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公安局
获取政府信息补充申请告知书
赵颖女士你好!
兹于2009年11月30日收到你提出获取我局有关信息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请你补充提供以下申请信息具体用途的相关证明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2、 单位出具证明(盖章);
3、 信息用途相关证明;
请于收到我局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供,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或者不提供,我们将以不符合法定申请要求处理。
感谢你对灾区工作的关心。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德阳市财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
附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受达人,另一份存档。
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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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补充申请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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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时间 |
德阳市公安局获取政府信息补充申请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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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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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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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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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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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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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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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受送达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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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拒收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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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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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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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请收到本《告知书》后,填写《送达回证》,并邮寄回送达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