南路的一个路口,越过新开张不久的豪华的万象城,他走进了“好又多”超市。超市内购物的人员不多,他上了二楼,竟直地走到熟食铺面,很快买好了可以下酒吃的熟食和她爱吃的零食。交完钱,走出超市大门不到十米远,突然,天下起了大雨,他只好跑进“万象城”避雨。没过多久,手机响了,他拿起手机一看,是她打来的。


   “哎。你好!”他习惯性地打着召呼。
   “下大雨了?”她说。
   “是——啊。”他拖长了语气回道。
   “下雨了,晚上还会有月吗?”她问道。
   “不知道?”他答道。
   “哪,我们怎么办?”她又问道。
   “不管怎么样,你到时间出来再说吧!”他心不甘地回答说。
   “这样呀。哪,到时再说吧。”她犹豫不决地回道。
   关了手机,将手机放回口袋。等了好一会儿,雨终于小点了。他提着东西返回到办公室。
   “哟,王工,买这么多东西呀。”同事汪工说。
   “没有什么?一些吃的。”
   “到哪儿买的。”
   “万象城后面的‘好又多’超市。”他一边回答道,一边将东西放到办公桌面上。坐下后,拿起桌面上的报纸胡乱地翻来翻去,看了不一会儿,他又从口袋拿出手机,给她发短信:“无论有月无月?也不论风风雨雨?今夜我只想和你在一起……”等了一会,手机没有出现短信收到的回复信号。于是,他将这一条短信又重复地发了一次。


   雨依旧不停地滴滴答答的下着。他透过窗玻璃,看着窗外这阴沉沉天,雨不停的下着,心里暗暗地着急。这该死的老天爷,求你不要下雨了。他想和她去看大海,是在一个多星期以前,和她说过的。他曾经约过她去看大海,那是一年前,他和她的关系还没有像现在这样亲密无比。那时,他心底就想和她相好,想和她结成让别人惊讶的男女之间最亲密无间的红颜知已,他想圆心中十多年前就有的那“爱我所爱,无怨无悔”的红颜梦。走完他来到这个世上几十年的平平淡淡的一生。而她却并不知道他心中的真实想法,她只知道,他对自己有好感,他在追求自己。为爱?为性?她不知道。那时,她或许没有感到追求是一种幸福,她感到的是被追求的快乐。被追求者就像手中握有杀生大权,追求者的快乐、幸福就在被追求者的手中拈着,被追求者不让你快乐,你就只能忧郁、痛苦?熟不知:追求同样让人快乐,追求过程中的点点滴滴的喜悦只有自知,别人何知呀。
   “下午要晚一点,六点左右怎样?”她的短信来了,她答应了他的邀请。


   “我等你,要到时给信我……快点!”一阵喜悦掠过他的心头。
   雨下小了许多,倒有点像春雨缠绵的很。他出了办公室的门,走到工棚宿舍,拿好换洗的衣服,用报纸包好。将吃的食品和衣服一起放入一个用来装中秋月饼的精美的纸袋内。临近中秋佳节,这一段时期,手中提着盛装中秋月饼用的纸袋子的人到处可见。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要的不再只是求温饱的问题,而是要挑选精细、好吃,外表还要美观大方,能入“法眼”的食品。他返回到办公室,已是临近五点半了。同办公室的闫工对他说:“你还不走哇?”“我有事,你们先走,等会门我来关。”他答应到。其它人全都下班了,而他只能耐心地等待着……
   五点五十分,他的手机声再一次响起。打开一看,是她的短信:“已到市府站,要到人民桥站下车吗?我乘坐十二路车。”
   他急忙提起装着东西的纸袋子,关上办公室的门,急冲冲地走了……
   他边走边拿出手机,只在手机上写了一个“是”字就发出去了。


   今天恰逢星期六。这样的天气,街道上,行人依旧络绎不绝。在街道上行走的人群大多数是工薪一族,趁着双休假日逛商店购物。
   由于阴雨天气,天暗的特别快。平常此时,还是诗人“夕阳无限好”的美好时光,如今却已是华灯初照了。蒙蒙细雨,浓浓的水雾飘浮在空中,街道两旁的路灯像站岗的卫士,齐整整地守护着夜的大门,霓虹灯则散发着迷人炫耀的光彩,整个城市犹如一座笼罩着面纱的神秘而美丽的宫殿。
   候车站牌的雨篷下站着许多候车的人。他没有往前面的人群中站,而是在车牌后面人行道旁的芒果树下站立,他不想被熟人看见他。因为通往他居住的十路公共汽车也往这儿过,这个时间常有熟悉的人坐这趟车回家。他看了一眼车站旁的时钟,是六点零五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他心焦地望向车来的方向。心想:她发短信时,一定是到“市府二办”这个车站,而自己却误认为是在“市政府”这个车站了。等了约二十八分钟左右,通过了3辆十二路车,却不见她的身影。


   她——他心目中的美丽的女郎。他称之为:红颜知已。她已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身体微微发胖的中年妇女,只因为身材较高,不容易被人看出身体发胖,仍给人一种婀娜多姿美好身材的感觉。当第4辆十二路车进站台后,他看见她下车。她穿着的和平时没有太大变化,上穿一件粉红色的短袖衣服,下穿一条黑色裙子。她背着平时上班时背的帆布小袋,左手提着一个薄膜袋,右手拿着一把花伞。他迎了上去,她也看见了他,微微一笑。她问道:“你提了什么东西?”
   “吃的,和换洗的衣服。”他答。
   “我们去哪里?”她问道。
   “你说呢?”他反问道,他和她在一起时,他喜欢让她做主。
   “还去大梅沙?”她的双眼望着他,她在征求他的意见。
   “不去大梅沙,那去哪里?”他仍旧反问式地回道。
   她停了好一会儿,才说:“好吧,那就去吧。”


   “我还不知道,这个站没有车去大梅沙,我们要到门诊站台去坐车。”
   他和她并排着向门诊车站牌处走去。她家中正在装修住房,在安装煤气管道,很晚才安装好。所以,她也就拖到这么晚。她是蒙骗家中的亲人,说:八月十五到了,公司聚集吃饭。这样才脱身跑了出来。他和她断断续续地来往已经有一年多了。然而,他们大多数是手机上的短信交流,面对面交谈的时间却很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熟人知道他们在如此亲密地来往。有一次,他和她在新洲路旁的一处住宅区散步,他的一个老同学从楼阁的楼梯出来,他们俩人正从楼阁的大门口过,他看到老同学急忙回避,连头也不敢回,令他的老同学莫明其妙,频繁地回头望向他。他和她原本是一个公司的员工,他是公司工程管理部的部长,她是公司财务部的出纳员。近几年来,由于公司竞争能力差,承建的工程任务不多,工程业务不繁忙,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什么工作做。特别是国企改革的风暴,已吹进公司企业改制之中,公司准备关闭,快两年没啥事做了。人人都在谈天说地,个个都是“一只香烟一杯茶,一张报日看半天”无了地过着日子。他们也就多了闲谈的时间,在多次的闲谈间,她无意说出“有时快乐也不一定需要钱”,就因这一句话,触动了他心灵深处的“红颜梦”,他对她有了好感,渐渐地他有了圆“红颜知已”的梦想。在去年的九月十日,也就是教师节那天,他第一次邀请她吃饭。吃饭前,在荔枝公园幽静的小道上,两人悠闲地散步。他展开胸怀向她述说了他许多的私人的秘密事情,包括他最亲的与他朝夕相处的亲人都不知道的隐私。从那一天起,他向她发起了年轻人谈恋爱时才有的狂热追求,他对她的痴情就连一些年轻人可能也无法比拟。如今,他们已有过最亲密地接触,按他的话说是:你的门槛已让我跨过去了,我的心坎早已将你安置了。


   “我的肚子饿的要命,我要去买两个包子吃。你要不要?”他对她说。
   “好哇。”她回答到。
   他将手中提的袋子交到她的手上,去买包子了。他在附近转了转,没有热呼呼的蒸笼包子买,他只好买了四条油炸的面粉酥,买这四条油炸的面粉酥,他还和那女售货员争吵了一架。她提着袋子到候车亭附近的店铺去逛了,她买了一双热天穿的凉鞋,很快地回到候车亭等他。
   “买了什么东西?”他回来看到她多提了一个薄膜袋,开口问道。
   “凉鞋”她从薄膜袋内拿出一只带金黄色、线形面、白底色的凉鞋:“漂不漂亮?”
   “还可以”。他道,接着又问:“热天都快过去了,怎么这个时候买凉鞋?”
   “这个时候买凉鞋会便宜呀。因为转季节,热天的东西都大降价。”她望着他回答着。也许这就是女人会当家的一种表现吧,女人啊,大多数都是天生持家的料,女人就是会精打细算。


   候车的人很多,他们俩没有挤在候车亭内,而是在人行道路旁的树下等候。一会儿,他们上了开往大梅沙的K103路汽车,车上人较多,没有坐位,俩人只好站着,等了两三个站后,他们才一前一后地找到坐位。他们吃了三条面粉酥,干干的,没水喝。于是,每人又吃了一个桔子。路途中,坐在他身旁的男人下了车,她赶紧走过来坐。下了雨,车外的天气不热,车内的空调冷气开的特别足,温度很低,她说:感觉好像很冷。他则用右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将她抱在自己的怀中。


   “你很容易感冒的,千万别又感冒了?”他关心地说。
   “是呀,特别冷一样。”她轻轻地说。
   他们俩人在一起时,她曾有过两次感冒。记得那一次很重的感冒,是去年圣诞节前的平安夜,恰逢一个没有星光,也没有月亮的农历十五的夜晚。在梅林住宅区的荔枝公园内,一处幽静的没有灯光照耀的绿草地上,他们坐着,全然不顾凛冽的寒风。他们相互谈论着交往的苦与乐,喜与悲,相互谈论各自的需求及对对方的要求,以及各自对人生的看法。也就是那一夜,他和她第一次有了亲密地接吻,并且他抚摸了她。一种不应当有的、又是他渴望的关系迈开了第一步。次日,她感冒了,而且是相当严重。他曾愧疚地责怪自己,为什么将自己冰冷的手伸入她的胸前?这不,害她感冒了吧。他难过地给她发了一条短信:“感冒好些了吗?害你在平安夜生病心里真不是滋味。怪只怪:Thisloveah,harmIinjuryyou.”
   车在不知不觉中到了大梅沙。


   下了车,他们很快地找了一间挂有“老字号:乳鸽王”的餐馆坐下。这里是离公路不远的一个三岔路口处,生意很好,真是座无虚席。他们在餐馆大门口外,增加的桌子旁坐下,点好菜,要了两瓶“金威牌”纯生啤酒。他们俩人一边吃菜,一边喝酒,一边闲聊。他问她:“你哥哥住在什么地方?”
   她用左手指了指三岔路口中一条通向远处的道路说:“就左边这条公路一直进去。”
   他看着她,打趣地说:“喂,要是现在你哥哥,或者是你嫂嫂看到我们在这一起吃饭,你怎么办?”
   她轻轻地抿嘴笑了笑,没有回答。
   “不过没有那么巧的事,今天这个鬼天气,才下过雨,你哥哥、嫂嫂她们是不会出来的。”他一脸无所谓地神态。
   “难说哟,他们吃完饭,没事了,总是喜欢出来散步的。何况,雨已经停了,你看,这空气多清爽”她倒是有点担心地说。
   他笑了笑,道:“那也是,有时候往往是无巧不成书。”他想起了往事,停了一会儿,继续道:“就像上次遇见我的同学一样,早一点,晚一点,都不会遇见他们了,偏偏他们俩公婆一出电梯门,我们就从哪儿过。”
   吃完饭,付完饭钱,他们各自上了个洗手间,就离开了餐馆。他们俩像一对恩爱夫妻一样手拉着手,顺着公路走。突然,她猛然甩开他的手,“哎呀,我哥哥、嫂嫂他们在前面。”一边说一边赶紧转过身快速往回走。
   “是不是呀?”他也转过身,跟上一步问道。
   “是的。我哥哥穿一件黑色T恤,我嫂嫂戴着一幅眼镜,向我们迎面走过来。”
   “我是看到一个穿黑色T恤衣服的人。我很久没有见过你哥哥了,没有看清楚那个人是不是你哥哥?”
   “死了,被我哥哥、嫂嫂他们看到了。”她很担心地说。
   “哎,真是无巧不成书了。还真给撞上了。”他无奈地说。
   “大梅沙有多大?我都说了,他们会出来散步的。”她真的有点害怕了。
   “不过你哥哥、嫂嫂他们不一定看到你了,他们不会想到你这个时候会在这儿的。”他安慰她。
   往回走,转到另一个路岔口,他们走进了大梅沙海边的沙滩。“哇,还说没有人。看,这么多人。”他说着。蹲下身,取下皮鞋,脱下袜子。
   他们俩人在沙滩上慢慢地走。湿露露的沙滩很干净,走在上面柔柔的,有种舒心的凉意。在一个不太拥挤的地方,他们找出一个薄膜袋子,撕开铺垫在沙滩上,坐了下来。


   海风很大,浪涛一波一波地打在沙滩上,发出一声声雷鸣般的隆隆声。人们大多数都是在沙滩上坐着,游水的人并不多。说实话,这样大的浪,根本无法游泳,所谓游水,此刻,都只是在岸边玩水。来这儿的人,是否个个都喜欢这辽阔无比的大海呢?看着这欢乐的场面,你是不会有任何疑问的。但人人现在都畏惧这无情的大海,这也是真实的。此时此刻,人们真个是敬而远之,想下海又不敢下,只能是望洋兴叹了。
   他们俩人紧紧地坐在一块。她把头依偎在他的胸怀,他用右手拢着她的肩膀,左手指了指,右前方那不远处,迷茫的磐石岸边说:“上次,约你来看海,你没有来,我一个人就在哪儿,在那块凸起来的磐石上坐了将近两个小时。看那海浪涨起的洁白的雪花,那岸边沉默不语兀自不动的磐石,千百万年恩恩怨怨、生生死死的纠缠,谁是谁非呀?谁是赢家,谁又是输家?看着,看着,让我感慨万千,回去以后我就写了那篇散文《大海》……”
   这时,走来一个推销租赁沙滩帐篷的中年妇女问:“要不要租一个帐篷用?”
   他回问道:“租一个小时多少钱?”
   中年妇女答道:“一个小时十元钱。”
   “这么贵?那一个晚上要多少钱?”她接过中年妇女的话问道。
   “一个晚上收二十元。”
   他转向她:“要不要租一个来用,这里的风这么大?”
   “好吧,那就租一个吧。”她回答道。


   中年妇女紧接着忙开了。穿好帐篷的骨架后,放好位置,在帐篷的四周全部用海沙压紧,以防整个帐篷被风吹走。一会儿,中年妇女就将帐篷搭设好了。他拿出二十元钱给中年妇女,好让她走。这个夜晚是他和她的,他不想让人打搅,他不愿让任何人占用他们的一分一秒。中年妇女临走时对他们说:“如果有人来问这帐篷是不是你们自己的,你们就说是自己带来的呵。我明天早晨七点钟来收帐篷”。
   他和她将东西放进帐篷内,俩人坐在帐篷的入口处。他拿出纸袋内的柚子,看着她:“怎么掰开?”
   “你以前不是掰开过的么?”她不正面回答,而是反问道。
   他没有再吱声,从裤子后口袋内,掏出钥匙,围着柚子中部划了一个圈。然后,用四个手指一点一点地插入进去,将整个柚子掏出来,柚子的外皮正好形成两个半圆形。再用两手的拇指插入柚子的中心,两手使尽出力,将柚子掰开两半。最后,掰开一片给她,再自己掰开一片。他吃了一口,说:“不太好吃。”


   她吃了几口后,说:“还可以。不太酸,就是水少了点。”
   他们坐着的前面不远处,有两对年轻的男女,波浪落下时,就往海水里跑,波浪涌上来时,就往沙滩岸上跑,并相互推拉,打打闹闹地追逐。在他们身边的右侧附近,有一群看上去像是在工厂打工的少男少女,吃着东西,说着笑话,将一部录音机的歌声放的特别大。这是一首他挺喜爱听的歌曲,是在影、视、歌三方面都大红大紫的台湾歌星刘若英唱的《后来》。他喜欢歌曲中的歌诗:“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是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他感觉歌诗有一种人生的感悟,那是教人把握现在,不要为白白地流失光阴,错过爱情而后悔。而且,歌曲的旋律也很美。看着这些少男少女们,以青春为基础,用活力撒放着快乐的原素。他羡慕极了,他想起了自己和她的快乐,那是以什么为基础?用浪漫释放快乐的原素。他,就像她说的,比较多愁善感。他有时自己感觉也是如此,他常常会被一些优美动听的歌曲所感动,或为一首好诗而沉迷,或被一件小事,也许是一件并不被人注意的事而伤感。这也许是他从小就没有得到母爱,生活中缺少温暖的原因,造成了他内向的性格吧。他总是活在自己的感情世界里,他又极度不甘心,在这个世界上,这样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一句“有时快乐也不一定需要钱”,掀起了他内心的波澜。他的内心世界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世界,就像眼前的大海经不起狂风的折腾,一有风起云涌,就会一浪紧接着一浪,掀起澎湃的波涛。
   “年轻的时候没有度过这样的浪漫生活,现在和你一起过。”她看着前面的大海,仿佛在自言自语。
   他没有回答她。只看着前面这无边无际的大海。


   在大海不远的海面上,有几艘渔船停靠。挂在船头的灯火正把它的光芒投在大海海面,海水泛起鼓动的光。再远处,是渺茫无疆的黑暗,已难看到白日天晴的情况下,那天水一线的景色。此刻,阴沉沉的苍穹,褐红色的云,纯白色的云,暗黑色的云,全都在大海的上空滚动,犹如万马奔驰,气势磅礴。月亮则像一位信步闲庭的隐士,时隐时现。当洁白的云带围绕明月时,月亮又像一位身披白色素裙的少妇,在任意舒展其柔软缠绵的身躯。还有几个小时就是农历八月十五了,现在虽然不是十五的月色。然而,“才是十三夜,月色已如玉。”如今十四的月亮,已经很美丽,很美丽了。让人油然而生的想起“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那千古绝唱的美好祝愿。他们俩人的心里,多么希望能永远像现在这样长相依,恩恩爱爱地度过一生呀。他和她,唉,他们俩人都知道:或许某一天,也许就是明天吧,他们俩人的事就会被自己的亲人们知道,那一场不可避免的“世界大战”就会爆发,他们将会为今天的浪漫付出无比的代价。是被打入黑暗的地狱,还是被推向无底的痛苦的深渊?他和她都不敢想,也不愿意去想,一切顺其自然吧。该来的事终归有一天会来,想躲避也躲避不过呀。难道不是吗?人类有太多罪恶的发生都是从美好的梦想中走来的呀。他和她的梦是美好的,也是真实感情的流露,但却是社会所不能包容的,更是他的她和她的他所不能容忍的。这一点他和她都深深地知晓。真让人无奈,让人痛苦,让人感叹。为什么呀,罪恶和美好是一对生死与共的孪生兄弟。
   坐了许久,他们俩人感觉有一点疲倦。于是,他们放下帐篷的布制拉链门,双双躺在帐篷内,帐篷空间不大,边缘放了东西,俩人是紧凑的默默地躺着。耳边不停地传来大海的波涛声,人群嬉笑追逐的打闹声,还有海风吹着帐篷的呼呼声。她身躯平躺着,斜着头望向他。他侧着身体,用手支撑着头望着她。俩人的眼神流露出脉脉深情,相互凝视了好一阵。他对她说:“我帮你按摩。”他将手伸进她的背后,轻轻地抚摸着。
   她娇气地说:“你帮我把文胸扣解开。”


   “好吧,我来效劳。”他说着,跪在她的身旁,脱去她的上衣。跟着,解除她的“武装带”。
   “裤子不脱呵。”她害怕他脱她的裤子,赶紧说了一句。
   他没有马上答话,轻轻地拍了一下她的腰部。才慢腾腾地说:“趴好吧。”她听话地将两手相交地架在额头下面,垫着头部,俯身趴着。他半跪半坐在她臀部下方的大腿上,从颈部开始,由上至下地跟她按摩。从脸面上看,你是很难察觉出她的身体内存贮了这么多的脂肪,微微发胖的身躯,在开始向人们讲述,那世人永远无法挽留的时光呀,正一步一步地夺去她女性婀娜多姿的美丽,她那少女苗条的身躯,已被岁月的苍桑侵蚀。在她臀部上方的左侧有一大片像胎记一样的黑斑,他曾问过她,是不是胎记?她说: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有的了。他的按摩技术并不好,一半是胡乱的按、拍、压,另一半是轻柔的抚摸。帐篷很密实,帐篷外风声呼呼,帐篷内却一丝风也吹不进。不一会儿,他就说很热,不按摩了。他用脸贴近她的后背,双手爬在她的肩膀上,轻轻地趴了好一会儿。然后,在她的身旁静静地躺下……
   “喂,喂,帐篷内的人,快起来,把你们的帐篷移到帐篷区内去。”几个粗声粗气的男人的声音在帐篷外吼叫着。
   他将头伸出帐篷外,看到几个身穿大梅沙管理制服的男人,在吆喝着。“这里不能搭帐篷呀?”他追问着穿制服的男人。
   “不行。这里不安全,全部移到帐篷区内去,哪儿不收钱的。”一个个头不高的男人说。
   “好吧,我们马上就搬。”他回答着,将头缩回帐篷内。
   她已经穿好了衣服,对着他说:“这么麻烦,搬到哪儿去?”
   “我们来时入口的右边吧。”他回答到。


   这时,那位出租帐篷的中年妇女走过来了。并说:“来,我帮你们搬。”他和中年妇女抬起帐篷,她则拿着所有的东西,随着搬迁大军“南下”。来到一个用四、五十公分高的木板围起的四方沙地处,他们选择了一个靠边缘的地方,中年妇女帮他们将沙压着帐篷的四周边缘。只一会儿,他们重新建立好了他们的新家。这是一个怎样的家呀?他们又将怎样渡过今夜?温馨和浪漫呀?
   安顿好后,他环顾了一下周围环境。在他们靠中部的旁边,有一对讲广东话的夫妻,男的背着一个旅行袋,女的背着一个女式手提袋。男的正对一群年轻的像打工一族的年青人说:“这个帐篷给你们了,我们要走了。租帐篷的人收了我们一百元压金,现在怎么也找不到人,你们把这个帐篷拿走吧。”语音里有香港人说广东话的柔软。说完,那个男的拉着女朋友的手走了。
   她看着这一对满脸留下无奈的男女走远后,对他说:“现在的人能骗就骗,要不注意,随时随地都会被人欺骗。”
   “那个男的也真愚蠢,这样都被骗。”他接过她的话说。
   “那个男的好像是香港人?”
   “不过也是。香港人有钱,不骗香港人骗谁?”
   她没有再说话,钻进帐篷内躺下了。


   柔软的沙滩像一张巨大的海绵吸引着来这游玩的男女老少。整个沙滩到处是人,成双成对相依相偎坐着谈情说爱的,三三两两,嬉闹追打的,三五成群,围拢坐着吃东西说笑的。看着这情景,他想起了自己写过的一首自由诗《大梅沙》,诗中写到“……孩子们的笑声/溶入了一波一波的浪花里/大人们的足迹/踩进了岁月冲刷的沙滩里/谁也无法计算出浪花里/有多少忘却不了的往事/沙滩上铺垫着多少温馨的回忆/只因有了这欢乐的场所/谁都可以在梦里/枕着波浪翻腾的浪涛声/让欢乐之歌/永远荡漾在生活的前沿。”大海的魅力是无穷的,也是永恒的。世上谁也数不清,有多少英雄豪杰为大海而生,为大海而死;又有多少文人骚客为大海写下壮丽的讴歌诗篇。大海,在他的心目中,也是永恒的话题。他爱好文学,他为大海注入了自己的感情,写下自己的感悟:“坐着望海:在视野的尽头,苍天与大海相连之间,有一条永不消失的神奇的线。眺望远方,那不是边的边,永远是一片灰蒙蒙的。路有千条万条,只要你想走,路就在哪方向呀!回视岩石下:永不停息的海涛拍打着沿岸的磐石,扬起团团洁白的水沫。看看吧:岩石是坚硬的,海水是柔软的。然而,受伤的,伤痕累累的是磐石,欢呼的,发出笑声的永远是海水。”他喜欢大海,喜欢大海的辽阔无疆,喜欢大海蕴藏的无穷无尽的哲理。遥想当年,他因工作的关系,一个人从韶关赶往海南岛,在广州,他跑了两个码头,由大沙头码头,再专程乘坐“的士”车,转到洲头咀码头,去坐大轮船,为的就是看无边无际的大海。大海啊,是大地起伏的胸膛,是梦想发源的摇篮,是生命起飞的基地。


   他呆想了一会儿,突然对她说:“你喝不喝酒?我去买啤酒。顺便‘方便’一下。”
   “我不喝,你自己喝吧。”她知道他喜欢喝酒。
   他“方便”完后,洗好手,走到附近的小卖店,问一个胖乎乎的女主人:“瓶装的金威啤酒怎么卖?”
   “七元一瓶。”小店胖乎乎的女主人说。
   “这么贵呀,那易拉罐的呢?”他又问道。
   “易拉罐的,一罐六元。”小店胖乎乎的女主人回答道。
   他想了一会儿,才道:“来一支瓶装的金威啤酒吧。”买好啤酒,他回到帐篷处。
   他对依旧躺着的她说:“要不要来一口?”
   “不要。”她回答到。
   “起来,不喝酒也要起来吃一点东西。”他从薄膜袋内取出已经卤好的鸭翅膀,拿出吃饭时准备的牙签。她懒洋洋地爬起来。俩人坐在帐篷的边缘,一边吃一边闲聊着。
   她吃了几块鸭翅膀,就什么也不吃了,躲进帐篷睡下了。他一个人吃完鸭翅膀,喝完碑酒,又吃了一个月饼,才感到酒足菜饱。他放下帐篷的门,拉好拉链,在她的身旁躺下。
   天气好像越来越热,帐篷内没有一丝风吹进来,很闷热。他一下打开帐篷的门,将头伸出外面吹风。一会儿,又将头缩进帐篷内。她也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喂,睡不着,说你的‘故事’来听呀。”他望向侧身睡着的她说。
   她没有吱声。她不愿意说自己的故事,假装熟睡了。
   他知道她有许多故事,她的心中有许多不想让人知晓的秘密。她不愿意说,他却很想知道,他对她也许太过认真了,也许还有一份好奇心。本是一对“野鸳鸯”,他却想和她走到天荒地老,他不想带着猜疑伴她走完一生。他对她说过:他可以包容她所有的对与错,却不愿意她对他留有太多的秘密。如果是那样,不论走到天长地久,还是海枯石烂,他的心中都会有一种悲凉的伤感,一种情感难于忍受的哀伤。他是一个可以活在自己感情世界里的男人。他自始至终都相信,并认为:人世间只有真实的感情,才能缔造可歌可泣的故事。所以,既使他和她的这段感情,在中国这个道德观念很强的国度里,为人不齿,是被人所唾骂的“婚外恋”,是人们诅咒的第三者。他还是投入了自己的真情真心,实实在在地爱她。因为她说过:“有时快乐也不一定需要钱”,他没有太多的钱,但他要快乐。他要一种让人羡慕的东西,而这种东西就是感情之水浇灌的人世间最可贵的情爱。情爱中又只有男人和女人的故事,最让自己快乐,最让人羡慕,也最能感动世人的心。他要的就是这种无形的精神食粮,他本人就是这样一个至情至性的男人。
   突然,天下起了大雨。围拢着坐在沙滩上的人,纷纷跑向避雨处。突然而至的大雨,给闷热的天气带来一丝凉爽。
   她不声不响,也不知何时,她真正地进入了梦乡……


   阵雨是何时停了,他没有注意到。他想去游泳,面对大海掀起的波涛大浪,他又不敢去,他可没有挑战浪恶飞舟的胆量。他好像没有一丝睡意,再次将头伸出帐篷外,沙滩上又坐满了人。漫长的夜,无止息的欢乐,今宵不停息,今宵将伴随这亘古的永远也不停止载歌载舞的大海,唱响人类为节日而歌,为幸福而歌,为爱情而歌……
   他的头在帐篷外,整个身体则在帐篷内。仰望着这深邃的穹隆,斗转星移,千变万化,就好像世事变迁,人世间永远也说不清的情感,它会怎样滋生或喜或悲的故事,谁又能说的清楚?没人知道情为何物呢?爱又是什么东西?就好像他自己永远也说不清楚,自己和她的感情。自己为何会追求她,为何会将俩人的事情发展到如今这种地步。他们都是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终身伴侣的人呀。浪漫的滋味将用什么来做代价?心灵深处一颗中国式的道德观念养育的良心能否得到平静、安宁?他回到家里,常常会无端地冒出一种内疚感。甚至,在妻子面前,他有时像是个偷偷放下了滔天大罪的人,沉沉地背着放下罪恶感的心理压力而活着。或许就是像他自己写的诗《暗恋》一样:“……自找来咬嚼的果/不能向任何人诉说/这世上最痛苦的事/既使是将来此梦成真/那也是十分苦涩/一分甘甜/外加一分淡淡的/悠远的回味”。或许吧,就是为了明天有那一分淡淡的悠远的回味。今天,他在做本不应该做的事。人呀,为什么?常常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呀。人啊,世上最奇怪最不安份的动物,总是要搅乱这个太平的世界。否则,人类不会有战争,人可能也就不能称之为人了?


   秋高气爽的季节,风中带有大海那独特的潮湿的腥味。一对渴望浪漫的偷情的恋人,没有像其它偷情的男女那样只是为了造爱而在一起,也不像初恋情人那样激情的拥抱热吻。他和她已有过最浪漫的造爱经历,那件事是发生在中国传统佳节“七夕”之夜,他们几乎是整夜都不睡的卿卿我我的缠绵,那夜过后,为了纪念他们感情发展的新纪元,他们就将那一天自定为:相知日。如今,沉沉的长夜,大海的波涛,是象征载歌载舞的喜庆,还是揭示一个可怕的要来临的狂风暴雨?她熟睡了,她不知道。他虽未睡,但他也无法推测将来的结果。自从他们感情亲密无间后,他们总感到深圳小了,好像总有人在窥视着他们,走到哪都怕遇见熟人。他们的内心深处,总在担心事发而扰的心神不宁。有一次,他曾问她:“我们的事将来被人发现了怎么办?”她长长地吐一口气后,回答说:“哎,以后再说吧,他(指她自己的丈夫)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也没有办法呀。”他和她的感情互相依赖着,他们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钻牛角尖,而且编出这样的理由:他们做这样的事情,他们结下这样的感情,他们编写这样的故事,无论从那个角度看,也不论是从那个方面说,他们既不是缔造者,他们也不是终结者。


   他在迷迷糊糊中,渐渐地有了睡意……
   睡梦中,他梦见自己光着上身,穿着游泳短裤,在海边的沙滩边缘上慢慢地行走,当海浪打来,溅湿裤子,他也只是低头望一望,再将麻木的眼光望向大海的水平线,望向那遥远的地方。沉浊的雾一样散开的云,在大海的上空飘浮。没有思想的云,却像有灵性的东西,在广阔无疆的天空,或伸或缩,或卷或舒,任凭天高空明,任凭秋风疾呼,云总在洒脱地写意自己的画面。他恼怒自己为何不能像云那样洒脱?为何不能像云一样将自己的思想、感情任意地或伸或缩或卷或舒?为何自己不能随便写意人生的欢乐、幸福?他感到胸中无比的压抑、沉闷、忧郁、痛苦,呼吸艰难像要窒息一样。他用双手拍打着自己赤裸裸的胸膛,他真希望心中那股难言的东西能化成利箭穿透自己的胸膛,让它们喷射出来。让感情的河流自由自在地舒畅地流淌……
   “快乐?快乐?快—乐?”他被她梦中的呼叫声惊醒。
   他看见她侧了侧身,依旧紧眯着双眼,沉沉地入睡。他又想起她说过的“有时快乐也不一定需要钱”,他快乐吗?她又是否真的快乐?真正的快乐、幸福是怎样的?他又开始再一次地追问自己:梦是什么颜色?红色,黑色,抑或是绿色?浪漫又是什么颜色?黄色,紫色,抑或是咖啡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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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

 阿了出生于一个贫穷人家,家里已经有了两个哥哥,这次本来指望再生一个儿子,可惜……不过母亲还是把她留了下来,还与父亲大吵了一架,因为当时重男轻女的思想,每次吃饭的饭菜阿了总是只有一点点,母亲只好把自己的让给女儿。
   阿了渐渐长大,七岁那年,她第一次指着一直欺负他们家的村长的家念念有词,结果当天夜里村长家就着火了,村里人并没有因此而感激她,而是把她视为不祥之物。


   在她生日那天,父亲带着她到很远的集市玩了一天,晚上下起了鹅毛大雪,父女俩准备回家,忽然走到半路,父亲停住了,说和阿了玩一个捉迷藏,待阿了开心地答应以后,阿了的父亲,就这么抛下自己的女儿,走了。
   阿了到现在也没有让她的父亲‘找到’。她只是静静地找到可以遮蔽风雪的地方,静静抱膝坐下,面无表情,后来就渐渐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身处一片墓地,一眼望到头都是白色的墓碑,她所在的小洞里也有一片墓碑,但是现在坐在她身边的是一个少年。
   醒来时对方正在看着她:“还冷么?”阿了摇摇头,发现身上多了一条毯子,而对方只是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袍子。
   “你是孤儿?嗯,那你以后就住在这吧,我去给你找吃的。”那人起身匆匆对阿了说完便走了出去,阿了抬头,忽然看到了天花板,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一张床上了,身上的毛毯好暖好暖。
   那个人叫白怀,阿了叫他师父。
   他教阿了读书识字,教阿了练书法,教阿了砍柴洗衣,教阿了切菜做饭,教阿了人生之道,教阿了弹古筝,教阿了弹琵琶……对于她与生俱来的异能,他从来没有开口说过。


   那时候的阿了,觉得好开心,师父第一次教她写字的时候,她却不懂得如何形容她的心情,只是开心,白怀说过开心的含义,就是心情舒畅,快乐,随即阿了又开始追问,什么是快乐……白怀不是每天都有空教导阿了,所以当他有空的时候,阿了就缠着他问个不停。
   阿了渐渐长成一个清丽脱俗的少女,待她十五岁及笄之时,白怀便把她送下山,替她找了一份在药房捣药的活,包食包住,自己却走了,说是要完成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很久很久才能回来,所以,只好把她送下来,阿了点头,从此开始在那里生活,直到遇上了如意郎君,当今的太子,她便是太子妃,接着成为皇后,接着就是太后……宫中生活谈何容易,她渐渐成为人上人的手段,无人能及,因为白怀说过,要想活下去,就得狠,也是凭着她的异能。
   待她晚年,她忽然产生想要见白怀的念头,她差人准备,她要上山。


   当年的位置她还记得清清楚楚,可是,曾经证明着她和白怀生活的屋子和大花园,消失了。
   干干净净,杂草丛生,周围是墓碑没错,阿了像疯了一样跑到其中一个山洞里,怔住了——她只看到了一个墓碑,上面只刻着‘白怀’两字,叫人扒开坟,里面是一只动物的尸体,看样子是一只狐狸,通身雪白,就像白怀的白袍,好白好白。
   旁边随行的法师告诉她,这只狐狸本来可以过得了自己的大劫,可是它耽误太久了,一个天雷把它劈死了,不知是哪位好心人帮它安了坟墓。
   阿了怔怔看着那具尸体,就如当初怔怔地看着白怀,屏着气,微张着嘴,没有出声。
   法师说,那只狐狸本来应该消失,升为上仙,不知是什么原因没有去天界。
   她遣退四周,看着如灵魂般透明的白怀,站在墓碑前方,看着阿了:“我走了,保重。”话音刚落,就渐渐化成青烟,飞向天空。
   阿了瘫坐在地上,眼泪终于不受控制地留了下来。
   他原来,是在等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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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个故事

 真正的故事应该是包括起因经过和结果的。可我说的这个故事,只有起因和结果,没有经过。若写经过,就是三篇长篇小说了。只怪讲故事的人太懒,听故事的人也太懒。
   1.
   为迎接领导前来视察,本市下达通知要搞城市文化环境建设。要求各部门做好工作,全力配合。


   2.
   城管一出动,老王就倒霉。今天一不小心,自己用来吃饭和养活儿子读书的家伙就被城管给抄走了。老王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蹲在公园的一个角落里呜呜哭了起来。“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老王念叨着。到了临近傍晚,公园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操练健身的老人,有如漆似胶的情侣,有幸福地抱着孩子在饭后出来散步的夫妻,也有刚刚放学回家,路过在此玩耍的小学生。他们匆匆或者缓缓的经过,似乎对老王的哭声和他的喃喃自语并不感冒。老王哭完了,说够了,并没有回家。他感到了一种从小到大都没有的茫然。他还能要回自己营生的家伙吗?以后还能在公园这个好位置经营吗?他想。他又想起了刚才凶悍的城管从天而降抢走了他家伙的情景。
   他叹了口气。还是回家了。
   3.
   小张是一名城管队长。这个工作是他家人托关系给他找的,尽管他自己不是很喜欢,但除了这份工作,似乎没有别的让自己更为满意的。从农村出来的人,能像他这样在城市里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并且在城市里立住脚,他已经很知足了。但是这几天上边却突然下了通知,要搞城市文化环境建设,给市民一个良好的城市环境。小张作为城管队长,感到压力颇大,而且上边还给了指标,一天必须完成多少任务。小张的清闲日子看来这一段时间是要暂放一下了。
   今天天气晴朗,没有风。小张带队开着车到街上转悠。经过一个公园时,又发现了那个经常在此的老王。之前他多次劝说老王不要再在这里摆摊,可是老王总是还来。今天他和同事商量,让老王来完成他们今天的任务。于是他们这次不由分说,下了车,就把老王的家伙给抬上了车。
   当小张在上车时,看到了在门外敲打的老王,尽管心里很不是滋味,却也没有办法。


   4.
   小王学习努力,认真刻苦,而且还是班里的团支书。他六岁就没有了母亲,全靠父亲在公园里摆摊,才将他拉扯到这么大。今年他将升入高中。而且中考成绩还不错。他就把自己平时打零工得来的钱拿出来,上了一个入学前的高中课程培训。今天他接到学校的通知,他被本市的重点高中录取了。在看到通知书的时候心里甭提多高兴了,可当他看到学费,心里的高兴却烟消云散了。他不知道回家后该怎样去告诉父亲。这是一个好消息,同时也是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虚的,坏消息却是要必须面对的。今天他在街上转了一圈。一方面他不打算去上什么培训了,他要在这将近两个月的假期时间里,好好打工。另一方面就是想好用什么话,把这个好消息和坏消息告诉父亲。
   5
   这已经是五年前的事情了。后来老王出车祸,被撞死了,肇事者至今未明。小王被刺了三刀后失血过多也死了,老婆改嫁后只剩下家里年迈的双亲在种地。小王则跟着一个建筑队建设城市,如今手下已经带着了三个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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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算

 在公交线路上摸爬滚打了近七年的李道华决定辞职不干了。回顾七年来的生活,他切身体会到深圳公交官场上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地特别厉害,他确实感到身心疲惫,不想再掺合进去了。另外一点就是孩子也大了,老婆在老家管不了两个孩子上学问题,他的大女儿已经上初二,在学校住校,却酷爱上网,搞得学习成绩直线下滑,老婆天天打电话向他求助,还有小儿子很调皮,光知道玩,所以他不能把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综合权衡利弊之后,他才决定辞职不干了。
   辞职手续不算太繁琐,当李道华将自己所处的困境推心置腹地向队长描述一番之后,队长明知道公司缺人手,很清楚这个人喜欢较真,曾经让所有的管理人员颇感头痛的“鬼难缠”真要辞职,他心里一阵窃喜,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十分同情地安抚一阵,装模作样地“挽留”一番,最后大笔一挥,签上了自己的大名。本想没有什么大事了,谁曾想,李道华话题一转,向队长提出另外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意思是既然就要回家了,他想委托队长把安全队助鲁大海借他的五千元钱外欠帐要回来,他说得很清楚,就是鲁队已经借了他的钱已经三年多了,他不好意思问,希望队长帮忙要回来就完事了。队长问有没有欠条,他说没有,不过,时间地点都有,他应该很清楚。队长也没有多问,就和颜悦色地回应道:“这不是个小数目,我帮你过问一下情况再说。”
   等司机李道华一走,队长就把鲁大海叫到办公室,宾主落座之后,队长单刀直入地询问起借李道华钱的事。鲁大海挠了挠头,苦思冥想了半天,才吞吞吐吐地说:“天地良心,我真没有借李道华的钱呀,我怎么会借他的钱呢?我就是再穷也不会借他的钱呀,不相信可以当面对质。”
   “好,我要的就是你这一句话,因为借钱的事没有认证,只有你们两个当事人最清楚,我也只好委屈你一下了。”


   鲁大海在车队跟着队长已经十多年了,负责整个公交车队的生产安全。他的工作能力也有,已经和交警、交管以及政府部门打交道比较多了,相对也熟悉了,车队工作开展起来也会好很多。就是平时爱喝二两小酒,时而还赌上一把。相应地自己的工资就有点捉襟见肘,所以他就和车队的司乘人员纠缠在一起,吃喝玩乐,无所不能,队长对他颇有些不满,但是这么多年来也没有出什么大乱子,身为队长也只是睁只眼闭只眼,也没有管那么严格。现在李道华辞职,突然问起借钱的事,队长就感觉到有些猫腻。他见鲁大海不承认,也不再多问。就说让他稍等一会儿。他马上打电话让李道华过来,让他们当面对质,将来网包抬猪娃——蹄爪都会露出来,看看到底究竟谁在说谎。
   李道华进门一看,就知道咋回事。他故意不出声,等待队长问他,队长直截了当地说:“李师傅,你要我讨要欠款的事,我已经给鲁大海队助证实过了,他说没有借过你的钱,没办法,只好把你们俩请过来证实一下,看看到底该咋办?”
   话音刚落,李道华对着鲁大海毫不客气地说:“鲁队助,你还要我说那么明白么?你真是贵人多忘事,也难怪,就是大前年六月十二日下午六点钟,在金晖酒店吃饭时我借给您的,这么久了,我也不好意思提醒您,现在我要辞工走了,所以才委托队长问您要啊!”
   鲁大海一听这话,急得一下子脸红脖子粗的,用手指着李道华,结结巴巴地说道:“那钱,那钱,你不是,你不是…….”张口说了几次,看见队长伸头在倾听,刚到嘴边的话,又咽回去了。


   看到鲁大海欲言又止的举动,队长大概明白了几分。他佯装听不懂的样子,坐在办公桌前,双手托腮,静观其变。
   看到鲁队助想赖账,李道华不干了。他索性全盘抖出了包袱。详细说出了大前年那场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本来要李道华本人出一万二千块钱才能摆平此事,通过安全队助鲁大海从中周旋,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罚款七千元,当晚在交警队处理过后,李道华出于感激,请鲁大海在金晖酒店吃一顿饭,在酒桌上给了他五千块钱。受贿者无意,贿赂者有心,颇有心计的李道华还悄悄地进行了电话录音,为了证明事情的真实性,李道华还当场播放了当时的录音。电话录音里还有鲁大海故意显摆自己才能的话语,说要不是他请交警队熟人周旋,恐怕一万二千元还搞不定呢。意思是我收你的钱还理直气壮呢。
   事已至此,一切真相大白了。鲁大海面对着队长,一个劲地解释说,那次交通事故的处理,没有违背公司原则的前提下自己操作的,还信誓旦旦地说给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凭借个人的人脉和关系,希望队长给予谅解。但是公司明文规定不吃请,不受贿,否则就要除名。鲁大海无论怎么解释也苍白无力。此时的队长已经愤怒了,只见他冷冷地对鲁大海说:“现在什么都不要说了,既然你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私自收受司机钱财,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赶紧把那五千元钱归还给司机,至于你个人的事以后再说,这就是我的处理意见。”
   鲁大海听到这里,明知道再解释也没有用,他后悔当初没有认清司机李道华的丑恶嘴脸,看来他是事先有预谋的,竟然在喝酒喝到二八版的时候用电话录音,显然居心不良。这一次他遭暗算了,也就是说他死定了。
   算你狠,我这一辈子都栽倒你手里了,鲁大海恨恨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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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神剑

  一、画廊
   冬日,阳光对于轮回城永远都是吝啬的,呼啸的北风穿城而过,时而想起的风声足以掩盖那些游走小贩的吆喝声以及巷里泼妇的叫骂声。当然,如果你漫步到北城,阳光以及这些声响就彻底与你无缘了,因为这儿是整座城市的中心,贵族大户、联邦议会还有轮回主殿恰恰正坐落在这里。除非到了神诞大典,这里永远都弥漫着庄严、肃穆的氛围,或许即便是最最顽皮的小孩子来了,也会不自禁的收起轻慢、敛起笑容吧!
   不过,在那个北城与南城商业街接壤的区域,却有个角落并不甚引人注目。那是一座画廊,一座似乎永远都无人问津的画廊,但是当一群欢快的小天使们蹦蹦跳跳的来到它的面前时,它又立即变成了北城最富有活力的地方。当然,画廊也会给予这些孩子以回报的,内容或许是在他们画笔之下装扮的世界将会越来越漂亮。


   天刚蒙蒙亮,尚小灵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画廊的大门,一丝淡淡的略带冰寒的阳光立刻照了进来,映得小灵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她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今天学画的孩子并不会来,她还要将门开的这般早呢?除了孩子,还有哪位客人愿意在这么早的时候光临她的画廊吗?然而,在她的心中就是有自信,今早,她一定会迎来她最想见到的人的。
   她一点也不心急,有什么可着急的呢?该来的总会来的,该去的总会去的。小时候,她的母亲总会一边摸着她的小脑袋,一边这样教导她。于是,她顺手拿过画夹,取出一支铅笔,就开始在一张空白的画纸上描了起来。素描对于她这位年纪轻轻的绘画大师来说自然是没有丝毫的难度,不一会儿,一个面容英俊的青年男子轮廓就被她信手画了出来。不过,当她一边画的时候,眼睛却时常扫向敞开着的大门,仿佛那空空如也的门口正伫立着一位模特来供她参阅一般。
   模特到了,他的面容与衣着和画中人绝无二致,甚至连笑容都没什么分别。那爽朗大笑后面蕴藏着的些许腼腆更是被小灵加以适当的艺术夸张,使得那些对他并不熟悉的人也能精准地把握住他的性格。不过,就当这位男模特出现在大门之前的刹那,她却恰到好处地将头低了下去,仿佛她没有注意过门口,一直在专心作画一般。然而,在她脸上的笑靥却是更加灿烂了。


   模特当然没有注意过尚小灵的这些小动作,他走到了小灵的近前,俯下身子低声说,小灵,我回来了,这些天你还好吗?
   我好不好管你何事?你孟来公子爱来则来爱去则去,怎么还知道关心我的死活?尚小灵装出冷漠的语气对着这位模特淡淡地说道,头也没抬地继续作着她的画。
   这位被画廊主人唤作孟来的模特,似乎对于眼前女子的态度颇为无奈,只得抓了抓头发说,小灵,我知道这次离家之前应该来找你道别的,可是……唉,你也知道,学院管的很严,我连……
   好了好了,别说了。傻瓜,我早就原谅你了,刚才只不过是在逗你玩玩儿。小灵再也忍不住心中的笑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也终于再一次抬起了头,目光直视着孟来的眼睛。
   呵呵,我早就猜到小灵你不生我的气了,今天天气很不错,走,我们去湖边儿转转怎么样?或许那只画眉鸟又在大槐树上唱歌也说不定呢!
   那好呀!今天正好没有小孩子过来,我也正好趁机放松一下了。尚小灵拉着孟来的手,随手关上了大门,就一起走在了那条充满了温馨与甜蜜的小路上。


   二、湖岸
   上午的湖心公园寂静无声,晨练的老人们早已拎着鸟笼回了家,而害怕寒风的孩子们显然更愿意躲在室内玩耍。至于孟来期待的画眉鸟,也不知道蹲在那个角落里瑟瑟发抖呢!于是,这整座公园都变成了仅仅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
   小灵将头靠在孟来的肩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受着心爱之人带给自己身体上的温暖,竟然连心都变得暖和起来。他只是甜甜地笑着,不愿多说一句话,生怕自己的嗓音将这种难得的温馨扰得粉碎。而孟来似乎能够体谅小灵的心情,尽管肩膀都被她压得酸痛,尽管忍不住想要用手去抚摸她的秀发和脸庞,他都顺着小灵的心意,沉默地坐在那里,脸上的笑意也不曾削减分毫。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卷啊!但是这幅画卷却不是小灵用画笔创作出来的,而是用心。只有真心诚意地爱着对方,才能作出这世界上最美的艺术品。


   带着一丝的不舍,尚小灵将自己的头从这个温暖的港湾挪走,她伸了个懒腰,故意让秀发随风飘展起来,惹得孟来的目光如醉如痴。
   呜咕,真的好舒服,好想靠在你的肩上睡一觉呀!尚小灵揉了揉眼睛,慵懒地说道。
   看到小灵撒娇的模样,孟来依旧是那副无奈的表情。这里风太大了,还是不要睡觉的好吧!况且今天我的时间也不多,明天中午就要有一门重要的考试了,下午一定要好好的准备一下,所以今天陪你吃完午饭之后就必须要回学院了。
   啊,只有一个上午的时间吗?此时小灵再也没有兴致撒娇了,脸上的表情失望已极。
   呵呵,放心吧!不过是一门考试而已,明天一上午就考完了,之后还有三天的假期呢!等考完试,我一定好好地陪陪你。
   真的吗?这还不错。不过你要是没有这么多的课程该有多好。你为什么就一定要上这个联邦学院呢?成为一名神圣联邦的议员真的就有那么好?小灵惊喜之余,不禁问出了这个一直藏在她心头的疑问。


   当然。就像你的理想是成为一名画家,我的理想就是成为一个出色的政治家。画家能够用画笔将这个世界装扮成美丽的天堂,而政治家的职责同样是令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并且能让世上的每一个人都能体会到这种变化。这难道不是一项值得人尊敬的职业吗?一提到自己的理想,孟来的眼睛立即变得明亮起来,往日的腼腆也立即从他的脸上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强烈的自信与骄傲。
   是吗?即便政治家真的令人敬仰,但是却如何抵得住强大的武力威胁?莫说没有武力与军队作为后盾,政治家很难真正地统治自己的领土,但即便掌权了又怎么样呢?要是惹得霜凤社的那位大司命不高兴,劳神她亲自来刺杀他,看他逃不逃得掉。尚小灵似乎存心来打击孟来的积极性,竟然连敌国的杀手头子都抬了出来。


   不不,人终究不是野兽,不会动不动就拔刀相向。文明的国度应该是用人的智慧来统治一切暴力,而不会是相反。联邦终究会越来越好,那些影响国家安定的杀手们终究会被联邦议会铲除的。既然独裁者都能够消逝,难道那些野蛮的家伙们还能逃脱他们的宿命?我相信,当我成为一名议员之后,神圣联邦一定会成为一个文明、友善、法治、民主的国度,而到时候,即便不去欣赏你的画,人们也会感到身心愉悦了。
   那么,你抢了我的饭碗,让我去吃什么?尚小灵的眼神突然变得暗淡下来,似乎心中充满了失望与迷惘。
   呵呵!怎么会呢?到了那时候,想必人人都会抢着来你的画廊,抢着将他们的孩子送到你这里学画的。毕竟,谁不想更加愉快呢?孟来自然以为小灵在和自己开玩笑,只不过心中却隐隐有些诧异,怎么小灵的表情看起来不像是强装出来的呢?
   小灵晃了晃脑袋,尽量将自己内心中的不悦抛到了一边,然后勉强挤出一点儿笑容,提议道,既然今天我的时间不多了,那么就不要坐着了,去林荫道上散散步怎么样?


