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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6, 2009, 2:02:50 AM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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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屈辱的募款!

Posted: 05 Aug 2009 12:24 AM PDT

来源:走路笔记

我恳请我的每一位朋友,以及每一位到访本站的访客,请你们为公盟、为我的朋友志永、为中国的良心做一点点声援!无论是一小笔捐款,一句联署声明中的 留言,或者只是一张匿名发出的明信片,在眼下这个荒诞绝伦的情境之下,都是寒冬里的一朵火苗――让我们集腋成裘,因为没有一个冬天不会过去!

要求无罪释放许志永博士的公开信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的报道
网络联署声援公盟及许志永博士
网络联署声援结果汇总

明信片邮寄地址见此登记表单
明信片邮寄结果汇总

捐款信息见下文
――――――――――――――-

公盟关于同意接受社会捐款
用于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近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下称"地税局")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下称"国税局")就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盟")涉税 问题陆续作出决定,公盟需补缴税款和缴纳罚款共计1490520元。2009年7月29日,公盟法人代表许志永博士和财务人员庄璐被限制人身自由接受刑事 司法调查。如不能缴纳税款和罚款,许志永博士将面临最高七年监禁的刑事处罚。

鉴于公盟涉税遭行政处罚及刑事调查一事已经引起强烈关注,众多单位和个人纷纷请求向公盟捐赠款物以解决公盟困境。公盟现决定,同意接受并欢迎社会各界向公盟捐赠。为此,特公告如下:

一、公盟坚定拥护和践行依法治国方略,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配合行政及司法机关对本次涉税事项所进行的所有调查及处罚程序,并尊重相关行政及司法处理决定。

公盟作为以公司形式注册的民间公益组织,一直按公司身份依法纳税,并无偷逃税收和规避纳税义务的主客观行为。公盟积极筹措资金先期履行税务行政处罚的同时,将严格依据法律明确规定的途径和方式进行相应的法律救济。

二、公盟呼吁政府开放民间组织,解除禁锢,公平税赋,增强民间组织的社会功能,支持民间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公益事业,培育公民社会,建设法治文明。

公盟重申"法治、理性、建设和非暴力"的公盟理念,建议包括公盟理念认同者、公盟行动支持者在内的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在维护公盟权益的声援甚至抗议过程中遵守法律,体现法治精神。

三、公盟本次接受捐赠,捐赠者仅限于来自境内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为方便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捐赠形式仅限于通过公盟银行帐户汇款进入的现款捐赠,暂不接受现金直接交付和其它非现金物资捐赠。

本次受赠款项将用于履行国税局京国税稽处[2009]5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地税局二稽税稽处[2009]47号《税务处理决定书》、二稽税稽罚[2009]5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税务行政文书项下的纳税和罚款义务。不足部分,公盟将通过借款等方式筹集。

四、公盟本次受赠资金,将严格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它相关财税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并在年度终了时依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时、完整、真实的履行纳税义务。

本次接受捐赠行动的时间为2009年8月4日至2009年8月18日。公盟将在本次受赠行动结束时,及时公布受捐资金的详细收支情况,除涉及个人隐私或捐赠者不愿意公开的受捐信息外,完全公开、透明的接受社会各界查询和监督。

五、接受捐赠的银行户名及账号。

开户名称: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首体支行

帐 号:35080188000016762

汇款附言:捐赠

联系电话:010-6211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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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用法理來說服我 ──為許志永老師給溫家寶總理的公開信 - Yahoo! 新聞

Posted: 05 Aug 2009 09:17 PM PDT

Shared by Isaac
香港社会尚有一息自由灵魂,如何让中国教育者不汗颜

請用法理來說服我 ──為許志永老師給溫家寶總理的公開信

(明報)2009年8月6日 星期四 05:05

【明報專訊】前言

今年4月,與中六級通識教育科的同學到北京    考察交流,我們走訪了「公盟」,許志永博士與我們一行30名同學談了個多兩個小時。

學生知道了維權律師們正為「結石寶寶」、「黑磚窰」的受害者、川震豆腐渣工程遇難者家人、不少上訪者等等,進行法律訴訟;也知道公盟也教育社區市民法律知識從而參與社區內的管理工作。

公盟裏除了律師學者,更多的是比學生們大不了多少的大學生和年輕人。他們所做的,其實不過是個志願機構或是壓力團體的角色,可悲的是,在內地這卻成為了走鋼線、打擦邊球的活動。然而傾談間,許博士仍有信心地告訴同學,維權活動和民間社會未來的活動空間是樂觀的。想不到數月後,繼公盟被「抄家」之後許博士更身陷囹圄,於是,同學們的憤慨是必然的了。

──張銳輝老師

溫總理:

斗膽用這個標題,因為我現在的心境,與龍應台教授執筆寫《請用文明來說服我──給胡錦濤    先生的公開信》時有類似的感受;龍教授的文章,溫總理想必已經讀過了。我雖然只是一個高中學生,對國事的了解、對文字的掌控,當然不比龍教授,但仍希望能透過自己手上微弱的筆,表達對政府處理「公盟」及許志永先生的手法的不滿。

溫總理,提起你的名字時,人們都會說你是平民總理,辦事以民為本,站在人民利益那方。有些小朋友還會被你的親民作風所吸引,叫你一聲溫爺爺,視你為模仿的對象。

但是當我一想起你任內被捕、被禁、被整頓的媒體和異見人士,如劉曉波先生、程翔    先生、《冰點》雜誌、《南方都市報》等等時,我卻又不得不質疑你作為純真善良小朋友學習對象的資格!難道我們國家的教育,是要教小朋友與其他人意見不合時就要對付對方,而非講求中國人千百年來堅持的仁義觀?

近日被政府盯中的是許志永先生和他所領導的「公盟」。公盟是由一群關注中國發展的律師及學者所組成的民間組織,他們透過學術研究就國家的法制改革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推動國家實現民主法治。他們另一項為國人所熟知的工作,是為一些弱勢群眾如上訪者、被徵地者、毒奶粉案的受害者等等提供法律援助,幫助他們透過現有的司法制度去取得公義。單從近日稅局搜查後曾獲得幫助的民眾紛紛勇敢地到公盟辦事處聲援一事,任誰也看到「公盟」是站在人民那邊的!為何溫總理你所領導的政府仍要做出這件不合民情的事呢?

據我所知,「公盟」的工作是非牟利的,他們曾經想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但遭到當局拒絕,被迫申請為有限公司。在國際社會,這種團體並不需交稅,而其捐獻者更能獲得免稅優惠。但由於公盟的成員是守法的律師,明知制度的不合理仍舊依規定納稅。在被稅局指控漏報稅    項時,亦坦誠地承認錯誤。為何溫總理你所領導的政府仍要向他們徵收最高的罰款,並過分地在公盟辦事處以「搜證」為名而檢走所有維權資料呢?更令人感到無法理解的是,許志永先生突然在召開第二輪聽證會之前,遭公安與便衣從家中帶走,並扣留在看守所中,不能與家人及律師聯絡,同時更要公盟關閉其網頁,這實在是對公民基本權利的無理剝奪。

溫總理,你經常說要「依法執政」、「依法治國」,我想請問你一下,執法機關是根據哪一條法例去帶走許先生的?我對中國法律的認識十分膚淺,但仍知道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我國憲法的第35條列明,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民有言論、結社的自由,第37條更清楚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就我對上述條文的理解,我認為許先生現在應該可以自由地留在家或身處辦公室辦事的。

今年4月,我和其他同學到北京考察交流時,有幸在未被搜查的公盟辦事處與許先生談論中國政治。看見他願意無私地為中國在法治民主領域上努力,並對於中國的未來充滿了希望,令我深受感動。猶記得考察時,我們曾到過永定門內國務院信訪辦的門前,親眼目睹不少惡形惡相的截訪者和情况可憐的上訪者。因此,在傾談中有同學便問了許先生一句「為何中央政府會容忍那些截訪者存在呢?」你知道許先生怎樣答嗎?他說上訪人數遠遠超過信訪部門所能承受,所以中央政府亦唯有容許截訪者存在,以免信訪部門的工作量極嚴重超標。在訪問中他多次提醒我們中國政府已很努力,要對政府有多點耐性。

許志永先生就是這樣的一個人!他充滿理想但不狂妄,他看到很遠的目標仍堅持穩重地一步一步走下去,他不怕只有一點一點微弱的力量在慢慢地付出,堅信中國終有一天能實現法治民主與自由。

溫總理,我真的十分不解為何你們的心如此的狠。為何要用這方法去對付這樣一個體諒政府、理性論政的學者呢?他所做的事只是在現有的遊戲規則下安分守己地為弱者去爭取憲法賦予的權利。他做的事情無一不是愛國為民!為何中央連這樣的一個人物也不能放過呢?為何不容許他和公盟透過公開公正的司法程序去處理這事呢?

溫總理,看着你為四川    地震災後工作努力、關心礦工工作環境之時,我總想叫你一聲「溫爺爺」的。但當看着這麼多不合法不合理的事情在中國發生,我實在叫不出呀!但願有一天這樣的事情能夠圓滿解決並不再發生,我相信那一天海內外同胞才會由衷地振臂一呼「中國萬歲」的!

身體健康

香港中七學生

鄭詠欣 敬上

许志永营救系列计划之 LOGO 征集, 请大家积极设计. ‎(savingxuzhiyong)‎

Posted: 05 Aug 2009 07:23 PM PDT

许志永营救系列计划之 LOGO 征集, 请大家积极设计.

许志永营救计划之广告语征集

Posted: 05 Aug 2009 10:48 AM PDT

许志永营救计划之广告语征集

启动你的大脑, 拯救我们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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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公盟(4)捐还是不捐?这是个问题

Posted: 05 Aug 2009 07:00 AM PDT

许志永博士被拘留的第4天,也就是8月3日,公盟发了一个文件:公盟关于同意接受社会捐款用于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公告的大致意思在题目上写的很明白,具体全文见:
https://docs.google.com/View?id=dgrg4q87_34cfrdmxct

对好多人来说,到底捐还是不捐,的确是个问题。自曲新闻做了一个很好页面提供大家辩论:
https://sites.google.com/a/freemorenews.com/gongmeng/

我的意见已经写在上面,因为我觉得加入这个讨论很有意义。你呢?

相关文章:

中国 - 中国网友号召募捐帮助公盟支付巨额罚款

Posted: 05 Aug 2009 04:19 AM PDT

为了营救因税务问题而被拘捕的公盟负责人许志永和财务人员庄璐,中国网友正在发起募捐运动,以帮助公盟支付149万的欠税及罚款。此前,北京市地税局和北京市国税局7于月14日就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涉税问题陆续作出处罚决定。

Twitter / Michael Anti: 前总统从绑匪处解救人质,然后全国人民看着直播欢呼孩子 ...

Posted: 05 Aug 2009 06:31 AM PDT

前总统从绑匪处解救人质,然后全国人民看着直播欢呼孩子回家——镜头上都是家人团聚的欢愉,女记者逐一感谢政府官员;于此同时,我们在试图筹钱向政府赎许志永等人回家,好一个对比。4 minutes ago from TweetDeck
Michael Anti

rtmeme: 凡是为公盟捐款超过50元的,都免费送V字打火机一个(不免运费)。凡是为公盟捐款超过50元的,10元买Tee一件(不免运费)。http://www.geekcook.org/page_id=344 大家帮忙RT吧!

Posted: 04 Aug 2009 09:57 PM P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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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篇五毛雄文的分析

Posted: 05 Aug 2009 02:46 AM PDT

来源:

导语:本文通过对一篇五毛雄文写作手法、行文脉络的分析,给各位读者提供批判性思考的一些线索。文中所述事实,为近日以来广受关注的公盟被查抄及其负责人许志永先生被羁押之事件。 分割线内为分析内容。

原文:

死于"私欲"的许志永

来源:公法网论坛

早先认识许博士,还是在《中国改革》杂志社同仁们的一次小聚会里,当时正值收容遣送制度被政府废除不久,小记们偶聚畅谈,话题当然离不开媒体推进社会进步的小试牛刀。席间,许博士温文尔雅,却也掩饰不住心中的亢奋, 平静的语气包含着热情:"我要努力成为一个优秀的中国公民,成为推动历史进步的那个优秀公民群体的一员,我要让人们相信理想和正义,让人们看到这个变革时 代的希望。是的,我已经在从政,我在追求理想的政治,文明的政治,我要以自己一生的行动向亿万国民证明,政治应当是美好的,政治的确是美好的,政治是为公 众谋福利的事业。"

================

先讲述一个故事,通过故事引入攻击的对象,在貌似客观的写作中通过某些暗示性的词句来为后面的论述打底,先入为主的为读者的潜意识引入观念。为了避免与读者的第一印象产生巨大冲突,这一部分仍然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褒扬,以冲淡读者的抵触情绪。

================

此等话语令席间众人刮目相看,但也当作酒后狂生之言,并未为当时众人当真。因为作为一名记者,本身就应该独立于政治之外,这是新闻自由和独立的基本 准则。记者作为监督社会的"第三只眼",绝不是政客、社会活动家、评论家或是什么维权斗士。记者就是客观、公正地把事实通过各种媒体呈现给所有民众的报道 者,在此过程中决不加修饰、不加入个人观点,更不能参入个人利益。这让我想起了许志永的另一句话:"我们惟一的私欲是自我人生价值的实现,而这依赖于为公 众谋福利的生命历程。"

================

标榜自身的客观性,塑造正义形象,以争取信任,在接下来的攻击中换取基于信任的盲目相信。

================

此后再和相熟的朋友小聚时,我就断言:许志永绝非池中物,可能是隐匿在记者圈里的"丑小鸭",迟早有一天会蜕变成天鹅!!果不其然,时隔数年,许志 永名下便有了诸如"中国人权活动家,维权律师,北京市海淀区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北京邮电大学教师,民权团体'公盟'创办人"等头衔时,我不会诧异,那 个书生气十足、微微讷言的学者如何在短短的五年获得如此的成绩,因为我了解那个平凡、讷言的外表下有颗"不平静的心"

===============

继续不加证明的暗示一个阴谋论,对所攻击对象展开道德高度的暗讽。

===============

这些身份的不兼容之特征,横越了政界、学术界、法学界、人文科学和社会界以及商界,使得许志永犹如一个游离在多维空间汲取个人私欲而不断膨胀的多头巨型怪兽――饕餮,无处不在又无孔不入!在我看来,许志永迟早有一天会被自己的私欲所吞噬!

===============

立论开始:撕破伪装,对所攻击对象直接进行贬义定性和人身攻击。

===============

所以近日忽闻许志永及其名下的公盟因涉嫌偷逃税务被北京市税务机关取缔且处罚金142余万元,更验证了我的预言。作为其多年前的朋友兼同仁,让我震 惊的是许在事发后的一篇博客中公然写道:"142万的处罚,也许对很多企业而言都算不得什么,可是对于公盟而言,这是残忍而邪恶的,这不是对公盟的处罚, 这是对毒奶粉受害的孩子、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遭遇物业公司欺负的业主、为内心正义奔走呼号的上访者……是对千千万万最需要帮助的无权无势者的处罚,这处 罚丧尽天良!"

===============

因为上段定性用语过猛,故而本段拓开一笔,用另一个事实引出下文即将展开的攻击。这里的手法很巧妙,作者对所攻击对象做过的善事心知肚明, 故而对赤裸裸的攻击可能带来的疑惑有清醒预期。因此,他并没有采取回避战术,而是直面疑惑――因为读者存在疑惑时,避而不答反而会降低读者对文章的信任 度,所以作者先淋漓尽致的把所有读者的疑惑摆在桌面,造成一种"我是和你开诚布公讲道理"的感觉。先换取信任,在下面的段落中再通过春秋笔法将视线转移即 可。

===============

在我看来,上述文字暴露了许志永公然回避或默认了其名下公盟逃税的事实和税务机关对其处罚的公正性的居心,而将此次遭受查处的法律事实转化为其"申 张正义"的借口,大肆喊冤使普通民众忽略了违法行为本身,转而把注意力放到"执法不公"和"社会良心"等方面。许志永把政府部门的执法行为称之为"残忍而 邪恶的",把公司违法所受的处罚转嫁到"毒奶粉受害的孩子、打工子弟以学校的孩子……"身上,妄图将公盟依赖为公众维权而攫取的大量利益"隐形",而将其142万元的处罚转嫁到其"衣食父母"头上,实在有些无耻,完全是以赖皮手段在混淆概念、转移视线

==============

公盟无论如何无法推脱的问题就是,在现有法律体制下,拖欠税款是一个既成事实。因此作者需要大肆渲染的就是这一个事实,当所有读者的思考焦点都被集中在这一点上时,他们就会忘记拷问为何非营利公益组织会被迫犯法,忘记拷问这一事件的背后是否有着更加深刻、不可告人的深层原因

在作者成功转移视线并获取信任之后,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倒打一耙式,将公盟做过的善事变成自己的论据――也就是,被攻击对象其实是想要绑架民意,掩盖自己的罪恶。

=====================

面对此景,我不禁哀叹,我所认识的许志永已死!现在活着的那个只是披着人皮的贪婪巨兽,而且这个巨兽也慢慢被自己不断膨胀的私欲撑到了濒死的边缘!!!

=====================

通过前文,在一定数量的读者中成功灌输观念之后,就可以更加放心大胆的对所攻击的对象展开人身攻击,进一步批倒批臭。

总结:

如今的五毛,已经绝非数年之前那些只懂辱骂的蝇营狗苟之辈了。现如今,他们懂得如何操纵大众心理,如何换取民众同情。如何扮演客观公义。所以,本文之目的就在于帮助大家擦亮眼睛,进一步辨识那些貌似要劝你服用明目药,实际上是给你戴上黑眼罩的文章。

与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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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永你媽媽喊你回家吃飯 | StickerAction! 串連、串聯貼紙平台

Posted: 05 Aug 2009 04:07 AM PDT

Shared by 淡雪
“许志永,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贴纸串联

發起人:
blogtd
http://blogtd.org

發起日期:
2009年07月28日

貼紙點擊數:
390

標籤:
許志永 公盟  回家吃飯 賈君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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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News: Xu Zhiyong: On the Cover of Mr. Fashion | China Digital Times (CDT)

Posted: 05 Aug 2009 12:49 AM PDT

Xu Zhiyong: On the Cover of Mr. Fashion

While civil rights lawyer Xu Zhiyong is being held for tax evasion, he is on the front cover of the August issue of the Beijing publication Mr. Fashion 《时尚先生》(the Chinese version of Esquire). The theme of this issue is “Chinese Dream

The magazine includes the following quote from Xu Zhiyong:

Xu Zhiyong’s Chinese Dream:

“我希望我们是个自由幸福的国家。每个人不需要违背良心,只要靠自己的才能和品德就可以找到合适的位置;一个简单而幸福的社会,人性的善得到最大的张扬,恶得到最大的抑制;诚实、信用、友爱、互助将成为我们生活的常态,没有那么多烦恼和愤怒,每一个人脸上是纯真的笑容。”

“I wish our country could be a free and happy one. Every citizen does not need go against their conscience and can find their own place by their virtue and talents; a simple and happy society, where the goodness of humanity is expanded to the maximum, and the evilness of humanity is constrained to the maximum; honesty, trust, kindness, and helping each other are everyday occurences in life; there is not so much anger and anxiety, a pure smile on everyone’s face.”
47404fc7t6ffb299034d8&690

Also from AP:

A leading Chinese legal activist detained by authorities last week has been accused of tax evasion, his brother said Tuesday.

Xu Zhiyong, a prominent legal scholar who co-founded the Gongmeng legal aid organization, was taken from his Beijing home around 5 a.m. last Wednesday by police. At the time, it was unclear why he was being held.

On Tuesday, his brother Xu Zhihong told The Associated Press that officials from the Beijing University of Post and Telecommunications, where Xu Zhiyong taught, said they were notified that the scholar was being detained for tax evasion.

