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請時間與方式:
1、申請時間:
(1)已就讀幼兒園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114年9月12日(星期五)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
(2) 非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確認個案或目前未在學個案:114年9月12日(星期五)至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
(3) 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後發現之特殊需求個案可個別申請至115年6月12日(星期五)前。
2、申請方式:填寫好「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入國小評估報名表」及戶籍資料影本繳交給學校
備註:若需要紙本資料,請向護理師索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