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O 争论按时间顺序排版(标号080902版)
From: Rollor
Sent: September 2, 2008 10:21:37 AM
假期结束,开始上班。看到各位这么多往来信函,一方面为各位的民主热情而欣慰,另一方面又为自己的脑袋不够大而头痛。只好静下心来,把各位的
EMAIL 按时间顺序排列起来,总算看懂了。先把我排版后的文本发给大家,容我再慢慢写我的意见。
Rollor
================================= Date: Thu, 28 Aug 2008 19:15:01
-0700From: bingleSubject: NPOTo: pasu Hi Pasu, 目前NPO因为董事(Director)之间的争
执,已经陷入一个多月的混乱。从八月份开始,NPO已经无法正常运转,银行帐务已经由Pingle(Treasurer)在八月五日起冻结,等待争执解
决。但是,一个月以来,由于董事之间仍然不能很好的进行协调,争执目前没有任何解决的迹象。我在这里提议立刻解散目前的董事会(Board
ofDirectors),在会员大会召开之前,停止一切董事会以及NPO的运作。所有有争议的议题,统一由会员大会解决。 如果你同意董事会
(Board of Directors)立即解散,并授权由Milo(RecruitingOfficer)负责协调组织会员大会,选举出下一届的董
事组成新的董事会,请附议。 Regards,Bingle * * * * * * * * * * * * * * * * * From:
pasu intheskyTo: bingle ; leo.bei ; michaelqian ; xanada2004 ;
dalianmao ;david.diao ; sailorzhang ; milogood ; chinatiger ;
allison_chen ; zyu; richardjavaSent: Thursday, August 28, 2008 11:11
PMSubject: RE: NPO 我的看法:1.这个组织并不是从今年八月才开始无法正常运作,这个组织从来开始就没有正常运作过。这么些年没有
开过一次会员大会,也没有正式制订过任何一项规章。用sailor的话来说就不过是一个空头组织,用blur的话来说也没有给华社做过什么贡献,所以与
其解散董事会,不如直接把这个组织解散掉。这样更彻底一点,大家都不要争了。 2.如果"在会员大会召开之前,停止一切董事会以及NPO的运作",那么
Milo协调组织会员大会算不算NPO的运作?措词上希望可以斟酌一下,更顺一点。 3."所有有争议的议题,统一由会员大会解决。"这里也希望可以具
体一下,详细定义一下争议的议题,以及给出会员大会解决问题的具体操作办法。 4.电话里提到媒体采访的事情,我觉得没有什么可以忧虑的。本来就号称是
一个面向大众服务大众的组织,有什么不可以说的呢?至于丢脸难看之类,相信是非自有公论。纸包不住火,真有问题了,捂是捂不住的,不然也不会有今天的局
面。尤其你作为第三方的力量,又早已归隐多年,更加不需要有这方面的顾虑。 5.我这些意见,在这里给关心这件事情的各方都发一份。麻烦你帮我
forward给rollor一下,我没有他的邮件地址。其他人各位觉得应该转发到的,也麻烦帮我转发一下。谢啦。 * * * * * * *
* * * * * * * * * * from Milo Luto Rollor , pasu,Bingle, leo.bei,
michaelqian, xanada2004,,dalianmao,, David Diao,, Sailor Zhang,,
chinatiger,, allison_chen,,zyu,, richardjava(egg),date Thu, Aug 28,
2008 at 11:58 PMsubject Re: NPOmailed-by
hotmail.com Pasu, 我正在给Bingle
回email,就收到你的email 了。我就把给Bingle 的一个建议直接发给大家了。 这个agreement 写的不错。只有一点建议,最好
加上:"同时成立3人或5人选举委员会," 即改为:"并授权由Milo(Recruiting Officer)负责协调组织会员大会,同时成立3人
或5人选举委员会,选举出下一届的董事组成新的董事会," 我去做协调组织通知会员参加会员大会不难,但更希望可以公开、民主、公正地解决这次争执和
混乱。所以我的想法首先是有一个争执双方都认可的选举委员会来筹备协调董事会选举。我目前想到的选举委员会名单:火狐,Bingle,38,
(Maya, 风筝)。请大家再提名。 关于Pasu的第3点,我建议由选举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列出争议议题,然后提前通知所有会员去考虑,最后在会
员大会上一一投票表决(按照当初制定的RCA章程,有些半数通过,有些2/3通过就算生效)。 另外,我把rollor 的email 加到这个