Below see a solicitation from Xu’s Gongmeng (Open Constitution Initiative) asking the public for donations to cover their fine. Bank information is included at the end:
Recipient: Beijing Gongmeng Consultants, LLC
Bank: China Everbright Bank, Main Branch
Account number: 35080188000016762
Contact telephone: 010-62111675
Donors should mark their deposits as “donation.”
gongmeng

Origin: Tini Tran, 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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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COMMENTS: 3 Responses

Rock-n-Go 岩棋志» Blog Archive » 捐

Posted: 05 Aug 2009 12:48 AM PDT


他的梦想

你的祖国

Connected nodes:

Posted on Tuesday, August 4th, 2009 at 9:53 pm in Sword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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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7, 2009, 2:09:16 AM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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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aru

Posted: 06 Aug 2009 10:21 AM PDT

Shared by cranewang
dans un pays où le Parti est au-dessus des lois, travailler à son application est suffisant pour faire enrager nombre de bureaucrates et d’officiels, dont Xu Zhiyong exposait les malvers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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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redi dernier, à 5 heures du matin, des représentants de la sécurité d’Etat sont passés au domicile de l’avocat Xu Zhiyong et l’ont emmené pour une destination inconnue. Il n’a pas donné de nouvelles depuis.

Xu Zhiyong est une personnalité exceptionnelle. Professeur de droit à l’université des télécommunications de Pékin, élu indépendant du district de Haidian, il a fait de l’application de la loi un combat personnel et celui de son O.N.G Gongmen. Avocat de victimes de l’affaire du lait contaminé, pourfendeur des « prisons noires  », il était pour beaucoup l’ultime recours. Lorsque je l’ai rencontré il y a quelques 6 mois, son bureau était rempli de plaignants venus de loin, usés par des mois, des années parfois, de lutte pour faire valoir leurs droits.  Loin d’être un révolutionnaire, assez malin pour savoir les limites à ne pas dépasser, il ne remettait pas en cause le système mais réclamait juste l’application de la loi et de la constitution. Ce faisant, se trouvait champion d’une ligne définie par Hu Jintao lui-même : « L’application de la loi est un élément fondamental de la gouvernance du Parti  ».  Cependant, dans un pays où le Parti est au-dessus des lois, travailler à son application est suffisant pour faire enrager nombre de bureaucrates et d’officiels, dont Xu Zhiyong exposait les malversations.

La disparition (il ne s’agit pas d’une arrestation formelle) de Xu Zhiyong est hautement symbolique et révèle un raidissement du régime. Les limites à ne pas dépasser ne sont plus les mêmes. Comparé à d’autres incarcérés tels que Hu Jia, Xu Zhiyong est un modéré, préférant travailler au sein du système plutôt que de le défier. Sa disparition intervient alors que plusieurs dizaine d’avocats spécialisés dans la défense des droits civiques ont vu leur licence révoquée. S’agit-il d’un raidissement temporaire à quelques semaines du 60ème anniversaire de la révolution, période pendant laquelle aucune dissension ne saurait être permise, ou d’une évolution plus profonde alors que des manifestations de mécontentement populaire se multiplient et se font plus violentes?  Des ONG telles que celle de Xu Zhiyong fonctionnent cependant comme des soupapes dont le régime a bien besoin.

 

 

应当给出“公盟”具体违法事实

Posted: 06 Aug 2009 08:04 AM PDT

应当给出“公盟”具体违法事实  Your browser may not support display of this image.

何兵    发表于2009年07月21日 15:45 阅读(278) 评论(4)

 

  北京市民政局决定取缔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一事,引起学术界、思想界和社会各界极大关注。北京市民政局取缔决定书的主要内容是:

 
  经查,“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之规定,依据本《条例》第27条,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决定对《公盟法律研究中心》预以取缔。

  
  我给学生开设一门《行政法案件研习》课程,对市民政局取缔行为的合法性问题,颇有兴趣。现作初步行政法理研习。 

 
  判断一项行政法律文书的合法性,无非从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两方面考量。

  
  先研究本法律文书的事实依据:

  
  法律文书指明的违法事实是“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此外,再无下文。

  
  作为行政法律文书,这是极其不严谨的。它就像一份刑事控告书,控告被告犯有盗窃罪,而不列明具体的盗窃事实一样。刑事控告书必须指明,被告某年某月,盗窃某人财物多少……。没有这些事实,刑事指控显然不能成立。公诉机关总不能说:被告你犯了盗窃罪,具体事实,你就别问了!同样,作为行政文书,北京民政局应当具体说明,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于某年某月,在什么场合,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即民政局的基本法律义务是,查明、说明并证明被处罚者的违法行为。作为相对人,只有在被告知,自己究竟因何行为被查处,才能进行有效的抗辩。如果确属违法,这样也能教育被处罚者,以免将来发生类似的违法行为。也教育社会公众,将来不得从事类似行为。北京民政局的本项法律文书,由于自身就没有陈述具体事实依据,性质上属于无事实依据的处罚,若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民政局将无法抗辩。

   
  再研究本案法律适用:

  
  北京市民政局适合的法律是以下几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第二十七条:“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民间组织: 

 
  (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 

  
  第三条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以下统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非法民间组织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依法作出取缔决定,没收其非法财产。 

 
  “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属于“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机构,而“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北京市民政部欲对其处罚,法理上至少有以下基本问题要研讨:

  
  一、企业法人能否自行设置内部研究机构?

   
  从法律上来说,企业法人如何设置内部机构,属于企业法人的经营自主权,既无须工商部门批准,也无须民政部门批准。企业法人内设研究机构,这是企业界的常态。企业要发展,必须进行企业战略,国家政策和法律研究。至于他们研究的内容,应当是企业自我设定的,国家法律无任何限制。因此,作为行政部门的北京市民政局,就必须向法院证明,国家法律禁止企业设立研究机构,或提供法律证明,企业设立研究机构,要经过民政部门批准。

  
  二、企业法人若从事非法活动,应由民政部门主管还是工商部门主管?

  
  企业法人若从事非法活动,究竟由谁主管?法理上,应当由其违法行为所涉部门主管。比如,法人偷税,由税务部门主管;法人生产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由卫生部门或质监部门主管。就此而言,如果“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确实从事违反民政法律的活动,北京市民政局有权主管。由于北京市民政局未提供“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具体违法事实,此处无法研判。且待事实进一步明朗,再作研习。

  
  三、企业能否从事公益活动?

  
  公盟有关当事人向社会发表言谈称,他们一直在法律的范围内,从事公益活动。由于本人未参与公盟活动,对此无法判断。但法律上,有一点须要说明的是,企业虽然以营利为目的,但营利不是企业的法律义务。企业从事社会公益活动,不仅是法律允许的,而且也是国家政策所鼓励的。企业不能仅以营利为目的,必须承担社会责任,这不仅是学界的共识,也是全球趋势。

   
  究竟公盟的“法律研究中心”该不该处罚,有待北京市民政局公布更多的、更具体的违法事实

 

(QQ空间的网页链接只能显示文章列表页面,请大家在列表中查找本文标题。此处副本复制于2009年8月6日晚11时,原文未来不排除可能被QQ删除。)

VOA News - 新闻人物:维权律师许志永

Posted: 06 Aug 2009 07:35 AM PDT

新闻人物:维权律师许志永
记者: 张楠
北京
Aug 6, 2009

最近被警方拘留的“公盟咨询公司”法人代表许志永是中国著名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的领军人物。认识他的人说,许志永是一个理性、执着的人,希望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推动中国的法治建设。

许志永1973年生于河南省民权县。据说,他很为此自豪,曾说“注定我这辈子就是为民权而奋斗。”

许志永的同事和朋友把他称为执着追求理想的人。河南维权人士汪海洋说:“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有)法律的精神、法治的理念和他的美好愿望。他的美好愿望就是想把这个国家,通过法治的手段,使人人得到一种平等的社会地位,铲除人压迫人、人欺辱人的现象。”

许志永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律系,先后获学士和硕士学位。1999年,入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他现在是北京邮电大学讲师,海淀区人大代表。

北京维权律师许志永
北京维权律师许志永
*“三博士”上书*

许志永首次走入公众视野是在2003年的“三博士”上书事件中。那一年,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在广州收容站被殴打致死。之后,许志永与另外两名法学博士俞江、滕彪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对废止该办法起了推动作用。

许志永的北大同学滕彪回忆说:“我和许志永上博士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讨论相关的问题,劳教制度等等。孙志刚事件发生之后,我们就很快地形成了一个一致的看法。”

*创办公盟*

而后,许志永和俞江、滕彪等人共同创办了公盟。公盟本是一个公益性法律援助组织,但在中国很多公益组织很难注册为“公益机构”,只能到工商局去注册为“公司”,公盟不得不在“公司化生存”中从事公益事业。

五年来,公盟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向全国人大递交宪法人权条款的修订建议;关注河南艾滋村孤儿院被政府强行关闭事件;为《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和主编程益中辩护;进行中国信访制度研究;帮助黑砖窑受害人提起行政诉讼;援助毒奶粉受害人;发起北京律师协会直选活动等。

滕彪认为许志永是公盟的灵魂人物。他说:“他还是很有威望。公盟是一个非常团结的团队。虽然有些人比他年纪大,有些人的经验更多,但是许志永一直是公盟的最核心的灵魂人物。”

*为民受苦*

为了撰写《中国信访报告》,许志永曾在北京南站的“上访村”住过两个月,还曾多次探访京城内关押上访民众的“黑监狱”,并受到不法分子的殴打。

河南维权人士的汪海洋说:“许志永博士奋不顾身地到这些地方和他们理论,当然是非常理性地理论。看守打他,他就让他打。‘你打,你打吧。’最后因为他正气凛然,使原来打过他的人见了他就望风而逃。所以这种精神,我觉得,在中国人来说,太少见了,也太可贵了。”

广东律师庞琨参加了今年四月公盟举办的针对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培训。他回忆了许志永讲课时的情景。

庞琨说:“他就讲到,去维权的时候,首先你要带着一种受苦的心态去,为老百姓受苦、为权益受苦的一种准备。(他)甚至受到过别人的攻击,而且始终是面带微笑,用一种从容和一种怜悯的姿态去看待那种暴徒的方式。我觉得这是我们一般普通人做不到的。”

许志永非常关心访民的疾苦,为他们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访民代表曾送锦旗给他,上书“书生报国无它物、唯有手中笔如刀”。

*“人格高尚”*

许志永的生活十分简朴。北京律师杨慧文说:“他被采取了强制措施之后,我们去帮他整理东西,去了他家里头,才发现他家里的生活用品非常地简单,简陋得让我都觉得有点受不了。这从另一方面也能体现出来,他经常吃工作餐的时候,都是按八块钱的标准来吃的。”

接受记者采访的人都对许志永的人品和人格给予高度评价。

“非常坦诚,从来不会有什么阴谋诡计,跟他在一块儿有一种信任感、有一种安全感。”

“这个人虽说年轻,但是我觉得人格非常高尚,人品非常伟大,知识非常渊博。”

“最强烈的印象就是他特别地纯粹,非常地热心做公益的事。”

“做人非常谦卑,是一个非常理性的人。”

*公盟筹款救人*

但是这样一个人现在却面临牢狱之灾。7月14号税务部门发出通知,对公盟追缴所得税和罚款共142万元。7月29号清晨,许志永被警察带走。

许志永的同事和朋友坚信他“没有逃税的故意。”但公盟还是决定接受社会各界捐款,希望能还清行政处罚开具的数额巨大的税款和罚款,使许志永得以获释。

关键词:许志永,公盟,滕彪,汪海洋,庞琨,杨慧文,孙志刚,法治,维权,公益组织 

许志永,赶快回家吃饭

Posted: 05 Aug 2009 11:40 PM PDT

在798的熊猫慢递(岂有此女同学的blog有介绍)买了张明信片,寄给许志永,不知他能不能收到。

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许志永赶快回家吃饭 @cranewang

许志永赶快回家吃饭 @cranewang

外面再加上信封,免得因为明信片不是邮政指定的而被退回。

外面再加上信封,免得因为明信片不是邮政指定的而被退回。

VOA News - Chinese Legal Activist Charged With Tax Evasion as Crackdown Widens

Posted: 06 Aug 2009 07:34 AM PDT

Chinese Legal Activist Charged With Tax Evasion as Crackdown Widens
By William Ide
2-355815
06 August 2009

Xu Zhiyong (file photo)
Xu Zhiyong (file photo)
Close associates of Chinese legal activist Xu Zhiyong say he is being detained on charges of tax evasion. Xu's case is one of several that appear to be part of widening crackdown on dissent in China ahead of October's 60th anniversary of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re than a week ago, without explanation, Chinese police detained Xu Zhiyong, the head of a legal aid organization Gongmeng in Beijing.

Teng Biao, a co-founder of the group, says Xu's family has not seen him since he was taken from his home early on Wednesday last week.

Teng says Xu's brother went to the Beijing University of Post and Telecommunications, where Xu Zhiyong taught. There, he learned that his brother had been taken away by public security forces and was being charged with tax evasion.

Teng added that Zhang Lu, another member of Gongmeng who also has been missing since last week, has still not been heard from.

Many political analysts and human rights groups say Gongmeng and other activist groups are being targeted as part of a widening crackdown on dissent ahead of the October 1 anniversary of the founding of the communist government.

However, Randy Peerenboom a professor of law at La Trobe University in Melbourne who is now based in Beijing, sees a broader purpose. He thinks what is happening is part of an effort to ensure social stability that is not exclusively linked to the coming anniversary.

"The number of demonstrations has been rising in recent years, many of them becoming more violent, and so you see the government trying to crackdown on various sources of instability," he said.

Peerenboom says the government has tried to force many of the country's disputes and controversial cases into the court system, but in his opinion that has ended up being too costly and has not ended the protests. Because of that, the government has started targeting activist lawyers and legal groups like Gongmeng.

"I think that one of the problems is they've [Gongmeng] handled an increasingly wide range of cases and gotten involved in a wider range of issues and this is one of the reasons why I think the government is re-calibrating its strategy," he said.

Gongmeng's lawyers represented victims of the Sanlu toxic milk powder scandal, which made nearly 300,000 babies ill, and has investigated institutions such as illegal detention centers. Their researchers even issued a review of last year's unrest in Tibet, which said Tibetans were protesting because of failed government policies.
 
Gongmeng is not the only one being targeted.

Last month, Yirenping, which fights discrimination against hepatitis patients, faced a clampdown, and more than 50 Beijing lawyers, many of whom focus on human rights issues, had their licenses revoked.

Two activists who have criticized the government's handling of the 2008 Sichuan earthquake have also been put on trial.

One of them, Huang Qi, appeared in court Wednesday ON charges of illegally possessing state secrets.

Tan Zuoren, an activist who questioned why so many children died in the earthquake, will be tried for subversion next week.

如何支持公盟 / 萧瀚

Posted: 05 Aug 2009 11:03 PM PDT

 

公盟事件评论之三:

 

如何支持公盟

 

萧瀚

 

1.【许志永的公盟还是公盟的公盟】许志永明确表态宁愿坐牢拒交罚款,这是许志永的个人声明。据我所知,这并非公盟集体决策的结论,公盟决策似应等待公盟其他主要成员按照他们的章程投票表决,我认为公盟应该成为实践正当程序原则这一民主精神的表率。

 

2.【个人、社会各守其道】许志永宁愿坐牢是一种与社会公义相关的公民行动,不是纯粹的个人私事,他受迫害,社会有义务营救——只要不违背道德底线,一切营救行动都是正当的,哪怕违背许志永的个人意志。

 

3.【捐款的意义】第一,是对取缔公盟行为的否定(不认可被取缔的组织在法律意义上的死亡);第二,表达对公盟的物质支持与精神支持;第三,表达公民对政府暴行的抗议;第四,公民社会的应有之公义。

 

4.【捐款的方式】可先做好准备,等待公盟接受捐助的具体安排。

 

5.【坐牢的意义】许志永以愿意坐牢的姿态表达不与恶法合作的精神,这令人敬佩,他是英雄,这样的行动是有感召力的,它将激发社会一定程度的良心凝聚力。

 

6.【坐牢悖论】公民行动中的两种类型:言说和实干,言说易而实干难,虽然要做好都不易。宣传受阻的实干家,坐牢的社会效果大打折扣;言说者因其社会影响力,坐牢反倒更有良心凝聚效应——斧头帮迫害实干家的成本更低,收益更大。

 

7. 【甘地坐牢的支援环境】英国殖民政府是一个允许甘地说话的政府,是一个能主动审判、惩罚阿姆利则惨案罪犯的政府,甘地坐牢于印度独立运动是有广泛影响的重大事件,拥有巨大的社会能量。类似条件在中国尚不具备,甘地不是一个人,是无数印度人之非暴力抗争的酵母与精神教父。

 

8. 【金博士的填监行动】许志永宁愿坐牢显然受梭罗和马丁路德金填监行动的影响,但金博士的填监行动不是孤立的个人行动,而是由无数人同时进行的,目前中国条件尚不具备。

 

9.【如何实践和发展甘地精神】在身边的日常公共事务中,做符合公民精神之事;在团队行动中,反抗恶法,遵循正当程序的民主精神,若正当程序的结果逆向背弃良心,则保持自己的独立。

 

10. 【不合作精神的进阶】不必奢望一口吃成大胖子,初级阶段,在良心底线以上可以与恶法有限合作(即不损害他人,例如违背许志永个人意愿的捐助不损害任何个人良心与道德),作为政治行动应当考虑成本与收益之比。

 

11. 【杀身未必成仁】不能把“杀身成仁”理解成杀身必然成仁,只有杀身才成仁。刻意追求的杀身未必成仁,成仁也未必必须牺牲。无谓的牺牲不但不是成仁,反倒可能是不顾大局的行为。

 

12. 【如何成就公民英雄】以公民精神指导自己的言行,恪守良心底线,恪守人道主义精神,不与恶法合作,与良法合作,不逃避担当,也不刻意追求牺牲。在合作性行动中,既保持个人的自由和独立,也顾全团队的安全和利益,不进行纯属个人却危及团队的行动。

 

2009年8月6日於追遠堂

 

本文欢迎完整转载,敬请注明出处

http://blog.sina.com.cn/xhzyt

许知远:我们这一代

Posted: 05 Aug 2009 11:52 PM PDT

作者:许知远   来源:金融时报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从京沈高速公路的豆各庄出口下来,车拐进一条引水渠旁的林荫道,再右转就进村了。一个再平常不过的郊区村落,主街上满是小商铺,从山西刀削面到手机、杂货店、还有提供从剃头到按摩所有服务的美发店,劣质的蓝底或红底的喷绘广告一个接一个、毫无章法的连成了一片。路面上尽是尘土,车过时扬起一片,让人无处可躲。

这丝毫不妨碍路边的人们从容不迫的吃下盘中的炒面,再心满意足的点上一支烟。他们有的青春年少、有的已近老年,都赤裸上身,肌肤黝黑。他们不是本村居民,是不远处那排在建的高楼富力又一城的工人。正是中午,他们享受着暂时的放松,抽烟、喝茶、与安徽老板娘无伤大雅的调笑几句。街对面美发店的姑娘斜坐在门前,专心打毛衣,右腿压在左腿上,有节奏的颤动着,红凉鞋若即若离的挂在腾空的右脚上。

倘若不算那排在建的住宅楼,北京市看守所是豆各庄最庞大的建筑群了。院墙与铁门隐藏了它的规模,只能看到两幢办公楼,大约六、七层高。透过接待室的后窗,我模糊的看到一幢二层板房,灰色、简陋,不知是否被关押人员所住,也不知这样的板房有几幢。

在网络上流传的说法是,许志永就关押在此。他不是我第一个被捕的朋友,却可能是第一个让我清晰的意识到“被捕”这种感觉的朋友。

7月23日的夜晚,我们一起在北大附近的一家餐厅吃饭。晚餐上,他似乎保持了一贯的乐观与信心,似乎9天前税务部门对公盟的突然造访和近乎疯狂的惩罚措施,一点都没让他心灰意冷。谁都清楚这是一次以经济为名义进行的压迫。