   离开了长椅,小灵刚刚莫名的失落立即被消融的无影无踪了,她又一次被两个人的温馨与幸福所包融。每当孟来轻轻地搂住她的肩,让她的头尽情倚靠在爱人的肩头上时,她便会忍不住想,即便我现在死了,也是知足了。
   就当小灵尽情地陶醉在孟来的温柔与爱抚中时,突然,一朵冰冷洁白的雪花悄然无声地从天而降。它落在了小灵颀长高挺的脖子上,就像是一个顽皮孩子的恶作剧,让小灵禁不住激灵灵打了个冷战。孟来察觉到小灵的异样,柔声地问,小灵,你怎么了?有没有事呀!
   哦,我没事,只不过雪落在我的脖子里了。你看,下雪了,天气恐怕会越来越冷了吧!小灵喃喃地回答,神情明显有些心不在焉。
   那就好,这雪确实越来越大了,我们还是回去吧,千万别着了凉。


   不,我突然想起今天上午和一个画家朋友还有个约会,你瞧我这记性,差点就把这事给忘了。抱歉,今天不能陪你了,你自己回学校吧!不过明天中午我一定会去学院等你的,到时候不见不散。小灵向着孟来露出了一个尴尬的笑容,学着孟来的样子用手搔了搔头发。
   孟来有些诧异,他意识到小灵的举动甚是反常。但是他却相信小灵,相信她不会欺瞒自己什么,于是就默默地点了点头,微笑着说,明天只要一考完试,我一定会立即冲到你身边的。
   两人就此分手,各自无言。小灵仰头望了望阴暗的天穹,长叹一口浊气,不知心中在想些什么。
   三、画家?杀手?
   雪越下越大,地面上早已淤积了厚厚的一层雪花。雪中的北城,银装素裹之下更加体现出它的森冷和严酷,没有人敢于打破它那冷漠的面具。于是,街道上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车辙和脚印。或许在北城,拥有一个不成文的条律,不论官秩,不论地位,严禁雪后外出。
   然而,这个条律在那家有些奇异的画廊身上,却失去了它的庄严与权威。画廊门前的两串深重的脚印,似乎是两把尖刀,狠狠地插在北城的脸颊之上。两串脚印,必定属于两个人,一串来自画廊的主人尚小灵,而另一串,自然属于她的那位画家朋友。


   画廊的大厅中,小灵仍旧稳如泰山地坐在那把作画时的椅子上,脸上的笑容却是一扫而空,神情庄重而又威严。她那双明亮如水的眸子紧紧地盯着门口,而早晨的温柔与体贴早已烟消云散,只余下了深深的警惕与一丝若隐若现的敏锐。自然,出现在门口的不会是孟来,而是一位将自己挺拔高挑凹凸有致的身躯包裹在一件黑色紧身衣中的女子。


   公园里你是什么意思?告诉你陆姐,我不允许你伤害他哪怕半根毫毛,否则生死相见。尚小灵的语气坚定沉稳,仿佛在训斥自己的属下。
   要杀你,我本没有丝毫的办法,但是刚才,我至少有十种办法将你和他一起干掉。黑衣女子的声音冷漠得让人发寒,一如她的名字——陆冰雪。从她的声音里,你甚至感觉不到她的半点情绪变化,似乎她早已不将这世上的一切放在心上了,甚至包括那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唉!你早晚会懂的,当你遇到真爱时,也会像我这样全心投入的。即便你明知道自己下一刻就会死去。算了,说正事吧,事情办的怎么样?
   你安排的事情都已经办妥了。根据我的探查和虔诚殿大司礼的回报来看,虔诚殿三千军士和二十八位精英杀手都已宣布向你效忠。至于帝国皇室,近日来也频频表示对大司命的某些暗杀活动非常不满,或许稍有一点火花,他们两方就会爆发一场激烈的冲突。所以我们一致建议在今明两天内发动大事。
   皇室吗?尚小灵沉思片刻,口中自言自语道,表面上看来确实是绝世良机,但是说不准大司命她就会加强防备提高警惕。如此,皇室能起到的作用就微乎其微了。


   不过,大司命并没有发现什么端倪,她甚至宣布明日清晨起驾去雨柔镇郊外的雨神祭坛代民祈福。
   嗯,真的吗?这似乎倒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你们也是这么认为的吧!所以你才会来找我。尚小灵的笑容让对面的黑衣女子觉得很有些深意。
   是的,我们已经仔细研究过大司命出行的布防,按照防御等级来说,几乎和正常情况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除了直属的卫队雨神外,又增加了半个忠义殿的人马护卫四周。如果是我和你一起下手对大司命和雨神卫提督进行偷袭的话,增加的一千五百人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至于雨神卫,经过了三年的精心准备,我想,你的手下应该对这五十个厉害家伙有了对策。
   当然,在猝不及防之下,雨神卫的战力不算什么。更何况,他们效忠的是雨神殿下,而不是她大司命。
   那么,你应该有所决策了吧!我希望你的决定不要被那个男人影响。提到孟来,陆姐的声音顿时一冷。
   我的决定不用你来管。不过无论如何,我都要回去一趟了。傍晚我们一起连夜赶回去吧!我想应该来得及,这里很敏感,过早回去可能会暴露目标。一切先按原计划来,我想奇奇姐的安排不应该有什么纰漏。对了,这么多年了,霜凤社的那些老头子们是不是又出了一份新的杀手排名呢?我已经三年没有关注过这份有意思的东西了,不知道前十名有什么变化吗?


   那不过是很无聊的东西而已,十年来大司命和千幻门主冰云的地位根本没有变过,至于那个第三的位子,不过是拍拍轮回殿里那位神使的马屁罢了。
   不要这么说,其实那些老头们的眼力还算不错,把前两名让给这两个人确实还算公道,至于那位和你一样出身混乱之领的神使姘头,至少,你还不是对手。不说别人了,我们两个呢?排名有什么变化?
   你和三年前一样,仍然是第七。至于我,排前十末席而已。
   嗯,好啦,先不谈这些繁琐的事情了,还是先带你参观一下我的画廊吧!在里面展出的,都是神圣联邦的艺术家协会大为赞赏的杰作。当然,也有一些我欣赏的其他画家的作品,至于我收藏的名作,就不拿出来给你看了,我想你也不会懂他们真正价值的。展馆就在画廊的三楼,一楼和二楼分别是小灵的住所和教授绘画的教室。在展馆里,墙壁上挂满了大大小小各式风格的作品,显然大部分都是出自小灵之手。她的作品显然不拘于描绘单一的人物与景色,取材相当广泛。站在这些略显杂乱的艺术作品前,陆冰雪的眼神竟然也在一瞬间变得呆滞了,仿佛也被艺术的魅力深深地勾住了魂魄。然而刹那间,她的目光便集中在了一幅作品之前,嘴角处露出了些许嘲讽的笑容,那副作品画的赫然是一个死人,一把锋利的短剑深深的插进了那人的心脏,鲜红的油彩将整幅作品渲染得格外阴森、恐怖。


   我想,我的主人终究还是一个杀手,而不是画家。陆冰雪的语气稍稍带着一点自得。
   尚小灵透过窗子,瞥了一眼远处那冰冷、惨白的冰雪世界,淡淡道,不,有人说,画家与联邦议员没有什么区别,那么画家与杀手或许就更加没有分别了。
   四、往昔
   没有人先天就能成为一名杀手,能够冷漠地动用手中的短剑收割着一条条鲜活可贵的生命。尚小灵和陆冰雪也是如此。
   尚小灵并不是神圣联邦的公民,她甚至是在三年前才背着一个大大的画夹踏上的这片圣土。尚小灵的家族在雨神帝国也算是声明赫赫,否则,当她的父母被她的亲叔叔杀死,野蛮地抢夺了家族的财富后,她尚小灵也很难进入帝国的国社——霜凤社之中了。变故发生在她七岁的时候,当时,她还沉浸在妈妈那温暖的怀抱中,连梦都充满了香甜与幸福的气息。然而,当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人们一个接着一个地倒在血泊中,童年的美梦就立即化为了泡沫,迅速地膨胀、炸裂,乃至最后变成虚无。她成熟了,她长大了,她知道了世间竟是这般的阴暗与残酷。然而这成长的代价却是如此沉重,沉重地几乎令她难以担负。
   小灵仍然对于自己当时的眼神记忆犹新,那眼神是何等地坚定,何等地不屈啊!在她的眼神中,仁慈与爱心早已从中剔除,唯一存留的只有暴戾与残忍。没有错,当时,尚小灵就是如此站在当时霜凤社第二人——雨神祭司的面前的,尽管她将会是自己一生的老师,尽管她将会教给自己如何自卫以及如何……杀人。


   杀人,是的,就是杀人。此时尚小灵给自己未来的规划的人生目标唯有酣畅淋漓地杀人而已。正如帝国的偶像雨神殿下所说,既然世界是丑陋肮脏的,那么就让我用手中的短剑去涤荡它吧!而此时,尚小灵生存下去的动力,为此而已。
   拜入霜凤社,是一件极为庄严并且隆重的事情。这一日,入社弟子必须沐浴、更衣、剃发,然后向自己的老师进献拜师茶。当一切繁琐冗杂的礼仪程序都做完之后,新弟子则面临着自己杀手生涯的第一次考验,进入祖师堂朝向雨神的塑像跪拜三天三夜,期间不能饮水进食。
   当尚小灵做好万全的准备,迈入祖师堂后,愕然发现整座大殿空旷凄冷,唯有正中摆放着一个年轻女孩的雕像,显得她是那么孤寂、悲怆啊!根据师父的介绍,似乎那位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的雨神殿下就是这个仿佛自己大姐姐的女孩子?小灵虔诚地跪在雕像正中的那个蒲团上。怀着内心中的一丝好奇之心,她缓缓地抬起头,近距离地打量起这位大姐姐的模样来。真的很美很美,美得让人怜悯,美得让人窒息,但为什么她的眼睛竟会那么失落,为什么她的表情竟会那么凄苦?难道姐姐也和我一样死了家人离了父母吗?抑或是整个世界都辜负了她抛弃了她?尚小灵不懂,不过他却知道大姐姐的悲哀远胜于自己,绝非自己能够揣摩的。


   三天三夜的磨练,对于成年弟子来说都是一种难以想象的摧残。至于尚小灵,坚强的意志终究是支撑不住羸弱的躯体,第三日的阳光刚刚散去,她便摇摇欲坠,几近昏迷了。摇了摇头,尽量驱散着眼睛里的金星,小灵咬着牙直视着面前的雕像,心里祈求着大姐姐能够庇佑自己。然而她的祷告似乎没有上达天听,终于,她一头栽到了地上。


   随着小灵的昏迷,她的命运也即将被做出判决。当如狼似虎的雨神卫冲进殿来,准备把尚小灵丢进森林里饲喂野兽时,小灵的老师,掌管祖师堂的雨神祭司缓缓地走了进来,轻声吩咐道,留下她吧!我看雨神殿下挺喜欢这个孩子的。一句话间,她的师父第一次救下了尚小灵的性命。
   十一年间,尚小灵便和雨神祭司学习着刺杀、隐匿以及一些与人正大光明对决的招数。小灵手中的武器,是一把一尺长的短剑,和传说中的雨神一模一样的武器。但却因为它的威力不如三尺长剑,轻灵不如半尺短匕,因而逐渐被杀手们弃之不用。小灵不解师父的用意,雨神祭司只是神秘地笑笑,并不作答。
   十二岁时,尚小灵接下了她的第一项暗杀任务,目标正是自己那位屠兄弑嫂的仇人叔叔。她静静地趴在屋里的房梁上,仇人那颗胖硕的头颅就摆在自己眼前,只需她轻轻一跃,手腕一抖,那条罪恶的生命就能在自己的眼前终结。至于这个动作,她早已练习过上万次,甚至连一次失手的可能都不会出现。然而此时,这个动作她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出了,手中的短剑也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毕竟人命并非草芥,事到临头,想要终结这条活生生的生命,又是何其艰难。
   她在房梁上趴了整整两个小时,一动也不敢动。尽管这对于她来说并不困难,但当内心很难平静下来时,却又变得极难了。此时,恰当她进退维谷的时候,突然从屋外走进来两个家丁,他们托着一个眉目清秀、衣着凌乱的女人,对着主人嘿嘿一笑,便立即关紧了大门,退了出去。


   当房中再次变得寂静无声之后,她的叔叔露出了一个令小灵有些毛骨悚然的笑容,然后不管女人的叫喊打骂,将她抱到了自己的床上,甚至开始用力地撕扯她的衣服。


   身为杀手,小灵自然懂得自己的叔叔又在做着这些伤天害理的龌龊事。她于是下定了决心,从房檐上纵身跳了下来,然后是快如光电的一刀结果了他的狗命。终于,自己的仇恨也有了一个了断。
   然而,她却忘记了自己的身前还有着一个女人。她如同自己一样,也受到了这个恶人的侵害,说不定也是被灭了全家之后才被家丁们托了过来。她一定也有着和自己一样悲惨伤心的回忆。或许可以说她们是同命相怜的吧!
   但是,就是那个与她有着相同命运的人,她的一声凄厉尖锐的叫喊,便立即让小灵这个救命的恩人陷入到了极度的危机之中。
   就在这一刻,小灵突然发现,这个世界其实比自己所揣想的更加丑陋荒诞。即便自己做出的是帮助他人的事情,但下一刻那个人便能毫不犹豫地将你凶残地出卖给自己的死敌。既然如此,那还不如杀戮吧!或许鲜血还能将这个世界染得更加美好一些呢!
   噗的一声,鲜血喷溅,染红了小灵的衣襟和发际。她迅速地转过身,轻巧地纵身离去,任凭那具女人的尸体跌落于血泊之中。小灵知道,同样的事情将会在自己的生命中不断的上演,过去的便没有必要再去纠缠了。或许今后,她出剑的频率将会越来越快,直至她自己被人诛杀,化为他人剑下的尸体,以同样的姿势跌落,最终化为灰烬,化为尘埃……


   五、内讧
   雨神剑,传说中雨神殿下心爱的佩剑,更是帝国官方认可的唯一帝国圣物。史料记载,帝国开国君主持此佩剑东征西讨,为他的子孙后代打下了一片大大的疆土。更有人传说,但凡为此剑主人者,将获雨神殿下的庇佑,凡夫俗子不敢有所侵犯。当然,传说仅仅是传说,不可尽信。不过既便如此,当此剑从霜风社中神秘遗失之后,无数人为之踏遍了整个世界来寻找它的音讯。可是结果仍旧不知所踪。直到那一天,尚小灵亲自见到了它神秘的身影,
   双手捧着这把剑,尚小灵除了好奇与疑惑之外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受。这一尺长的短剑的确和她惯用的武器没有什么区别,甚至它的重量还要更轻些。仔细观察下,剑的做工与锻造技巧并不高超。或许经历的岁月太过久远了,它的表面都已经出现了些不很明显的斑斑锈迹。尚小灵不由得心想,这怎么看都是把很平凡的剑,为什么世人都为它痴狂呢?


   当然,她不会怀疑这把剑的真伪。因为当雨神祭司将它送到自己的手上时,她的表情竟是如此地庄重、严肃,甚至于还有那么一丝的不舍。这对于小灵这位淡漠、无欲,只愿意侍奉雨神殿下的老师来说,实在是太令人难以置信了。不过,更让小灵不敢相信的是,她的老师竟然要将这把剑拱手让与自己。
   是呵!这简直太过荒唐了。为了这把剑,雨神祭司所付出的代价简直已经难以估量。自己的两位师姐为了保护这把剑相继丢了性命,雨神祭司的直属卫队虔诚殿也死了几位重要的头领。而现在,大司命更是公然与雨神祭司撕破了脸皮,亲率雨神卫与另外两殿人马包围了内堂,虔诚殿也已经叛到了大司命的手下。此时,在霜凤社内堂中,只有尚小灵陪在雨神祭司身边。霜凤社由来已久的内外堂之争,似乎在今天就能有一个彻底的了断了。至于导火索,便是这把曾相继由五位大司命所持有的雨神剑。


   不要惊诧,当我在收你为徒的时候就已经想好,这把剑应该传给你,由你成为雨神殿下的传人。此剑,持有容易,但是真正要它认你为主,却极为艰难。你性子坚韧,又有着雨神殿下一般的经历,我想,雨神剑极有可能接纳你。这是你的机缘,要好好把握了。雨神祭司轻柔地安抚着小灵的秀发,由衷地说道。
   那么外面的人怎么办?他们随时都可能闯进堂来。小灵望着师父那双充满了慈爱的眼睛,不无担心地说。
   放心吧!要对付我,他们还要好好费一番周折。况且,内外堂之争令霜凤社积弊已久,今日,就让这雨神祭司一脉自我起断绝吧!
   尚小灵内心不由突地一颤,两行热泪难以抑制地滚了下来。师父,您可要保重呀!切莫……
   好了,不要多说了。合上眼睛,用心去体会雨神剑带给你的感受。同时,要去尝试呼唤它,与它进行沟通,切记,抱元守一,不可胡思乱想,否则你我将难逃今日之劫。


   尚小灵不敢怠慢,按照雨神祭司的指导一步步地进行。突然她发觉周身一切都变得空灵、虚幻了。连老师的声音最后竟也似有似无起来。她知道,自己或许真得能够成功,内心不由一喜,紧接着开始尝试与剑进行沟通。不过就当她开始呼唤雨神剑,并且耐心等待剑的回音时,蓦地发现自己的意识渐渐消失,自己的神志开始不清,似乎生命即将在不知不觉间终结了。小灵开始害怕了,正因为经常目睹他人死在自己剑下的凄惨和哀鸣,她就格外害怕自己终究也会面临这么一天。是的,她怕死,她要生存呵!


   就在这一瞬间,尚小灵觉得一股冰冷刺骨的寒流从手上传到了自己的心中,令她渐渐模糊的意识又突然变得格外清晰起来,头脑中仿佛多了一些什么。尚小灵知道,那时雨神剑的灵魂,唯有与其融合为一,才能真正操纵这柄杀戮的短剑。尚小灵成功了,这刹那她觉得剑就是她,而她也就是剑了。终于她没有死,不必去面临死亡,仍然活蹦乱跳的存活在这个世间了。而她的师父呢?那位雨神祭司呢?她为了自己,为了这把昔日雨神殿下的佩剑重现人间,恐怕现在已经……


   她愤怒了,剑也愤怒了,一人一剑的愤怒足以毁天灭地,非世间的生灵所能承受。尚小,灵或许并不易怒,她的脾气好的很,在别人惹她生气之前,那人早已饮恨小灵的剑下,再也不能触怒到她了。而剑却不行,它的愤怒理所当然。在被雨神殿下抛弃之后,它的怒火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地旺盛,现在早已到达崩溃的边缘。人剑已为一体,她们的怒火也就合二为一。这一怒之剑,必定势如破竹,顷刻间就能夺取强敌的首级。
   这时,强敌也已经迅捷地朝向尚小灵冲了过来。她的身影也很矫健,她的剑光也很犀利。但是当她遇到这一人一剑的怒火,一切的蛮力,一切的技巧,都已起不到任何的作用。于是,她的下场也只有一个——陨灭。这是雨神剑被尚小灵持有后的第一次鲜血的祭奠。鲜血属于霜凤社该任的少司命,本有希望接替大司命的衣钵。她在长老会的杀手榜上排名第七,而当时的尚小灵不过第三十四位而已。


   秋风萧瑟,众人的心头蓦然间泛起了一丝寒意。他们凝望着巍然屹立在内堂之前的那道身影,聆听着献血一滴滴从剑锋滴落在地板上的声音,不由得感觉从自己的脖颈处传过来一股令人胆寒的冰冷。这个恶魔竟然能够将少司命一击秒杀,要取自己的性命岂不是如探囊取物?更何况他们的大司命杀敌之后负伤颇重,自顾不暇。


   尚小灵没有动,她的心中没有丝毫杀戮之后的快意,反而被一层冰霜所笼罩。她的师父死了,她仅余的亲人也离她而去了。在这个世界上她终于又一次变得形单影只,孑然一身了。或许这就是她的宿命,她的悲剧。然而更大的悲剧却并不是这些。为了生存,她只能屈服于命运,只能将已然存在的仇恨搁置一旁。
   大司命,遵照师父遗命,我向您投诚,任凭发落。擎着噬血的短剑,尚小灵犹如一位美丽、冷漠的死神,不带丝毫感情的大声宣布出她的决定。似乎投降的并不是她,而是那位亲手杀死雨神祭司的大司命。
   那好吧!既然你杀了萍儿,那么少司命的位子就归你了。雨神帝国现在不需要你,你就去神圣联邦吧!那里或许才是你该待的地方。大司命没有看小灵一眼,也没有管她的下属如何,就匆忙转身离开了这个曾经存在着流血与杀戮的地方。于是这场轰轰烈烈的内讧宣告终结。从此以后,尚小灵就来到了联邦,平静的度过了三年的时光,直到陆冰雪的到来。


   六、冰雪
   轮回城的雪一直在下,簌簌的雪花冰艳而美丽,仿佛冬季里的舞者将他的艺术之美瞬间呈现给万物苍生。而在那家画廊,吃过午饭的尚小灵也在将自己的艺术灵感迅速地描绘在空白的画布上,速度犹如她出剑杀人般敏捷。是的,她陶醉于这种速度之中,那迅捷的速度仿佛同样是她艺术作品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她将那副雪景图作完,看看墙上的挂钟,刚刚两点出头,时间只用了两个小时不到。尚小灵歪着脑袋瞧了瞧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就将新作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她要出行了,没有时间进行后续工作了,只能等她回来后她才能将其装裱好,挂在画廊展厅的某个角落。
   换好衣服和鞋子,小灵刚要踏出画廊的大门,突然想起睡午觉的陆姐来。尚小灵知道陆姐的这个贪睡的习惯,甚至单独为她预留了一个舒适豪华的卧室。而在今天,它终于派上了用场。


   每次看到陆姐那十分不雅观的睡相,小灵不免忍俊不禁。那四仰八叉,从上面看去宛如一个“大”字的造型,那震耳欲聋、惊天动地,不知从喉咙的哪个部位传出来的打鼾声,无论如何也很难和这个冰冷、美艳都更胜小灵一筹的美女杀手联系到一起。有时,尚小灵甚至会恶意地猜想,陆姐洞房花烛的那天晚上,不论新郎的欲火多么旺盛,一见到陆姐那副可怜的睡相,恐怕都会一蹶不振,萎蔫在当场吧!
   然而,尚小灵却不是那位可怜的新郎官,因而她一点也不觉得陆姐的睡相有什么不好,反而会倍感亲切。毕竟陆姐能睡的这么香,充分说明她对自己充满信任,认为你不会让她忧心忡忡。但是,小灵从不认识陆冰雪的时候,看到她的睡相也是亲切的。至于原因,那可就不尽相同了。
   没错,当尚小灵趴在陆冰雪的屋檐上潜伏了整整三天,见到了如此绝佳的时机又怎么会不欣喜若狂呢?她当然立即毫不犹豫地将短剑架在了陆冰雪的脖子上,不过并没有立即动手。她将短剑摆成了一个舒适的角度,以便能够在她愿意的时候,瞬息干掉这个相当棘手的家伙。没错,小灵发现,经过了这三天的观察,自己越来越不愿意杀死这个人,以至于现在已经难以下手。
   为什么不动手呢?床上的陆冰雪淡淡的说,连眼睛都没有睁开。或许她觉得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吧!
   我在想,其实我可以不杀你的,只要你愿意成为我的手下。
   为你卖命吗?陆冰雪冷冷地笑了起来,这些年我早对这样的生活厌倦了,倒不如劳驾把我的脑袋割下来。
   或许我开出的条件能够让你动心呢?你就不想听听吗?尚小灵的声音中充满了自信。
   在我的眼中,一切也比不上死亡更能让我动心了。这个世界已经抛弃了我,我又为什么要死皮赖脸地活着呢?
   为什么不能活着?如果我的条件就是能让你夜夜都睡得这么香呢?这大概还是比死亡美丽一些吧!尚小灵的眼睛泛起了一道明亮犀利的光芒,仿佛直刺陆冰雪的心脏。


   陆冰雪沉默了,显然小灵的条件让她有些心动。谁不想生存呢?当然,她更期待的是平常人唾手可得的甜梦。这也是她在这个危险的晚上选择危险的安睡的原因。
   好,我答应你了。陆冰雪猛地睁开那双明亮的眸子,要紧牙关说,把契约拿出来吧,我签给你。
   不必了,我相信你。就凭着这样口头上的约定,六年来,陆冰雪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睡眠,而小灵也拥有了一位最为强力的助手。尽管杀人是她们的宿命,但是闲暇,他们也不妨体会着信任、关怀带给他们的温暖和欣慰。尚小灵再次打量着陆姐可爱的样子,露出了一个更加可爱的笑靥。临出门时,尚小灵轻手轻脚地关好房门,自言自语道,陆姐,希望你能做个好梦啊!
   城中的雪依旧在下,但是它却没有了原先那般的冰冷,只余下了轻柔与美丽……


   七、神使
   在北城,最威严雄伟的建筑不是议会山,更不是那座千年前的皇室宫殿,而是被它们环绕,处在北城正中央位置的轮回主殿。当然,它那直穿入苍穹的尖顶的确气势非凡,但是令这幢建筑给人以震撼感觉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它的权势。也只有它,才敢说自己能够掌控整个神域(轮回经中对于这个世界的别称)。
   当然,拥有这个权势的不是这幢建筑,而是住在里面的那位神使大人。下午两点半钟,是神使的下午茶时间。轮回殿后院的景观湖岸,摆着一张木制的长桌,那深紫色的颜色,一见就能分辨出那是只有联邦前的神圣帝国时期才出产的紫檀木。而现在,一两紫檀木的价格几乎赶得上普通人家一年的生活费用。这张长桌,就是神使大人吃下午茶的餐桌。
   现在,一位身着白缎紫花长裙的中年女子正端坐在长桌的主位,手里擎着一杯淡红透亮的花茶。她轻轻地品了一小口,又文雅端庄地将杯子放下。
   这雨神花茶不愧是雨神帝国的极品名茶,连帝国那位老迈的皇帝也舍不得尝几次呢!你说是不是,阿哥?女人转过头,面对着左手旁的一位劲装男子,微微笑着。


   是啊,阿莹,这茶确实是好茶,可惜却脱不掉那淡淡的血腥味,男人凝视着身前那杯雨神花茶,淡淡说道。
   血腥味?说得好。可哪里没有血腥味呢?只要是好东西终究会有这种味道。你这样评价这杯茶是不是忒也苛求了呢?若是没了血腥,这美丽香甜的雨神花,终究不过只是一丛野花,没人理睬,更没人为它趋之若鹜了吧!阿哥,你说对吗?女人的表情平静自然,手里的羹匙不时搅动着花茶,那些花瓣打着转儿翩然起舞。
   你都懂得,我这个当了半辈子杀手的人就更能理解这个道理了。我只是有些后怕,那美丽的花假如真像它原先那般纯真、清丽,那么我……
   是呵!它纵然原先真的是这样,但是为了那个欣赏它的爱人,纵然香消玉殒,又有何憾?更何况去沾染些血腥了。沾染了血腥气,只会令它得到滋润,并无什么害处,何乐而不为?女人打断了男人的话,温柔地说道。
   男人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是一位修女模样的年轻女孩快步走到了女人面前,恭敬地禀报,神使,今天下午茶您要会见的客人已经恭候在殿外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让他进来。


   就是现在吧!快些忙完这些琐事,或许还会有客人临门呢!这位神使的语气一改方才的温柔,变得庄重高贵。
   片刻,从花园外疾步走入一个身穿黄缎袍的年轻男子,来到神使面前微微一揖道,神的子民,雨神帝国皇次子广泰见过神使冕下。
   不必了,你要见我有什么事吗?神使打着官腔道。
   我奉父皇的口谕来与尊贵的神使大人商讨削弱霜凤社的相关事宜,这件事情想必您还记得吧!
   不错,我确实和你父皇达成过一些协议,要同心协力削弱霜凤社。不过现在……神使故意拉了一个长音,作思考状。
   现在正是最恰当的时机啊。这位二皇子显然不如神使沉得住气,急声说,您想,现在要和霜凤社开战还要什么理由吗?到时您那所向无敌的轮回卫队一出动,自然旗开得胜,所向披靡。


   呵呵,二皇子啊!你觉得这些能够打动我吗?若是三年前,你们支持的那位雨神祭司刚刚失败时,你们把握住时机,进攻霜凤社,我当然会助你父皇一臂之力。现在情况不同了,大司命站稳了脚跟,让我出手岂不是自讨苦吃?神使的笑容似是在嘲笑帝国皇室的庸碌无能。
   不不,我去找过虔诚殿的大司礼,她说会帮助我们一同对抗大司命。霜凤社现在并不是铁板一块,您高估大司命的能力了。二皇子的语气依然急切。
   不够啊,这当然不够了。或许是看出了这位皇子确实够二,神使不禁微笑着吐出了一句有些晦涩的双关语。她没有给“二”皇子更多思考的机会,接着说,不过你父皇的面子确实驳不得,即便自讨苦吃,这个忙我还是会帮的。但是我有个要求,你的那位在杀手榜上排名第五的隐匿者必须来给我帮个小忙。
   这个……好吧!二皇子还是懂得一个人与整个轮回卫队的轻重,点头答应了。既然你您同意了我们的合作,那么还请定下行动的时间吧!
   那就明日凌晨吧!似乎那时是个不错的时机。对了,记得回去告诉你的父皇,以后帝国出产的雨神花茶都送到我这里,我不想再看到轮回主殿之外的任何一个人再喝这种茶,否则刚定下的事情就当我没说过吧!神使举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小口,语气不容置疑。
   目视着二皇子仓促离去的背影,神使喃喃自语,雨神花啊雨神花,你再次盛开的时刻终于要到了。


   八、朝圣
   如果没有今天下午的行程,尚小灵或许会迫不及待的与陆冰雪立即动身。当然,这无关于孟来,对于公事与私情孰轻孰重的衡量,尚小灵至少要比陆姐想象的明智。至于这行程到底如何,陆冰雪听来一定会觉得有些荒诞,于是小灵并没有和她解释什么。
   是呵!有什么好解释的呢?就让世上那些妄人痴人们尽情地嘲笑吧!虔诚而真挚地凝视着面前高耸入云的轮回主殿,尚小灵忍不住想到。没错,今天下午她真正的行程就是来到这座神殿来做礼拜。明天就是神诞日了,即便这么重要的节日自己无法亲临大殿,之前的一天又怎么能够错过?
   轮回殿礼拜堂,这个主殿面向公众开放的场所,每时每刻都吸引了众多信使来这里瞻仰三代轮回之神的神像。对于这个地方,尚小灵自己早已熟稔无比了,一有时间她就常常来到这里,默默地站在人群中。轮回经中的教义对信徒要求很宽松,就连祈祷与礼拜都没什么具体的规范,而小灵祈祷的方式就是这般沉默地站着,眼睛既不合上,也不注视着高台上面三位面目各异的神祇,只是平静地目视前方,甚至和她等待时机出剑杀人的眼神没有什么分别。或许在小灵眼中,祈祷与杀人本就没什么分别吧!只不过前者要向神灵默默道出自己的愿望或罪恶,而后者则是要用手中的短剑去达成自己的愿望或罪恶。


   尚小灵不知道世上究竟有没有所谓的轮回之神,更不知道传说中当代的轮回三世会不会注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会不会认真聆听自己的忏悔与祈祷。但是,即便她内心中信仰的哲学更倾向于唯物性,她依然觉得自己作为一名杀手,应该对神灵有所敬畏。这思想甚至与霜凤社、千幻门离经叛道,但她依旧坚持。在她看来,或许宗教在某些方面会束缚住自己的手脚,但是对于连人的生命都并不敬畏的杀手而言,若没有其它可敬畏的东西的话,那将是一件多么可怕而又可悲的事情呢?这句话曾在尚小灵日记上如此表述:但凡杀手,其心灵必是丑陋且变态的。若对其不加修饰,那么活在神域岂不是于人可怕,于己可悲么?
   当然,这世间的杀手,包括陆姐,包括她众多的手下,都很难接受她的观点。想必直到这一日,踏进这个门槛的杀手也只有两个人吧!当小灵再一次步入礼拜堂,脸上也难掩一丝自嘲之色。临近一年中最为盛大的宗教节日,即便神圣如轮回殿也笼罩了一层喜悦与欢欣的气氛。在大堂四周的壁画上,贴上了一圈粉红色的彩带,某些引人注目的地方甚至还拉起了“生日快乐”字样的横幅。左侧是一座宽阔的高台,往日里是修女或僧侣们传经布道的地方,甚至连后院那位整个神域最为尊贵的神使大人都在这里三次播散轮回的福音。而今天,这里却让给了小孩子。那些神圣小学唱诗班的学生们正穿着郑重的礼服,在领头修女的带领下颂唱着出自《轮回经》中的圣诗。


   不过从孩子们时而传过来的天真爽朗的笑声中,小灵直到,它们一定是在排练,为了明天隆重的神诞大典做着最后的准备。目睹这一幕幕轻松、愉快的画面,尚小灵心中难免会有些小自豪。这就是自己信仰的宗教呵!这就是自己敬畏的神灵呵!毫无压抑,毫无死气,这样的教义总会越来越辉煌吧!
   当然,辉煌总是由人铸就的,轮回殿的风景如何,总会与那位幕后的神使有着莫大的关系。而当前这个统御整个神域的超大宗教之所以如此开明,可以说是本任神使一手缔造。提起这位神使,除了那段著名的爱情故事,就是连绵不绝的称颂之言。据传说,本任神使乃是轮回三世最为器重的神之使者。自执掌轮回教之后,对内大力整顿教会的风气,使得一个横跨万余年时光的宗教脱去了刻板与死气,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而对外又以雷厉风行著称。凭借着其一手缔造的轮回卫队,甚至将轮回的福音广布到了过去难以企及的混乱之领。本任神使的文治武功必定会被《轮回经》大肆渲染,也将成为继任者所效仿的对象。
   当小灵的祈祷渐渐到了尾声,一位身着修女袍的女孩子挤过人群走到她的近前。她向小灵做了个手势,然后踮起脚尖凑到小灵耳畔悄声说,神使有请,随我到后院走一趟吧!


   九、画像
   在穿过那条连接着前殿与后院的幽长走廊时,小灵就一直在揣测神使到底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她唤自己到底又是为了什么呢?纵然自己霜凤社少司命的身份早已成为了公开的秘密,纵然神使大人很希望借助杀手的力量令某个讨厌的家伙从神域里消失,她也没有理由找上自己吧!
   当她走进后院神使大人的寝宫,见到神使脸上淡淡的微笑时,内心中突然觉得自己原先的想法实在是冒失且唐突了。自己又怎么用自己内心的阴暗来推想神使那颗坦荡澄明的心灵呢?且遑论她那尊贵的身份不容亵渎,自己对她的揣想也是一种极大的冒犯了。小灵感到惶恐不安,甚至于有些自责。
   你就是北城外那家画廊的主人吧!我听很多人提起过你。尚小灵,嗯,这确实是一个好名字,也该能作一手不错的画吧!神使坐在会客厅的主位上,脸上淡淡的笑靥让人看不出一点儿做作、拿捏的痕迹。她身前的那个男子则一脸的淡漠,似乎对小灵毫不在意。
   神使大人,不知您唤我有什么吩咐吗?为您服务我感到很荣幸。小灵刻意躬下身子,语气也显出对身前之人的恭敬之情。
   今天我找你来就是希望能为我画上一幅像。只不过听说向你求画的人络绎不绝,似乎今天就能看到你的大作的机会微乎其微吧!
   神使大人说笑了,只要您为我准备好用具,马上就能为你作上一幅画。我想耽搁您两个小时的时间也就足够了。小灵对着神使自信满满地说道。
   好吧!我就名人备上用具,你就来帮我画上一幅吧!说不定明日神诞大殿上就能用上。


   一应所需在神使的命令下迅速地备了上来,小灵也迅捷地调好了颜色,举起画笔,开始现场为神使作起画来。神使并没有刻意摆出姿势,也不需要这些冗余的东西,她在正中一坐,自然而然就显示出她身上的尊贵与美丽。作画的时间不长,甚至神使还没有露出厌烦与不耐之色,画就已经作好了。小灵仔细端详了片刻,没有发表什么意见,就将画呈给了神使。


   请您过目,为这幅作品点评一二吧!小灵坐回原位,等着神使的评价。她脸上则是毫无表情,让人看不出她是悲是喜。
   嗯,画确实不错,虽然下笔迅捷,但是表情与面容依然刻画得十分细腻,不愧你的名号。不过这画的线条与背景都显得太刚劲了。过刚则易折,这道理你应该懂得吧!女孩子的画作还是阴柔些更有味道。
   谨记您的教诲,神使大人。小灵微微一躬,没有太多的表示。
   好了,天色也不早了,你就留下来陪我们两个吃些晚饭吧!明日是神诞大殿,说不定今天晚上厨房备下了不少的好菜,也算是犒劳你的画像。
   不必了,家里还有客人,我还要回去招待客人呢!那画算是我为大人您送上的神诞礼物,请不必谈什么犒劳不犒劳的了。
   既然你还有客人要招待,我也不多挽留了。这就让人送你离开吧!先前领她进来的小修女再次来到小灵身旁,又带着她离开了神使的寝宫。神使见小灵的身影走远,扭头望向自己身旁的男人,轻声问,怎么样,阿哥觉得我的判断如何呢?
   嗯,你猜的不错,这确实是个难缠的角色。她的实力恐怕比各方猜测的都要更强大。大司命虽然号称神域第一,恐怕难以抵挡这位雨神传人。阿莹,这个人的确当得起你的计划中的头号大敌。


   她当然当得起,只是希望明天的大典能够更有意思些。神使目光注视着画中的自己,脸上的笑容显得那般明媚。


   十、两难
   南华道是轮回城南城商业区中最繁华的一条中心街。之所以称它繁华,却不是因为它与紧靠西城平民区的西昆道那般车水马龙,人满为患,而是来到这里的都是居住在北城的大人物们。当联邦议会决意要开发南城的时候,似乎就发现这条街道毗邻北城的地理优势,于是在它两旁建满了高档酒楼以及购物中心,专门吸引那些出手大方的豪客们。事实证明,议会的决定竟是如此英明、正确。正是这条街道彻底搞活了原先南城死气沉沉的局面,不知为联邦提供了何等巨额的税款。


   在南华道的北侧,经营者一家毫不起眼的小型商店。在里面出售的都是些柴米油盐的日常生活用品。这样的一家商店开在这里难免有些古怪,毕竟这里店铺的租金都是相当惊人的,即便是小型商店都不是一家普通的粮油店能够负担的起的。但是商店的东家却别有一番考虑。无论再奢华的家族,也离不开这些日常用品。这家粮油店开在南华道,恐怕最为靠近北城了。那么那些贵族们不来买我的又去买哪一家呢?于是凭借着比一般粮油店高出一倍的售价,小店每日的流水竟也颇为可观,而且也和北城的那些贵族仆佣们也建立了不错的友谊。
   今天,这家小店的生意更是红火极了,临近晚饭时间,门前还排着一条十几人的长龙。当然,这与明日的神诞大典有一定的关系,各家府上在这一日里一定要安排上一桌大大的酒席,烟酒和糖茶还有各色调味品一定是少不了的。小店本在正常地经营着的,可在路过的尚小灵眼中却看出了一丝的异样。平日里插在窗户上的一面当做招牌的“杂”字大旗竟是突然不见了踪影。


   小灵不着痕迹地抹去自己额头上沁出来的一丝冷汗,然后紧了紧拳头,迈步排到了长队的尾部。她在心中喃喃念叨着,希望可别出什么大事啊!
   片刻,终于轮到了小灵。她神情严肃地盯着站在柜台后的小店掌柜,语气冷漠地说,我要二斤白面,四斤黄面,快些称好,我还有急事要办。
   掌柜没有让下面的伙计代劳,而是亲自帮小灵称好,恭恭敬敬地递了上去。这是您要的四斤麦面,二斤小米面,一共是五十八文钱。
   小灵递过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小店。她用手掂了掂,白面大致是三斤八两,而黄面是二斤三两,而且不仅有小米面,更掺了些穷人家的玉米面。小灵见暗语与早先定好的不差分毫,就将手伸进了白面口袋的最底层,从里面掏出了一张纸,上面只写了几个字:孟来危,明日上午联邦学院。根据定下的暗语,“危”字,不仅代表着孟来有危险,同时说明了他的危险来自于杀手的暗杀。
   小灵的脸色顿时变得阴沉下来,她没想到上午的一句玩笑话真的成了现实。虽然杀手不可能是大司命,但是孟来的身份也是格外特殊敏感的,想动他的人恐怕所图甚大,必定是一个狠辣的角色。


   对于孟来,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孟家的直系后代,但是尚小灵当然知道孟来更重要的身份却是源于他的母方,源于他的母亲千幻门主冰云。小灵最初还有些不相信自己的情报,因为她知道,孟来在三年前反对千幻门暴行的活动中扮演者至关重要的角色。不过随着对孟来的进一步了解后发现,这对孟来来说并不奇怪。在他的眼中,联邦的安危定然是放在第一位的,至于亲情,只能排在之后的位置了。更何况,她的母亲也并没有给予他什么关怀。虽然小灵对孟来的想法有些不甚赞同,但是她依然支持着他,爱慕着他。她此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像主殿后院里的那个男人一样,一生一世地坐在孟来的身旁,就这样沉默地辅佐着他实现自己的理想。
   尽管她的梦想实在是过于渺远,但是小灵又怎能眼睁睁地看着旁人将自己的梦想残忍地撕得粉碎?龙有逆鳞,犯者必诛,孟来就是她尚小灵的逆鳞,她决不能容忍那个混蛋触及。


   然而,到了明日,她又真能留下来保护孟来的安危吗?帝国中的局势早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无论情况如何,都急需自己这个当家人回国领导。虽然从后院中的那位神使得到了暗示,直到自己的安排恐怕已被人掌握,于是隐隐决定暂时放手。但是放手也需要自己亲自领导实施,假若不回国,确实对不起自己众多的手下。到底怎么办才好呢?这个问题始终在小灵头脑中翻转、纠结、缠绕,良久难以抉择。


   十一、晚餐
   画廊门前,雪花早已将先前的两串脚印湮没得只剩下一些若隐若现的凹面了。似乎对于飘雪,一切的崎岖,一切的波折都能够被它掩埋。但是,只要还余下点点痕迹,终究有一双脚会锲而不舍地踩下,让那些惊世骇俗的脚印重现人间。
   脚印出现了,它不急不缓地在雪地上印刻着,直到它的主人登上了门前的台阶。小灵轻轻抖了抖衣服上的积雪,又将鞋底的泥抹净,迈步走进了自己的画廊。她穿过一楼的门厅、客厅,想要把手中的两袋面粉放到厨房,但是当她刚一入餐厅,迎面便有一股饭菜的香味飘入了小灵的鼻孔让她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只见面前的餐桌上摆着四五道可口的菜肴,边缘的盘子里还整齐地码放着两张黄澄澄的酥油饼,而陆姐则系着一条粉红色的围裙,冷着一张脸站在餐桌的一旁,好似一位贤惠淑巧但又冷漠幽怨的妻子在等待归家的丈夫。小灵见了不由觉得好笑,但她总不能驳了陆姐的好心好意。况且那酥油饼看了就令人食指大动了。小灵洗了把手,坐到餐桌的一边,对着陆姐淡淡的笑了笑,算是表达了谢意。


   陆冰雪坐在了小灵的左侧,将解下的围裙随意地搭在椅背上,也不管什么规矩和礼仪了,撕下一块饼就默默地吃了起来。小灵虽然现在经常出没于上流社会的交际圈中,但对陆姐就不为已甚了,见她开动,也就开始品尝起陆姐的手艺来。
   陆姐的菜虽然难登大雅,但是由于经常独自混迹,厨艺也渐趋熟练。再加上一些新奇的混乱之领的地方风味,小灵也是觉得颇为适口,吃的津津有味。
   知不知道我下午去了哪里?小灵吃的兴致盎然,索性又破了“食不言”之类的规矩,向陆姐发问道。
   不知道。陆姐含混着回答了小灵的提问。她似乎显得很不在意,但是从她那双明亮的双眸,小灵分明看出了一丝的兴致。
   哦,那怎么了?你难道想和他们动手吗?陆姐仍旧显得那么不在意,但让小灵感到惊异的是,陆姐竟然随口开了句玩笑。尽管这玩笑显得那么鄙陋。小灵隐隐觉得,不仅仅是自己,这个下午,陆姐同样也改变了许多。


   突然,小灵内心之中有了一种莫名的冲动,这冲动令她想要和陆姐分担自己的烦恼,将痛苦与无奈一股脑地都倾述出来。于是,她放下了手中的筷子,一改刚才的随意,正色说,你说说看,要是孟来有危险,我是该走还是该留下呢?
   被小灵这么一问,陆姐也在不经意间愣了愣神,筷子刚好停在了半空中。等她反应过来,便干脆放下了筷子,还有手中那半块饼,说,你觉得怎样做更安心更舒坦那就怎么做吧!
   小灵有些诧异,微微一笑道,还以为你一定会骂我呢!我要留下来你不会失望吗?奇奇姐他们该会心寒吧!
   或许吧!你留下来终究会让我们失望的,但你离开也会有人失望吧!细细想来,人生确实既痛苦又短暂,能求个心安理得,也算是不错的结局了。
   小灵一愣。继而苦涩地说,没想到连陆姐都能想透这些,或许我们这些受伤沾满了鲜血的凶徒们还真有成为哲学大家的潜质。不过我要留下来,那边又该做怎样的安排呢?