email list 里了。 Milo * * * * * * * * * * * * * * * * * From: Mimi
ChenTo: Milo, rollor, pasu, Bingle, leo.bei, michaelqian,
xanada2004,David, Sailor,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 richardjava 上班
前抓紧说一句,很不系统,想哪儿说哪儿吧: PASU同学说解散会员我不是很支持,那不就成了从头开始,另立山头了嘛。别的好说,咱庸俗的说一下:现在
NPO名下那几钱银子怎么办?难道类似唐僧取经组织遇到艰险时八戒同学提出的建议--分家分行李了事?所以,会员解散就不必了,正经开个会员大会,真正
定个章程(避免一言堂,将民主进行到底etcetc),然后以后按章办事就是了。 另外,我觉得3个director都可以打起来,新组织就不要补选
了,还是3个就好了,类似于资本主义的3权制衡或者封建主义的3法司(反正3是个神奇的数字,还是表改了)。 昨天谈到了会员界定的问题,希望在会员大
会前有个统一的衡量标准,火线入党的就不要考虑了,免得双方势利(虽然不到敌我矛盾的高度)在最后时刻拉选票让会员大会变成一个衡量火速召集群众的速度
比赛的大会。 至于本人,我支持目前解散board,重新洗牌,支持让中立人士(比如milo?hoho)组织筹备会员资格界定和大会召集工作,其他的
么,会上讨论吧,无论是争包子还是争气,争名还是争利(ifany),争民主还是争那个啥啥,会上以绝对民主来决定吧。 大家一路走来成功的事儿也是干
过的,现在也不要搞的过于难看,就算意见不合了,好说好散吧,新社会了,离婚都不一定要打的鼻青脸肿,何况NPO的改选易帜。 * * * * *
* * * * * * * * * * * * Date: Thu, 28 Aug 2008 21:16:13 -0700From:
michaelqianSubject: Re: NPO 这事总要有个结局(当然也可以大家一起互相恶心到死。),双方该说的都说了,要继续说啥也能
猜得到,反正也谈不来,长痛不如短痛,来个了断吧。 冰果的提议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结束机会,我附议。 豪哥 * * * * * * * * * *
* * * * * * * Re: NPOFrom:"expertune2000Thursday, August 28, 2008
8:10:13 PMTo:Bingle我觉得既然争执两方服务移民的目标听起来都一样,应该好好坐下来谈一谈了,否则这件事情要搞得很难看了。所以,
我同意你的建议,并且所有有争议的议题,统一由会员大会解决。议题可以提,到时候集体表决。 Team work的要点之一就是要会
compromise,希望所有争端能通过对话解决。 此致敬礼 * * * * * * * * * * * * * * * * *
Date: Friday, August 29, 2008 8:34:44 AMFrom: sussejjSubject: NPOTo:
bingle Agree!! No arguement any more please. SusseJamie * * * * * * *
* * * * * * * * * * From: Richard (egg)To: Bingle, Michael, Mimi,
Milo, rollor, pasu, leo.bei, xanada2004,David, Sailor,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 mildkiller2002, blur.wu,expertune2000 不能把所有期望寄托在全体会员
大会上。能来多少人?够法定人数吗?会有多少种意见?现在教堂的免费晚餐我都不去吃了,遑论一个投票活动民主国家也有代议制,不是事事都全民公决的
嘛。 * * * * * * * * * * * * * * * * * From: pasu intheskyTo Milo,
rollor, Bingle, leo.bei, michaelqian, xanada2004,dalianmao2000, David,
Sailor,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richardjava, mildkiller2002,
blur.wu, expertune2000, sussejj * * * * * * * * * * * * * * * * * 谢谢大
熊。 有几点,我想问清楚一下。伟哥讲妥协,我觉得是对的。不过,妥协应该是在尊重规则前提下的妥协,是个人观点对共同规则的妥协,而不是稀里糊涂你好
我好的妥协。XCA走到今天这么不堪的局面,就是因为清楚明白的规则太少含糊其辞的妥协太多。既然是要公开公正民主地来解决问题,那么还是应该有一个清
楚明确的出发点为好。 首先我想问一下,1. 解散董事会的依据是什么?2. 解散的过程是怎么样的?3. 解散董事会是否需要会员大会投票通过?
