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六、《剑阁县规划和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2009年12月29日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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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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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31, 2009, 4:48:05 AM1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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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剑阁县规划和建设局公开的信息

 

2008512日,发生了汶川大地震,剑阁县受灾严重,大量建筑物毁损,建筑震害是造成剑阁县大量人员伤亡的首要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黄佳丽特向剑阁县规划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局)申请公开以下相关信息:

1    剑阁县建筑质量监管制度与抗震设防标准制定的信息公开

1.1    关于剑阁县建设局颁布的相关文件和抗震设防标准的问题

1.1.1 建设局下发过哪些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相关的文件?发布过哪些关于校舍建设质量监管、校舍安全方面的文件? 5.12地震后发布过哪些与抗震救灾相关的文件?请公布上述文件内容。

1.1.2 建设局在建筑质量安全监管中承担哪些职责和工作?在建设的各个环节是如何落实的?

1.1.3 建国以来,剑阁县建筑抗震设防标准进行过哪几次调整?不同时期抗震设防标准内容是什么?调整的依据是什么?是否与该时期地震局公布的抗震设防要求相一致?

1.1.4 剑阁县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划分进行过几次调整?调整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请公布剑阁县各类建筑在不同时期所适用的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准。

1.1.5 剑阁县建设部门是否对公共建筑尤其是学校、医院等进行日常质量检查?多长时间检查一次?是否对公共建筑物抗震检查工作和抗震性能进行鉴定?多长时间鉴定一次?是否在检查鉴定过程中发现过建筑质量问题?

1.1.6 剑阁县建设局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校舍等公共建筑可以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该标准是如何监督实施的?震前辖内公共建筑是否都已经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

1.1.7 剑阁县建设部门在民房建筑质量监管中承担何种职责和工作?对民房制定过哪些建筑规范和标准?是否包含有抗震设防标准?发布过哪些相关文件?请公布上述文件内容。

1.1.8 如果震前剑阁县建筑物严格按照89版后抗震规范设计,保证施工质量的,是否应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原则要求?

2    剑阁县5.12建筑震害调研的信息公开

2.1    剑阁县地区受灾信息统计

200865日,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称“首先对受灾住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尽快摸清房屋受损的面积、间数和户数。其次,提出灾后住房重建的规模、重建和加固标准,明确技术要求、套型面积、配套标准等控制性建设指标,进行成本测算”。请问,

2.1.1   震后建设部门是否对受灾地区住房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评估?请公布调查报告。

2.1.2   在本次建筑震害评估中,建筑的震害程度是如何进行分类的?如按“可以使用、“加固后使用、“停止使用、“立即拆除来分类,剑阁县民房和公共建筑的震害分类的面积和比例是多少?公共建筑中,学校、政府、商住、工厂、医院等震害分类的面积和比例分别是多少?

2.1.3   剑阁县地震中受损的房屋间数和总面积分别是多少?受损房屋中的公共建筑和民房的面积和间数分别是多少?分别占民房总面积和公共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多少?在受损公共建筑中,学校、政府、商住、工厂、医院面积分别是多少?占各自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别是多少?

2.1.4   剑阁县地震中坍塌的房屋间数和面积分别是多少?其中民房、公共建筑分别是多少?分别占民房总面积和公共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多少?在坍塌的公共建筑中,学校、政府、商住、工厂、医院坍塌的面积分别是多大?占各自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别是多少?公共建筑中哪类建筑的震害最为严重?原因是什么?

2.1.5   地震中建筑震害是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首要因素,请问本次地震中,剑阁县在民房、公共建筑中遇难人数分别是多少?在公共建筑中,学校、政府、商住、工厂、医院及其他公建遇难人数分别是多少?占地震遇难人数的比例是多少?

2.1.6   5.12地震中剑阁县有哪些校舍发生了坍塌?请公布发生坍塌校舍的名称、建设年代、楼层、面积以及因校舍坍塌导致的遇难师生人数。

2.2    剑阁县坍塌校舍等建筑的专家鉴定评估信息公开

2008516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杨榕在答网友中承诺:“房屋倒塌(包括中小学校房屋倒塌)的原因,震后我们会结合工程震害调查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四川省建设厅厅长杨洪波在"5•12"汶川大地震周年新闻发布会上称:“(震后)省里面立即组织了省内外专家大约2500个人,深入灾区对房屋的损害情况进行评估、鉴定”,请问:

2.2.1   四川省建设厅称组织了2500余名专家进行评估鉴定工作,请问:2500余名专家对剑阁县哪些建筑物做了评估鉴定?请公布上述建筑物名称、地址、参加评估鉴定的专家名单、专家所在单位、鉴定时间和鉴定评估报告。