我们的国家似乎总是充斥着这重重荒诞。它分明已然道德崩溃、冲突不停,到处却都在大谈和谐社会;宪法保证每个人的言论自由,但是法律也惩罚所有可以被定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你说不清哪句话一不小心就可能颠覆掉这么大的一个国家;它的一些官员公然四处寻找处女,色情服务无处不在,它却声称要用一款软件来保护那些上网的少年免受黄色内容的伤害……

而许志永和他的同志,对社会满怀责任与深情,想通过自己的法律知识去帮助困境中的陌生人,以减少这个社会的不公,给那些悲观无力者希望。但他们想成立这样一家民间机构时,却因没有政府部门愿意出面担任主管单位,而不能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它不得不注册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公司”以求生存。

专制政权总是以消除社会力量为首要任务,它不容许人们因相同志向与兴趣结合在一起,它可能分散权力中心的权威。当一个国家所有的社会力量都被清除时,它就是一个极权社会,国家力量无处不在,从你的工资单到卧室,政治权力无处不在,在情书中引用毛主席语录的年代不正如此吗?极权体制通过恐惧和欺骗造就孤立无援、丧失独立思考的个体,他们又是一场场荒诞的群众悲剧的材料。而三十年的改革之后,我们看到了市场力量的迅速兴起,却没看到社会力量的成熟。只有在一个健康而强大的市民社会才能去培育多元的价值观,让人们既抵制强大的政治力量,又防止仅仅沦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使每个人成为健康的公民。当权者了解这些,登记一家非赢利公益组织,要比登记一家公司要困难得多。这其中的含义一目了然——我允许你赚钱,其他不要管得太多。

但许志永和他的同志想管得多一些,因为我们早已生活在一个扭曲的社会之中。在他们不懈的努力背后,是一个新的中国的形成:经济进步不再能给全社会带来普遍福利,财富差距迅速扩大;政治权力与商业利益达成了新的联盟,使得垄断利益集团出现,普通人的机会不仅减少,而且利益经常受到侵害;金钱催生了政治权力的扩张,造就了一个扭曲的经济结构;扭曲的经济结构带来了环境和生态的破坏,也践踏了道德伦理,造就了更多的受害人群……于是,在中国这台庞大的经济机器轰然向前时,很多人跌落在车轮之下、被碾过,但他们的叫喊声却经常被轰鸣声所淹没。

这些跌落的人群,只能在家中叹息,拥挤在上访村里徒牢等待希望,举着申冤的牌子默默的站在法院、检察院乃至中央电视台门前。媒体很难给予他们空间,它们不仅被意识形态控制,也加入了娱乐化的潮流;社会精英很少关注他们的存在,精英们要大谈中国的全球领导力、经济增长率,弱者们不过是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牺牲;官僚机构当然更不会有兴趣,这个政权建立的最基本哲学就是漠视人的尊严,人是工具、是材料,它曾经的国家主席都曾如此惨死,何况这些普通人;至于广阔的公众,他们看到身边的不幸者会有多么不幸,所以要拼命向上爬升,以获取少许的安全感……这样的社会充满不公、黑暗,因此尤其渴望正义与良知。

公盟旗下几十名律师几乎全部免费为不同的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并以各种方式普及法律常识。从推动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到为邓玉娇案的辩护,再到为受到三聚氰胺奶粉影响的家庭,公盟像是过去六年中国法治进程的某种缩影,一群青年人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普通人获得基本的权利和尊严。他们很少用口号和理论来表明姿态,而是用一个个具体的行动,推动公民权利的增长,为充满绝望和嘲讽的公共空间中增加希望。他们也从未放弃任何一个改善社会的机会,包括体制内。自从 2003年当选为海淀区人大代表以外,许志永就不断运用新的身份,揭露种种问题。在三个月前的一次演讲所提到的,他们寻求的是团结、共识、参与、奉献,他们要通过点点努力,来改变中国长久以来恶劣的政治生态。一些时刻,他们成功了,另一些时刻,则失败了。他们当然也开罪不少当权者与利益集团——当他们为受害者寻求公正时,特权者的特权也因此减少了。

在7月23日的夜晚,他试图还在猜测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目前的困境。在意识形态死亡之后,党与政府早已分化为不同的利益集团。当他们的利益受损时,都会毫不留情的动用手中的权力资源。

即使在分析这一切时,志永仍旧保持着一贯的乐观。我记得两年前的一次交谈,那时他意气风发,相信2008年的奥运会将给中国带来一次巨大变革机会。当全世界都盯着北京时,政治权力将有所收敛,而不同民间组织都该利用良机,拓展公民社会的空间。那之前,一系列事件都表明,经由互联网的聚合与传播效应,弱势者可能与强势者进行大卫与歌利亚的战争,而且胜负未定。

那如今呢?两年以来,我看到的是政府权力借由巨大国家事件的增长,大地震、奥运会,还有金融危机,似乎每次挑战都必须借由国家权力的扩张才能应对。赈灾只有是政府出面,死亡的名单是国家的秘密,奥运会的一切都只能由国家承担,最富有的是中央企业,连年轻人都意识到了公务员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工作。那些自以为有性格的网民,轻易的汇聚成“爱国主义”的洪流。而社会力量,则困难重重,身份不清、财政吃紧、经常处于被收编的边缘。

但志永在困境之中看到的是希望。他为上访者提供法律援助,为毒奶粉的父母索赔,探访京城的黑监狱,他挨过打、被粗暴的拘留过,全因他试图为一群已经受难却失语的人群寻找公正。或许他在这一系列个人际遇中,感觉得到人们对正义与良知的巨大渴望。这种渴望让他温暖和坚定。

那天晚上,我们在蓟门桥分手。我记得他离去前说得最后几句话中一句是:“最坏的结果是抓我坐牢,这也没什么。”不过,我没把这话太当真。我想他们会对普通维权律师施以重手,但对许志永这位得到普遍关注的人物,会用更谨慎的方式。何况志永的方式是温和的,在一次讲演中他不强调,他们的方式不是批评—— 尽管批评很重要,也不是改良,当然更不会是对抗,而是建设。更何况,他还是一名区人大代表,如果要逮捕他,是要区人大通过的……

但不到一周之后,就传来了相反的消息。7月29日的清晨5点,小区的保安看到他被四五个人带走,不知去向……



大约6年前,在北京在豆各庄更远的东郊的一间公寓里,余杰和我玩笑式的讲起了他这些年被跟踪、审查和经历。我们相识于1997年的北大,他比我年长 3级,但不同系。我记得第一次读到他油印出的文集《明天》时内心难耐的激动——思想的热忱、批判的锐气、宽阔的视野、全都混杂在少年意气中了——而这不正是我期望北大校园中本应有却几乎没有的气质吗?

我们成了朋友。比起文章中尖锐,生活中的余杰善良、任性、小小的虚荣、喜欢回锅肉、要命的单相思一位长腿姑娘。在我们相识一年后,一位出版商发现了那些油印的文集,然后突然之间,他在大学中、在青年里、在社会精英中,他变成了炙手可热的人物。距离天安门的那场悲剧将近10年了,这也是思想上沉闷和过度谨慎的10年,但一个年轻人跳出来,用他几乎显然带着稚气的口吻表达他对文化、社会、政治的看法,他的勇气和热情感染了所有人。余杰显得既年轻又古老,他才25岁,但是他采用的方式又是中国人最熟知的——写文章、谈论思想、引起争论、刺激人们思考。他是个启蒙者,尽管思维有时过分单调。

他接下来的轨迹不再那么顺利。他的严厉批评态度,让校方难安,或许也让更多的保守者不适,2000年他毕业后,发现原本接收他的单位拒绝接受他。他成了一名独立作家。他依旧引起争议,忘记了是2000年还是2001年,他在一份期刊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昆德拉与哈维尔──我们选择什么?我们承担什么?》借由中国知识分子对这两位捷克作家的态度,余杰试图剖析1990年代的文化心理——我们太聪明了,而缺乏严肃的道德立场。

似乎每一次公开讨论,都是一种价值观覆没前的最后顽抗。在1993年对于人文精神的讨论之后,人文精神被弃如敝履;而这次关于智慧和立场讨论之后,立场的最后防线也溃败了。

随着名声的提升、交往圈子的扩大、还有他在海外媒体上撰写的文章,余杰逐渐的被划到另一个群落——异议作家。紧接着,他的书无法继续在国内出版,国内的媒体禁止刊发他的文章,再接着他成为了一名基督徒……

我们的关系日渐疏远。这既是因为离开大学之后,我们各自有了不同的生活轨道。或许也是因为在潜意识里,我觉得他的方式太过简单。一个新时代到了,那么多无穷的新事务,过分的道德判断,显得既单薄又粗暴。

一个新的时代真的到了。互联网热潮在1999年席卷了中国,是比尔•盖茨、斯蒂夫•乔布斯、丁磊、张朝阳,而不是罗素、卡夫卡、鲁迅或是李敖,成为了新的偶像人物,是资本与技术,而不是书籍与思想,成为时代精神的载体。

我先是在互联网公司,然后进入了一家新兴的报纸。这份报纸要报道的是中国融入全球的进程,跨国资本如何改造中国的面貌,技术如何冲破被禁锢的社会,市场化如何摧毁了计划体制,民营企业家怎样成为时代的英雄……总之,我们似乎看到了一个不同的世界。去他妈的政治问题、意识形态问题、道德立场问题,它们陈腐不堪了。我们有了苹果电脑和Google、出国旅行、充沛的工作机会与性爱;也可以大谈硅谷精神与摇滚精神的相似之处,评论“9•11”与美国外交政策,偶尔还引用一下詹姆斯•乔伊斯;我们心安理得说,告别革命吧,中国需要的是渐进,放弃批评吧,我们要的是建设性,强调道德是愚蠢的,因为它通往灾难;我们聪明、时髦、以为无所不知、或许还挺酷……我们是中国经济奇迹的一代。



两年前认识许志永时,我对他身上散发出的活力和强烈的正义感折服,它既让我钦佩也让我不安。我当然了解这个广阔的中国,有着无数的个人悲剧,倘若你在中国的县城与乡村旅行,你会有一种扑面的窒息感,它不在于人的内在悲剧性,而是显而易见的社会不公和制度性的伤害。但是许志永却决定将这些私人愤慨转化成行动。和余杰一样,他也生于1973年,他的出生地似乎决定了他未来的道路——河南民权县。

我们因一个青年组织而相识。这个组织的大部分成员,都是中国的成功者,投资银行家、出版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艺术家,他们是中国经济奇迹的参与者也受益者。许志永谈论则是另一个世界,上访者、无奈的父母亲、被判冤狱的人——一个被侮辱和损害的世界。对于这个世界,我们曾长久的转过头去,假装他们的不存在。我们无节制的崇拜成功者,不追问他们为何成功,不愿为失败者少许停留,不去理解他们的困境。但正因这种忽略和回避,这个黑暗的世界日渐扩大了,最终它可能会影响到、吞噬掉每个人。让我们问问现实吧:我们的心肝在哪里?

或许也因为许志永的被捕,余杰的形象再度浮现出来,我开始觉得他的那些愤怒和呐喊,或许失之片面,仍对这个社会至关重要。如果一个如许志永这样温和的建设者,都要面临如此残酷的对待,那么这个国家蕴涵的巨大黑暗力量,是必须被不断检讨和纠正的。

一些曾经被我淡忘的书籍和人物再度进入的脑海中。奥威尔的《1984》,还有马丁.尼姆勒的那著名的诗句:

开始他们抓共产党员,

我没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员。

后来他们来抓犹太人,

我没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抓工会会员,

我没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

他们又来抓天主教徒,

我没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

最后他们冲我来了,

已经没有人可以替我说话了。

六年前,我热情洋溢的写过一篇文章,谈论我们出生在1970年代的一代人的使命和希望。全球化和技术革命给我们带来的自由和力量,我们可能因此将中国引入一个新的舞台。如今,希望犹在,那种浅薄的乐观却迅速的消退。倘若我们这一代不能直面这个国家深层的困境,用肤浅的时髦来转移我们对这种内在困境的理解和改善,那么我们只能被证明是轻飘飘的一代。让我们从互联网和消费主义营造的小世界中走出来,去迎接这个真实的社会。像所有社会的转型期一样,今天的中国面临着艰苦的工作,这一代与未来几代人,要将我们的热忱与精力投入到一场构建一个值得生活的好社会的过程。我们需要揭露黑暗的新闻记者、富有正义感的律师、有社会良知的商人、愿意推动变革的官员、值得尊敬的非政府组织……他们恪守类似的准则,对未来有着相似的憧憬,他们用积极的思考与行动,来取代消极的嘲讽,用具体而细微的行动取代了空洞的呐喊,富有激情却足够冷静。

当然,我们大多数人都会自私怯懦,不会有许志永的勇敢。我们也没有能力去面对强大的官僚组织。但你能够努力成为一个社会中富有建设的一员。去拒绝身边的谎言,做一个直言不讳的人;去签名,表明你的立场;你成不了维权律师,却可以为这些组织捐款、提供别的帮助;你可以在你的报纸上,为这些社会的不公提供更多的版面,而不仅仅是无聊的娱乐消息;你可以和身边的人结伴旅行,真心的理解这个国家的现状;你可以在互联网上发起free internet campaign,去抵制那该死的防火墙;你可以在你创办的公司,强调自尊和公平的文化,而不是那些拙劣的市场规则;去做一个好医生,让你的病人感到人道;你可以在餐桌上对自己的朋友说,我们别谈论股票和房价了,我们来谈论一本书,我们不要再说房祖名了,来说说许志永他们做的事;去放弃那些自我原谅—— 我也没有办法……相信个人的力量,你会想影响周围的人,然后这种影响会扩散开,友爱、同情、公正、正直,这些美好的东西,会逐渐浮现而出……

亦见:《我们的进步年代》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作者邮件edmun...@gmail.com,他最近的一本书是《醒来——110年的中国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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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ingZhiyong: RT @wenyunchao: 要捐款的同学尽快捐,“捐款开始的头几天,战果最重要,如果拖久了,气势就颓了”。

Posted: 05 Aug 2009 11:21 PM PDT

SavingZhiyong: RT @wenyunchao: 要捐款的同学尽快捐,“捐款开始的头几天,战果最重要,如果拖久了,气势就颓了”。

从“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开启的中国互联网“行为艺术”_评论 REVIEW_时代周报

Posted: 05 Aug 2009 10:46 PM PDT


从“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开启的中国互联网“行为艺术”

时代周报特约记者  武茅2009-08-06 04:35:03   122次阅读  第38期

731,获得取保侯审的郭宝峰终于回家和妈妈吃饭了。

郭宝峰因在网上传播“严晓玲遭轮奸致死”相关信息,716被福州马尾警方以“涉嫌诽谤罪”拘留。知名律师刘晓原在其博客中说,郭宝峰是被网友用明信片“喊”回了家。近两个星期以来,“明信片”成为中文推友(Twitter用户)圈最热门的词汇之一。

被明信片“喊回家”的郭宝峰

郭宝峰在Twitter的用户名是amoiist,他是一个比较知名的中文用户。他是继游精佑等人之后因同一个案件被马尾警方抓捕的第六个网友。716当天,郭宝峰在Twitter上发出的最后两条信息是用英文写的:当天凌晨5时,他发出求救信息“i have been arrested by Mawei police, SOS”(我被马尾警方抓捕,求救),20分钟后,他再发出一条信息“Pls help me, I grasp the phone during police sleep”(救命,我在警察瞌睡的时候拿到电话),此后,这个用户沉寂了15天。

两条信息牵动了Twitter中文用户的心。基于对郭宝峰的了解,没有人相信他的言论会触犯刑法,网络传播信息却招致牢狱之灾的遭遇也激发了推友们的义愤与同情。当天上午,就有网友接连转发“郭宝峰,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网帖以示抗议。就在郭宝峰被抓捕的当天,“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这句话在百度魔兽吧爆红,成为网络流行语。这句话此时与郭宝峰的个人遭遇产生了奇妙的结合。中文推友接连转发的“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网语,不仅仅是亲情的呼唤及孩童时的记忆,也表达了对自由的向往。

22日,在网友们的协助下,郭宝峰的家人被警方告知郭宝峰关押在福州第二看守所,郭宝峰向外传达了他拒绝承认有“诽谤罪”的信息,郭宝峰希望家人能寄些衣物及零用钱。这些信息都由其家人通过Twitter得到及时披露。推友们的线下声援行动随即展开。

从线上到线下行动的延伸

当天,即有推友提议给郭宝峰写信以示声援。网友“北风”提出发起“一人一张明信片,喊郭宝峰回家”行动的倡议—在所有寄出的明信片当中,都写上“郭宝峰,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北风”公布了福州第二看守所的详细地址,建立了一个寄送明信片的登记及展示页面,所有寄出明信片的网友,都可以将明信片的照片拍摄下来,上传到网络后,将姓名及图片网址登记在展示页面上。“北风”认为,即使在看守所的郭宝峰不能收到明信片,网友也可以通过展示页面体现活动的效果。网友“安替”在当天即寄出书籍及明信片,一场由网络发起的线下展示网络意志的“明信片”活动就此展开。

更多的线下活动也在推动着“明信片”活动的开展,深圳网友张扬(Twitter用户名为digitalboy)甚至在自己的购物网站(http://www.geekcook.org/)上打出标语支持郭宝峰,并且向网友承诺,只要给郭宝峰邮寄一张明信片,只要有照片为证,张扬就送出一件自己设计制作的T恤衫,数十名网友得到了张扬寄出的礼物。

在活动展开的同时,网友也同时发起募捐,为家境贫寒的郭宝峰筹措费用聘请委任律师。几乎在同一时间,发生在山东的一个相同性质的案件“曹县帖案”取得戏剧性的进展。24日,主角段磊获释,曹县检察院以现有证据不足不宜公诉为由撤回起诉,案件相关的7名人员被问责。《严晓玲案》同案的几名律师于29日发出“法律意见书”,要求福州马尾公安局汲取段磊诽谤案的教训,撤销网民诽谤案,不追究网友刑事责任。

730,郭宝峰家人接到警方通知,称可于31日为其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31日下午,郭宝峰在写下保证书,家人办理完取保候审手续后,走出了福建第二看守所。据网络展示页面的不完全统计,数以百计的明信片被寄往了这个看守所,寄出地涵盖十几个国家和地区。

郭宝峰获释后在Twitter上表示,所有寄给他的明信片均被看守所扣留,他并没有收到任何明信片。没有人可以估计,在短短一周内寄往看守所的数百张明信片对郭宝峰的获释起到什么作用,但发起者之一的北风认为,这次“明信片”行动,毫无疑问已经将越来越强烈的网络民意转变成现实中的力量。

不仅仅是“行为艺术”

《华商报》一篇评论认为,寄送明信片这种“行为艺术”表达的是一种公众的关注。评论说:“这就是眼光的力量。眼光的力量在于见证与记录,所有的罪行都害怕见证与记录,罪行总是喜欢躲在阴暗的角落悄无人知地进行,它总是害怕被围观被人关注。”评论同时鼓励这种行动:“当每一个人都不是单独无援的原子,而是被邻里守望的眼光看护着,罪恶会因此而收敛。”

向特定的人群寄送明信片表达支持,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早在30年前,旅居德国多年、返台参加台湾人权运动的赵有源牧师,在1979年得知美丽岛事件爆发后,随即在1980年的全德基督徒大会中,向与会者阐述台湾戒严令与人权状况,号召德国青年寄明信片向台湾政治犯表达关心,同时藉此告知台湾政府,国际人士严密关切此事件。数以千计的德国人向素昧平生的台湾人寄发明信片,尽管在严密控制下,没有一名台湾政治犯收到明信片,但这项运动却对台湾政府形成了压力。

一篇公开发表的署名“上官本寂”的评论文章认为,“在实际的政治架构中,大众并没有多少参政的空间,但在网络行动的支持和干预下,大众起而论政,同济互勉,自助启蒙,原本不可逆的政治决策及作为将遭遇阻力。网络已经可以对政治施加压力,它正式加入政治场域,改造政治格局。”文章甚至乐观地估计:“网络行动为公民社会和NGO的成长提供了丰富的养料,通过一次次的行动计划,人权会愈发靠近,以网络民主或民营的网络政治为统领,行动者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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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read,
Aug 8, 2009, 2:03:59 AM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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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少女写信呼吁释放许志永

Posted: 07 Aug 2009 08:15 AM PDT

中国维权律师许志永被当局拘捕一案引发海内外的关注。香港高中女生郑(言+永)欣写信给中国总理温家宝,质问“为何你们的心如此的狠”,并呼吁释放许志永律师。17岁的郑永欣是香港荃湾保良局城壁中学的学生,暑假过后就要升中七......