4. 董事会解散之后的操作,比如说授权某人或者某些人负责组织重新选举董事会,这个授权如何作出?5. 重新选举董事会的负责人或者负责委员会有什么
样的职责和权力?6. 重新选举董事会的负责人选需要什么样的资格?7. 你提到"选举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列出争议议题",这个过程如何操作?如何认
定一个议题是否属于争议议题?8. 董事会在被解散之前所作的决定是否有效并且在解散之后继续有效? 相信关于这些问题在你和bingle的脑海里面都
或多或少会有考虑到,这里我想问的是内部制度或者法律上的依据,两位贤兄有教与我。 其次我想问一下,Treasurer在八月五日冻结组织银行帐务
的依据是什么?得到了什么样的授权? 另外,关于这个组织成立的目的,我查了查故纸堆,找到下面这些内容: "RCA是非盈利性质的组织,它由它的会
员(Member)所共同拥有。""从法律上讲,RCA和Rolia.net是两个独立的实体,两者没有从属关系,也没有法律上的联系。""RCA的建
立,是一些Rolia.net的会员希望能够从虚拟的网上论坛走到现实中的社区,并且一样还要坚持和发扬网上的积极向上的心态,乐观豁达的态度,友善互
助的精神。通过组织各类活动,能够凝聚更多的力量,从而为"自己"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和帮助,并通过加强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也给更多的人展示自己才
华、为华人社区贡献的场所。"————以上引自Bingle于2005年在Rolia.net发表的《RCA FAQ》 "The
establishment and operation of Botwav Cultural Association is forthe
purposes of• uniting the residents of Ontario who are of Chinese
origin;• preserving and perpetuating the traditions of Chinese;•
sponsoring literary, musical and other educational and culturalevents,
festivals,pageants and conventions for the promotion of people of
Chinese descent;• promoting interests of members and mutual aid and
assistancewhenever necessary;• establishing and maintaining a centre
for cultural activities forCanadians ofChinese descent in the Province
of Ontario;• and such other complementary purposes not inconsistent
with these objects."————以上引自BCA(前RCA)报政府备案的By-Law 从这些历史资料来看,当初成立NPO的目的,
恐怕很难说是为了给Rolia.net建立一个附属的工具。可惜,这么些年发生的事情,却恰恰让NPO沦为Rolia.net附属的一个工具。这其中的
原因,我想来想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大家都太习惯于关起门来你好我好大家好,说是要服务大众,却在决策的时候把大众拒之门外,连围观的资格都没有。
有鉴于此,我提议,这个mailing list里讨论的内容,应该对大众公开。如果大家都很忙,那么这个事情我可以来做。 Pasu * * *
* * * * * * * * * * * * * * From: David DiaoTo: pasu, Milo, rollor,
Bingle, leo.bei, michaelqian, xanada2004,dalianmao2000, Sailor,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 richardjava,mildkiller2002, blur.wu,
expertune2000, sussejj 我同意 Pasu 的意见,既然大家的讨论都是正大光明、没啥见不得人的事情,那就找个中立的地方公布
出来,让公众也有个起码的知情权。
botwav.org从一开始就注册在 NPO 名下,不属于任何个人,但是目前没有论坛功能。所以我建议去言谈
阁,
http://yantange.com,和我们任何人没有利益关系。我和Rollor 在那里已经有一些讨论了。 从一开始我就说,这次的冲突不
是我和水手个人之间的恩怨,而是在于如何推动组织的制度化、正规化的分歧。之所以上周日的会议改成讨论会,就是看到大家为避免分裂局面所做的努力。既然
大家还愿意在一个共同遵守的规则下,一起发展,那就提供一个场合让大家面对面地讨论些问题。可惜不是所有参与这个讨论的朋友都到场发言。不过嘛,现在不
再做围观的群众,总归是个好现象。 至于需要大家投票通过的相关决议,按照政府法律就是两个:增加董事会人数和更改Head Office地址。目前收
到的投票已超过能作出决定的法定人数,考虑到还有一些选票要下周才能收到,所以暂时还没有开封、统计,以免影响其他人的决定。既然大家都用投票的形式表
了态,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另外开会讨论了。 如果说进一步讨论的话,我建议还是先集中在下午所说的宗旨和章程上。如果这些根本性的问题解决不了,其他的细
节也就没有意义了。 Diao * * * * * * * * * * * * * * * * * from: pingleto:
bingle, milogood, rollor, leo.bei, michaelqian,
