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人虽然身处繁琐的事情中,却能够把自己从其间剥离出来,精神上不会受到这些繁琐的小事干扰,这叫升华;凡人则不同,天天为这些小事缠绕而且烦恼不已,所以烦恼的时间一长,就沉伦,就成了凡人。实际上后来那些研究伟人的人,同样喜欢按照自己的视线也就是从凡人的角度看待伟人,比如我们,就很想知道鲁迅的住房纠纷问题。进入新世纪一来,正赶上鲁迅120周年诞辰,加之对鲁迅的研究环境更加宽松,所以鲁迅的生活细节也逐渐呈现在我们面前。
鲁迅十三岁那一年,他爷爷为自己儿子考试行贿,被抓进大狱。绍兴家中顷刻天坍地陷,族人连夜分散各地,是鲁迅少年时代刻骨铭心,撕肠裂肺的惨痛记忆。家族分家卖屋,族人对鲁迅一家冷眼相待,鲁迅在自己的作品中有过很详细地描述。实际上鲁迅非常喜欢自己的老屋。据说萧伯纳三十年代到中国见鲁迅,两位文豪很投机,就讨论过两位各自老家的后院。那对于鲁迅,就是大家都很熟悉的百草园。
等到鲁迅走上求学的道路,就和绍兴老屋告别了。后来鲁迅又做主把这屋子卖掉,得大洋1000元,用来贴补北京购置那套惹出很多风波的八道湾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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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北京的居所,也经人考证共有四处。但是八道湾甚至比后来作为鲁迅博物馆的西三条胡同21号院还有名。
"1919年,鲁迅兄弟俩以省吃俭用储蓄的钱,加上卖掉绍兴故宅所得1000余银元,买下北京新街口八道湾一套大四合院,这是一套三进的四合院,也就是一个大四合院里,不算厢房有三排正房,共有20多间房子。房价3500银元,中介费173银元,税款180银元,自来水管费115银元,为了这个新居花费4000银元左右(折合今16万元)。这时,周作人在北京大学担任专职教授月薪240银元,兄弟俩月收入共600多银元(合今25000元以上),房价相当于他们7个月的薪金总和。"
在经历了家族的歧视和自己多年的颠沛流离之后,鲁迅终于从老家将母亲和妻子朱安女士、三弟周建人芳子夫妇一起接来,年底周作人和信子一家又从日本探亲归来,在新居会合。这总算圆了鲁迅的大家庭之梦。
然而鲁迅在这里仅仅生活了四年,1923年八道湾发生的变故,逼得鲁迅另觅住房。
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由于北洋政府拖欠薪金,令鲁迅支撑这个大家族的负担不断增加,委曲求全的鲁迅不得不经常借债度日。许广平在《鲁迅回忆录·所谓兄弟》中谈到:鲁迅很凄凉地描绘了他的心情,说:"我总以为不计较自己,总该家庭和睦了吧,在八道湾的时候,我的薪水,全行交给二太太,连周作人的在内,每月总有六百余银元,然而大小病都要请日本医生来,过日子又不节约,所以总是不够用,要四处向朋友借,有时借到手连忙持回家,就看见医生的汽车从家里开出来了。我就想:我用黄包车运来,怎敌得过用汽车带走的呢?"
因家务严重冲突,加上羽太信子有时发作神经病,谗言污蔑鲁迅,1923年7月19日,周作人向长兄鲁迅递送绝交信。鲁迅被迫搬出八道湾大宅,先在砖塔胡同61号赁屋暂住,后来又购买了西三条胡同21号一个小四合院。
鲁迅被逐出了八道湾,但八道湾房产的名头没有变还是他。因为购买八道湾卖掉了绍兴老屋。所以鲁迅为此请了几位乡亲朋友为见证人,订了一份契约,内容是八道湾的产业,分拆为4份:三兄弟各占一份,鲁迅母亲占一份。这一份作为供她养老送终的费用。房产主是周树人(鲁迅)。
鲁迅之子回忆说,鲁迅去世仅几个月,尸骨未寒,周作人竟私自换写了一份契约,将户主姓名变成他自己,还找了几个"中人"签了字,企图独吞这套房产。
这份契约是被许广平的朋友偶然发现并拍了照留下来。直到周海婴要编《许广平文集》,才在旧资料里发现了它。这是周作人蓄意侵吞八道湾房产的铁证。
抗战胜利后,大汉奸周作人被判刑,关在南京老虎桥监狱。八道湾的房产,被国民党政府没收了。但是这时候的处理,从结果上看,仍然是按照鲁迅的契约执行的,仅仅罚没了属于周作人的那部分,也就是三分之一。这样,前院由国民党的部队占有了,部分后院仍然留给了周作人的家属,实际上他们住的就是产权属于鲁迅和弟弟周建人的那部分房屋。
作为鲁迅的儿子,周海婴对八道湾这个房子本来很有感情,与朋友来到八道湾附近后,被告知这房子近在咫尺,非常高兴,兴冲冲走去看看。因周作人还在监狱中,家中只有羽太信子,第一次见到周海婴的羽太信子,竟然对他破口大骂,使周海婴对这处房子的感觉顿时发生了变化,从此再未登门。
解放以后,许广平和周建人共同将这套房子捐给了政府,与这套房子彻底断了瓜葛。但是周作人却在国民党政府垮台后出了狱,和羽太信子一直在这里住到去世。
在不久前的拆迁风潮中,有人希望将八道湾作为鲁迅故居保护起来。作为鲁迅的儿子,周海婴第一个就不赞成,说鲁迅在那里没有住过几天,真正住在那里的是汉奸周作人,要是保护八道湾,就相当于保护汉奸周作人的"苦雨斋"。
周海婴此言一出,八道湾的命运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