律师代理敏感案件,该讲法律,还是讲政治?

Posted: 06 Aug 2009 11:14 PM PDT

    新华网北京8月6日电(记者崔清新)司法部部长吴爱英6日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切实做好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

http://news.sina.com.cn/c/2009-08-06/211018380262.shtml

   吴部长的讲话,有几点我不明白。案件只有大小之分,哪有什么敏感与不敏感问题?办理案件只讲法律错在何处?讲法律是不是在顾大局?如只一昧强调“顾大局”,哪谁来顾全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执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就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律师代理案件,应以事实和法律来说话。在办案中只强调讲政治顾大局,而忘了讲法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政治理论指导办案,用政治术语来辩驳,律师意见会被法院采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宪法和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它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权威。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服从全国人民的意志。因此,党的各级组织和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允许有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殊地位和特殊权力。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定型化、法律化,把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党既然领导全国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党就必须模范地遵守它,保证它的实施。

   在中国,法律与政治两者之间并不对立,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部门以顾全大局为由,在重大案件中给律师施加压力,有的甚至阻止律师介入案件。 之所以担心律师介入,无非是怕案件经不起律师的质疑与辩驳。

   我以为,律师代理案件,只要严格遵守了法律规定,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来说话,律师就顾全了大局,就维护了法律尊严,就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附:也谈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2008-08-11 10:11:38)

  

   

买了一本杂志和一份报纸

Posted: 06 Aug 2009 06:25 AM PDT

玩聚SR还知道:
[GRshare] 买了一本杂志和一份报纸: 某年某月某日之后,我决定blog上只写技术话题。再不写个人有关的任何事情。另外一个某年某月某日开始,作为一个环保主义者,我决定不买任何报纸和杂志,因为我觉得浪费.. http://bit.ly/dkmmf
zhutouinfotwitter 说 8小时前
[Shared] 买了一本杂志和一份报纸: 某年某月某日之后,我决定blog上只写技术话题。再不写个人有关的任何事情。另外一个某年某月某日开始,作为一个环保主义者,我决定不买任何报纸和杂志,因为我觉得浪费资.. http://bit.ly/a48Jo
htmlortwitter 说 2009-08-07
RT @dowei RT: @virushuo: 推一下我自己的blog : http://is.gd/25azS 其实所有人都应该在自己blog上写写许博士,也应该告诉你的朋友们有这么一群人。
zmzm1129twitter 说 2009-08-07
demo@virushuo发表于2009-08-06 21:25:28

某年某月某日之后,我决定blog上只写技术话题。再不写个人有关的任何事情。另外一个某年某月某日开始,作为一个环保主义者,我决定不买任何报纸和杂志,因为我觉得浪费资源,我看电子形式的东西已经足够了。甚至很多时候,别人赠送我的印刷品,我都会拒收。决定不买杂志的那个日子,到现在已经有10年了。中途极少破例。

但今天,我破例同时买了一份杂志和一份报纸。于是,我也打算再破例一次,在blog上写一次非技术话题。

这本杂志是《时尚先生》2009年8月号,报纸是《南方周末》8月6日。

杂志,我是为了许志永这页而买。报纸则是为了A3版关于黑监狱的报道。


如果你理解,那么你应该明白我为什么会把这些东西买来作为收藏。如果你不能理解,那么请听我慢慢说清楚这件事吧。

许志永博士是公盟创始人。公盟是一个法律援助组织。他们做过很多事,比如 :2003年 就孙志刚案提起违宪审查建议,这件事最终取消了暂住证。如果你在2003年之前离开家乡,在另外一个城市工作,那么你很有可能和孙志刚一样,因为暂住证而莫名其妙丧了命。记得我刚来北京的时候,周围不时流传着"到昌平筛沙子"的典故。感谢互联网,我们现在仍然可以找到"筛沙子"这个现在听起来颇有魔幻主义色彩的传说。而当时这个传说可是笼罩在大家身边的实际威胁。

从公盟做过的事情中,所有人应该都能发现,原来有一些事公盟是替我们做的。更为难得的是,许志永是个非常温和的人,始终提倡非暴力,一切都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一切合理合法,甚至到了被人打也不还手的地步。

时尚先生的照片配的文字是许志永的梦想:"我希望我们是个自由幸福的国家。每个人不需要违背良心,只要靠自己的才能和品德就可以找到合适的位置;一个简单而幸福的社会,人性的善得到最大的张扬,恶得到最大的抑制;诚实、信用、友爱、互助将成为我们生活的常态,没有那么多烦恼和愤怒,每一个人脸上是纯真的笑容。"

那么现在公盟怎么样呢?很遗憾,许志永博士刚刚被抓起来,关进了看守所,'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设机构'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则被民政局宣布为非法组织。有时候我真想狠狠扇自己两个嘴巴,让自己从这个魔幻的超现实的荒谬的梦中醒来。不幸的是,这并非恶梦,而是现实。

南周报道的这件事情我不想多说了。有兴趣的自己找来电子版看吧。

著名专栏作者许知远(这两个人的名字时常被别人弄混)写了一篇相当感人的文章,《我们这一代

我能做的,只能去买一本正面宣传他的杂志,在blog上记录这件事,并试图告诉我blog的读者,这件事发生过。当然,我还会为公盟捐点微不足道的钱。

写完了这篇,我的blog有可能被封。封就封了吧。天下何人不翻墙?

无论结果如何,公盟做过的事情应该被我们铭记。 以下转载"公盟"曾经为我们每一个人做过的那些事情:

2003年度
1、就孙志刚案提起违宪审查建议(2003年)
2003年南方都市报报道了孙志刚在收容遣送站被殴打致死的消息后,三位法学博士(公盟发起人)就收容遣送制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起违宪审查的公民建议,在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下,两个月后国务院废止了收容遣送制度,一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法规备案审查办公室。
2、孙大午案法律援助(2003年)
2003年7月,公盟的发起人张星水律师和许志永博士参与大午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辩护。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10月30日,孙大午先生被判缓刑,获得释放。
3、推动基层人大代表预选程序(2003年)
2003年10月,北京市各区开始进入人大代表选举预备阶段。许志永于11月正式宣布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与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选举,经过其本人和助选团的不懈努力,最终当选为海淀区人大代表。

2004年度
1、为《南方都市报》喻华峰和程益中辩护。(2004年)
2004年2月,为了声援媒体的良知和责任,许志永博士接受邀请作为《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案的代理人之一。
2,参与代理承德四公民五次被判死刑案。(2004年)
2004年2月,许志永博士应吕宝祥律师之邀开始参与代理承德四公民冤案,四名被告人从1994年涉嫌抢劫出租车入狱先后被判处四次死刑。经过数次去承德周密调查,我们确认这四位公民是无辜的。公盟通过网络发布案卷材料,和众多有良知的新闻媒体一起表达对此案的关注。2004年3月26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审判决,分别判处四被告人死缓和无期。此后,开始了漫长的申诉过程。
3,对北京动物园搬迁的合法性组织研讨会提出质疑。(2004年)
2004年4月,媒体报道了北京市政府某部门提出准备将北京动物园搬迁到郊区。我们认为,北京动物园作为北京市民乃至全国人民的重要公益设施,其搬迁应作为北京的一件重大事项通过应有的公开的法律程序来决定,而不能由某部门私下做出决定。为此,我们联合环保组织"绿家园"组织了一场大型研讨会。6 月,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态,北京动物园不宜搬迁。
4,组织人大代表论坛(2004年)
2004年7月,在中国人大代表制度创立五十周年之际,公盟持续组织了六期"我们是人民代表"论坛。论坛邀请了部分海淀区人大代表和北京市人大代表讲述其参选人大代表以及履职的经历,分析人大制度,努力推动人大制度改革。
5、参与起草并向全国人大递交了宪法人权条款的修订建议
2004 年 1 月,我国即将第四次修订宪法之际,许志永、范亚峰、滕彪、秋风、王怡等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成了《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提出了全面修改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使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人权保护体系的建议。并征集了贺卫方、秦晖等 30 位知名学者的联合签名。并举办了"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学术研讨会。
6、关注河南爱滋病村"关爱之家"孤儿院被政府强制关闭事件。

2005年度
1、启动中国信访制度的研究(2005年)。
2005年初,公盟开始了对中国信访制度的研究。该项目目标在于通过全局性的总报告、地方分报告以及北京上访村的典型上访人的报告,向公众展现中国目前严重的上访现状以及上访者的悲惨人生,在现实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基层民主制度的改革建议。许志永博士在调研过程中,通过公布上访人被接访人员殴打的亲身经历,提请了有关部门对上访人权益的关注,从2005年5月起,打人现象明显减少。
2、参与营救朱久虎律师(2005年)。
2005年5月,朱久虎律师因为代理陕北民营石油案得罪地方政府,被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逮捕,滕彪博士、许志永博士与众多律师一起到陕北参与营救。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撰写陕北民营石油企业生存报告,以及媒体的宣传将朱久虎律师的遭遇公之于众。在多方努力之下,朱久虎律师无罪释放。
3、设立人大代表接待日,延续至今(2005年-2009年)。
2005年5月起,我们顺应海淀人大中的有利局势,每周四下午在办公室设立海淀区人大代表接待日,为海淀区选民服务。
4、人大制度研究。
为配合公盟在人大代表工作上的努力,建设了人大研究网,以此平台传播优秀的人大代表事迹、各级人大和村委会的竞选经验、选举制度与人大制度的理论探索等和人大相关的全方位的信息。并以此网站为平台协助下一次竞选中独立候选人参选。
5、撰写《中国人权发展报告》。
为了客观理性表述中国公民的宪法权利保障在过去一年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 2005年度报告已经印发寄给政府有关部门,并通过网络发表。

2006年度
1、继续为承德案提供法律援助并努力推动律师在场制度进入立法程序:
从2004年至今,对于河北承德案的法律援助一直没有中断。滕彪、李方平等律师组成的辩护团成员多次前往河北省高级法院与法官商谈该案的再审事宜,争取再审。2005年11月,辩护团发起了呼吁最高法院再审此案的法律人签名,截止于2006年7月,共征集到181位法律人的亲笔签名。2006年 3月,公盟成立了以赵国君、李玉洁、林峥为主要成员的关于确立"律师在场权"制度报告的项目小组。
2、完成2005年中国人权报告。
3、关注北京出租车提价和管理体制改革。
4、开设公盟评论。
从2006年4月开始,公盟网站增设了"公盟评论"栏目,该栏目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评论特稿的形式在网站上刊登。"公盟评论"是公盟开展制度倡导活动的一个形式,体现了公盟一贯保有的温和、建设性地推进制度改革的行动立场。
5、福州陈信滔国家赔偿案。
2006年6月,公盟立项为福州陈信滔国家赔偿案提供法律援助,该案是有利于推动我国国家赔偿制度改革的一个典型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起诉阶段。
6、完成中国信访问题研究报告。
公盟"中国信访问题研究报告项目小组"花费了大量时间在全国三个县和北京上访村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完成了近20万字的深入报告。在项目结束之际,公盟邀请到全国范围内关注信访问题的知名学者和政府官员,召开了一个大规模的信访专题研讨会。报告在学界范围内有了广泛的流传,影响了更多的公众关注访民这个特殊的群体以及中国信访问题的现状。
7、启动高校社团项目。
2006年8月--10月,公盟首次在高校中开展社团小额资助项目,鼓励更多关心中国问题的大学生参与到社会调研和制度建设的讨论中来。
8、关注2006年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直选:
2006年9月,公盟成立了"关注2006年北京市区人大代表直选项目小组"。该小组由李玉洁、蒲素等与高校志愿者组成。项目小组召集了北京市各区关注社区建设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开会讨论即将到来的选举,鼓励大家参选。10月,项目小组在各选区提名候选人之前,印刷了近400份由"人大代表选举研究课题组"编写的《选举指南》,以及许志永代表撰写的《致选民的一封信》,寄往全市357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在寄出邮件后,陆续接到回馈电话咨询参选事宜。之后项目小组派出十多名志愿者为有意参选的市民助选,帮助他们发放宣传材料,征集居民联名推荐,观察确定正式候选人的程序,为候选人提供法律咨询。
9、关注打工子弟受教育权。
2006年12月,公盟着手开始对以北京为主的打工子弟学校的生存状况和法律保障问题进行的调查研究,力求在详细、深入地调研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立法建议,从制度上保障新移民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目前,该项目计划由联合提出《关于慎重处理打工子弟学校问题的公民建议书》的公盟研究员李方平律师和胡星斗博士作为项目负责人。 这个项目的关注点在于城市新移民子女的受教育权利,涉及到教育制度、财政制度改革以及社会保障等社会公正的制度性问题。
10、关于修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
2006年12月,公盟开始关注在北京成为社区民众、养犬人与政府之间矛盾焦点的养犬问题。通过对现有法规和养犬人现状的调查研究,公盟起草提请北京市人大修改现行《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为了使立法建议具有充分的社会调查基础,公盟在12月8日组织了50名志愿者在北京主要城区的大型超市进行了1023份问卷调查,得出了一系列客观可靠的调查数据,指出在北京市城区养犬人比例高达27.8%,说明养犬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游说人大代表提出修改议案来改变现有法规中不合理条款。游说工作收到了意想不到的积极效果。

2007年度
一、公盟援助个案
1、帮助黑砖窑受害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2007年8月22日,受黑砖窑受害者陈小军和庞飞虎委托,在中国政法大学张树义教授工作室张亚东先生的帮助下,许志永和滕彪律师向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起诉洪洞县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要求就不作为带来的伤害给予黑砖窑受害人国家赔偿。2008年,公盟继续援助陈小军等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程海户籍诉讼案
2007年4月,程海律师先后将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和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两者为他办理自由迁移手续。现在诉讼在继续中,公盟为程海律师提供支持,并将结合户籍制度研究项目,2008年继续关注和研究公民自由迁徙权和户籍制度改革。
3、杨花秀为子鸣冤案
1996年10月6日,杨花秀子之程鹏被河南焦作市修武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关押于修武县看守所,1997年9月25日死于看守所,当地公安机关在没有通知死者家属并且没有出具死亡鉴定书的情况下,雇佣一农民将尸体埋藏于当地河边的大树下,杨花秀找到尸体后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赔偿损失。公盟援助律师江天勇、李春富深入了解此案并多次前往案发地调查此案,不断向相关机关反映案情,但公检法机关不作为,案件进展缓慢。公盟将持续关注此案,为杨花秀提供法律援助。
4、陈信滔诉公安机关职务侵权民事赔偿案
2001年2月20日,福州发生了一起重大警匪勾结杀人抢劫案。公盟认为,福州市晋安分局参与本案的干警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分局应当与徐承平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赔偿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第121条关于职务侵权的规定。然而陈信滔的民事赔偿诉讼请求,从2007年4月2日陈信滔向福建省高院起诉至今,一直没有立案。
5、三死刑冤案:河北承德案,广东揭阳案,江西乐平案
公盟为三个死刑冤案中的十二位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多位公盟律师赴广东、江西进行调查。我们也为这三个案件召开过题为"冤案为什么得不到纠正"的案件研讨会,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再审机制的失灵进行了讨论,并整理出案件材料和证据寄给多位人大代表,请人大代表关注并帮助呼吁案件的重新调查。
二、公盟个案研讨会
1、钉子户事件与拆迁制度的法律问题研讨会,3月30日
2、冤案为什么得不到纠正----关于刑事错案再审机制的研讨会 ,6月9日
3、谁导致了孕妇的死亡----关于手术决定程序和责任承担法律问题研讨会,11月27日
三、公民参与行动
1、关注北京宋庄小产权房合同纠纷案并发布联名呼吁,提议让农民自由决定他们的土地交易和交易的对象,从而真正保护农民权利。
2、参与河北省南高和村村民不满京石高速路修建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为村民呼吁,并得到保定市张石高速公路筹建处答复。
3、许志永作为海淀区人大代表,为海淀区博雅德园小区业主维权呼吁,最终维权成功 。
4、李方平、王利平律师"要求查处电信、网通垄断行为",得到信息产业部书面答复。
5、就"纸包子"事件发表公开信,指出舆论封锁比假新闻更可怕。
6、关注济南暴雨后,网友因发布帖子说有人淹死但政府未公布而被拘留事件。
7、关注中关村拆迁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生造的"规划意见书",取代法定的"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4年11月16日,中关村科技城的居民龙新华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规划意见书》。公盟律师一直关注本案。
8、关注王粪堆死亡案。2007年8月4日早晨,4名河南籍公民在北京市崇文区左安门地区拾荒过程中被当地联防队员当成小偷追赶,其中两人被抓,一人逃跑,另一人失踪,失踪者王粪堆的尸体在左安门护城河里被发现。死者家属认为联防队对王粪堆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盟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并给与法律帮助。
四、法律研究
1、关于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和履行项目
我国政府已于1998年签署该公约,但一直未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该项目的目的是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提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推动中国的人权保障。该项目由周梅燕、王建勋、赵晓力、姚国建、许志永、滕彪等人执笔,研究报告已经完成。公盟于2008年1月把研究报告和呼吁批准该公约的信寄给众多全国人大代表。
2、关于推动北京改革"户籍制度"完善城市新移民准入制度项目
目前北京市在面对数量庞大的新移民时存在严重的制度缺失。该项目目标为促使北京市政府改革现行暂住证制度,使来到北京一定年限的新移民获得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平等市民权利。该项目调查和研究工作已经完成。2008年公盟通过研讨和游说市人大代表继续推动该项目。
3、关于推动改革中国城市拆迁法律制度的项目
在《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废除之后,该项目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征收法》的起草上。该项目由杨支柱老师负责,计划在2008年5月末结项。
4、公民观察行动(http://www.gmguancha.org/
公民观察是公盟基于公民立场通过监督政府履行职责推动政府廉洁、透明、高效、高质量服务的长期项目。观察项目主要集中在和公众生活比较密切的、公众比较关注的医疗、教育、环保、司法、廉政五等部门,主要工作方式是接受公民投诉,关注个案,必要时进行调查,通过人大代表监督或者公布调查报告的方式监督政府履行职责。
2007年关注问题包括翠湖湿地、六里屯垃圾场的建设、圆明园的环境保护、海淀公园的拆建问题,及打工子弟学校问题、农村合作医疗等问题的调查等。
五、公盟评论
全年公盟评论共发表《反对电信垄断暴利的公益之诉》、《坚决支持小产权房合法化》、《一个案件的真相与两个案件的正义》(关注"聂树斌案")、《ATM机故障的无期徒刑与法官的堕落》等46篇文章。为公盟研究员对当期热点新闻话题和重大新闻事件发出的建设性理性声音。