xanada2004,dalianmao2000, david.diao, sailorzhang,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richardjava, mildkiller2002, blur.wu, expertune2000,
sussejj,pasuinthesky Ok,我来回答pasu的问题——"其次我想问一下,Treasurer在八月五日冻结组织银行帐务的依据
是什么?得到了什么样的授权?"。 我先要澄清的是,我所说的要求冻结银行帐务,是一个请求全体董事会成员共同合作,在非常时期暂不进行银行交易,主要
指款项支出,如果NPO有必须向第三方支付的债务,必须获得全部三位董事批准以后才能开出支票。我并没有真正去银行要求从银行方面冻结NPO的帐户。作
为一个courtesyrequest,我不认为需要得到任何授权,我只是在履行作为NPO一名officer的工作职责。 至于我提出这一请求的根本
依据,就在于银行帐户里面这八千多块钱,是NPO全体会员的共同财产,作为treasurer,我有保护这一财产在特殊情况下不被不正当使用的责任。
7月份改名的事实公布以后,大家已亲眼目睹几位董事的分歧和争执。先是刁董事要求我把张董事的signingofficer(支票签字权)从银行去除,
我认为张仍然是NPO董事及president,这一要求没有合理依据,所以拒绝执行这一要求,并说服刁董事放弃这一要求。其后刁董事又指示把银行帐户
的开户名更新成BCA,但很快我又接到张董事指示,要求一切保持原样,暂时不变。对于这样互相冲突的董事指令,我只能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我自己的判断,更
改户名不是什么大事,随时出具文件就可以去银行柜台办理,不如等改名争议/申诉尘埃落定再一次解决,而不是改来改去。但是,这种情况给了我一个很重要的
警示,我不能预见将来不会收到关于支用银行款项的有冲突指令,有鉴于此,我于八月五日向三位董事发email请求暂停银行交易。事实上,这一请求得到了
诸位董事的支持。当时张董事手里尚有若干NPO空白支票,一周后这些支票全部移交到了我处。目前NPO的银行卡和全部支票都在我手中保管。 希望我的以
上回答能够澄清pasu和其他会员的疑问。如果大家有其他相关问题和建议,欢迎提出。 另外,我建议milo把所有会员email加到邮件列表。目前的
邮件列表有些奇怪,有些会员不在列,有些列席人士不是会员。我个人认为大部分讨论全体会员参与即可,邮件列表讨论就很好,没必要非要依附到某个论坛去讨
论。我不认为言谈阁就是个很好的中立讨论区,且不说围观群众的倾向性如何,本身许多会员可能根本不是那边论坛的参与者,拉大队去那边有促销论坛之嫌。
Pingle * * * * * * * * * * * * * * * * * From: BingleTo: pingle,
milogood, rollor, leo.bei, michaelqian, xanada2004,dalianmao2000,
david.diao, sailorzhang,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richardjava,
mildkiller2002, blur.wu, expertune2000, sussejj,pasuinthesky 首先,我要澄清一点。
因为headoffice的更改一再被提起。在NPO成立的时候,因为RCA没有固定办公地点,作为董事会任命的secretary,我负责保管RCA
的文件,并志愿提供我的家庭住址作为headoffice的地址。之后RCA也没有找到新的head office,因此,我家地址一直是
headoffice的地址,并在我2005年搬家的时候,进行了更改。所谓的更改,也只是在每年提供政府备案信息时依据事实如实提供。而我作为
secretary,在报备的文件里,也没有提供任何虚假的信息。因此,将来更改headoffice依据公司法规定的更严谨程序来办理,是件好事。但
我认为将过去headoffice的更改程序与目前其他NPO重大变更事项并列及作为其程序手段的注脚,是不合适的。 关于解散董事会一事,我想需要首
先讲清楚董事会是什么。对于NPO来说,所有权在会员。然后,会员选出董事,授权董事会来任命NPO的officer,完成NPO的运作。而每次会员大
会召开的同时,现任董事全部retire,董事会解散,直到选举产生新一任董事和董事会。所以,董事相对于会员,只是在于他们得到了会员授予的
privilege,在一定时间内负责NPO的运作。 我现在在做的,可以视作是对董事会的不信任案:不信任现在的董事会能够解决争执。而会员提出一个
不信任的动议,需要得到任何的授权吗? 以我对事态的观察,目前的董事会成员,实际上是在滥用会员授权的董事privilege,而不是在合作完成会员
大会的召开。我相信会员都收到过各种名头且内容冲突的电子邮件,每人各执一词,号称得到会员的支持拥护,而实际上令会员无所适从。因此,作为一个会员,
我个人已经对目前的董事会没有了信任,并且,我认为法律赋予会员的选举董事的权利,面临被剥夺的可能。 那么,如果我能够得到多数会员同意我的动议,我
将以此作为依据,要求董事会立即停止运作,由非董事会成员主持召开会员大会。从法律上讲,在召开会员大会之前的这段时间,董事仍然没有retire。我
希望董事尊重多数会员的意见,在这段空窗期停止使用董事的privilege。但如果董事们在会员大会之前仍然进行各种动作,我相信在本次会员大会,或
者未来的会员大会上,这些多数会员会做出自己的判断。 实际上,在提出这个动议的时候,我对于会员大会应该是怎样的流程,应该包括那些议题等等,我并不
关心。因为无论是NPO名称也好,NPO的宗旨和目的也好,统统是要由全体会员来决定。而这种会员意志的体现,无非就是章程的改写,董事的选举,以及授
权由董事会完成的决议。具体到程序上,老实讲,我目前没有思考,我也不认为该由我来思考。这要由milo组织选举委员会来进行。 至于各位提到的讨论本
