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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read,Sep 8, 2008, 11:19:52 PM9/8/08Sign in to reply to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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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答复: NPO
From: pasu
Sent: September 6, 2008 2:24:37 PM
pingle你这个话虽然说得漂亮,可说到底就是要把一部分人扫地出门。那好吧,谁没参与过历次晚会义务工作的同学,请去pingle那里领车票。
Pa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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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Sat, 6 Sep 2008 10:43:08 -0700
From: pingle
Subject: Re: 答复: NPO
分行李的建议,倒是一个好主意。但是呢,豪哥讲的很对,很遗憾地说,pasu的方案操作上还是有个老问题会浮现出来,需要解决和界定。比如说,最首
要
的:谁是有资格参加分钱的会员?
作为给这个NPO保管钱匣子的人,我可以很肯定地说,目前NPO帐面上的钱,绝大部分来自于历年晚会的盈利。(见楼下所附数据。)NPO吸收会员的
途
径,也是来自于为晚会奉献时间和精力的义工们。现在登记在案的所谓“老会员”,都是2005年及以前数年晚会的义工。假如只因为选举之争,不承认
2006年到2008年晚会义工中合乎条件也愿意登记加入NPO的会员资格,分钱的时候把他们排除在外,是不是有失公平?用人的时候召之即来,分钱的
时
候一脚踢开,我认为这样子是说不过去的。更严肃地说,假如这批义工/会员为此提起法律诉讼,NPO败诉的可能是很大的。
“想办晚会的去办晚会,想搞公益的去搞公益”,这一条我非常支持,也想讲讲我的建议。既然NPO的那点财产都是来自办晚会,办晚会也确实比搞公益需要
更
多的资金和人力投入,搞公益的同学能不能发扬点风格,就“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从而皆大欢喜呢?这样子只需要另起一个新摊子,保留一个旧摊子,
比
打散旧摊子重起两个新摊子,要 cost-effective得多。将来呢,搞晚会的NPO作为回报华社,友情支援一下搞公益的摊子,也不是不可行
的
呀。
附:历年晚会及主要文艺演出盈利情况
$2,128.96 2004 Gala
$2,274.68 2005 Gala
$1,082.32 2005 Rolia Idol
$ 441.38 2006 Gala
$2,457.74 2007 Gala
$ 733.49 2007 Talkshow Night
$1,000 2008 Gala (Estim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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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8.57 Total
Pingle
--- On Sat, 9/6/08, Michael Qian wrote:
From: Michael Qian
Subject: Re: 答复: NPO
Received: Saturday, September 6, 2008, 3:14 AM
好帖要顶。支持开放讨论,要置顶。
关于分行李,讨厌的问题是唐僧取经团到底有多少人,也就是长枪小贝说的鸡蛋问题,还请帕锦涛童鞋考虑。
豪哥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pasu
Sent: Friday, September 5, 2008 10:30:00 PM
Subject: RE: 答复: NPO
跟大家说一件事情,提一个建议。
一件事情是:一个星期以前,上个星期六,我提出要把这个邮件讨论里的内容公开。一个星期过去了,除了pingle和bingle分别表示了模糊的反对
和
支持倾向,其他人都没有表态。那么我在这里打个招呼,我准备把这个邮件列表的内容在9月7日星期天结束之前公开。如果哪位不愿意公开自己的信件内容,
请
说明,我会帮你屏蔽你发的内容。另外,大家的邮件地址我也会屏蔽掉。
一个建议是:我还是那句话,这个组织就该解散掉。现在问题的实质是这个组织里面有两帮人已经是水火不容,另外有一些无所谓的或者试图和稀泥的。大家明
明
都已经离心离德,何苦非要纠缠在一起?有时间干点正经的不好嘛?想办晚会的去办晚会,想搞公益的去搞公益。群众不关心政治,不喜欢吵架,群众只要实
惠。
你看一边开的讨论会没有人来,一边操办的委员会也没有人愿意参合,搞什么搞呢?通过选票的斗争就不是政治斗争吗?选票民主是在票箱里的民主,票箱之外
的
丑陋嘴脸和其他任何形式的斗争一样,都是一样难看的,群众都不愿意沾腥。为什么一定要斗?为什么一定要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不是我把你
赶
走就是你把我赶走?安省注册工程师泡陈先生物理学得最好,他曾经说过,人事斗争就像压弹簧,你压得越厉害,反弹也就越厉害。就算其中一方如愿通过选票
把
另一方赶出去,难道另一方就会善罢甘休吗?如果随便有一边意善罢甘休的话,根本就没有今天了。所以bingle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就说了,你这样解
决
不了问题。
分家吧。散伙分行李是最快的解决办法。首先大家请投票同意解散这个组织。然后sailor去注册一个NPO,老刁和贝贝另外注册一个NPO。价钱上双
方
都去询价,谁拿到的报价低,就两家都去那里做,回来费用统一找pingle报销,其他以前的没报的费用,也赶紧报了。然后剩下的钱的支配权按现有会员
人
数均分,每人可以决定一份钱的去向,在两个新组织之间选择。定一个时间,比如一个星期,为截止日期,在这个日期之前,会员把决定发在这个邮件列表
里,milo负责统计,大家都可以监督。不表态的拉倒,到最后不算在分母里。最后,把帐号里剩下的钱,按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的有效票数按比例摊分给两个
新
组织。好了,到了这里,照咱水哥的说法,大家就可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该干嘛干嘛去啦。世界就清净niao
大家考虑一下吧。同意的请附议一下。谢谢。
最后抄一首歪诗给大家乐乐:
世人笑我太疯癫,
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武陵豪杰墓,
无花无酒锄做田。
Pasu
> Date: Fri, 5 Sep 2008 10:45:38 -0400
> From: rollingor
> Subject: Re: 答复: NPO
> 同意 Leo 说的,鸡和蛋的问题很难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永远争论下去,永远不会有结果。那么,我建议就不要去试图解决,而是认可现状,现在是鸡就是鸡,现在是蛋就是蛋。
> 也不要费劲找什么中间人、委员会了,就请 Milo 召集开会,议题主要为选举,选举前给大家介绍一下协会最近几年的情况和目前的财务状况。其他的事留给新董事会去处理。
> Rol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