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d: 转:南方周末新浪官微被迫发布“致读者”之不实声明的全过程

106 views
Skip to first unread message

李思磐

unread,
Jan 7, 2013, 1:34:31 AM1/7/13
to xm...@googlegroups.com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傅剑锋 <nfzmfuj...@gmail.com>
Date: 2013/1/7
Subject: 转:南方周末新浪官微被迫发布“致读者”之不实声明的全过程
To: "independe...@googlegroups.com" <independe...@googlegroups.com>


南方周末新浪官微被迫发布“致读者”之不实声明的全过程

2013年1月5日19:00,南方周末紧急召开编委扩大会议,但多位采编员工自发参加会议。与会采编员工要求立即启动新年特刊事件调查组,形成事故报告以公告天下。会上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王更辉、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社委兼南方周末总编辑黄灿叙述了特刊被违规删改尤其是封面导言制作过程,并声称“不会秋后算账、审查方式会回归正常”;在采编员工强烈要求下,王、黄终于同意立即形成调查报告并将员工诉求向上级部门传递。会议持续到晚12点。

6日凌晨0:30,采编员工从可靠途径获知一条短信,内容为黄灿命令并由报社总经理毛哲转达的一则要求在南方周末官微发布的声明,核心内容为:“本报1月3日新年特刊所刊发的新年献词及封面导言,系本报编辑配合专题追梦撰写”,其颠倒黑白程度令采编员工尤其是当期特刊责任编辑震惊。

经事后追查得知,在南方周末编委扩大会议召开的同时,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在省委宣传部有关人士压力下召开党委核心小组会,并讨论发布上述声明。由于会议意见不统一未能形成决议,但在与会省宣有关人士(同时兼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党委书记)以党委决定名义作出的指示下,黄灿直接强行向南方周末官方微博负责人吴蔚(@风端)下达发布命令。

南方周末采编员工立即向黄灿及集团党委成员表示抗议,黄灿回复意见称,可以从原声明中删除“及封面导言”五字,改为“本报1月3日新年特刊所刊发的新年献词,系本报编辑配合专题追梦撰写”。

6日上午,南方周末编委会成员与集团多名负责人分别沟通,希望挽回这一极度扭曲事实的行为。与此同时,也就是在不实声明原本预计发出的时间,网上开始流传新加坡联合早报相关未具名报道,在未与南方周末采编人员进行任何核实的情况下,称“庹震事发时根本不在广东,事件确实与他无关,也与广东宣传部没有关系”。将此报道与“声明”对照,口径完全一致。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是省宣相关人士内外配合布局欲同时扭曲事实扰乱舆论的行径。

6日16:00,南方周末编委会成员临时接到会议通知,在南方报业大楼21楼开会。王更辉、黄灿出席,编委会成员陈明洋、伍小峰、朱强、肖华、朱红军参加,总经理毛哲亦在座。邓科未被通知,史哲拒绝参加。黄王称为临时班子会。会上,王更辉和黄灿执意要在官微发表不实声明,遭编委会其他成员一致抵制,毛哲当时亦表示抵制。其他编委会成员本着稳定报社秩序,回应采编诉求的初衷,提出合乎报社利益的解决方案。王更辉和黄灿均表示提议可以作为备案,会向集团及省宣汇报。毛哲当时亦持赞同意见。其他编委会成员即表示,会积极安抚采编情绪,并着手筹备下期报纸的正常出版。散会后,其他编委会成员向一线采编骨干传达会议上的结论后,大家表示拥护,报社秩序安稳。

19:51,南方周末官微负责人吴蔚紧急通知编委会成员,总编辑黄灿再度向其施压,索取官微账号和密码,吴蔚多次表达反对意见。

21:18,吴蔚最终被迫交出官微账号,并公开声明宣布:不对南方周末官方微博后续发布内容负责。

21:20,一份未经南方周末编委会成员确认的、完全不符事实真相的声明,由@南方周末 发出。

不实声明发表后十分钟左右,黄灿、毛哲来到23楼编辑部,传达“杨健想跟大家谈一谈”的意见,被拒绝。

22:09,黄灿致电其中一位编委会成员,表达“很难过”。

在南方周末采编员工强烈要求对新年特刊出版事故进行彻底调查的同时,有关个人及方面,竟一面假意周旋,阴谋布局;一面罔顾事实,不行调查,以行政指令粗暴扭曲事实。我们呼吁,尊重事实,在调查报告结论未出之前,排除一切干扰,把真相还给历史。

我们重申:我们充分尊重党管媒体的原则,但坚决反对违反正常新闻出版流程、扰乱正常采编秩序的粗暴管理方式。南方周末采编员工正在紧急制作新年特刊出版事故调查报告,也将尽快推出,以待天下公论!
南方周末新闻职业伦理委员会
 2013年1月 7日02:27

发自我的 iPhone

在 2013-1-6,17:48,李晓颖 <lxy.w...@gmail.com> 写道:

第一次看到从产业归属层面的分析,很有说服力啊!