   你不回去,他们不会贸然行动的,想来没有什么危险。不过我也该回去了,那边也需要我去维持局面。你不着急去做大司命,没有人会急着把你推上去的。陆姐最后又随口开了句冷笑话。
   好吧,你也不需太早回去,休息一下,明日一早再动身吧!吃饱了饭,我们都要早些休息了,该为明天的神诞大典作准备了啊!
   一席话毕,两人的晚餐重新开始了。
   十二、刺杀
   说到底,明天上午小灵的任务就是保护孟来。这就算是尚小灵在霜凤社的老本行了。虽然霜凤社和千幻门是分别隶属于两国的杀手组织,以刺杀敌方的首脑和关键人物为主要作战手段。但是值得在和平时期动手的人物也并不很多,并且大多举足轻重,保卫措施也是相当严密,所以两大组织的保卫科相比于其首脑直接领导下的刺杀科要繁忙的多了。保卫科科长的权限不大,不过担任该职位的人绝对是各组织的二三号人物。比如说霜凤社保卫科长即雨神卫提督,而千幻门却是门主冰云的亲生女儿,孟来的亲妹妹孟雨。显然,孟雨是门主冰云定下的继承人。
   昔日的虔诚殿隶属于霜凤社的保卫科,那时保卫科长虽非雨神祭司兼任,但是保卫科无疑是内堂的势力范围。尚小灵不是虔诚殿出身,干的也大多是杀人越货、铲除异己的勾当,但这保卫科的工作却也没少出力。至于其个人及其手下的用度,单靠霜凤社的供给可远远满足不了,保镖之类的私活就接了不少。因而保护孟来对尚小灵来说确实熟门熟路。


   翌日,清晨八点,联邦学院政管系的一门结业考试正式开始了。由于种种原因,这次考试不得不挪到了神诞日来举行。也幸亏大典要到下午才会正式开始,这考试才没有受到学员的一致抵制。不过,其它专业的学员们昨日就离开了学院,因而学校里显得格外宁静。
   昨日降下的雪还没有完全融化,尚小灵穿着一身素衣素裙,翩然而立在堆满积雪的街道上,犹如一朵雪花化作的精灵一般纯洁、冷艳。当然,她的裙带下面还别着她的佩剑,那把亘古烁今的雨神剑。
   尚小灵已经注视着孟来走进了教学楼二层的考场内,她那颗紧绷着的心终于可以轻松一些了。接下来的是长达两个小时的考试,考场里的人,甚至说教学楼内的人尚小灵都已经摸清了底细,因而这两个小时对孟来而言是毫无危险的。考试只有一个考场,政管系的学生不多并且大多来历清白,当然,孟来作为神圣联邦孟家的公子,再加上他有个统领千幻门的母亲,学院里少不了保护孟来的卧底。孟家的人可以直接忽略不计,而千幻门的金牌杀手就足以得到尚小灵的重视了。不过今天学院内却只余下一位,并且就是考试的监考之一。本来冰云有足够的动机来谋害自己的儿子,但是那位千幻门卧底却是孟雨的嫡系,非是冰云所能直接调动。因而小灵也就放心起来。


   当然,孟来和孟雨的关系并不像母子关系那么恶劣。虽然孟雨也是杀人不眨眼的凶徒,可孟来却经常在小灵的面前称赞自己的这位妹妹,言语间颇为亲昵。甚至有次孟来说漏了嘴,竟对小灵说,你真和我妹妹一般温柔漂亮呢!害的小灵妒心大起,要不是念在他们亲兄妹的份上,早就提剑找上千幻门,和孟雨比比谁更温柔漂亮些了。
   即便这十分安全的两个小时,小灵也没有掉以轻心。谁知道会不会有外来的杀手硬生生闯入教师干掉孟来呢?于是她混入人群里,看似无所事事,暗地里却窥视者这一小块范围,即便一只飞鸟掠过,她也心知肚明。总的来说,孟来的安全在这两个小时内是极有保障的。
   不过,在考试结束前几分钟,尚小灵却突然从人群中消失了,当然她离去得丝毫不引人注目。她离开,是因为她的工作来了,她要不知不觉地混入从教室里涌入的人群,但又不可太过靠近,以免被人识破。出楼门后,她又要在不知不觉间离去,提前等候在他们约定的老地方,也就是学院操场东边的几棵老槐树下。她这般做,是因为在混乱的人群中孟来的危险系数最高。因为这既便于作案,又便于从容逃脱。
   小灵的计划实行得还算顺利,孟来得以从容安全地脱身。尚小灵的心中也油然而生出一丝温暖。


   接下来的事情对小灵就是轻而易举的了,她可不认为自己跑不过羸弱的孟大少。不过,小灵需要费心的却是,接下来如何面对孟来呢?
   是的,这对小灵来说的确是一个严肃而现实的问题。此事结束,她务必是要回转雨神帝国一趟的,难道在享受接下来的一段美好时光之后,就毅然决然地离开他,只把悲伤和和痛楚留给他吗?这对孟来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呢?
   或许,也是时候把真相告诉来哥了吧!纵然这会让他感到伤心,感到遗憾,甚至会选择主动离开自己,但这毕竟是来哥自己的选择呵!这要我也能对得起自己的内心了。是呵!上天对来哥是不是太无情了呢?他本是蔑视世界一切的强权与暴力的,而对国家的富饶与安定是无比的渴望的。但是命运却安排他出生在一个充斥着杀戮与野心的家族,甚至又热烈地不顾一切地爱上了我,爱上了本是他无比厌恶的杀手。公道何在?天理何在?
   小灵默想着孟来的不幸,心中暗暗地坚定了自己的念头,站在槐树下面静等着孟来的到来。他出现了,虽然已在暗地里窥探了无数次,当能够正大光明地打量自己心上的人儿时,内心之中难免汹涌澎湃,蜜意流淌。我是多么爱你呵!来哥,你能听清我的心声吗?
   见到小灵俏生生地站在那里,焦急地等待自己的出现,一丝笑意瞬间浮现在了孟来的嘴角处。他不急不缓地朝小灵走过去,像往常一样等着小灵扑入自己的怀抱中。


   小灵确实向他跑了过来,仍旧像往常那般调皮而活泼。但是他却蓦地发觉小灵的速度突然慢了下来,眼睛里充满了惊愕与不信,随即又被悲恸和愤怒的所覆盖。而就在这时,他发觉眼前被喷涌而出的红色液体充满,疼痛和昏聩的感觉一股脑涌上了大脑,而生命与灵魂也就在这一瞬间离开了他的身体。他死了,死在了尚小灵的眼前,死在了他生平最为蔑视的杀手的暗杀之下。
   凶手的剑光从出现到消失或许仅仅几毫秒的时间,转瞬即逝。但是却足够晃到小灵的眼睛。而小灵,从拔剑、出剑,再到剑光入鞘,微不可察,似乎并没有引动时间的任何流动,于是也就无法被凶手发觉,所以死亡也就成为了他的宿命。
   小灵没有管那个不知是死在她剑下的第几百个人,而是延续着她刚刚的动作,不管不顾地扑入了孟来逐渐变得冰冷的怀抱。凝望着他那安详幸福的笑容,小灵的泪水宛如孟来颈部的鲜血那般汹涌猛烈地喷涌在他胸前的衣襟上,而那血渍也让泪水稀释得没有原先那般鲜亮可怖了。


   小灵就这么长久地拥抱着孟来,似乎今生今世都难以分开。任凭光阴荏苒,年华逝去,小灵只是拥抱着他,默默地泣出泪水与血水。他或许还有无限的温柔与情话欲待倾述,她或许还有千娇百媚,默默柔情想要表达,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化为了拥抱,化成了血泪离体而出,不再复还。校园里一片空旷,至于下了这一对生与死的恋人,而爱情仿佛已超脱生死的界限,盘绕着,升华着,或许最终会凝结成这世上最美丽的宝石。
   然而,凄美的故事终究不会拥有一个令人心痛但却夹杂着温馨的结局。一老一少两个女人带着一队精英的兵勇突然将这个血腥的现场包围起来。
   尚小灵,你杀我爱子,今日岂容你逃离我千幻门的围捕。


   那位风韵犹存的妇人一声长喝,将小灵拉回到了这所谓的神域之中。她默默地擦干自己的泪水,抚摸着孟来已经僵硬的脸庞,终于不疾不徐地站起身来,冷漠地面对着自己的敌人。她清楚地知道,今日一战,在所难免。那柄雨神剑,也将再次绽放光芒。
   十三、危局
   【神圣联邦轮回城联邦学院】
   神诞日,上午十一点,本应空无一人的联邦学院却聚满了形形色色的凶徒。已经有一个珍贵的生命在此悄然消逝,但是,或许将会有更多的人将这里,将这几棵饱经沧桑的老槐树渲染的更加悲壮、惨烈。
   尚小灵,这个素衣素裙,似乎在为新殁的情郎披麻戴孝的女子,目光犀利地盯着眼前的这两个大敌,心神好像已经从孟来的身上摆脱。是的,她不能死,至少现在还不能,于是她必须尽快地调整自己的临战状态,倾尽所能地应对眼前的强敌,以寻得获胜的良机。
   她首先做的就是察言观色。一个人的心理状况,可以影响到他的临场发挥。甚至能够决定他在战斗时所选择的方式。若是能够及时捕捉,就能够料敌先机,随机应变,胜算自是多了几分。


   那位中年妇人,也就是千幻门主冰云,面色虽然冷峻骇人,但是不难看出,她的心中却得意万分,哪里像是刚刚死了爱子的模样。若她是新手,倒也罢了,或许能够偶尔生出几个漏洞。但想到冰云纵横联邦几十年,对敌经验实在更胜自己,这种情绪并不能影响敌手的发挥。
   至于那少女,小灵则多看了几眼。只见她一身鹅黄色的衣裙,虽然装束朴实无华,但是无论是她精致的脸庞还是凹凸有致的身材,都足以迷倒世上万千生灵。自己和这黄衣少女想比,原本一切令她自傲的优点立即黯淡无光。这时她才知道,孟来的那番话果真是对她的谬赞了。不错,这少女自然就是孟雨,她一如自己的母亲那般冷傲逼人,好似一座冰雪女神的雕像。但是她眼神中深埋的悲哀乃至绝望却令小灵无比惊异。千幻门对于幻术的研究或许足以令他们在战斗中完美地控制敌方的心思与动作,但对于控制自己的情绪显然和小灵相去甚远。类似这样的敌人按理说是最容易对付的,可小灵心中隐隐有些不妥的念头生出。


   冰云见小灵站起身,摆出一副严阵以待的架势来,忙挥了挥手,随她而来的兵士们立即将小灵以及冰云、孟雨围在了中央。见这种阵势,小灵却浑没在意,只是徐徐地从腰间取下佩剑,做好一切战斗的准备。
   冰云冷笑道,尚小灵,我奉劝你还是自裁吧!我们彼此两家的和平来之不易,难道你想当这开启纷争的罪魁祸首么?
   两家的和平么?小灵的表情也变得冷漠了,千幻门与霜凤社又何谈和平之说。我一个被驱逐的小人物能够决定什么?再说……突然,小灵蓦地回头望向其中一棵槐树的树冠,沉吟片刻继续开口道,霜凤社又何时把我当成他们的成员呢?是不是啊,大司命?
   一言道出,冰云和孟雨的脸色猛地一变,目光齐刷刷对准那棵槐树。只见一道身影如落叶般轻飘飘地落到地面上,悄无声息。
   那自然,我霜凤社又何时出过像你这般的恶徒?尚小灵,你倒是好眼力,不过凭你的眼力又为何没发现这位杀你情郎的隐匿者呢?他的隐匿本领号称神域第二,我自诩还是比他强上一些的。莫非你对这位情郎腻烦了,想另换一个玩玩儿?看来千幻门主要杀你,倒还是有几分道理。大司命一直紧盯着小灵,见她面不改色不禁暗暗有些失望。不过,她却没有注意,孟雨的脸色一瞬间难看了许多。
   那是因为你的头脑和那位比起来相差太远了。小灵轻叹了口气,目光遥遥望向远处的轮回主殿,心中却是五味杂陈。


   【雨神帝国雨柔镇郊外】
   这里本是帝国除了轮回殿之外最为神圣的场所,雨神祭坛。每天都会迎来一批批虔诚的苦修士到此朝拜。或许无论如何,神域的子民们都不会抛弃对轮回的信仰,不过雨神帝国的人民却丝毫不介意多祭拜一位曾经庇佑并且感动过他们先人的雨神殿下。虽然殿下已然逝去万年,但是,人们不会忘记她,就像不会忘记天上降下的雨滴。
   今天,雨神祭坛又迎来了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雨滴的足迹使祭坛更多了几分沧桑,同时冲淡了弥漫在它四周的血腥与杀戮的味道。
   陆冰雪就这样静静地伫立于此,不顾雨水肆无忌惮地打湿了她的发际。在她的前方,似乎一座修罗场。各式各样的尸体横陈于此,雨水冲刷着鲜血混成了一条惨红的溪流。而那神圣古老的雨神祭坛,距此不过十几丈远。
   死了,都死了,不论是小灵的虔诚殿,还是大司命的一众卫士。当然,交手的并不只有这两方,因为陆冰雪还在尸体中发现了白衣白盔、红色花翎的士兵。陆冰雪很清楚,这些士兵属于轮回殿,属于他们最精锐的轮回卫队。


   若是小灵在这里,一定会内疚得痛哭流涕。然而,在这里的却是陆冰雪,她从来不会做这些无谓的事情。她淡然地转过身,没有再看这些亡魂一眼,缓缓地向北方走去。那里是帝国的都城雨柔镇。它并非一座小镇,而是整个神域中最宏伟的城市。
   【神圣联邦轮回城轮回主殿后院】
   早上九点,神使大人没有像往常一样开始她的早餐,虽然她曾说,只有这时的早餐,才能吃出阳光与自然的味道。当然,无论什么味道,总是比不过自己爱人的味道的。


   卧室里,躺在床上的神使紧紧地拥住自己的爱人,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淫靡的气味。任谁也不敢轻易揣测几分钟前这里曾发生了什么。
   阿哥,似乎我们今天起得有些晚了呢!神使转过来看了看从窗帘透进来的阳光,轻声道。
   那就好好休息一下吧!下午可有的你忙,早餐可以晚一点吃。男人的声音很温柔,像她穿过爱人发丝的手。
   不行啊,大典虽然精彩,可前戏也不容错过。对于这幕精心安排的戏剧,我期待了很久。万一就草草地落幕,我可是很不甘心的。
   反正我们要很晚才出场,早去也帮不上什么忙。不过希望不要出什么差错吧!
   根据我的筹划,差错不会出现的,当然,也要希望那些配角们不要太愚蠢才好。在小灵面前干掉孟来,只有我的法子有成算,要是那位隐匿者自以为是,可就不要怪我无情无义了,说什么他的家人也要全部杀掉了。依偎着男人的肩膀,神使的话语依旧那么温柔,即使说到杀人,也似说给爱人的情话。
   是啊,也只有内心中的激动与喜悦即将流露之时,才是人们最缺乏防备的时刻。这是我的前辈教导我的,看来你也有杀手的潜质呵!
   在这幕戏中大概最有悬念的就是那位大司命的出场,这是我无法预料的。不过不论她在那一幕中出场,她也都难逃一死了。既然她算是这场戏的一个小小的破绽,那就让她当一个可有可无的配角吧!看着吧,万年后,当人们津津乐道地谈论着这场由我导演的戏剧时,一定不会记得还有大司命这个人。她必须死,必须死得默默无闻,遗臭万年都不可以。因为她会是这个年代的杀手组织的代表人物。而尚小灵呢?她作为反抗杀手组织恐怖统治的代表,又必须死得轰轰烈烈,高大伟岸。只有这样,才能一劳永逸,巩固我们的神权统治啊!


   呵呵,说起来这些人也是蛮可怜的,连死后的模样都被你牢牢操控着。当然,或许最可悲的应该是孟来吧!
   是啊,他当然可悲,可悲透顶了。他的想法明明和我们一致,却仍要沦为我们的垫脚石。但是当年的我们就一点儿不可悲么?如果不做这些,我们该会一直可悲下去吧!甚至后人还会指着我们的墓碑破口大骂,骂我们恬不知耻,骂我们奸夫淫妇。哈哈……这是不是蛮有意思呢?神使突然疯狂地笑了起来,眼睛里也笑出了泪花。
   你看你,阿萤,说好不要提过去了,还说这些做什么?来,我们的神使大人,穿衣起床了,不是还有好戏看么?可别迟到了啊!男人强作出笑颜,哄着自己心情激荡的爱人。
   也是啊,该起床了。
   十四、双战
   联邦学院,尚小灵巍然屹立于众敌环绕之下,没有显露出半点胆怯之色。或许她是畏惧大司命与冰云的,或许她是畏惧死亡与毁灭的,但是亲眼目睹自己的爱人撒手人寰、惨死当场之后,那刻骨铭心的哀痛与绝望又令他看空一切。因而,强敌与蝼蚁,毁灭与苟活,对于尚小灵来说,大概没有什么区别了吧!
   现在的格局,对于千幻门一方,无疑是更加有利的,虽然临时跳出了一位大司命,但是既然她已由暗转明,既然她是孤身一人,对于千幻门来说就没甚威胁。毕竟,这里是轮回城,是他们千幻门的地盘。


   大司命,既然驾临我国,却不登门拜访,反作这鬼鬼祟祟状,似乎有失你霜风社的风范吧!既然你已露面,看在霜风社的份上,我们便不去计较什么了,这位贵社的孽徒,就留给贵社来严惩吧!冰云目光转向大司命,故作义正言辞地说道,似乎已有驱狼斗虎的打算。但是他们的包围圈却是愈发严密,丝毫没有给大司命让路的意思。


   大司命自然不会上了冰云的当,环视这些千幻门的精英兵马,语含讥讽道,门主也是好算计啊,可是我现在是自身难保,又如何能力敌尚小灵。这孽徒成心唤我出来,正是作此打算,害我双方自相残杀,她好坐收渔翁之利。门主莫要中了她的诡计。
   冰云闻之突地一愣,大司命的话中隐含的威胁之意自然不难领会。冰云的确顾忌着大司命那强悍的实力。如此一来,双方均害怕对上尚小灵会损耗自己的实力,必然不会倾尽全力。到最后尚小灵趁机逃脱,擒杀之言不能实现,这又是她冰云所不甘心的。
   就在这时,尚小灵突然冷冷一笑,说,你双方不必钩心斗角了。既然你们都想取我的性命,那么冰云你和大司命就一起上吧!还啰嗦什么?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尚小灵的话虽然解除了所有人的顾虑,但谁能想象她竟敢以一敌二,更何况,她的对手又是排名神域前两名的超级杀手啊!
   冰云与大司命互相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又不着痕迹地点了下头。既然你如此不自量力,那么我们便成全你。今天倒要见识一下雨神剑的真实威力。请亮剑吧!


   冰云说罢,和大司命站在尚小灵的对面。虽然双战小灵,但也不敢有丝毫的松懈,毕竟谁也不知道这位雨神传人的真实实力。
   尚小灵没有犹豫,没有拖沓,面对着这两个神域最强的女人,她果敢迅速地拔出腰间的短剑。剑一出鞘,寒光闪闪,夺人二目,而剑上沾染的血迹,又令人不禁由心头泛起一股寒意。
   大司命的战斗武器是一条冷气逼人的钢鞭。作为需要静时隐忍待发,动时一击毙命的杀手而言,这的确不算是一件趁手的凶器。但是对于浸淫这钢鞭已数十年的大司命,一条钢鞭在她的手上使出来早已出神入化,神乎其技。莫说一击得手,就算杀人于无形,都已不算什么难事。
   她的钢鞭,平时作为头饰盘在飘逸的秀发之上,临战时再一抽鞭柄将其取下。这对于大司命而言早已成为熟的不能再熟的战斗动作,没有什么漏洞可言。因而当对手是不错的杀手时,也没有什么人会把取兵器当作机会向其出手。不过就当大司命手已摸到鞭柄时,她突然感到一股劲风猛烈地向她袭来。那气势一往无前,仿佛没有什么能够抵挡它的锋芒。


   这无疑是小灵的一招偷袭。且不论时机选择的是否恰当,那强劲猛烈的风格似乎也与小灵所擅长的方式不符。然而不论多么古怪,多么不可思议,大司命也不会有丝毫的表现。她不会犹疑,也不会诧异,因为她在战斗,她在杀人。杀手是不允许有丝毫的分神。因为这意味着破绽,意味着失败,意味着身死灯灭。
   于是,毫无疑问地,钢鞭正面迎上了袭击而来的锋芒。这是大司命所擅长地,钢鞭在她的手上甚至变成了一条灵活多变、危险恐怖的毒蛇,毒蛇只需一爬上敌人的武器,必能死死地缠绕住它,将其绞杀、毁灭。而实力差的,更是会在这一击中丧生于毒蛇之口,脖颈处会生生地被蛇头咬出一个血窟窿来。
   然而,就当钢鞭甫一接触那锋芒,大司命就感到一丝不对。最开始,他觉得周围的空气变得越来越沉重,呼吸也变得沉重起来。然后,一层层地水滴就开始凝结、弥散在她周围的空间中,打湿了她的衣袍与头发。而最后,甚至连天地都被这骤然发出的锋芒所震动,一道闪亮的雷光轰然劈在锋芒之上,一条深不可测的沟壑竟然蓦地出现在不远处那空旷的操场中。


   大司命不会畏惧窒息,不会畏惧水滴,甚至连天雷劈下也不会让她眨一下眼。可这些都是由尚小灵所引动的天威啊!要具有何等实力才会让天地都难以安宁呢?毫无疑问,那一剑的力量与技巧,单凭她一己之力,恐难力敌。因而大司命终究还是害怕了。
   当然,此时她还存有万一之想。冰云势必不会眼睁睁看她死在尚小灵的剑下的。若是自己死了,谁又助她击败尚小灵呢?这样恐怖的人物怎能存留于人世间?
   然而,随着剑锋一点点地逼近,钢鞭被锋芒一点点劈成齑粉,大司命眼中的绝望与惊恐一点点扩散开来,最终占据了她的整双眼眸。冰云为什么没有挡住小灵呢?是她故意为之,还是小灵真的恐怖如斯,在她们二人的拦截下还能一招取了自己的性命?她不知道,而且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因为死亡已经悄然降临。
   剑锋甫出,大司命身死!!!
   一旁的冰云,手拿着自己的那条作为武器的纱巾,悠然而立。当大司命重重地摔倒在地上,生机已失的时候,她的脸上蓦然露出一丝笑靥,令人感到诡异、恐怖。
  
   当大司命还未曾饮恨尚小灵的剑下,就在那座临近的茶楼之上,一间典雅华美同时靠窗的包厢之内,神使大人和她的爱人,正对坐在红木小茶几的两侧,一边品着杯中的香茗,一边不时透过窗子,观察着操场边那几棵老槐树下事件的进展。
   她们还会打起来么?尚小灵真的会向冰云和大司命挑战?男子的目光集中在窗边的小灵身上,在她的眼中,不论是多么强大的人,此时都变成了一个个的小黑点,就像是地上爬来爬去的蚂蚁一般。毕竟,他与神使身在五楼。五楼,意味着可以无忧无虑地做一个旁观者,意味着一切都掌控在自己手中。这种感觉真的是妙不可言,就像是品尝了罂粟花的种子。


   会的,相信我。他不会甘心默默无闻的,更何况她的实力足以震撼天地,更何况她早已不在乎生死。不害怕死亡的人是值得警惕的,不在乎生死的杀手更是不容轻辱。神使大人品了一口茶,将视线拉回房间,悠然淡定地说道。
   那么,你觉得尚小灵能够击败他们两个人?这些年这两人的进步也很明显啊,那小灵虽然是雨神传人,但她们若是联起手来,当世何人能敌?
   当然,光靠她自己确实不够,关键时刻还要靠你的弓箭来帮她一把。只不过,到时候可不要不忍心下手哦!
   那你让我杀谁?大司命还是冰云?对付她们正面对抗或许力有未逮,但要是暗算一把还是有些把握的。
   可不要过分自信,要是失手可真有些麻烦了。到时咱两个还要上场肉搏,风险就很大了。你那支箭可算是今天这场戏的关键之笔。
   就别啰嗦了,快告诉我是谁吧!我手中的箭都快等不及了。


   神使不慌不忙地转过头去,目光严肃而认真地直视着男子,似乎要倾诉什么极其重要的东西。忽而,神使的眼睛又弯成了一湾月牙,嘴角上也露出了调皮玩弄的笑容。
   你猜?
   这回答确实搞的男子苦笑不得了。
   十五、孟雨
   冰云没有出手,小灵虽然确定其中必有阴谋,但是到手的时机自然不能错过。对于冰云,她依然保持着足够的警惕,于是在发出那记击杀大司命的绝世剑锋的同时,向冰云发出了一枚防身用的袖箭。普普通通的袖箭到了她的手中,暗中隐藏着些许的诡异。
   面对着这枚袖箭,冰云不禁暗中叹了口气。这种暗器过去又如何能够进了她的法眼?可到了尚小灵手中就不得不全力应对了。恐怕就算自己全力出手,来助大司命脱身,成功的可能性都不会很高。这样的敌人,真个该死啊!


   自那枚小巧的袖箭刚刚脱袖而出,冰云的目光就死死地凝注在它上面。似乎它的移动轨迹,每一丝的变化都尽数掌握于心。当小箭距她的身体约三丈左右时,一条素练如电光火石般朝向箭身甩去。直到此时,冰云才真正长吁了一口气。
   三十七次的细微变化,让这道袖箭的攻击部位从头颈下移到了腹部,而时间更是延长了一秒有余。换了旁人,恐怕早已戳出一个血窟窿来了。当然,小箭的力量也是颇强,里面更是灌注了一些柔劲,化解时也需要费一番心力。不过,她的眼光却立马转移到了小灵对大司命的攻击之上,此时,小灵的剑即将吻上大司命,她的全部精力也都尽数集中在大司命身上,对于旁人该是无暇顾及了。
   雨儿,好机会,快些动手。冰云向身后的黄衣少女传音道。只见孟雨同冰云相仿,距小灵都有二丈有余,出手早已来不及,却不知冰云这话有何用意。
   孟雨接到母亲的传音秘术,嘴角上泛起了一丝诡异狰狞的冷笑。她没有拔出武器,而是微合双目,手上结出一道怪异的印记,口中似乎在喃喃念叨着什么咒语一般。


   片刻后,就当小灵刚刚击杀大司命,还未从杀人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之时,一支锋利的冰锥突然在小灵的后心处凝聚成形,然后仿若有灵性般猛地向小灵刺去。这变故发生地异常突兀,甚至没有半点征兆,即便警惕如小灵也才在最后的关头发现了这个危机。然而为时已晚,小灵虽然避过了要害,但冰锥还是狠狠地戳进了她的腰部,鲜血顿时如泉涌般汩汩流出。此时,小灵才意识到,千幻门竟出了这等奇才,硬生生将相传为九天玄女所留的《幻术》修炼到了化虚为实的境界。单凭这项绝技,足以跻身神域顶尖杀手的行列。


   冰云笑了,她知道自己成为了这场纷争的最大赢家。此役过后,霜凤社定然风光不再,大好河山还不尽入她冰云的囊中?
   就当冰云正意气风发,做着春秋大梦的时候,她的大脑突然受到了一丝刺痛冰冷的信号。这让她的头脑在一瞬间变得清醒冷静起来。通过她的尸体载到的方向来看,在她死前的一刹那,她似乎想要转过身来。这或许是她的下意识动作,又或许是要向身后的某个人发出质询。但总而言之,冰云死了,死得不明不白,又或者清清楚楚。


   在场的所有人都清楚冰云的死因。在她的背后,一道细长锐利的冰刺准确刁钻地穿过她的后心,一直延伸到了前胸,鲜血和内脏碎片更是顺着冰刺,一股脑地喷洒到地面上,汇成了一道血红粘稠的小溪。全场默然,急促慌张的呼吸声弥散开来,使得气氛显得更加诡异了。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集中在那位冷艳高雅的黄衣少女身上,当然,所为的自然不是她的美貌。
   孟雨沉默着,沉默着。忽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她开始咯咯咯地笑了起来。那笑声是那般娇媚,那般销魂,似乎在为自己恶作剧的成功而幸灾乐祸,又似乎因为敌人的臣服而得意忘形了。忽而,她笑出了泪来,忽而,她又笑完了腰。她就一直那样笑着,像个疯子,却又在嘲弄着世人的痴狂。
   不知何时,笑声止了,歇了。孟雨好似笑累了,也懒得让手下搬一把椅子过来,就这么席地而坐,但坐得却是孟来尸身的近旁,对面是伤势严重的尚小灵。无论是方才的笑声,还是现在的坐姿,那副冰雪美人的仪态顿时在众人面前一扫而光,倒像是个贫民窟出身的泼妇一般。然而,千幻门的一众人等,投向她的目光中,那恐惧与忌惮显露得更加深切了。


   此时,孟雨的行为更加惊世骇俗起来。她不顾小灵惊诧异样的目光,伸手将死去的孟来一把抱在怀里。就像怀春的少女迫不及待地拥抱着自己思慕已久的情郎。
   来哥,来哥,你醒醒啊!孟雨的呼唤婉转哀怨,声音好似上天降下的女神般空灵唯美。来哥,你看见了吗?我杀了咱们的母亲,将她那颗肮脏阴暗的心彻底粉碎了。你会不会很高兴啊!要是高兴就笑出来吧!你倒是笑出声啊!说着,孟雨的眼泪扑簌簌地滴落下来,哭得梨花带雨,好不可怜。
   来哥,我知道你会是高兴的。她真的是很该死啊!若不是她,我又如何会离开你的怀抱,直到天人永隔。或许你还会记恨我的背叛吧!纵然你胸怀宽广,不记恨你的妹妹,我却无论如何都无法原谅自己了。这些年,我每时每刻都在助纣为虐,都在做着那些十恶不赦的事情。但你可知道我的无奈与苦心么?是啊,即便我掌握着罪恶的力量,可这力量也能帮助你实现那个令你魂牵梦绕的理想。当我代你将一切阻挡理想实现的势力扫除一净后,即便自刎在你面前,我也心满意足了啊!


   来哥啊,你永远都是那么爱我,你比世界上的每一位哥哥都更加地关怀着你的妹妹。不论我如何背叛你,伤害你,这份爱始终不变。我知道,你也在深深地爱着别人,比对我的爱更加热烈专注,但是我不能了,此生此世,我只爱你一个。无论世俗的眼光是如何看待我,我都会说,来哥,让你的妹妹嫁给你吧!不论你是生是死。这是我此生唯一的心愿。
   小灵惊骇了,她不知道为什么如此罪孽荒诞的事情会发生在这样一位美艳绝伦的少女身上。孟来对她提起过孟雨,纵然向她隐瞒了孟雨的身份,可在孟来的故事中,孟雨永远都是善良美丽、乖巧可爱的化身,丝毫见不到罪恶的影子。难道这就是上天对我们这些漠视生命的杀手的惩罚吗?可为什么又要惩罚毫无罪行的孟来呢?


   小灵终于忍不住了,她开口说,你这又是何苦呢?为什么要让孟来死后都要为你而不安?
   你给我闭嘴,你这个霜凤社的贱人!突然,孟雨的情绪变得歇斯底里起来。她双目怒视着重伤中的小灵,大声吼道。要不是你,我的来哥怎么会死!都是你害的,我恨不得把你这个猪狗不如的畜生碎尸万段,啖你的肉,饮你的血!你不仅夺走了他的生命,更勾走了他的心。你还我的来哥,还我的来哥啊!!
   孟雨的怒吼一直回荡在小灵的脑海里,久久不能散去。她一直不停地咳嗽着,直到一口滚烫的鲜血被小灵咳了出来,方才止住。这口鲜血让小灵的精神更加委顿,本已止住血的伤口有一次迸裂开。然而小灵却用手硬撑起自己的身体,冷然说道,你口口声声说你爱他,可来哥如何能够娶你,你让他如何自处?即便你已不惧这人伦之道,可来哥呢?既然你爱他,就该多为他考虑考虑。你如此言行,分明是对来哥的侮辱!他的在天之灵都会难以安息的。
   孟雨不再大喊大叫了,小灵的话似乎让她冷静了下来。一位冷静的杀手无疑是可怕的。


   是啊,这算得上是侮辱,来哥或许在地下不能心安的。你说的对,对极了!人伦之常不可违,因为那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可这世间神圣的东西总不止一件吧!人命终究更加神圣一些,可是我们,其他的杀手们,士兵们,贵族们,皇帝们,神仙们,谁又不曾草菅人命?哪个不粉饰得像圣贤一般?神圣?这所谓的神域真的有这种东西么?即便有,对于上位者来说,不过是件有趣的玩物罢了,玩的腻了,就弃如敝屣,将那位圣洁的女神糟蹋成世间最肮脏的婊子。呵呵,这些年来你还没看透这世界吗?既然这神域荒谬、肮脏、可憎,我那可怜的哥哥又何必把他看得那般珍贵?今天就将那些荒唐的念头从来哥的心头剔除吧!你说好吗,来哥?


   在小灵萎靡、无奈的目光中,孟雨捧起孟来的头,疯狂地不计一切地亲吻着,啃噬着,目光中熊熊燃起的欲火恨不得将她的来哥一口吞下去,即便那只是孟来的尸身,即便那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孟雨就像是一条母狗,她的动作是那么龌龊下流,令小灵不住地干呕起来。最终,似乎她们都变得麻木了,而孟来的尸身看起来更是一副麻木的样子。小灵早已忘记了可悲,孟雨或许也忘记了,同时一并忘记了什么叫做可耻。
   终于,孟雨那令人恶心的动作停了下来,同时停止的还有她的心跳,她的欲望。因为在她的身后,在她最喜欢偷袭的后心处插着一支箭,那箭同样贯穿了心脏,甚至连箭尖露出的长度都和她的母亲冰云相差无几。和她最憎恨的人竟有一样的死法,这对孟雨或许有些可悲,但是既已变得麻木,又如何会在乎这些呢?


   要不是那女人后来变得这么无耻,阿哥不会真得下不了手吧!茶楼上,神使大人对着男人笑眯眯地说。
   当然不会,阿萤想她死的人,我又怎能容她活下去?男人收起弓,淡然地说。
   假如我也变得像孟雨那般无耻,你会不会也厌恶地想把我射死呢?这仿佛是两人间的小玩笑,但神使的语气却显得那般庄严郑重。
   男人没有回答,似乎这是一个很难做出解答的问题。气氛立时显得有些凝重。
   呵呵!下面我就要会见我们的女一号了,不知她还会带给我们什么样的惊喜呢?真不知道这代的雨神传人能够强悍到什么地步呢!
   神使娇笑着,莲步轻移,踏上了下楼的阶梯。男人的目光依旧凝滞,似乎在认真思索着先前那个难以解答的题目。


   十六、古堡
   雨柔镇,是一座传承了上万年的城市。相传,雨神殿下亲自为其命名。雨神帝国建立之前,那时的神域还处于较为原始的部落时期,而这座城市就已经成为神域西区的统治中心了。当时也存在着雨神殿下的传人。和现在的小灵不同,那时的雨神传人都拥有着雨神殿下的血脉,身份极为崇高。她掌控着雨柔镇,是神域西区实际上的统治者。直到轮回三世降生的年代,两大帝国(雨神帝国与神圣帝国,神圣帝国改革为联邦共和制是建国后五千年后的事情)相继建立,传承了百余代的雨神传人才因血脉断绝而消失。但是因为这轮回纪元前的万年时光,雨神传人对地处神域西区的雨神帝国,其影响根深蒂固,故而以“雨神”二字命名,并且二教并立,允许当地民众自由信仰。


   此时,陆冰雪所面对的这座古堡,就是曾经属于历代雨神传人的宫殿。而现在,却成为了雨柔镇中轮回分殿的所在。此时的雨神教毕竟式微,徒有其表,更何况这座宫殿对轮回教同样有着非凡的意义,乃是轮回三世昔年的居所。故而古堡花落轮回教也是在所难免。或许在万年之前,这座古堡也曾像轮回主殿那样雄伟、威严吧!但到了现在,虽然经过了无数次的修葺,古堡毕竟久经岁月的侵袭,战火的洗礼。她倾圮了高墙,剥离了油彩,只余下满目疮痍来供世人凭吊它逝去的风华。


   是的,她太老了,早已失去了年轻时的锋锐与矫健。这样的分殿或许是羸弱的,但陆冰雪却坚信,她必然会一直如此屹立下去,直到她厌倦了这个世界,或是这个世界抛弃了她。她是历史的象征,轮回的象征。轮回崩,天地灭。
   陆冰雪步入了古堡就像所有的轮回殿,来访者最先进入的一定是一间宽敞明亮的大厅。大厅一反古堡的寂静,到处洋溢着节日的喜庆,四周的墙壁上也拉上了写满节日祝福的条幅和彩带。神诞日,每个人的脸上都应挂满了笑颜吧!似乎连这沧桑的古堡都不能免俗了。
   环顾四周,陆冰雪发现人们都聚集在大厅演出台。她不由好奇心大起,也一头扎进了人群,想看一看台上正表演什么节目。站在台上的是一群十来岁的孩子,男孩和女孩分别占据舞台的一边。他们身穿洁白的演出服,就像一群可爱的小天使流落到了凡间。在孩子们的对面,站着一位身着修女服的老人,她花白的头发被发簪束了起来。虽然看不到正脸,但能从背影中猜测她的面相一定很慈祥。注视着老人的背影,陆冰雪的眼中陡然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
   看来今天的排练马上就要结束了。孩子们,拿出最佳的水平吧!让我们再来最后一遍。在四周的嘈杂声中,陆冰雪的耳朵敏锐地捕捉到了台上老人的声音。


   突然,周围蓦地安静下来,一首轻快明亮的乐曲被台上的唱诗班完美演绎。在陆冰雪沉浸其中的刹那,她发觉自己身处的古堡似乎散发出了灿烂夺目的光芒。那光芒无关于外表的华美,无关于权力和威严,只出自内心深处灵魂的震颤。那种感动玄妙异常,不足为外人道哉。
   一曲唱毕,孩子们欢笑着像小鸟一样四散飞去,而老人,则默默地走下台,在人群自动散开的一条小路中走向了大厅一侧的一道小门。陆冰雪在人们难以察觉之下冲出了人群,紧紧跟随在老人的身后。
   小门后,是一间装点得朴素的卧室。老人径直走向几案旁的一张椅子,缓缓坐下,拿起茶杯润了润自己的喉咙。她似乎一直没有发现站在身后的那位不速之客,甚至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起来。


   您为什么要派兵攻打小灵的手下,小灵的行为不至于让您如此恼怒吧!陆冰雪的语气一如对小灵时那般冷漠。
   老人只是微微一笑,说,那是轮回城传过来的命令,由分殿的红衣主教亲自执行,与我这样一位年老体衰的修女又有何干?
   不要说这些,这世上还有您办不到的事?只不过您不想帮我罢了。您说过您会补偿我的,难道您忘了么?在这个世上,我的亲人也只有您了。陆冰雪竟显得焦急惶恐起来,这一幕恐怕连小灵看到都会感到不可思议。
   是啊,你是一个可怜的孩子,比那些唱诗班的孩子们更加可怜。我想要帮助你,可是我却力有未逮。
   您怎么会不能?您可是神啊,伟大贤淑的轮回三世啊!这整片神域都是属于您的领地。您的快乐可以使所有人都感到幸福,您的怒火可以使大地为之战栗。您主宰着万物,为什么不能决定我与小灵的命运?
   陆冰雪的这番言论传播于世定能令神域为之疯狂。谁能相信这样一位毫不起眼的老修女竟会是伟大的轮回三世呢?仅凭她的使者就能将神域的一切玩弄于股掌指间啊!


   老人没有反驳,只不过默默地点了点头。或许我能够主宰神域。但是人心呢?我却不能控制如此众多的民众每天都在想些什么。我为这世界做出过许多事,因为我的身份,一切命令都会被彻底地执行。但是,许许多多出乎意料的事情却因为我下达的命令而发生着,一些人开始怨恨我,恨不得将我碎尸万段。后来,我明白了,自己只能成为神域的精神领袖,而不能去干扰它的正常运行啊!这同样是世间轮回的规律。没有人能够体会到我的苦衷的,你不能,阿萤同样不能。她甚至不顾自己所规划的大局,想故意把大司命留在雨神帝国,要看看当她屠戮分殿的士兵与修士的时候,我会不会出手相救。即便大司命真的留下了又能怎么样,我同样会平静地看着那些我爱着的人痛苦地死去,就像当年我看着阿萤备受煎熬一般。呵呵,我比你们都老多了,心肠也早已比你们想象的硬多了。


   倾听着老人的心声,陆冰雪苦恼地捂住了自己的脸颊。我知道您有您的原因,可这世上,真正在乎我的也只有小灵和您了,看着您去屠戮我最好的朋友,那种痛苦,您能体谅吗?
   老人转过头,亲切慈祥地凝视着陆冰雪,和蔼地说,我怎么会不能理解呢?但是这世间痛苦的又不仅仅是你一个啊!阿萤想要消灭那些猖獗的杀手组织,消灭尚小灵,似乎是在为神域造福,是正义之师,但是她造就了多少像你这样痛苦的人?更何况她未必就没有私心。杀手,这是阿萤所痛恨的,但同时又不得不爱上一个杀手,她的行为更是和杀手没有任何区别。她的内心难道不会痛苦?
   老人开始地下头沉思,一旁的陆冰雪也同样保持着沉默。这沉默是永恒的,亘古不变。那些诡辩、杀戮,与这永恒的沉默相比,显得多么幼稚可笑呵!


   十七、尾声
   这里,神使大人所精心安排下的主战场上,同样保持着那永恒的沉默。刚刚还趾高气昂的千幻门众在轮回殿的兵士押解下默然离开了现场,只余下了尚小灵和刚到场的神使大人。小灵注视着渐行渐近的高贵女人,目光中没有一丝仇恨的烈焰,有的只是波澜不惊的平静。
   尚小灵,我们又见面了。刚才有没有想过,见到我的第一句话要说什么?神使微笑着,俯下身子探望着坐在地下伤势严重的尚小灵。
   我只想说,如果有可能,我很想再替您画上一幅画像。那一定会成为我艺术成就的巅峰之作。
   哦?我很有兴趣猜猜你会画些什么,我想上面的我一定春风得意,有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然后将神域的地图踩在脚下,或者让我踏在一堆死人身上。对了,一定是后者,听说你对画死人颇为擅长呢!那一定要将你的尸体画在最上面,画得最醒目啊!
   您猜错了,在我的画作里,您的脸上,只会有两种表情——悲哀与痛苦。或许我会考虑您的意见,画下一堆死人,但死人中流淌的不是他们的血,而是您的泪。


   神使收起了她那略显虚伪的笑容,换上一副冷笑道,我的泪水?我为什么要落泪?扫平你们这些该死的杀手我高兴还来不及。这世界即将万全投入轮回的怀抱,我将用微笑去迎接。
   是吗?我本以为您是不同的,您能够在神的指引下脱离苦海,享受无尽的幸福。原来我错了,您和我们这些杀手有没有什么区别,或许把那满腔的杀意深深地埋藏会给您带来更加刻骨铭心的痛。我不恨您,我只向您表达深深的同情。
   神使没有反驳,只是深深地埋下头去,沉默良久,又蓦然开口说,好吧!我接受你的同情。你说的对,那些痛苦我忘不了,即使我是神使,拥有整个神域至高的力量。呵,现在或许只有你能聆听我的倾述了。


   我和他都曾是雨柔镇轮回分殿里一个唱诗班的成员,但在一次旅途中被一个混乱之领的杀手组织所劫掠。唱诗班一共六十多名成员,最终只有我和他活了下来。他活着是因为他绝佳的杀手天赋,而我呢?甚至连内力也修炼不得。当时我刚十三岁,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无依无靠,能从一群匪徒里脱身,那付出的身体与精神上的代价,你应该很清楚吧!
   脱身之后,我还算幸运,流离辗转到轮回城,并且成为了一名修女。当时,我以为我的一生就会这样持续下去,直到生命的完结,将一切的痛苦与罪恶埋到内心的最深处,可事情最终未能如我所愿。


   我又遇到了他。他是来杀我的,可他没有提着我的头回去,于是无处可去了。我们相爱了,如果被发现,我不仅也会无处可去,就连埋进土里还要任人唾骂。所以我只能杀掉神使,取而代之。不过,这却不是故事的全部。其间有一个大秘密可谓影响了这一切,你可知道是什么?
   小灵摇了摇头。神使轻轻一笑,继续了她的讲述。
   其实事情的关键就是小时我曾认识的一个人。这个人了不起啊,因为她,上任神使雇佣了杀手想要取我性命,怕我威胁到她的位置;因为她,我才能在谋杀神使后顺利成为新一任的神使;同样因为她,至今,我还在为儿时遇到的迫害而念念不忘,怨恨她的无情。你该能猜出她的身份了吧,她就是我们唱诗班的领队,整个神域无人不知,无人不曾膜拜的轮回三世陛下。


   我常常会想,能够认识当世之神到底是我的幸运,还是我的不幸呢?她带给我的痛苦远远多于快乐,但同时又彻底改变了我原本平庸的人生。其实现在细细想来,我即便怨恨她又能怎样呢?她不去救我,必然有她的苦衷,那种失去所爱之人的痛苦大概不比死亡来的好受吧!若不是某些限制,她又何必去承受这种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神果然就是神呵!岂是我们这些凡人所能揣度的?
   好了,聊完这些闲话,还是让我们直入正题吧!能让你活到现在,我只是想拥有你身上雨神剑所赋予你的能力,这样我来统治神域将会更加轻松。当然,施展吞噬神力的术法不可能没有风险,所以我给你最后的机会来翻盘,甚至有可能反噬掉我身上轮回的神力。我想到时轮回三世一定不会介意你成为神使的,这对刚刚失去所爱的你也算是个不错的归宿。怎么样,让我们开始吧!
   小灵没有动,只是默默抽出雨神剑,目不转睛地望着前方的神使,等待她术法的降临。神使的吟唱骤然开始,那声音似乎依然保持着唱诗班时的纯洁与甜美。那每一个音阶,每一段旋律都美如天籁,令人心神为之沉醉。


   天地开始变色,转瞬间乌云密布,电闪雷鸣。那天地之威与小灵的雨神之力相比,不知要猛烈多少倍。可以想象,身负重伤的小灵如何能够抵御神使的这计术法呢?不过即便面临这般危境,小灵也只是微不可察地皱了一下眉,或许即便身死,也不被她放在心上了。
   神使吟唱完毕,她的双手又开始迅捷而灵巧地结起了一个又一个玄妙的印记。当结到最后一个手印,双手定在了半空中,一个黄蓝相间的光球开始出现在手印的前方,并从最初的黄豆大小迅速长到了手掌大小。当光球已经定型,神使的右手手印突然朝向小灵一挥,一缕光柱便立即向小灵射去。
   被光柱命中后的尚小灵,突然发觉全身的力量疯狂地朝向光柱的汇集处涌去,如溃堤的江水,非人力能够阻挡。小灵清楚,神使已经开始汲取她的力量,如不制止,盏茶功夫自己就会被吸成一堆尘土,随风飘扬。小灵虽已不在乎生死,但她并不甘心屈服。即便为了这把雨神剑,为了赋予她神力的雨神殿下,她也不能认输,将这雨神之力如此轻易地交予敌人。于是,小灵开始了她最后的反抗。
   尚小灵用力握紧了手中的雨神剑,紧合双目,将身体内仅余的力量通过意念化为一道锋锐的剑气。这剑气先是游荡于她的身体内,将经脉和内脏割裂碾碎,最终破题而出,通过光柱的媒介向神使迅疾地斩了过去。


   剑气涌过,光柱上开始出现破损,而凶猛的剑气转眼间就要穿过神使的胸膛。神使的目光首次显出凝重之色,那小灵最后的反击显然对她造成了致命的威胁。面对剑气,神使的手印开始变换,每变一次,那剑气就明显削弱了一分。然而照此趋势,剑气还未及被消灭,就已穿体而出了。
   突然,神使高声断喝一声“呔”,那声音仿佛附着着莫名的魔力,令小巧的剑气一下子立马化为虚无。小灵最后的努力也最终随着一声断喝灰飞湮灭。
   破损的光柱被迅速地修复,神使的吞噬重又开始。小灵的力量被吞噬一空,现在轮到了脆弱而重要的生命力。短短几息之间,小灵已经白了头发,皱纹横生。她的意识已经逐渐离体,死亡或许即将来临。在她逐渐变得模糊的视野里,神使的嘴角已经弯出了一个好看的月牙儿。小灵想,我的笑容一定比她更加好看。这或许是小灵一生最后的念头了。


   就在历史即将宣布胜利者为神使的时刻,从茶楼上蓦地飞出一支羽箭。那箭是如此得迅速,又如此得默然,像极了法庭上最终审判的锤音。神使没有发觉那支即将穿透她脖颈的箭,或许也将永远不会发现了。
  
   这难道就是人心吗?沉默过后,老人抬起头,喃喃说道。陆冰雪没有听见这句话,只发现老人的目光炯炯,仿佛穿透了墙壁,一直向无尽浩瀚的苍穹尽头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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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刀


   客刀。吴不凡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一种带着熟悉的陌生的感觉便侵袭了他。
   那人冷冷道,“客刀,便是客居于刀。”
   “客居?”
   “是,客居。只有真正的刀客在真正是一名刀客的那段日子里,才能做到客居于刀。”
   “真正的刀客?”
   “不错,只有把所有都交给刀,而又能控制刀的人,才能称作真正的刀客。”
   “听起来很难。”
   “所以很少。”
   “没有人能够永远居于刀么?”
   “没有。”
   “真的没有?”
   “有。”
   “谁?
   那人缓缓地转过身去,直直地望着远方晦暗的天空,轻轻而又似乎饱蘸了力量地吐出了一个字,“刀!”
   吴不凡怔住了。
   他想起了那天踩在满地萧瑟的碎叶上,师父说过的话。
   “在那段日子里,你就是刀!”
  
   二
   八月。一阵寂寂的风刮起浮云,涌向了喧嚷的长安城。
   云朵堆积在长安城上空,逐渐细密,逐渐厚实。干枯的黄叶铺满了他脚下的路。
   黄风行腰佩一柄弯长的刀,缓缓走入城内。他的脚步,似乎听不到声音。
   一群小乞丐突然聚拢在一块,正在殴打一个同样破烂打扮的小男孩。男孩被摔在地上,拳头像此时天空即将落下的雨点一样砸在他身上。男孩痛得叫了起来,却不忘挥拳反击。


   一个小乞丐突然捂住了眼睛,骂道:“小杂种,敢打老子!”拳头更加狠、重、快地砸在男孩身上,他呻吟起来,可他反击的频率竟丝毫未被打乱。
   “他的死活和你有什么关系!”一条胡同里,一个满脸胡茬的中年人对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小男孩斥道。男孩不敢再说话,跟着中年人默默走远了。
   一股淡淡的,但是却很锋利的气息席卷过来,一群小乞丐惊异地转过头,恐惧地望着背后走来的刀客。
   逼视良久,小乞丐们突然“啊”的一声,不约而同地四下窜去,很快他面前只剩下了那个满身伤痕的小男孩。
   “你为什么要反击?”黄风行似乎对这个孩子很感兴趣,弯下腰来问他。
   “我为什么不反击?”男孩挣扎着站了起来,不住地揉着青一块紫一块的胳膊。
   “你不知道这样只会被打得更厉害么?”黄风行柔声问道。
   “至少要他们知道我不是好欺负的!”男孩拧起脖子,昂起头愤愤地说。
   “你这小乞丐……”
   “我不是小乞丐!”
   “你难道是大乞丐么?”
   “我不是乞丐!那群小乞丐就是因为把我也当成了乞丐才过来打我!”男孩吼着,“我只是路过这里!”
   “你要去哪里?”
   “洛阳!”
   “洛阳?”黄风行忍不住笑了,仿佛他看到了一件比一头猪躺在砧板上睡觉还要可笑的事情。“你可知长安到洛阳有多远?”
   “不知!”
   “那你还要去?”黄风行真的疑惑起来,这孩子怎么如此理直气壮。
   “我要去。”
   “为什么?”
   “我要活!”
   黄风行稍稍一惊。不知有多久,他都没有这么惊讶过了。仿佛岁月真的可以把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折磨成一个像死水一样的男人。然而这次,他是真的吃了一惊。这三个字从这个孩子的嘴里说出来,竟然有一种不容置疑不可反驳的威力。
   “我娘临死前告诉我,去洛阳城找一个人,他一定会养活我。”
   “那人是谁?”
   “我不说!”
   黄风行似乎知道这个小孩认定的事情无论什么都动摇不了,便又问道:“你想不想学刀法?”
   “想!”
   “那你就拜我为师!”
   “拜你为师,是不是以后就要入江湖?”
   “是!”黄风行的语气不知不觉也变得“理直气壮”起来,他自己都暗暗觉得好笑。
   “那不行!”
   “为什么?”
   “我娘说,一入江湖,无论什么时候都可能会有素不相识的人来找你的麻烦,甚至有的人会不需要任何理由就杀死你!我娘叮嘱我千万莫入江湖。”
   “你娘没有说错。”江湖就是一片无垠的沼泽,一旦踏入,只有越陷越深,绝没有人可以入后再出,除非死掉。黄风行沉默一会儿,又缓缓说道:“你怕麻烦么?”


