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的最後一個皇帝於07年七月十五日駕崩,生前統治全香港的變電箱,牆壁、與天橋梁柱。
九龍皇帝本名曾灶財,1921年生於廣東。16歲時來港作建築工人與垃圾管理員,生有四子四女。35歲那年翻閱族譜時發現九龍地區為其祖先所有,自此開始上街以墨寶塗鴉控訴英女王霸佔其土地,並自稱為九龍皇帝。
九龍皇帝的墨寶以帝號與族譜為主,其中頻繁出現的”洗麗金”則據稱是九龍皇帝的初戀情人。
曾灶財曾因塗鴉而被兒子怒摑一掌。
在九龍皇帝塗鴉的五十年間,全盛時期墨寶遍佈全香港各處,也是當地人每日必會看到的都市地景之一,2001年曾灶財還拍攝了清潔用品藍威寶的廣告。
04年曾灶財的畫在拍賣會上以5.5萬成交,由康姓婦人標得,曾灶財得知後問:”康熙的後人?”
至07年他死前,全香港只剩十七處墨跡,對於墨跡的留存與否引發相當多的論戰,議員在立法會上對於”保育九龍皇帝墨寶”的問題向民政局提出質詢;民間發起了”保衛九龍皇帝墨寶”抗議與聯署,多個相關的活動諸如「全民曾灶财摄影作品徵集」及「墨宝海报重现街头」、「全球唯一的九龙皇帝曾灶财亲笔签名珍藏版相机展」紛紛舉行。
當然政府的態度相當保守而只願保留兩處墨寶,擔心開放之後造成城市的塗鴉氾濫。
奇妙的是,在2007年日內瓦舉辦的香港回歸十週年展中,政府也將九龍皇帝納了進去做為香港特色。
相較於封建時代的皇帝,似乎台灣的”瘋全球”、”借錢國”較具全球視野與當代關懷。

李金鳳
我一直很希望見到擁有優裕資源和調查便利的香港學術界, 會承擔社會菁英的義務, 傾身探究九龍皇帝曾灶財的發現和控訴, 是不是查實有據。 最低限度, 要肯定那個歷史背景, 是否真確。 而且, 很有可能, 從未被人訴說, 從未平反…
香港人稍為留意的都知道, 據曾灶財的街頭書寫和傳媒的零散報導, 曾灶財在1955年他 35歲時, 在家鄉廣東省蓮塘村翻看族譜, 發現曾家太祖原來曾經得到御賜土地, 在位於九龍包括鑽石山墳場等地方。這些地後來被英港政府侵佔, 不肯交還或賠償。
曾灶財就從那時開始灑墨如血, 在九龍香港的大街小巷, 不停控訴他家祖地被英人吞佔的歷史, 並且自封為九龍皇帝, 聲訴曾家主權。
小題: 1900年一段大後果的小插曲
1900年3月15 日, 立法局(立法會在1997年前的舊稱)三讀通過《新界田土法庭法案》(No.8 0f 1900)(下稱《法案》)。
這份法案意義重大, 徹底改寫了新界以後的命運。假如當時身兼香港商會主席、渣打銀行大班的非官守議員韋赫 (T.H. Whitehead) 沒有不斷發言抗議, 我們現在或許便不會注意到, 英國政府是在歷史的這個時刻——不是1898年6月9日中英換文簽訂《拓展香港界址專條》那時, 也不是港英政府霸王硬上弓在1899年4月16日在大埔正式接管新界那時, 而郤是在1900年3月15日, 無聲無臭的在立法局閉門三讀的那一刻, 用法例的形式偷天換日, 把新界的全部土地非法兼併。
據《法案》第15條寫:「現謹宣佈新界全部土地為皇家財產, 按1898年6月9日《拓展香港界址專條》所訂年期內, 任何人…未經授權, 俱屬霸佔皇家官地…」(1900年3月31日香港政府憲報, 後稱「憲報」)
