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苏州市出台三项规定 全面深入推进学生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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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南环中学物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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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17, 2007, 9:42:13 AM2/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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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华网 | 时间:2007年02月10日


寒假来临之际,苏州市教育局下发《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的通知》。这是全市上下在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
范》过程中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形成的区域推进苏州素质教育的共同行动。日前,苏州市教育局就《三项规定》的颁发召开了各区教育局长和各校校长的座谈
会。

《三项规定》是根据苏州教育的宏伟而制定的,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保障措施,教育现代化的根本在于促进人的现代化,在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
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能力。《三项规定》中最主要的亮点,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把学生从紧张的学习生活中解放出来,开展
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体育、社会实践和团队班会活动,激发兴趣、培养特长、发展个性。

苏州市教育局鲍寅初局长在座谈会上表示,规定的出台表现了政府部门坚定不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心,他说一定要尊重孩子身心发展的科学规律办教育。还时间
空间于学生,还兴趣爱好于学生,还体育美育于学生。他深情地告诉在座的校长们,学校里除了有琅琅读书声、教师讲课声外,还应该有快乐的歌声、运动的呐喊
声。学生们要享受丰富的校园生活,要让他们的求学生活充满色彩。鲍局长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苏州市教育局还将制订评估细则加大力度,从而保证规定
不折不扣地全面实施。

在《三项规定》中最突出的特点是针对社会关注的招生考试、学校办班和中小学节假日集体补课等热点难点问题,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明确公办小学、初中学
生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民办小学和初中不得采用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明确自2007年秋季入
学开始,公办、民办中小学不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现有实验班政策不变。明确公办、民办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节假日整班补
课。

《三项规定》中还明确要求教师不搞有偿家教。指出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学校校长和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教育科学规律,用少的时间,用
好的方法,提高课堂效率,提高教育。《三项规定》重申:坚决反对在职教师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严禁在职教师在工作日从事有偿家教,严禁对本校学生从
事有偿家教。

座谈会上,苏州市各区教育局领导和各校校长都明确表示拥护《三项规定》的出台。苏州中学倪振明校长认为,《三项规定》是对老百姓的负责,是真心实意地推
行素质教育,措施到位,对学校具体的实施时间、内容和方法都有了明确的规定。苏州市实验小学徐天中校长则认为,实施中关键要做好教师专业发展建设,要提
升课堂教学质量,校长要做好引导工作,取得社会、家长心底的认同感。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祁建新院长表示,从表面上看,好象学生少上了一堂课,但是对照
国家课程计划来说,苏州的孩子并没有少课时,反而比别的城市的孩子多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快乐时光,从科学的角度来说,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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