   “不怕!”
   “那么,你怕死么?”
   男孩似乎因为长时间昂着头有些疲累,微微低下头沉沉地说道:“怕!”
   “那就是了。”黄风行嘴角露出一丝隐晦的笑容。
   “什么?”
   “你不拜我为师,我就让你死!”黄风行狠狠说着,眼神突然变得凌厉。
   “好。”男孩又抬起了头,平静地望了望面前这种可以让任何人都战栗起来的眼神,突然跪在地上喊道:“师父在上,请受徒儿吴不凡一拜!”
   “无不凡?”黄风行先是一惊,随后笑道:“徒儿请起。”
  
   三
   长安城郊。荒凉灰黄的蒿草从中,隐隐显露出一座土坟的轮廓。
   这简直不能叫做坟。若不是有两个人跪在它面前,谁见了都会以为这是某个顽皮孩子制造的小土堆。
   黄风行从腰间掏出一壶酒,抛在空中,突然抽出腰间的刀劈碎了牛皮酒壶。透明的酒水跳跃在空中,被夕阳染上暗红的色泽,一滴不漏地洒在了面前的坟上。
   吴不凡心底不禁暗暗叫好。“师父,这是谁的坟?”
   黄风行兀自直直地望着远方,似乎没有听到徒弟说的话。他仿佛在回忆,但是表情却变得越来越痛苦。
   他的瞳孔开始收缩。突然,他的眼神变得空洞,空洞地像是在模糊的黑暗里突然感受到一头凶猛的饥饿的野兽正向自己慢慢逼近。无论谁看到这种眼神,呼吸都会不由自主地变得局促起来。


   “跟你一样,他也姓吴。”黄风行向坟拜了三拜,起身离开。
   吴不凡是个很乖觉的孩子,他知道不该多问,便闭了嘴,默默地跟在师父后面,向更荒凉的地方走去。
   夕阳在坠落之前,拼命扒住了山的轮廓,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又斜又长。
   那看起来,多像两把刀。
  
   四
   “我们这一派,叫做独刀门。”黄风行用手挡开谷口横斜的树枝和杂乱地缠绕着的藤蔓,缓缓走进谷中。
   “你可知道,刀和剑最大的区别是什么?”黄风行趟过一条河流,转过头问吴不凡。
   “刀和剑……我不知道。”
   “剑两边一样薄,而刀,却是一边薄一边厚。”黄风行一脸严肃地说出这句话,似乎全然没有听到吴不凡忍不住“扑哧”的笑声。
   “你可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铸刀显然要比逐渐方便得多,因为刀只需要打磨一边就可以了。”吴不凡脸上还挂着笑意,似乎为自己学会了师父的说话方式而得意。
   “错!”黄风行停住脚步斥道。吴不凡的笑意也突然凝固在了脸上,又突然消逝殆尽。
   “这意味着,刀,是种比剑更仁慈的兵器。”黄风行继续走着,手不住地在空中挥舞着,以免藤蔓和蛛网挡住了视线。
   “因为当你要杀一个人时,如果你用的是刀,若在刀碰到对方身体的前一刹那后悔了,你完全可以稍稍翻转刀柄,用刀背对着对方。这样,一条命便留在了你的刀下。可如果你用的是剑,在最后一刹,除非你有深厚的内力,否则根本无法撤住剑。即便撤住了剑,自己也会受内伤。”
   “人们都说刀狠辣阴毒,原来他们都错了。”吴不凡喃喃道,望着远方流沙般温暖的霞光,愣愣地出神。“可是,为什么要杀人呢?”
   “在江湖,有些时候,你不杀人,人便杀你。”
   “这就是江湖么?”吴不凡的语气里显然透露出恐惧。
   “江湖还远不止这些。”黄风行缓缓说着,从背后拿出两柄闪着神秘光泽的刀。
   “这是主刀,”踩在满地萧瑟的碎叶上,黄风行指着其中一柄较长的刀说道,“左手使。”“这是辅刀,”黄风行又指着较短的一柄刀说道,“右手拿。”
   “可我更习惯右手拿刀,主刀不应该右手拿么?”
   “不。”
   “为什么?”
   “这是规矩!”
   吴不凡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搞不懂为什么会有这样奇怪的规矩。
  
   “师父,”黄风行转过了头,瞧着吴不凡,“我们用的是两柄刀,为什么却叫独刀门?”
   黄风行似乎早料到他要这么问,淡淡地笑了笑,随即又严肃起来,邈远幽深的眼神从他浓厚的双眉下伸出,“因为在那段日子里,你就是刀!敌人所看见的,就是一柄独刀!”
   吴不凡怔在那里,良久无声,又问:“在哪段日子里?”
   黄风行没有再说话,似乎让他伤心的过往又占据了他的思维。他默默地走开了,背影竟突然显得憔悴。“从今天起,你每天要与我同睡同起,不可偷懒!”
   吴不凡静静地站在那里,轻轻地抚摸着刀刃,眼里尽是欣喜。
   黄风行又想到了几天前他碰到的那个人。
   那人叫霍振轩,是曾经的洪安镖局的镖师。他永远忘不了吴听雨死时那不解而可怖的眼神。
   “十年后的今天,青玉峰上了结恩怨!”霍振轩只掷给这一句话。
  
   五
   十年已过。
   吴不凡又在谷里舞起了刀,刀法奇妙,步法轻盈。天上的流云漏下几丝稀疏的日光洒在他的刀刃上,流转成神秘的刀光。
   吴不凡的身形早已不似当年矮小苒弱,黄风行的鬓边却早已华发丛生。
   “二十年前,同样是在这样一个明媚的日子里的谷口,我的师父叫我去杀一个人。”黄风行撩开参差的藤蔓,携着吴不凡走到了谷口。
   “为什么?”吴不凡不解。
   “这是规矩。”黄风行顿了顿,“只有杀死了师父交代的那个人,才有资格真正成为独刀门的弟子,也才有资格学到独刀门刀法的最后一式,独刀式。你知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莫非,是师父每年带我去长安郊外的孤坟里那姓吴的人?”
   “不错。他便是洪安镖局的吴总镖头。而我师父,正是福威镖局总镖头龙破天的父亲。”
   “原来是这样……同行是冤家。可是,这不是借刀杀人么?”
   “没错。”为了不让吴不凡再提起这件事情,黄风行转过头去说道,“在回谷的路上,我碰到了一个人。”
   “谁?”
   “飞剑山庄庄主凌落。他与我决斗。”
   “为什么?”
   “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江湖上的事莫要问为什么。因为太多事根本不需要为什么,有时知道为什么或许只会让你更痛苦。”
   “那么,”吴不凡沉吟一会儿,似乎觉得师父的话还是没有道理,但他没有再辩驳,只是问道:“你们谁赢了呢?”
   “我输了。”
   “难道我们独刀门的刀法就这么不堪一击么?”
   “不。只因我还未学到最后一式。独刀式并没有固定的招式,只不过是将以前的招式融会贯通,那时你自己就是一把刀,恣意发招,随心所欲。”
   “那你后来再找过他么?”
   “没有。”
   “为什么?”
   “因为我已败了。我并非顽强的人。我既败了一次,即便再胜了他对我也没有任何意义。”
   “哦?”吴不凡自然不解。
   因为甚至黄风行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或许他害怕再次失败,或许他害怕提及那次失败,总之他练成独刀式以后,除了每年去一趟吴听雨的坟,与江湖再无交集。
   “所以我现在要你去杀一个人。”
   “谁?”
   “凌风!”
   “他是……”
   “飞剑山庄的大少爷。凌落的儿子!”黄风行顿了顿,“我要你去证明,独刀门的刀法并非胜不了飞剑山庄的剑法!”
   “是!”吴不凡行过礼,转身离去。谷外是一片苍茫的原野。突然,他又转过了头。
   “师父,”黄风行也转过身,问道,“怎么?”
   “十年来,你为什么不问我的身世?”
   “你不想说,问也无用。但我知道,总有一天你会告诉我的,你的身世一定不同寻常!”
   “不,师父,这次你错了。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身世。”黄风行稍稍一惊,似乎难以相信。
   “因为从我生下来起,我母亲就一直用一张愁苦忧伤的脸对着我。我不敢问她,她也只是告诉过我父亲的名字,”吴不凡苦笑道,“叫做吴听雨。”
   吴听雨!


   黄风行从没想到,死在他刀下的吴听雨竟然会有一个儿子。并且,他的儿子竟然会是自己唯一的徒弟!
   黄风行只感到一阵眩晕,仿佛有一种从耳边传来但却似乎很遥远的声音在呼唤着什么。
   他抓紧了石壁上的藤蔓,指甲几乎要刺进肉里。
   “徒儿告辞。”吴不凡转身离去。
   “且慢!”黄风行几乎是颤抖着说出这两个字。他脸上的肌肉似乎痉挛,像他此时因痛苦而扭曲的心一样。
   “三个月,八月廿七之前,你一定要回来!”黄风行的声音愈发沙哑。
   “是!”吴不凡缓缓转过身去,疑惑地走出了谷中。
   “十年后的今天,青玉峰上了结恩怨!”黄风行耳边又响起了这句话。
   这多像一个预言。三个月后,或许一切的恩怨,都将在这座山峰上了结。
  
   六
   吴不凡望着眼前的这个潇洒的少年,继续问道:“那么,你是真正的刀客么?”吴不凡虽然未看见他佩刀,但冥冥之中却觉得这个少年一定与刀有缘。
   “不是!”
   “那我呢?”吴不凡瞥了一眼挂在腰间的主刀笑问。
   “是!”
   “你怎知道?”吴不凡不由得打了一个激灵。
   “因为我看得出,你的脑中,只有刀!”那少年面上的表情依旧冰冷。
   吴不凡尴尬地笑了。
   他脑中自然只有刀。因为他对江湖事一无所知,而他的母亲,他的师父,也不能总是占据他的脑海。
   “你对我说这么多,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是凌风。”


   “什么?”吴不凡怔住了。他实在没有想到,他出谷进入江湖遇见的第一个人,这个本来已经被他当做了朋友的人,竟然就是凌风!就是他必定要杀死的凌风!
   “你是飞剑山庄的凌风?”他毕竟还不太肯定,但声音已经明显颤抖起来。
   “不。我现在已经不属于飞剑山庄了。”
   “为什么?”
   “因为它!”凌风冷冷道,缓缓从背后拿出一样东西来。
   吴不凡本以为那会是一本书,或是一瓶药,甚至是一封信,哪怕是一颗头颅都不会让他如此惊讶。
   因为,凌风拿出的,是一柄刀!明晃晃的一柄刀!
   “因为我用的是刀,而不是剑。我想要用刀使飞剑山庄的剑法。”凌风已经发现,飞剑山庄凌厉迅捷的剑法,用剑使出的确有些别扭,难以发挥出它的能量。
   但用刀使剑法,对于一般人来说,无异于是将自己的性命交给了别人。但他不同,因为他是凌风。
   “这也就是说,你所使的,已不是飞剑山庄原本的剑法?”
   “可以这么说。因为它已成了刀法。”
   吴不凡长吁了一口气。因为他要杀的是使飞剑山庄剑法的凌风,而并非眼前的凌风。那个凌风,早已死了。
   凌风注意到了吴不凡脸上的变化,但他并没有问。
   因为他早已习惯杀死好奇。在现象丛生,生死叵测的江湖,好奇心很有可能杀死一个人。
   “小二,两坛竹叶青!”
   “竹叶青?”吴不凡惊讶,他在山谷中经常见到这种毒蛇。他永远忘不了,师父曾经一刀,将一条竹叶青直直地劈成两条。“你要吃毒蛇?”
   凌风淡淡道,“毒蛇和酒,本不酒很相似么?”他端起一杯酒,倒入了嘴中。
   吴不凡也学着他的样子端起了一杯酒,灌入口中。他从没有喝过酒。他只觉得这种液体很辣,很呛,根本没有那么享受。
   “你要去哪里呢?”吴不凡问道。但这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因为他怕凌风也这么问他,那时他该怎么回答?
   “归雁庄。”
   “做什么?”
   “闯太苍剑阵。”
   “为什么?”
   “为了她。”凌风的目光突然变得柔和,飘渺地望着西方绚烂的红霞。
   “谁?”
   “宇文嫣。太苍掌门宇文未央的女儿,江湖最美的女子。谁能从太苍剑阵中走出,谁就可以娶她。只是可惜,”凌风低下了头,眼神变得暗淡,又喝了一杯酒。


   “可惜什么?”
   “五年来,已经有六个人死在了那里面。那六个人都是武林中一流的高手。”
   “那你还要去?”
   “是的。那不过只是铁人剑阵而已。机关术再精巧,又怎能比得上人灵活呢?”凌风淡淡说着,“况且,只要见过她一眼,没有人可以将她忘掉,只会觉得,自己这一生,似乎就是为她而活。”
   “为了一个女人,值得么?”
   “吴兄,你莫要再说这种话。在她面前,任何事情都不算什么。”凌风抱起一坛酒,灌了下去。
   吴不凡呆呆地望着他,似乎觉得这样一个潇洒的刀客为了一个女人去送死,实在有些不值得。
   江湖人道“仁义无双,宇文未央。”能做宇文未央的女婿,不仅意味着终生有佳人作伴,更意味着将要接手太苍剑派,这的确很诱人。
   然而凌风的脑中,却只有宇文嫣微笑的面容。
   很快凌风就趴在了桌子上,沉沉地睡去了。
   思念而不得的悲伤,加上独闯险关的绝望,再掺上好酒,的确是催眠的良药。
   吴不凡又抿了一口酒,起身离开。他走向了那片树林,他该回去了。
  
   七
   “哥,你又在这里打猎!”粉衣女子骑在马上嗔道,“我这就回去告诉爹爹!”
   男子正欲捡起被自己射死的兔子,突然听到了这声音,急忙转过头笑道:“桑儿,你来了。这兔子不是我射死的。是……”他的目光在身后的人群里迅速地搜索,道“是王镖师射死的。王大哥,是不是啊?”
   “呃,对,就是我射死的。小姐,你要骂就骂我吧!这跟少镖头一点关系都没有!”一脸胡子的王镖师在一旁说道。
   “哼,我全都看到了。你们骗我,你们这群坏人。我回去找爹爹去。”
   “啊,桑儿,你别走啊。”男子急忙赶上挡住了马,笑道:“爹不是不让你来么,你怎么自己跑出来了?”
   “哼,我才不怕呢。我找娘,让娘罚你三天不吃肉!”龙桑伸出纤纤玉手压住飘起的粉色裙摆,脸有愠色。
   “好妹妹,你便饶了我这次,我再也不打猎了,好不好?”龙腾装出一副乞求的样子,柔声说道。
   “嗯……好吧。你去给那只兔子道歉,我便放过你。”龙桑思忖一会儿,终于想出了这样一个好办法。
   “这……”
   “你不愿意?”
   “自然愿意。”龙腾走到那兔子跟前,垂拱弯腰深沉地说道:“兔兄,我无意中射杀你,千万不要怪我,回头我一定要给你多少纸钱,好好保佑我吧。”
   众镖师站在他身后,忍住不笑,王镖师的脸已憋得通红。
   “哼,你心不诚!想那只兔子的妈妈找不到它,不知会有多伤心呢,你还在这里嘻嘻哈哈,坏人!”龙桑嗔道,策马就要离去。
   突然一人从树后走出,拍手笑道:“好笑,好笑!”
   龙腾转过头怒道:“你是什么人?哪里好笑!”
   “哪里不好笑?”那人正是吴不凡,他笑嘻嘻地走到那兔子跟前,道:“兔兄,我对你不起……”
   “你,你……你这坏人!”龙桑脸憋得通红,似乎就要哭出来。
   龙腾早已捡起两块石子,飞快地向吴不凡掷出。


   吴不凡依旧笑嘻嘻地说道:“小石子也能伤人么?笑死我了……”突然,他不说话了,脸上的笑容也僵住了。因为他已经发现自己竟然丝毫动弹不得!
   他终日跟师父学习刀法,竟不知世上还有打穴这一门功夫。
   “哼!我还道是什么高人,不过是一个不会武功的毛头小子!”龙腾转过头又对着龙桑笑道:“妹妹,这坏人欺侮了兔兄,咱们是不是要把他带回去好好罚他一下?”
   “这个自然。不过,你还是把那只兔子葬掉吧,我看了它只想哭。”龙桑扭过头去,粉色的身影在夕阳里遁成一个颠簸的黑点。
  
   八
   “你去把太苍派的那一份礼去送了,打点好太苍剑派,咱们福威镖局在陕西一带走镖就不用担心什么了。”龙破天对王镖头说道。
   “是,镖头神机妙算,小的惭愧惭愧。”王镖头点头躬身道。
   “你也莫要说好话,办不成事,你知道该怎么办!”
   “是,是……”王镖头马屁拍在马蹄上,悻悻退走了。
   “爹爹……”龙桑笑着跑过来。
   龙破天的笑容刚要绽放,就突然呆住了。
   他突然发现龙桑背后那个落拓少年的眼神,竟然和吴听雨那么神似。
   “爹,你怎么了?”龙腾走上前来,“没什么好看的,我带回去教训一顿就行了。”
   “孩子,”龙破天顿了顿,声音却变得干涩。
   “嗯?”龙腾瞥了一眼父亲,才发现他叫的并非自己。
   “你父亲叫什么?”龙破天走进几步,急迫地望着吴不凡的眼睛。
   “怎么?”吴不凡动弹不得,只好白眼相对。
   “我,只是觉得你很像一个故人。”
   “哦?家父姓吴,名上听下雨。”吴不凡笑道,“你难道认得?”
   龙破天怎会忘记这个人。那年他苦苦缠着父亲才让黄风行刺杀了吴听雨,才能让福威镖局如今在江湖上有如此大的声势,这一切的原因,他怎会忘记。
   没有人知道吴听雨在想什么。


   但更没有人想到他接下来的举动。
   吴不凡怔住了。
   一方晦暗的光投到他的脚下,他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师父亲手杀掉了自己的父亲。
   但也没有人相信,龙破天竟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吴听雨的儿子。
   他并不是个笨人。他自然没有告诉吴不凡其实是幕后的指使是他。
   “孩子,我对不起你。”龙破天带着伤心的表情。
   “不,这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吴不凡直直地望着脚下的光影。龙破天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不,福威镖局一半的家业都来自洪安镖局,你是吴听雨的儿子,这里自然要有你一份。”
   吴不凡虽然不通世事,但也并非一无所知。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况且他的心里现在一片茫然。
   广袤的茫然。看不到恐惧、悲伤、愤怒,茫然像黑暗一样骤然包围了他,根本无法突破。
   “你不必急着回答,务必要在我这里住上几天,让我好好补偿你……”龙破天的声音竟哽咽了。
  
   九
   黄昏。酒馆中坐满了人。
   “吴兄,你莫要悲伤,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此时你的脑中应该只有一样东西。”龙腾微笑的望着颓丧的吴不凡,举起了酒杯。
   “什么?”
   “酒!”龙腾一饮而尽。
   微笑真的有强大的力量。吴不凡被他豪迈而自信的微笑感染,嘴角慢慢上扬,同样举起了酒杯,一饮而尽。
   “龙兄,你再点我穴道试试。”
   “哦?莫非吴兄这几天便练就了少林派的金刚护体神功?”龙腾笑道,手指打向吴不凡胸上两处大穴。然而他很快感到了一股酸麻,手指似乎戳在了木板上。
   “少林绝学果真天下无敌,连龙兄都被制服了。”吴不凡笑伸手从怀中取出一块木板,在龙腾面前扬了扬,笑道:“龙姑娘指给我的穴位果然没有错。”
   “走。”龙腾笑着起身付钱。
   “做什么?”
   “打猎!”龙腾笑了。吴不凡也笑了,只是那笑容多少有点凄凉。
   “可你什么都没有带。”
   “刀剑,就已足够。”
   “你还想给兔兄道歉么?”
   两人相视片刻,不约而同地放声大笑起来。友情的力量,真的可以击败绝望的茫然。
   龙腾瞟了一眼身后众人,拉起吴不凡的手大步走了出去。
   几天后,江湖中人便对龙破天赞不绝口。因为他们几都知道了龙破天是条多么讲义气的汉子,竟然能够善待仇人的儿子。
  
   十
   日落是光明的毒药。
   深沉的夜里,或许只有黑暗才能看见在寂寞的荒野上疾行着的同样寂寞的刀客。
   他的眼神像刀一样锋利,但却冷酷无情,并且空洞地似乎将要吞噬掉无尽的黑暗。
   月光洒了下来。惊飞孤零零的几棵树上的饥鸟。
   但他的冷酷似乎可以杀死月光。他依旧穿行在黑暗里,身旁是清冷的月光。
   他是韩四。


   他想起十年前的长安,他和张三正在一条胡同里行走,看到一个小男孩正在街上被一群小乞丐殴打。
   他让张三去帮助那个小男孩,因为他很同情。
   但是张三只是冷冷地掷给他一句话:“他的死活和你有什么关系!”
   “你看他多可怜!”他轻轻地自语道。
   然后张三宽厚粗糙的手掌就打在了他脸上。“小兔崽子,你给老子记住了,一个杀手是不能有任何感情的。要是我像你一样,早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是的,一个杀手是不能有任何感情的。十年后的他,终于真正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所以一个杀手也不需要有名字。因为有了名字,就有了希望。而一个杀手是不需要希望的。
   他只需要做一件事,也只应该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杀人。
   如今张三已经成了洛阳城富甲一方的财主,人称“张百万”。
   虽然劫富济贫是武林向来的传统,但从没有人去打他的主意。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他的钱是冒着生命危险,用血汗换来的。
   韩四靠着树歇息。粗糙但却修长的手指抚摸着刀鞘上的花纹。
   刀是他的生命,是他的荣誉,财富,未来。
   他本是一个完美的客刀者。
   他的刀只做一件事,那就是,杀人。
   刀出鞘,不杀人,便杀己。不噬血,绝不回。
   “吴不凡!”韩四记住了这个龙破天交代要杀的人。
   “事情一定要做的滴水不漏,千万不能让人知道此事与我有关。”龙破天细细地交代着。
   这是自然。这是杀手的职业道德。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两张脸。
   一张是吴不凡微笑着的脸庞。很快,刀光一闪而过,这张脸立刻变得血肉模糊。
   另一张竟是龙桑红晕的脸庞。她只不过在碰到韩四时礼貌的朝他微笑了一下,或许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他会把这张脸记得这么清楚。
   他摇了摇头,努力让自己更加清醒。
   他不该想太多。他只需要记着一个人。
   就是吴不凡!
  
   十一
   吴不凡跟着龙腾静静地穿行在树林里。
   “吴大哥,你看好他,可别让他再打猎了!”龙桑的面容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他的嘴角也不觉露出了微笑。
   “看!”龙腾突然停住脚步,轻轻地对吴不凡说,手指着不远处参差草丛里一直俯下身饮泉的小鹿。
   “吴兄,这就交给你了。”龙腾笑道,“我去一边小解,回来你可别让我失望啊。”龙腾退到他身后,走向了不远处的树下。
   吴不凡不出声,悄悄向前走了几步,从怀中掏出辅刀,预备向猎物掷出。
   突然他感到脑后一股猛烈的风袭来,忙转身格挡。一瞥,看见龙腾早被击晕在树下。
   只见一柄厚重的刀从吴不凡脑后劈来,光华上溢,末端是韩四冷酷的眼神。
   两人拆了数十招,都不禁暗暗惊奇,觉得对方刀法诡异得紧。
   吴不凡左手刀本就出人意料,独刀门的刀法更是从不可能处出招,自然招招极险,式式奇异。
   韩四出刀,目的只有一个,便是杀人。所以刀式也很简洁直接,似乎每一式都是同归于尽的绝招。
   然而吴不凡内力自不如韩四身后,只得不住招架,退到了龙腾身旁。
   两人又拆了数十招,竟然胜负不分。韩四目中怒火更盛,竟然心浮气躁起来。吴不凡暗暗欣喜。
   这是从没有过的事情。韩四曾经是一个无比冷静的杀手,可此时怎么变得如此冲动易怒?
   或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只因为他的心中有了一个人,可他又没有能力让这个人从自己脑海中消失哪怕一刻。
   这个人便是龙桑。


   韩四招式愈发不稳,这一切都被躺在地上半闭着眼的龙腾瞧得清清楚楚。
   眼见韩四即将支撑不住,龙腾忘掉了父亲再三的嘱咐,突然腾起身来,一剑朝吴不凡后心刺去。
   吴不凡只感到后背一阵刺骨的冰冷,他似乎明白了什么,心中只感到一阵剧痛,手已拿不住刀,被韩四一刀蹭到左臂,鲜血瞬时长流不止。
   但是龙腾的剑只刺入了一寸。然后他就呆住了。一个须发花白的中年人在他右腕一点,他只感到一阵酸麻,便一分力也使不出了。
   那中年人急转身抽剑,猛地向韩四刺去。
   韩四体力消耗太多,见势不妙,一刀虚劈,飞身而去。
   那中年人顾不得追赶,匆忙为吴不凡包扎伤口。
   吴不凡却不觉伤口多疼,只因他的心在龙腾的剑刺入的那一刻便已凉透半截。
   他从没有想过他的朋友会伤害他。
   他缓缓转过头,看到了龙腾垂起的手,才不得不相信那是事实。
   “我一直当你是朋友……”吴不凡缓缓地说,仿佛每一个字都在颤抖。
   他就像一艘刚从暴风雨里逃出的破旧航船,在平静的海面上只漂流了一会儿,便又突然触到了冰冷坚硬的暗礁。
   “为什么?为什么!”他只想发问,但他却发现这时他连发问的力气都没有了。
   是失去了勇气,还是失去了必要?
   “没想到福威镖局的少镖头也喜欢干这种事。”那中年人沙哑地说着,一双浑浊的眼睛瞧着惊慌的龙腾。
   “这种人还留着做什么!”那中年人正欲一剑刺向龙腾的咽喉,却被人拉住了胳膊。
   “算了吧,我想,他也是不得已的……”吴不凡缓缓说道,终于找住了一个理由来搪塞自己。
   龙腾见到那中年人的剑停在了半空中,也顾不得什么,飞快地跑出了树林。
   吴不凡向那人一拱手,转身默默离开。
   那中年人收剑入鞘,望着吴不凡憔悴的背影,摇头叹了口气,也默默地离开了。
   饮泉的小鹿早已窜入了草丛中,睁着一双明亮而无知的眼睛好奇地看着刚才眼前的一切。这时它晃了晃脑袋,“嗖”的一声便又窜向了远方。
   远方,一轮死一样燃烧着的红日寂寞地散发出晦暗的光芒。
  
   十二
   吴不凡蓬头垢面,趟过了一条河流。
   他在路上独自行走了十多天,没有骑马,也没有乘车,只是凭着一双磨出了泡的脚一步一步地走,终于又回到了谷中。
   今天是……吴不凡疲倦地思考着,用刀斩断几根粗长的藤蔓。
    八月廿七!
   就是今天!吴不凡想起了出谷前师父对他说的话,匆匆跑入了谷中。
   正午的太阳烧得毒,谷中草木仿佛也中毒一般,没有丝毫生气。
   兵刃相交的声音传了过来。声音在上方,正是从青玉峰上传来的。
   吴不凡奋力攀爬上峰,只见黄风行正和一中年人打斗。吴不凡定睛一看,不觉大惊。
   那中年人,正是那天在树林中救他的那人!
   那中年人见有人来到,迅速跳出圈外,冷冷道:“你还找来了帮手?”
   黄风行望了一眼吴不凡,淡淡道:“他是我的徒弟。”
   “哼!”中年人不屑地一瞥,却也发现那少年正是那日他在树林所救的人。
   中年人一惊,还未询问,却只听见黄风行说出了一句话,他更加震惊。“他是吴听雨的儿子!”
   “师父,这位是……”吴不凡走向前去行礼,望着中年人道。


   “孩子,我是霍振轩!你母亲可曾向你提起过我?”中年人热切地望着吴不凡,目中尽是欣喜。
   “你是霍伯伯!”吴不凡掩不住喜悦,“娘临死时曾对我说,让我去找你,还说你一定会养活我。”
   “什么?”霍振轩听到吴不凡的话只觉一阵眩晕,不由得倒退几步,“你是说,阿离已经死了?”
   吴不凡先是一愣,随后喃喃道:“是的,娘早在十年前就病死了。”
   “十年前!十年前……”霍振轩实在没有想到,十年前,他日思夜想的陆离就已经死了。
   他二十多年来苦练剑法,为的就是再见到陆离一面,哪怕一面,他也心满意足了。
   他又想起了二十年前的事情。
     那时,他还是洪安镖局的镖师。那夜,他与陆离——那时她再过几天便是吴听雨的妻子,两人在园中幽会,陆离扑在他怀里痛哭,却恰好被吴听雨看见。
   “你快走吧!莫要让我再看到你!”他只听到吴听雨这一句话,便头也不回地走出长安城。
   数月后,吴听雨便被黄风行杀死了。
   他本以为,等他练好了武功,等他变强了,他就可以和陆离再相见,他便不再怕别人的闲话。
   可他怎能料到,他一练就练了二十年。他又怎能料到,十年前,那个他一直在思念的女子,那个一直在等他的女子,就悄然病逝了!
   他呆了半晌,回过神来对着吴不凡喊道:“贤侄,这人不是你的师父,他是杀害你父亲的凶手,他是你的杀父仇人!”
   “他是你的杀父仇人!”这本是吴不凡已知道了的事,但此时听到这句响亮的话,他还是惊了一下。
   “不凡,他没有说错。是我杀了你的父亲。”黄风行站在一旁,垂下了手喃喃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让你今日回来么?”黄风行问道。


   “我就是想让你手刃你的杀父仇人!”黄风行突然喊出这句话,剩下的两人都感到出乎意料。
   “好,你也是条汉子。”霍振轩说着,举起手指着黄风行喊道:“侄儿,快杀了他!”他的声音已经因愤怒和悲伤变得颤抖起来。
   吴不凡又看到了黄风行空洞的眼神。那本让人胆寒的目光此时看起来充满了凄凉。
   “不,不……”吴不凡疯狂地摇着头,大声喊道:“他养了我十年!他教我做人,教我刀法,而且每年他都会去一趟父亲的坟!”
   “我从没有见过父亲一眼,可是师父养育了我十年,如果没有他,我早就死了!”吴不凡继续嘶喊着,挥舞着手中的刀:“他和我的父亲有什么分别!”吴不凡疯狂地冲向了黄风行并挡在他面前,“霍伯伯,你若要杀他,便先杀了我吧!”他已经声嘶力竭。
   霍振轩惊呆在地上,一动不动。
   黄风行的震惊并不比他少,他垂下了头,良久无语。
   两柄刀,一柄剑,三个人。
   生与死静静地对峙着,谁也不敢妄动。
   嶙峋的山石,粗糙的地面,只能听到三人急促的呼吸。冷冷的眼神吞吐着峰顶刮过的山风。
   阳光滴在黄风行的刀上,缓缓移动,一段刺眼的光芒射向霍振轩的双目。
   霍振轩举起手挡在眼前。
   “嗤”的一声,鲜血迸溅在了吴不凡脚下的土地上。
   吴不凡直直地望着地上的鲜血。他不敢相信,睁大了双眼,刺眼的血光迸溅入瞳孔,他只感到心底一阵剧烈的疼痛。
   “不凡……独刀式的秘要,在我书房……书房左边第三个……第三个抽屉里……”黄风行倒在了吴不凡的臂上,努力睁大眼睛。鲜血从他的颈部汩汩渗出。
   “师父……”吴不凡早已哽住,泪水抑制不住地落在地上的鲜血里,又很快被日光焦灼。
   “闯江湖,欠的血债总是要用血还的……”霍振轩缓缓走过来,冷冷道:“二十年,你带了二十年枷锁,如今终于可以轻松了。”
   江湖,就是把生命交给兵器,给自己带上枷锁的地方。
或许换来虚无的名望,或许换来肆虐的欲望,哪怕换来一时的希望,甚至只能换来短暂的苟活,也会有人毫不犹豫,亲手为自己,为自己剩下的时光戴上沉重的枷锁。


   或许他们只是需要岁月去鉴定,去打磨。
   或许他们只是被生活欺骗。
   或许他们只是因漫长的生涯被命运绑架。
   但最终他们还是会发现自己所做的一切,其实并非韬光养晦,只是自欺欺人。
   青玉峰上静静的,是一片氤氲的光辉。
   “阿离,我来找你了……”轻轻地一剑,剑光亲吻着血光,剑气流移着希望或是悲伤,消失在他眼前。
   此生已完成。或许这二十年对他,是最充实的虚度。
   活着不快乐的人,死了一定会快乐。
   活着快乐的人,死了又有什么好遗憾呢?
   即便这样想着,吴不凡望着霍振轩倒下的身影,眼角掠过青玉峰上两滩血泊,还是忍不住泪水夺眶而出。
  
   十三
   归雁庄。
   他静静地走进了这座静静的宅院,闯入眼帘的是一座并不高的楼阁。
   一年来,他躲在山谷中寂寞地练着刀法,妄图在独刀式绚丽的刀影中忘掉过去。
   他知道不能,所以他来了。
   你所不能逃避的,正是你必须挑战的。
   “凌风?他已经死了。”这句话在他耳边回响着,他脑中早已一片空白。
   他只知道,死在太苍剑阵里的人,已经变成了七个。
   “小姐,他是吴不凡。”一人把他领到楼阁前,对着楼前的女子说道。
   “嗯,知道了。”宇文嫣微笑道,望着吴不凡,目光中竟然留露出不舍。
   吴不凡没有看她,径自冲进了楼阁中。门关起来,楼中十分阴暗。吴不凡抬起头,看见了七个铁人。
   谁也不会想到,太苍剑阵里的铁人,竟并非机械人,而是七个身穿铁甲头戴铁盔的剑士!
   “仁义无双,宇文未央。”想到这句话,吴不凡嘴角露出一丝不屑。
他感到自己被欺骗了。可是,铁门早已关严,他已经没有退路了。
   他并不知道,当凌风进入这座楼阁中时,他所面对的,只是六个身穿铁甲头戴铁盔的剑士。
   吴不凡怒火中烧,虎吼一声,挥刀向伏在横梁上的剑士劈去。
  
   十四
   “哥,吴大哥到底去做什么事了,为什么一年多都没有见到他了。”龙桑坐在屋檐下,出神地望着晦暗的苍穹。
   龙腾心道:“这自然是因为我。”可是他没有说出来。一年多来,龙桑整日念着吴不凡,时时在龙腾面前提到他,这无异于是拿锥子频繁地刺龙腾的心。
   “我一直当你是朋友……”吴不凡这句话时时回响在龙腾脑海里,每当听到这句仿佛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话,他就感到一种轻微的,但却很猛烈的疼痛。
   “你怎么总是问他,难道在你心里,他比我还重要么?”龙腾望着龙桑,柔声道。
   “不,不是的。我只不过是很久没见到他,奇怪而已。”龙桑喃喃道,眼神却无神而空洞。
   天空中飘起了雨丝。


   龙破天是工于心计而阴险的人,龙腾也并非善良正直的人,福威镖局也并非不经常做暗杀捣鬼的事情。但这一切,龙桑却从来不知。
   因为他们都对这个娇柔美丽的女孩很关心,他们拼命想要保护她。
   他们或许在别人面前冷漠而残忍,但每当龙破天见到这个乖巧任性的女儿,每当龙腾看到这个柔弱天真的妹妹,他们总不忍心让她感到这世界是怎样的残酷而现实,他们拼命为她营造一个美丽善良的世界,尽管他们做着丑恶奸邪的事情。
   但龙腾再也忍不住了,他突然站起身来,直直地盯着龙桑,他要把一切事情都告诉她。
   “我知道你们都是为我好……”龙桑呆了半晌,听完了龙腾从内心深处倾泻出来的事实,带着惨白的表情说。
   “不,你错了!”龙腾拼命摇着头,不住地退后,“我太自私了,我明明知道你喜欢他,我要是真的为你好,我怎么会去伤害他,我怎么会去做那么多见不得人的事情,我怎么忍心把所有事情对你隐瞒了这么久!”他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颤抖,“不,你说的没错,我就是个坏人,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


   雨越下越大,院中升腾起浅浅的雨雾。
   “哥……”龙桑似乎还要说什么,但她已说不出话来了。她是个很诚实的人,她知道龙腾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
   “你为什么不说下去?”龙腾瞪着龙桑,“哼,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你恨我,你讨厌我,因为我伤害了你最心爱的人,就像伤害了你自己一样,是不是?是不是!”
   “不,不是的……”龙桑已经有些恐惧,她的脸色更加苍白。
   “哼,你们都恨我,都骗我,都利用我,好,那我去找他,去把他给你找回来!”龙腾怒吼。
   其实或许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怎么突然变得这样,他本不是一个冲动的人,他本不必如此疯狂。
   或许他忍受了太久,或许他受良心责备太狠,或许他经不起伪装的撕裂,但结果既已出现,其它的都不重要了。
   龙腾冲了出去,冲进了暴雨里,发丝凌乱地粘连在他肩上。
   “不,不是的……”龙桑怔在那里,呆呆地望着雨中龙腾远去的背影。
   “哥,都是我不好,都是我……”龙桑也冲进了雨里,嘶声喊着追了出去。
  
   十五
   地上溅满了鲜血。
   六名剑士已经倒在了地上,早已没了呼吸。
   “你还需要反抗么?”吴不凡冷冷望着最后一名剑士,举起了刀。
   那剑士没有说话,他仿佛肩负着某种使命,不顾一切地冲向了吴不凡。
   三尺。剑尖离吴不凡右肩还有三尺,吴不凡的刀就已抵住了那剑士的喉咙。
   吴不凡冷冷地望着剑士的脸,突然,他瞥到了那剑士的眼神。冷漠,无畏,似乎夹杂着某种感情。
   “你,你是……”吴不凡愣住了,一刀劈开他的铁盔,露出了一张平静的脸。
   “怎么会是你?”吴不凡呆在地上,垂下了拿刀的手。
   那剑士,是凌风。
   “你杀了我吧。”凌风冷冷道。
   “为什么?”
   “不能完成她交给的任务,我还有什么颜面去见她。”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吴不凡摇晃着凌风的双肩,眼中仿佛要喷出火来。
   其实所谓的太苍剑阵,不过是太苍派为谋杀武林高手,并且提高太苍派声威所设的圈套而已。
   每个进入到太苍剑阵的人都并没有死,只不过因为迷恋上宇文嫣而被太苍派所利用,为宇文未央暗杀对他有威胁的人。
   是以自从太苍剑阵创阵以来,太苍派声威迅速提升,而太苍派势力也在短短几年内由太苍山脚下扩张到了陕西全境。
   这不仅为太苍派积累了实力,攒聚了财富,更为宇文未央称霸武林的计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这么说,我们都被骗了?”吴不凡望着凌风无神的眼睛问道。
   “不。为了她,做任何事情都是应该的。”凌风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想起了他第一次为宇文嫣杀掉一个人时,宇文嫣是怎样微笑着在他冷漠的脸上亲吻。
   一个吻,就足以牢牢拴住一个刀客的心。
   吴不凡没有说话,默默地走出了楼阁。他相信凌风能够从宇文嫣的身边走出来。
   “吴大哥,”一声轻柔的呼唤从吴不凡背后传来,“恭喜你。”宇文嫣脸上的微笑像花朵绽放一样绚烂,那笑容,倾国倾城。
   吴不凡没有抬头,继续低头走着。
   “吴大哥,恭喜你你闯过了太苍剑阵。”宇文嫣赶过来站在他面前,脸上一阵红晕。她伸出如玉般的手握住吴不凡沾上了鲜血的手,柔声道。
   “你,难道不知道我的承诺么?”宇文嫣见他不说话,微笑着用手抚摸着吴不凡粗糙的脸,轻轻说道。那声音宛如天籁,足以拴住任何男人的心。
   “拿开!”吴不凡冷冷斥道。
   “你……”宇文嫣缓缓垂下手,眼眶似乎潮湿,“你真的不知道么?”
   “知道。”
   “那你……”
   “不必了。”
   “你……为什么?”
   “因为,我只有一颗心!”吴不凡推开她,大步走出了归雁庄。
   宇文嫣怔住了。
   从小到大,她凭借优越的家世,娇美的容貌,从没有被拒绝过。她本以为,她可以将天下的男子玩弄于股掌间,让他们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她本以为,他不会爱上任何一个男子,因为没有任何人配得上她。
   但是,她错了。这个一脸茫然,满目冷漠的刀客怎会对她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她望着吴不凡远去的背影,才知道爱一个人而不得是如此痛苦。
   宇文嫣在凌风耳边低语几句,给了他一个淡淡的微笑。凌风便像是突然受到什么鼓励似的,立刻便打起精神,大步走出了归雁庄。
  
   十六
   要去哪里呢?
   吴不凡默默走着,暴雨倾盆而下,打得他几乎抬不起头。
   师父已经死了。霍伯伯也不在了。凌风又被女人拴住。而龙桑……
   他轻轻叹了口气,他怎么能还去福威镖局呢。龙腾心里一定很难受吧,他想,难道偌大的江湖真的没有我的立足之地么?
   或许有,但他却已经很疲倦了。
   不觉走到了一片茂密的竹林里,地上堆满了落叶枯草。
   “出来吧,不必再躲了!”吴不凡停下脚步,大声说道。
   “不可能!”躲在不远处的韩四心中只有这一个念头。“他怎么会发觉?”韩四手心沁出了汗。他的轻功在武林中也算一流,怎么会这么轻易就被吴不凡发觉?
   竹林中缓缓走出一人。
   “是你?”吴不凡惊愕。
   “你以为呢?”凌风冷冷道。
   “你想要做什么?”
   “杀你!”
   “你……”吴不凡脸上的怒色更盛,“你杀得了我么!若不是我刀下留情,你还能站在这里么!”
   凌风没有说话。一步步逼近。他脸上的表情冷漠得像冰雪一样,仿佛没有什么可以让他融化。
   两枚飞枪破空而来。


   吴不凡没有想到,飞剑山庄的少庄主使暗器的手法竟然如此绝妙。
   吴不凡低身躲过,却又见两枚飞枪逼近。腾空而起,挥刀劈下,两枚飞枪齐齐断成两截,可他的右肩已经渗出了血。
   没有人会相信。可是那的确是鲜血,滑过吴不凡粗糙的布衣,滴落在地上。
   谁又能料到,凌风会算得那么准。
   他早就料到吴不凡会腾空躲闪,竟然先悄悄掷出三枚金针打向吴不凡上空,又掷出两枚飞枪后发先至。手法竟然如此之快,谁又能料得到呢。
   “没人可以挡得住我。”这话本不用凌风说,吴不凡心中已自明了。
   凌风跃上前,刀势如飞,吴不凡捂住伤口,身法却显然慢了许多。十数回合过,吴不凡的左手中的刀便已掉在地上。
   凌风竟丝毫没有犹豫,挥刀笔直刺向吴不凡的咽喉。
   凌风的目光竟冷漠得像冰雪一样,似乎面前的人与他有着血海深仇。
   吴不凡直直地盯着凌风的刀尖,目眦欲裂。他绝不相信,他最好的朋友,那个潇洒的用剑法使刀的刀客,会亲手杀死他。
   一阵芳香掠过,一个白色的身影突然挡在吴不凡身前,鲜血滴在了地上。
   凌风惊愕地望着宇文嫣流血的左肩,竟说不出话来。
   他还有什么好说。
   这个亲自指使他刺杀吴不凡的女子竟然挡在了吴不凡身前,他还有什么需要说。他本就非愚钝之人,此刻他还有什么不明白。
   “吴大哥……”宇文嫣软软地倒在了吴不凡怀里,她凌乱的发丝还散发着幽香,被雨水和鲜血打湿的衣衫紧紧贴在皮肤上,苍白的面色却还散发着朦胧的美丽的气息。


   一片泥泞。一片模糊。
   升腾起的雨雾缠绕在凌风四周,又突然散去,只留下一个在暴雨中吼叫着狂奔的身影。
   三枚毒镖正在淅沥雨声的掩护下,携着破空划出的气息迅疾地向吴不凡后心飞去。
   “小心!”龙腾从韩四身后不远处站了起来喊道,也掷向韩四掷出两柄飞叉。
   韩四没有转身,挥手甩出一支袖箭飞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他早知道有人在跟踪他,可他顾不得背后,因为他只有一个目的,便是杀死吴不凡。
   吴不凡稍稍一惊,转身掏出辅刀打飞三枚毒镖。
   龙腾奔跑着,唯恐吴不凡被暗器所伤。
   韩四已站起了身,望见了龙腾背后那个追来的美丽身影。那正是龙桑。
   龙桑的脸上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肆虐着修饰她的悲伤和哭喊。
   韩四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呆呆地望着龙桑逐渐清晰的面庞,心里只是感到说不出的快乐。
   他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她。
   他只要完成这最后一票,领了钱,便要去和龙桑厮守一生。
   他以为吴不凡必死无疑,他以为自己即将摆脱这种黑暗的生活。
他脑海中的世界,如同梦境一样斑斓美丽,他仿佛看到了龙桑灿烂的足以令他放弃一切的微笑。
   他的目光本来只需要稍稍下移一尺,便会看到龙腾掷向他的飞叉。
   鲜血从他的胸膛缓缓渗出。他瞪着胸前的两柄飞叉,几乎不敢相信。
   梦境转为现实只在顷刻。可咫尺之距,便让那纷繁的梦境破碎成片。
   韩四倒在一片泥泞里。
   龙腾倒在已被自己颈中鲜血染红的草丛里。颈上插着韩四掷出的袖箭。
   龙桑伫立一旁,惊恐地望着面带僵硬微笑的龙桑。
   她想起那年在太苍山上,他冒着跌伤的危险给她摘的那朵野花。他笑着说:“最美的花送给我最美的妹妹。”
   她想起那年她吵着要跟哥哥走镖,在一片树林里他亲手杀死一个正向她逼近的土匪时,他轻轻抹掉她额上的汗,柔声道:“妹妹,我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的。”


   她想起她在一片树林里迷路,连哭泣的勇气都没有时,他大声呼喊着她的名字从远处策马奔来。她永远都忘不了当她骑在马背上偎在他怀里说:“哥,你真好。”时,他脸上露出的欣慰的英俊的笑容。
   可是现在,他静静地躺在殷红的草上,嘴角的笑容早已失去活力。
   吴不凡推开黏在他怀里的宇文嫣,飞奔过来,呆呆地楞在龙腾尸体旁。
   龙桑扑在吴不凡怀里,早已泣不成声。
   韩四听到龙桑的声音,努力地抬起头。
他忍受着巨大的疼痛,拼命睁开眼睛,久久地望着龙桑。他在等待,他在期盼。
   可是龙桑一直没有转过头。她一直没有看到那个一直在深情地望着她的孤独的杀手。
   韩四的笑容僵硬,逐渐死在了风雨中。
   龙桑紧紧抓住背着龙腾尸体的吴不凡的左手走过韩四身边时,他们都看到了韩四嘴角的笑容。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在临死前还在微笑。
   没有人知道他临死前深情的等待和期盼。只是为了那未曾得到的一瞥。
   “吴大哥……”宇文嫣又偎上前来。
   “走开!”吴不凡紧紧握着龙桑冰凉的手,“你不要再做戏了。凌风那么爱你……”他没有再说,推开宇文嫣散发着体香的身子,缓缓走开。
   “她哪里比我好!”宇文嫣再也忍不住了,放声哭喊。
   吴不凡静静地望着有些疯狂的她,冷冷道:“我早已跟你说过,我只有一颗心,早已交给了她。你莫要再费心机,我永远不会爱上你。”
   吴不凡从未对一个人如此冷酷。他这么做,或许是因为太过悲痛,或许只是为了替凌风报复,但这都已经不重要了。
   宇文嫣单薄的身子倚在一棵歪斜的竹子上,出神地望着消失在远方吴不凡和龙桑的背影,泪如雨下。
  
   十七
   归雁庄已不如昔日那般气派繁华。
   偌大的宅院旁边,不知什么时候盖起了一座茅屋。
   夕阳西下,一个失去了右臂的人背着一筐柴禾走进了茅屋。那是凌风。
   他的右臂犯了太多错,他忍痛砍掉右臂,便是要给自己一个交代,要让一切重新开始。
   “你真的习惯这样的生活么?”吴不凡坐在一旁,望着凌风在一边忙活,目光中充满了同情和不解。
   “没有什么习惯不习惯,只要能每天看见她,我就很开心。”凌风的表情还是那么平静,但目光已经柔和了许多。
   “你为什么不告诉她你的心意?你为什么不敢面对她?”吴不凡站起身来,走过去问道。
   凌风默然不语。
   “她看到你一定会很高兴的。”良久,凌风冷冷道。
   “你也会吃醋么?”吴不凡笑道,可那笑容却是那么勉强,饱含了苦涩。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敢面对她。”
   “我和她是不可能的。只要能够每天远远地看她一眼,我就很满足了。”
   “你害怕他!”
   “没错。”凌风只好承认。宇文未央的确是不可能把宇文嫣嫁给他的。
   “那我就去杀他!”
   “你疯了?”凌风抬起头,惊愕地望着吴不凡。“你没必要这么做的。我对不起你,你又何必要做些让我更加自责的事情。”
   “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吴不凡一字字道。凌风的目光已经有了些变化。
   “从我出谷那一刻起,我就对江湖抱着敌意和畏惧。无论是师父还是娘,他们都给了我一个残酷的无情的江湖。可是,我入江湖遇见的第一个人就是你!”


