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家譜要從那裹做起呢?
答:先從自己的家庭(爸爸、媽媽、兒女)資料著手,而後祖父、曾祖父、高曾祖父如此類推。
2.問:如何獲得這些資料?
答:從長輩、戶籍登記、教會記錄、宗祠、祖先牌位、墓碑銘、族譜,地方志和大學圖書館、網際網路,都可能找到祖先們的資料。
3.問:找到家庭資料後,接下來該做什麼?
答:接下來,就輸入至個人祖先檔案(PAF),而後送到當地家譜中心,以便可以做教儀。
4.問:家譜表及家庭資料表都須送到聖殿嗎?
答:家譜表是教友保存的資料,不用送到聖殿。聖殿只收電子資料PAF。
5.問:那些祖先可以做教儀?
答:只要有親戚關係,且死亡已滿一年的死者,都可以做教儀。
6.問:輸入PAF時若是養子,是寫在親生父母這邊,還是養父、養母這邊呢?
答:兩邊都可輸入。而在養父、養母這邊,請點選收養關係。
9.問:可以為養父、養母及他們的祖先做教儀嗎?
答:可以。
10.問:若一個人娶(嫁)兩位以上的妻子(丈夫),如何填寫家庭資料表?
答:一個妻子(丈夫),即寫一張家庭資料表。兩個妻子(丈夫),就寫兩張家庭資料表;如此類推。
11.問:若離婚,且又再娶或再嫁,如何填寫家庭資料表?
答:不管是離婚、或再娶、再嫁,娶幾個太太或嫁幾個丈夫,一樣為他們填寫幾張家庭資料表。
12.問:若是婚姻之外的丈夫、妻子、兒女,可以做教儀嗎?
答:可以。一樣為他們寫家庭資料表。
13.問:養子想印證給養父、養母,可以嗎?(指死者)
答:可以。但必須是在不知親生父母是誰的情況下,才可以。依總會規定,若知親生父母姓名,就必須印證給親生父母。
14.問:養子想印證給養父、養母,可以嗎?(指活者)
答:可以。但必須要有法律上,合法的領養證書,才可以。或是有親生父母的同意書,才可以。
15.問:妻子若嫁給兩位以上的丈夫,請問她要印證給誰?
答:全部印證給她嫁的丈夫。將來如何,由主決定。
16.問:有沒有規定寫幾代家譜,才可以為他們做教儀?
答:沒有。即使是一個死者,就可以提交到聖殿家譜部門。
17.問:若祖先有兩個名字,那該如何填寫?
答:自行決定一個名字來填寫。
18.問:若祖先娶兩個妻子以上,所生的孩子不確定是那一位妻子生的,該如何填寫?
答:全部歸於第一位妻子。
19.問:若以前提交到聖殿家譜部門的資料是錯誤的,那該怎麼辦?
答:把正確的資料,再一次提交到聖殿家譜部門,以便改正。
20.問:若以前提交到聖殿家譜部門的資料是錯誤的,須要重新做教儀嗎?
答:若只是名字寫錯,或出生資料錯,改正即可,不用重做教儀。若生父母寫錯,就必須重新做印證的教儀。
21.問:若祖先已完成教儀,可以要一份祖先完成教儀的時間表嗎?
答:可以。向聖殿家譜部門申請即可。.
23.問:祖先的出生日期、結婚日期及死亡日期,要寫陰曆,還是陽曆?
答:可以自行決定,但應統一採用一種寫法。
24.問:只知祖先出生時的年號,如道光8年,但卻不知是西元幾年,怎麼辦?
答:各地家譜中心皆有年代對照表,請到各地家譜中心索取。
25.問:若祖譜只有近代幾位祖先有出生年月日,其他的祖先都沒有,怎麼辦?
答:沒關係。只要有一位祖先有出生年月日,其他的祖先都可以推算出來可請家譜顧問協助。
26.問:我可以自己推算祖先的出生日期嗎?
答:最好不要。除非你有接受過正確且基本的推算訓練經驗。以免產生混亂。
27.問:整本祖譜,都沒有妻子的姓名,怎麼辦?
答:妻子一概就寫XXX夫人。(即丈夫的姓氏後面加上夫人兩字即可)。
30.問:若不確定祖先是存或亡,怎麼辦?