這段官樣文章, 現在讀來, 或會覺得毫無新意。 但其中玄機, 在過去一百餘年, 似乎還未有任何人、任何著作把它揭穿, 指出這是非法行為。除了一人例外: 當日發言抗議的非官守議員韋赫。
韋赫抗議的要點指出:
1- 政府現在要求三讀的稿本, 從目的到內容, 完全不同於上年11月底二讀通過並刊登憲報的《法案》(1899)草案原稿。而在這幾個月裏, 立法局從未指示或授權作有關修改;
2- 原草案的框架, 目的是讓新界居民原有的契據能夠經由英國皇家發出的證書來鑑證認許, 以及防止有人在無法通過鑑證和未有得到皇家批准書的情況下佔用土地。但現在的草案改成為宣佈沒收新界的全部土地, 不理會人們本來持有甚麼契據或甚麼身份。從今以後, 新界全部人都變成霸佔英國皇家官地, 除非他們能夠取得英皇發的官批;
3- 《法案》(1899)草案符合界址專條第六條「在所展界內, 不可將居民迫令遷移、產業入官, 若因修建衙署…等官工需要地段, 皆應從公給價。」但新的修訂稿違反條約, 反而宣佈新界全部土地是英國皇家財產;
4- 現在提出來三讀的草案修訂稿從未刊憲, 沒有譯成中文, 更沒有在新界張貼通知。它嚴重影響私人權益, 各方受損人等應有權發聲, 但受影響人甚至沒有機會知道立法局當下正在進行的事。所以, 應立刻停止三讀。 把修訂稿作為新的草案初讀, 且譯成中文, 到新界張貼, 讓土地主和租客有充份時間表逹異見。(見1900年3月24日憲報)
小題: 狸猫換太子改寫曾灶財命途
把法律私底下偷偷掉包, 不知算不算千古奇聞。事實是, 在1899年立法局會議紀錄及憲報刊出的草案原文裏, 的而且確還附有著署理律政司煞有介事的說明: 「本草案相當大程度是按《1890寮屋法》的理套訂定…建議用發給<業權證書>(certificate of title) 來代替<皇家土地官批> (Crown lease), 因為新界土地持有權一般乃是永業權, 這點己查明無誤; 本政府因《界址專條》所限, 不能批出超過99年期的<皇家土地官批>…」(1899年11月23日憲報)
這個說明和上述抗議, 都刊登在1899-1900年憲報, 誰都可以上香港大學圖書館香港政府報告網頁, 隨時按鍵查核。
署理律政司的一番話, 實在又只是覆述1900年2月由港督卜力指示呈交給立法局的結論: 「曾經有考慮過用<皇家土地官批>來交換中國地契, 但礙於…租借新界99年的期限, 所以必須放棄土地官批的念頭。」(輔政司洛克 <英國管治新界第一年的報告>, 156頁, 香港大學圖書館香港政府報告網頁, 後稱「網頁」)
在法例二讀和三讀短短的三數月之間發生了甚麼事, 致令香港政府的立場 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當時, 新界抗英起義己被徹底敉平, 鄉紳恭順貼服; 遠在北方, 清政府正陷入義和團亂局, 英國為推動八國聯軍的戰火蓄勢待發。是否就是這個背景, 令英國看準, 能放心做名副其實的「趁火打刧」? 畢竟, 當時英國殖民地部對香港管治諸大小事務都直接過問, 港府只是依令行事。
無論如何, 1900年3月立法局會議突顯了政府在經濟的利害當前, 是會用違反法定程序來逹到政治之目的; 把行政、立法和司法, 當作隨機應變、隨時互換的東西。英國和香港政府當時做到的, 畢竟是為政者經常想做而未必順利得逞的事。