   凌风静静听着,眼中透射出异样的光辉。
   “你并不热情,也不亲切。但我知道,在你冷漠的表情背后,却是一颗真诚的心!你的话并不多,但你却给了我最需要的东西,友情。你教会了我真诚,爱人。如果没有碰到你,或许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冷酷无情而又残忍的杀手!”
   凌风的眼眶已经湿润。
   很久,他都沉浸在强烈的自责和自卑之中。他脱离了飞剑山庄,又被心爱的人利用,他因为自己或许一辈子就要这么沉沦下去。
   但他却忘了,他还有这么一个真诚的朋友,能在他最痛苦的时候给他最温暖的安慰和激励。
   “我知道。所以你更不必去和宇文未央拼命。”
   “不,不止为了你。宇文未央满口仁义道德,却做着丑恶奸邪的事情,我绝不允许江湖中存在这种人!”吴不凡坚定地说。
   “江湖中这样的人成千上万,你又怎杀得过来?”凌风苦笑。
   “你不必再说了。我决心已定。”
   “你有骨气,你有胆识,可是龙桑呢?她已经有身孕,你就忍心抛下她去和不相干的人拼命么?你就忍心让你的孩子一生下来就失去父亲么?你难道想让你的孩子过得和你从前一样么?”
   吴不凡沉默了。
   他的确不能够让自己的孩子受那种苦。
   可他又是一个多么正直而又义气的人。想到凌风要终生受等待的煎熬,他又怎能安心看着宇文未央狡黠地笑着而自己无动于衷呢。
   孩子毕竟还有娘,还有漫长的充满可能的路。可是凌风,却几乎什么都没有了。
   他不再继续想,一咬牙,大步走了出去。
   凌风呆呆地望着他,一滴泪溢出眼眶,落在了满是尘土的地面上。
  
   十八
   时光匆匆,不知流转了多久。红尘滚滚,谁又记得清桃花开落了几回。
自然也不会有人知道当宇文未央的剑刺入吴不凡的咽喉时,吴不凡的辅刀恰好飞进了宇文未央的脖颈时是怎样的景象。
   很多年以后,长安城的大街上多了一个独眼的又老又跛的乞丐。
   曾经有人说他像当年福威镖局的龙镖头,但他不承认。
   他从来不主动向人乞讨,也从不跪着。但别人施舍给他,他总还是会收下的。
   人们都说这个臭乞丐假清高,施舍给他的人越来越少。
   有次他喝醉了,像滩烂泥一样躺在墙角,醉醺醺地大喊说自己是江湖最大镖局的总镖头。
   但是来往的人没有一个相信他说的话。
   人们都说这个老乞丐疯了。堂堂的总镖头,怎么会是这般模样呢?
   青玉峰下,那葱茏的山谷依旧和当年一样。
   “娘,你说爹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可他为什么要去那里呢?他不想娘,不想凡儿么?”一个小男孩光着脚丫跑在花丛里回头问道。
   “你爹做了一件很伟大的事情,他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享福呢。”龙桑整理着头巾,笑着对男孩说。
   “那爹为什么不带凡儿去呢?”


   龙桑笑道:“你知道你为什么叫吴凡么?因为你爹和娘都希望你将来成为一位大侠,不像爹和娘一样平凡,那样你就能去见爹了。”
   “那娘呢?”男孩抬起头,明亮的双眼望着龙桑美丽的脸庞。
   “娘呀,”龙桑的眼神变得忧伤起来,但很快又恢复了生气,“娘要比你见你爹早呢。”
   “可是,可是为什么爹不和我们在一起呢,他为什么一定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享福呢?”
   “因为,”龙桑又想起了以前的事,眼眶有些湿润,“因为你爹在做那件很伟大的事情的时候,心里一直想着娘,别人都说那时候他并不是一个客刀者。可是娘心里,一直都认为他是一个真正的刀客呢。”
   男孩没有再问。他听不懂娘的话,只是出神地望着娘的脸。
   他只觉得,娘在想爹的时候,比周围的花儿还要美丽,像天上的仙女一样。
   归雁庄里,宇文嫣静静地蹲在大门前,抬着头出神地望着远方,像是在等一个永远也不会来的人。
   附近的一座茅屋里,断臂的凌风挥舞着斧头砍柴,时不时看一眼失落的宇文嫣,心中又是满足又是心酸。
   曾经的刀客,如今的失落。
   世上哪有终生居于刀的人呢,每个孤独的刀客心中都有一张最美丽的脸。
   或许,这就是爱一个人,所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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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歌

 一
   不归城,燕子坞内。午时将近,一袭紫衫挺立,早先的大雨已经停歇,空气中散发着一道寒意,那寒意冷沥如刀,透出浓烈的杀气。
   杀气虽浓,只是却受困于这方寸之地。


   铁男已经被困在这燕子坞十天了。天绝城的铁骑早已将紫嫣载至关外。这十日以来,铁男一直试图驱除体内的毒药,只是这毒药盘踞在心脉之间异常的顽固,铁男几番运气之后咳出的是一口口鲜血。让体内越发的疼痛。
   这毒药有个好听的名字,回梦散,是毒圣寒星炼制,没有专门的解药,任你武功盖世也休想驱出体内。铁男的身后一个女子声音幽幽的想了起来:“铁公子何做无用之功呢?到不如平静的休息几日,待月如接到城主的命令后自会给公子解药让公子离开的。
   说这话时,空中一声长鸣,一只落单的大雁划动着翅膀临近燕子坞上空,那女子手指微动,一道银芒闪现,大雁哀鸣一声落了下来。
   好身手,月如,怪不得萧何对你倚重非常。烈日下,铁男回身冷笑道。
   铁公子夸奖了,雕虫小技到让公子见笑了。唤做月如的女子淡淡的应道。扬手吸过银剑用素绢缓缓的擦拭了起来。良久又抬头道:“世事无常,铁公子为何如此执著,城主有自己的计划,铁公子怎么就不能明悟呢。


   呵呵…城主的计划就是用毒药将我控制住,再亲手葬送一个女孩的幸福是不是。铁男冷笑道。
   宗主的计划容不得别人破坏,用毒擒你也是不得已为之,城主不去计较你的所作所为,是因为你毕竟是紫嫣的义兄。城主不想与你为敌。
   哈哈哈…是否为敌,他萧何心里有数。铁男杀机一现道:“月如,今天你若不杀我,天绝城将永无宁日。上天入地,我也不会放弃紫嫣
   月如答非所问的道:“铁公子,可想饮酒?
   酒。


   酒如毒药,入肠催愁,铁男想起半月前那夜,酒方才入喉就感到一阵晕眩,朦胧中,嫁衣飞舞,仿佛看见儿时的紫嫣对自己说道:“男”我们约定,十年之后携手天涯。
   十年时光转瞬即逝,他们都长这么大了,只是他们却无法携手天涯。
   萧何遣人求婚时,义弟子云就坐在大厅上,整个人透露着威严,他坐在身侧,手里紧紧的握着剑身,剑身划破手心却不感觉到疼。耳边回荡着子云的声音:“回天绝城吧,紫嫣她愿意嫁。
   呵,多么讽刺的事情。他亲眼看见紫嫣对着满屋子彩礼垂泪,明媚的眼睛充满了悲伤。赶去天绝城的前几夜,铁男辗转反侧,心如烈火,他要带紫嫣走,可紫嫣对着他一字一句的说:“男”我不会和你走的,哥哥说的很对,如今天绝城主武功盖世,富可敌国,我嫁给萧何会幸福的。
   可是他知道,那不是紫嫣的心里话,紫嫣的心纯净透明不带一丝杂质,她只想让他不要为自己冒险,让他死心,让他有一个放下的理由,可他怎么能放的下。


   在天绝城外,他突然觉得无比的沧桑,孤独的找不到方向,心如死灰。
   十年相思十年忘,泪染江湖恨绵长。
   酒,好酒,铁男举杯遥向着那个叫月如的女子。
   月如没有想过会与铁男有把酒对酌的一天,她一直认为,她与铁男之间只会是生死相搏兵戎相见。
   生擒铁男而又不伤他的性命,这不是件容易的事,她颇费了一番心思。她派人扮成一个酒贩,选在铁男最需发泄的时候,从其身边经过,万念俱灰的铁男那个时候最需要一醉,只有在这个时候铁男才会毫无戒心的饮下放了奇毒“回梦散”的酒。
   月如抬起酒杯一饮而尽,笑了一笑。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只是她的心中突然有一种酸酸的感觉,她有些忌妒,忌妒那个叫做紫嫣的女子。
   此生谁能如他,为我舍弃生死,执念一生。
   酒入口中,月如自嘲的笑了笑,孑然一身,孤苦无依,自己从生下来那天就不属于自己,这些奢望怎敢去奢求。
   看来我有些醉了,月如暗道。
   你不是关外之人吧。铁男盯着她的眼睛问道。
   嗯。


   关外之人好饮烈酒,入口火辣,你这又是什么酒,入口绵绵回味无穷。
   是山果酒,产自云南。
   彩云之南,四季如春,原来月如来自春都,怪不得长得如此娇媚。
   月如,可想听我抚上一曲。
   月如皖尔一笑,早就闻得铁男抚得一手好琴,只恨从未得闻一曲。
   见月如点头,铁男席地而做,将琴横在身前,指间流动,一曲天籁之音悠然响起。
   日色欲尽花含烟,月明欲素愁不眠。
   赵瑟初停凤凰柱,蜀琴欲奏鸳鸯弦。
   此曲有意无人传,愿随春风寄燕然。
   忆君迢迢隔青天,昔日横波目,今作流泪泉。
   不信妾断肠,归来看取明镜前。
   铁男口中轻吟,声音里带一丝甜蜜,苦涩,忧郁,五味俱全。
   突的琴声一停,铁男飞身一跃,越过院墙。
   月如稍一分神,不知铁男为何不再受制于毒,飞身而去。
   回过神来,月如抄起银剑,足下一点,飞身追了上去,铁男身若流云,月如眼看追将不上,口中发出一声清啸,瞬时数十条身影一起追了出来。箭矢如雨朝铁男射了过来。


   铁男体内毒素刚退,又被这箭矢一阻脚步稍微顿了一顿,月如手中银光一闪,一道剑芒逼至铁男身前。
   铁男侧转身体,手中琴声一挡避开一击,紧接着手掌在琴身一击,平平的朝月如撞了过去。琴身临至月如身前时腾的突然四分五裂化做一道道残影。
   月如脚尖一点身子暴退开来,落在了十数米开外。
   铁男趁这眨眼的功夫身形倒转,只几个起落便失去了踪影。
   二
   燕子坞一片寂静,稍逊一阵马声的嘶叫打破了这份寂静。
   一番争斗铁男终于摆脱了追兵跃马将奔赴关外。
   男哥,别去追了,慕容子云立在路中央,一脸的愧疚。
   让开。铁男冷冷的盯着慕容子云。
   你追不上的。迎亲的铁骑早已到了关外,你就是飞也来不及的。
   子云,你告诉我,紫嫣是你的亲妹妹,你明知道她嫁过去根本不会幸福,你为何还要这么做?铁男心中有痛,总算趁这个机会问了出来。
   男哥,我知道你难过,但你以为我心里好受么?为了慕容世家,为了复国大业,紫嫣必须嫁。
   子云。铁男长叹了一声。


   萧何与我已经定下盟约,只要紫嫣一嫁过去,不日萧何便率众南下助我慕容世家复国,凭天绝城的财力,人力,我相信我大燕必能复兴,为了大燕的万世基业为了慕容世家,紫嫣必须做出牺牲,她体内流的也是慕容家的血液。
   哈哈哈哈!铁男昂首长笑:“你的千秋万世基业又怎样,凭什么要让紫嫣来承担,她那么纯净,你忍心么?
   男哥,我没有其他的办法,慕容一族经不起太多的等待了,如今这是最好的一个机会,我不能放弃。烈日下慕容子云的身形显得有些落寞。
   铁男看着眼前这个与自己结义的兄弟,突然感到是那样陌生。随即长叹一声,调转马头道:我不知道什么大燕,什么千秋大业,我只知道我不会放弃紫嫣,永远都不会,别过吧!我的兄弟,别再阻拦我。
   铁男暴喝一声,胯下烈马一声长嘶,绝尘而去。
   三
   草原,铁男出了关内已经数日,体内的毒素也已去除了干净。
   关外的牧民洋溢着喜庆的笑脸庆贺天绝城主大婚。这一路,铁男被这一张张笑脸刺痛到了麻木。
   天绝城已遥遥在望,宽阔雄伟的城墙显示出了藐视天下的霸气,也显露出了城内主人的不凡。
   铁男在一家牧民家中住下,在主人惊愕的眼神中不停的往嘴里灌下一碗碗烈酒。最后醉倒在地。
   这一步走了出来就再也回不了头了。悲伤,苦涩,牵挂,或许只有一醉方能让铁男暂时忘记烦恼吧!


   四
   天绝城内,萧何盯着眼前如画的女子。
   还不愿意么?萧何一步步逼近。
   紫嫣眼中透出一丝惊恐,默默不语。
   萧何冷笑,即如此,何必嫁?
   萧何坐了下来斟了一杯酒道:“你应该知道,我萧何决不会容许一个心里藏着别人的女子做我的妻子的。即如此,我干脆成全了你,与你哥哥解除盟约,还你自由可好。
   紫嫣眼睛一亮,随即又黯然的摇了摇头。
   萧何眉头一皱,脸上露出一丝怒意:“好吧!我萧何决不是什么强人所难之辈。明日一早送你回燕子坞,我与慕容家的盟约也就此作废。
   话音未落,萧何的身影已至门口。
   萧何,紫嫣突然唤了一声。举一杯酒来到他的身后。
   饮过此杯,你我就是夫妻了,希望你不要违背你的誓言。
   萧何一愣,随即朗笑一声,接过酒杯一饮而尽道:“大丈夫一诺千金,我萧何何曾说过假话。三日之后,天绝城十万大军南下,助你慕容复国。


   六
   月圆之夜
   林月如独自坐在屋顶,面前放着一张古琴。
   琴是模仿铁男那一张琴定做的,那天她放走了铁男,那首长相思也只听了一半,心里不免有些遗憾。
   她对那首曲子记忆犹新,她听过那首曲子,那是八年前那个风雪交加的夜里。
   那一年她十四岁,在她的眼前活生生的发生过一场杀戮。
   父亲林十三,一个粗通武艺的乡绅子弟,平生得意之事就是娶了一个美若天仙老婆,其二就是收藏着一本绝世剑谱。他虽不善交际,却在偶然之中收了一个名满天下的义子。
   那个大雪飘落的夜里,父亲倒卧在雪地里,义子的剑穿透他的心口,血湿透了母亲的红衫,漫天飞舞的雪花遮蔽不了她冰冷的身体,一双空茫的眼睛透露出太多的惊愕,愤怒和不甘。
   月如记得,她就躲在草垛里,那曾经温文儒雅的义兄狞笑着将剑刺进母亲的身体拾起剑谱扬长而去。
   月如紧咬着嘴唇,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来。躲在草垛里透过缝隙悲伤的看着这一切。
   后来月如偷偷去过义兄的家里,手里握着母亲留下的那把银剑。只可惜被人发现了,她慌不择路的逃到一个荒野几乎冻毙。是一个男人从雪地里将她抱了回去,那个人就是萧何。


   萧何对她来说亲若父兄,他带她远离关内教会她绝世的武功,再也不用
   受人欺凌。她知道她这一辈子生命不再属于自己了,从萧何将她救回来那一天起她就发誓,这一生将为那个亲若父兄的男人流尽最后一滴血。
   七
   剑,在空气中透出阵阵萧杀。
   杀戮开始了。
   萧何与紫嫣大婚的前夜,铁男买通了一个送酒的牧民混入了天绝城萧何的府内。他还来不及和紫嫣说上一句话,紫嫣手中的杯子就砰的一声碎落在地上。
   男哥…
   紫嫣才惊呼出声,府内便警讯四起。
   刺客,抓刺客…
   呐喊声从四周传来,整个天绝城内瞬时灯火四起亮如白昼。
   铁男,我们又见面了!月如的声音冷冷的响了起来。
   这一刻,她不再叫他为铁公子。
   铁男回过头来,一袭紫衫在风中飞舞。
   月如银剑一扬,瞬时递到了铁男身前。
   铁男身形暴退,避过刺来的剑锋,瞬时又被四周涌上来的护卫淹没,金铁交集阵阵惨呼响起,杀戮,血腥的杀戮,天绝城注定在这一晚不会平静。
   远处,一道火光闪起,喊杀声如潮水般的响起。
   林月如看着远方一阵冷笑:“调虎离山么?哼哼!
   “让开”月如一声怒吼。手中银剑划起一道银芒尖啸着朝铁男赴了过去。
   铁男长剑翻转,泛起一道青芒迎了上去。气流交集二人各退出数步。月如见一击无功,
   娇呵一声“退”回转身形朝喊杀声处扑了过去。


   八
   萧何被逼退至正厅。
   华丽的大厅中,一个手握长剑的青年缓缓逼来。
   慕容子云,你反悔了么?萧何冷声问道。
   这不是反悔,因为我一直都没有决定过。慕容子云脚步不停一步步行来。
   萧大哥,月如赶了过来扬起银剑对着慕容子云。
   慕容子云回过头对着月如笑了笑:“林姑娘,今日之局,在下最为感谢的是你。是你的大意,铁男才得以脱身,省了我为了救他而提前对你动手。我那义兄的脾气我非常了解,那日我故意阻他一阻,激起他的悲愤,他必会闹得你天绝城全力防守,然后我慕容世家全部死士才能趁乱杀入这天绝城来。
   萧大哥!月如神色一紧,唤了一声,横剑护在萧何身前。
   萧何摇了摇手,对着月如笑了一笑,轻轻击了下掌。两名护卫将慕容紫嫣押了上来。
   萧何抚了抚眼前女子的脸庞,柔声问道:“是局么?你也是局中的棋子么?你可知道,我对你是真心一片?紫嫣木然不语,脸上一片凄然。
   萧何猛的一回头怒吼道:“慕容子云,你不怕我杀了她么?


   哈哈哈哈!萧何!你认为我会怕么?大燕的子民无时不刻都要准备为大燕献身,今晚杀了你后,我慕容一族就着这天绝城开朝立国,一举统一关外,你说我会放弃如此良机么?至于紫嫣,今晚过后她将追封为义烈公主,萧何,认命吧!
   我们的约定不也是助你复国么?为何你要出尔反尔?萧何寒声问道。
   我不傻,大宋虽风雨飘摇,可武林之中能人义士辈出,我若与你结盟必然大事难成,先不说你是否以后也会出尔反尔,就凭你是一外族,也必人心尽失,我大燕想要建立不世基业最不能失的就是人心。你可能想不到吧!除了我三千死士外还有大宋的数千武林豪杰相助。慕容子云面露得色。
   慕容子云,随后赶过来的铁男握剑直视着眼前的义弟,眼睛里透出一无尽的失望与哀伤。
   闪开,今晚一役将是我大燕复国之时,你也将会被载入史册,男哥,助我杀敌。慕容子云透露出一丝霸气。
   哈哈哈哈!萧何突然狂笑起来。慕容子云,好局,好棋,真费尽了你一番苦心了。不过你认为凭你这区区数千人真的能杀的了我萧何占得了我天绝城么?
   城主太自负了,你手下高手精锐此刻已经被我的人堵在了正堂外,只要我杀了你,还怕他们不降么?
   不错不错…你可曾想到,此刻我天绝城的高手正在你燕子坞展开了杀戮呢?
   你…慕容子云脸色一变,突的又一转狂笑道:“燕子坞么?嗯…我占了天绝城还需要燕子坞做什么?至于我的族人,他们是大燕的子民以后大燕朝会为他们著碑立传的。


   啪啪啪…萧何鼓了鼓掌道:“好,好…不愧为一代枭雄杀伐果断,六亲不认,只是你根本杀不了我。萧何一挥手,紫嫣的身体凌空飞起重重的跌落在地上。
   紫嫣…铁男一声悲呼扑了过去将紫嫣搂在怀里。
   哥哥说过,你一定会来救我的,男,你果然来了。紫嫣的脸上抹起一丝微笑。只是做为慕容家的血脉我没有选择,男,对不起了,我失约了!
   紫嫣…铁男心如刀绞,为什么,为什么啊!慕容子云,她是你的亲妹妹啊…你怎能忍心将她推向一条绝路呢?
   慕容子云闪过一丝悲色,突然狂吼一声,手中长剑激起一道青芒直刺萧何身前。锵锵一声,月如横剑一挡护在萧何身前。
   阵起…萧何大喝一声。
   正厅之内不知何时排列了三十六名劲装武士。
   慕容子云,你该满意了,这辈子有幸能见到我天绝城的天罡绝命阵。
   九
   月不知什么时候躲进了云层,月如抽出刺在慕容子云胸口的银剑。
   还记得么?八年前岭南东。月如盯着眼前充满不甘与绝望的男子。
   叶子…你是叶子。你没有死…没有死…慕容子云惊愕的看着月如。
   我能死么?林家上下百余口人的冤魂还等着我为他们雪恨呢,慕容子云,我能死么?月如狠狠的又朝慕容子云胸口补上了一剑。
   结束了,萧何拍了拍月如的肩膀。八年了,月如,你等的太辛苦了。只是可笑啊!慕容子云自负聪明,机关算尽布下如此一局,他却不知当我遣使求亲时他自己已经踏入了我们的局里了。
   去吧!送送那个伤心的男子,我知道你喜欢那一只曲子。萧何叹息了一声,步出了厅外。


   十
   铁男回到燕子坞后将紫嫣葬在燕子坞外的湖边,此后每到深夜湖边都会响起一首哀伤的曲子。
   日色欲尽花含烟,月明欲素愁不眠。
   赵瑟初停凤凰柱,蜀琴欲奏鸳鸯弦。
   此曲有意无人传,愿随春风寄燕然。
   忆君迢迢隔青天,昔日横波目,今作流泪泉。
   不信妾断肠,归来看取明镜前。
   终于在若干年后,琴声不再响起,只是湖边不知何时凭添了一座孤冢。
   同年,萧何率领大军南下直取汴梁,林月如在随大军进入关内时不辞而别。数日后燕子坞的湖边多了一座茅庐,每当月圆之时附近的庄农总会看见一个身着白色罗裙的女子端坐在湖边的两尊孤冢之前抚琴而吟。
   日色欲尽花含烟,月明欲素愁不眠。
   赵瑟初停凤凰柱,蜀琴欲奏鸳鸯弦。
   此曲有意无人传,愿随春风寄燕然。
   忆君迢迢隔青天,昔日横波目,今作流泪泉。
   不信妾断肠,归来看取明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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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走过

  小姨的理发店到底是要拆了。
   沿街的一溜门脸店还都开着,“三年大变样”“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精品城市”的大红条幅已经花枝招展的从公路边直贴到道西村的村中心。由于城市的不断扩建,这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典型的城中村,村子外围因为临着城市的主干道,环境上倒还说得过去,只一进村里,到处污水横流,垃圾遍地。村民们表面上不动声色的和开发商做着各种周旋,其实心里没一个不愿快点搬走的。
   小姨是在十五年前买下的这一式三间的小平房,包括房后一大片空地。房子位置不错,临街,前两次公路扩建如今院子已经缩小成五米见方的一个平台。小姨又在平房上加盖了一层,上头住人,下面留一间开店,另两间租了出去,小日子过得滋滋润润。自从去年听说村子要拆迁的消息,小姨两口兴奋地盘算了一遍又一遍,按现行的拆迁政策,他们的这套房院至少会得到七位数以上的赔偿。别说是小姨,就连我的母亲都替他们高兴得合不拢嘴。
   “还是你小姨眼光高远啊”。
   “不是你拦着小姨不让她嫁给姨夫的时候啦?”
   母亲扑哧一笑:“连你都记着那,幸亏没听我的。”
  
   时间倒回到二十多年前,那时候的道西村不过是一个沿海的不起眼的小村子,地处市郊,村前一条只容两辆车并行的公路直通相聚十公里的市中心。道西村在公路的西边,正对村子的公路东边是一大片空地,其中还夹杂着两个果园,一个废弃的砖厂,几块洼地,再往东走不过二里地就到了海边。
   八十年代中期,挖土机的轰鸣声打断了道西人宁静的生活,在道西人惊异好奇的目光中庄稼地仿佛一夜之间消失了,接着三座八层的工厂大楼,一座气派的厂属宾馆和医院相继拔地而起。沿着工厂的周围,在道西人方位看上去呈半圆形状而建的三十多栋六层家属楼也已初具规模。三四年的时间吧,一个从五百里以外大山深处走出来的军工厂依旧以雄赳赳气昂昂的军人姿态傲然矗立在道西人面前。军工厂编号三二五零。


   我们一家和小姨是同一批从山里的老厂调到新厂来的。时间是1990年,我十二岁,小姨二十岁。我转学到市里的十一中,小姨依旧在厂里干临时工,周末来我家住两天,其余时间和一般年轻的男女同事住独身宿舍。一年的时间不到小姨忽然辞职不干了,任凭我爸妈苦口婆心的劝说,她就是听不进去,一个人跑到北京当了半年理发学徒工,半年后又杀回来,在工厂对面道西村的临街处租了一个十五平米的小门脸,开起了“美再来”理发店。


   小姨是我少女时代的精神领袖,不光是周末,每天下午一放学我拎着书包就直奔美再来。看小姨给顾客剪发,盘头,听小姨和他们闲唠嗑儿,间或和同龄的异性半真半假的打情骂俏,在我眼里这一切新鲜而有趣。店里的回头客越来越多,一半是信服小姨的手艺,一般是被热闹轻松的气氛吸引。忙的间隙她会忽然想起我,骂一句:“死丫头,还不快回家写作业去,又让你妈着急。”我回她一句:“要你管呢?”她也不生气,作势打我,却并不停下手里的活儿。
   有一天我忽然注意到村里卖鸡蛋的小伙子不剪发的时候也会过来,坐一会儿,不太吱声,看看桶里的水满没满,把松了的门把手拧紧。小姨只是和顾客有说有笑,当他空气一样。又有时候他会包两块烤红薯进来,说一句:“吃吧,又沙又甜。”转身走了。小姨拿一块递给我:“吃吧。”“他喜欢你。”我一语点破,调皮地指着小姨。“吃你的吧,话多。”小姨脸红了。
   没顾客的时候,我和小姨有时就坐在门口聊天儿,看看来往的行人,小声的对他们评头论足。
   汪立峰就是这样走入我和小姨的视线的。


   “哟,看那小孩儿多有意思。”
   顺着小姨的目光望去,一个年龄和我相仿的男孩儿正一摇三晃地走过来,书包带勒在头顶上,后面的书包打在屁股上一走一颠,蓝色跨栏背心胸前一两个破洞,一条黑灯笼裤裤裆在膝盖处晃荡,走近一看,黝黑的小脸上开着几朵桃花癣,小眼睛贼亮的瞅着我们,真滑稽。
   “小孩儿,是这村的吗?”小姨逗他。他瞥一下我脸到红了,走近两步冲着小姨问:“你要干嘛?”很虎的样子。我和小姨都笑了,他挠挠头也嘿嘿一乐。
   这场景像画面一样定格在我的记忆中,直到十多年后立峰和田芳的婚礼上我还逗他:“幸亏小芳没见过你那一脸桃花癣,不然别说跪着,你就是五体投地,小芳也不能答应嫁你。”立峰一拍胸脯:“就咱这小伙儿,后面一排一排的,也就你眼睛朝天望看不上咱得了。”“臭美”我上去拍他一掌。小芳在旁边看着哈哈地笑。


   和立峰渐渐熟了之后,有时他会带一帮“志同道合”的伙伴来理发店逛上一圈,就这样我又认识了顾晓飞,严海涛,宋二江。都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可顾晓飞就鹤立鸡群般有着一股超乎年龄的男人劲儿,人长得也很帅气,眼睛不大,内双,有点儿郑伊健的影子。他第一次来店里时我正把小姨让我写的‘专业打耳洞’的广告纸往门玻璃上贴,就听背后一个声音:“谁写的字儿?我就是用脚比划也比这个强。”我怒目圆睁,回头瞪着他:“你用脚写一个我看看?”他看看我,张了张口,又没了话说。汪立峰几步抢过来:“我帮你贴吧。”我用肩膀一搡他:“不用。”立峰也不恼,站一边看着我贴。
   有时候我放学一进店就瞅见靠墙的椅子上一摞四五个书包,小姨见了我说:“几个兔崽子放下书包就跑,又逃学洗海澡去了,喊都喊不回来。”我刚露几分羡慕的神情就被心明眼尖的小姨看穿了:“你要敢逃学我先替你爸妈打断你的腿!”“我说不上学了吗?说了吗?”“你也得敢!”我不服气,喊一声:“卖鸡蛋的来喽。”小姨气得“啪”一下一把梳子扔过来。


   还是背着小姨参加过几次他们的特别行动。为了照顾我时间都选在放学后。晓飞是大家默认的总指挥,他指东,我们就一起去海边的沙地偷西瓜,他指北,我们转战到桃园去偷桃儿,偷来的桃子我用裙子兜着,沾一身桃毛,回到家还刺痒得恨不得浑身长几百只手去挠。还偷过两回苞米,直接就在地里捡来枯树枝烧着吃。晓飞拣烧的最好的给我,大家都吃得满嘴满脸的黑,晓飞用袖子帮我擦去脸上的灰,立峰啃着苞米看一眼,隔一会儿说:“不早了,该回家了吧。”我们一行人这才意犹未尽的各回各家。
   忆往昔,峥嵘岁月啊!
  
   后来又认识了去美再来剪发的沈睿。当时我正跟海涛晓飞在店里玩跳棋,沈睿进来了,看见我们愣了一下,晓飞抬一下眼皮:“沈睿。”
   小姨见了问:“你们认识啊?这孩子可真白净,这大眼睛,红嘴唇儿,像女孩子一样秀气。”
   沈睿不好意思的笑了:“我和汪立峰住邻居,我们都是道西中学的,一个年级。”
   “啊,都是道西的孩子,我还以为是三二五零的子弟呢。”小姨说着动开了剪子。
   “会玩儿跳棋吗?四个人也能玩儿。”剪完发等着小姨找钱,沈睿在一旁看我们玩儿,我友好的问了一句。
   “还行吧。”
   “那就下一盘吧。”晓飞的口气里有挑衅的味道。
   结果,沈睿先走完,然后是我,海涛第三,晓飞最惨,差了七步。
   “再来。”晓飞绷着脸。
   “下次吧,我要回家了,”沈睿走了。
   “再来?再来你也是输!”我逗晓飞。他悻悻地抓起书包回家了。
  
   一晃两三年过去了。
   小姨结了婚,还是嫁给了那个卖鸡蛋的小伙子。我妈曾极力反对,说小姨好不容易从山里出来了,到又嫁了个农村人。小姨也犹豫过,和他一起进厂当临时工的大梅,珊子已都转了正,对象都是本厂职工,领了结婚证就拿了新房的钥匙,两室一厅,五十八平米。可是缘分这事儿没法儿说,我妈也给小姨介绍过好几个,不是人家嫌小姨没正式工作,就是小姨看不上人家,绝不凑合。
   “姐,你就别管了,过好过赖跟着他我认了。谁让我俩看对眼了呢?”
   我妈也只剩了叹气的份儿。


   结婚不久小姨借钱买下了连着理发店的整套房院,从公婆家搬出来单过了。
   1995年我初中毕业。这一年只剩我和沈睿上了高中。立峰,海涛,二江都当兵去了部队,晓飞跟着哥哥晓文跑起了长途运输。远远的一辆大货车开过来,当时还瘦小的晓飞坐在上面好像无人驾驶一般。每次他从车上跳下来很威风的“啪”一扣车门,很有点爷们儿样儿了。我偏偏看不惯他的做派,装作看不见,只和沈睿聊天。
   “亦楠,走啊,带你兜一圈儿。”
   “不去。”我一点不给他面子。沈睿也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他俩一直都有着说不上来的一点儿别扭劲儿,互相看对方不顺眼,面儿上到又相安无事。
   “请你吃烧烤去不去?明天哥们儿又得出车了,去内蒙。”
   我心一软,态度好多了:“真不行,明天有测验,好歹得复习复习。”
   沈睿有点不耐烦了,说:“你们聊吧,我先走了。”
   晓飞说:“行。”
   “行什么行?等你从内蒙回来再见吧!”我瞪他一眼,紧走两步跟上沈睿。就听后面晓飞喊:“就你那水平再用功也是给人家垫底儿!”
   “呸”我回头啐他一口。
   ……
   “嘿,你是真不把哥们儿当回事儿啊!”晓飞恨恨地看着我,时间是1996年夏天的一个傍晚,我和晓飞坐在海边的沙滩上吹凉风。
   “不把你当回事儿我坐这儿干嘛?”我不看他,翻拣着身边大号塑料袋里的零食,都是他买的。
   “哇,德芙,啧啧,你真有钱!”
   “这算什么!”晓飞不屑地说。
   “得,又来,就不喜欢你那小人乍富的德行。“
   “我有吗?”晓飞急了,他最不爱听别人说他暴发户,跟我他是没办法,我也有点恃宠而骄的意思。
   “有吗?先把你那手机放兜里,挂在腰上臭显,难看死了!”
   晓飞摸摸腰上的手机套:“还说呢,你怎么从来不给我打手机?忘号码了吧。98……”
   “停,说八百遍我也记不住。”我话题一转:“讲讲这些日子你又上哪儿了,又遇到什么新鲜事儿了,行吗?”
   我这句话一出口仿佛按了收音机的开关,晓飞眼睛一亮,眉飞色舞得开讲了。
   “哥们儿这趟还是奔杭州,拉的钢筋。天儿太热,卸完货我们哥俩直奔澡堂,泡了个透。你知道杭州有个‘奥斯卡’吗?光门票就二十块钱,外带赠送两个果盘。进去正对面一个大宽银幕,周围全是三个高背大沙发一围,又舒服又自在还互不干扰。每次到杭州,我们从来不住旅馆,收拾完了买上两只烧鸡,几个猪蹄儿,花生米,一堆吃的,直奔奥斯卡。有时还能碰到家乡的同行,哥儿几个边吃边聊,看看电影喝喝啤酒,累了呼哈一睡,舒服!还比旅馆便宜哪!”
   小飞得意得看着我,接着说:“我们还在西湖上吃过一回,划着小船,有意思!”
   “没有抱着琵琶的在一边伴唱?”我刺他一句。


   “你别说还真没看见。”晓飞一本正经的回答。
   “真享受啊,你。”我是真心羡慕,顺手抓一把海沙扔他身上。
   “享受?遭罪的时候你是没看见。我就怕夏天出车,不定什么时候就爆了胎,那才叫一个头疼,一个轮胎换下来,能出几身臭汗。这还不算什么,路上遇到车匪路霸还得和他们斗智斗勇,那才惊险哪!都不能和你细说,省的吓着你。最简单的。有一次车该加油了,没想到碰上的是个黑加油站,加完油要我两千块钱,几步远三四个光头盯着我,我暗叫不好,一个箭步抢过加油枪冲地上猛浇,另一只手同时掏出打火机,我气得肺都要炸了,骂着:王八蛋,过来一个试试,不点了这块地方我就不是你大爷!我边说边退,我哥慢慢开动了车,我把加油枪一扔跳上车跑了。”
   “太厉害了。”想象着当时的场景,我长叹一声,像听完了单田芳的评书一般满足。
   “对了,立峰给我来信了,还问你的情况呢。”过了一会儿我说。
   “这小子,怎么不给我写信呢?就记着你。他怎么样?”
   “凑合吧,连个志愿兵都没混上,明年就退伍了。”
   “海涛,二江呢?”
   “他们啊,一路货色。”
   “明年你也要高考了,怎么样?心里有底吗?”
   “有啊!”我一扬下巴。
   “就你……”晓飞的表情让我很受伤。
   “沈睿呢?还稳坐第一把交椅?”他的声音不自觉放轻了。
   “当然了,人家沈睿……”
   “哟哟哟,行了,每次一提他你都是涨他的志气灭我的威风!”
   “哈哈哈,就乐意看你气急败坏的样儿。”
   ……
   高三了,沈睿拼了命一样的学。
   每天早上六点十分,他准时从道西跑过公路来三二五零小区,在我家楼下等我一起锻炼身体。他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每周日歇一个早上行不行?”我和他商量。
   “不行。”沈睿回答得斩钉截铁。“昨天我做了一张试卷,题不错,今天你也做一遍。”
   “哎呀。”我一听懒洋洋地蹲在地上,赖着不起来。
   沈睿停下来无奈得摇着头,嘴角忍着笑拉我起来。
   “沈睿,你太刻苦了。你是地球人吗?”
   “我必须朝着我的梦想努力,你也不会只甘心当一个你们厂的缝纫工吧。”沈睿看着我,目光坚定。
   “别说了,别说了,向你看齐行了吧!”我不敢想将来,我是个逃避主义者。
   “那就快跟上我一起跑吧!”沈睿在我前面倒着跑,一脸阳光。
  
   转眼到了1998年,我已是一个三流大学里的大二学生,学服装设计。沈睿不出所料的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名牌大学,他选的建筑设计系。
   终于脱离了父母的管制,我满脑子的主人翁意识,尽情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眼中的世界仿佛镀了一层金,到处都闪着耀眼的光。只可惜我们系是花红柳不绿,男生太少,仅有的几位也早已被列强瓜分了,我这颗意欲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校园恋曲的心也渐渐灰了下来。
   和同年的一群死党一直保持着书信联系。与晓飞立峰的通信自然流畅,彼此嬉笑怒骂毫无顾忌。沈睿不同。每次捧读他的来信我飞扬的心都会沉静下来并被他深邃的思想和充满哲理的话语折服,写给他的回信我也是字斟句酌小心翼翼,唯恐被他看轻。


   这年暑假前沈睿写信邀我假期一起去登泰山,我犹豫了,头一次静下心来认真思量。我明白这同时是一次情感上的邀请,答应了,我们之间的友情就会有一个质的飞跃,可是------事情一旦出现可是,结局多半不能圆满。可是,我和沈睿合适吗?我自问。之前我曾在信中问过他交没交女朋友,他在回信中写道:我拒绝玫瑰的浓香是因为被墙角一朵小野花的清新淡雅感动。我是那朵小野花吗?然而在我眼中他是一只精装花瓶,也只有玫瑰的高贵与之相配,在我眼中,他还是那首著名的诗句:我站在你面前却感觉离你很远很远。在我眼中,他还是面镜子,把我照成透明的,更照出了一个卑微的小我来。——这不是我要的感觉,不是!
   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理清思绪,我借口天太热不如回家一起洗海澡舒服拒绝了他,想着这么优秀的人从此倒要疏远了,心里一番不是滋味儿。
   一回到家第一个来找我的竟然是汪立峰。他复员后被分配到玻璃厂上班。
   “这学上的怎么样啊?离开爸妈不说连你小姨都够不着管你了,你还不疯圆了?“汪立峰见面就把我一顿臭损。
   “被你说着了,除了学习,哥们儿样样优秀,蹦迪,滑旱冰,跳舞,现在流行一种舞蹈“街舞”你知道吗?看我给你露一手。“我刚一摆造型,立峰用手势止住了我。


   “行了,哥们儿如今是落伍了,整天憋在厂子里,没劲儿透了。”
   “在玻璃厂你都干嘛呀?累吗?”
   “累到不累,就是一天都闲出屁来了。早上一到班上看看报纸下下棋,中午吃完饭下下棋看看报纸,有时一打盹儿直睡到下班铃响。”
   “那活儿谁干哪?”
   “临时工啊!我们正式工不干体力活。”
   “那你还不知足!”
   “我要是一老头我就认了,图一舒服。可我刚二十,大好年华呀,还不如人家晓飞全国到处跑,又见了世面又赚了大钱。就我挣那两毛钱,自己都不够花,更别说交父母了。算了,不说这些了。走啊,赵晓飞他们一块儿到小姨店里逛一圈儿,有日子没去了。”
   小姨自打生完孩子就没瘦下来。姨夫早不卖鸡蛋了,应聘到一家公司当司机,孩子两岁半刚上幼儿园。
   我,晓飞,立峰,海涛,二江几个人来到理发店,小屋一下挤满了。小姨见了我们兴奋地拍着手说:“小分队又到齐了,太难得了,走,小姨请你们吃烧烤。”
   在理发店隔壁的烧烤店坐定,小姨感慨地说:“你们一帮小屁孩儿都成人了,快把我忘了吧!来,唉,等一下,沈睿怎么没来?小姨最得意的就是他了。”


   “他不见得能来。”我脱口而出,晓飞飞快地看我一眼,我一慌又补上一句:“人家准备考研,抓紧时间复习呢。”
   “这小子是块学习的料!”海涛佩服地说。
   二江老实,问我:“亦楠,你考吗?”
   “我,算了吧。能混个毕业证我就知足了。”
   “在学校没交个男朋友什么的?”海涛问。
   晓飞,立峰都看着我,晓飞喝了一口啤酒,喉咙里“咕噜”一下,哽住了。
   “我也纳闷儿呢。想我如花似玉的一个妙龄女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怎么就没人看上呢?”
   大家都做呕吐状。我哈哈大笑。小姨佯装严肃:“真不知道害羞俩字怎么写!”
   “喝酒!喝酒!”
   “干杯!”
  
   再次聚会已是2001年的五月,汪立峰田芳的婚礼上。
   十来年过去,立峰早不见了当年的影子,他成熟了,当过兵,有一副好身板,总是精力充沛,他是那种不让父母操心的孩子,该上班上班,该恋爱恋爱,该结婚结婚,按部就班,稳稳当当的过日子。田芳是玻璃厂的临时工,长得落落大方,有着东北人豪爽开朗的性格,和人见面七分熟。
   “新娘真漂亮!”我由衷地说。
   “凑合看吧。”立峰满面红光。
   “我要有田芳这身高就知足啦。”田芳搂着我笑,我踮起脚尖呲牙咧嘴得向田芳看齐,还是差了一截。
   “别耍宝了。”立峰过来双手按住我的肩把我打回原形:“今天是哥们儿的好日子,成家立业哥们儿开了个头,我提议以后不论谁结婚大家都必须到场聚一回,少了谁大家都不能饶了他,同意吗?”
   “同意!”我们异口同声。
   新郎新娘转到别的桌敬酒。


   沈睿考上了研究生,这次是赶五一假期从北京回来的。小姨和他的座位挨着,两人边吃边聊,听不清在说什么。海涛,二江忙着照顾身边的女朋友。晓飞沉默寡言,低调的喝着啤酒,知道他心情不好,我也不多说,偶尔陪他干一杯。
   人常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晓飞家正应了这句话。养大车的生意一直做得顺风顺水,他们父子又商量着贷款百十万买了两辆新车,哥俩开一辆,租出去一辆,没想到刚刚几个月之后,哥俩出了车祸,加上一段时间严抓狠罚大车超载,两辆车都赔了进去,还欠了五十多万的债。
   晓飞的精气神儿仿佛头顶上的一股烟轰一下散了,总是很疲惫的样子。见了我不再滔滔不绝得神侃,沉默的时候居多。到是我没话找话逗他开心,和他讲讲班上发生的事情---大学毕业我回到本市应聘到一个国际品牌的服装店做店长。一年多下来,我对社会有了更立体一些的认识,我还学会了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更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一眼就能看出进店来的顾客哪个是腰缠万贯,那个是刚奔小康,哪个是走错了店门儿。我还知道了一件衣服动辄上万还真有人买得起,这部分人处在这个社会的最高层,他们衣着讲究,座骑豪华,锦衣玉食,高高在上优越感十足的俯视着普通百姓的生活。
   酒桌上小姨向我使眼色,让我阻止晓飞再喝下去。沈睿的目光投过来,脸上是一种了然的神情。我去夺晓飞的杯子,他用手一扣:“放心,这种场合我会有分寸。”


   “少喝点儿吧,明天还得开车呢。”晓飞暂时在一家超市当货车司机,姨夫帮忙找的。
   我最佩服的是晓飞妈,有钱的时候过有钱的日子,欠钱了也照样把日子打理得井井有条。晓飞哥早就结婚生子了,没有分家另过,这在农村很少见。晓飞妈是个女中豪杰爱喝酒,一顿饭半斤的量,晓飞爸老实,一口乐亭方言听上去有一种乡土的亲切感。如今日子落魄了,老两口儿为了帮儿子减轻负担轮流出去打工,哥俩怎么劝都劝不住,晓飞妈说:“趁我们两把老骨头还干的动,早点儿把账还上,不能把孩子耽误了。”
   一提起这些,晓飞几次红了眼圈儿。
   我俩之间从没挑明任何关系。像是一种心灵上的逃避,一想到实质的问题我的思路就会跳过去,我不能想象我那挑剔的母亲和不修边幅的晓飞妈同桌吃饭的情景,更不敢去想和一家六七口人同住一个屋檐下冬天要自己烧煤取暖晚上睡火炕的日子我能坚持多久——爱情的分量一回归到现实的生活中又能有多重?
   渐渐地晓飞和我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他也太忙了,听说他辞了司机的工作,哥俩贩起了水果。隐约觉得他有点疏远我。
   我有我的生活。上上班,健健身,兴致来了和几个同事报个旅游团,赏赏海南的椰树,逛逛西安的古城,老妈骂我没心没肺,我全不理会,醉生梦死在我的世界里。


   直到有一天在街上晓飞手挽一个女孩儿和我不期而遇。我心一颤,两秒钟调整好情绪,微笑着走过去,我捕捉到晓飞眼底的一丝痛楚一闪而过。他对那女孩儿说:“这是亦楠,我一狐朋狗友。”又对我介绍:“我女朋友,黄鹤。”
   “我好像,啊,想起来了,晓飞家的相册里有你的照片,你们一起吃烧烤,还有海边照的。”黄鹤说话带着浓浓的家乡口音,不是特别漂亮却让人瞧着很舒服。
   忘了又聊了几句什么,我们匆匆道了再见。
   阳光下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像是照相时被闪光灯咔嚓一闪,有那么几秒钟不能思想。心一抽一抽得疼,我明白,我失去了,而且不能找回。六神无主时倒还能看到路边“避风塘”奶茶店,慌忙上前要了一杯冰镇咖啡奶茶,急急吸了几大口,感觉心渐渐归了原位。
   有一种人如我,总是徘徊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踌躇间就错过了开往幸福的班车。--幸福与否也未可知,错过是真错过了。
  
   2003年,海涛结婚了,二江结婚了,晓飞也结婚了。立峰和田芳生了个胖儿子。爸妈和小姨开始为我的终身大事着急,小姨骂我没本事,小分队的人一个也没抓住,都给放跑了。在她的撺掇下我还相了两次亲,没成。
   就在这一年,三二五零厂破产了。曾经那么辉煌霸气的一个军工厂走到了生命的尽头,被时代前进的步伐淘汰了,工人们都下了岗,自谋生路。隔着一条马路,道西人聚在一起时指指点点众说纷纭。和小姨一起进厂的大梅珊子打工到超市做理货员,小姨仍旧安安稳稳的开她的理发店,收入颇丰。我取笑她:“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啊!”小姨露出了得意而满足的笑容。
  
   2007年。
   王立峰和田芳一起辞了工作,贷款租下了一个三层楼的宾馆。我们这地方沿海,近两年市里搞旅游开发,外地人来旅游的越来越多,住宿业餐饮业异常火爆。立峰两口瞅准时机准备大干一场。以前没看出来,田芳竟是个女强型的,她做了宾馆的一把手,事无巨细的经管,处理问题斩钉截铁果断机智。立峰位居其后只起辅助的作用。
   沈睿毕业留在了北京,先是在一家设计院打工,积累了一些经验和资金,终于建立了自己的工作室。想来这个过程一定充满艰辛,然而沈睿有耐性,有韧劲儿,有勇往直前的勇气,有信念坚定的梦想,一切他都能扛过来。
   海涛开了一家小饭馆儿,面向大众,生意一般。
   二江还在玻璃厂上三班倒,有时和老婆吵架,老婆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他就晃到海涛的小饭馆喝闷酒。
   我们生活的城市悄然起着变化,三二五零厂旁边的桃园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可以容纳上万人的体育场。许多城郊的村镇也开始拆迁改建。一切都在变化中。


   只有我,以不变应万变。开始有朋友招呼我“剩女”,我欣然一笑。偶尔失眠的晚上我辗转反侧,这时光怎么就过得这么快呢?没敢挥霍呀,顺着指缝就溜走了。这青春还真的像小鸟一样一去不回来了。唉,如果有来生,算了,如果毕竟只是如果而已,从床上爬起来扑到镜子前我仔细地找脸上的细纹,抱怨着这眼霜一点儿也不管用啊。
   2010年,我虚岁三十二,标准剩女。在换了好几份工作以后,我开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过着有闲没钱的日子。
   道西村改建终成定局。
   拆迁办天天给村民开会,征收房本儿。事关重大,沈睿开着他的奥迪A6回来了,带着他新婚的妻子,曾经的秘书。晓飞的婚礼带给他不小的震惊,因为新娘不是我。之后他似乎是旧情复燃,电话频频。我坚持着当初的想法,认为我俩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甚至觉得他对我的感情不过是少年时期一种朦胧的情感的延续,他又是那么一个不轻言放弃的人。
   “我等你!”他说。
   “那你可要等到地老天荒!”我说。
   “我想要给你你要的生活。”
   “沈睿,你是真的不明白我,我不能让你这朵鲜花插在我这块那啥上。金镶玉,金镶玉,我不过是块铁而已。”
   “在我眼里你不是。你知道吗,除了你,我的梦想都渐渐地照进了现实,而你一直以来就是我最重要的梦想。”
   “就让这个梦想一直是个梦想吧!那样的话,我还能一直是你眼中的我。”我幽幽的说。
   每一次通话都是一种语带玄机的折磨。
   终于,沈睿结婚了。


   晓飞哥俩早就还清了借款,那是拼死拼活的几年,倒腾水果,卖海鲜,承包海滩浴场……终于无债一身轻了。晓飞开起了出租车,曾经的阅历锻炼了他淡定从容的处事方式,他是真的成熟了。这次拆迁,他们哥俩每人至少能分到三套楼房,我笑晓飞:“这一回你该是翻身农奴把歌唱了,怎么样,有什么想法吗?”他凝神思考:“还是先冷静冷静再说吧!”
   一年中总有那么机缘巧合的两三次,我和晓飞会去海边散散步,谈谈心。他很少谈他的家庭,我也很少问,偶尔说到黄鹤,他的语气里也尽是感激,在他家最困难的时候,父母操心他的婚姻大事,托亲朋给他介绍家乡的姑娘,基于现实的考虑,也是不想让父母操心,他和黄鹤走到了一起。如今,苦尽甘来。
   喜欢和他共同回忆过去的时光,彼此都会很感叹。
   那一天,一阵短暂的沉默过后,他突然冒出一句:“你怎么还不快找个人嫁了?你现在的级别够得上‘齐天大圣’了吧!”
   我一惊,气愤至极,一脚海水趟过去:“要你管?”
   他不躲,任裤管湿淋淋滴着水,意味深长的看着我:“别太挑剔了。再水灵的苹果也有皱巴的时候!”
   “我皱巴了吗?啊?”我逼到他面前。
   “悔不当初啊!当时还不如一狠心把你给娶了。”
   四目相对,脚下的浪花哗哗地拍打着海岸。
   晓飞轻轻地将我拥入怀中,我的眼泪也就流了下来。这咸咸的泪水包含了太多的内容。
   “我不能离婚。”许久,晓飞轻而坚定的说。
   “我不会嫁你。”我亦轻而坚定的说。“小三儿更不是我的梦想。”我补上一句。
  