身,同样的,我认为什么形式都可以。私下交流也好,邮件交流也好,论坛交流也好,甚至上电视做广告也好,都可以,我也不认为有组织一个统一交流模式的必
要。只要最后会员大会能够顺利召开,会员的意志得到充分的体现,就是个donedeal。 Bingle * * * * * * * * *
* * * * * * * * From: David DiaoTo: pingle, bingle, milogood, rollor,
leo.bei, michaelqian,xanada2004, dalianmao2000, sailorzhang,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richardjava, mildkiller2002, blur.wu,
expertune2000, sussejj,pasuinthesky 对不起,我想问一下为什么我提出停止争议方签字权的要求没有合理依据?而一
直要到8月5日以后才"意识到可能会有其他冲突指令"?我提出来的要求和Pingle 最终的决定有什么区别?根据最基本的利益冲突准则,发生纠纷的时
候,当事人就该主动回避相应嫌疑,财务负责人也该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我之所以同意Pingle后来的建议,一是相信大家都能公平合理地处理好相关事宜,
二是考虑到实际情况尽量减少大家的负担。 * * * * * * * * * * * * * * * * * From: David
DiaoTo: Bingle, pingle, milogood, rollor, leo.bei,
michaelqian,xanada2004, dalianmao2000, sailorzhang,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richardjava, mildkiller2002, blur.wu, expertune2000,
sussejj,pasuinthesky Bingle 提出的问题牵涉到以什么为衡量的基础准绳。在公司法里更改 head office地址与更
改名称的要求是一样的,我个人认为这个法律是相比较最公正的标准,所以要求同样地对待两件事情。哪里不对,还请讲明白些。 同样,对于我们这个
NPO, 无论是谁做董事,总归要有一个行事的章程做依据。8月24日讨论会的议题就是这个章程,目的正是为了放弃争执,回到共同建设的出发点,给大家
提供一个发言的机会。如果对与会众人的投票有异议(虽然现在还不知道结果如何),为什么不到场当面讲明呢? 有疑问没关系,大家还可以继续交流,所谓理
不辨不明嘛。我的建议就是在进行董事会选举之前,先把章程理清,否则不明不白地还是一桶糨糊。 至于交流形式,我希望无论是什么形式,都凭着事实说话,
不必故意地隐瞒信息误导他人。诸位都是在网上挖坑埋坑的老专家了,我相信各位的公正与判断力。 Diao * * * * * * * * *
* * * * * * * * From: pingleTo: David, bingle, milogood, rollor,
leo.bei, michaelqian, xanada2004,dalianmao2000, sailorzhang,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richardjava, mildkiller2002, blur.wu,
expertune2000, sussejj,pasuinthesky 我也想请问,一个公司的现任董事兼president,在没有任何涉及财务
方面不适当行为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忽然在不被通知的情况下被取消签字权?难道仅仅因为他同时作为董事,对董事会的更名决定有争议,就成为理由了吗?如果
这是董事会的正式决议,请问另一位贝董事是否能够站出来表明态度? 我的要求是让所有董事都配合非常时期冻结财务事宜,这和取消president的签
字权,显而易见不是一码事。如果有人觉得是一样的,请咨询任何其他会计师的意见。 说实话,最初我做出判断,仅仅是基于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常识。事后随着
事态发展,我已友情咨询律师界朋友的意见,应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律师的意见是在选择不辞职(辞职是最简单的办法,但不是最负责任的)的情况下,应当采
取措施保证所管理资产的安全。 关于去银行办理更名手续,需要用到银行卡,要求更名的董事要我把银行卡交出由其办理。虽然最早我是同意了的,但事后又有
相冲突指令,而银行卡是比支票签字权和支票更重要的财务工具,我经过慎重考虑,觉得交给任何一方我都有顾虑,所以才最后不同意。 Pingle
* * * * * * * * * * * * * * * * * From: David DiaoTo: pingle, bingle,
milogood, rollor, leo.bei, michaelqian,xanada2004, dalianmao2000,
sailorzhang,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richardjava,
mildkiller2002, blur.wu, expertune2000, sussejj,pasuinthesky 如果大家还记得的话,
我们当年也制订过相应的财务规则。中间一条就是若干金额以上的支出要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那么作为每年最大的一项活动的新年晚会,恰恰就缺乏相应的控
制。从各项支出的预算,到吸纳募捐的活动组织,到最终票价的确定,都没有明确的计划,更缺乏全面的统筹。为帮助组织活动的人员理解掌握这些概念,去年晚