另一方面, 政府還是不得不通過立法來獲取認受性。 在這骨節眼上, 議員有沒有盡職發揮功能, 發聲監察政府, 利用投票來堵截惡法, 是可以造成分別的。至低限度, 是喚起民間警覺。
韋赫當年力主把法案譯成中文到新界張貼, 用意似乎在結合民間力量, 抵壘政府的非法行動。
香港史學界對韋赫不算陌生, 一般對他並無好感。他曾在1892年一份調查報告把保良局指為「秘密社團」, 這普遍被認為是歧視華人的例証。 另一方面, 韋赫也領導過反對歧視華人的《1899傳召華人法》。 但據學者分析, 他只是從憲制角度反對賦予政府過大的權力, 而不是反對歧視華人本身 (陳明銶編:《歲月漂揺—中英夾縫之間, 1842-1992》, 97頁, 香港大學出版社, 1994年)。 雖然, 比較下來, 當時所有高等華人議員都無一例外, 忠誠効忠於英港政府, 沒有向歧視華人的法案說不。
韋赫是銀行大班, 主力開拓中港兩地華人資本的市塲, 積極主張對華用武以拓展商機。 他在立法局的親密伙伴, 是中環街道以他命名的大地產商遮打先生。若從商人的利益為考慮, 或許可以推論, 韋赫之反對《法案》的修改本, 或許只是反對政府獨吞新界利益, 令商人不能分一大杯羹。然則, 商人也和政府一樣, 運用立法程序, 以求逹到政治私利。
社會地位和歷史時空都和韋赫相距甚遠的曾灶財, 是為了他自己一門曾氏的利益聲訴。分別是, 曾灶財是一介平民, 他只有一管柔靱的毛筆。 但假如在1900年當時, 許多「曾氏」有機會紛紛發聲, 就會不會成功堵截政府的鬼鼠動作, 從而改寫新界後來的發展? 提出這個假想問題希望不算多餘, 因為現代社會的走勢, 很大程度都是在政府、議會和民間的永恒角力中迀迴行進的。
從英治到特區, 官方歷來的口逕, 都宣揚英國當年接管新界是「尊重和保存了地方風俗和生活方式不變」云云。 劉潤和博士在《新界簡史》已駁斥了這些說法, 指出「幾乎在一夜之間, 英國人在經濟上改變了新界的土地擁有形態…由永業權變成承租權。」(32-35頁, 香港三聯書店2005年7月)。劉博士在本書對新界問題作了全面整理, 但甚至是他, 也被狸猫換太子騙倒, 錯把1899年和1900年的《田土法庭法案》, 誤為是兩件事情, 兩條法例! 由此可見一斑, 由來不義的歷史之未為披露, 和受人誤導之多, 真是挖之難盡。
1900年3月偷天換法後, 新界生活表面如舊。不久, 政府將為土地全面丈量入冊; 這個過程, 將令許多民地轉移為英女皇的官地。因此一節, 舖墊了不歸路, 曲折造就了曾灶財大半生的命途。
小題:一筆糊塗帳的新界土地登記
表象或真象, 經過時間沖淡, 足夠給人錯認, 1900年代新界土地登記雖然擾民, 但新界人還是好端端的有他的地, 過他的活。這種錯覺, 直到今日, 還會在香港電台和土地註冊處合作在年初推出的<老土正傳>系列之類, 不斷以訛傳訛。
歷史的不公義造就了新界許多惡性積習及棘手的土地問題, 在今日來看, 許多令人莫名其妙。例如, 政府為甚麼總是不願意在新界重做地界測量, 以澄清常令小業主懊惱的地界糾紛? 為甚麼前英港和現今特區的政府, 總像是有所避忌, 任由新界地方搞成一團糟?