   道西村消失了,沿街处被一块块巨型的广告牌遮挡的严严实实,里面挖土机昼夜不停的轰鸣着。开发商承诺两年后返迁,两年以后,又会有一座崭新的现代化的生活区建起来。而三二五零,这个老牌儿军工厂的家属区已经露出了衰败的迹象。
   将来,这里也是要拆的,早晚的事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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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女

有个女人,家庭很幸福,不但生活富裕,先生也很疼爱她。
   有一天,她认识了一位年轻人,这年轻人的甜言蜜语使她心动了,两人发生不正常的感情。后来年轻人对她说:“偷偷摸摸的不自由,我们干脆离开家乡,到新天地建立属于我们的家。”女人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趁先生外出时,拿了家里所有最值钱的财物,到港口与年轻人会合。
   年轻人说:“妳先把东西给我,等我运到对岸再回来载妳,要不然被抓到就不堪设想。”女人也认为有理,就把所有财宝交给他,自己留在原地等待。
   没想到,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年轻人就这样一去不回。她又饿又冷,可是不敢回去,实在万般无奈。
   突然,她看到一只狼狗衔着一只鸟从她面前跑过去,那只鸟还在奋力挣扎。狼狗跑到水边,看到水中有一条鱼,就把鸟放下,要去咬鱼;结果鱼游走了,鸟也飞走了。


   女人看了,忍不住笑说:“这只狼狗真傻,已有一只这么好的鸟,居然放弃而去咬鱼,结果鸟和鱼都得不到,真是傻啊!”狼狗回头说:“我的傻,只不过让我挨一顿饿;妳的傻,却误了妳一生!”
   此时这愚痴的女人才如梦初醒,懊悔地说:“我居然为了那种人,放弃爱我的先生及稳定的家庭,毁了一生幸福,这都是贪慾害的啊!”
   凡夫总是纵心所欲,虽有短暂的快乐,终究会害了自己。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境界而心动,但是要赶紧提起正念化解贪欲,才不会一时迷失而招来无尽的烦恼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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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江湖之含泉剑

(一)
   含泉剑,顾名思义,含笑九泉。
   只是三十年前,这柄剑,就已经绝迹江湖。
   (二)
   初阳新瑞柳荷风,蝶舞翩翩恋花容,墨色山水游人往,红颜枯骨曲回环。一抹朝阳,一江新柳,一缕清风。红颜枯骨,不过须臾。
   江回风迎风而立,白衣阙袂,青丝飘荡在风里,左手执剑,剑上鲜血点点,顺着剑尖,缓缓而下,最后没入江水。
   江回风白衣翩跹,没有半点血痕。
   就在刚才的一刹那,已经轻松取了那女子的性命。
   (三)
   墨流清清,凉风习习,江回风转身,登船而去。船向东行,一路柳青花明,湖光山色尽收眼底,良辰美景,烟丝醉软。
   江回风却并不在意。再好的景,再美的人,如今而言,不过,虚设。
   烟波画船,飘渺云海,江回风在意的只是一个人,只是,那个人,却并不在意而已。
   多情多苦,无心无愁,已经不知从何说起。
   (四)
   船行至扬州,上岸。
   扬州自古多美人,只是烟花之地,鬓影霓裳,笑语欢声,不适合江湖。然而,美人英雄,才子佳人,江湖离不开美人。
   故地重游,几许惆怅如昨,当时已惘然。南淮月,楼船雪,终不似当年。
   烟花巷陌,影来人往,江回风要找的那一个人,此时就在眼前。
   “小师妹,好久不见!”
   “没想到,你连这里都找来了。”烟花巷陌,一袭白纱覆面的女子,莺莺笑道,声音婉转,没有半分慌张怯意。
   “小师妹,只要你回去认错,然后把……师父就会原谅你!”
   “不可能!”女子一改刚才的娇笑,声音猛然增高不少,继而又缓缓而低,“偷了含泉剑,不可能回去了。”
   江回风见她这般,终是不忍,可也无奈,叹口气道:“我给你三天时间,三天后,你若执意不悔,我便尊崇师命,带你回去定罪。”
   “那要看大师兄有没有那个本事,”女子不复刚才的低眉,继而朗声道:“我也给大师兄三日,若三日后,大师兄仍抓不到我,便莫再从师命,而要与我一起,背离山门。”
   见江回风不语,女子又道:“莫非师兄怕了?”
   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江回风喃喃,终于还是点头:“好!”
   轻轻一字,定了一生盛衰荣辱。


   (五)
   那一年,扬州城十里歌舞升平,似水流年倾城色,锦绣妖娆;如花美人,冉冉露笑颜,醉了多少侠骨柔肠、少年英豪。
   那一次,是江回风带着小师妹第一次走出山门。彼时年少,贪恋城中景色,欢喜妖娆,城中一年一度的灯会,两人尽情玩乐,以致误了出门师父交待的事。
   正自惶恐不安之际,师父突然又派了人来,说不用办事了。因而,他们便在城里多留了几天,那几天,几乎走遍城中大大小小的酒楼巷陌。
   偶尔也行侠仗义,抓了几个偷窃的小贼,帮了一个沧桑潦倒的老妪搭草屋,兴致来时,也曾一起逛过秦楼,搂过美人纤腰。
   大概也是从那时候起,他才发现,原来小师妹已经长大,不再是个小丫头了。
   而后,便渐渐发觉,自己对小师妹的感情渐渐变了,不敢直视她明丽的眼眸,不敢多看她一眼,就是习武练剑时,也只是远远地站着观望,不敢再像从前一样,手把手地指导。
   直到那一天,师父发现山中秘藏多年,谁也不曾听说的江湖宝剑“含泉剑”丢了,大家才慌了。自己跑去找小师妹,她却已经人去无音。
   (六)
   春风得意酒楼的楼顶能看到整个扬州城最美的日落;在杏花巷深处的磨石旁,可以欣赏开的最沁人心脾的茉莉花;玲珑酒肆的桂花酿香飘十里,最清冽香甜。
   这些,都是当年小师妹念念不忘的事。
   只是至那之后,他们再也没到过扬州,或者说,再没一起去过扬州。
   青山隐隐,清水迢迢,二十四桥波心荡,明月无声,何处箫声奄奄。春风十里扬州路,多情便被无情恼。
   这三天,江回风走过当年他们一起走过的每一条深巷阡陌,去过每一家酒楼街市。火树银花,烟火绽染天际,他却只是独独回味,那一年的岁月灵光。
   有什么似要破体而出,最终也只是消于无形。
   烟花缭乱,寂寞黯然。


   (七)
   江回风最后还是没有抓回他的小师妹。江湖落锁,他只希望她活得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全她。回程的那一刻,他最后望了一眼扬州城繁花似锦的街市,然后绝然而去。
   那个地方,本就不适合他,不适合江湖。
   也不适合,她。
   他杀了一名与她容颜相似的女子,再整装易容,希望师父不要识破。又或者他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最坏的准备!
   船将离岸时,小师妹来了。
   依然白纱覆面,一袭白色清衣翩翩,还在山里的时候,众师弟师妹就拿他们说笑,白衣成双,影形不离,怕是日后要成师嫂了。
   他记得,那时候小师妹总是嘴一撅,眼一瞪,很气恼地看着嘲笑戏弄的各位,然后很不给面子的离开,剩一抹白衣翩然的背影。
   那时候,她觉得那样的小师妹甚是可爱,所以对于众人的调侃,笑而不语。
   而今再看,只觉得心凉。
   “大师兄,对不起!”江回风望着她蒙蒙的泪眼,凝神不语。他不问,问她为什么,为什么要偷含泉剑?只是问了,又如何,所有的因果一开始就已经注定。
   他们彼此相望,心神无他。他想,小师妹最终还是懂的,懂的他的绵绵情意,只是他们身在江湖,所以,身不由己。
   那么,就让他一个人去承受结局吧!
   船行水面,渐行渐远,直到他再也看不到岸边站着的那一个她。
   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后会无期。


   (八)
   千里迢迢来到扬州,其实根本不是为了什么奉师命,来抓小师妹。他不过是来求一场因果。从最初到最后,那些自己刻意遗漏,却被风云变幻的世事不断卷起的真相而已。
   一切的开始,在扬州;那么今日,就让一切终结于扬州。
   江回风突然拔剑,电光火石之间,剑已经刺向那个佝偻着背正在摇桨的船夫。船夫侧身避开,身形很快,闪避间,摇桨的左臂也只是擦伤了一点。
   “好徒儿啊,为师就知道你不会抓那个叛徒贼娃?”年老的船夫正是江回风的师父,老者白须翩翩,颇有点仙风道骨之姿。
   大概很多人都被其这样的外表骗了吧!道貌岸然者,不过如此。
   曲遇:“既然你都已经知道了,为什么还那么听话地来扬州?为什么不直接兴师问罪,你那可爱的小师妹,真是太倔…….”
   “你给我闭嘴。”江回风望着自己一心当神来膜拜的师父,竟生生生出一种恶寒。
   曲遇更加肆无忌惮:“哼!就你,还嫩了点,以你习武的天资,如果再有个十年八年的,或许还有点把握,可是,你要知道,你的功夫可都是我教你的!”
   “哈哈哈……”曲遇得意忘形,平日一山之长,为人师表的伪装全无,真正人面兽心,穷凶恶极。
   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宝剑被盗的事,一切的一切,不过是这个道貌邪念的“师父”,人老而不自持,竟对自己最小的徒弟心生爱慕,最后竟做出如此天地难容的龌龊之事。
   “是吗?你有没有觉得自己的四肢百骸在渐渐发凉,有一股寒气直魄心脏,感觉寒气所过之处,所有的血液全部僵冻,呼吸阻滞,功力逆转消退化无?”
   “这,这,这怎么可能?怎么…….”刚才还肆意阴笑的曲遇,突然面色发青,双手护胸,躺倒在地。
   “难道?”他忽然醒悟,“含泉剑?”
   “是。寒泉剑。”江回风慢慢将刚才染了血迹的刀锋缓缓擦干,“寒泉剑,千年寒气所铸,只要擦破一点皮,就会经脉冻结,寒气逼心致死。”
   “你,怎么在你那?你……”曲遇还想说什么,却再也卡不了口。全身瘀滞,白霜覆面,生生冻死。
   江回风望江而去,在扬州的那一向,轻轻地叹:“小师妹,大师兄替你报仇了!”
   江面清风习习。
   他却在这一刻,泪如雨下。


   (九)
   扬州城那一年,他们无意中相助的那个老妇,便是寒泉剑的地三十二代传人。寒泉剑,寒气悬拟,一招致命,所以江湖中人又称其为含泉剑,一剑,含笑九泉。
   老妇见他心底仁厚,便偷偷将剑传给了他。
   回山后,江回风将剑藏了起来。他觉得那剑虽然厉害,却始终是伤人太甚的不祥之物。况且众师兄妹平日练剑,难免擦伤误伤,所以,这剑对他而言,毫无作用。
   所以直到那日,师父说:江湖宝剑含泉剑丢失,他就知道这其中必然有阴谋。
   一番巡查,看到了自己最不愿意看到的因果。
   去扬州,他知道小师妹不愿意见他,可是他还是去了。他不过是想再看她最后一眼,如此而已。
   所有因由,一开始,便已经注定了结局。
   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两鬓斑。
   (十)
   后来,他成了山里的掌门。
   一个人看江湖风风雨雨,只是再没她的消息。
   他知道,他的余生,也就只能这样了。
   日复一日,相思相望。
   寂寞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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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子的寿筵名单

这些年,耗子努力打拼,刻苦钻营,把他的社会关系网拓展成他最大的骄傲。他在党国新的体制里司职掮客。当然不局限于买卖的时候赚点佣金,这位皮条客最擅长的是拿别人的资源贿赂权势者,并从中谋利,美名其曰,共享。耗子的自我感觉越来越好,混就了一种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境界。这个周末是耗子的生日,耗子打算借机请一下客,勾搭巴结一下权贵。耗子和他的老婆精心策划着生日筵席和来客名单。
  
   白猫当然是必请的客人,他公务员的身份为耗子开了许多方便之门。有些年了吧,白猫混得不好也不坏,虽然他是公务员,拿着诱人的薪水,但是和财大气粗的黑猫一比,那感觉真的是酸楚。这位英俊潇洒的公务员对那位老粗黑猫同志,本来不屑一顾,在心底一直看不起他,当黑猫还是江湖混混的时候,他们还曾有过过节。当然现在时过境迁,为了和谐,兴许大家都把这段不愉快给忘了。
  
   黑猫排在被邀请的名单首位,黑猫现在很火,事业越做越大,市政工程不断,还在娱乐行业有所建树,足浴店,浴场都沾着边。黑猫旗下的融资公司更是如火如荼,日过斗金。所以黑猫有时会有些小麻烦,目标大了,总会碰上黄鼠狼这种不三不四的刁民,拿些党国的律法压他。并不是黄鼠狼真的执法如山,铁面无私,实在是这位仁兄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所以黑猫常借耗子之手,与其周旋,至今和黄鼠狼非敌非友,而和耗子这位曾经的世敌却成了莫逆之交。
  
   黄鼠狼名声在外,自然被例入嘉宾的名单。黄其实是有水准的,不亢不卑,精明异常,处事低调,熟读律法,行事缜密,真正是社会精英。他自然看不上耗子,但他毕竟在党国混饭吃,少不了和这干党员臣民打交道。对于他来说,黑猫这类同志当然是他的钱袋子,白猫可以打打掩护,搭搭顺风车。耗子就是他的信息补充工具,更是收钱的推手,所以表面上和耗子是最铁的。
  
   当然名单上少不了的还有一位熊法官,这个时代最可怕的是牢狱之苦,虽然现在也有五星级的监狱,但是最难以忍受的还是男女分居。这位法官有着决定性的一枝笔,在这枝笔的价值越来越凸显的今天,熊法官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明星。而且,大家都是混江湖的,常在河边走,难免也有湿鞋的时候,还是趁早把工作做好为妙。对于耗子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耗子原本是最没有份量的混混,他可以借熊的威名加重自己在大伙心中的份量,也可以在熊的强势下谋到更多的利益。所以熊才是他真正的大哥,其余皆是江湖弟兄而已。
  
   当然上名单还有很多宾客,在黑猫融资公司名下放高利贷的猎狗,这位打手机灵又残暴,耗子是得罪不起的,至于那个又蠢又笨的小猪,耗子打算平常给点甜头,在万一出事时能有个为他背黑锅的。熊的情妇狐狸也是必请的,她的妖艳,能给筵席增色不少。
  
   耗子夫妇撰写的名单越来越长,他们的关系网越来越纵深,最后夫妇俩发现,那个曾经在他俩经济最拮据时,经常一块吃饭的老牛居然没有上名单,但是老牛还是那个老牛,这么多年一点也没长进,性格直率,说话直白,脾气火爆,容易得罪人,算是一位耿直的汉子,但是,现在大家活的境界的确不在一个档次,但是这样一个好兄弟,不叫上他怎么过意得去。反复权衡后,怕老牛影响这次的聚会上的氛围,夫妇俩最终也没写上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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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言故事三则

 (一)它吃不成
   一对夫妻住在山里。有一天二人下山到集镇上买过年的东西。买好后俩人背着背篓回家。男人背着粮食和一块肉,女人背着酱油,醋,食盐和其他轻的东西。
   快到家的时候,一只饥饿的老鹰发现了男人背篓里的肉,就悄悄的从背后俯冲过来,一下抓起肉向前飞去。男人大惊,拾起石头追打老鹰。女人回头看看自己的背篓,对男人喊:“别追了,它吃不成,酱油、醋在我这里!”
  
   (二)太紧张了
   黑猫和白猫是好朋友。有一天两只猫来到一条小河边玩耍,忽然发现不远处从河里跳出一条鱼,鱼落到了岸边,在地上一上一下的蹦着。啊,这可是一顿美餐!两只猫一前一后向蹦跳的鱼跑去。眼看黑猫在前面就要逮住那条鱼了,突然它觉得自己的尾巴被咬住了,疼的它大叫一声,身子也停住了。它回头一看,白描正用力咬着自己的尾巴,不肯松口。黑猫吃惊的喊:“你干什么!咬我做什么?”白猫这才松口说:“啊,我做什么?没做什么。我,我怕你一下冲到河里去。”这时那条鱼顺着河坡蹦到河里游走了。
   回去的路上白猫一个劲说:“对不起,刚才我太紧张了”。可黑猫再也不理白猫了。
  
   (三)苍鹰与狼
   草原上有一种鹰叫苍鹰。苍鹰翅长力大敏捷无比,小动物叫它盯上了一般都跑不了。可苍鹰也有个毛病,就是一旦得手抓住猎物,长长的利爪就会深深刺入猎物的身体里绝不轻易松开。冬季的一天,一只苍鹰看到一只半大的苍狼在山坡边觅食,要是平时苍鹰不会理它,但苍鹰一方面饿极了,另一方面看这只狼也不大,就决定扑食这只狼。它先飞向远处,装出离去的样子,然后从很远的地方低飞过来,贴着地面突然出现在苍狼的身后。苍狼被惊动了,它拼命逃向树丛,但已经晚了,苍鹰的利爪已经抓住它的后背。苍狼不顾疼痛 全力向前窜,苍鹰用力煽动两只巨大的翅膀想把苍狼提离地面,猎手和猎物之间拼命地角逐着。苍鹰知道只要到了空中,在用一只利爪抓住狼的脖子向中间用力一合,狼的脊骨就会被折断,狼就再也无力反抗了。可这只苍狼不回头,玩命的向树丛里钻,低矮的树枝猛烈撕挂着苍鹰的翅膀。苍鹰感到不妙,但它却松不开利爪。坚硬的树枝把苍鹰的羽毛挂的乱飞,两只翅膀终于耷拉下来。苍狼的身上也是挂的伤痕累累,但它不但保住了性命,还美美的吃了一顿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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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之语终结篇

 城堡内,一个年轻的男人坐在真皮沙发椅上,拿着一杯血红的血,边喝边说:“雷诺,你真傻,我只利用了一个朱莉,你就选择自我毁灭了,哈哈,我会慢慢瓦解阿里斯家族,到时我们托普斯家族将是僵尸的至尊。哈哈哈哈。”
   “主人,你的事我都办好了。”
   “你做的很好,朱莉。”男子转过身,对着面前面无表情的女子,脸上带着满足的笑。是的,他就是汤斯。也是托普斯家族唯一的继承人。可是在吸血鬼家族中,阿里斯家族有着不可摧毁的力量,所以托普斯家族一直被当做附属品一样么。他怎么能甘心呢。
   朵玫现在的心情很复杂,她是那么深爱着雷诺,可是他对她一直那么冷淡,汤斯说她不明白爱情,她是不明白,她只知道单纯得去喜欢他,不顾及任何事。可是雷诺为什么选择这条路呢?


   “朵玫,现在回城堡,我有事要说。”是BOSS的声音,朵玫转身一变,就消失在昏暗的城市里。
   一个年轻的男子,脸上布满沧桑,他拿着几张照片,眼里有着谁也不能扑灭的火气。身后站着几个年轻男女。
   “BOSS,召我们回来有什么事吗?”
   “朵玫,汤斯呢?”
   “我不知道,这几天我都没有遇见他!”
   “是吗,看来这是真的了?!你们听着,从现在开始你们给我时刻盯着汤斯,我怀疑雷诺的死跟他有关,如果是,我会让他死的很彻底。
   “BOSS,会不会弄错了。任何一个人我都相信,可是汤斯是雷诺最好的兄弟,朋友,他甚至因为雷诺的关系也不吸人血,支吃过期的血。”朵玫觉得事情变得有些复杂了,难道不是雷诺因为茱莉而自杀了吗?
   “让你们做的事就去做。难过你们也想消失吗?”这是他很久以来没有用过的语气了。
   “是!”
   离开了城堡,朵玫的心乱糟糟的,她突然觉得生命那么漫长是件很痛苦的事。那次她本来很无聊得在闲逛,突然就发现一本书掉在她面前,是本古书,上面说可以只要吸自己爱人的血就可以变成普通人,然后老死。她突然心里闪过一个念头,她没有考虑到雷诺可以怎么样,可是她却想茱莉消失,所以她将这本书放在了茱莉面前。可是她绝对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她没有想过要这样?
   “朵玫,原来你在这。”
   “汤斯!?……这几天你到哪里去了?”
   “哦,我去查了一件事。”
   “什么事?”
   “关于吸血鬼力量的事还有消灭吸血鬼的方法。”
   “这些对你很重要吗?”


   “当然,只有知道自己的力量起源和弱点,才能战无不胜啊。”汤斯的语气和以前很不一样,他不再那么随意慢性,而是有一种要征服的欲望。朵玫看着他,心里有种莫名的恐惧感和陌生感,总觉的汤斯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难道BOSS说的是真的?那她就好好查查他,如果雷诺真是他害死的,那么她就算粉身碎骨也要和他同归于尽。
   “说的也是,我就是太盲目得爱着雷诺,没有任何目标得活着,一年又一年,到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汤斯,你喜欢我吗?”
   “喜欢。朵玫,我很喜欢你!只是你的眼里只有雷诺。”
   “汤斯,让我们重新开始好吗?”朵玫靠进汤斯的怀里,她听不到他的心声。
   汤斯抱着朵玫,心里却开始着另一个计划。
   世纪博物馆那个案件警方一直没有看出破绽,后来多方专家也涉足其中研究,后来终于得出一个结论,地上的灰疑似人的骨灰,可是旁边又没有起火痕迹,所以有考古专家提出,可能是吸血鬼的骨灰,而那块石头可能是消灭吸血鬼的神石。
   这个消息一出,整个世界沸腾了。有些人对吸血鬼开始感到恐惧,而另一些人却开始对那块神石关注起来。
   博物馆开始加倍防范,还请了很多奇人异士来保护。
   不过即使这样,还是出了事。那天晚上,博物馆的灯光突然都暗了,而所有的警戒系统都失了效。那些奇人异士都高度警戒起来。他们却什么都看不见。只瞬间的功夫,神石就不见了。灯光又亮起来,所有的警戒系统全都开始叫起来。
   人类开始出现恐慌,各种猜测不断。有人说是神收回了神石,因为人类做了太多错事。有人说是吸血鬼拿走了,因为他们要毁了它,这样这个世界就是吸血鬼的了。还有人说,是一些有预谋的人搞出来的花样。总之流言蜚语不断,恐慌不断。而这不仅仅在人类,在吸血鬼里同样有恐慌。原本吸血鬼都觉得自己是无法被消灭的,可是现在却出现了神石,是可以消灭一切妖魔鬼怪。那么这不是一个很大的威胁吗?而现在神石又不见了,连那些奇能异士都不不知道是谁拿的,看来拿神石的人不简单。


   “汤斯,是你拿了神石吗?”朵玫看着坐在皮椅上的汤斯,心里提出疑问。
   “你觉得呢?我是想要这神石,可是却晚了一步被人拿去了。我想是BOSS拿的吧。可是这神石有毁灭僵尸的力量,他怎么拿得到?难道他的力量大到这个地步?”
   “其实我觉得BOSS有那么大的力量也不是坏事啊。”
   “住口!朵玫,我们虽然是吸血鬼,可也要活出自己的生活。不能老是听BOSS安排,难道你不想翻身做主人吗?”一把将朵玫抱住,他的目的快达成了。
   “我——我没想过要怎样?吸血鬼这个身份我已经接受了,所以一切的安排我都接受。BOSS对我们也很好啊。以前你不是也和雷诺是好兄弟吗,你还劝他和BOSS和好啊。”
   “那是以前,人会变,吸血鬼也会变。我们活了那么久,是时候也该为自己考虑一下。”
   “汤斯,我发现雷诺死了以后你变了很多。”朵玫的心里很不安,她发现自己已经有些无法控制得喜欢上汤斯了。这怎么可能,她是最爱雷诺的啊。
   “朵玫,不要多想了。雷诺的下场让我想到我们不可以再这样让别人摆布生活了。好了,朵玫,不说了。看,这是我给你的礼物。汤斯边说边从身上拿出一个盒子。朵玫一打开,便被感化了,是一颗很大的钻石项链。这样的幸福感她是从没有感受过的,所以她决定了,不管怎样,她要为汤斯做一切。
   很多时候,事情可以像自己想的那么顺利,计划远没有变化来的快。
   汤斯也没有想到他自己想的那么完美的计划会被BOSS一眼就看破,原来到最后他也只是他计划的一部分。当初他混进阿里斯家族,博得BOSS好感,又接近雷诺,和他成为最好的朋友、兄弟。到雷诺遇到朱莉,他便开始计划要怎样瓦解阿里斯家族。于是他吸了朱莉的血,又将她的魂魄下了咒,让她永远听自己指挥。其实那本书是他扔在朵玫那里的,他只想利用朵玫去杀死雷诺,一切本来都很顺利,可是最后他还是被利用了。那天汤斯和朵玫正在用餐,当然是吸血。BOSS就出现了。


   “正好,你们两个都在。朵玫,看来你也打算背叛我。”
   “BOSS,不是,我没有。”
   “好了,不管你们有没有,现在对我来说都没有什么区别了。你们准备受死吧。这块神石还缺两个吸血僵尸的力量就可以变成魔石了。哈哈哈哈,等到魔石练成,这个世界就是我的了!”
   “你为了要练成这个魔石,难道连自己儿子也不放过吗?”朵玫不敢相信得看着他。
   “哈哈哈,雷诺是我和人类生的小孩,他的力量是练成魔石的引子,为了这个我才和人类的女子结婚生子,这个计划我等了那么久,终于要成功了。”
   “BOSS,我们那么尊重你!你为什么要这样?”
   “朵玫,你这个傻女孩,人都不可以相信,怎么可以相信吸血鬼呢。”
   “难怪,难怪你一直不出手,原来一切都在你掌握中。”汤斯看着面前这个男人,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
   “哼,从你开始进入阿里斯家族,我就知道你是谁了。托普斯家族唯一的继承人——汤斯。托普斯。”
   “你、原来你早就知道!老狐狸!”
   “现在知道也不晚。至少死的瞑目了。”
   “可是为什么你可以拿到这块神石?难道你不怕这神石。”
   “因为我用人血涂满了身体,这样我就不怕了。”
   “你好可怕!”
   “更可怕的还在后面。现在还缺两个吸血鬼就可以练就魔石了。”
   就在那个男人拿出石头的时候,汤斯召唤出朱莉,又将朱莉和朵玫挡在自己前面,看着他们瞬间变成灰烬。
   说时迟那时快,汤斯躲过BOSS的攻击,然后扑过去抱住他,从身上拿出一袋子血倒在魔石上,然后看着对方露出得意的笑。
   “老狐狸,你知道吗?我也一直在研究这块石头,我早就知道这石头的作用。也知道它变成魔石后只要碰到人血就会产生巨大的爆炸力,老鬼,既然我得不到,那么就同归于尽吧。”
   “不!——”一声巨大的声响结束了吸血鬼的世界。
   世界再次平静了,可是那块石头的碎屑却又引起了人类世界的纷争。我想上帝一定在看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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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需要西药

众所周知,西药治病疗效快。而医治爱情需要西药,我却是偶然得知。
   不久前的一天,出差回来在半道上碰上塞车。当时的室外温度高达38摄氏度,在公路上呆上两小时,心情糟到了极点,而且头也痛起来了。那日子,想想都后怕。好不容易捱到家,有气无力地推开车门,刚放下一只脚,就见他站在门口。脸上有些许的烦躁,看样子是等久了。
   “怎么晚了那么久?”他终于冒出了那句我最烦听到的话。
   “你以为我愿意啊!”不知哪儿来的火气,音量也高了几十分贝。重重地把包甩给他,径直上楼收拾东西进了浴室。刚才的疲惫似乎都被他这一句话给驱走了。


   “你先洗吧。我把汤热一下。”他居然还能在外语气平稳地说。
   走出浴室,才看见满桌子的菜。不过,食欲全无了,尽管都是平常爱吃的。坐在椅子上,他递过来一碗汤,里面是几块嫩白的鸡胸肋肉,上面漂着星星点点的淡黄色油点。他还是语气平稳地说:
   “当归鸡汤,费了好大劲才买到的土鸡,爱吃了吧?”
   “爱吃什么呀!这么热的天,谁吃得下你这些油腻!”
   说完,迅速地扒了几口白饭,喝了一碗白菜汤,转身下了桌。在倒在沙发上的那一刻,心里涌起一股异样的感觉,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他一人独坐在那儿,懒懒洋洋地拨动着手中的筷子,仍就是一脸的平静。想走过去说点什么,身子却像灌铅似的挪不动。管它呢,反正这冷战都打了这么了。
   慢慢地,脑子一片空白。不知过了多久,朦胧中觉得脸上烫了一下,然后就有一双有力的手把自己抱了起来。使劲睁开眼,才是他。贴着他的脸,感觉到他的呼吸,一种久违了的感动涌上心头。不由自主地伸出双手,紧紧地勾住他的脖子。一句“对不起”也随之从自己口中溜了出来。
   他还是那么沉稳,却把我抱得更紧了。


   我知道,他太能沉得住气了。正因为他的“沉得住气”才让这场冷战坚持了这么久。我早已打算好了,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不料,到最后败下阵来的还是我自己!
   在这顷刻之间,横亘于我俩中间的这堵墙溃然倒下了。一句“对不起”像特效西药一样,迅速治愈了我们的爱情疾病,让那疼痛去得如此的快。到此时,一种曾今熟悉的轻松重又回到了心间,方知了妥协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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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离

 【一】
   “抱紧我!”黑暗中,飒爽对伟国说。
   “你今天怎么了?”伟国双臂加了加力,感到有点不自然,别看飒爽平时嘻嘻哈哈挺任性随意的,但有几回在街尾转角处他想吻她都被推开了。
   今天真的有点特别,本来前几天说好明天星期天一早去爬山,周六晚就不见面了,谁知早上一上班她就来电话说非要今晚跳舞,虽然他给她提了醒会不会太累影响明天的爬山,但她仍然坚持,伟国只好从命,平时都是听她的。现在他看不清她的脸,只看到天花板一个悬挂着的灯球在剧烈地旋转,折射出七彩的柔光。


   落地的大音箱正播放着时下八十年代邓丽君的流行曲《月亮代表我的心》,那娇甜的歌声正给舞池中的对对男女轻轻的打着节拍,动情的旋律和歌词有点催人泪下。飒爽半伏在伟国的肩上,慢慢挪动着舞步,内心就象倒入各种调味酱,啥味都有。
   跟伟国相处也有一两年了,他虽然不是“达官贵人”只是普通的一名单位司机,但是为人耿直向上,乐于助人,比她大两岁的他身材高大健美,有时言听计从傻头傻脑的样子真是可爱,她就喜欢这种张学友式的“大大咧咧”的男人。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颗为他所爱的人奉献一切的真心,她需要这样的男人。
   想起读过的几本琼瑶的小说,好象初恋爱情的结局都是很悲惨,令人徒呼奈何。她推了推伟国:“你有没有想过会离开我?”


   伟国怔了一下,思想还没反映过来,刚才他正陶醉于音乐,幻想时光就此停顿,让飒爽永远不会从他怀里分开。他喜欢飒爽有着一张时代的脸和时髦的形象,刚好跟他这个八辈子都跟“南风窗”(指海外关系)绝缘的家庭有了互补,他梦想与她结婚生子,使家庭关系“复杂”一点视野更开阔。还有这个女孩子很直率聪明,瓜子脸上五官端正,高挑的身上披着长长的卷发,还有一双水灵的大眼睛,他简直被她彻底迷住了。但是她使起性子来会令人无所适从的,不高兴的话几天都可以不接他的电话。不过伟国就有这个耐性,单位有几个老同志老出点子:小伙子别急,对待女同志,一定要胆大心细脸皮厚。说到心细他也算粗中有细,脸皮厚他终归是豁出去追了,但怎样才能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迈大一点他就真的琢磨不出个道道来,家里也催好几遍,二十六七岁的他真该结婚了。问题是怎样才能逾越这朋友关系的“鸿沟”,他想此刻的他就象当年掉在沟里的刘玄德,有匹“赤兔马”带他飞腾过去就好了。
   他拭探地咕哝了一句:“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咱们结婚吧?”


   想不到这句话惹来了飒爽的很大反应,她用指尖一捏伟国的肩膀,“笑骂”着:“你有本事把我娶回去吗?你所有的财产就一辆自行车。”
   虽说是一句笑话,却也是飒爽的内心的真实反映。今年她二十四岁,其实谈婚论嫁也适时,可她的父母好像一点都不着急,特别是妈妈,经常教育她:“现在改革开放了,要多学本事特别是英语最好到外国深造一下,才能为建设四化贡献力量,把四人帮耽误的时间补回来。”还有她那个当年偷渡去香港的哥哥每次回来探亲都带了一大堆新潮的时装和新型的小电器,真是羡煞旁人,他喜欢按着她的肩膀说:“好妹妹,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一定要嫁出去,把爸爸妈妈也带出去,让他们享享福,我是没这个本事了。”他们一个个都快成出国迷了,飒爽一直没敢把和伟国交往的事告诉他们。


   记得两个月前飒爽的哥哥带回了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叫阿强,个子不高,大概一米六七的样子,黝黑黝黑的,讲起话来夹杂一点像广西乡下的口音,听说是个华裔越南难民,早些年举家逃亡到澳大利亚,现在安顿下来,还领了绿卡,那边女孩子不好找,中国亲戚说帮忙就找过来了。言谈中她知道阿强肯定是个勤俭持家的人,虽然总是感到他眼里投来火辣辣的眼光,但就是没有一点"触电"的感觉,哥哥是极力推荐,父母也好像默然支持,要跟这样的人厮守终身吗?她觉得可笑,当时是一口回绝,理由是:“我不嫁半级残废!”因为时下在她们女生的字典里,一米七以下的男孩就是半级残废。其实在她心里真正的理由是:我爱的伟国怎么办?那个难眠的夜晚她想了很多…这件事她直到现在还瞒着伟国。


   听了飒爽的发问,伟国没吭声,他半眯着双眼陷入了沉思。是啊,真要结婚怎么办?家里父母弟弟和他挤住在一个二房一厅的约三十平米的旧房子里,他跟弟弟是打上下铺睡的,要在这样的房子结婚肯定委屈飒爽了,也不实际的,弟弟还是单身往哪里安排呢?
   “在单位打报告申请房子结婚!”想到这里,伟国脱口而出。
   飒爽瞪了瞪双眼,黑暗中从她好看的眸子里反映出蓝色的莹光,她叽笑了一声:“有这么容易吗?你单位里有一个科长领结婚证都半年了,还没分到房子呢,你一个小兵要等到猴年马月啊?”


   这时舞厅热闹起来,DJ转播着香港歌星谭咏麟的当红劲歌《暴风女神》并手舞足蹈地鼓动着人群,大音箱更剧烈的抖动着,输出的分贝冲击着人的耳膜所能承受的最后底线,四边墙角适时地喷射出几股清凉的白烟,勾画出几个少女飘逸的长长的卷发。
   “你说什么?”受这强劲的音乐干扰,近在咫尺的话语竟然也听不到,伟国摇了摇她。
   “没什么。”飒爽贴到他的耳根,换了话题。“你有没有想过出国?”
   “我有何本事,三代贫农四代工匠的,一点海外关系也没有,怎样出去?”他声音很大。
   “可以留学出去,课余帮人洗洗碗,打打杂,就能供学费食宿呢。”她揉了揉耳朵,想把那巨大的声浪隔开。说这话时,她想起那个越南难民阿强讲的“奋斗史”。


   “有点难度,我英语不行。”伟国无可奈何地摊了摊手,合着强劲的节拍用力地跺着地板。他有点丧气,尽管他有技术把单位的那台小霸王客车拆了重装,之前读书的时候写的几篇批判稿子还得到过老师的表扬,可是一接触到那天书似的英文他就头疼,再说留学要很多钱还要人担保,不是一句话这么简单的。
   飒爽似乎永远走在时代的前面,他就是跟不上她的脚步,当初上舞厅的时候就有点“负罪感”,他受单位老同志影响还挺深的,老同志经常指点着手中的报纸说:你看你看,这个姑娘又失足了,整天搂搂抱抱地去跳“踢死狗”(迪士科舞)不出事才怪了。好不容易总算全方位跟上她的脚步了,现在又说要出国,那要何年何月才结婚啊,简直是空中楼阁。
   “你就不能想想办法恶补一下英文?”她有点失望地把他的手甩开了。
   这时候她腰间调了震的传呼机在拼命的抖动着,飒爽按了按显屏,哦,是家人呼她:有急事,速回。她下意识地看了看表,快十一点了,她心里叹了口气:也该走了。


   “要不今天我们早点回去吧?明天星期天上午我们继续去爬山,怎么样?”她没告诉他是家人呼她回去,而是绕了个弯子。
   “好吧!”伟国刚才感到她的脾气有点上来了,他还想怎么去应付即将到来的暴风雨,现在正好顺着台阶下。
   “要不我用自行车带你回家吧。”一般周末要是领导不用车,车子就得留在单位,今晚伟国是骑自行车来赴约的。
   “不用,晚了,明天还要早起呢。快点回家休息吧。”她扬了扬手,一台出租车飞快地停到她的跟前。
   “等一下。伟国!”她突然变得很温柔带着点失落,向走近的伟国靠了过去,“你就做你高兴的事吧,再见!”她深深地在他的面颊亲吻了一下。
   出租车载着飒爽早拐弯没影了,伟国还愣在舞厅的门口,手指轻轻地抚摸着飒爽吻过的地方,不停地问自己:”她今天是怎么了?”


   【二】
   飒爽透过出租车的后玻璃窗朦胧看着伟国不知所措的样子,眼里的泪水止不住流了下来。她脑海里又回忆起昨晚的事来:
   飒爽因单位有客人请吃晚饭,领导把全部门的同事都叫上了,吃完回家已经过了十一点了,她习惯地轻手轻脚的开了门,生怕吵醒了父母,平时他们早早十点多就睡下了。但今天却是奇怪,父母还在很精神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我回来了,你们怎么还没睡?”她一边换着拖鞋一边向父母打着招呼。
   “你这个顽皮公主不回来,我们睡得了吗?”冷不防在墙角站起了哥哥,还有一个人坐在他后面,哦,是越南难民阿强。
   “飒爽,回来了?”阿强腼腆地笑着露出大板牙。
   “哦,哥哥,你也回来了。”飒爽点了点头,快步走进她的寝室。心里蛮不高兴的:这个阿强,才见几次,就叫这么熟了?她对这个矮个子好像永远就生不出好感来,因为看惯了大个子,像哥哥,伟国。她噘着嘴换了件家里穿的衣服,冷不防妈妈一声不吭地推门进来,笑了笑把门关了起来。
   “你们今天兴致很高啊,想通宵看电视吗?老爸身体熬得住吗?”她想起爸爸经常要到医院复诊的慢性糖尿病和心脏病来。
   “他很高兴,晚一点睡没关系。”妈妈今晚一改平常刻板的面孔,进门后到现在都是乐得合不拢嘴的。
   “有什么高兴事?值得你们老俩口觉也不想睡的。”飒爽一副不解的样子。
   “嘿嘿,还不是因为你,宝贝。你看,这是什么?”妈妈冷不防把靠在身后的手臂抬起来,亮出一样东西。
   “是去香港的探亲证吗?批了?”她看着妈妈手上拿着一本护照样子的东西,想起两个月前妈妈叫她照相和搞学历公证,说是哥哥要帮他申请赴港探亲。她当时高兴极了,飞快地在两天内都把手续给办了。


   “傻丫头,香港这个蛋丸之地那里容得下你这高贵的公主。告诉你,你的澳洲移民签证拿到了!”
   哥哥一脸坏笑地闪了进来。
   “我凭什么能拿到澳洲移民签证?我们没有亲戚在那边啊!”飒爽还是不明白。
   “婚姻属一类签证,获准最快。是强哥带你过去啊!”哥哥诡秘地眨了眨眼。
   “飒爽,你放心,我保证你在我们悉尼的家生活的美美满满,迟一点把你的父母也接过来住。”
   阿强也溜了进来,一脸诚恳地站在飒爽的面前。
   “这是什么回事?你们导演的是那一出戏?”她没有理睬阿强,有点不高兴地向哥哥咆哮起来。
   她明白了,他们几个是背着她叫阿强在澳洲搞申请移民结婚,这是现代的“包办婚姻”啊!突然之间伟国的面容出现在脑海,她的眼泪唰地就流了下来,她擦着泪水快步地冲出了房间。
   走到门外,看到爸爸正细心地把她一些日用品放进一个旅行袋里。他抬头看了看飒爽在抽泣着,痛心地说:“爽爽,别哭,到我这说说话。”
   “有时人生就是这样,十九都不如意!”爸爸有点无何奈何的叹了口气,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今天看上去显得很苍老。“忘了他吧,反正你们还未到谈婚论嫁的地步。”


   “啊?”飒爽惊奇地停止了哭泣,爸爸是怎么知道伟国的事的。她想起了一句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飒爽对父亲是很有感情的,她这个挺有英气的名字也是他给起的,她原名叫秀芝,三岁那年正遇文革运动风起云涌,而父亲因为成分不太好,经常受到单位的审查和怀疑,为了表示忠诚,他特意把她的名字改为取自毛主席的“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诗词的前两个字。由于在单位不受重视,属于是被半搁置状态,所以他有多点时间呆在家里。他做起事来细心绵密,整个家被他收拾得条条有理的。他对飒爽的照顾更是无微不至,小时候飒爽好像小男孩一样顽皮,有一次他跟着比他大两岁的哥哥爬上一棵高高的榕树,一不小心摔了下来,小腿刚好撞上树下一块石板,划了一个大口子,鲜血直流,疼得她大喊大叫,爸爸二话没说,用纱布给她简单止了血,背上她就往约有一公里外的医院跑,她依稀记得当爸爸把她背进急诊室的时候,累得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幸亏护士眼急手快给扶住了。


   “不管我这边有没有关系,你们也不至于把我嫁给这个乡巴佬吧。”有些过头话,她只敢跟爸爸说。
   “闺女,不能以貌取人。阿强是个老实孝顺的好孩子啊!”父亲严肃起来。
   那愣小伙居然把父亲“收买”过去了?飒爽心里不禁惊奇。
   “你老不沾家的,前天你爸突然晕过去了,你哥哥还没回来,碰巧阿强来访,他硬是把他背下楼,叫了一台出租车上医院的。”妈妈兴冲冲地走了出来。母亲的性格正好与爸爸相反,她出身好,是单位的积极分子,经常忙到很晚才回家,虽然平时家务时无暇顾及,但她做事作风泼辣,雷厉风行,每逢碰上春节前的大扫除,她可利索了,先打几桶水“哗啦啦”冲到在走廊道上,接着扫帚一挥,五楼(是顶楼)的积尘垃圾顺势冲到楼下,然后吆喝一声,楼下马上响应,十来二十分钟整个楼道就清洁完了。这次肯定也是她果断拍板,同意与阿强的婚事。
   “爸爸怎么了?怎么没听你们说起?他能把爸爸从五楼背下去吗?”飒爽关心地望着父亲,有点怀疑地打量着走出来的阿强。
   “勉强,情况逼急了,也要顶着上,不能让爸爸有事。从前我刚到澳洲的时候,洗碗,扛东西,什么都干,锻练出来了。”阿强说个不停,换了个人似的。


   “哦,谢谢!”飒爽看了看阿强,他正紧张地握着拳头,臂上的肌肉有力地突现了出来。她内心虽然有点不高兴:就叫上爸爸了。不过终究是帮助爸爸去医院啊,她消了气。“爸爸,你早点休息吧,身体要紧!”她再一次把视线投向父亲。
   “爸爸他也是老毛病,不能激动,你就好好听爸妈的话,他们就没事了!”哥哥的话总是这样咄咄逼人的。
   “飒爽,我没事,你就高高兴兴的去吧。周日先到香港,买点东西,然后转乘飞机到悉尼。”爸爸慢条斯理地说着,飒爽有点感觉他的笑容是装出来的。她叹了口气,平时最依顺她的爸爸也随波逐流了。是不是背后还有一些她不曾知晓的故事呢,不过她也不想再打听了。这个城市的人为了出国,简直是机关算尽,前几天还听说她同学的表姐,跟她那个好了十年的“青梅竹马”分手, 火速地跟一个“金山”阿伯结婚远走美国了。哎,爱情是什么呢?是可以回想的一个梦而已。飒爽内心已经妥协了,为了爸妈高兴,为了哥哥的前程,为了……好歹阿强也是个老实可靠的人。
   出租车里的飒爽还在想:就这样把伟国牺牲了?感情上还真是舍不得,飒爽眼泪又涌出来了。
   “小姐,应元路到了,你不下车吗?”出租车司机敲了敲防盗网,向坐在后排的她打着手势。
   “哦。”她擦了擦眼,赶紧付费下车,向还亮着灯的她五楼的家急步走去。


   【三】
   伟国周日起了个大早到了约会地,爱睡懒觉的他今天格外精神,他想要早点看见飒爽。这环境绿化异常优美的公园,带给他太多的美好回忆。第一次认识飒爽也是在这公园,当时单位的一个同事组织好友爬山,把他妹妹丽玫还有丽玫的好友飒爽也叫来了。飒爽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孩,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就是那样非常特别的出现在他的眼前,跟伟国这帮从国营单位走出来的人一比,简直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穿着袖子夸张的象蝙蝠翅膀一样的羊毛衫和磨得泛白的紧身牛仔裤,浑身活力四射。伟国看了看自己传统的白衬衣和蓝裤子,反到觉得不好意思起来。
   望着远远的绿树覆盖的山峦,伟国美滋滋地回想着他们之前甜蜜的约会,在那密林深处,他们曾经憧憬以后美好的将来:伟国说我要上夜校学点外贸知识争取搞业务,飒爽说我要考会计师证争取升做会计,要是计划实现了,组建一个美好家庭是不难的。


   伟国甜丝丝地想:今天要和飒爽好好地玩上一天,还有好好跟她谈谈心,她这几天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阳光得意的脸不见了,变的心事重重,温顺起来的样子更令他感到陌生,他想起了书本上形容暴风雨就要来临的词句,有点不寒而栗。
   他找到白云山公园门口的公共电话亭,拿起电话,打去寻呼台:“帮我呼9983813,留言:我已到,请尽快到来。”
   这个传呼号码不知呼过千百次了,去年飒爽8月13日生日那天,他特意多付了几十元挑选了尾号跟她生日一致的传呼机送给她作为生日礼物。现在传呼机就象传令兵一样随时把他的想法转告她。有时候炒架生气了,他呼:别生气,对不起;有时候天冷下雨了,他呼她:多穿衣服,记住带伞;多日不见,呼一句:我想你!我爱你!不过重复最多的是这句话:我已到,请你快来!记不清多少次他驻守在风中雨里,戏院门口,餐厅桌前,每次都是苦苦的耐心的等待,终于盼到飒爽楚楚动人的出现,顿时心中乌云散尽,阳光普照。


   他不信上帝,但他抱怨上帝怎么老宠着女孩子,太不公平了,为什么男孩子就得等。他抬手望了望手表,十点半了,等了一个多小时,按理她也该到了,通常星期天路上没有多少公车跑是不塞车的。难道还在睡懒觉?
   他又多呼了几遍。电话亭的老婆婆笑眯眯的计算着话费,说:“小伙子,等女朋友啊?要有耐心哦,不行再呼。”
   “不用了,老婆婆。我已用这里的电话号呼了她,要有来电找伟国的就叫我,谢谢!”伟国这次呼的聪明。
   “呤呤呤……”果然电话响了,老婆婆慢悠悠的提起电话:“喂,找谁啊?什么?伟,伟,国?”
   “老婆婆,是我的!”伟国已等不及了,一把从老婆婆手里夺过电话。“飒爽,等你老半天了,你现在哪里?”
   “喂,喂,你是不是飒爽呀?”伟国听着有点不对劲。
   “嘿嘿,伟国,别急,是我,丽玫。你就知道飒爽。”那边反倒埋怨起来。
   “哦,不好意思,丽玫,你好!怎么会是你回电话呢?”伟国赶紧堆起笑脸。
   “是这样,昨晚飒爽对我说,她这两天有点急事要陪父母回乡一趟,把传呼机留我这呢。哎呀,昨晚睡的晚,刚才还没醒,后来才听到呼机响,附近找不到公用电话,急死了,现在是用我楼上经理家的电话打给你的。”丽玫一口气象机关枪扫射般把话说完。
   “怪了,昨晚没听她提起,昨晚你们还见了面?但她明明约了我今早游白云山的。”他也顾不了要守秘密的诺言了。
   “没错,她是这样交代的。还有一封信要我转交给你的。这样吧,我在经理家也不方便多说,等一下我妈那边还有事,明天周一我们见个面,我把信交给你,顺便谈谈。BYE-BYE!”丽玫还是不间断地说着,结束语是时下最时髦的。


   “喂,喂,……”伟国还要问,老婆婆又笑眯眯的走过来,把电话筒放回原处:“小伙子,电话早挂了。”
   伟国真是犯糊涂了,自从他俩单独相处后,飒爽就很少让好友丽玫传话,还不时提醒他,她不想太多的人知道他们在谈恋爱。这次真的太不寻常,突然外出还写信?他感到有点天旋地转,抬头望了望天空,一股巨大的乌云正铺天盖地席卷而至,太阳被遮住了,天地顷刻间变成了黄昏的颜色,他联想到飒爽昨晚的异样表现,心里一阵绞痛:要变天了!
   【四】
   一大早七点钟,飒爽和父母就赶到直通车站,哥哥今天倒是勤快,拿着重重的行李大步地走在前头,不时还回头对他的妹妹做着鬼脸:“早点到香港,我带你去诳诳弥敦道,尖沙咀,多买点衣服,做个漂亮新娘。”
   飒爽没答理他,和母亲一同搀扶着父亲默默地跟在后面,她今天没有化妆,不知是睡不好还是哭得多,眼睛还有微微红肿。
   阿强已经在车站门口等着,急忙忙地走来飒爽跟前:“飒爽,早啊!你肩上的背囊重,给我!”
   “你当我透明的,你就没看我拿这么重的行李都快走不动了!”哥哥半开玩笑地装出想踢他的样子。
   “呵呵。”阿强没辩驳。飒爽也真的累了,她一声不吭地把背囊卸下来,交给阿强,当她的手跟阿强的手触到的一瞬间,她的幻觉好像是伟国出现在眼前,她的精神真的有点崩溃了。