2008年
一、个案援助
1、 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做法律援助,提起共同诉讼(2008年)
2008年9月毒奶粉案曝出后,公盟迅速组织了由全国上百律师组成的志愿律师团,为受害消费者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10月中旬,公盟通过网络以及《南方周末》发出《公盟志愿律师为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而患病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公告》,并通过网络发出《公盟关于"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的建议》,并把此建议邮寄至卫生部、质检总局、国务院等部门,开始正式接受全国各地受害者的委托。
11月24日,援助律师前往石家庄,向三鹿集团递交了《关于解决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事宜的律师函》、《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律师建议书》以及一份援助律师已经接到委托的三鹿受害者名单。
11月25日,公盟和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共同举办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庭与媒体、律师见面会。12月8日,公盟援助律师代表63名三鹿三聚氰胺奶粉的受害者正式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目前,公盟正在积极准备向其他奶粉企业提起诉讼。
2、杨佳袭警案二审调查(未获准)
9月8日,律师团成员刘晓原律师、李劲松律师、李苏滨律师、张建国律师、季化律师、程海律师与杨佳父亲等一道赴上海,取得一审判决书,但未被获准会见杨佳。9月9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在律师李方平陪同下,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在杨佳母亲王静梅失踪案上的不作为,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朝阳法院立案庭拒绝立案。10月26日,杨佳被执行死刑。
3、杜学雷案
2008年10月3日中午,杜学雷在河南省内黄县楚旺派出所被殴打致死。公盟志愿律师张兴奎、兰志学介入此案为杜学雷家属提供法律援助。10月下旬,此案受害者家属与公安机关达成民事调解协议。
4、甘锦华案
2004年10月12日晚,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村慈济精舍庵堂尼姑林某、周某二人被杀,经过调查,警方逮捕了当地村民甘锦华。甘锦华被判处死刑后,在临刑前喊冤,省高级法院组织重新审理。2008年11月6日,此案再审二审开庭,在这场关乎甘锦华生死的重要庭审中,滕彪担任甘锦华的辩护人,提出28出重要疑点以及刑讯逼供等问题。
4、承德陈国清案
5、福州陈信滔案
6、其他个案
◎2月19日,接到"四川打工女火车上挤死"的案件材料,联系死者家属为其提供了一些法律方面的咨询,并两次建议其坚持与铁路方面谈判。经过当事人家属与铁路多次协商,最终铁路方面把抚慰金提高到5万元。家属接受了此赔偿。
◎北京海淀区苏家坨地区163户拆迁户代表徐玉清向公盟反应回迁楼建设延期、周转金太低等问题。3月13日许志永写了"人大代表建议"寄往海淀区政府人大代表联络室。
◎海淀区四季青镇孙振环拆迁案、海淀区西洼村拆迁征地案。
◎河北省唐山市民黄玉秀反应其子廖海军被控故意杀害幼女,2003年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处廖海军无期徒刑,黄玉秀及丈夫廖友以犯包庇罪均判处有期徒刑5年。案件可能涉及刑讯逼供、公安机关伪造证据等情况,公盟决定对此案给予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口头通知此案已经立案。
◎对抗非法强拆的张薇、马秀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公民黄勇因对政府养犬管理部门蛮横打狗限小发表言论、进行表达而被关押、起诉,为维护公民合法言论表达自由,我们无偿援助黄勇并进行了无罪辩护。目前案件已审结,我们的工作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于博诉清华大学培训合同纠纷案。
◎上访公民单亚娟被黑监狱暴力人员打伤后,在积水潭医院诊断,结果为"陈旧性骨折",与其他多家医院多次诊断结论相反,导致其故意伤害案无法成立。为此单亚娟将北京积水潭医院诉至法院,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
二、公盟个案研讨会
◎公盟个案研讨会----由辽宁县委书记进京刑拘北京记者说起,1月10日。
◎城管制度反思----从城管杀人案谈起,1月10日。
◎2005--2007中国新闻自由度研究报告研讨会,3月2日。
◎ 维护灾区稳定法律问题研讨会,5月31日,与检察日报•正义网合办。
◎拆迁现实问题与征收法立法研讨会,6月1日。
◎ 网络言论自由----从杜冬劲诉上海电信案说起,6月21日。
◎ 政府信息公开的困境与突破研讨会,6月25日。
◎ 推动律协直选的意义和方法研讨会,7月26日,与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共同合办。
◎周正龙虎照案,10月19日。
三、公民参与
◎推动北京市律师协会直选项目
2008年6月,公盟与多名律师合作,对台湾、香港、美国等律协选举制度进行研究,积极宣传律民主选举,希望通过各界律师的合作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
8月下旬,律师们起草了《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等文章,这些文章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了法律界关注,受到了各界律师的支持。9月中旬,参与推动北京市律师协会直选项目的律师们为了听取更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向北京市近16000名律师分别发出了信函。9月12日北京律协公布律协章程征求意见稿。同日,直选律师们向北京全体律师发出了《竞选律师代表的策略和建议》。9月13日,直选律师开办的《律师沙龙》网站开通运行。10月24日,直选律师之一李方平等发表公开信,对全国律协七大律师代表的产生缺乏合法性和民主性提出质疑。11月,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协发出《关于敦促律协换届审计并公开财务的公开信》。12月20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七届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推动直选的律师们对此提出了质疑。
◎政府信息公开项目
公盟关注关注并支持了以下信息公开申请及后续行政诉讼:
北京市海淀区市民朱福祥、湛江向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海淀区四季青镇政府依法申请部分工程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昌平区市民陈育华向北京市公安局依法申请公开2003年至今的养犬管理费用使用情况;
郝劲松申请陕西省林业厅公开虎照案相关信息;
海淀区四季青镇居民兰靖远向海淀区四季青镇政府申请一项关于集体土地被占用的相关信息公开。
◎对电信、网通网络封锁的共同诉讼
2007年初,上海居民杜冬劲上网时发现自己在海外注册的一家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但该网站实际上当时正常运营。因此,杜冬劲起诉上海电信,他要求被告明确告知自己的网站为何不能通过国内互联网登陆,并按照合同赔偿两个月宽带使用费和诉讼举证费用,但一审败诉,二审再次败诉。公盟一直关注此案。
李方平诉中国网通北京公司反垄断案。
四、民声频道
民声频道旨在关注遭遇不公正的个体,发布来自公民社会的声音。以案情报道的方式,放大个体微弱的声音,以获得社会公众的关注;以公民来信的方式,刊登公民对法治和社会改革提出的理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编写了"北京海淀区苏家坨镇163户拆迁户质疑住房周转金过低"的民声频道文章,并对此类事件进行了简要分析。
◎ 3月收到河南省洛阳市人郭克哲家属以及贵州省铜仁市茶店镇开天村村民杨鑫家属的上访材料,分别反应郭克哲、杨鑫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意外身亡。
◎3月,经过对近年公盟收到的相关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死亡事件的整理,编写了"危险的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频繁死亡"的民声频道。
◎ 4月,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体育大学南侧西洼村居民反应,2006年当地拆迁征地过程中拆迁单位欺骗居民。根据材料公盟编写了民声频道文章并进行深入调查,参与了居民与政府部门的协商,政府部门初步同意为拆迁户解决实际问题。
四、法律研究
选择中国前沿的法律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革意见和立法建议。
◎ 2005-2007中国新闻自由度观察报告(2008年)
◎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和履行研究报告(2007年-2008年)
◎户籍制度改革及北京新市民居住制度改革研究(2007年-2008年)
◎征收法立法草案(2007-2008年)
五、其他工作
◎200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评点
◎公民责任奖。"公民责任奖"是公盟于2008年启动的一项民间权利保障促进项目。其宗旨是鼓励公共精神和公民责任。首届公民责任奖获得者如下:韩寒、简光洲、丘建东,获得提名奖的为:郝劲松、韦东英、陈光标、陈育华、刘绍坤。

2009年度(部分,简要)
继续为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受害者提供援助。
关注精神病强制收容问题。孙东东事件后召开研讨会。
邓玉娇案发生后,派出律师为邓玉娇提供法律援助。
上访者姚晶北欧驻京办殴打致伤严重,许志永撰文呼吁并提供法律援助。
网友捐款,公盟建立法律援助基金。...
信息公开项目负责人杨慧文律师向北京73家政府部门申请公开"三公消费"和"本部门所有收入支出具体情况"。
完成西藏3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报告,并寄往有关政府部门。
完成公民维权手册。
公盟开展第一期法律知识培训。
关注"汉中屠狗事件",召开研讨会。
关注非北京户籍学生的教育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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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律师代理敏感案件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Posted: 06 Aug 2009 07:14 PM P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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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司法部部长吴爱英

新华网北京8月6日电(记者 崔清新)司法部部长吴爱英6日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切实做好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

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吴爱英要求,要积极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据介绍,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万多件,同比增长22.6%。

吴爱英表示,我国律师队伍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执业状况评价和执业奖惩机制,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律师工作体制机制。

她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在坚持不懈地抓好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

截至目前,全国1.4万多家律师事务所中,单独建立党支部3895个,8075家律师事务所联合建立党支部2692个,对2741个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全部派驻了指导员或联络员,提前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

来源:凤凰网

Cina: paura e rabbia per la repressione dei blogger » Panorama.it - Mondo

Posted: 06 Aug 2009 11:38 PM PDT

Cina: paura e rabbia per la repressione dei blogger

Chinese Paramilitary Police, AP Photo/Kyodo News

I cinesi hanno paura. Temono un governo che inizia a comportarsi in maniera sempre più irrazionale. Sono preoccupati gli internauti, ma anche le persone comuni, in campagna e in città.

Due settimane fa, sei blogger del Fujian sono stati arrestati per diffamazione, alcuni per aver girato e altri per aver diffuso online video compromettenti. Si tratta delle dichiarazioni della mamma di una ragazza morta a seguito di uno stupro troppo violento compiuto da agenti di polizia della sua città.


Gli agenti segreti sguinzagliati da Pechino hanno incarcerato tutti
, facendo venir meno, per la prima volta, la barriera che fino ad oggi ha tenuto separati, dal punto di vista delle detenzioni, chi firma da chi diffonde informazioni delicate.

Uno di questi ragazzi, Amoiist, noto anche come Peter Guo o Guo Bofeng, è stato fortunato perché è riuscito a lanciare due SOS da Twitter.

I suoi contatti li hanno letti, diffusi, e hanno proposto di inviare cartoline con scritto “Amoiist, la mamma ti aspetta a casa per cena” nel carcere in cui il blogger è stato rinchiuso. In pochi giorni ne sono arrivate più di duecento e, pur non avendone ricevuta nemmeno una, Amoiist mi ha raccontato di essere stato sorpreso quando, dopo essere stato violentemente battuto nelle prime notti di prigione, un paio di agenti sono entrati nella sua cella proponendogli di firmare una lettera di autocritica per poter procedere alla scarcerazione.

E’ evidente che le cartoline hanno fatto effetto: il governo ha avuto paura che l’iniziativa popolare potesse dare una visibilità internazionale non voluta all’arresto dei ragazzi e ne ha liberato uno, il più noto. Da quel giorno gli internauti cinesi si sono posti un obiettivo ancora più ambizioso: liberare gli altri cinque ragazzi inviando simili cartoline e, soprattutto, aiutare Xu Zhiyong, altra vittima della nuova ondata di irrazionalità partita da Pechino.

Xu Zhiyong è un avvocato particolarmente famoso in Cina per non aver mai criticato il governo e per aver sempre protetto i poveri attraverso Gongmeng, una ONG che Pechino non ha mai riconosciuto come tale, obbligando quindi il legale a registrarla come azienda privata. Ed è stato proprio questo espediente a giustificare l’arresto/rapimento di Xu Zhiyong.
A seguito di una ingente donazione ricevuta dall’estero, l’avvocato cinese è stato accusato di evasione fiscale perché, in quanto responsabile di un’azienda privata, avrebbe dovuto registrare l’importo come entrata e non come regalia. Per evitare di essere contraddetto, il regime cinese ha inviato la polizia segreta a casa di Xu Zhiyong il giorno dell’udienza, il 29 luglio, impedendogli quindi di esprimere la sua opinione davanti a un giudice.

I primi a mobilitarsi per la scomparsa di Xu Zhiyong sono stati i contadini i cui figli si sono ammalati per lo scandalo del latte alla melamina, tutti assistiti dal legale di Gongmeng. Anche per lui sono partite centinaia di cartoline, dalla Cina e dall’estero, nella speranza che, come è successo per Amoiist, spingano Pechino a rivedere le sue decisioni. Anche Xu Zhiyong sarà costretto a fare autocritica? E se sì, per quale motivo, l’aver ricevuto una donazione? Se viene colpito un avvocato da sempre pro-Pechino, cosa può succedere, oggi, ai veri dissidenti? Siamo tornati ai tempi della Rivoluzione Culturale? Dobbiamo aver paura anche di copiare un link sui nostri blog?

La povera gente chi la difenderà se pian piano finiranno tutti in prigione?
Dobbiamo fare qualcosa. Non possiamo rimanere a guardare. Non possiamo aspettare passivamente che arrivi il giorno in cui non ci permetteranno più di parlare. Se ci impediscono di esprimerci per vie legali, come pensano reagiremo? Dobbiamo far capire a Pechino che non siamo più disposti a piegarci al loro volere. Sono queste le domande e i commenti che si pongono i cinesi che ho incontrato per strada e di cui ho sbirciato i blog, ricavandone una sola impressione: in Cina, oggi, alla paura si reagisce con rab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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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9, 2009, 2:09:23 AM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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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Start Postcard Drive to Support Dissidents

Posted: 07 Aug 2009 05:15 PM PDT

From Reuters:

Chinese web users have launched a postcard campaign to support dissidents in prisons and to protest against their detention, one of the organizers told Reuters.

Chinese Internet activists launched their first postcard campaign last month, in a little-known case of a man detained in Fujian province in southern China.

They are now expanding the campaign to support better-known activists, including legal aid lawyer Xu Zhiyong and earthquake victim advocate Tan Zuoren.

“It depends on the prison or detention house whether they can receive the postcards,” wrote Wen Yunchao, the blogger who initiated the idea.

“But pressure could be felt when huge amounts of postcards are flooding in.”

Read also on CDT: “Guo Baofeng, Your Mother is Calling You Home for Dinner!” (With Slideshow)


© Xiao Qiang for China Digital Times (CDT), 2009. | Permalink | 2 comments | Add to del.icio.us
Post tags: Internet activism, Ran Yunfei, Tan Zuoren, Wen Yunchao, Xu Zhi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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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对两起敏感事件实施消息封锁

Posted: 23 Jul 2009 02:49 AM PDT

宣传部强制中国媒体、新闻网站封锁胡锦涛之子涉嫌受贿一事,另外,对关闭一所维权律师机构一事也实行了信息管制。无国界记者强烈谴责这种行为。

无国界记者表示:“宣传部的干涉阻碍了自由的权利,践踏了中国公民对公共利益新闻知情权。尊重媒体、网络独立编辑的权利迫在眉睫。”

“胡海峰、纳米比亚、纳米比亚行贿案调查、杨帆行贿调查、清华同方行贿案调查、非洲南部行贿案调查:采取措施,让对上述关键词的搜索没有结果”。这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党委宣传部发给新闻网站的指令,以阻止胡锦涛主席之子胡海峰涉嫌的贿赂案件公布于众。新闻门户网站新浪和Netease在发布了纳米比亚行贿案的消息后,被迫封锁了上述信息。搜索引擎对此案的搜索也纷纷被禁,甚至google的截图功能也没能幸免。

无国界记者最近采访了一位新闻网站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务院(政府)信息办公室每天都和主编联系,发送新的封杀关键词表。

中国报刊也对纳米比亚当局就胡海峰涉及的行贿案展开调查一事三缄其口。调查的对象是清华同方的子公司Nuctech。清华同方属于政府公司,胡海峰直到2008年一直担任该公司总裁。

上个星期,中国审查部门禁止发布查禁律师机构---公盟的消息。北京民事局人员搜查了公盟。公盟曾经为毒奶粉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支持。

心在何处?_庞琨_新浪博客

Posted: 08 Aug 2009 11:38 AM PDT

心在何处?(2009-08-01 00:14:57)

 

 

许下了很久的诺言

志当存高远吗?

永远也许都无法猜测自己下一个身影会留在何方

你被轻轻的隐去

在茂密的松林中,在稠密的榙丛里

哪?不知你在那是否还可以看见自由的蓝天?

里面是静修的地方,轻轻地祈祷吧!

 

许下你对美好的向往

志向要扯得动一万年的愚味

永远相信你是天上那颗最明亮的启明之星

你被轻轻潜去

是乌云太重,不能怪太阳的吝啬

人们和你一样都有一个梦想

民权,你从那里走来,那是你的路

英勇的站在阴霾里吧

雄雄的烈火将要燃烧,会照亮你的,我的,他的长长的路

内疚,是因为我还自由着_天涯博客_有见识的人都在此_天涯社区

Posted: 08 Aug 2009 10:25 AM PDT

内疚,是因为我还自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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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功权 提交日期:2009-8-7 2:46:00 分类:杂文 访问量:410

  我的好朋友许*志*永被拘捕了,同时被警方带走的,还有我只见过几面的小女孩庄璐。
  尽管此前我做过最坏的心理准备,但我还是低估了政府的决绝。
  一个以推进法治为理念的公民公益组织,竟遭政府如此的打压,实在让人感到心寒。
  而相关信息在媒体上被全面封杀,更让人感到窒息。
  政府这样的做法能建立社会的和谐么?
  我很想去陪伴他们,尽管我知道,至少志*永,既不会恐惧,也不会后悔,他一定会很从容且平静地面对这一切。他谈起这个祖国、谈起这块土地上的苍生的时候,是多么地一往深情!
  我捐助并参与了公*盟的公益事业,因为商务繁忙,我没有精力帮助志*永做更多的事情。
  我感到内疚,是因为我做得太少。
  我感到内疚,是因为我还自由着。
  我将努力营救并呼吁政府尽快释放他们!

于建嵘:公盟的困境是我们社会的悲哀_daedalus_odysseys_新浪博客

Posted: 08 Aug 2009 10:22 AM PDT

于建嵘:公盟的困境是我们社会的悲哀(2009-08-08 22:48:22)

公盟的困境是我们社会的悲哀

作者: 于建嵘   发布日期:( 2009-07-21 )

   7月14日,许志永主持下的公盟收到北京两税的处罚事项通知书,除要追缴税款外,并拟按最高“刑”处以五倍罚款,共计142万多元。

   按许志永的解释,公盟并未产生所得,不应产生相关税收,而营业税已经缴纳。根据我以前做律师的知识和经验,有些法律条文并不非常明确、或者不完全适用于新情况,实践中有可能产生不同的理解,但最终的解释权却完全在相关职能部门手里。另外公盟的管理或许也有不够规范之处。因此,虽然在24日做出最终处罚前,公盟仍有权对此进行申辩,但对于许志永这样的法律博士来说,仍应吸取教训,以后具体操作性问题最好早早咨询具体管辖部门,不要给“别有用心”的人找到把柄。

   但是,这场风波表面上由“偷漏税行为”引起,根源上却来自于公盟不尴不尬的“身份”。法律性质上,“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但实质上,它从事的一直都是公益活动。其五年来的所作所为世人有目共睹,不需要我再去一一介绍。

   既然如此,公盟为什么不去申请注册为社会团体法人?众所周知,在中国要成立社团组织,比成立一家私营企业要困难得多。它不仅需要一个民政部门认可的“业务主管单位”——这通常必须是一定级别的国家单位,要找到并不容易;并且需要“同一行政区域内没有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团体”——这给批准与否留下很大的解释余地,而潜规则大约是看你是不是“敏感”,有没有“政治目的”。

   公盟因而陷入了两难的选择。要么不能做事,要么名不符实。其选择先注册为公司,却又将其带入了税务的困境:不但必须从有限的捐助中拿出一部分缴纳税款,特殊的资金来源更是给其遵守税收规定带来困难和不确定性。

   因此,关键的问题是,国家为何不给公盟这样的公益性社会民间组织以起码的生存空间?在我看来,一些观念、理想相同的人,想聚集在一起做点事,其目的也可能是简单而崇高的,就如许志永所言“是为了这个国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为了每一个人的自由和幸福”。公盟的理念代表了人类的永恒追求,其工作只是试图以自己努力推动社会的些微进步。它对这个国家并无直接或间接的坏处,对政权也无任何挑战性。如果说公盟“制造麻烦”,只能是妨碍了那些混迹于官场,以不作为、乱作为来以公谋私的个人和群体,妨碍了那些搞权钱交易的为富不仁者。而这样的“麻烦制造者”却是有利于我们的国家和政府、人民的。

   在我看来,如果仍坚持国家对社会的严格控制,坚持过时的“国家全能主义”,不落实宪法授予民众的结社权,就说明国家还没有足够的勇气来正视公众权利、法治意识加速增长的现实,没有足够的智慧来应对民间力量的生长,更没有足够的洞察力来看到民众对社会稳定的肯定和对渐进变革的理性选择。我认为这极需改变。