這些問題的底蘊, 在中英前途談判沒有浮出枱面, 在基本法裏沒有宣示, 在特區沒有處理。
或許, 這是因為從1900年開始的新界土地問題, 己被歷史的不義鑄成潘朵拉黑箱, 打碰不得, 揭開或會有禍患跑將出來。基本法的智慧, 是把燙手山芋交給下一代人, 將來再算。反正, 只有天知道, 五十年後的中國香港是甚麼世界。
潘朵拉黑箱內, 密封著新界的田土登記冊、地籍測量圖和丈量冊的亂套。
許多書都談到新界早年的田土登記和丈量地段。但實際的情形和後果, 郤很少人強調。一般會說是過程匆遽, 但未聞有人形容那個後果是近乎行政掠奪。
簡略的說, 新界土地登記是「表面堂皇, 實際馬虎, 來去匆促, 血不見刃」的過程。
上文談到港府暗中修法, 令新界土地變成英國皇家財物。爾後, 「無人認領」的土地和物業將自動歸官。問題是, 許多人不知道有需要去「聲訴」認領; 而土地測量和丈量的過程, 更增加了無人認領的土地。
曾灶財在蓮塘村的太公假如曾經擁有九龍多幅土地, 他便是在這個歷史時刻失去的。
1899年7月, 第一次展開新界土地契據登記。注意, 在那時候, 「登記」的作用, 是準備「由英國皇家發出的證書來鑑證認許」, 按照英國殖民地大臣1899年1月6日最初的指示進行:「不用太技術性, 只要能證明有人居住及確曾動用土地便可。」 所以, 不論手持華界新安縣府的紅契白契, 或清府稅單, 或私人租約, 均可前往登記鑑證。(見洛克 <關於英國管治新界第一年的報告>, 254頁, 網頁)
11月底, 開始在新界做16:1的地籍測量圖。由於比例細(16:1, 即16 英吋等於1 英哩), 所以沒有標記地段和房產, 不收入山地、墳地、沿岸和狹谷的耕地, 而只測量較寬敞的平原田產的地界。(洛克《關於1901年新界報告》附錄一, 5-12頁, 網頁, 下同)
1900年6月, 也即是在新界土地業權秘密變天後, 開始進行丈量, 登記地段。 這一次登記, 足具有決定性。
按程序, 丈量隊入村之前一周, 才張貼通告廣傳。到時, 業主須主動要求, 才會為他丈量記錄入冊。 業主會獲派地段編號, 然後在限定的時間內聲訴權利, 經田土法庭審核認可。不獲批, 可能會一無所有——法例說可以得到賠償, 但官府總有辦法令你無效。
丈量工作用了短短3 年在全新界極速進行, 最高峰時只有190人員, 分4人一組; 合3名華人苦力、1 名印度測量員。 按分工, 華人苦力負責丈量和記錄入冊, 然後把地段編號告知印度測量員, 由他標示在地籍圖上。
但實際的情形是, 由於16:1圖的比例實在太小, 根本不能標記地段, 於是乎, 當局很快便放棄為這批地籍圖做地段丈量, 而只在民居的房屋劃編號。 從1901年2月之後, 才改做32:1圖。 不過, 最先做的這批倒霉的16:1圖, 查實已覆蓋了新界近三分二的土地。
還有: 「華人苦力和印度人互不明白對方的語言而無法溝通。 在過年過節和播種收成的農忙時間, 沒有人來聲訴認地。 許多土地的業主居住在華界…但為免將來要回頭再做, 我指示就算耕地沒有人在, 一律編號入冊。」(《附錄一》, 下同)
「丈量員質素參差, 有3 成人因失職而被解僱, 或染病離職。」
「大埔有百分之13.1, 即3862幅地段無人認領」, 因為人們根本不知情。 但不要忘記, 據官方規定, 過了丈量員入村及限定的7 日時間, 人們便無權聲訴, 土地將屬於政府。
那些沒有載入16:1圖的山地、沿海之類, 不會有丈量隊去到, 那就要由人們自己前往聲訴權益。 要是涉及的地點無關痛癢, 聲訴的過程還算順利。 否則, 就算持有新安縣府發出的任何憑據或契約, 都會輸掉官司; 例如當時地段非常值錢的著名的鄧氏長沙灣案便一再敗訴。。
曾灶財族譜太公指稱擁有的九龍鑽石山等地, 雖然是新界範圍, 但己被圈為新九龍。曾太公當時就算懂得從華界過來討他的黃金地段, 相信結果不會樂觀。
從上面的簡略描述可見, 新界人要證明自己擁有地權, 或一向在原處居住謀生而不是「霸佔」英國官地, 絕不是錯覺中的輕巧容易。