会前我还特意将一份培训用的案例发给相关人员。但是到最后也没有提出一个正式的预算来。那么不遵守财务制度,lacking of
prudential due diligence, 对于一个非盈利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算不算财务方面的不适当行为? 现在的财务冻结完全依靠的是个人
自觉。一旦有人不自觉去动用公共资产,则完全没有任何有效的约束。我提的是建议,具体实施还要靠 Treasurer个人的判断。 无论如何,到目前为
止公共财产还没有受到影响。对 Pingle 的责任心和努力,我非常感谢。 Diao * * * * * * * * * * * * *
* * * * From: Milo LuTo: David, Bingle, pingle, rollor, leo.bei,
michaelqian, xanada2004,dalianmao2000, Sailor,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 richardjava,mildkiller2002, blur.wu, expertune2000,
sussejj, pasu, Kevin, ljhpdd,tytang_ca, quninger, grass_xu, Furong.li,
jhw071, hoguo 在Bingle/Pingle 回答基础上,我再补充一些: Bingle提出的对董事会的不信任案如果得到了多数会员
的支持,相信就是依据。同时我提出了"选举委员会"这个临时性应急机构的想法,就是想通过它暂时化解现在的危机,缓解双方的矛盾,确保"最后会员大会能
够顺利召开,会员的意志得到充分的体现"。这个"选举委员会"如果也得到了多数会员的同意和支持,相信这应该就是授权。在目前双方分歧(包括对选举)如
此严重的情况之下,如果没有这么个"选举委员会",我想不出更好的做到"公开公正民主地来解决问题"的方案。对于"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应该被授
予处理和会员大会召开的所有相关细节的决定权。为了尽量做到公平和公正,"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先由大家广泛讨论,最好分歧双方有一个共同认可的名
单,这是朝着顺利解决分歧矛盾迈出的很大一步。 对于选举委员会的成员,我正式提名火狐,Bingle, x888 (Chen Li) 我是希望选举
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一个客观的规则来保证"会员意志的体现,无非就是章程的改写,董事的选举,以及授权由董事会完成的决议。"每一位会员,包
括我都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每位成员尽力说明应该怎样才能做到最好地体现会员意志,怎样才是更公平合理,什么是急需解决的争议议题。但最终决定权在选举委员
会手里,包扩会员大会当天如果有任何争议的话,都由选举委员会的多数票定夺。选举委员会认为可以押后解决的问题、议题,统统交由新一届董事会处理。 我
会把每一位会员加入这个mailing List的,至少让他们收到所有我们关于这个事情的讨论。有些会员的email已经不好用了,我需要时间收集他
们经常用的email 地址。 Milo * * * * * * * * * * * * * * * * * From: Daniel
@Rolia (mildkiller)To: David, Bingle, Milo, pingle, rollor, leo.bei,
michaelqian,xanada2004, dalianmao2000, Sailor,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richardjava, blur.wu, expertune2000, sussejj, pasu,
Kevin, ljhpdd,tytang_ca, quninger, grass_xu, Furong.li, jhw071, hoguo 忒
累了,看这样的email忒累了。 首先我建议还是在NPO论坛上开辟一个临时讨论区比较好。信息的不完整或传送时机不同步会增加不必要的误解,讨论区
也比较容易追踪历史和将来归档,也对将来的会员大会是个必要的背景信息补充。如此频繁往复的email将来会RE成多大?开始中间或者最后有没有遗漏的
收信人? 其次,现在话题或者提案比较多,讨论目的范围方式模糊,即便成立委员会或者召开会员大会,让大家做什么?!能在一次会议中解决所有问题?如不
能,日复一日的见面会或者电话会议或者这样的email讨论可行么?解决问题首先要分歧各方达成一个共识。目前看分歧不少,我建议分阶段讨论逐步达成各
项共识。 例如,首先界定谁是会员?这个不明确,如何开会员大会?广义的还是狭义的都需要明确下先。 例如,讨论提案汇总,都要讨论什么?机构改组还是
机构分解?无论哪样都不会是个简单的事情,要分几部分讨论?如改组,比如改成董事会,董事会主席,CEO,CFO,COO....(让我们将O进行到
底:))的模式,那么怎么改,多少董事,如何监管,任期。。。。很多问题都需明确达成共识。如分解NPO,例如成立RCA专管rolia网络社区的服务
(事实似乎也大部分如此),成立BCA负责除rolia社区之外的社区服务(这个因负责范围不同而分解的说法也许对外好听些,对政府那边申报也合
适?),那么如何分账也许就成为最复杂的讨论项目,比机构改组容易些?大的提案确定了讨论方向,然后再讨论细节,似乎比现在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层出不穷的
话题能稍微快一些达成donedeal? 我从NPO前时代到NPO现在一直都在,但没有密切参与,有些事情也许不清楚,这次讨论也是半路知晓,抡完3
斧子我继续看。记得很久前我曾戏称NPO是牛皮哦,现在看嚼起来还当真费牙:pp thanks everyone for your TIME.