   而此事中另一个事实,是两税无理由地对公盟处以最高的五倍罚款。国家职能部门表面上符合法条的行为,实际上已因“选择性执法”而沦为一种“打击工具”。这也说明中国的“依法治国”只得其形,远未得其精神。因此,我支持公盟走完申辩、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的整个法律程序,首先谋求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用为自身“维权”来践行自己的理念。

   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才说,公盟的“身份”困境已是我们社会的悲哀,如果它到最后仍因税而终,那将更是这个国家的耻辱。

公法评论网:法律学者范亚峰谈公盟被取缔事件

Posted: 08 Aug 2009 06:55 AM PDT

来自:公法评论网

作者 凯文
发表日期 05/08/2009 更新日期 05/08/2009  22:59 TU

问:范亚峰先生您好,请问您怎么看待最近的公盟被查封并取缔这一事件?对许志永的前景怎么预测?他会被很快释放还是要过一段时间,甚至到国庆之后?
答:公盟事件实际上是维权运动遭受大规模、高层次打压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从总体上说,这一事件是对中国共产党的法治理念的一个重要检验。从2000年到现 在,将近十年时间里,中国民间的依法维权运动非常重要的一个体现,就是法律人和普通公民合作、依照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公民行动。在这个基础之上,公民个人 以及律师和民间组织不断汇聚形成社会运动,即我们通常所讲的维权运动。
今年以来,我们看到维权运动受到大规模的打压,比如几十名维权律师年检没有通过,而最新的结果是,从7月14日到29日,公盟从四个方面受到了打压:一是 巨额罚款,经济上让它破产;二是法律上取缔,让公盟处于非法地位;三是房屋上赶走,让公盟办公室和许志永租住的地方都无法继续租用;最后一招就是人身自由 上的抓捕,7月29日,许志永失去自由。从这四个方面来看,毫无疑问,对公盟的打压是精心策划、一气呵成的。我的判断是来自非常高的层次,而且是统一的意 志。
这一事件之所以发生,我想是因为09年重大的社会危机,尤其是7月5日的新疆骚乱出现之后,以及此前的石首、邓玉娇案、最近的通钢事件,中国政府有一种巨大的不安全感,这这种情况之下,展开了针对公盟、益仁平、微博客和天益网等一系列的打压行动。
我个人的看法是,这一系列的打压行动是非常愚蠢的,是自己把中国社会体制内的改良派和温和派推向更加激进、对现政党和政府更加失去信心的状态。从某种意义 上说,就像我前几年所讲的那样,中国共产党迅速形成政权危机的话,一定是因为自己错误的战略。这种错误战略,三年前我就说过大概是三个,一是大规模镇压家 庭教会,二是大规模镇压维权运动,三是攻打台湾。现在看来,与台湾的关系有一定改善,09年对家庭教会的打压从全局上来说也不是很严重,但是对维权运动的 打压,毫无疑问,是执政党在自我酿造政权危机,使更多的公民对中国的法制和司法彻底丧失信心。对公盟以及即将展开的一系列针对民间组织的打压,是非常愚蠢 的。在这一点说,我认为胡、温两位开明的领导人对这样一个事情,应该有政治家的担当,对于中国的民主法治的进步,承担应有的历史责任。
问: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主要力量,尤其是律师、记者、维权人士和体制内开明力量的互动会不会因为公盟事件受到影响?或者说公盟事件是不是宣告这条路基本上被堵死了?
答:那倒未必,09年中国的形势是非常难以理解的。从08年到09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中国三十年来的发展模式,即经济自由和政治威权的结合, 在表面上似乎在世界各国中受危机影响最浅,但事实上,社会矛盾的程度,比西方国家更加深远。应该说,中国正处在一个必须进行大的变革,开启真正的民主法治 建设的关键历史时期,这当中,总体来看应该说中国政府面对民间的力量、面对公民社会的变革诉求,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强硬路线,一条是相对温和开明的路 线,这两条路线有非常复杂的交织,但总体上,我们应当看到,旧体制是在不断地后撤,所以说,单个就公盟事件来说,无法影响整个中国社会走向民主法治、寻求 更多公民权利保护的历史大趋势,这个大趋势是谁都无法改变的。所以说,从短期看,公盟等一些民间组织可能会遭到一些打压,但是从整个中国民间社会的全局来 看,现在的威权统治已经很难对民间社会彻底绞杀,尤其是互联网、多媒体、家庭教会,包括庞大的法律人群体,以及体制内深受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影响的社会主 流开明人群,这些力量,都是无法从根本上剿灭的。对公盟的打压充满了试探性,这一轮打压的结果也很难预料。如果有更多的人指出,中国法制和民主无论对于民 间还是官方、包括既得利益集团自身,都是一个切实的保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反对这样一种倒退,推进在政治上的进步,还是有可能的。
问:公盟本身对一些政治上敏感的事情,比如新疆西藏和一些群体性事件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为什么离国庆还有两个月的时间,高层当局就对公盟下手?这种时间上的考虑,您觉得是出自什么样的策略?
答:我个人认为公盟被打压和十一没有什么关系,应该是新疆骚乱之后,以及中部和东北的几个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后,现政权有更强的不安全感。所以说,未来这种从紧的基调很可能要延续到十一之后,目前对公盟的打压已经不能被视为是为国庆所作的安保,而是一轮新的调整。
问:您刚才提到说,目前对公盟的打压可能是当局的一个试探性行动,那是不是说,如果中国的公民社会对公盟事件的反应非常强烈的话,有可能会遏制当局对其他非政府组织的进一步压制?
这里面很重要的一点是需要恰当的应对,而不是一种激烈的姿态。恰当的应对,需要去寻求现代社会的法制、民主、专家、技术等规则生成的模式,寻求民间力量的稳健的、温和的、理性的恰当表达。就此而言,应该说过去一二十天来所形成的目前的反应,应该说还是不够的。
问:最近笑蜀发表评论,提到公盟本身的性质就是一个法律人的组织,他们本身承担着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救济的角色,现在他们自己也受到当局打压,那么谁来为他们扮演救济者的角色?
从整体上来讲,中国民间社会逐渐在这个过程当中会形成一个态度。目前而言,这一事件还处于演进和生成的过程当中。举例而言,益仁平对于这种“选择性执法” 的态度,就更为成熟、恰当、稳健和理性,而且也收到了不错的效果。现在为止还没发现第三起“选择性执法”。因此依法维权、中道维权的原则,仍然是我们应当 采取的态度。也就是说,要意识到在当下的中国,真正具有保守、僵硬思维的人毕竟是少数。
好的,再次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再见!

什么是律师最大的政治:六评谭作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Posted: 08 Aug 2009 03:42 AM PDT

什么是律师最大的政治:六评谭作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国没有真正独立、公正的司法制度,当然就要给律师安上各种套,以限制他们真正为当事人服务。特别是律师代理的当事人是异见人士、群体事件的主角、沉冤未雪的持续上访者、不屈的维权人士等的时候,官方就要加以诸多限制,从中捣鬼,使得律师最终也成为受害者,替他人维权最终变成为自己维权。这样的事在郑恩宠、许志永等案上显得特别扎眼。与此同时,官方通过派驻党员、安插眼线、不通过年检等手段整治律师所,使律师事务所解散,要么打压律师,不让其重新执业,北京就有许多维权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未能通过年检。总之,一句话,要掐死这些真正用法律为民众维权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从而实现在高压下的一派社会和谐。

 

最近满嘴跑火车的司法部长吴爱英出来说,律师要讲政治,要遵守法律中的中国特色。我曾经说过,中国许多部门公安局是母安局、建设部是破坏部、水利部是水害部、反贪局是贪腐局、司法部是违法部。果然,司法部长吴爱英出来做表率,带头违法,高调出来干涉律师的执业——本来律师需要不受行政机关、党派社团和个人的干涉,律师只尊重并遵守法律及律师执业规则——成为违法部的带头人。官方所讲政治为何呢?就是保护贪官污吏横行的政治,就是保护以贪官污吏为执政主体的执政党的权力与权利,在军警等武装力量的武力保护下,还不受舆论的监督,也不受法律的惩治。换言之,既堵死你暴力反抗不合法统治的道路,也堵死你合法争取权益的诸种努力,再封堵你用嘴巴和笔头来抗争的言论自由。这就是司法部长吴爱英要律师所讲的政治,也是最高当轴和各级官员要讲的政治,因为这样讲政治,他们能通过巧取豪夺他人利益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具体到谭作人案,本来要打压谭作人的是地方官员中的既得利益者,但他们却能成功地绑架中央政府,用六四有关的文章来将其定一个荒乎其唐的罪,从而高度政治化。高度政治化在他们看来有立竿见影的好处:一来可以将其重处而自己不承担相关的责任,因为六四是中共高层已经定性的;二来这不是我地方要做你,而是高层要做你,你不要怨我;三来可以成功地将政府偷换成国家、将官员利益偷换成公共利益,从而完成对谭作人的政治和道德审判,使不明真相的群众觉得谭作人真是罪有应得;四来是地方官员成功地转移民众视线,使其利益深藏在打压异议人士背后而不为人知,成功逃脱公众对其贪腐之关注。谭作人案对外的重心当然在六四,但真正惩治谭作人的动力来源于地方官员对自身贪腐的恐惧。

 

真正惩治谭作人的动力一是谭作人坚决不屈地反对彭州石化,二是他坚持不懈地调查大地震中豆腐渣学校造成的死难学生人数(并基本算出学生有多少是因豆腐渣校舍倒塌造成的死难的比率)、替学生家长说话与维权、调查地震后造成的环保灾难(如什邡化工厂因地震泄漏而造成的环境污染)等,这两件事才是地方当局要借六四来高调惩治谭作人的动力。因为彭州石化关涉地方官员的政绩和升迁等诸多利益,不把谭作人关进去可能因此事给地方造成维稳压力。而地震死难学生的调查也事关许多四川官员的利益,会牵扯出一系列的腐败链,因此给地方带来维稳压力,因此把谭作人用事涉六四关进去,使全世界都觉得这不关地方官员什么事,而是因为他踩了中央政府对六四所定罪行的雷而造成的。多么狡猾地方当局啊,一石二鸟、一箭双雕、声东击西、偷梁换柱等词汇,都是拿来赞美你们的丑行的啊。

 

对于真正的律师,如果他们非得讲政治不可, 那么律师天字第一号的政治任务就是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干预其办案的独立性,律师只遵守并尊重法律尊重宪法。满嘴跑火车的司法部长吴爱英的弱智讲话,表明当局已经抓狂到何种地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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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律师代理敏感案件须讲政治顾大局。http://news.163.com/09/0806/21/5G2II4JL0001124J.html

 

200988906分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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闾丘露薇:坏人

Posted: 07 Aug 2009 09:05 PM PDT

作者:闾丘露薇  来源:一五一十部落
 
小时候一直觉得,只要做了一点点的坏事情,警察叔叔就会把自己抓走的,这是因为,从小开始,如果不好好吃饭,家长就会很紧张的对自己说:“如果不好好吃饭,警察叔叔就会把你抓走的。”也因为这样,对于警察叔叔一直是又敬又怕,因为如果没有警察叔叔,坏人就会在自己的身边,那是多么危险的事情。

长大以后,花很长的时间,才学会看电影不会去分别那个角色是好人还是坏人,才开始慢慢看人不是用非黑即白的方法,判断他是好人还是坏人。而且也开始明白,做了坏事未必被警察叔叔带走,好人当然不会一生平安。

越来越觉得一个法治社会的重要,因为当大家按照规矩做事情的时候,才谈得上公平和安全。在一个法治社会,很多时候进了监狱,当然是做了不对的事情,需要遭到惩罚,付出代价,当然不能因此定义这个人就是坏人。也因为这样,这些年来,一些认识的朋友在中国因为经济问题惹上官非,也不会觉得诧异,从一个角度出发,这证明社会的进步,这个社会开始重视规则了,矛盾和纠纷,可以透过司法程序,而不是其他的方法来解决。

但是慢慢的,发现自己面对这些事情的时候,有了这样的想法,那就是首先想到的,不是对和错,而是觉得他们只不过很倒霉,因为他们做的是很多人都在这样做的事情,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们被逮到了,没有其他人那样运气,或者在逮到之后,没有其他人的能力,为自己解脱。

很快发现,和我有着同样感受的人很多,而静下心来想想,这其实体现一个令人担忧的现象:那就是在法律面前并不是人人平等的,财富地位或者权力,往往会让同样违反了规则的人面对截然不同的结果。

而这种选择性的执法,还会产生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会成为一种捏在手中的命符,悬在别人头顶的一把剑,人治取代了真正的法治。

当然,如果你从来没有做过违法的事情,当然不需要担心,就好象现在没有办法用父母用过的办法要胁孩子吃饭,他会瞪着眼睛不解地说:“我又没有做错事情,警察干吗要抓我?”只是,很多时候会有这样的情况,以为自己没有,即便不是一个法盲,但是却被告知违法了。

比如许志永肯定算是好人,因为能够花时间花精力不怕麻烦帮助社会上弱势群体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如果说他自己能够得到怎样的好处,也就是得到那些被帮助人群的感激,还有一些人发自内心的尊敬。但是这些,用当今社会的成功标准来看,是不值一提的,因为这些行为,是带不来金钱回报的。

而他还一直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人,尽管有挫折和困难,他还是相信透过法律来解决问题,当然好人也会犯错误,比如他被告知有一笔应缴的税款没有缴交。问题在于,这样的错误,是有意识的偷税,还是因为无意的疏忽造成的漏税。

虽然有法律专家指出,两者有根本的却别,前者涉及刑事罪,后者则没有刑事责任,但是根据中国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沿用1992年制定本法的立法基础,放弃了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所确定的“漏税”概念和提法。由于缺少了“漏税”的法律概念,在行政法上,“漏税”概念与“偷税”合二为一,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漏税”与“偷税”难以区分,造成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脱节与冲突。许志永的个案,税法部门当然可以坚持自己依法办事,但是从批评的角度,则指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随意性,因为税务行政机关站在国家利益角度,税务执法人员基于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7条“徇私舞弊”罪规定的顾虑,或者是其他的考量,将大量的漏税案件当作“偷税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也不乏将“偷税罪”案件当作漏税案件淡化处理的。人为的因素太大。大家质疑的,就是这次是不是选择性的执法,五倍的罚款标准是那些?而目地又是为何?

缴纳被认定的罚款,可能是目前对许志永来所最好的办法,因为要被司法机关变更税务机关结论的税务案件少之又少。如果没有缴交的话,他将会面对最高七年的牢狱生涯。这是在目前的环境下可以透过现有的法律途径唯一保护自己的方法。

法律条文上存在的问题,总是透过一个个案例体现出来的,然后再经过立法机构进行修订,让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公民而不是为了惩罚。希望这次事件,能够对税法上的偷税漏税的定义,以及民间机构的生存空间和管理方式产生一次讨论,并且推动一些改变。不然,当大家看到,一个一直顽固的坚持理性和法律途径的好人却受到了法律的重罚,而还有无数的坏人逍遥法外的时候,还会怎样看待法律呢?而一个不相信法律的社会,谁会得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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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荔蕻:谁是这个社会的敌人?

Posted: 07 Aug 2009 09:02 PM PDT

作者:王荔蕻  来源:王荔蕻的博客
 
 
 
 
受公盟委托,再探许志永、庄璐。
 
杨子立和刘健说许志永的东西他们买,我只管给庄璐买东西就行了。
 
晚上到超市给庄璐买卫生用品,在货架上取着女孩用的小东西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庄璐其实还是个孩子!
 
在公盟办的法律知识培训班上第一次见庄璐,小小的个子,瘦瘦的,文文静静的。不是那种张张扬扬的女孩,也不是那种满脸都写着精明的女孩。不知道的人甚至会觉得这个女孩有点木讷。我曾经想这个女孩就像一只猫一样的,安静、与世无争;静静地做事,略带羞涩的微笑,给人很踏实并且温暖的感觉。
 
就在今天,这个跟我儿子差不多大的静静的女孩就就被寂静而冷酷地关在在看守所里。不是因为偷盗,而是因为献身公益。
 
估计她的头发长长了,这么热的天,里面当然没有空调,买一个绑头发的小花吧,不知道她喜欢什么颜色?只好凭我的喜好给她买了紫色的花。
 
回来看着床上堆着的花花绿绿的一堆,不觉一阵心酸。
 
今天(7号)早上,很顺利到了豆各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我作为庄璐的表姐给她送了500元钱。可是辛辛苦苦选购的日用品都不许送,只有毛巾和内衣可以。其余只好带回。给她送了两本书:毕淑敏的《千头万绪是多少》,还有一本是杨子立送的,忘了书名了。
 
杨子立给许志永带了一本《圣经》,和一本《宋词鉴赏辞典》。也是日用品退回,只收了内衣,毛巾和700元钱。
 
回来的路上阿尔说,田老师最近很辛苦,应该去探望一下。于是我们又去了公盟。
 
在公盟没有听到好消息。田老师说,庄璐的父母本来要过来,但在半路被“有关方面”挡回去了,并且千方百计不让他们和公盟给庄璐聘请的律师见面,签委托书。
 
许志永的哥哥嫂子来到北京,也被单位领导命令火速赶回去了。
 
许志永的律师周泽到现在还没跟许志永见上面。去找负责案子的“一级警督”苏某,总是找理由推托不见面。不见面就无法提出见面的申请!
 
公盟被警告:不许就许志永的事情发酵,绝对不允许。
 
原来还真的是一套组合拳——阴阴生风!
 
看到一篇笑蜀先生的文章《抓捕许志永释放了什么信号》,觉得说出了这次事件的实质:
 
在社会矛盾急剧激化的今天,“许志永和公盟是我们国家的宝贝。他们不激进,不极端,不是成心与谁为敌,他们最大的梦想,不过是让法律真正起作用,让人民真正有可以讲理的地方。从而让日趋狂躁的、暴戾的社会情绪可以因为法律的抚慰,而稍稍平静下来。他们不是这个社会的破坏力,恰恰相反,他们是这个社会的粘合剂。在唯利是图的丛林时代、虚无主义时代,却始终怀抱个人理想,不畏艰险,一意孤行,许志永和他的公盟,正是这种古代侠士传统和现代公民精神的完美结合。有他们在,公义就不会死绝。
 
但是现在,许志永和他的公盟得到的却是那样的回报,让人不能不抱屈的同时,更让人担心,这到底是要给社会示知一个什么样的信号?如果连许志永和公盟那样理性、温良、平和的力量都找不到一点点空间,那么我们还能期待什么?如果连许志永和公盟这样的救人者都不能自救,那么平凡之如我们何能自救?那么强者何能有忌?弱者何能有告?这个社会的希望在哪里?
 
无可讳言,许志永和公盟确实得罪了一些地方势力。这是没办法的事,在当下中国,但凡还有点恻隐之心,讲点人间大爱,总难免搅破某些人我的地盘我做主的迷梦,因此总不免被某些人视为麻烦制造者。许志永和公盟必然遭遇困厄,本不难想象。但发展到今天这样极端的地步,仍出人意料。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对整个中国知识界的挑战,是不是对成长中的中国公民社会的挑战,至少对我个人而言,这肯定超出了我能容忍的底线。
 
我希望许志永和公盟能够尽快转危为安(虽然这希望是万分之一),让我们对时局还可以抱有信心。而在这个困厄重重的年代,确实如某公所称,信心比黄金更重要。让人民彻底失去信心,让人民彻底失去耐心,这才是最大的蠢事。做这种蠢事的人才是这个社会的真正的敌人,也才是这个政权的真正的敌人。 ”(http://wtyzy.com
 
抓捕许志永——这个最温良、最和善、最理性,提倡非暴力,崇尚美好政治的理想主义者,不但超出了全体中国知识分子的底线,超出了所有知道许志永、了解许志永的草民(这次抓捕让这个群体大大地增加了)的底线,而且似乎也突破了想维护政权稳定的庙堂者底线。
 
只是很难揣度,居庙堂者知不知道他们真正的敌人来自哪里?这次愚蠢的行动给你们的政权带来的是什么样的危害?
 
