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疾病歧視 樂生保留自救會聲援關愛之家 -- 2006/10/15 民生報/記者胡恩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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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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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7, 2006, 1:34:04 AM1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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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疾病歧視 樂生保留自救會聲援關愛之家

關愛無家 35個民間團體 聲援關愛之家

2006/10/15  民生報/記者胡恩蕙/報導】

關愛之家遭法院判決必須遷離再興社區,由於擔心產生連鎖效應,使其他弱勢族群也遭社區居民排擠,包括露德協會、愛慈基金會、樂生自救會、台灣國際勞動協會、日日春協會等35個民間團體,昨連署聲援關愛之家,要求司法正視弱勢者權益。

「我們現在是剉著等,同樣的事不知何時發生在我們身上,」同樣收容愛滋病患的「恩典之家」執行長邱淑美說,現在的心情充滿不安、害怕、恐懼,除了叮嚀愛滋爺爺不要出去散步,每當愛滋寶寶哭鬧時,也要保母趕快安撫,以免哭聲驚擾鄰居,她不懂,為何他們要如此恐懼度日?

「如果愛滋病患被逐出社區,那痲瘋病患是不是也會被社區居民驅趕?」樂生自救會會長李添培說,愛滋病經血液、體液傳染,痲瘋病是長期接觸傳染,兩者都不是容易被傳染的疾病,但此判決一出,疾病的原罪可能讓患者無處可去。

婦女新知基金會組長王正彤表示,這次判決形同司法為歧視行為背書,未來任何人都可憑此理由歧視弱勢族群,為尊重弱勢、包容多元的社會趨勢做了最負面示範。

此外,包括為外勞發聲的台灣國際勞動協會、為公娼爭權益的日日春協會均表示,若此判例形成,未來任何社區均可理直氣壯排斥弱勢團體,這將使社會最底層的民眾無法生存。

台灣國際勞動協會理事長吳靜如說,社區居民也曾向她抗議「外勞皮膚黑黑的,會嚇到人,降低社區品質」,「但是,皮膚黑有什麼罪?」她擔心若關愛之家判決成立,其他社區也有理由排斥外勞、精神病、身心障礙等弱勢族群。

與會民間團體認為,愛滋感染者、身心障礙者等弱勢族群,回歸社區為世界潮流,透過與社區互動、建立良好關係,才能增進民眾了解及接納,以去除烙印及歧視,但此判決高度影響社會對愛滋感染者觀感,也擔心台灣將成為驅逐弱勢之島。 

合法排斥?這就是歧視!
針對95年10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 95年度重訴字第542號判決
民間團體共同聲明
http://praatw.org/~praatw/news01/index.cgi?job=news&file=14


相關報導:關愛之家:法官歧視愛滋 決長期抗戰http://news.pchome.com.tw/politics/chinatimes/20061012/index-20061012021393240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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