Best regards,M.K. * * * * * * * * * * * * * * * * * Leo Beito
mildkiller2002, David, Bingle, Milo, pingle, rollor,
michaelqian,xanada2004, dalianmao2000, Sailor,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richardjava, blur.wu, expertune2000, sussejj, pasu,
Kevin, ljhpdd,tytang_ca, quninger, grass_xu, Furong.li, jhw071, hoguo
show details Aug 31 (2 days ago) 过去其他两位Dirtector争执的焦点之一是会员资格的认定问题。我认为我们
搞改选也好,增选也好,先要搞清楚这个BCA是谁的,(是大家的,大家是哪些人?)如果结果是目前会员名单上的35个人,我认为也没有必要搞什么委员
会,35个人当中有些也不在多伦多了,实际会来开会的也就10几二十个人,还要什么委员会?大家讨论表决就好了。 现在的问题是大家都想代表会员说话,
又都不能代表会员说话,那就让会员自己说话好了。 Leo * * * * * * * * * * * * * * * * * From:
David DiaoTo: Milo, Bingle, pingle, rollor, leo.bei, michaelqian,
xanada2004,dalianmao2000, Sailor,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
richardjava,mildkiller2002, blur.wu, expertune2000, sussejj, pasu,
Kevin, ljhpdd,tytang_ca, quninger, grass_xu, Furong.li, jhw071, hoguo
既然现在 Bingle公开地把他的顾虑提出来了,那么我附议一下:不管是否已经有多数会员支持,从现在起到问题得到解决前,董事会不再进行任何活动。
如果其他两个董事也同意的话,那我们就可以省些力气了。解散董事会倒还是不能,万一有目前不能预见的事情发生,还需要董事会代表NPO出面的。
Milo 提出的选举委员会的想法很好。在很多非盈利机构的选举中,都是采用这种形式。即由选举委员会遴选董事候选人,由会员大会批准通过。但是选举委
员会的责任和权力也仅仅局限在根据章程和组织发展需要筛选候选人,并没有立法权和相关细节的决定权。否则还选什么董事会啊,直接让这个选举委员会换个头
衔就行了:D 和选举董事一样,所谓选举委员会的推选也要有一个大家认可的中立、公正的标准,否则全凭个人好恶来决定,难免有偏颇。 Diao
* * * * * * * * * * * * * * * * * From: Michael QianTo: David, Milo,
Bingle, pingle, rollor, leo.bei, xanada2004,dalianmao2000, Sailor,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 richardjava,mildkiller2002, blur.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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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ss_xu, Furong.li, jhw071, hoguo 任何董事,必须不参合大法弟子,必须允许水缸自由发言,必须酷爱8卦。 这
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神圣的不可磨灭的超越时空的普世价值。 水缸正义男联盟之豪哥 * * * * * * * * * * * * * * *
* * From: Mimi ChenTo: Michael, David, Milo, Bingle, pingle, rollor,
leo.bei, xanada2004,Sailor,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
richardjava, mildkiller2002,blur.wu, expertune2000, sussejj, pa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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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一系列RE email看起来很锻炼思维能力(感谢大家虽然英文都水平卓越但是都木拿英文发言,不然要晕菜了)。经过阅读目前的全部email,
基本感觉是:大家要不就把问题扣的过细(是否合理,是否detail,是否应该如何如何),要不就把问题说的过笼统(大家坐下来谈,要和谐不要无谓的斗
嘴)。我觉得,一个NPO千头万绪可多可少,要一口吃下去或者分N口慢慢嚼都不是好办法,不如先着眼目前,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比如,第一个,界定
会员。既然XCA的章程说,XCA这个NPO是所有会员的,董事们只是在进行管理,那么请公开所有登记会员的名单,注明目前可以联系到的人士,肯定已经
回国的人士,不知所踪的人士等等),让所有会员(或者扩大到所有可能参加会员大会的人)可以了解到底自己都应该和谁共同拥有这个组织。第2个,当会员名
单清晰后,建立内部讨论区,不能在
rolia.net,也不应该在言谈格或者胡同口。因为在这些论坛分支下难保是否绝对公开,透明,也许可以适用老套的
yahoogroup之类的功能,反正,各位会员的发言要有据可查,不可被非本人删除或者改动(嘿嘿)。第3个,当讨论者和讨论场所都可以确定之后,开
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讨论。比如,第一个问题就可以是,是否解散现在的董事会,进行重新改选;新董事提名。总之,如果大家就这么转着圈的email,讨
论,如果连who和where 这俩问题都还没明确,那么我觉得谈what, when, how都还遥远着呢。 大脸猫 * * * * *
* * * * * * * * * * * * Leo Beito Mimi, Michael, David, Milo, Bingle,
pingle, rollor, xanada2004,Sailor,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
richardjava, mildkiller2002,blur.wu, expertune2000, sussejj, pa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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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rong.li, jhw071, hoguo
非常同意大脸猫的观点。既然会员可以提对董事会的不信任案,以后的委员会如何得到会员的绝对信任?我们会员人数又不多,Milo完全可以逐个联系,开辟
