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答复: NPO
From: Sailor Zhang
Sent: September 6, 2008 1:38:10 PM
老刁, 吸收新会员的宣传在论坛上放在最醒目的大方框位置:
★ RCA/BCA 新会员网上报名系统开通! 欢迎现在,以及过去一年里参与RCA活动(如新年晚会等)的义工(包括演员)正式报名加入RCA/
BCA!
你肯定是知道的, 不然你也不会在7月30日发这个帖了:
http://www.rolia.net/f/post.php?f=51&b=0&c=0&pno=63
RCA欢迎更多的朋友参与我们的义工进而成为RCA的会员, 如果你的朋友们有热情有兴趣, 随时欢迎他们的加入, 谢谢~~~
Sailor
2008/9/6 David Diao :
> 05年招收义工的事情,是所有人都知道的。08年所谓恢复吸收新会员的宣传,董事会的三个成员中两个都不知道,这就很说明问题了。要说这样也行,那先等等,让我也划拉一帮自己的兄弟进来再说。
> 2008/9/6 Sailor Zhang
>> 俺非常同意火狐同学的意见. 希望大家能够和以前一样,摒弃政治上的偏见,制定合理的制约章程,让这个NPO实实在在为大陆移民做点事儿.
>> 新会员老会员的问题, 一直以来俺都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不参与争论, 但是现在各种传闻沸沸扬扬, 俺还是正儿八经地澄清一下为好.
>> 首先, 是RCA从成立以来的会员情况.
>>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NPO的发起人在成立时就是合法的正式会员. RCA在政府备案的发起人有四位, 分别是 Pingle, Bingle, 老刁和我.
>> 在2005年初时, 吸收了一批会员总共有35位, 这35位都是当时RCA活动的义工. 过后虽然RCA的活动一直没停,
>> 但也没有进行招收新会员的宣传. 在2008年, 我们恢复了吸收新会员的宣传, 从恢复宣传时起到目前, 总吸收了新报名的一批会员共33位.
>> 他们都具备有12个月内多于8小时的RCA义工时间. 另外还有十几位申请者因为义工小时数未满, 会员资格on hold,
>> 将留待其义工时间足够之后再确认.
>>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 RCA从没有宣布过停止吸收会员, 还有, 2005年和2008年吸收的会员, 吸收标准是一样的, 都是以义工小时数作为标准.
>> 用义工小时数作为会员吸收标准是RCA会员制度的亮点, 也是早期RCA会议中明确下来的制度. RCA的所有权属于所有的会员,
>> 大家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作为义工参与RCA的活动, 为RCA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他们因此加入RCA, 并成为RCA的主人.
>> RCA章程中有理事会批准新会员的条文, 但是没有具体说明批准/拒绝的标准. 在实际运作中, 从来没有进行过批准的操作,
>> 即使2005年吸收的人也没有.
>> ----> 22. 任何个人兴趣与RCA宗旨不冲突的人,都可申请成为会员。申请经书记提交理事会后,由理事会批准并在书记处注册成为正式会员。
>> RCA章程中有理事会每年度审核会员身份的条文. 但是在实际运作中, 从来没有进行过审核的操作.
>> ----> 23. 每年度由理事会进行会员身份的审核,维持会员身份的条件由理事会决定,不能满足条件的会员,将失去会员身份。
>> 如果没有最近的风波, 相信没有任何人, 会质疑2008年加入的会员们的资格问题. 他们都是过去一年的义工, 是RCA活动的有生力量.
>> 如果一定要以章程中"理事会批准新会员"说事, 那么, 2005年和2008年申请的人都没有被理事会批准过. 从这个最严格的标准上来说,
>> 按照公司法规定, RCA的所有会员只包括四位初始的发起人: Pingle, Bingle, Sailor, 老刁.
>> 之后RCA就没有新会员加入. 会员大会就是只有这四位同学参加. 显然这不是大家愿意面对的情形.
>> 我们认为, 所有2005年加入的会员, 以及2008年加入的符合义工小时数的会员, 都是RCA的正式会员, 都是RCA的拥有者.
>> 从RCA以义工服务社区的精神和宗旨的角度, 他们奉献了义工时间, 他们有热情和兴趣加入RCA的行列, 我们不应该因为管理上的疏忽,
>> 因为理事会的疏忽, 就拒绝认同他们的会员资格.
>> 祝 大家好!
>> Sailor
>> 2008/9/5 allison chen :
>> > 那什么,作为一个老ROLIAN的党外人士,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和以前一样,摒弃政治上的偏见,制定合理的制约章程,让这个NPO实实在在为大陆移民做点事儿,至于怎么选举,并不重要,大多数人统一一个意见就成了。
>> > 对于那个新会员老会员的问题,如果可能,就制定一个时间界限,比如2008年以前登记的都算,至于火线突击登记的,我会认为就是为选举而登记的,这个蛋孵出的鸡不是那么可口。:)
>> > 总之,一句话,建立和谐社会很重要,吵来吵去就是让别人看笑话,鹤蚌相争,渔翁得利,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有事好商量,大家不要为了这个伤了和气。
>> > 如果选举程式决定不了,大家就先投一次票,决定选举程式。然后再走下一步好了。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Date: Fri, 5 Sep 2008 10:45:38 -0400
>> >> From: rollingor
>> >> Subject: Re: 答复: NPO
>> >> 同意 Leo
>> >> 说的,鸡和蛋的问题很难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永远争论下去,永远不会有结果。那么,我建议就不要去试图解决,而是认可现状,现在是鸡就是鸡,现在是蛋就是蛋。
>> >> 也不要费劲找什么中间人、委员会了,就请 Milo
>> >> 召集开会,议题主要为选举,选举前给大家介绍一下协会最近几年的情况和目前的财务状况。其他的事留给新董事会去处理。
>> >> Rol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