2.2.2   绵阳市、剑阁县建设局是否组织人员对建筑物进行过震害调查?如是,请公布参加调查的人员名单、所在单位、职务、调查时间、调查的建筑名称和调查报告。

2.2.3   截至目前,除上述调查团外,还有哪些调查团对剑阁县建筑物进行过调查?请列出调查团成员名单、职务、调查时间、调查建筑物名称和调查报告。

2.2.4   对剑阁县坍塌校舍调查鉴定的信息公开:

a) 请公布所有已调查评估过的坍塌校舍名称、所在地址、参与专家的名单、所在单位、专业职称、调查评估时间及评估鉴定报告。

b) 是否有遇难师生家属参加上述调查评估?请列出参加调查评估的家长名单、参加时间和调查的校舍名称。

c) 调查评估中专家是否查阅了这些校舍建筑勘探报告、设计图、施工图、验收报告等资料?公众在哪里可以看到上述资料和文件?请公布上述资料内容与存档地点。

d) 调查评估中是否掌握了每栋校舍砖和砌块的强度等级(合格证或复试报告)及砂浆、混凝土强度报告,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文件,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请公开上述报告和原始资料内容;

e) 是否所有坍塌校舍都进行了评估鉴定?如果不是,请列出未进行评估鉴定的坍塌校舍名称。未进行评估鉴定原因是什么?

f) 坍塌校舍调查是否形成了最终结论?最终结论是什么?是否存在不同的结论?这些不同的结论分别是什么?是否举行过论证会或听证会?在何时、何地举办的?请公布会议记录。

g) 剑阁县建设局对校舍坍塌的原因是否有了最终结论?请公布上述每栋坍塌校舍的最终结论。是否发现上述坍塌校舍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对问题进行了追查?请公布追查结果。

2.2.5   对剑阁县的震害调研是否已经全部完成?如果未完成,请公开所有已调研地点及未调查地点,对未涉及到的区域是否有后续调研规划?如有,请公布调研规划。

2.2.6   剑阁县是否接受国内、外机构到灾区进行独立的建筑震害调研?如不接受,依据是什么?

3    剑阁县建筑物坍塌原因和追责的信息公开

3.1  在汶川地震周年发布会上,省建设厅长杨洪波称“经过调查、核实,目前没发现因建筑质量问题造成房屋在地震中垮塌的案例”,“前不久,专家组公开发表了研究报告,专家的最后结论是:重灾区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很难抵御此次特大地震的破坏”,请问:剑阁县建设局是否同意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筑物受损的原因的分析?剑阁县是否“没有发现因建筑质量问题造成房屋在地震中垮塌的案例”?建设局是否收到过专家组对剑阁县校舍研究报告?请公布该报告内容。

3.2  建设部门作为负责城镇体系规划的部门,是否发现地震中因为城镇规划不当,在地震断裂带或不适合的地质条件下进行建设,而导致建筑物坍塌和掩埋的情况?分别是哪些地方和建筑?建设部门是否对此进行过调查?调查结论是什么?

3.3  剑阁县建筑坍塌震后追责的信息公开

3.3.1   震后大量公众和媒体强烈坍塌校舍震前已是危房,建筑质量存在问题,请问剑阁县建设局是否对这些质疑进行过公开回应?是如何进行回应的?

3.3.2   对于地震中公共建筑大规模坍塌和大量人员遇难,建设部门是否启动过追责程序?具体是如何进行的?有没有发现由于剑阁县建设部门管理不善、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伤亡?如果有,分别是哪些?分别有哪些官员受到何种处罚?

3.3.3   截至今日,剑阁县建设部门是否接到过坍塌建筑质量问题的举报?分别是哪些建筑、哪些校舍被举报?对这些举报是否进行了调查?请公布调查结果。

3.3.4   截至今日,是否有剑阁县建设系统的官员或相关人员为此引咎辞职?分别是哪些人员?

4    关于剑阁县校舍改造、维修和安全检查的信息公开

为消除不合格校舍,国务院在2001-2005年投入上百亿资金,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先后发布了《关于转发<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17号)、《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土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危改办【20017号)、《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管理的意见》(教财【20048号),其中明确规定“县级教育部门牵头,会同财政、计划、建设等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危房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由授权机关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进行鉴定,并出具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全国危改办负责全国工程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建设部门侧重负责工程建筑质量监管”、“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危改项目质量的监管工作”、“各地要增强防范意识,做好危房校舍的安全和在建项目的质量复查工作,做到复查不留死角,对于在复查工作中发现没有办理工程投建手续或手续不齐全以及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交付使用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可靠性检测,该加固的要加固,该停止使用的要坚决停止使用,确保校舍质量安全”。请公布以下信息:

4.1.1   剑阁县建设局是否按规定与其他部门共同对辖区中小学危房进行了排查和核实?排查和核实是何时进行的?是否覆盖了剑阁县全部中小学校舍?检查记录目前存档何处?请公布受灾地区上述排查和核实报告。

4.1.2   在检查当中,剑阁县建设局是否发现没有办理工程投建手续或手续不齐全以及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交付使用的工程?分别是哪些校舍?是否要求这些校舍补齐手续?是否要求对这些校舍进行了结构可靠性检测?请公布检测结果及采取的改造、加固措施。

4.1.3   上述检查是否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的要求进行的?检查结果中ABCD等级房屋面积分别是多少?检查中形成了多少个“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分别是哪些校舍?在何处存档?请公布报告内容。

4.1.4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总则中规定:“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因此,剑阁县经过检查合格的校舍,是否可以认为已达到了检查时国家建筑强制性的标准?

4.1.5   上述项目是否都落实了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生责任制?具体是如何实施的?

4.1.6   剑阁县是否按规定在2005年之前完成全部D级危房校舍改造或拆除?如未完成,有哪些校舍未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什么?2005年之后是否继续进行了D级危房改造,改造了多大面积的危房?投入了多少资金?

4.1.7   2005年后是否有新危房校舍产生?面积多少?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4.1.8   剑阁县进行改造、加固过的危房校舍是否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是否有改造、加固过的校舍在地震中发生了坍塌?分别是哪些学校的校舍?建设部门作为负责危改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否对这些坍塌校舍进行过调查?调查结果是什么?

4.1.9   建设部门是否参与了剑阁县危改办的工作?请公布参加人员名单以及在其中担任的职务。

4.2    《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6号)中第六条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农村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根据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报告》,结合本地中小学布局调整等规划,编制校舍维修改造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请问:

4.2.1   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地震前剑阁县建设局是否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内中小学校舍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核实?共排查了几次?分别是何时进行的?具体工作是如何开展的?鉴定的标准是什么?是否包括抗震设防标准?工作记录存放何处?

4.2.2   剑阁县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具体指哪个行政部门?请公布全部的《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报告》。如不能公布,请说明负责公布的部门和存放地点。

4.2.3   上述检查为合格的校舍,是否可以认为已达到“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原则要求?5.12地震中,是否有校舍在震前检查合格却发生了坍塌?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建设部门是否对参与检查上述校舍人员进行过调查问责?请公布问责结果。

4.3  关于“三无”校舍的信息公开。

《学校校舍日常监管办法(试行)》(川教[2006]223号)文件中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建设部门指导下完善校舍档案,使校舍从建设、使用到报废拆除都有完整的资料,平时检查监控、整治维修情况都有详细的记载”、“要对学校所有建筑都进行有效的监管,杜绝垮塌事故。重点是上世纪后期的三无(无规范设计、无规范施工监理、无规范竣工验收)校舍”,请问:

4.3.1   震前剑阁县是否存在“三无”校舍?分别是哪些校舍?震前“三无校舍占全部校舍的比例是多少?对上述手续不全的校舍,建设局取过哪些监管、整顿措施?是否要求其补齐资料或进行安全鉴定?请公布上述监管、补救措施的资料、文件。

4.3.2   5.12地震中,是否有“三无”校舍发生了坍塌?分别是哪些校舍?下寺小学在地震中坍塌的校舍是否为“三无”校舍?如不是“三无”校舍,请公布上述校舍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报告。如是“三无”校舍,请公布这些楼的安全鉴定报告、平时监控和整治维修情况的详细记录。

4.3.3   剑阁县震后是否还有“三无”校舍在使用?分别是哪些校舍?剑阁县建设局允许“三无”校舍存在和使用的理由是什么?

4.4  “普九”期间的校舍安全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文件中指出“目前一些地区中小学校舍有相当部分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C级和D级危房仍较多存在;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和‘普九’早期建设的校舍,问题更为突出;已经修缮改造的校舍,仍有一部分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请问:

4.4.1   剑阁县是否也同样存在“两个期间”内建造的校舍质量低下的问题?震前上述两个期间建设的校舍面积分别是多少?占全部校舍面积的比例各是多少?

4.4.2   剑阁县上述两个期间建造的校舍有多少在地震中坍塌?占全部坍塌校舍面积的比例是多少?请公布校舍的具体名字。上述校舍的坍塌是否与该期间建造的校舍质量低下是否有关?