一个讨论版,我们把所有问题谈清楚了,让会员决定多好。 另外,猫猫你的名字太让人浮想联翩了。:P Leo * * * * * * * *
* * * * * * * * * From: BingleTo: Leo, David, Sailor, Michael, Milo,
pingle, rollor, xanada2004,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 richardj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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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rong.li, jhw071, hoguo, longqin hi,
David Diao, Leo Bei and Sailor Zhang, 首先,从程序上,我请三位以会员的身份,考虑是否同意我的建议:如果你
同意董事会(Board ofDirectors)立即解散,并授权由Milo(RecruitingOfficer)负责协调组织会员大会,选举出下
一届的董事组成新的董事会,请附议。 其次,David Diao以董事的身份进行了附议,建议董事会停止运作直到问题解决。从礼貌上,如果三位董事能
够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我乐见由董事会直接授权Milo组织选举委员会开始协调组织会员大会。 Bingle * * * * * * * * *
* * * * * * * * From: pasu intheskyTo: Bingle, Leo, David, Sailor,
Michael, Milo, pingle, rollor,xanada2004, 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 richardjava,mildkiller2002, blur.wu, expertune2000, sussejj,
Kevin, ljhpdd,tytang_ca, quninger, grass_xu,
furong.li, jhw071, hoguo,
longqin bingle童鞋,我8月30日提的如下问题,还在等答案。尤其是5678。no offense,but再也不要告诉我因为milo
是好人,所以我们可以完全相信他。 在没有公开公正民主的程序出台之前,请不要奢望什么公开公正民主的操作。 1. 解散董事会的依据是什么?2.
解散的过程是怎么样的?3. 解散董事会是否需要会员大会投票通过?4. 董事会解散之后的操作,比如说授权某人或者某些人负责组织重新选举董事会,这
个授权如何作出?5. 重新选举董事会的负责人或者负责委员会有什么样的职责和权力?6. 重新选举董事会的负责人选需要什么样的资格?7. 你提
到"选举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列出争议议题",这个过程如何操作?如何认定一个议题是否属于争议议题?8. 董事会在被解散之前所作的决定是否有效并且
在解散之后继续有效? * * * * * * * * * * * * * * * * * From: Sailor ZhangTo:
Bingle, Leo, David, Michael, Milo, pingle, rollor,
xanada2004,chinatiger, allison_chen, zyu, richardjava, mildkiller2002,
blur.wu,expertune2000, sussejj, pasu, Kevin, ljhpdd, tytang_ca,
quninger,grass_xu,
furong.li, jhw071, hoguo, longqin 我同意董事会(Board of
Directors)立即解散,并授权由Milo(RecruitingOfficer)负责协调组织会员大会,选举出下一届的董事组成新的董事会.
Sailor * * * * * * * * * * * * * * * * * From: Milo LuTo: pasu,
Bingle, Leo, David, Sailor, Michael, pingle, rollor,xanad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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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rong.li, jhw071, hoguo, longqin Pasu 提的很好。就事论事地说,不管Milo 是不是好人,和能不能在这
次解决争执中做到公平公正是两回事。就因为我一个人没法做到真正的公平,所以才想到了建议成立选举委员会的idea,由该小组来做选举等民主程序,选举
委员会的组长才是重新选举董事会的负责人,我应该只算是个跑腿的。:D选举委员会是有那么一点点陪审团的意思,谁对公开公正民主的程序有任何建议都可以
向选举委员会提,由他们广泛征求意见后来判断公平合理。 我是觉得这才是个高效率的办法。否则email 来email 去,一人一个想法,遇到分歧怎
样算是表决通过或是表决不通过都无法定义,那就无休止讨论下去了?现在不是4年前了,讨论点问题,大家几乎全体一致通过很容易。 Milo *
* * * * * * * * * * * * * * * * From: johnny wangto Leo, David,
Sailor, Bingle, Michael, Milo, pingle, rollor,xanada2004, chinat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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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sejj, pasu, Kevin, ljhpdd,tytang_ca, quninger, grass_xu,
furong.li,
hoguo, longqin 看了半天,一直没有发言,附议一下。 From: Hong Guoto Leo, David, Sailor,
Bingle, Michael, Milo, pingle, rollor,xanada2004, chinat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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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rong.li,
jhw071, longqin 附议一下. Thanks, Hong Guo * * * * * * * * * * * * * * *
* *From: Rollor 假期结束,开始上班。看到各位这么多往来信函,一方面为各位的民主热情而欣慰,另一方面又为自己的脑袋不够大而头痛。
只好静下心来,把各位的EMAIL 按时间顺序排列起来,总算看懂了。先把我排版后的文本发给大家,容我再慢慢写我的意见。 Rol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