   昨晚收拾好了东西,她关在自己的房间里,静静地翻动着她和伟国的合影,没有一丝睡意,一阵心痛隐隐袭来。她对自已说:忘了吧,就要分开了,想必是永远分开了。她拿出来一个空信封,把照片放了进去,提起笔写了起来:
   “伟国:我的爱人,原谅我的不辞而别。但是让我在你面前说再见,我真的没有勇气,我真的很心痛……”
   她有点写不下去,热泪盈眶。她咬咬牙,继续写:
   “我们照的一些相片,我都放在里面,要是你认为可留则留,不想留就撕了吧。我们的经历其实也就是人生的一段旅程而已,把我忘了吧,听话,做你喜欢做的事,找一个比我更好的人。这件事,我不想解释什么,只能说,我没有办法去改变既成的事实,更没力气去扭转整个世界。愿你永远愉快!飒爽”。
   一阵喧闹声把飒爽从沉思中拉回现实,哦,是亲戚朋友们来送行的,他们都抢着跟她说一些祝福的话。
   “飒爽,你好像很疲劳的样子哦,要保重啊!”是好朋友丽玫也来了。“伟国知道吗?”
   “嘘。”飒爽做了个手势,把她拉到一边。“不要在他们跟前说。”


   “等一下我还约了他爬白云山呢,我这传呼机也没用了,要是他呼我,你先这样跟他说,我这两天陪父母回乡,不要让他感到太突然了。到了周一上班后,你再约他,把我这封信交给他,把实情告诉他。”飒爽把她拉到离父母他们远一点的地方,嗓门压的很低,她希望这样的安排能使伟国的伤痛减轻一些。
   “你就这么容易忘了他吗?”丽玫缓缓地接过了东西。
   “那怎么办呢?”飒爽的眼睛又红了起来。“为了家人的快乐,只有牺牲他了,呜呜。多谢了,丽玫。”
   “再见了,父母,再见了,家乡。”飒爽不停地重复着,她也不知什么时候迷迷糊糊地跟着哥哥、阿强上了火车,火车响了一声汽笛,在慢慢地向前移动加速。
   望着窗外飞快掠过的树影,再回头那株好看的杨柳早没影了,飒爽联想到人生际遇的变化无常,想起挥之不去的伟国。这时广播里传来时下一首流行的抒情歌:“不知道在那天边可会有尽头,不知道逝去光阴不会再回头,每一串泪水,伴每一个梦想,不知不觉全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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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幽君子兰

长眠的,不是爱情
   窗台上的君子兰浸在今夜如水的月光里,我静静的想念着她。
   诗琴,她的名字。如诗如画的女孩,我生命中最唯美的风景。岁月易逝,她的颜色却在我不多的年华里日渐明艳。譬如今晚,这月光下芬芳馥郁的幽幽君子兰。
   花开花谢,时光荏苒。明天的花儿依旧开,而我想念的人却已不在。在无数次搁浅的梦里,我总感觉那缥缈的倩影就是她。我应该感觉不到梦里吹过的风,但似乎还是隐隐约约闻到了那熟悉的,君子兰的淡淡芳香。
   春天,万物复苏的季节。百花盛开,她却独自在开满君子兰的墓地里永远的沉睡。春天的风吹不醒她,雨也毫无办法。所有亲人的泪水都无可挽回,她年刚十八的生命。我更是无能为力,阻挡她去向美丽的天堂。不为爱情,只为爱。不为爱情,只为那份纯真而缠绵的友情。友情的花朵,永远会在我的心里盛开。直到永远,即使我不在了,但她送我的君子兰依然会在她的坟头散发着那淡淡的,幽幽的香味。
  
   2、注定的缘
   有生以来,诗琴是第一个让我相信命中注定的人。命中注定一个人必定会受很多的挫折和坎坷,命中注定在坎坷的路途会邂逅自己留恋一生的人。
   如果说遇见美丽的风景是一种缘份,那么在秋天遇见一个天使般的女子便更是一种春天的缘分。
   秋风肃杀的季节,似乎我也因这凛冽的秋风所伤。一次外出旅游归来,我为了摄取更美丽的风景而从高处跌下,导致左腿骨折。不过所幸的是,如今我依然能如以住一样的箭步如飞。当时还以为自己就这么完了,以为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在不得以去住院的日子里,我的人生观以往的乐观,突然陷入了久久的悲观。直到后来,我在一个叫“医院”的地方遇见了她。这个叫“诗琴”的病友,我想也只能说是病友吧。至于能不能说是朋友,这在我的心底也没有一个明显的界线。
   病房里是没有春天的,至少从前我是这么认为。令人窒息的医药味,如影随行的充斥着整个房间。死亡的气息,似乎永远的在排斥着窗外透视而来的阳光。
   刚住院的第一天,我便感觉极其的不自在。这种感觉要比身体的不自在要强烈多了,但也不得不安分的呆在这生死之间的医院里。不过唯一感到庆幸的是,自己并没有摔成个半死不活,或者半身不遂什么的。只是一个月的时间,也是相当漫长的。
  
   3、低沉的天空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照例让护士推我去外面的空地上晒太阳。早晨的阳光很温暖,特别是在秋夜雨后的早晨。空地上有几条长长的木椅,柔和的风穿梭在我不知树名的林间。我隔着阳光看见了她,孤独中显着几分忧郁。我让护士自己回去,一个小时之后再来推自己回病房。阳光和煦的早晨,我自己双手推着车轮在离她不远不近的地方停下。隔着温暖的阳光,我静静的望着她。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总是和我第一眼看到的那样,忧郁的望着远方低沉的天空。
   分分秒秒的时间过去,我不知道过了多久。太阳似乎也更加温柔了,洒在脸上感觉很亲切,很温暖。我没有再去看她了,不知何时我也和她一样忧郁的看着那片低沉的天空。
   “你好!”一个温柔的女声瞬间传到了我的耳朵,如晴天的霹雳。
   我触电般的朝着那声音发出的地方回过头来,惊异的发现她不知什么时候坐到了旁边离我不到一米的木制长椅上。
   “你好……”我心有余悸的回答,感觉周围的阳光和空气都在瞬间的凝结。
   “你好吗……你的腿伤?”她矜持的指了下我的腿,略带羞涩的说。
   “还好,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出院了。你呢?我可不想当我出院时还看到你在这里哦!”
   她没有说话,一时间陷入了冷冷的沉默。虽然阳光依然温暖,但我不知为什么感觉心口染上了丝丝的寒意。
   “希望你早点康复,早点出院。至于我嘛,可能那天你会真的看不见我的。平常,我每天都会来这里的。”她说的很平淡,平淡的让人不寒而栗。
   “你喜欢花吗?我想送一盆花给你,我担心自己以后照顾不了它了。”她接对我说,好像在交待临终遗言似的。我似乎隐约感觉到了什么,但又不知从何说起。


   “喜欢!我从小就喜欢,但为什么要送给我呢?我们,今天才刚认识啊?何况,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满脸疑惑的望着她,感觉她微笑的表情中透着刺骨的忧伤。
   “以后,你会明白的。而且我知道刚才你注意我有一会儿了,我知道你是一个善良的男孩子。因为你也和我望着同一片天空,即便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喜欢望天空的人都是豁达和善良的。”她如雨滴般坠地般的说着这些话,很仔细的说着。
   “将来,你会知道我的名字的。”我不知道她所说的将来是什么时候,也没好在多问。
   “好吧!既然你那么想玩神秘。不过,我希望你也能早点好起来!”我没有再看她的眼睛,转向了刚刚和她一起眺望的天空。
  
   4、送花的新娘
   天空,朵朵白云如雪。
   第二天的早晨,我和她似乎早有约定过的相遇在这秋风吹拂的林间。阳光明媚的风中,她身穿一袭白裙,像一个待嫁的新娘。
   我双手似划船一样划着沉重的车轮,一点一点的向着她的背影靠近。我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停下,她似乎仍未察觉。
   “你好!”我轻声的朝她说。
   她听见我的声音,便轻轻的转过身来。依旧坐在那木制的长椅上,不过在她旁边还静静的坐着一盆花。
   “很高兴又见到你!我知道,今天你一定会来的。”她自信满满说,这时候我才在她的脸上看到了一个少女该有的活力。
   “看!这就是我要送你的花!”她双手捧着那盆花递到了我的面前。
   我小心的接过她手中的花,无意间碰到了她的手指。我感觉她的手指异常的冰冷,一种会让人心寒的冰冷。
   “你可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吗?”她对我莞尔一笑的问,一点也看不出丝毫的病态。
   “不知道,那它叫什么……”


   “君子兰!我这辈子最喜欢的花。我希望,你这辈子也能喜欢它。”不知为何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里积满了快要夺眶而出的泪水。但她没有放任哪怕是一滴的泪水滚下来,而是仰起头如昨天一样眺望着那片低沉的天空。
   我不忍心再对她多说些什么了,只好让时间就这么安安静静的沉默着。
   “谢谢你的花,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的。”我突然的说话,似乎惊醒了她一个美丽的梦。
   她依然还是回给我一个淡淡的微笑,像风吹过阳光的涟漪。淡淡的,轻轻的。
   突然,她伸出手掌对我说:“给我你的联系方式,说不定我以后会联系你的。我要知道,我的花是否被你给照顾好了。”
   “可我现在没有纸笔,又要如何写给你呢?”
   “用你的手指写在我的手心,我会在心里记住的。”她紧紧的盯着我,令我很不知所措。
   “好吧!那你可要记住喽!”随即,我便在她的手上一个一个的写完那十一个阿拉伯数字。
   “记住了吗?”我问。
   “当然!你以后可有麻烦了哦!”这句话,让我禁不住的想入非非。
   她发觉我一脸的窃喜,便冷冷的对我说:“想哪儿去了,我说的是花!”
   一阵微凉的秋风吹来,我们都对着彼此莞尔一笑。一切都是那般恬静与美好,仿佛爱情,又不似爱情。
  
   5、诗琴
   那天以后,我便再也没有见过她了。不久,我也身体痊愈,不得不离开了这生死之间的医院。至于她,对我来说是一个美丽的谜。
   直到有一天雨下的傍晚,我终于收到她的唯一一条短信。虽说是短信,但短信的内容很长。至今来回想起来,那些令人心如刀割的文字还铭刻在我的心上清晰可见:
   朋友你好!现在,我只能这么称呼你了。
   我的名字叫诗琴,很遗憾在自己生命的尽头才告诉你。即便,我正式的认识你还不过两天。即便,我们没有说过很多的话。即便,我不能再见你。
   你知道吗?你就是我生命中最后要等的人。知道吗?你第一天看见我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你。也并不是为了等你,只是你刚好出现了在我的身边。我那天就对自己说,我要在那天的早晨把我的花送给一个陌生的病人,不论是谁都可以。我只想把我这辈子最爱的花朵移交给和我一样的病人,所以我就把我最心爱的那盆君子兰送给了你。我相信你一定一定会照顾好她的,是吗?
   很久很久,当我在心底彻底铭刻完这些字句的时候。我只感觉这晚的夜雨,如墨汁般的在这漆黑的夜里湮灭了一切,我的泪水似这晚的雨滴一样落得不由自主。


   “请问……诗琴在吗?”我自己心里清楚,接电话的不可能会是诗琴了。
   “诗琴……她……她不在了,我是她母亲。”电话那头,我隐约听见一位老母亲哽咽的声音。
   “你是哪位?你认识我家诗琴吗?”
   “我……我认识,我刚收到由这个手机发来的短信。”
   “那你……你就是让诗琴送花的那个男孩子!女儿前些日子拿手机写了条短信,说在自己走了之后就让我拿这个号码发出去。”我感觉老母亲的说话很激动,声音也有些颤抖。
   “是啊!几个月前,我和她住在同一家医院。有一天,她送了我一盆花,叫做君子兰!”
   “对对对!就是君子兰,我女儿最喜欢这花啦!”
   “那……那她现在还好吗?”我小心的问,但我几乎猜到答案了。只是对于她,我还是不死心。
   “她走了,患了癌症,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她,她今年才十八岁啊……”说到此,老母亲已泣不成声。
   我和这位老母亲的谈话停顿了片刻,因为我不知道说些什么安慰她的话。因为我知道,她需要的不再是多余的安慰了。
   “你……你能帮我个忙吗?”电话那头,终于又传来了老母亲悲恸的声音。
   “阿姨!您说,只是我不知道自己又能帮到您什么?”
   “你能把那盆君子兰再还回给我女儿吗?我知道,送人的东西没有又要拿回来的道理。但是我女儿生前十分喜欢那盆君子兰,就连住院期间也一直带着,直到那天我没在她的床头看到它,才知道女儿把那花儿送人了……”她说话的声音更小了,好像生怕我会拒绝似的。
   “当然可以啊!这盆君子兰本来就是她的,现在还给她也好。只是她,她……我该怎么还给她呢?”
   “我想把那盆君子兰移种在她的坟上,好让这花儿啊……永远的陪着她。”
  
   6、秋末枫林
   秋末的枫林,在火红的夕阳里更显绚丽。
   又一个秋天的早晨,我终于依照诗琴母亲给的地址来到了她永远安睡的家乡。
   她的家乡,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比我以前看过所有美丽的风景都美丽,我想我会终身难忘的。那儿的小桥流水、秀丽的黑色瓦砾的屋顶,以及埋葬她十八岁的枫林。
   葬礼上未燃尽的纸钱还未散去,泥土的气息依旧在阵阵的清风里铺鼻而来。我一个人来到她的坟前,带着那盆娇艳的君子兰。寂静的山林里,我用双手在她还是新土的坟头上刨开了一个君子兰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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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摩的金柳,白水的心

  最近心情欠佳,总是有些说不出的抑郁,像湛蓝的天空不经意掠过了几点阴云,深情眼眸里不经意闪过的伤心,又有谁能看得清?
   我总是会不经意的陷入伤感的情怀深处,然后习惯性的躲进角落里,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忧伤,痛的体会着心被撕裂的感觉,好像在和自己赌气似的,如果会痛就痛得更深更彻底吧,似乎想试试我这颗多情的心是否会痛得麻木过去、痛得没有知觉、痛得肆意淌血,这样也算是对它、对它的主人的我不安分的一种惩罚吧!


   呵,那是多么可笑的、和自己的倔强啊。我不明白为什么会习惯性的和自己过不去,喜欢拿自己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哪怕有时那错误不一定是自己所引致的,可我仍会让痛无限重复的去折磨自己,让自己伤痕累累,让心千疮百孔,让自己抑郁煎熬到颓废,好像我是自己不共戴天的仇人,非要将自己折磨致死而后快。可肉体和精神毕竟都是自己的,痛的还是自己,伤的也是自己啊。
   我不想这样,却又总是这样。我总希望能有个善解人意的红颜做我的爱人,让我的心充满爱,为我的心找个依靠,让它不再那么的忧伤落寞。那么所有的不顺心不如意,一切的困厄挫折,一切的黑暗污浊,一切的这一切,我都可以不在意,可以很轻松坦然、笑意舒坦的去面对,因为那都将不算什么,因为我心有爱,因为那份爱是来自于我爱的且懂我爱我的人的。


   我没有什么才能,只有爱;我没有什么能耐,只会爱。有爱便有了很多,没爱便会觉得一无所有。我可以放掉太多,却不能没有爱。爱,不是我生命的全部,却是我生命的主心骨。我真的很难想象,没了爱我的生活会是怎样的一片荒漠,那还不如死了罢。
   毫不矫情的讲,爱情于我,即是存在的意义。在我单纯的理想里,有爱、自由和美,而爱是最重要的。我的生命若是没了爱,也便枯萎了。而这三位一体的理想,若是与一位相爱的懂自己的貌美女子自由的结合,便是我最完美的理想浪漫之爱了。而我深信,这三位一体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纯洁的心血培养出来,纵有创伤、纵有泪殇、纵有千百重的阻挡,我都不惧、不在乎,因为那是我存在的意义。我的一切的美好都是为了邂逅这份浪漫而完美的爱-----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那个rightperson,然后相爱,纵有挫折,终经九九八十一难修成正果,走到了一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如果真有这样的一份爱来成全我这三位一体的人生,那么就算是亿万次的回眸,千百次的擦肩,几世的修为,饱受煎熬,在忘川河里历经千年的磨难,也愿在三生石上修下此缘。再多的苦都愿意受,再多的努力也愿意付,怕只怕向来缘浅、奈何情坚,一切都只是徒劳,巨大的付出只换得凄然一梦,所有的努力都敌不过天意的捉弄。


   我不怕追求三位一体的人生里的一切挫折苦痛,我只想有那么一个我爱的懂我的爱我的人存在,来成全我这三位一体的理想人生,让我可以不顾一切的、忘了自己地、轰轰烈烈地去爱,唯有此爱,能让我充满生气,获得灵性,那爱,便是我存之意义。
   如今,得幸,终于天不负有心人,让我遇到了这么一位我爱的且爱我懂我的女子,我的心激动了好久都未平复下来,以手加额三躬身拜谢天地,抬起头,三位一体的理想人生似乎已在向我招手。
   然而怎奈天意捉弄,刚地才觉未来一片光明,就忽的阴云密布、了无天日了。她走了,和未婚夫去了美国留学,回来后或许就已成婚。而我就算已和幼仪离婚,做了如此牺牲,又能怎样?情深缘浅,一切徒枉然。
   我本想大度一些,潇洒的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对这一切都无所谓,好像她从未出现过一般。但我做不到,我努力了但我真的做不到!她可是我三位一体理想人生的寄予啊,而我那颗不轻易动情的心也已深深地爱上了她,她,我存在追求的意义,一切的一切叫我如何割舍得起?但我是如此的爱着她,以至于为了她我可以放弃自己,看不得她受一丁点的委屈,不想她有一丝一毫的为难,于是我退出了,但这并不是我不够爱她,恰是太爱,爱到可以为她而忘了自己。哪怕内心煎熬到淌血,每夜辗转难眠,我也尊重她的决定,虽然是痛苦的,但也没关系,因为我爱她,只要她觉得会幸福。
   很多时候,爱情原是,含笑饮毒酒。对于我,爱一个人很难,而放弃一个自己心爱的人则更难。我是爱你,但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而有些人是注定等别人的。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现在幼仪已与我分开,还带着我未见面的孩子。但是说实在的,我也只是会偶尔想念他们,很有些罪恶的,我倒时常想着徽因,或许罪恶感更深一些的但真心的讲,我是无时无刻的不在想着她。我没有办法让自己不去想她,她的一音一容一笑一嗔总会在我的脑海里浮现,让我一遍遍的咂摸回味。可越是这样,我就越发的痛苦煎熬,渐渐地,我开始不经意地变的沉默,终日郁郁寡欢,甚至于颓废。


   我其实不想这样,可又控制不了的这样。我没有心情做任何事,世间的一切似乎都少了点色彩和光泽。我明白,自己被这爱煎熬的快活不下去了。爱到发狂,那么当爱的梦想幻灭,所受的打击,便会是致命的。我很清楚,但却很无奈与无助的看着这一切在我身上发生。没有办法,我只有爱、只会爱、只要爱。
   幼仪是无辜的,这点我很明白。幼仪确实善良、顺从、忠诚、贤惠,可这种传统美德与爱情完全是两码事。没有爱情的家庭生活就是一把斩割灵性的钝剑,不光没有幸福可言,对彼此也是种折磨。所以虽然幼仪对我很好也很贤惠,我还是要为彼此放生,去自由地追求我的浪漫理想之爱。如今我以为梦想已近在咫尺、唾手可得,认为那是上天的垂怜,却不知那只是一场梦,是上天在和我开着玩笑。可现在我的心明明痛地淌出了血,我倒真希望那是一场梦了,梦醒了,心就不会这么痛了吧。


   可我那颗心仍旧饱含创伤而倔强的多情着,似乎还没痛够。它坚信,也必定要获得那份属于我的真爱恋和真幸福,我一心要以我生命的奋斗、追求去获得!
   于是,感谢天,我的心又一度的跳荡!在我失意苦涩寂苦落寞的时候,身边又出现了另一位才女---小曼。小曼身上有一股火的热力,将我的心烤的狂跳起来。这种感觉只有和徽因在一起时才有,那是一种多么熟悉而久违的感觉,温暖地愈合着我受伤的心,渐渐地我对小曼有了种依赖。而忽然间,我也明白,自己已经爱上了小曼,而小曼对我亦如此,于是,我们相爱了,放出了火花,烧成了一片,哪里还顾得了纲常礼教、宗法家教。小曼虽已婚,却和我一样,是包办婚姻,没有爱情。


   我和幼仪的离婚,以及和小曼在一起,被视为大逆不道,除了几个知心的好友外,很少有人能理解我,我甚至还遭到我很敬重的老师梁老的批评。我无法接受,但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不认为自己的举动是以他人之苦换取自己的快乐,而是敢觅真爱,是真性情,是在树立自己独立的人格,纯化自己的灵魂,而且只要我爱的爱我的人懂我就好。于是,现在的我倒更迫切地要去追求那份真爱恋了。
   然而,我与小曼的恋情已闹得满城风雨,家庭和社会都不谅解。为暂避风头,与小曼商定后,我决定去欧洲做一次“情伤的旅行”,甚至也想把这段因缘无奈的告一段落。


   然而,爱火已起,于我又怎能扑得灭?我在翡冷翠山居的日子里,没有一天不思念着远在北京的小曼的。一有空,我就会给小曼写信诉思念。每天一醒的第一件事就是下楼去看有没有小曼的回信,若没有,心就会被巨大的失落填满,充斥着悲伤。后来终于接到小曼的回信,知道她心脏病又犯了,很是着急,而且从小曼的信中又读出一些对我们感情气馁、甚至是绝望的语气,这让我更加着急了。去信鼓励、安慰她的同时,我也下了决定,无论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与小曼,我爱,在一起,将她解脱出来,将我们彼此的心都解脱出来,自由地相爱。
   是晚,我因下了决心,反而轻松愉悦了许多,甚至还有一丝的兴奋。眼前的迷雾渐渐的散了,我看到了一个三位一体的理想人生、美好人生再向我招手,但,愿这次不会再是一场梦吧!望着窗外闪闪的群星,闻着山中自然的芬芳,听着林中婉转的鸟鸣,我诗兴大起,我要用我的挚情裹着我满腔的爱意,将我与小曼真挚热烈的感情记下,让后人也为我们歌唱,知道我曾经是怎样的深爱过她!于是,《翡冷翠的一夜》一气呵成。
   我本来就认为,天才人物十之八九是没有婚姻和幸福可言的,一部人类文学史上,确实有太多的爱情悲剧。在翡冷翠我专程去拜谒了诗人白朗宁夫人之墓。站在墓前,我感慨万千,我想白朗宁与裴雷德的结合,称得上是人类爱情史上的一个永远的纪念了,白朗宁夫妇的奇特浪漫式爱情深深地触动着我,我也满心的希望我和小曼能成为中国的白朗宁和裴雷德呢。


   小曼给我拍了电报,要我速回。于是我火速回去了。小曼给我看了我在欧洲旅行期间她写的日记,那里记录了她的内心的抗争,流露出了对我浓浓的爱意,使我很受感动。我当即表示要把内心的感情以及对小曼火热的爱恋写进日记里,小曼又名眉,于是日记就叫《爱眉小札》。同时,还要买一个玲珑的小盒子,让小曼存放我们这几个月以来的情书以及即将开写的爱情日记《爱眉小札》。我们同时击掌商定,各写各的爱情日记,过段时间再交换阅读,以便沟通感情,相互慰藉,从爱情里汲取力量,去坚强。


   然而越是爱得浓烈,我就越想早些和小曼在一起。我有她什么都可以不要了,爱情、事业、荣耀,我都不要了;诗、美、哲学,我都想丢了。有她我什么都有了,抱住她就比抱住了整个宇宙,还有什么缺陷,还有什么想望的余地?我等不及了,要小曼来个干脆的,请朋友出面解决她和王赓的婚事,离婚,然后和我结婚。我要让她生活在我对她的爱里,让我的爱充实滋养她。如果事情不成,那我们就像白朗宁夫妇一样,远走高飞,逃到天涯海角,她就是我的裴雷德!再不成就让我们像罗密欧和朱丽叶一样,一同为情死,在死亡里求得爱的永恒。
   但是,事情并不像我想得那么简单。我不愿承认,却不得不承认,我与小曼的恋情似乎要被现实葬送了。怀着巨大的悲伤,我离开了上海到了北京,应邀主编《晨报副刊》,然而就在我近乎绝望地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时,蒙上天垂怜,小曼来北京找我了,并带来了好消息--她和王赓离婚了!我几乎要叫了出来,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和小曼相拥而泣,泪流满面。


   可上天总爱和我开玩笑,先给我些念想,然后再残忍的收回,让我痛得更深,煎熬得更沉。就在此时,徽因从美国发来了便函:我求你,我的朋友,给我一个快电,单说你平安,也叫我心宽。这下可乐坏了我,别怪我,我从未有一刻忘记过徽因,我以为徽因回心转意了,于是背着小曼匆匆到邮局给徽因回了一个报平安的急电。然而我哪知道,是思成的母亲和姐姐一直不肯接受徽因,思成也无可奈何,徽因正生思成的气呢,自然想到了心里一直爱恋的我,想从我这里找些慰藉。可她只是情急之下才想起我,把我当做一个替补似的寄托,却实是狠狠地伤了我的尊严。我知道,与徽因已是无半点的可能,便十二分地去爱小曼了。


   于是,虽经波折,我终于和小曼走到了一起。1926年10月3日,我和小曼在北海公园完婚。我满心欢喜的以为,我们的自由的好日子来了,我的三位一体的人生将被实践。却不知道,这是上天对我又一轮煎熬开始的前奏。先给我好的念想,然后再让它忽的变坏,这对于追求爱和美的我来说,怎能不痛得深沉?煎熬的身心俱裂?
   婚后不久,我辞去了《晨报副刊》主编之职,与小曼南下回到家乡硖石。小曼改掉了以前的阔太习惯,每天和我早早起床,到东山捡浮石,到西山赏沉芦,常常还采回一大束润着朝露的野花,放在家里的花瓶里。我们的爱情就像这鲜花一样娇鲜欲滴,很赏心怡情,使我的心情也大好。晚上,皓月当空,我们就倚在窗前,赏月数繁星。那时我们白天读书写诗,晚上磨墨作画。沉浸在这浪漫的爱河中,我把小曼揽入怀里,望着她柔情似水的眼睛,给她念我做的新诗《望月》。那一瞬间,我认为幸福就像我怀中的可人儿一样,实实在在的被我拥着,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而我三位一体的人生也已达成,并且会这样浪漫温馨的持续下去。


   可好景不长,没过两个月,北伐军攻克南昌,浙江处于战乱中,硖石无法再呆,我与小曼仓皇逃到了上海。然而我没料到上海这座灯红酒绿、不受战乱影响的城市,竟会是我梦魇的开始。
   在上海我生活拮据,而此时欧洲的朋友给我寄来了一笔不少的金钱,并且邀我去欧洲,所以我本打算和小曼一同赴欧的。可小曼的身体不许,况且她摸准了上海的脾气,也不愿离去。于是我们的赴欧之旅也只好作罢。小曼开始穿梭于社交界,生活也渐渐恢复了阔太的老样子,每天临近中午起床,在洗澡间洗漱打扮,不到一个多点不会出来。一天的生活从下午开始,作画、写作、会客,而晚上却是她最精神的时候,跳舞、打牌、听戏,不过子夜不回家。我眼看着那个美丽可心的小曼,渐渐地消失了。


   很快小曼成了浦江两岸有名的交际花,当时有些募捐赈济的义演必请小曼压轴,对于这,我是全力支持的,可是小曼有时还拉我给她配戏,这让我实在叫苦。而不多久,我又听到小曼和票友翁瑞午的流言,一种屈辱的感觉和厌恶的情绪油然而生,但我忍耐着,从不跟小曼提起,只是把心中的痛苦和苦涩写进日记里。后来小曼又染上了鸦片,怎么规劝也不听,花钱如流水,因为无法忍受看着小曼堕落而无法帮助的痛苦,我想暂时的逃避,离开上海这个纷扰喧嚣的花花世界,躲开这群庸俗的红男绿女。我决定再次出国远游,我也深感我必须得走,因为我已完全沉浸在苦恼里,别说诗句,连诗意也没了影儿,一篇短文竟都难以写出,再不走恐怕连日记都写不出了,那样,我真的会疯掉。
   “女皇号”行驶在浩瀚的太平洋上,每每远眺时,我都会不由地思念着病态可怜的小曼,现在我对小曼是又爱又恨,而以前的我们是那样和谐的相爱着,那个小曼哪里去了?每想到此,就不禁心酸落泪,我满心的希望两人分开的这段时间,彼此都能好好反省下,等我归去,我们就能回到以前的那种和谐的氛围里去。


   此番出游,我先到了日本再到美国,最后在欧洲。在欧洲的一个多月,我重访了母校剑桥,拜访了许多老友故交。在回乡的游轮上,我挥袖泪别康桥,写下了《再别康桥》,后匆匆赶往印度,见了老戈爹。
   结束了五个月的旅行,我不得不去面对上海的现实,小曼是丝毫没有改变,依然过着那种闲散无聊的阔太生活。我只有在教书中求得心灵的慰藉。我现在有时觉得自己成了金丝笼中的芙蓉雀,我想飞,想做天空里的雄鹰,去自由自在的生活。
   为了小曼的开支,我不得不在南京中央大学和上海光华大学兼教,不得不每月三次奔波于沪宁之间,已到了繁忙厌倦的边缘。后我在一年里又失去了这两份教职,而小曼的开支却一点也不减少,我的生活真到了穷、窘、苦、干的境地,严酷的现实把我美丽的梦想扑打得支离破碎。但我本也认为,诗人中间是很少寻得出一个圆满快乐的人的,有的甚至于一生不得志。我平生最崇拜英国的诗人雪莱,而且尤其奇怪的是我一天到晚的羡慕他覆舟突逝的死况。而我却也希望我将来能得到他那样刹那的解脱,让后世人谈起就寄予无限的同情和悲悯。


   正在此时,已任北大教务处长的胡适先生邀我到北大任教,我感觉已无法再在上海这座销形蚀魂的魔窟呆下去,便与小曼商议北上,谁知小曼贪恋上海的浮华生活,舍不得她的那群朋友,尤其是翁瑞午。于是我只好怀着对小曼的爱和怨,一个人离开了上海,去北京。
   此时徽因得了肺结核病情严重,我因惦着她病,一到北京就又立马赶到沈阳探望,后因考虑到东北医疗条件不好,便劝她和思成到北京治病。他们便回了北京老家,而我也暂居他家。不想这时梁家已是谣言四起,说我不忘旧情人,徽因也惦念着与我重拾旧好。流言传到上海,小曼颇生醋意,写信来讥讽,说我是风流才子,说徽因是风韵不减花季,我们是刚刚好的一对。还说徽因温淑贤良,善解人意,不像她只会花钱唱戏打牌,惹老爷生气。于是等到开学,我便住到了胡适先生家。


   在北大任课时,虽然累,但心里觉得很充实,不累。到北京不一个月,我就渐觉心情舒畅了起来,有时还能写写文章,翻译下外国的名家名作。但还是心里放心不下小曼,几乎隔日就给她写信,而小曼则比较慵懒,十天半月的不写一封回信,害得我时常担心受怕,还得写信安慰她。
   1931年3月初,母亲病危,我返乡守母,跟父亲说小曼要来,不想父亲一脸的不悦,态度坚决,说:“她来,我就走!”于是我只好作罢,终日守在母亲身旁。不几日,母亲病逝,小曼闻讯,非要归家哭丧:婆婆亡故,儿媳不能守灵,这事传出去不好,她非要争这个名分。但父亲说什么也不让她进这个家门,于是我跟父亲顶撞了起来。母亲亡故,又和父亲吵翻了,我对这个家无奈已经是一无依恋。
   我因要赶回去听徽因在协和小礼堂给外国使节讲中国艺术,便凭在中国航空公司做财务主任的朋友保君健送的免费机票坐上了“济南号”邮政飞机。飞机抵达徐州时,我头疼的厉害,本不想继续北飞,但一想到对徽因的许诺,还是登机北飞了。因为我已和徽因电报说19日下午三点会抵达南苑机场,让她请人来接。


   中午十二点半,飞机越过泰山山顶,临近济南时,天空云雾密布,飞机一下子辨不清了方向,机身也颠簸得厉害,一种巨大的不安忽的笼罩上我的心头。突然“砰”的一声炸响,飞机似乎撞到了什么东西而爆炸了,巨大的气浪裹着火球向我袭来,我感到身子一下裂了开来,没有痛楚,一瞬间的我却很安静。呵,解脱了!脑子里回想到了我与徽因伦敦的初见,那时的她清丽秀美,纯真恬静而略带羞涩的脸上透着一股超凡脱俗的气质,真好像一朵娇艳玉嫩、含苞欲绽的粉荷!那份神韵实在是天国的少女才能有的,那天仙般的人儿,竟像是昨日的一个梦,梦里,我又回到了康桥,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徽因披着洁白的婚纱,在康桥金色的夕阳中,缓缓地向我走来,我张开双手将她紧紧拥抱,任凭那眼泪流成那多情的康桥水。一个恍惚,徽因却变成了小曼,啊,我的小曼。
   我把对你的爱小心隐藏起,藏在一座旧城里,旧城里终日终年没有阳光,阳光照不进我忧郁的心房,那忧郁的心房里还刻着你的模样,你的模样被我几世的珍藏,那珍藏中还带着淡淡的哀伤。旧城里流行着一首歌曲,歌曲的歌词只有简单的四句:旧城里没有阳光,你和我的一个旧梦长得很像,醒来后的眼角还残有泪光,你怎么可以不在我身旁?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昨日的无奈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志摩死后归葬于浙江海宁市硖石西山白水泉。
   白水11年6月11日子夜于寝室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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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心思

玉儿嫂快不行了。
  
   她再度从黑暗冥界的边缘挣扎回来。她还有一桩很重要的心思未了,她不甘心带着一个巨大的遗憾离开人世。
  
   孩子和媳妇们哭成了一堆,在她心里整整揣了三十年也一起心贴心过了三十多年的男人,也泪水涟涟鼻涕垂丝的,正紧紧攥了她的一只手,竭尽全力的要把她从另一个世界拽回来。她一阵心疼,不忍心再看他,吃力地把脸扭过靠窗户的一边。
  
   已视物不清迷迷蒙蒙眼中的窗口,冷月一钩,寒星几点。朦胧的听觉中,飘来几声专给人报不吉利的夜猫子瘮人的叫声。凭感觉,她知道自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她气若游丝、一字三喘的给孩子们作最后的遗言:好好招呼你们自己,好好过日子,好好孝敬你们的爸。然后,她示意他们都出去,想单独跟男人说最后离别的话。
  
   孩子和媳妇们都听话地出去,男人把耳朵俯在她的嘴边,轻柔地说,你要说啥?玉儿嫂一下扭过脸来,说该说的,我早都说了,现在,我只想,要那个东西。男人犯迷糊,问你要啥?玉儿嫂一急,气短得更厉害,不能出语,呆滞无神的目光移至刚挂在墙上不久的一个大相框,盯死不动。男人一下明白,玉儿嫂是要前一些时候他们刚拍的照片!于是赶紧起身把相片取来,玉儿嫂颤颤巍巍地接住了,努力地想看清楚。
  
   这是一张玉儿嫂和男人补拍的结婚照。他们都已五十多岁,但仍然光鲜鲜地收拾了头脸,着了新装,胸前还各戴了一朵大红花。玉儿嫂虽然非常消瘦虚弱,但脸上却挂满因幸福而娇媚的甜笑;男人笑得有点勉强,掩藏不住在心头蔓延翻滚的悲伤……
  
   玉儿嫂把相片摁在胸前,进入半昏迷状态的遐思。
  
   姑娘时的玉儿嫂,除了肤色有点黑以外,是个非常出众的漂亮姑娘,身架子停停当当,一双白亮大眸子的眼睛总是很专注地看人,永远是那么不惊不诧,稳重端庄得根本不像山里的农村丫头,倒像旧时的大家闺秀。到谈婚论嫁时,前前后后媒人来了好多,她不愠不火的几句话就把他们打发走了:你们不用给我操这个心,我自己的事我自己会当家。她妈就一个个追着人家出来陪小心:俺这三闺女和那俩姐不一样,说过的话板上钉钉,我跟她爹都不敢当她的家。
  
   那时的玉儿嫂已然有了自己的心上人:一个因弟兄多而掂了放羊铲满山跑的穷家孩子。脸虽也黝黑,却高高挂挂像棵白杨树般直挺,而且也是话语不多诚实稳重的人。多少回山间小路或山坡地头相遇,俩人你一眼我一眼就都读懂了对方的心。在生产队等着分麦子的打麦场边,背靠着的燥燥麦秸垛散发的温馨气息鼓荡着两颗年轻的心,玉儿嫂就用别人听不见的声音开了口:你要看我中,就让你家里来人吧。男人怔怔看着她,猛地点点头。于是男人家很快就差了人来提亲。虽爹妈一开始不大情愿,嫌他家弟兄多穷日子稠,可玉儿嫂稳稳当当的话一出口就让爹妈合了嘴,说穷人不是一直穷哩,富人也不会一直富,全看人咋样!
  
   婚事定下。眼看就到了迎娶的日子,玉儿嫂却为一件事而郁郁不乐,也一辈子将之引为憾事,耿耿然不能释怀。
  
   山村小世界,女人几乎一辈子都像是地里的一棵庄稼那般默默无闻,唯独在嫁娶这天做得一回主角登得一次前台,着着实实尊贵这么一天,风光这么一天。这一天里,做嫁娘的女人就是明星,就是公主,就是女皇,大大小小的人都围着她转,小心翼翼周周到到打发了出门。尤其午后迎娶仪式的高潮时,女的一身红装头罩红绸,骑了大红马跟在也骑在马上披红挂花的新郎后边,迎亲队伍最前边是八音会吹吹打打开道,后边则跟了骑马的送客与抬嫁妆的随客。忽然鞭炮就噼里啪啦响成一片,唢呐声在震天响的锣鼓缝里欢快地蹿着高,满村的人都举头望明月一样羡慕地盯了新娘看,孩子们全欢天喜地围着撵着迎亲队伍跑……于是一家人的喜事就给全村人带来盈盈喜气,理所当然也就成为作新娘的女人一辈子的牢记与念想。
  
   然而这份尊贵这份风光这份一辈子的牢记和念想,却与玉儿嫂无缘,成为玉儿嫂的终身遗憾。那是大讲政治斗这批那的年代,骑马坐轿的婚娶已被当作旧风俗破除掉,故而她从姑娘到媳妇的命运转折这天,她和男人按要求只简单地办了一个“革命婚礼”:依然穿了只是新了新的黄灰蓝衣服,一路步行着跟男人到了他的家,下午还按生产队的通知到地里干活,一直到天黑……
  
   这个人生的缺憾深深地埋进玉儿嫂的心里,多会想起多会是一阵的心痛。只是两个男孩陆续到来造就的压力让她无暇理会,每天只顾了丈量山路亲吻土地。到分了田各家做各家的,她和男人更扑了命一样闹活日子,往往男人带了一个个长大的孩子外出打工,她一个人茕茕孑立地在地里作务那庄稼。好好歹歹,终使两个孩子都熬成了人,也都成了家。
  
   可是,玉儿嫂却在一次吃饭时感觉噎得慌,原想是吃饭不小心拉了喉咙,可后来竟越来越感觉厉害。她本是皮实人,再加上心疼钱,也就硬挺着没有吭声。等男人看出异样来,硬逼她到县医院去检查,结果不但是那种“吃夏不吃秋、吃秋不吃夏”的不好病,而且已到晚期!
  
   男人背了她,哭成一个泪人。她郁郁的好些天,就把生生死死的事理想透,反倒心平气和起来。只是,那个被埋藏了三十年的惜憾又从心底的深处强烈地泛上来,一而再再而三竟至于梦牵魂绕。一次,她回味地翻看孩子们完婚时的结婚照时,突然想到,在自己离开这个世界前,如果再和自己的男人补办一回婚事,那是万万不能了,可是,再穿一回红,挂一回大红花,骑一回高头大马,拍成照片留下来,该能够做到!
  
   她把这个想法说了出来。孩子和媳妇们一则天天看电视思想变新,二来都想顺了妈的心,一致就赞成了。男人更是顺顺地去准备了该准备的东西,瞅了一个好天,在铺满阳光的院子里排演起来。玉儿嫂被男人和孩子们扶上马,身上穿着大红的新嫁衣,胸前戴着碗大的红绸绾成的花,男人也穿了新衣披红挂花的也骑到马上去。男人揣着心思,脸色呆呆的,身子很机械,玉儿嫂就嗔他:“你就不会笑笑吗?”男人赶忙说:“会笑,会笑。”脸色便带了笑,紧密配合着儿子儿媳妇的导演。两个人一会并排起来,一会男人在前她紧随其后,请人拍下了他们的嫁娶照。
  
   那天,玉儿嫂自始至终精神很好,淡施粉黛的脸笑得和花一样。好多乡邻来看,一边说着喜庆的话,一边暗暗垂泪……
  
   窗口,一钩冷月西沉,几点寒星疲倦。玉儿嫂进入弥留状态,可嘴里还在努力地说着什么。男人侧了耳朵仔细去分辨,终于听明白了:她想把这张照片带走,一起埋到土下去,可又怕对男人晦气……男人的眼里猛就又涨起一层水波,使劲地点头说,你带去,你带去,我再放大一张留着,我给你放好,就放在贴心口这地方!
  
   玉儿嫂的眼皮沉重地阖上,眼角挤出一颗又明又大的泪珠。两个嘴角却慢慢向上翘起,凝固成一个永恒的甜笑。男人就赶快把照片让她用两手握好了,端端正正地固定在贴胸口的地方。
  
   玉儿嫂走了,带着她一个美好而阑珊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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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信子、它比玫瑰更温暖

  男孩跟女孩相恋一年了,在别人看来,男孩跟女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男孩的家境不错,但是女孩的母亲是个舞女,而女孩是个私生女,至今不知道父亲是谁。女孩之所以到这所学校来读书,是因为她知道父亲在这所学校任职。却不料认识与他同班的陌,在女孩看来这帅帅虽然从没有见过,却有种陌名的亲切感,她对男孩有好感。可是当男孩跟她告白的时候,她一口就答应了。生怕他会后悔,此后他们两天天一起上课,一起上学(男孩天天接女孩上学)一起回家(男孩送女孩回家)原以为他们可以就这样一直幸福下去…可是世事却不如人意在学校组织的一次郊游中…女孩被一辆飞驰而来的卡车撞到了,送到医院时已经昏迷了,女孩失血过多,需要输血。可是医院里没有女孩这类血,(女孩是罕见的家族血型,只有跟女孩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的血才可以)仿佛冥冥之中有幸运之身眷顾她们,男孩的血正好能和女孩配对,男孩因为输血过多,连站都站不住,却依然守在手术室前、寸步不离,男孩害怕失去女孩、害怕再也看不到女孩甜美的笑容、而手术室里的女孩有因为男孩的血脱离了危险不久被推出手术室,男孩看到女孩没事了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他晕倒了,现在的他太虚弱了。第二天一早女孩醒了,她下意识想挪动下身体,发现自己的右脚被打了厚厚的石膏,稍微一动就痛得很这时护士走进来温柔的说:“小姐,你醒了啊,有没有哪里不舒服?”“没有不舒服,只是不太习惯”“昨天那个帅帅的男生是你哥吧?你们感情真好,在你需要输血时,他竟然要求医生把他的血全给你,真羡慕你,有个这么好的哥哥”女孩当时彻底懵了,好久才反应过来“他现在在哪里”“在隔壁病房里,昨天他也晕到了”“麻烦你等他醒了叫他到这来”“恩,小姐你好好休息,有事叫我,我还要去照顾其他病人呢”说完护士退出房了。只留下女孩在这空当当的病房里,女孩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她在害怕…男孩听说女孩醒了立刻跑过来看她,却发现她在哭…问她为什么也不回答,男孩只能默默的握着女孩的手,想把自己手心的温度传给女孩,过了好久好久女孩才止住了哭声…接下来的两个月女孩在做康复治疗,三个后女孩出院了,她并没有让男孩来接她,而是拿了分亲子鉴定(她曾经偷偷的拿了男孩的一根头发做了DNA),拿到鉴定书后,女孩蹲在地上放声大哭,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我最爱的男生会是我的亲哥哥?为什么?女孩哭了好久,慢慢掏出手机了一条信息给男孩‘我们分手吧’男孩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分手?于是跑到女孩家楼下想见女孩,谁知女孩不肯见他,甚至连一句话都不愿多说,男孩只好守在她家楼下,可是这样苦苦的守候却换来了女孩冰冷的身体,女孩走了,永远的走了,她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她选择了结束自己,让他幸福!女孩最后还留了一封信给男孩

   陌
   我不再爱你了,我跟我新男朋友走了,你别来找我,你找不到我的,如果你还是个男人,你就好好的活着活给我看
   男孩不相信女孩会那么绝情,发疯似的到处找女孩,他找遍了女孩常去的地方都没有女孩的身影,但他没有放弃
   一年后男孩意外得到了那份鉴定书,他崩溃了!原来自己一直视为珍宝的女孩居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怪不得女孩会突然离开,老天还真是会捉弄人男孩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女孩妈妈的墓地,却发现在女孩妈妈坟旁边有座新坟,而墓碑上也赫然写着:施诗之墓,男孩傻了,他飞快的走到那座坟前,他朝思暮想的人却躺在这里,他明白了所有的事,他拿出小刀在自己手腕上狠狠的割了一下,然后把自己的手腕贴在女孩的坟头,喃喃的说
   宝贝,我可能不能听你的话好好活下去了,没有你叫我一个人怎么活,宝贝你好傻,你以为你死了我就会幸运了吗,没有你哪来的幸福。施诗,你给我听着我现在就来找你,你不许喝那老婆婆的汤,不许你忘了我,下辈子我不要你是我妹妹,我要你是我老婆男孩还没说完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据说后来女孩坟上长了两株风信子,因为有了男孩血的灌溉,这两株风信子从来没有凋落过(风信子的花语大家都比我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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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爱殇

“我们分手吧!”这是女孩见到男孩说的第一句话!男孩沉默了一下,点点头:“好!”女孩愣住了,打了男孩一巴掌,然后很生气的离开。女孩走后,男孩抱着头躲在厕所大哭。回到家后,女孩把男孩送给她的围巾扔到垃圾桶里,她再也不要看见他了,就在他答应分手的那一瞬间,她什么都不必再问了。

曾经,男孩像宝贝一样溺爱着她,就算刮风下雨,他也会跑遍整个城市去买女孩最爱吃的巧克力蛋糕。去年,女孩的生日的前几天,大雨倾盆。男孩骑着自行车,逛了七十八条街,收集了九百九十九张一分人民币,然后每晚笨拙地折着纸船。女孩生日那天,男孩偷偷把九百九十九只纸船放在女孩的枕头边,下面夹着一张纸条:老婆,生日快乐!虽然礼物只值九块九,但是我对你的爱是无价的。老公女孩醒来后,看到了纸条和礼物,很惊讶,也很感动,她相信这个男人可以让她依赖一辈子还不够!

这几个星期以来,男孩总是很少陪女孩,偶尔和女孩一起,他总是不耐烦的听女孩吵着要他陪她去哪里玩!听着听着,男孩趴在女孩肩膀上睡着了,女孩生气地撇开他,生气地说:“跟我在一起,你真的这么累吗?如果是的话,你回家去睡觉吧!以后就别出来了”这是分手前最后一次出来女孩对男孩说的话。

那次过后,女孩每次打电话给男孩,总是语音繁忙,或者不在服务区内!女孩在生日的前一天晚上来到了男孩家,她看到阳台上晾着一堆女孩子的衣服,她的心似乎一下子悬到喉咙,什么也说不出来。她沉默地坐在沙发上,等待着男孩的到来。“咔嚓”一声男孩托着疲惫的身子走进来,他看见女孩很惊讶,还没来得及和她说什么,女孩就先开口了。“我们分手吧!”“好!”原本女孩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只要男孩拒绝,她就相信他没有背叛自己,可是他很干脆的答应了!二十三点五十九分,女孩的手机响了,是男孩打来的.“老婆,生日快乐!”“我们都分手了!你就别再这样称呼”女孩心痛地说。“老婆,我想见你,我已经在去你家的路上,再过五分钟就到了,我有很重要的话要跟你说!”说完男孩挂上了电话。

女孩坐在窗前数着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已经是凌晨两点了,男孩还没出现。她关上灯,钻入被窝,合上疲惫地双眼,很快进入梦乡…“老婆!”女孩听见男孩的呼喊从梦中惊醒,只见男孩静静的坐在她床边。“你这个骗子,你看看现在已经几点了?讨厌你”女孩怒不可遏地吼着。“老婆,刚才在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所以堵车到现在了!”男孩抱着女孩,他的眼神有点呆滞,体温也很冰凉,女孩原本要挣开,但是他抱得很紧。“老婆,不要这样!我只能待一小会儿,我只是来看看你就走,一会就走!你什么都不要说,听我说!”“分手了,以后你就要一个人过了!我很担心,没有我你该怎么办?”“你不爱吃早餐,每天总是要我帮你弄你最喜欢的煎蛋才肯吃。我不在了,谁来给你弄早餐?”“你胃病发作的时候总是要在我的怀抱中睡去,我不在了,谁给你怀抱?”“老婆,你知道吗?你好霸道的,你开口想要什么,就算是天上的星星我也得给你摘下来,不然你就好几天不跟我说话的!”“老婆,那一次被你叫去医院义务捐血,捐完血我一个人先走了,后来你一星期不理我,最后我在公车上大喊十句‘老婆,我错了!’然后你才肯跟我说话!老婆,其实我晕血,抽完血脸色苍白,我怕你担心,所以一个人先走了!”“老婆,你今天跟我说分手,我躲在厕所大哭了,你一定会笑我没出息吧!为什么要躲?因为我姐姐快回家了,她这几天住在我家,我怕她看见,你还没见过我姐姐吧!”

