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使用上的小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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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kir...@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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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6, 2008, 10:40:52 AM2/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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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i,
超有趣的網站
不過有個使用上的疑慮
不知道是我還不太會操作還是沒有這個功能

我是發起人
在寄送了大家的e-mail之後沒有順便寄一份給自己
結果 我竟然無從而入了
登記的e-mail沒有收到任何訊息
網站上目前好像也沒有看到可以登入的地方

所以 我該怎麼檢視 哪些朋友答應 以及曾經送過的訊息呢??

謝謝



Ne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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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6, 2008, 10:57:53 AM2/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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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你好:

這是我們設計未完善的地方,現在只好請你問你朋友,看專屬網址是什麼了。
目前已經著手在改進這部分,以後會自動送一封信給發起人。

在我們弄好這部分之前,只好請你記得以後多寄一封信給自己啦。
當然日後我們有會員功能之後,會員就可以檢視自己建立過的活動,這問題也就可以解決。

造成你的不便,真是抱歉。

Ne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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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6, 2008, 11:39:53 PM2/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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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安,各位朋友:

我們今天已經針對這一點做了改進,
日後寄信邀請朋友的時候,會自動寄一份給發起人做備份了。

關於日後 WellMeet 的開發記錄,都會放在我們的開發日誌裡頭,別忘了三不五時來看一下有啥變化阿 :D
http://wellmeet.net/changelog

eee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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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 2012, 9:50:47 PM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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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蘆竹鄉公所鄉長褚春來及主計室主任顏毓芬及趙翊婷及人事主任胡文珮,曾瓊敏及民政課徐明典及課長呂翰強是現行犯

101年6月4日早上八點二十分犯嫌要找人在桃園縣蘆竹鄉公所一樓會議室結夥一,二十人共同強盜殺人,請大家有空幫忙到桃園縣蘆竹鄉公所一樓會議室逮捕現行犯

一.5月23日褚春來,顏毓芬及趙翊婷恐嚇我說要殺我,要打我,還妨害我名譽駡我是瘋子.我報案,結果他們夥同警察又犯了強制罪,妨害我權利的行使.
二.3月29日蘆竹鄉公所人室主任胡文珮公然侮辱我說我犯罪.我又報案,又沒處理.
三.3月30日,蘆竹鄉公所鄉長褚春來公然侮辱我是他阿媽.我報案,又沒處理.
四.4月.蘆竹鄉公所顏毓芬及趙翊婷,強盜殺人,他們叫我做違法的事,我說我不做違法的事,他們就說這樣叫不服從長官指示,他們就要記我過及妨害我任職公務人員.我報案又沒處理.
五.4月蘆竹鄉公所民政課徐明典及課長呂翰強叫我做違法的事,我不做,結果他們就說這樣不聽從同仁的意見,他們要記我過,還說這樣不可任職公務人員.
六.5月24日,蘆竹鄉公所人室人員曾瓊敏及人事主任胡文珮,夥同褚春來及顏毓芬施暴力把我電話搶走,妨害我報案,並在裏面每天對我犯罪,公然侮辱我是現行犯.他們妨害我報案,結果我到外面報案,他們還說這樣要被記曠職.
七.5月24日.褚春來及以上犯嫌夥同桃園蘆竹分局及南崁派出所及桃園110共同犯罪,利用職務的機會把我擄走勒贖,還故意要殺我,我報案,他們又犯了強制罪,妨害我權利的行使.
八.四月到五月他們施暴力妨害我權利的行使,明明早上七點門大開,大家都可到自己坐位,結果他們把門關起來不讓我進去,還說他們規定八點上班,八點開門就可以.但是這裏一百多個員工每個人都可以進去,他們就妨害我一個人.我報案,警察隱匿犯罪,而且還幫助其繼續犯罪.
九.他們還教嗦桃園縣縣長吳志揚及桃園縣政府主計處處長及主任秘書阮靜如及人事黃子萱一起犯罪,還教嗦一大堆人共同強盜殺人.
十.他們還與警察共同犯罪,我打電話到別的派出所,別的派出所還假裝要叫犯嫌(警察)處理,而那警察明明是共犯,他們的意思是叫共犯(警察)繼續犯罪,並把我殺了
十一.5月30日,主計室顏毓芬及趙翊婷公然侮辱我是現行犯.及公然侮辱我犯罪,還夥同桃園110的所有警察及蘆竹分局的所有警察及南崁派出所所有警察,拿槍要殺我,還說要對我施以強制力(令我心生畏懼),他們把我擄走勒贖結合故意殺人.
十二5月31日蘆竹鄉公所鄉長褚春來及主計室主任顏毓芬及趙翊婷,及人事主任胡文珮及曾瓊敏及民政課課長呂翰強及徐明典及桃園110的所有警察及蘆竹分局的所有警察及南崁派出所所有警察教嗦蘆竹嫏公所的其他人共同偽造文書恐嚇我說6月4 日他們要結夥一些人共同強盜我的錢.(真令我心生畏懼)
十三.他們二個月犯罪達上百次,而警察共同隱匿犯罪,強制罪,而且他們還有共犯尾隨我輪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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