在 2013年1月5日下午4:45,xinlingsouth <xinlin...@163.com>写道:
尽可能大面积大力传播,以此为契机,首先给新闻审查撕开一个口子乃至打破它,并且厘清党产与国产,厘清党与国。





在 2013-01-05 01:37:41,"谭翊飞" <sdz...@gmail.com> 写道:

多谢啊,有这句话我放心了。。哈哈。我刚刚发到微博上去了,好像不能转了,其他人复制重发还在转。。一飞

在 2013年1月5日上午1:33, <luob...@gmail.com>写道:
傳播吧,我給一飛担责,几把大的事。


-- 
@罗昌平(Luo Changping)
《财经》杂志兼《Lens视觉》杂志副主编
电话:010-85651138
MSN:luochangping@msn.cn

在 2013-1-4,19:21,legaljournalist <legaljo...@gmail.com> 写道:

这个可以传播么?

发自我的 iPhone

在 2013-1-4,21:33,谭翊飞 <sdz...@gmail.com> 写道:

个人观点:

1,庹震当不当广东省委宣传部长,与我无关。这是贵党之事,由贵党自行处理。

2,党可以利用党产,办党的报纸,管党的报纸。这是政党的新闻自由。共产党也享有这一自由,并可以利用党产进行政党政治方针宣传。

3,媒体人追求自由,这一自由同样在法律约束之下,媒体人并不反对国家对新闻进行适当管理。宣传部管贵党之媒体,国家新闻出版署管理包括贵党在内的党媒及所有其他媒体。

4,贵党有办媒体的自由,其他单位、机构、个人也有办媒体的自由。贵党办的媒体应当依赖于党产,而不能侵占国有资产,更不能恶劣地直接将国有资产划归为宣传部下属的文化资产管理办公室。

5,按照新闻出版署的规定,中国从来没有通过任何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实行新闻前置审查程序。外交部回答外国记者提问时,也重申了中国不存在新闻审查制度。因此,无论是政府部门,或者政党机构、人员都不应当对新闻进行前置审查。

6,经查询,庹震仅仅在贵党任职。因此,贵党可以允许党务人员直接干预下属党办媒体的的内容,进行编改、删除。这是贵党内部事务。但是,即使是内部事务,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闻媒体单位的权利亦受法律保护,有其基本的尊严和准则,除非宣传部门和办报主体合二为一。

7,根据南方报业传媒集团2012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为广东省政府100%持股的国有企业,2010年11月10日,广东省政府还曾以土地使用权作价2.7亿元增资该企业。庹震既然仅仅在党务部门任职,自然就不应当对国企的具体经营行为指手画脚。宣传部门及官员更不能因私利毙稿,而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8,即使是国资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也应当是从战略上、宏观上进行管理,不应当干预企业的微观主体经营行为。对媒体企业更是如此。

9,南方周末源于南方日报社,南方日报社源于1949年成立的中共广东省委机关报。按照广东省政府2007年198号文件同意,划分了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其中经营性资产组建了上述的国有企业。非经营性业务部分则组建了南方日报社事业法人。

10,依照2004年修改后的《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南方日报社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意味着这些资产并非党产,而是国有资产。

11,中共广东省委虽然名义上是南方日报社事业单位法人的主管单位,但是这一资产并非党产,无资产纽带关系,也无其他隶属关系。作为主管单位的依据并不足,事业单位法人既然作为民法意义上的独立法人主体,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12,上述《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也没有规定事业单位需要主管机关。即使对事业单位监管的职责也仅仅是交给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而非政党。因此,作为宣传部门的党务官员,更不能干预事业单位的具体经营行为。这是非法行为。

13,综上,无论是作为公司存在的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还是作为事业单位存在的南方日报社,两者成立的资金来源都是100%的国有资本,而且都享受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作为宣传部门的党务官员,既不能干预国有企业的具体经营行为,也不应当越权管理属于政府管制管理机构监管的事业单位。篡改南方周末新闻献词行为是非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的基本准则,是非法行为。

--
TAN YIFEI  谭翊飞
QQ:117221565
SKYPE:sdzzok
BOLG:www.tanyifei.cn 
MOBILE:+86 13683158706 
公众微信二维码,欢迎扫一扫!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独立媒体人”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depende...@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dependentrepo...@googlegroups.com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独立媒体人”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depende...@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dependentrepo...@googlegroups.com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独立媒体人”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depende...@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dependentrepo...@googlegroups.com
 
 



--
TAN YIFEI  谭翊飞
QQ:117221565
SKYPE:sdzzok
BOLG:www.tanyifei.cn 
MOBILE:+86 13683158706 
公众微信二维码,欢迎扫一扫!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独立媒体人”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depende...@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dependentreporter+unsub...@googlegroups.com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独立媒体人”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depende...@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dependentrepo...@googlegroups.com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独立媒体人”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depende...@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dependentrepo...@googlegroups.com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独立媒体人”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depende...@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dependentrepo...@googlegroups.com
 
 



--
Be the change you want to see in the world.
---------------------------------------------------------------    
Jun Li
PhD student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 Humanities
University of Macau
Taipa, Macau
Convenor
New Media Women Network(focus on gender issues in mass communication),Guangzhou
Mobile:86-13570122856(Mainland China) 853-62850254(Macau)
MSN:phoe...@hotmail.com SKYPE:lijunpx
Micro blog: http://weibo.com/u/1407955112
 
Reply all
Reply to author
Forward
0 new mess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