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诚「沿途有我」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说明
■组成:由《信诚「沿途有我」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和《信诚附加「沿途有我」交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组合而成。
■投保年龄:18-65周岁
■保险期限:一年期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费
■保险费:168元/人/年
■保障内容:
被保险人在乘坐或驾驶交通工具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我们将给付:
●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残疾保险金
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乘坐民航班机
乘坐客运轮船、出租车或驾驶公务车
身故保险金额 40万元 20万元
残疾保险金额 最高给付40万元
最高给付20万元
●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门急诊和住院费用的,我们将对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的80元以上的部分按100%的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20000元为限。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而入住医院进行治疗的,我们将按以下方法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日给付额(50元/天)X住院天数(实际住院天数-2天)
累计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最高给付天数以180天为限。
三、责任免除示例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况之一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不论在神智清醒与否的状况下自杀与自伤;
2、您或身故受益人故意造成的;
3、因自身的犯罪行为或因拒捕而导致;
4、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5、从事赛车、探险活动及特技表演等高风险活动;
以上为主要责任免责,详细内容请阅读相关保险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