4.4.3   目前,剑阁县上述两个期间建造的校舍还有多少仍在使用当中?分别是哪些学校在使用?对这部分校舍是否重新进行了检查鉴定?鉴定的结果如何?请公布鉴定报告。

4.5    《国家教委关于颁发<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基[1994]19)第十条规定了验收标准之一是:“小学、初中校舍均达到省级制定的分类标准要求,做到坚固、够用、适用。校舍中的危房能及时消除。”请问:剑阁县小学、初中“普九”达标校舍具体的分类标准要求是什么?请公布具体的标准和相应文件。剑阁县是否通过普九验收?是哪年通过的?

4.6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200691日生效)第十条规定“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可见,建设部门对辖内中小学校舍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请公布:a)剑阁县建设局是如何指导辖内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的?鉴定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是否包括对抗震设防标准的鉴定?震前最后一次鉴定是在何时进行的?对哪些校舍进行了鉴定?b)建设部门对校舍安全通道的宽度、数量等方面具体有哪些规定?监管中是否发现中小学校舍安全通道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分别是哪些校舍不符合规定?c)监管中是否发现校舍存在违反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分别是哪些校舍?分别作了哪些处理?

 

5    剑阁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与灾后恢复重建的信息公开

5.1  剑阁县建设系统接收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信息公开

5.1.1   震后剑阁县建设系统共接收多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分别来自哪些渠道?

5.1.2   请公布上述每一笔资金物资的具体用途、分配、金额以及具体用途。在哪里可以查询到?

5.1.3   目前剑阁县建设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结余是多少?请公布具体的使用计划,包括计划使用的项目名称、金额和使用时间。

5.1.4   哪些审计机构对剑阁县建设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分配、使用和结余情况进行过审计?请公布审计报告。

5.2    剑阁县灾民安置和恢复重建信息公开

5.2.1   关于灾民的安置问题:

a)    剑阁县建设部门采取哪些方式安置灾民?分别需要多少资金?资金的来源分别是什么?

b)    剑阁县震后共安装了多少过渡安置房(板房)?面积和套数分别是多少?分别安装在哪些安置点?平均每平米过渡房建设和安装成本是多少?建设板房的资金来源有哪些?分别是多少?

c)    上述板房共安置了多少灾民?使用率是多少?灾民使用板房需要缴纳哪些费用?截至目前,还有多少套板房还在使用当中?不再使用的板房是如何处理的?

d)    目前还有多少灾民还未能迁入永久性住房当中?预计何时才能迁入?                                                                                                                                                                                                                                                                                                                                                                                                                                                                                                                                                                                                                                                                                                                                                         

5.2.2   剑阁县共有多少住房因灾受损(轻微损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可修复)?请公布受损房屋的家庭名单、受损程度、补贴金额和补贴的资金来源;剑阁县有多少住房因灾损毁(住房倒塌或严重破坏不可修复)?请公布损毁住房的家庭名单、补贴方式、补贴金额和资金来源。有哪些房屋受损或损毁家庭还未得到补贴?未能得到补贴的原因是什么?

5.2.3   剑阁县震后共建了多少个安居住房小区用于安置灾民?请公布安居住房的地址、总面积、套数、建设进展、分配标准和安置的家庭名单;剑阁县灾后共建多少廉租住房?请公布廉租房的地址、总面积、套数、建设进展、分配标准和安置家庭的名单。

5.2.4   列为剑阁县灾后恢复重建的公共项目共有多少个?分别预计需要多少资金?目前重建工作已经进行到什么程度?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是否都进行了公开招标?恢复重建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分别由哪些单位负责进行?

5.2.5   剑阁县灾后有多少所学校进行了重建?分别是哪些学校?建设面积和投资分别是多少?平均每平米建筑成本是多少?目前重建学校已竣工的多少所?在建的有多少所?预计何时才能完成全部重建工作?

5.2.6   剑阁县需要维修加固的校舍面积是多少?分别是哪些校舍?资金来源有哪些?目前该工作已经完成了多少?平均每平米维修加固成本是多少?预计维修加固工作何时能全部完成?

5.2.7   建设部门在校舍恢复重建中承担哪些职责?校舍恢复重建的质量具体由哪些部门负责?

5.2.8   建设部多次提出要严格灾后重建的质量监督,要求各级相关机构监管要渗透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当中,请问剑阁县建设局在灾后重建的质量监督管理中,有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规问题?如有,分别是哪些?进行了何种处理?

5.2.9   哪些审计机构对剑阁县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审计?请公布所有审计报告。

5.2.10  地震中发生坍塌建筑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维修加固的单位和负责人,是否又继续参加到剑阁县恢复重建项目当中?分别是哪些单位?分别参加了哪些恢复重建项目?

5.2.11  对于5.12地震暴露出来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和人员伤亡,剑阁县建设部门在灾后重建中是否吸取了5.12地震的经验和教训?具体是哪些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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