理性被扼杀,接下来的是什么?
 
 
鲁迅先生曾说:不要以为有几个流氓,手里有几把破枪,就把中国人全吓怕了……
 
此刻立贴为证:
 
如果许志永从此要在大墙里度过,我以在大墙外为耻。我申请在里面占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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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盟捐款50元

Posted: 07 Aug 2009 06:55 PM PDT

jiruan posted a photo:

给公盟捐款50元

捐款出于这么几个角度考虑:

* 1,公盟现在落难了,应该帮一帮,捐钱是一种支持。
* 2,公盟公告上说,这个钱是用来缴纳150万罚款。对于这点,我不是很赞同,因为这个超重5倍罚款本省就不合理。我要是公盟的成员,我就会据以力争,而不是一早就开始为缴纳罚款而接受捐款。当然也有推友指出,先把人弄出来再说,钱以后可以再可以要回来。这个我觉得是可以考虑的一个策略。
* 3,我一直担心的是,这个罚款交了,可能许志永和庄璐还是被继续关押。因为如果公盟的税真是一个罪的话,不会因为你补了就说没罪了。而且从4个部门联合行动的架势看,他们似乎不是冲这钱来的。说实话,他们贪污起来容易多了,没必要这么兴师动众,对吧。但有人说,把钱凑齐至少可以让当局陷入不义。这个我也认了。
* 4,有人说这个钱是壮大敌人的力量。其实他们已经非常强大,根本不差钱,所以,也无所谓壮大他人的力量。那么有没有削弱我们的力量呢?我觉得答案是:有,也没有。有,是因为我们的钱给对方了。没有,是因为我们这些“屁民”通过捐款的方式显示了我们的力量。我们不是只是在喊口号,而是在需要的时候,我们也可以用物质来支持。
* 5,我之所以捐50元,主要是考虑到要给别人一点显示他们力量的机会。要是我一下子捐150万,岂不是把别人的机会都剥夺了?况且,按照贵国秋后算账的传统,捐的越少,到时候算回来的帐也越少。按照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也是合理的。
* 6,我知道,其实我是给自己积攒人品,以便到时候被当局关押的时候也有人给我捐钱。对不?我妈可不想听到这话,别跟他说。

这就是我给:《关注公盟(4)捐还是不捐?这是个问题》的答案。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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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0, 2009, 2:12:05 AM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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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知远:我们这一代

Posted: 09 Aug 2009 12:25 PM P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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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1, 2009, 2:02:21 AM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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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缔的NGO

Posted: 10 Aug 2009 08:23 AM PDT

据一些研究中国NGO(非政府组织)发展的专家介绍,中国政府是在1986年改革开发的政策环境下,允许欧洲的NGO进入中国。虽然远在这以前,国际NGO在上世纪初即已参与中国的发展建设。

认识一下他和他们吧……

Posted: 08 Aug 2009 08:45 AM PDT

    骑车出行前闭门造车,花了整整一个通宵阅读许志永在我这里所能留下的全部音像、文字资料,其中有一部分是我亲手所拍。我在着手制作一部反映关于许志永以及他领导的公盟的介绍性短片。
    因为有许多的人最近在问我关于公盟的事情,我就仅我所知说道说道,但总也感觉说不清楚。我想我该安静地去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用影像图文并茂去说解公盟和许志永才是。所幸我在不久前才开始接触公盟,接触许志永,但却留下了宝贵的资料。因为我在与他们接触之同时,深感与如此圣徒般为他人而活的人们接触,是最难得的一种感触,不记不行,不录难休……
    至凌晨,忽然接到闾丘露薇短信,询问公盟的账号是否正常使用,待我为她落实后仅在三个小时内的上班时间里她就迅速打来一笔捐款,委托我送至。
    谁都知道,公盟的事情现在是以有限时间所计,一刻不能停顿。尽管社会上对此次税罚尚存争议,且有激烈言论,但我从对公盟的守望者们的观察来判断,却真真正正地认识了忠实于公盟理念的所有工作人员对其公盟所倡导之“非暴力”、“理解”、“不能操之过急”、“给政府的改进给予时间”的深刻理解和忠实执行。他们只是默默地在筹集资金,冷静地回答问题和接纳来访。也就是这样一个站大天里俯瞰众生的的普度者公盟却一日被人要从天里拉下……
    在我的这部片子里恰恰描述了许志永对眼前发生的一切的预言,因为是之前所录,因此我不得不佩服这些言语者,亦是行动者的先见和伟岸!
    5与5日中午,接许志永电话,唤我急赶去了同仁医院,走进山东女性姚晶的病房,才得知姚晶是被山东临沂政府截访人员暴打后连夜扔到高速公路上,后紧急呼救,才被路过司机送往医院的……病房里当时只有昏迷中的姚晶和姐姐,他们的母亲,还有一人,就是许志永。说实话,我始终不知许志永与姚晶何干,他怎么就能在第一时间里赶到病房,并且组织施救?在我拍摄的整个过程中,许志永始终在拨打手机。可以看出,他是调动了一切自己可以发动的资源在做眼前这样一件事情。我知道,许志永身后有个公盟,有十几口工作人员,自身一个博士,该有多么多的事情要做,可是此刻他就在病房,在对一个默默无闻的山东女性加注关爱……直到今天我才得知许志永与姚晶素昧平生。前者出于大爱,出于对这个国家法制建设的密切关注和忧患意识,后者则是慕许博士关爱人民之大名才于危难时机向他呼救!
    在下面的视频里,我以许博士亲口所表加注,试图解释公盟其理念,行事方略以及其未来计划,其次又谈及了公盟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亦通过许博士之口讲述了对既定法律的颇具大师气概的认知、分析……以此视频聊以满足部分热望了解公盟的朋友。发布之前没有和公盟守望者们通气,因为我坚信公盟一贯主张的“透明自己一切”的尊严和要紧。
    我不知道下面的视频和上面的文字会存在多久,但我呼吁尚有良知者慎行。请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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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拘押活动人士,打击维权运动 - 译言翻译

Posted: 10 Aug 2009 07:59 AM PDT

中国拘押活动人士,打击维权运动

ANDREW JACOBS

纽约时报 2009年8月9日

7月中旬,法律学者许志永(中)与一群律师在北京某餐馆会面。当月底,他被拘留。(摄影:美联社Greg Baker)

北京——中国初兴的法律维权运动一直以来饱受挫折,锐意改革的律师遭整顿,辩方证人被绑架,知名法律机构被迫关闭,如今这一运动再遇震荡,一名广受尊敬的维权人士被拘留,自从警方12天前将其从寓所带走,他与外界就断了联络。

遭遇拘留的许志永今年36岁,是一位温文尔雅、敏于时事的法律学者,因为农民工、死囚和受污奶粉毒死婴儿的父母代理诉讼而知名,如今他被控偷税。此间这一指控几乎普遍被认为是来掩盖许的真正过错:他对法治的鼓动,冒犯了共产党的统治。

如果被定罪,他将面临七年刑狱。

许志永被拘留,我们都很震惊,因为他一直尽量避免代理极端和政治敏感的案件,”许志永的同事滕彪说,“他唯一的兴趣是捍卫弱者权益,努力加强中国的法治体系。”

滕彪协助许志永建立了公盟(the Open Constitution Initiative),公盟作为非盈利法律机构运作6年后,上月被当局关闭,理由是其注册不当,漏缴税款。

近年来在中国,许志永不是第一个遭遇当局迫害的人权活动人士。大胆敢言(vocal)的律师高智晟,6个月前突然消失被投入看守所,盲人律师陈光诚备受打击,被曝违反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然后投入监牢。

尽管维权律师和草根社会组织在中国一直受到严密控制,最近几周这种打压更为强劲。20多名因代理涉及政治类案件而知名的律师,被快速有效地剥夺了律师资格,警方还突查了一个致力减少乙肝歧视工作的团体。

上周,中国司法部长讲话中,称律师要听党的话,努力造就和谐社会。司法部长说,为了进一步提高水平,中国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都应该派驻党的联络员来“指导工作”。

考虑到许志永从事法律工作而有的国际地位与声望,中国与海外法律学者都认为他的被捕意味着打击行动到了一个新的级别。

“他的被捕尤其让人不安,是因为他在很多方面都是一个特别的人,”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主任葛维宝(Paul Gewirtz)说,中国法律中心曾经帮助许志永建立了公盟。“他在推动法治的第一线,每个人都认同中国需要不断发展法治。”

改革30年后,中国司法体系到了关键的转折点。法学院每年培养出成千上万的毕业生,即使还不完美,法庭已在不断变为解决争议之所。上月晚些时候,最高人民法院还宣布进行司法改革以显著减少死刑数量。

但是律师们发现,中国进行的司法改革仍有很多限制。

包含保障言论自由和人权内容的宪法,在法庭上不能贯彻落实。法官循例忽视证据,而基于政治考虑作出判决。遇到一些定义模糊的罪行,如“颠覆国家政权”,或援引了“国家秘密”的案件,即使最好的律师去为被告辩护,也会无能为力。

贺卫方,是一名法学教授和公盟的法律顾问,他说共产党中的保守势力对律师越来越厌恶,怀疑律师最终回去挑战一党统治。贺卫方说,保守势力最大的担忧,是诉讼律师和公民社会组织终有一天会在他们所代表的贫穷而没有选举权的公民中,引导一场支持民主的运动。

“尽管当局并不欣赏,但律师们将人们引到法庭,通过法律规则消解人们的怨气,”他说,“像许志永这样的人只是帮助政府解决了一些它所面临的问题。”

据公盟说法,许志永正被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尽管公共安全部门官员还未确认。公盟的顾问律师彭建(音)称,当局对公盟强处20.8万美元罚款,理由是其从耶鲁大学收到的用于合作研究项目的基金,没有缴纳税费。

公盟办公室被突查后一天,许志永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指控罪状是没有根据的。他将此次对其研究中心的打击,描述为腐败官员与社会弱势公民之间的战斗。他说,“我们相信良知终将战胜罪恶势力。”

一周之后,公安人员上门将它带走。他的研究中心的另一名雇员庄璐也在同日被带走。

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不久,许志永开始介入一名画家2003年在南方城市广州的公安收容所被殴致死的案件。这名27岁的画家孙志刚,依照一部关于流浪的法规而被羁押,这部法规允许警方扣留那些在户籍地之外旅行而无暂住证的人。

许志永发起了一次行动以结束这种做法,获得了媒体普遍关注。几个月后,国务院废除了这部法规。

同年许志永挺身而出,为在广州身陷囹圄的《南方都市报》“扒粪”总编程益中辩护,《南方都市报》就孙志刚之死曾经刊发了一系列报道。程益中说,许志永团结发动了一些律师和记者,促成了他五个月后获释。他说,“只有许志永有勇气接我的案子。”

最近,许志永本要尝试质疑黑狱,一些官员常用这种不合法的拘禁地,让固执的批评人士“沉默”。朋友们说,许志永去年从进京上访请愿者中搜集证据时,还多次遭到殴打。

许志永成长于河南省一个基督徒家庭,他很乐于提到自己的出生地,他的家乡叫民权,字面意思是“公民权利”。去年接受一家中国周报《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许志永说这对他的社会意识有着深刻影响。

“我努力去做一个有价值的中国公民,成为推动国家进步的团体之一员,”许志永说,“我希望让人们相信理想与正义,帮助他们看到改变的希望。”

(Jonathan Ansfield对本文写作亦有贡献,黄元熙(音)对调查亦有贡献。)

许志永:谁是中国的敌人

Posted: 08 Aug 2009 10:45 AM PDT

回望历史

谁是中国的敌人?这曾经是一个让人恐惧不安的话题。历史 教科书曾经说美帝国主义是中国的敌人,那个被毛泽东冷嘲热讽的司徒雷登就是美帝国主义丑陋的形象。直到很多年后我们才知道,司徒雷登竟然深爱中国,”是一 个中国人多于是一个美国人”,九一八事变后他曾带领数百名燕京大学师生上街抗议日本对中国的侵略,1941年被日军关进集中营直到二战结束才重获自由。他 临死的遗愿是埋葬于出生的故土――中国杭州。

在中华民族危亡的年代,在辽阔的太平洋和亚洲战场,中美两国并肩作战。如果没有美国,我们很难 想像仅凭中国的力量能够打败日本,也很难想象中国能成为联合国创始国,然而这鲜血凝成的伟大友谊几年之后全变了。这就是二十世纪两个大国之间从朋友到敌人 的故事,因为个别统治者的好恶,最好的盟友转瞬间成了敌人,即是抛弃所有道义原则纯粹从国家利益考虑,这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吗?

有些记忆是历史的伤痛。英法联军,八国联军,圆明园,这些概念常常和一个民族的仇恨连在一起。漫长的历史上,国与国之间没有道德更没有法律,为了掠夺资源,为了扩张土地,甚至仅仅为了统治者钟爱的一个女人,人类社会曾经充满仇恨与战火。

幸 运的是,二十世纪后半期以来人类文明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地球村里的人们有了基本的道德共识和秩序――为了扩张领土和掠夺财富的战争是非法的,萨达姆不得 不撤出科威特,甚至统治者对其国内民众的迫害也是非法的,国际法院把一些种族灭绝的独裁者绳之以法,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潮流已经席卷这个蔚蓝色的星 球。

必须树立敌人才能巩固内部团结的理论是野蛮时代的政治理论。人类总会分你我,但没有必要区分敌我。那种依靠制造一个敌人产生的恐惧来维护国内的团结是专制主义的逻辑。人类不需要敌人,人类可以在美好信念中在幸福和欢欣的感动中得到团结。

当 希特勒疯狂屠杀犹太人声称为雅利安人争取生存空间的时候,卓别林表演的《大独裁者》表达一个美好的梦想――这个星球上的资源足以养活所有的人,人类不需要 相互残杀,国与国之间应该互利共赢,人类可以通过贸易、交流、互相帮助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正如法国和德国一样,世世代代的仇恨都可以成为过去,中国没有 必要与美国为敌,没有必要与英国、法国为敌,甚至没有必要与日本、俄罗斯为敌,中国可以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国家贸易互补共同繁荣促进人类的福祉,共同抵御 经济危机和甲型流感,共同探索外层空间和人类的未来。

中国是一个大国,只要国家内部公平正义和谐统一,今天恐怕再也没有人会愚蠢地设想武力 占领这片土地。至于历史上的领土争端,也只有在真相和正义基础上谈判解决,战争不会给任何一方带来好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各种利益纷争仍在,他们可 能会是中国的竞争对手,可能会批评中国政府在人权问题上的立场,可能会为了自己国家的利益采取愚蠢的贸易壁垒政策,但是,他们不是中国的敌人。

不同的声音

“敌对势力”对于上了年纪的中国人来说是一个可怕的概念,今天,这个概念在公众领域已经不流行了,但是,在一些内部文件中还常常见到。一个组织或个人一旦被列为”敌对势力”,法律就消失了。

2004 年秋天在纽约我碰到了一个女孩,当时她正在网上与台独支持者激烈辩论,如果不了解她独特的身份,你一定会以为她是一个大陆来的激进的民族主义者。她的父母 出生在山东,十几岁的时候辗转到台湾,后来两人到瑞士求学、相识、结婚,生下了这个女孩。虽然在瑞士出生、长大,但她却对中国充满深情,这位能流利地讲四 国语言的女孩简直就是中国传统的化身,她能背诵大量的古诗词,她在自己的英文简历中开头第一句话说,当然,我是一个中国人。

她说她很想回到自己的祖国――中国大陆看看,可是她不能,因为她属于那个1999年突然诞生的”敌对组织”。二十世纪的中国,一场接一场的政治运动制造出一批又一批的阶级敌人,直到今天,一些人眼里还有很多很多”敌对组织”,他们广布在城市、乡村、网络还有世界各地。

也 许有人难以理解那些吃饱了没事干的人――比如耶鲁大学法学院那个叫”达尔富尔24小时”的学生组织对中国政府在非洲的行为的批评,难以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 人权团体总是找中国的麻烦,可是如果你认真了解就会发现,这个文明的世界上的的确确有很多很多人他们怀着纯真的信仰,那么执着于遥远的素不相识的人的权利 和尊严,他们就是以这种方式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他们的批评会让人愤怒,但他们不是中国的敌人。

那些为了正义而呐喊抗争的公民他们会让很多官员头痛,他们可能执着于自己的宗教信仰,可能为了内心的正义铤而走险,可能在网络上无奈地唱着”躲猫猫”或者”草泥马”之歌,他们可能对我们民族的历史怀有自己的信念,他们甚至可能对执政党怀有偏见,但他们不是中国的敌人。

那 些按照法律犯了罪的人可能为千夫所指,可能永远难以赎回自己的罪过,但是,他们心中也会有爱,他们也会爱自己的国家,一个真正自信的社会不会把他们当成敌 人,而是把他们当成病人,不是当成仇恨的对象,而是当成救赎的对象。如果我们相信自己国家有公正的法律和正义的审判,那么他们不过是承担了他们应当的法律 责任,他们不是被压迫阶级,他们不是中国的敌人。

那些发表独立见解或批评执政党的”右派”,那些反对伟大领袖或者对某种主义有自己看法的”反革命”,那些父辈辛劳积攒很多财富的”资产阶级”,那些家庭出身不革命的”黑五类”,那些二十世纪历史上千千万万为了内心正义受尽苦难的同胞,他们不是中国的敌人。
心灵的阴影

中 国是一个古老的国家,这里有悠久的文化、辽阔的土地和勤劳善良的人民,二十世纪这个民族经历过深重的苦难、希望的欢欣和未来的迷茫。这个世界上确实可能有 人对中国充满敌意,他们恨中国,他们希望中国陷入分裂、动荡甚至毁灭,他们试图杀死我们的同胞、姐妹和孩子,如果真的有人产生这样无缘无故的恨,请相信这 样的人不会多,也并不可怕,他们不应当被列为中国的敌人,而应当是法律制裁和心灵救赎的对象。

中国最可怕的敌人其实是一个幽灵,一个控制我们的心灵让我们同胞之间相互敌意、相互厮杀、相互内耗的幽灵。这个幽灵混杂着历史的伤痕、千年的苦毒、帝王将相兄弟相残的刀光剑影和王朝更替动荡杀戮的森森白骨。

它让一个世世代代祥和的村庄在恐怖气氛中分成派别相互厮杀,让数十万知识分子痛苦地扼杀良心苟活于世,让整个社会陷于愚昧的疯狂。它一遍一遍扫荡这个民族最坚定的良知正义之士,直到道德和人性被彻底摧残以至于我们的下一代也在仇恨中成长,让我们整个社会充满陌生和恐惧。

它 驱使我们的公仆陷入无节制的贪欲、堕落和内心的不安,甚至充当流氓恶棍,监禁、殴打那些寻求正义的无权无势的人们。它驱使我们的法官放弃良心,放弃正义, 放弃底线,在不公正的判决书上签上自己廉价的名字,让房子被拆迁土地被征用的无权无势者找不到说理的地方。让那些官员们习惯于说谎,让他们丧失公信力,让 一个个男人到了40岁以后脸上写满可悲的城府甚至阴险。

它让我们的社会分裂,城市和乡村,穷人和富人,权势者和无权者。就连偏远山村里一个月50块钱的社会保障也属于权势者,而不是那些最需要帮助的穷人。

它让我们的社会道德沦落,让一批人监视另一批人,让我们人与人之间充满猜疑和敌意,让我们彼此远离诚信,远离温情,让我们的社会充斥谎言,躲猫猫,周老虎,做噩梦,一个接一个的概念不断出现,让我们人与人之间充满愤怒和抱怨。

是的,我们这个民族心灵深处有一个敌人,它让我们每一个人戴上厚厚的面具,让我们的同胞相互隔膜,相互猜疑,相互仇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个人能够如此伤害我们,这个敌人不是任何别人,也不是任何国家,而是我们民族心灵深处”敌人”的概念,是这个恐惧的幽灵。

我们生活在这个幽灵的掌控之下,生活在历史的阴霾之中,麻木、冷漠、恐惧、猜疑弥漫我们的社会和每一个人的心灵。没有人能够拯救我们,除了我们自己。

爱的救赎

把我们民族从”敌人”的阴霾下拯救出来,打破同胞之间心灵的藩篱,让每一个人内心充满阳光和温暖,是我们圣洁的梦想。

仇 恨与敌意是相互的。一个恶劣的制度环境中,人性恶的一面充分激发,相互仇恨厮杀,一个正义的制度环境中,人性善的一面充分张扬,人与人之间相互友爱。我们 理解那些内心怀有仇恨的人们,因为每一个人内心都可能产生仇恨,但是,我们相信,不可能用仇恨消灭仇恨,不可能用暴力消灭我们内心的敌人――只要我们心中 还有”敌人”,我们就被它掌控。我们唯有通过爱消灭敌人,消灭仇恨,建立这尘世间自由幸福的乐土。
我们首先要拯救自己。越是在一个充满邪恶的不正义的社会里,我们越是要警惕心灵的眼睛被蒙蔽。当我们为正义和尊严抗争的时候不能走向仇恨――仇恨的道路只会通往灾难通往我们理想的相反方向。我们只能选择理性、法治、非暴力,任何黑暗的地方我们内心都必须充满温暖的阳光。

在 内心深处告别”敌人”这个幽灵,生活在真实之中,相信人性美好的一面。微笑着告诉那个怀着警惕的目光四处搜寻敌人的人,告诉他最大的敌人其实在他心中。微 笑着告诉那个黑监狱的看守,告诉他如果他遭遇了不公正我们也会帮他。微笑着告诉那位监视别人的人,告诉他不要向自己的孩子隐瞒这一天的工作。同胞们,你我 之间不是敌人,那个让我们同胞之间相互隔膜相互敌意相互仇恨的幽灵才是我们共同的敌人。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吧,当敌意和仇恨失去最后的目标绝望地死去这个 民族才能得到拯救。

相信这救赎的年代,这个民族从来没有今天这样如此充满希望。黑暗已在黎明的亮光中寻找栖身之所,恶者已在人性的光辉中局促不安。相信上帝已经给了我们强大的力量,这力量足以让恐惧、仇恨、苦难和死亡渺小到微不足道,这力量大爱无疆。

同胞们,我们正在建立一个没有敌人的国度,让恐惧和仇恨的阴霾从我们心灵深处永远消逝,我们不需要外部的敌人,更不需要内部的敌人。请相信这个文明的时代,请相信这个民族的未来,我们没有敌人。

许志永2009年3月

“我为志永”LOGO设计展示(截至8月9日)

Posted: 09 Aug 2009 04:51 PM PDT

由@digitalboy在8月6日发布的“许志永营救系列计划之LOGO 征集”活动已经有9位朋友递交了作品。现在我们把这些作品来展示一下。感谢这些参与者!请更多的人拿起你的画笔,发挥你的想象力,发出你们真实的声音。

它们可以把我们监禁,可以把我们的作品删除,但它们永远剥夺不了我们想象的自由!