答:依總會規定,未滿110歲,全視為活者;聖殿不會做任何教儀。*近代的祖先未滿110歲,填寫家庭資料表時,在死亡一欄必須填寫"亡故"(若已確定
死亡)。否則聖殿會視為活者。
31.問:若祖譜上只寫生3男2女,卻不知名字,如何填寫家庭資料表?
答:寫X(姓)先生,X(姓)氏。
32.問:不知祖先兄弟姊妹的排行,怎麼辦?
答:可以自行決定,先寫男的或是女的。
33.問:不確定祖先的名字是男的或女的,怎麼辦?
答:再仔細的查考,或可從祖譜的紀錄風格,可判斷出。若判斷不出來請暫時保留。
34.問:祖譜中斷代了,可以做教儀嗎?
答:可以。只要上、下兩部份有一位祖先的出生日期,就可推算,做教儀。
35.問:整本祖譜都沒有出生年月日,可以填寫家庭資料表,送到聖殿家譜部門嗎?
答:可以。只是沒有出生年月日,不能推算,自然不能做教儀。填寫之前,最好找家譜顧問或把祖譜帶到各地家譜中心來,仔細查閱,或許有所幫助。
36.問:若祖先娶三位妻子,然而不知她們的名字,如何填寫家庭資料表?
答:請寫1.XXX夫人,2.XXX夫人,3.XXX夫人,請註明她們的次序即可。別忘記,娶三位妻子,要填寫三張家庭資料表。
37.問:若祖先生前已洗禮,但尚未做恩道門就去世,可以為他們做恩道門?
答:可以。但須死亡滿一年之後。
38.問:流產的嬰兒,需要為他做任何教儀嗎?
答:流產的嬰兒不用做任何教儀。未滿8歲的小孩,只做印證給父母的教儀,不用洗禮,但填寫家庭資料表時,請註明"兒童"兩字。流產的嬰兒不用寫在家庭資
料表裡。
39.問:嬰孩誕生後幾天就死了,沒有取名,該如何填寫家庭資料表?
答:一樣。男性就寫X(姓)先生.女性就寫X(姓)氏。
41.問:有些祖先是殺人犯,且作奸犯科,也可以為他們做教儀嗎?
答:可以。只要是死者,全可以做教儀,不管生前行為如何?把審判留給神。我們只要盡到後代子孫的責任即可。
42.問:若我的祖譜,只有祖先的名字,且知道他們是第幾代的祖先,但不知道誰是誰的爸爸,可以做教儀嗎?
答:可以。但須要有出生年代,才可以做洗禮、恩道門的教儀。但無法做子女與父母親的印證。
43.問:若祖先有兩個姓。即一個是養父的姓,另一個是親生父的姓,那要寫那一個才對?
答:都可以。請自行決定用那一個姓名,但要統一,以免混亂。
44.問:所提交的家庭資料表中,有些祖先己做過教儀,須要特別註明嗎?
答:非常須要。以免重覆再做教儀。請說明洗禮、恩道門,印證目期。若不知道時間,但確定已做過教儀,請說明,以便查明。
45.問:若父不詳,子女跟從母姓,那如何填寫?
答:一樣填寫家庭資料表,而在丈夫那一欄寫"不詳"即可。
46.問:填寫家庭資料表,妻子要不要冠夫姓?
答:不用冠夫姓。
47.問:下落不明的親屬,可以為他們做教儀嗎?
答:不能,失蹤的親人,因不確定是死或存,故須等到110歲,才可做教儀。
48.問:聖殿家譜檔案分幾種?
答:兩種。即家庭檔案和聖殿檔案。家庭檔案就是自己代替祖先完成教儀。聖殿檔案就是交給聖殿安排。
49.問:寫祖譜時,應從近代寫上去,還是從最上面的祖先寫下來?
答:都可以。但須注意,要按直系血系寫,如此才可推算年代。
50.問:做家譜,寫家庭資料表,所應注意的是那些?
答:盡可能字要寫清楚,字跡不要潦草。性別要說明。若有不懂之處,或有問題,應盡快向聖職領袖或家譜專員詢問。切記,家譜資料若沒有轉成PAF是不能做
任何教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