全部丈量和地權官司結案後, 港府在1905年發出「集體官批」。敗訴的人一般也獲發執照, 准許在原址居住營生。於是乎, 新界完成了表面上「尊重原來生活方式和習俗不變」、順利過渡的田園牧歌。畢竟, 英港政府在新界只關心地權和稅收。當兩樣都順利兼得, 它亦毋須多此一舉, 觸動民生現狀。 落實到施政上, 它甚少投入建設, 差不多當新界是另一個九龍城寨。 若不危及民生表面安定和政府的壟斷利益, 地方土霸及既得利益集團可容自由其事。
新界歷史的原罪, 自1900年3月由立法局三讀由英國沒收新界土地以後, 就只有曾灶財一直堅持大書特書, 直到後97年代, 仍不止息。 他不止息, 因為歷史還未平反。
只不過, 我們都當他是傻。
小題: 用書寫拒絕遺忘
忘郤, 是創傷的解藥。
個人作為歷史創傷的受體, 曾灶財選擇了書寫; 用了五十多年堅持, 他拒絕遺忘。
縱然他身前身後的社會, 採服了集體遺忘。
九龍皇帝去世已歷兩年有多。香港人很海量, 認受他和他的街頭筆墨, 是香港文化的集體回憶。但「集體回憶」其麼? 內容不很確定。而且這回憶越來越輕忽, 也像曾灶財書寫在路面的墨蹟, 隨風雨淡化, 迅速虛無縹渺, 需得有文化人疾呼奔走, 挽救一二。
之前, 一代承一代, 對觸發曾灶財的行為動機, 似乎有過黙認。 最熟悉曾灶財其人其行的二十世紀同代人, 從英治時代存活過來, 有著第一身體驗。 當時, 人們最多只笑「他是傻的!」, 而很少有人罵曾灶財「無聊!」
就因為廣東話的民間活力, 懂得把「傻」和「無聊」微妙區辨出來。「傻」字背後有餘音, 每每隱含著「點得吖, 唉」的惻隱, 嘆息。而說「無聊」, 更多是急急腳走開, 劃清界線。
憬憬然, 人們曾經接納曾灶財的傻, 是傻在獨個兒一條漢子, 堅持五十餘年背負歷史的傷口。
1997後, 香港踏進另一個斷代, 是後殖民時代的開始, 也是另類殖民時代的伸延。歷史遺忘的惰力, 正在用「集體回憶」把曾灶財書寫的內容變成空洞的符號、創意的產業, 「皇帝的藝術」。
我不願意停留在「欣賞墨寶藝術」的歷史閹割。唯具有意義內涵的「集體回憶」, 才不會陷入另一種集體遺忘的危險。唯學習向歷史的回憶挖掘, 像地質學家那樣層層向內核推進, 才可免於忘郤的傕眠力量。
我仍然希望, 香港有人努力挖掘曾灶財的族譜和歷史, 為他平反, 還他一個歷史公道: 佢曾灶財唔係傻的。 我希望有人認真的探究, 曾灶財是不是香港一個獨具創意、堅持和平抗暴的表表者。曾灶財大半生用他獨特的方式聲討不公義。很應該有人接捧做下去, 直至歷史的真相浮出記憶。
小題: 遇見曾灶財的震憾
我仍然歷歷在目, 1970年, 當時少不更事的我, 在九龍蘇屋邨上面的呈翔道遊盪散步, 第一次發現九龍皇帝的控訴書的震憾和驚嚇。 那時, 寫在公路大燈柱、大石頭和紙皮上的皇帝文字, 是用紅漆油書寫的。至少, 在我永遠的記憶裏, 這些書寫突顯如血。我震憾, 因為有人夠膽當街大罵英女皇和香港政府的罪。我驚嚇, 因為有人在二十世紀還敢自封皇帝。
從那時開始, 我一直注意: 這個人是不是傻的? 也從那時開始, 我一直信任曾灶財寫的是真事。我一直注視, 等待有學者肯投入這個歷史謎團, 為香港人解開謎底, 告訴我們曾灶財是誰。
曾灶財第二次給我的震憾, 盪力絕不下於第一次。
那是他臨終最後的日子, 2007年。據報導, 《九龍皇帝》作者鍾燕齊去聯合醫院請臨終的曾灶財在一個兵馬俑上題字。曾灶財只寫下「曾灶財」三個字, 還 笑嘻嘻的說:「不做國皇啦,做返自己。」
我震憾, 這句話透露了財叔原是一路清明, 很知道自己在做甚麼。他知道, 他自己是自己, 他曾灶財不是皇帝。「九龍皇帝」只是個隱喻, 用來和「英女皇」對著幹。他個人不想做皇帝; 他不想借兵馬俑黃袍加身。
傻的是我們。或許, 我們己習慣於太不能理解, 人, 是可以固執堅持公義, 終其一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