@digitalboy作品
by @digitalboy

@tommyang作品
by @tommyang

@wellaway作品
by @wellaway

@huawuban作品
by @huawuban

@ruanji作品
by @ruanji

@wmr89502270作品
Designed by @wmr89502270

@lishuhang作品
by @lishuhang

luluinwater@gmail作品
by luluinwater-gmail

@iancheck作品
by @iancheck

老虎庙( @24hour )眼里的许志永

Posted: 09 Aug 2009 11:26 PM PDT

24小时在线博客 » 认识一下他和他们吧……_1249885892886知名行动博客老虎庙在他的“二十四小时在线“上回忆了年初许志永博士解救山东上访人士姚晶女士的经历,也用自己录制的片子来“认识许志永”:

至凌晨,忽然接到闾丘露薇短信,询问公盟的账号是否正常使用,待我为她落实后仅在三个小时内的上班时间里她就迅速打来一笔捐款,委托我送至。

谁都知道,公盟的事情现在是以有限时间所计,一刻不能停顿。尽管社会上对此次税罚尚存争议,且有激烈言论,但我从对公盟的守望者们的观察来判断,却真真正正地认识了忠实于公盟理念的所有工作人员对其公盟所倡导之“非暴力”、“理解”、“不能操之过急”、“给政府的改进给予时间”的深刻理解和忠实执行。他们只是默默地在筹集资金,冷静地回答问题和接纳来访。也就是这样一个站大天里俯瞰众生的的普度者公盟却一日被人要从天里拉下……

(以下内容如果不能显示,表示音画文件已经在新浪被和谐。)

闾丘露薇( @roseluqiu ):坏人?好人?

Posted: 10 Aug 2009 12:31 AM PDT

xin_55211041515207032548729中国人非常善于二分黑白、好坏、真假、对错、友敌,但是假的“变成”真的,好的“变成”坏的,人们突然发现似乎需要重新认识。闾丘露薇谈到了自己不明白许志永这个好人为什么被拘押

当然,如果你从来没有做过违法的事情,当然不需要担心,就好象现在没有办法用父母用过的办法要胁孩子吃饭,他会瞪着眼睛不解地说:“我又没有做错事情,警察干吗要抓我?”只是,很多时候会有这样的情况,以为自己没有,即便不是一个法盲,但是却被告知违法了。

比如许志永肯定算是好人,因为能够花时间花精力不怕麻烦帮助社会上弱势群体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如果说他自己能够得到怎样的好处,也就是得到那些被帮助人群的感激,还有一些人发自内心的尊敬。但是这些,用当今社会的成功标准来看,是不值一提的,因为这些行为,是带不来金钱回报的。

而他还一直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人,尽管有挫折和困难,他还是相信透过法律来解决问题,当然好人也会犯错误,比如他被告知有一笔应缴的税款没有缴交。问题在于,这样的错误,是有意识的偷税,还是因为无意的疏忽造成的漏税。

许知远与许志永

Posted: 10 Aug 2009 01:12 AM PDT

zhiyuan

金融时报中文网的撰稿人许知远从70年代这一批人的得失中看许志永(很多人把这俩个人有时候也搞混)和他所做的事业。他所希望看到的这一代的人的使命也许反倒随着一系列的事件而提升:

两年前认识许志永时,我对他身上散发出的活力和强烈的正义感折服,它既让我钦佩也让我不安。我当然了解这个广阔的中国,有着无数的个人悲剧,倘若你在中国的县城与乡村旅行,你会有一种扑面的窒息感,它不在于人的内在悲剧性,而是显而易见的社会不公和制度性的伤害。但是许志永却决定将这些私人愤慨转化成行动。和余杰一样,他也生于1973年,他的出生地似乎决定了他未来的道路——河南民权县。

我们因一个青年组织而相识。这个组织的大部分成员,都是中国的成功者,投资银行家、出版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艺术家,他们是中国经济奇迹的参与者也受益者。许志永谈论则是另一个世界,上访者、无奈的父母亲、被判冤狱的人——一个被侮辱和损害的世界。对于这个世界,我们曾长久的转过头去,假装他们的不存在。我们无节制的崇拜成功者,不追问他们为何成功,不愿为失败者少许停留,不去理解他们的困境。但正因这种忽略和回避,这个黑暗的世界日渐扩大了,最终它可能会影响到、吞噬掉每个人。让我们问问现实吧:我们的心肝在哪里?

或许也因为许志永的被捕,余杰的形象再度浮现出来,我开始觉得他的那些愤怒和呐喊,或许失之片面,仍对这个社会至关重要。如果一个如许志永这样温和的建设者,都要面临如此残酷的对待,那么这个国家蕴涵的巨大黑暗力量,是必须被不断检讨和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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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3, 2009, 2:12:16 AM8/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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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_北京邮电大学_评师网

Posted: 11 Aug 2009 11:25 PM PDT

许志永老师的得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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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公益诉讼“抑郁症”

Posted: 11 Aug 2009 04:59 PM PDT

作者:熊巧 周华蕾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转自:中国发展简报

        提要:公益诉讼旨在对不平等的资源予以调整,关注着社会中处境最差、最边缘化的群体,而限于当前环境,公益律师们自身更是一个弱势群体。

        坐在许志永对面的两个地税制服一脸苦笑。 

        从5月份查账以来,许志永和这些人已经很熟了。查账过程中许志永一直主动配合,而这些人始终沉默着,私下表示“我们做不了主”。 

        他们身边的一位女科长表情严肃,黎雄兵和彭剑律师正在准备申辩意见,加上主持听证会的税务官白俊,这间大会议室只有7个人,显得空荡荡的。 

        这是7月24日的上午九点,北京地税局410房间正在举行对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处罚事宜的听证会。由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地税局没有同意公开听证的申请。

        地税局大楼的围墙外面三三两两聚集着律师、媒体和访民。

        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法律研究和个案援助为主要内容的非营利组织(简称公盟)。法人代表许志永博士是海淀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北京邮电大学的老师。

        7月14日,公盟同时接到分别来自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下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两局认为公盟偷税共计24万元,并同时对它处以5倍的最高额度的罚款,罚款总额为142万多元。

        7月17日,北京民政局做出取缔公盟下属机构“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决定,并上门查抄,没收包括电脑、办公家具、案件资料、调研报告等在内的所有物品。

        在短短四天之内,公盟受到国税、地税、民政三个部门的执法。

        围墙外的人群也因此而来。 

        7月17日上午9点,20名民政执法大队的人来到公盟位于华杰大厦6A2的办公室。他们扛着摄像机,对惊愕不已的工作人员宣读了《取缔决定书》,然后把他们带到楼下物业,每人一个房间进行问讯,最后让他们 “收拾好私人物品迅速离开”。

        两名志愿者小姑娘当场吓哭了。 

        不久,许志永、滕彪等负责人赶到。“会议室所在的房间被扫荡一空,办公室的全部设施都被抄走,只剩下四张桌子、一个书架。

        我们最心痛的是各种材料:诉讼案卷、*信、网友来函、会议记录,每一张纸都是凝结了我们的心血。一些*者只能捡菜叶子吃,却花钱复印自己的冤案材料,如今都落入虎口。”滕彪当晚在日记中写道。 

        公盟的个案助理林峥恳求正在把毒奶粉受害者的资料装进编织袋的执法人员:“留个联系方式吧!也许以后我还能要回来!”

        近一年来林峥介入了大量毒奶粉诉讼,一直在与受害者家长联系,办理委托,收集材料,解释法律,在石家庄和北京之间往来奔波了十几趟,每天电话不停,同样的话跟各地的家长一一重复数百遍。 

        最终,民政部门留下了有关毒奶粉的诉讼材料。

        下午2点民政执法大队离开的时候,公盟的两间办公室里只余下4张桌子。存放其他志愿者私人物品的保险箱也被收走。   

公司化生存

        许志永第一次走进公众视野,是因为一个叫孙志刚的年轻人。公盟的成立,也与此不无关系。

        2003年3月20日,大学毕业2年刚刚找到新工作的孙志刚在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护站遭毒打后死亡。

        这一天刚好是许志永30岁生日。

        2003年5月13日,许志永联合他读博时的同窗好友滕彪和俞江,以公民名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法律审查的建议书”,要求废除收容,并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一个月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

        被媒体大量曝光之后,很多访民都慕名来向他们寻求帮助,而他们却感到无力又无奈,因为能力和精力都有限。这个时候他们便想到成立一个机构,“找志同道合的人组成一个团队,可以更专业,帮助更多的人。”

        2003年7月的一天,著名公益律师张星水向许志永提议成立一个公民组织。

        10月28日,他们注册了“北京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后更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张星水、滕彪、俞江和许志永任理事,网站的名字起名“阳光宪政”。

        中国有许多民间组织,包括很多著名的NGO,比如红枫妇女热线、农家女、惠泽人,在民政登记无门的情况下,被迫选择了工商注册,以“公司”的面貌出现。

        公盟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于 2003年工商注册而成。像很多无法在民政合法注册的民间组织一样,他们只能到工商局注册备案。外部是公司,内部是NGO,两套章程。

        2005年7月,许志永和张星水一同为河北民营企业家孙大午领导的大午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进行辩护。

        在该案中对于地方试图干预司法的势力,他们通过组织专家研讨会、进行媒体推广等各种活动把案情公布在阳光底下。最终孙大午被判缓刑,免除牢狱之灾。这次实践为他们以后的公益行动提供了模版。

        几年来,在重大公共事件,都可以听到公盟的声音,看到他们的行动。其中包括,起草宪法人权修订条款建议,关注打工子弟学校被取缔问题,代理黑砖窑受害者国家赔偿,援助毒奶粉的受害者,发起北京律师协会直选活动,并在最近,为邓玉娇、黑监狱受害者、*者提供援助,等等。

        2003 年11月,许志永以独立候选人身份竞选海淀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同为正式候选人之一的北邮信息学院院长郭军告诉他的研究生,不要选他自己,要选许志永,因 为许比他更能够做一些社会正义的事情。最后许志永高票当选,成为北京市第一位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当选的区人大代表,并于4年后成功连任。

        成为人大代表后,许志永的“权力”也更大了。

        在2004年1月的海淀区人代会上,海淀区的财政预算中有一笔12.6亿元的“其他”项目,而当年海淀区的总财政收入才50多亿元,不少代表为此质疑。是许志永在大会上正式要求对“其他”给出解释,并把这个情况提交媒体监督。

        最终,迫于舆论,海淀区财政局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解释。

        和许志永个人的境遇相比,公盟却一直面临着种种制度困境与无形的压力。

        这个团体一直都没有放弃尝试民政注册,但前后数次申请,都没有回音。由于是工商注册,他们一直都要把捐赠所得作为法定企业收入,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在2008年新税法颁布以前是33%)。

        他们甚至遭遇了一些蹊跷的生活问题。

        最近的一年中,理事滕彪接连遭遇护照被没收、律师执照无法通过年检和被所执教的中国政法大学停课。

        7月21日下午,许志永同时接到公盟公司的房东和他租住房东的电话,被要求马上搬走。

身陷财税囹圄

        北京税务两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盟偷税款项来自于耶鲁大学法学院自2006年以来的四笔资助以及公盟研究员王功权于2009年4月的资助,共计110余万人民币。 

        北京地税局认为,这些“捐赠”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偷税达6万余元。北京国税局则认定,这些“捐赠”属于法定企业收入,公盟没有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共计18万元。

        按照相关法律,偷税行为可施以50%至5倍的罚款。在对公盟的处罚中,两局同时执行了5倍的最高上限,罚款总额达到142万元。 

        许志永则认为,“我们这样做没有任何违规的地方”。对于采用“预收账款”——这是许多单位常用的逃税手段——他的理由是:税收的征管法律和会计的不一致,我们按照会计的记账准则,这笔钱的性质是专项资助,不是营业收入。

        “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对于耶鲁法学院同一笔捐款,国税局认为是捐赠,地税局认为是营业收入。如果是捐赠,就只需交所得税,不交营业税和地税。但是,我们还是都按照营业收入交了,该交不该交的我们都交了。” 

        许志永坚持公盟绝无偷税的主观故意,“我从来主张应该依法纳税,哪怕法律不合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注册税务师对罚款额度表示不解:“要这样执行,没有几个企业能存活下来!’”

        这位注册税务师还注意到,从2009年1月1日至7月14日,北京国税局一共只对5家单位进行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大多数企业都存在(有意无意的)偷漏税问题,为什么特别关爱公盟——这个名为企业而实为公益的小单位,而且处以重罚呢?”

        清 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也持同样的质疑,她撰文指出:如果是例行工作流程,税务局随机对纳税单位进行抽查,国税、地税为什么同时并一 致地抽查了一个组织的问题?如果是有人向多部门举报,三个部门几乎在同一时间完成各自程序不同、内容不同的查处过程,也是一件小概率事件。

  北京地税和国税分别在24日和30日分别举行了不公开的听证会,但没有给与答复。面对高额处罚,公盟表示无力支付,目前该机构账面余额仅8万元。滕彪表示自己对结果并不乐观,可能会考虑破产,否则公司法人代表许志永可能将面临最高7年的牢狱之灾。

        另一方面,在税务处罚下达三天后,北京市民政局宣布了对公盟下属机构“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取缔通知书》:“经查,‘公盟法律研究中心”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本机关决定对“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予以取缔。”

        同时,公盟遭到了查抄。

        公盟在7月23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取缔通知书》、确认民政局没收公盟财物的行政处罚行为违法,以及归还所有被没收财物和文件。

        而作为执行者一方,北京民政局发言人周立标表示,因为尚未结案,不便接受采访,“至于为什么取缔公盟,你去问执法大队吧。”截至发稿前,民政执法大队尚未回应本刊的采访申请。

群体困境

        与公盟一同在公益诉讼的道路上比肩而行的,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组织和个体。

        公益诉讼旨在对不平等的资源予以调整,关注着社会中处境最差、最边缘化的群体,而限于当前环境,公益律师实际是艰难地在夹缝中生存。他们同样面临恐吓殴打和不为公众知晓的无形施压。

        比 如,致力艾滋病等疾病救助的益仁平中心曾遭执法机关以“涉嫌出版”为由入室搜查,其印刷品亦被扣押;曾获得德国之声国际博客大赛最佳中文博客奖的刘晓原, 搜狐博客被关闭,后律师事务所被因故停业整顿;而严义明律师甚至在自己的律师事务所里莫明遭到歹徒袭击,以至右肩胛骨骨折,身上另有多处受伤。

        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创办人郭建梅律师,一直因其“官方支持”备受同行们羡慕。她在1995年就顺利地成立了这个挂靠在北大法学院的NGO,一步到位地解决了中国NGO最头疼的注册、资金和财务三大问题。

        她 认为这都要归功于自己一直深谙“打开通道”这一“狭缝生存原则”:积极主动地与政府部门和国际社会创建合作关系,达成绩效,包括六次受到希拉里接见,以及 与联合国建立合作项目。而不久前获得全国妇联资助的1.8万美金所带来的“政治意义”,才是最让她欢欣鼓舞的,“这相当于受到了政府的肯定!”

        可是这位著名作家刘震云的妻子,却在九年前患上了抑郁症。

        “被恐吓、被打,是家常便饭,可最受不了的是三天两头被找谈话,手机还被监听。”郭建梅一个月前又换了一个号码。

        最大的困扰,当然还是工作受到各方面的阻碍。

        “办案非常难,”她说,“往往对手不是有权有势的人,就是黑社会,要么就是村霸、地痞流氓,总之都是有社会关系的人。有时对手甚至是强大的经济利益集团,甚至是国家政府机关。”

        “现有体制下司法难以独立,司法权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行政权,而行政权力的强制干预是我们律师所无法左右的。”

        钱,也是绕不开的问题。

        “公益律师也得发工资,也要吃饭呀。”郭建梅说。

        公益诉讼的当事人多是挣扎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用刘晓原的话说,“你要钱,他也没有啊。”因此大部分的公益诉讼都是免费代理,而公益律师的经济状况也绝对处于律师群体的最下游。

        危机最严重的是周立太的律所,至今还有上百位农民工拖欠500万元律师费讨要未果,而他们累积的外债已有150万元之巨。至今只能勉力维持。所里年轻律师收入微薄,“一个月就两千多块钱”。而先后离开的年轻律师,“刚好走了108人”。

        郭建梅的情况稍好,她自己是中心主任,每月固定工资六千元,其他律师平均四千五百元。

        而公盟,除了三个全职的行政人员外,所有人都是不拿工资的。许志永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在北京邮电大学任教的每月四千元工资,他把自己买的房出租给别人,租金还不抵房贷,再加上另外租房的租金,每月只剩1800元。

        可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他们仍然谨小慎微地谢绝了大部分国外捐助,仅接受美国福特基金会、耶鲁大学等“安全”的捐助者。

        前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萧瀚指出,这样的经济条件很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我们不能给人一个印象说做正义的事情是像苦行僧,是苦哈哈的,一定要让正义的事 业是有吸引力的。过上一个幸福的日子,这是每个人一种非常自然的追求。这没有什么不对。”他认为公益律师都是公民英雄,“让公民英雄都做成穷人这种想法不 对。”

        “让公益律师体面起来,无论是经济上还是政治上。”这是郭建梅的理想。

          (实习生张昕对本文也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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