男孩长叹了一口气,笑着说:“我今天废话好像太多了,呵呵!老婆,你快睡吧!我要走了!”女孩听着男孩的对白,心突然感到很酸,一种生离死别的感觉。她看着男孩总觉得他和平常有点不一样,但却说不出哪里不一样!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女孩有种想要叫住他的冲动,但是她还在气头上,这次一定要他求她一个月她才和他说话!阳光斜射进卧室,女孩躺在床上伸了伸懒腰。电话急促的响起,女孩不耐烦的接起来,电话里传来一个陌生女子的抽泣声“我是阿郝的姐姐,阿郝他,他,呜!他,他,出车祸了!”医院里,男孩安静的躺在床上,他的双眼紧闭着,脸色和床单一样惨白,女孩抱着他的遗体,愣愣的,什么也不说!男孩的姐姐告诉她,昨天晚上他和一辆卡车相撞当场死亡,他来不及留下遗言,就被死神带走了!“我看到他的时候,他的眼睛是睁开的,手里紧抓着这个戒指。他为了在你生日时买这个戒指向你求婚,每天晚上和别人跑去矿上挖煤,有好几次遇到塌方差点丢了性命!”女孩觉得眼前一片黑,身体无力的倒下!

从此女孩没有再谈过恋爱,她永远记住了男孩的身影,下辈子若能遇见他,她要在公车上跟他说一万句:老公,对不起!

后记

8月7日再过一个月就是老婆的生日了!今天在珠宝店里看到了一款叫做疼爱一生的求婚戒指。今年生日要跟老婆求婚。8月10日今天听单位里一个同事说矿上招挖煤的,很好赚!我吵着跟去了,真的很好赚,一个晚上就有五十元了!8月15日原来挖煤好危险,还有塌方,差点被压到了!8月21日今天老婆跟我算帐,说我最近不接她的电话,问我是不是讨厌她了?这个可爱的笨丫头,我一辈子疼她都来不及,怎么会讨厌她,但是我不能跟她说矿上信号很差!那就让她误会吧!8月27日今天和老婆出去,我不小心睡着了,她很生气地骂了我一顿,都怪自己为什么不小心睡着了!就算昨天五点多才睡,也不能打瞌睡,和老婆在一起是最快乐的!9月1日今天姐姐从乡下来看望我,妈叫我年底一定要把女朋友带回去给她老人家瞧瞧!9月4日今天是最后一天挖煤,我们摸黑挖完煤,准备收工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塌方,我被塌方压住了脚,还好我拼命的爬出来保住了性命!我领了一千五的工资回家,终于不用再做这提心吊胆的工作了9月5日今天拿着钱到珠宝店买了戒指,后天就是老婆的生日,明天晚上十二点后我要跟老婆求婚,好几天没见到老婆了,好想她哦!9月6日今天回到家,老婆也在,我看到她好开心,正准备跟她说我好想她!话还没说,老婆先开口跟我说分手,我的心刺痛着,泪水在眼眶打转,我答应她了,因为我答应过她无论她要求我做什么我都不能说不,即使和她分手我会难过得死掉!老婆打了我一巴掌,然后甩门出去了。9月7日今天是老婆的生日,一整天都在想她。晚上我拿起戒指给老婆打了个电话,不管怎样我一定要跟老婆求婚,我要一辈子照顾她!半路上,戒指从口袋掉出来滚到马路上,我急忙停下车跑过去拣。一辆卡车向我这边飞了过来,我来不及闪开!只觉得眼前一片血色!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旁边站着死神,它告诉我,我已不属于这个世界了。我看到姐姐抱着我血淋淋的尸体失声痛哭。老婆,我要找老婆,我哀求着死神,它答应我去见老婆半小时。来到老婆的床边,我抚摸着她的头发,好舍不得离开,我怕自己离开后老婆没人照顾,她该怎么办?老婆,对不起,我不能照顾你一辈子了!老婆,你一定要快乐,假如下辈子我还这么薄命,那么我求上天让我早点遇到你!老婆,永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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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大只女忌穿金 张雨绮凸肚变肥婆

导语:新婚不久的张雨绮 来到上海出席服饰代言活动,婚后的张雨绮丰满不少,腹部拱起的小肚腩不知道是胖了还是有孕在身,张雨绮一直双手放在肚子上,而引以为豪的鸽子蛋则全然不知踪影。小编认为,像张雨绮这样的大只女实在不适合往身上再“贴”金了,服饰搭配上一定要记住more is less的真谛。

烫金色的无袖裙

  烫金色的无袖裙能够轻易地提亮肤色,的确是出席重要活动的极佳选择。但过于膨胀的色调感用在丰满的张雨绮身上,整体的效果除了过分华丽,剩下的只是堆积和臃肿的感觉。

颇有范爷风格的大波浪长发

  张雨绮跻身国内一线女明星后,气场和派头也水涨船高。颇有范爷风格的大波浪长发和撩人的红唇让人很难看到曾经清纯的影子了。

小肚腩被金色长裙暴露无遗

  张雨绮的身材一向是走丰腴路线的。也许是婚后的日子太过惬意,这条金色的紧身连衣裙将她拱起的小肚腩暴露无遗,难免有些小尴尬。

金色的礼服裙凸显女王气场

  活动现场,张雨绮刻意将手放在肚肚前想遮住微隆的小腹。金色的礼服裙将个人气场已经烘托得够强大了,再搭配上大波浪的发型,只能达到过犹不及的反效果。

张雨绮满脸笑意

  张雨绮满脸笑意地与品牌高层谈话。

雍容华贵的金色拖地长裙

  从远处看,这一条雍容华贵的金色拖地长裙效果还不错,张雨绮穿着她宛若希腊神话中的女神。但作为大只女代表的她,在身材尚未消瘦之前,还是要避免选择大块金色的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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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华语女明星轮流来晒腿 哪双长腿最完美

 导语:美腿一向都是女人的最佳性感武器,女明星在穿衣搭配的时候都会有意的选择那些能够展现自己腿部曲线的服饰,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罗了华语娱乐圈中有着一双美腿的女明星。为了公平起见,那些有着先天优势的模特出身的女明星,小编并未将其纳入候选名单之中哦!到底谁的腿部比例最黄金,华语区的“美腿皇后”谁做最合理?报友们赶快来评定吧!

谁的腿部比例最黄金

宝蓝色高开叉晚礼服

 吴佩慈

黑色职业套装+黑色长筒靴

 姚晨

黑纱蕾丝更显腿长

莫文蔚

肉粉色抹胸小短裙

 小S


 

黑色雪纺一件式短裙

 舒淇

卡其色长筒袜搭配运动套装

 陈慧琳

黑色不规则剪裁抹胸裙

  安以轩

白色斜肩洋装腰带选择很关键

  袁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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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一定要看的圆润MM穿衣五大禁忌

 导语:总是有MM大呼想穿越到唐朝那个以胖为美的时代,与其天天抱着冰激凌幻想,还不如回归实际,多关注一些圆润美妞不得不学的搭配小Tips。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奉上五大微胖界不可不知的穿衣禁忌。

最好避免过高的领子

  误区一:肥大的服装可以遮挡自己的缺点

  穿过于肥大的衣服让整个人看上去像一个大大的口袋,难怪别人要说我们水桶腰了。合身略宽松是胖人的整体穿衣原则。我们可以通过选择款式,让人们在视觉上忽略过胖的位置:

  1、胖女孩一般都是双下巴,粗脖子,显得脖子很短,所以最好避免过高的领子,露出锁骨的位置,最好选择V字领,起到拉长脖子的效果。最好带一个长短适中的有垂感的项链 作点缀,项链坠不能太小。

  2、肩部设计很重要,如果整个肩部空空如也,就会显得肩膀很宽,所以最好选择肩部和胸部有图案的衣服,这样还可以让别人的视线离开你的肚腩。另外,插肩的衣服,可以使肩膀的线条变得柔和。

  3、收腰的位置稍稍提高,可以拉长下身,并有效的遮盖腰腹赘肉。

  4、尽量穿中高腰的裤子 ,拉长腿的曲线,而且裤子的兜和图案最好不要再臀部最突出的位置。瘦人突出是性感,胖人突出就是更胖。

  5、臀部丰满的女性可以选择有一点收腰的中长款服装,既能更好地显现腰身而又能遮盖胖臀。

明亮的衣服会使整个人气色提升

  误区二:黑色可以显瘦

  赶快去看看,你的衣柜里面是不是有很多黑色的衣服。这不仅仅是胖女孩容易犯的错误,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想法。很多人都认为,深色有收敛效果,浅色则会夸大身体的缺陷,事实上黑色和深暗色会让你整个人看上去更加厚重臃肿,而且死气沉沉。而颜色明亮的衣服,会使整个人气色提升,看上去非常清新。

  浅色衣服真得都显胖吗?不一定。一般来说,颜色太过艳丽的衣服和满是大花的衣服是不能选的。像一些,纯色但是细节很好的一幅非常适合胖女孩穿着,尤其是上身,当然要确保,衣服的尺寸,绝对不能包在身上,这样绝对显胖,略微宽松是最好的选择。

  当然,黑色是一个太经典的颜色,谁都不能舍弃,那末衣服的材质和细节就非常重要。一般来说,不要选择材质厚重的黑色衣服,要选择材料轻薄并有垂感的深色衣服,千万记住,衣服不能太大,合身并稍有富裕最好。并且,和其他彩色的衣服相配,或者彩色的饰品、围巾 、不要太大或者太小的包包,也是和黑色搭配的必要元素。另外,不同的材质和光泽的黑色形成层次,也可以使整个人立体起来。

不要穿太长的上衣

  误区三:只穿长裤,从不穿裙子和七/五分裤

  很多胖mm说一年四季都穿长裤,没穿过裙子,怕显胖。其实,裙子能够非常好的掩盖臀部和大腿,在春、秋、冬三个季节,还可以配上样式简单的长靴,掩盖小腿。一般A子裙,有垂感的筒裙和下摆设计特殊的裙子,都比较适合胖胖的女孩子。但是,蛋糕裙或者类似腰臀层次比较多的裙子一定不要选,这只会让你显得更加累赘。现在流行的很短的小胯裙加上黑色丝袜,配上亮色的船鞋,前卫的mm也可以试试,效果很不错。总的原则,不要穿太长的上衣。

  一条合体的七分裤配中高跟鞋,在视觉上可以使双腿显得修长,再配上一件短款T恤,使整个人都有拉长的效果。夏天的时候,及膝裙和及膝的合身的五分裤,配上中高跟鞋也是不错的选择。

尽量选择条纹颜色较暗且不密集的款式

  误区四:竖条纹显瘦,横条纹显胖

  人们往往认为竖条纹显瘦,可你有没有这样的经验呢,一些比较密,或者条纹比较鲜明的衣服,会夸大突出来的地方的轮廓,比如大腿会显得更加粗短!所以,竖线条也要尽量选择条纹颜色较暗,并且不是十分密集的。

  那末横条纹真的显胖吗?答案是:不!一!定!但是胖女孩要穿着横纹就比较考验穿衣人的搭配能力了。一般来说,横纹都放在上身,下身要穿素色的并有拉长的效果的裤子或者裙子,上衣的横纹颜色最多不要超过3种,2种最佳,而且最好是同种色系的颜色,这样比较有层次感;而且,最好不要选择密条纹。材质不要太硬,最好有收腰。

合体的微喇裤遮掩粗粗的小腿

  误区五:穿肥大的裤子可以盖住胖胖的臀部和粗粗的腿

  正好相反,肥大的裤子更容易突出胖胖的臀部,而且整个人显得又矮又胖。反而一条合体的微喇裤可以更好的遮掩粗粗的小腿,也在视觉上拉长了整个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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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超实用短裤搭配 帮你抵御秋老虎

导语:短裤为夏日必备单品,凉爽又不怕走光。今天就让我们从明星们的搭配中来解析今年最IN的短裤搭配,大胆地露出你的美腿吧。

 

时尚单品:短裤、无袖衫、罗马凉鞋

  时尚解析:十分清爽的搭配,无袖衫领部的设计让整个搭配看起来并不单调,像Alessandra这件可以扎进裤子里,如果是下摆比较有设计感的,完全可以放出来,一样很美。

时尚单品:T恤、短裤、高跟鞋、包、宽檐帽

  时尚解析:长款的T恤搭配短裤,短裤微露,让人遐想,木低的高跟鞋与宽檐帽相呼应。

时尚单品:吊带、短裤、太阳眼镜

  时尚解析:衣服破损、裤子破损,这是走颓废风?但是搭配她的笑容却给人很阳光的感觉。自己搭配的时候,不一定要选择破损的,就把前面部分上衣塞进裤子里,稍微露出点皮带,也能达到这样的感觉。

时尚单品:吊带、背心。短裤、链条包、太阳眼镜

  时尚解析:两件背心叠穿是流行的穿法,当然觉得热的话,内搭小吊带也是可以,但是背心一定要低领,稍微露出里面的吊带,高腰裤适合衣服扎进去的穿法。

 

时尚单品:背心、T恤罩衫、短裤、包、太阳眼镜

  时尚解析:宽松的罩衫与背心叠穿,大领口可以采用斜肩的穿法,露半肩,时尚性感,长罩衫的话,可以把部分下摆扎进裤子里。

时尚单品:衬衫、短裤、罗马凉鞋、包

  时尚解析:衬衫很容易就能穿出性感,宽宽松松、若隐若现,扣子也看可以看情况开多少颗,下摆解开扣子,部分扎入裤子,是个不错的穿法。

时尚单品:衬衫、短裤、高跟鞋、包、马甲、帽子

  时尚解析:弧线型下摆的衬衫也是不错的选择,切记,当你要下摆放出来的穿法是,一定不要选择中规中矩的那种下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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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居家护理技巧助你让毛孔消失(组图)

导读:20岁世代的女性,困扰于易泛油光、面疱粉刺、毛孔堵塞等问题;30岁世代的女性,则开始发现自己因老化而失去弹性的毛孔现象!

  同时,毛孔粗大、弹性收缩、皮脂分泌以及面疱粉刺等问题的形成并非单一因素,彼此之间实际相互作用加剧肌肤状况! 如果平日洗完脸后很快就泛出油光,就表示毛孔有变大、造成频繁出油的迹象。   

 

居家护理TIPS

  居家护理TIPS:

  在每日早晚清洁时,可使用洗面乳维持每日洁净的第一步。每周再以面膜进行1~2次深层调理,排除肌肤累积的毒素、脏污及老废角质,方便居家护理,让肌肤毛孔也能享受天然SPA般的排毒洗礼!

卸妆膏

  卸妆膏:透过按摩会让卸妆膏慢慢溶化,可以清除彩妆和毛孔内的脏污、油脂。

卸妆水

  卸妆水:以水感无油配方,在深入毛孔清洁油脂脏污的同时,给予肌肤清新舒爽的感觉,帮助解决女性卸妆时常见的肌肤黏腻感及粉刺问题。

洗脸

  洗脸:使用清洁和去角质二合一的产品,洗脸同时除去脸上老废角质,让肤质细致柔软,不过有去角质功效的产品不要每天使用,会过度清洁,建议一周使用2 、3次即可。

 

化妆水

  化妆水:油性肌肤也要使用化妆水,达到控油补水的功能,不然肌肤越缺水越会分泌油脂。

面膜

  面膜:在睡觉前敷上薄薄一层,肌肤吸饱水分就不不会分泌过多油脂,隔天起床之后,发现脸上油光会减少不少喔。

吸油蜜粉

  吸油蜜粉:粉末有吸附油脂的功能,可以补妆,减少脸部肌肤的出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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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额短刘海 修饰圆脸更显清爽(组图)

  导读:为了修饰肉肉的圆脸,你还在闷热的天气里留着全包围式的发型吗?告诉你吧,其实把刘海剪短来拉长脸型,也是修饰圆脸的好方法哦,还不会太热呢。下面有请潮人示范。

弧度的短刘海

  弧度的短刘海很平滑柔顺,斜斜地露出额头拉长了脸型。用眼镜把两侧的头发往脸部夹,会有小脸发型的效果哦。发尾挑染浅绿色非常清新,与金色的过渡很自然。

淑女气质的梨花头

  淑女气质的梨花头与短刘海的搭配显得俏皮活泼,蝴蝶结的装饰更添孩子气。

内卷短刘海

  内卷短刘海与BOB头搭配,是一款清爽的学生发型。把一侧头发绕在耳后,形成一点不对称,使乖巧学生也带些许叛逆感。

又短又齐的刘海

  又短又齐的刘海展现女生的甜美,柔顺的BOB头显得斯文大方,圆脸被拉长了,也会带点肉肉的可爱。(编辑:Odet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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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文艺女最爱辫子造型 你想尝试吗(组图)

导读:各种辫子从春夏至今势力丝毫不减,在秋冬T台上更加活跃。

  各种辫子 Yes or No

各种辫子 Yes or No

  左:

  Yes:辫子在额前的花样更加繁多,将辫子环绕在额前的创意比刘海儿看上去更生动和有创意。

  Yes:无论是几个辫子,也一定要梳出对称的效果,给人错落有致的印象才是王道!

  右:

  No:即使半绑不绑地将辫子散着也丝毫不凌乱,是这个秋冬辫子头的重点。凌乱就留给散下来的头发吧。

  No:减龄的辫子头使五官更凸显出来,尽显青春靓丽的容貌,但切记要搭配适合的着装,太过成熟和呆板的服装就不要尝试了。

  T台的各种辫子

  头箍式蝎子辫

Aminaka Wilmont

  Aminaka Wilmont

  将紧邻发际线处的头发编出蝎子辫,从两侧斜向后方露出光洁的额头,有种希腊神话里女神的气质。

海飞丝丝源复活头皮修护养发精华乳

  H&S海飞丝丝源复活头皮修护养发精华乳 15元

  盘在额前的辫子

Limi Feu

  Limi Feu

  将脑袋上半部分的头发卷成一股,编出发辫缠绕在额前,有种花团锦簇随意自然的效果。

巴黎欧莱雅润养顺滑洗发露

  巴黎欧莱雅润养顺滑洗发露 19元

额前四股蝎子辫

 

Ohne Titel

  Ohne Titel

  将头顶的头发分成四股,编出细细的四根蝎子辫。后半部分的头发松散着就好。

VS维达沙宣强力定型喷雾

  VS维达沙宣强力定型喷雾 39.8元

  四股交缠的蝎子辫

Aminaka Wilmont

  Aminaka Wilmont

  辫子从头顶两侧分别编出四根,交错缠绕出对称的效果,时尚又复古。

Pantene潘婷乳液修复深层滋养发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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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辫子

 

Collette Dinnigan

  Collette Dinnigan

  前额的头发高高耸起的,很有复古的味道,后面编出粗粗的一根蝎子辫就好。

Camenae杏仁时光修护洗发原液

  Camenae杏仁时光修护洗发原液? 58元

  两股交缠的蝎子辫

Kenzo

  Kenzo

  两根蝎子辫要编的粗粗的,给人笨拙的可爱感觉,最后在脖颈处交缠绑住,很童趣。

Sebastian纤丝纹理发膏

  Sebastian纤丝纹理发膏 258元

造型师为你打造凉快的淑女辫子

  TIPS:

  造型师为你打造凉快的淑女辫子

  Step1:从一侧顶部取一束头发,两侧留出耳发和后发。将发束分成三份,为编辫子做准备。

  Step2:每编一步需要从两侧的耳发和后发中逐步加入少许头发进入辫子,已达到固定发辫的目的。最后的辫子尾部用细橡皮筋固定。

  Step3:让辫子造型更自然,需要增加辫子的松软感,用手指捏住发丝,轻轻往外拽松。

  Step4:将辫子沿着后脑勺呈圆弧状在脑后收起,用发卡固定。为了保持辫子的圆弧造型,辫子的中段可以用2-3个与头发同色的小发卡来帮助固定位置。

  Step5:如上步骤制作另一侧的辫子。用小发圈或发卡将两股辫子在脑后中间位置汇拢固定就好。(编辑: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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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d”住你的肉 一个月暴瘦40斤的减肥法

  导语:如果你正心烦气躁,或是失恋的状态,那是更好不过了,动不动就想想心烦的事情,会消退食欲。以下的这个方法可以让你一个月狂减40斤,非常详细。不过你要Hold住!人瘦了,气场绝对不能丢!

  你需要以下10条认知:

你需要充足的睡眠

  1、你需要充足的睡眠帮助身体去除脂肪,晚睡的人,除非你隔天可以睡超过12小时,不然你别想瘦。

  2、你的体重会在停止减肥后的一星期内,依个人体质复胖2公斤以上,所以你必须将你的目标体重再减去2-3公斤。

  3、瘦下来的体重必须经过约5-7天才算数(看体质决定时间),也就是说,你要一个星期后 外观才会看得出来有瘦,例如你第5天瘦了三公斤,必须到第12天外型才会看得出来有瘦三公斤。

  4、基本上入睡前跟睡醒各量一次体重,劝你不要纪录,记住自己减肥前的体重就好,因为一卡关你就会看着纪录表生气,另外 到后期你可能要两天到三天才量一次体重。

  5、卡关是减肥失败的最大原因,所以当你一发现体重停止下降,就两天不要量体重!

饥饿时要hold住

  6、当感到饥饿是因为正在瘦,所以饥饿时要hold住,不要想什麼好吃的东西 去幻想自己瘦到目标体重的完美样子,如果看到美食想吃,就想如果没吃可能又多瘦半公斤!

  7、依你的新陈代谢好坏,有些人一天可以瘦1公斤,有些人0.5公斤,如果你睡前的体重跟当天睡醒时的一样,你隔天睡醒就又会瘦了!

  8、超过8点不要吃东西!饿了就撑!不然就滚去睡或找点事情做!

  9、少坐在电视前,也不要做些会让两只手空著的事情,让自己手很忙 就会忘记吃东西了。

  10、泡面比什麼都可怕。

  第一周:素食周

第一周为素食周

  以天为单位,选择整天吃素食或无糖食物。必须规律吃三餐的人,改成以往食量的2/3,不须规律吃三餐的人,要少量多餐。如果你想吃饭,那今天必须吃素,不能碰肉蛋鱼(动物性蛋白质)。

  吃素好像比较自由,但必须规定,你一餐的白饭不可以超过半碗。

  如果想吃肉,就不能接触面or饭or面包(淀粉),甜食物或饮料,奶类(乳醣),水果尽量不要 除非他不太甜,不然果糖会让你发胖。

  第二周:吃无糖食物一周

第二周吃无糖食物一周

  这个星期必须吃一个星期的无糖食物,没有素食了!因为淀粉会害死你!你在这周,必须找一天确定整天在家,然后早上喝一瓶优酪乳,清肠胃找一天就好。

  拿出你的水或无糖茶,这星期开始只能喝这个补充水分,你可以吃很多肉,很多蛋,很多蔬菜,你会很想吃淀粉 想吃到快抓狂,但是你吃了你就毁了。

  必须规律吃三餐的人,改成减肥前食量的1/2,不须规律吃三餐的人,要少量多餐。但吃饭的量跟次数改成上星期的2/3。

 第三周:离目标还差5公斤以上适用

 

第三周减肥方案

  选择吃早餐或中餐,其余时间只能再吃两样东西,并且只能吃很少。

  这个星期你可以选择吃早餐或中餐(只能选一餐),你必须吃很慢,而你的胃已经变小,你很快就饱了。其它时间,只能再吃两样东西,并且一样不能吃超过5口。食物皆须清淡,改为两天量一次体重。

  要小心几个状况:

  1、贫血会很严重,记得补充维他命。

  2、每天吃的那一餐,吃完后因为血糖不足的血液,从脑部流到胃部,会造成严重睡意。

  第四周:离目标还有10公斤以上的人适用

第四周减肥方案

  这星期就是断食。你一天吃的东西不可以超过200公克,喝的东西可以多加上牛奶这项(不要喝太猛胃会痛死),记得一直告诉自己好烦没食欲吃不下。

  一天进食不超过200g,食物皆须清淡。前3天只能吃少量的早餐跟中餐,第4天起可以吃少量的晚餐,第8天起正常吃三餐,但是不能过多。第12天恢复正常饮食。

  经过上个星期你会发现你几乎没有排便,如果你有清肠胃的,可以吃,但是不要吃药草类的!也不要喝酸奶,胃会受伤!

  后续处理:没有做你就会反弹。

没有做你就会反弹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减肥完成的人必须慢慢调整,还要继续的人也必须休息,这段时间,让饮食恢复正常,这两周必须吃清淡的食物,不可炸不可太油不可味道太重。前三天,你只能吃早餐跟中餐。

  但是要吃很慢很慢,你的胃已经变很小,所以可能一个蛋一杯牛奶就饱了,一感到饱就不要吃了。

  也要一直告诉自己好撑吃不下。第4天到第7天,你可以吃晚餐了,但是原则一样同上,依照上述的,新体重一星期才会显现在外表,所以在这一个星期后,你的外型就会变成你这四周努力后的样子,第8天到第10天,你可以正常吃三餐,可以吃到觉得有点撑,但是不能过多。第11天到第14天,你可以正常饮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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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你想不到的痔疮背后的秘密

 导语:提起痔疮病因,很多朋友都能说出一大堆,比如说久坐、抽烟喝酒、饮食不健康等等,其实痔疮是一个结果,可产生这个结果的原因不仅仅只是不良的生活方式,还有很多隐藏很深,容易被我们忽略的情况。

  痔疮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对人体的危害颇多,为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痔疮不是很严重的话,是很容易治疗的。内痔特别容易引起缺铁性贫血,外痔很容易形成肛瘘。痔疮较严重者,会导致或诱发心脑血管疾病,如有血栓形成,可引发肺栓塞!由于痔疮的反复发作,炎症对肛门直肠的反复刺激,使得局部组织炎性增生,造成罹患痔疮的人直肠癌的发生率上升了5-10倍。

  痔疮:想不到是直肠癌

痔疮可能预示直肠癌

  案例:明辉(化名)大约在3年前就查出有痔疮,时常便血,但是不痛不痒。他没太在意,直到最近,他日渐消瘦,便血增多,全身明显乏力。妻子劝他去医院检查,才发现他已经得了直肠癌。

  “痔”不糊涂:直肠癌和痔疮有相似的症状,如大便带血或便后出血、肛门疼痛、瘙痒等。 90%以上的直肠癌在初期会被自己或医生误认为是痔疮。区别痔疮与直肠癌在临床上只需做一些简单的检查就能达到目的,如做肛门指检、肛门镜及奥林巴斯结肠镜检查等。如能早期发现,直肠癌的治疗效果是非常好的。

  痔疮:想不到是前列腺肥大

痔疮可能因为前列腺肥大

  董军(化名)发现大便带血之后,立即去了医院。在医生详细的询问中,董军说最近自己还有小便变细变弱的情况。经医生进一步检查,他已经出现了前列腺肥大的症状,就是因此导致的痔疮。

  “痔”不糊涂:随着前列腺的不断增大,腺体向后位突出,压迫直肠前壁,有时可产生便秘,加重肛门直肠静脉丛的瘀血扩张,形成痔疮。前列腺肥大时会引起排尿困难,就难免经常用劲憋气,促使腹压上升,发生血液回流障碍的直肠静脉淤血扩张,引起或加重痔疮和脱肛的发生。

  痔疮:想不到是因为缺钙

痔疮可能是因为缺钙

  陆钟(化名)从没想到自己会得上痔疮,他每天早晚会各有30分钟的运动,平时也爱吃蔬菜水果。体检表上写的痔疮让他百思不解,医生说他的痔疮可能是因为缺钙而引起的。

  “痔”不糊涂:痔疮发生的原因,不外乎肛门的血液循环不良,或因排便的压力造成出血性伤害。当体内有足够的钙,使血液循环良好,发生痔疮的几率就会少很多。抽烟喝酒是缺钙元凶。即使有再多的运动,吃再多的水果,如果不改掉抽烟、喝酒的两个坏毛病,就会直接影响钙的吸收。

  专家建议:得了痔疮应该尽早医治

得了痔疮应该尽早医治

  痔疮的位置位于肛门附近,在我们中国人的观念里,这是一个羞于见人的地方。很多患者虽然发现了自己的疾病,但是碍于“隐私”,“怕羞”的心理妨碍了人们看医生,许多人选择自己弄点药方治疗。蔡尚党告诉记者,在日常接诊中发现,即便自己医治无效,只要病情不是太严重,或者感觉不太痛或不太痒,许多患者仍然能忍则忍,尽量不到医院就诊。

  大便带少量血、或者有肿块,自觉症状很轻,似乎无关痛痒,但是,某些潜藏的危险,患者不可不重视起来。蔡尚党提醒,直肠癌早期的时候与内痔的症状非常相似,很容易被误诊误治。有关媒体报道,在导致便血的众多肛肠疾病中,最容易发生误诊的就是内痔和直肠癌。

  因此,专家建议,患者发现自己的“痔疮”以后,即便症状不太严重,也应该到医院的肛肠科做肛门指检、直肠镜、肛门镜等相关检查,排除直肠癌等其他恶性病变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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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我长得太丑 洞房夜老公烂醉不肯爱爱

我是一个长的其貌不扬,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女士。外观上的缺陷注定了一直用羡慕的眼神关注别人,面对自己喜欢的男生总是低着头不敢正眼相望。

  对于自己的样貌,我很无奈,如果说我遗传了父母那我无话可说,可是偏偏我和他们站在一起没人会相信我是他们的女儿,我似乎遗传了他们所有的缺点。

  也许是这些负面的影响,导致我的性格很内向,不愿意和陌生人交往。20岁那年,我跟随父母移民海外,从此走上了相亲之路。

  正在大学学习的我,每个周末都要顺从母亲安排的相亲,我想不仅仅是我自己不自信,连母亲也觉得我很糟糕吧,不然为何要这么早就一直给我介绍对象,深怕别人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嫁不出去。

  为了这个,我经常和母亲发生口角,我说‘真的嫁不出去我就不嫁了',最后都把母亲气半死。大家常说自己的生活要自己主宰,而我?身为家中的独女,好像失去了这一切自我选择的自由,感觉幸福离我很远。

  经历了多次相亲活动,都是失败告终。22岁的时候,母亲通过国内的亲戚帮我介绍了一个比我大一岁的男孩。他长得不错,身高175,有理想但家里很穷。母亲选女婿的首要条件是对方愿意入赘,因为我是家里唯一的女儿,必须传宗接代下去。

  母亲对那男孩说,她愿意拿出100万给我们,让我们一结婚就可以开家小型企业。男孩同意了,不久后我便回国办理了结婚证书,还请了很多亲朋好友吃饭。

  洞房那一夜,他并没有碰我,而是喝的烂醉,一直问我信不信他能出人头地,问我他是不是小白脸。我看的出他借酒消愁很不开心,面对这样的情景我也跟着难过,难道这就是我要的幸福吗?

  结婚后,我们一直以礼相待,和我的父母生活在一个屋子里。他是一个勤劳的男人,也很上进。至于对我的态度,我想就是亲情或者难听点是交易。他本能对我有点排斥,从上街不爱带我出门就可以感觉得到。我承认自己长得很丑,和这样一个身高偏矮样貌又不端正的女人走一起,哪个男人愿意承认是自己的老婆?

  我不怪他,以貌取人是一个正常人的心理。原以为我们可以这样平淡的生活下去,没想到结婚三年以后,因为另外一个女人我们的婚姻出现了危机。

  几年的功夫,我们从一家小型工厂变成了很有规模的公司。他不再是当年那个靠我们起家的穷小子了,对我更是爱理不理,总有很多工作的借口夜不归宿。

  我们有一个儿子,长得像他,每次我们一家三口出门的时候,都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们。甚至还有人误会我是他们的保姆,而他也不解释只是笑笑,这让我非常的不自在和自卑。

  从认识那个女人开始,他对我的态度更是冷漠了,有时候会开玩笑说孩子还好不像我。说我的父母都长得不错,怎么我就不遗传了。我从来不计较他的讽刺,因为我很清楚自己没有资本,要不是家里有点钱我想他是不会入赘我们家的。

  有一天,他突然来问我如果他有爱的女人,我会如何?我沉默不语,其实我早知道只是不想去揭穿,我不想离婚。我越是逃避这个问题,他越是挖出来让我知道,并且诚实的告诉我他不爱我,我的样子让他没脸介绍给亲人朋友。

  我伤心的哭了,我说不要离婚,母亲会伤心的,不管怎么说,我的父母待他是不错的。他说他还我100万,两不相欠,让我还他自由,说孩子归我抚养。傻傻的我还抱着感恩的心,觉得他还算良心,知道我是家里的独女,所以把孩子给我并且还上当年父母给他的钱。

  后来从朋友口中才知道,原来不是这样,他爱上了别的女人,不仅仅这样还有了属于他们的孩子。是那女人要求他离婚,还不让他认儿子。我恨他,我不肯离婚,我想就算没感情也这样过下去,我不愿意成全他们。

  我以为我的父母可以压住他,但一切都今非昔比了,他利用了我们给他的一百万将自己的身价翻了几倍。不再是那个听从父母话的好女婿,反而财大气粗的对我们说话。我不肯离婚,他索性不回家,几次我抱着孩子去找他,他都狠心的将我们赶走,连孩子生病了依然不闻不问。

  我的婚姻,因为我的长相彻底失败了。我和孩子的路该如何继续,我不想我的孩子在单亲家庭里成长。曾有朋友对我说:婚姻不是买卖,不能用物质去换幸福。

  如今,我深刻的明白了这个道理。除了买卖,婚姻更不是乞讨,若同床异梦还是早点结束的好。含着泪,我签下了离婚协议书,这一段入赘的婚姻让我悔恨终身。

  回复:

  赘婚姻家庭该如何更好地经营呢?心理医生建议:首先应该打好婚姻基础,结婚要以感情为基础,不能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选择入赘婚姻。其次,传统观念要改变,如果内心无法认可入赘婚姻这种形式,就不要采用。

  再次,入赘家庭的父母,要给女儿女婿自由的空间,不要过多地干预和控制他们。另外,入赘家庭同样可以考虑子女与父母分开住,单独生活,把特殊婚姻的生活普通化。

  入赘只是婚姻的一种形式,它与婚姻生活能否幸福无关,幸福的关键还在于家人们能一起去努力营造一个幸福的家庭氛围。

  所以文中的艾丽一开始就是一场错误,1,她任由父母支配自己的婚姻,与一个不了解的男人结婚。2,他们把婚姻以一种交易的方式开始,没有感情的基础,这样的婚姻注定了危机。3,女主人公不自信,自卑的人连自己的心理都整理不好,如何更好去掌握幸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应该懂得自我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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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第一次没给成 男友嫌我太矜持

 大学毕业后,因为忙于适应工作环境,一直没交男友。大把的时间都用在网上,最后通过聊天认识了汪洋,因为谈得很投机,我和他很快就见了面。我想我对他还是很有好感的。

  他很有绅士风度,与女人见面每次都主动埋单,吃饭时,也会照顾人,觉得他属于生活型的吧。他是南方人,他说自己会烧菜不算什么,他们那里的男人都会烧菜。这一点我喜欢,因为看出了他的质朴。

  和他在一起很愉快。一个月相处下来,我就有想把后半辈子托付给他的感觉。看得出,他也很喜欢我。我们的交往越来越密切。

  有一晚,我们在外面喝了红酒,两个人喝掉了一瓶。我俩都是不胜酒力的人,喝得都有点晕。他打车送我回家,到我家车停了,他一起下来了。然后问我,愿不愿意请他上去喝杯茶。我答应了。我其实想与他多待会儿,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想法。

  记得那是12月最冷的一天,到家与他没说几句话,外面就开始下雪。那场雪让我俩都很兴奋,酒也醒了大半,我们趴在窗边看外面的雪。真安静,雪花就那样肆意地飞舞着,一会儿地上就白了。

  他搂住我,我们四目相对,他就开始亲我。那一刻感觉很浪漫,就像电影里的镜头,我一时有些错觉,像是自己真在电影里了。我们亲了很长时间,他脱衣服想要我,可是,因为紧张的缘故吧,不很成功。他解释,说他很少出现这种情况,也许因为与我是第一次。

  我彻底被他的解释激怒了。我反复揣测他的话,他说很少有这种情况,难道他与很多女人都有过吗?这个疑问让我很恼火。

  那天,他想留在我那儿,我却执意让他回去了,不顾外面下那么大的雪。他倒也没计较什么,听我的话,打了辆车走了。那晚之后,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他都在找机会,想与我进行一次完美的性爱,我却推脱了,心里还像还留有那晚的阴影。

  逃避了两周,他突然消失了。等到没有了他的电话,我才心慌起来。我想我还是很在乎他的吧。打电话给他,他在电话那头挺高兴的。解释他这几天没找我的原因是出差在外,本想告诉我的,因为太忙忘记了。

  知道他平安,我的一颗心才算放下来。我出差回来后,我们很快就和好了。他再次要我的时候,我答应了他。事实上这是我们的第一次,可除了疼痛,我没有别的感觉。之后,我哭了。

  那次之后,我就再也不想与他亲热。只要他一亲近我,我就害怕得想逃走。他说这是因为处女都有个心理转化过程,要放宽心胸,接受彼此才会越来越好。可是我却始终都接受不了。只能享受他的拥抱和亲吻,其他的,我都难以接受。

  终于有一次,在他要我被我拒绝后,彻底生气了。他连夜离开,并不再联系我。我们冷战了半个月,我开始想他,给他打电话,他不接,再打还不接。打了一天,到晚上事终于接了。可是,他说的惟一一句话就是:分手。

  我不知我们分开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够。反正,我们就这样分开了。他说,他对我已经没有了感觉,可我却一直想着他。现在,事情已过去了大半年,他也已经另找了女友,我依然痛苦如旧。其实,我的身边也有了新的追求者,我却无心交往。我不知道该不该再联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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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男人20岁当你宝 35岁当你草

 阅读提示:20到40岁,男人在不同年龄段对爱情和性的需求都不同。要想在第一时间迅速俘获他们,必须细分市场,细分需求,瞄准目标群体,重点出击,这样才能提高赢的概率。

20到40岁 教你分年龄段俘获男人

  20 to 24:浮躁与不安

  “20出头的年纪正是男人容易迅速恋爱迅速撤退的转型期。”真的和年龄有关吗?没错!转型期的男孩们一方面不断产生着让他们渴望异性的雄性激素,一方面又放不下享受惯了的自由生活。

  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李博士说:“很明显,在这个年龄,他还没有完全成熟。换句话说,在感情关系的处理上,他的技巧还很不够。”这个年龄段情侣间的“内战”会频频爆发,不必过分担忧,这种“内战”有时候反而会激发彼此的热情。

  浪漫指数如果你不是他的初恋情人,他反而会对你更加倾心。“他会把你放在莲花宝座上,像面对观世音菩萨一样对你虔诚地膜拜。”李博士半开玩笑般地如是说。

  床第之欢做好准备吧,这个年龄段的他往往精力充沛得令你吃惊。也许他的“质”会不尽如人意,但是“量”一定会使你得到巨大满足。专家指出:“生理构造决定了男性在这个时期往往只能以性行为来展示自己的感情。”——重要的是,他爱你。

  爱情宣言也许开始他会每天送你一枝花,每天替你喂宠物,但这并不代表他会永远甘心默默地只为你做这些事情。他会渐渐变得乐于偶遇其他朋友,并一起去喝一杯,或者周末一起去打猎,甚至商定一起去旅游几星期。“天哪!他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爱我了!”——不要做无谓的担忧,听听专家怎么说——“这是年轻人的群体意识所决定的。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远离了传统的束缚,集体行为已经成为他们潜意识中的标准。”

  这个年龄的男性通常会把自己的本能反应摆在很重要的位置上,因此李博士提供给我们一个秘诀:让自己尽快得到他们的钟爱,让这份感情“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最佳窍门就是——“给他空间,抛却束缚”。如果和你在一起,他感觉没有压力,他就不会轻易离你远去。

  25 to 29:进退两难

  大多数城市男性在27岁左右开始在感情方面为自己系上了“心结”。25岁是一个标志,标志着男人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一个开始以认真、严肃的态度面对自己的人生的阶段。李博士说:“在这个年龄段,他会在自我的利益和身边其他人的利益这两者中进行思想斗争。这时,如果他找到了意中人,他不会轻易放弃,但他也同样不想失去自己其它已有的东西。”

  浪漫指数对于有一定感情经验的他来说,你们的关系一定是带有一定的现实主义色彩的。这个年纪的男人非常重视彼此双方的平等性和平衡性,这个年龄段的男人们越来越多地倾向于选择婚前同居来检验自己和伴侣之间的感情,一般来讲他们不会为了赢得一个女人的芳心而放弃自己的一切去拼命奋斗,浪漫的概念在他们的脑海中已经远不如20出头时那么强烈,同时也不那么生硬了。

  床第之欢心理和生理的成熟,使得这个年龄的男人在性生活方面更加注重的是双方的互相调整,互相配合,以期和情侣达到共同欢愉的目的。

  爱情宣言接近30岁的男人希望自己的女友像自己一样,拥有自己的主张,自己的事业,和自己的生活。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责任感,可以静下心来好好思考。他们希望自己能找到一个可以共同生活,共同成长的伴侣,而不是一个简单的玩伴。

  对于这个年龄段的男性来讲,已经到了“男大当婚”的时候,但随之而来的,“婚姻恐惧症”却使相当一部分男人的行为显得格外的古怪离奇。不过这并不足以令人见人爱,美丽大方温柔善良的你不必担心——他只是不想如此轻率地就做出决定,这也是责任心的体现。“绝大多数男人最终都会结婚,一般来说,他会渐渐地被你的魅力所征服,彻底摆脱“婚姻恐惧症”的。

  30 to 34:峰回路转

  年过而立,男人的社交圈子会逐渐缩小,不再像年轻时那样喜欢玩乐了。

  最近的调查资料表明,20岁的男性有55%平均一周外出活动三次以上,而到了30岁,只有15%的男性平均一周外出活动的次数达到三次。“到了30岁,男性的成家欲望会逐渐变,这时候就到了把他“收入囊中”的时候了,女人们千万不要错过这黄金时机,因为这时的他已经相当成熟,经验丰富,而且精力还算充沛。

  他需要的是一个能够尊重他、欣赏他、更多地发掘他的优点的女性。经济能力的独立和成熟,使得男性更加自我化。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女性,如果你尝试着去改变他,他会对你产生抵触情绪。

  浪漫指数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这个年龄的他,已经可以在与你日常的相处中,展现自己不经意的浪漫。当然,除了免费的浪漫外,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他也许还会与你出国度假、享受法式大餐,享受一下“腐败”的浪漫。

  由于在年龄方面没有优势,他会将更多的心思花在别的地方来取悦你,以显示自己在同年轻人的较量中并不处于下风。“竞争的受益人是消费者”——尽情欢呼吧,因为你就是那个幸运的消费者!

  床第之欢30岁的男人在这方面会谨记一句广告语,就是——“以质取胜”!技巧是他的强项,性生活的密度不会很大,但在强度方面应该会有所保证——这是经验累积的结果。

  爱情宣言随着以自我为中心的时代的远去,年过而立的男人会将注意力由过去的“曾经拥有”转变到了“天长地久”。就算他目前还没有跟你谈婚论嫁,也会在不久的将来郑重地向你求婚。只要你是他心所想,意所向,就不怕他不“叶落归根”!

  从最普遍的意义上讲,下面的理论对年过30的男人绝对成立:他会急于找到一个女人来接受自己,除了薪水、汽车、职位以外,他需要通过她来印证自己生命的价值。

  35以上:成熟收获

  上了点年纪的男人无论在喜悦抑或痛苦时都显得不那么外露,更加有自我约束力。这点同样自然而然地影响到了他们寻找生活中的伴侣。

  这个年龄段的男性在向女性明确关系时通常会非常小心翼翼,因为他们往往在过去的岁月里曾经屡次地碰壁,跌倒,甚至受伤。这种谨慎是感情磨砺的自然流露。大多数过了35岁的男人在和年轻女孩约会时会显得很强势,因为他们有更丰富的生活经验。告诉前来约会的女孩该去哪儿,该做什么是这一类“老”男人的“特殊本领”。他们对于自己的决定总是很有信心,并藉此成为年轻女孩心目中的偶像。

  浪漫指数这个年纪的男人深知女人如何渴望被认真对待。同时,他们也知道,在感情的“股市”上,自身的股价已经不再处于K形图的波峰。因此,一旦他坠入你编制的情网,他就会向你竭尽所能,大献殷勤,寻求能够早日把自己“推销”给你。

  床第之欢不可否认,35岁的男人,雄性激素的分泌能力已经开始下降,他也很可能不再像20来岁的年轻人一样“勇往直前”,但是,他却拥有年轻人有钱也无处买的财富——经验。

  爱情宣言他组建家庭的渴望在这个时期达到最高潮。这个年龄段的他会和你一样迫切希望投入到真正的家庭生活中。

  虽然这时候的他是很容易就会被俘虏的,但仍有几个潜在的障碍有可能会阻挡你们签署幸福契约。想想看,男人到了这个年龄,很可能已经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那么,面对要么是婚姻成功的“天堂”,要么是婚姻失败的“地狱”,他是不是还有勇气踏前一步,再次接受命运的考验"?"要知道,“第二次伤害”往往是最致命的!

  再例如,如果有幸他还没有婚姻的经历,那么他还有可能会十分享受自己“钻石王老五”的现状,而不愿意和别人搭帮过日子。总而言之和年过35岁的男人交往,各种各样的问题你都可能会遇上。怎么样,有信心迎接挑战吗?

  在20至29岁的男性中,有44%的人表示必须经过婚前同居,才可以考虑结婚。

  男性成为父亲的平均年龄是28岁。

  24岁之后,男性精子的活性以每年3%的速度递减。

  在21至29岁的男性中,有70%的人表示愿意牺牲家庭时间来换取更高的收入。

  在35至39岁的男性中,有20%的人没结过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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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性”起or寂寞难耐 男女出轨的3大原因

 阅读提示:男人出轨是好色使然,女人出轨是寂寞难耐。精神出轨是身体出轨的前奏,身体出轨是精神出轨的结果。所以甭管是谁出轨,也甭管出轨的是什么,你所要做的都是赶紧分手,免遭后患。

一时“性”起or寂寞难耐 男女出轨的3大原因

  如果你相信了出轨的TA的忏悔,或者对TA眼泪心生同情,那么结果就只有一个,TA继续出轨,你自怨自艾。出轨有瘾,不分男女。那种猎奇的乐趣,那种异性抚慰,不仅会让TA忘却生活的烦恼,也会忘却道德的底线。出过轨的男女就如同吸过尼古丁的瘾君子,想要戒掉没那么容易。

  男人出轨的三种原因:

  原因一:他天生是个多情种

  分手指数:★★★★★

  遇到这样的男人,算是你倒霉了。他天生是个风流浪子、喜新厌旧,荷尔蒙分泌的永远比别人多。只要是个雌性动物都会吸引他的目光,只要有个女人愿意他都会和她上床。而当你对他行为大加指责时,他们多半不会理会。每日流连于不同女人的床会让他们感觉良好,这就是多情浪子的本性。也许婚姻对他们来说本来就是多余的。

  原因二:想要摆脱枯燥的生活

  分手指数:★★★★

  有一种男人当生活变的变得千篇一律、一成不变时,会渴求冒险、寻求刺激。而他们寻求刺激的方式也很简单——出轨。出轨对他们而言,不仅仅能满足身体的欲望,也能满足精神的欲望。虽然他们出轨的原因不完全为了寻欢作乐,但你们的爱情也没有再继续下去的可能了。因为和这种男人在一起,你只能祈祷他别出轨,却永远约束不了他。

  原因三:一时“性”起

  分手指数:★★★

  当一个男人充满懊悔的告诉你,昨天和另一个女人上床是酒后乱性、一时“性”起时,你要做的就是给他一嘴巴子,同时让他永远上不了你的床。在许多男人的意识中,一夜风流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所以他的懊悔多半是作秀——为了保障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对于这样的男人,只要你心存善良,他就会不断出轨。

  女人出轨的三种原因:

  原因一:诱惑难挡,寂寞难耐

  分手指数:★★★★★

  女人一生会比男人面临更多的诱惑,任何一个稍有姿色的女人从小到大从婚前到婚后都会被数不清的男人纠缠,定力稍差一点就会从了。

  娶这样的女人就相当于留了一顶绿帽子在身边。一旦你不在她身边,或者让她感受到了寂寞,那她就会躺在别的男人的床上享受温存。而如果她对你一时没了“性”趣,也会从那些平常向他献殷勤的男人中找一个满足自己。对于这样的女人,还是敬而远之为妙。

  原因二:压力太大,需要释放

  分手指数:★★★★

  虽然女人们一般不愁买房买车,但是对外要养家糊口,对内要相夫教子,还是给女人不小的压力。已婚的女人承受不了生活的压力而坠入情网的事例不胜枚举。原因就在于恋爱可以让人丧失理智,忘却现实。女人多是感性动物,让她们理性起来有点困难。因此男人很难阻挡那些因生活压力而出轨的女人,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不要和这样的女人恋爱。

  原因三:对方不忠,存心报复

  分手指数:★★★★

  有这种女人一旦发现对方在外面偷情,必然会在盛怒之下找别的男人上床。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女人出轨相较男人出轨有生理的优势。女人可以周旋于几个男人之间不显疲态,男人则想应付两个女人都显艰难。

  这从风骚的女人都艳丽,花心的男人都疲软可见一二。当彼此以互相出轨来伤害对方时,爱情也就名存实亡,婚姻也就破产清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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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不到杂志

一.关于偶尔收不到某一期杂志

1.系统出错,没有送达!(系统同志长年无休任劳任怨,偶尔发点小脾气,望大家谅解一下)


2.看官的邮箱服务器屏弊了某些敏感字,导致邮件无法送达。


(终极解决方法:跟你们的电脑部GG多聊聊天拉好关系,帮你开通,


此方法名花有主的MM慎用,不然后果小生概不负责^_^!)


3.看官的邮箱服务器阻止接受附件的某些格式造成!(比如exe文件)


(终极解决方法:参照第二条)


4.有些免费邮箱被误认为垃圾邮件被阻止或转入垃圾邮件箱内!


(解决方法:用outlook等第三方接收软件的看官,请上网到垃圾邮件箱里找一找,


顺手把我们的邮箱地址加入“安全发件人名单”中)


二.关于长期无法接收杂志

1.如果你使用的是公司邮箱,请更换其它免费邮箱!然后把订阅的免费邮箱设置自动转发到您的公司邮箱或直接使用免费邮箱

推荐网易系列邮箱/gmail/qq/139邮箱设置自动转发。

网易系列邮箱自动转发设置方法。


2.如果你使用的是是网上的免费邮箱,请把我们的邮箱号加入“安全发件人名单”中!
如还是不能正常接收,请换一个免费邮箱再次订阅!





另外请大家的邮箱不要设置收到来信自动回复的功能!


这样会让我的邮箱收到大量的垃圾邮件,我只好把这类的邮箱设在黑名单中,


等你真要联系我时,我也看不到你的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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