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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甘泉教会周松林、丁中福案二审维持一审四年半和四年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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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 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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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1, 2026, 8:47:55 PM (yesterday)
May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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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5月9日,本网获悉:合肥甘泉教会周松林、丁中福案二审维持一审对其四年半和四年的判决。
2026年5月7日,在未开庭的情况下,律师收到合肥市中级法院二审书面裁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6年2月13日,丁中福长老被以诈骗罪判刑四年,刑期至:2027年11月30日;周松林牧师被以诈骗罪判刑四年半,刑期至:2028年5月31日。
周松林简历:1960年代出生,安徽省人,基督徒,原为三自教会传道人,安徽省合肥市甘泉家庭教会创办人、牧师,中国在押良心犯。
早于30多年前,其曾在中国一神学院(政府认可)毕业后被分配到三自教会管辖下的一家教堂担任传道,但婚后因其与妻子倍感呼召,遂毅然离开三自教会(属体制内的“铁饭碗”),到安徽省合肥市创办了甘泉家庭教会,自此经其等全职侍奉、努力传讲福音,截至2023年,甘泉教会已达四、五百名基督信徒;
但因近10余年来中共当局对家庭教会不断逼迫,各地家庭教会纷纷遭打压、被解散,其所在教会亦多次被迫搬迁,故为了敬拜活动免受冲击和搅扰,经教会同工大会决议,使用多年积累下来的信众奉献款购得两处教会房产,以作敬拜聚会活动使用;同时,为避免家庭教会房产不被中共当局承认,遂集体推举出几位同工共同持有(即将此两处房产写在该教会丁中福长老及另两名教会成员名下),且通过法律程序,视频公证存档,以证该房产属于教会财产,财产状况清晰;然而,此举却成为日后教会牧者、同工被当局派人抓捕、起诉的理由和罪证;
2023年11月30日,其等16名甘泉教会的牧者、同工突遭合肥市蜀山区警方统一上门传唤,家均被搜查,而后其与丁中福长老、茅骏马传道、裴德飞传道、管理同工杨佩云被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除3位传道和同工被取保候审外,其和丁中福长老仍被续押,而后又被转正式逮捕,指控其二人被抓捕与甘泉教会的两处房产和教会的资金流水有关;
2024年5月初,其代理律师到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获悉,其案当时情况:“1、不会退侦了;2、延期半个月;3、不做认罪认罚了,因为二人都不认罪;4、不会超过5月20日起诉到法院”;此期间,其教会内部部分同工(或自称同工)由于受到当局多方压力,而因其二人之妻为他们聘请了当局不欢迎的辩护律师,就产生了聘任分歧和分裂,导致部分信众表示要退出教会,对此,其于5月5日从狱中回应称,其个人和丁中福长老此次遭受逼迫,实属是一场政治逼迫,“不是他们主动参与了政治,而是被迫卷入了政治”;
其妻子亦发声明,称其丈夫“是一名正直、敬虔的基督徒,全职服侍教会已有32年之久,侍奉宗旨是:忠于上帝,本于圣经,高举基督,爱神爱人”,并且“为避免试探,他坚持自己在侍奉中不碰教会的钱财”,“没有一分钱落入自己的腰包”;同时呼吁,其牧师丈夫和丁中福长老“没有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他们不是诈骗犯,他们是无辜的,请还给他们自由”;另有两名教会信徒也在不同时间段为其二人被枉抓而向合肥市宗教局和刑侦队发出请愿书和写见证材料,但官方置之不理和不予采信;
2024年7月31日,其被控诈骗罪案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因代理律师提出检察官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导致起诉书存在诸多问题,故检察官当场被质问得哑口无言,只得提前中止会议;后又于同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但直至今日,其案仍无庭审结果;据悉,其在看守所虽身体健康欠佳,但学会了用三种心态生活,即殉道的心态、修道的心态、宣道的心态,并传话鼓励教会信众要“立定心志,为福音而活”。
法院最终于2026年2月13日对此案宣判,结果如下:周松林牧师,被判4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刑期至2028年5月31日;
目前被羁押于合肥看守所(合肥市长丰县双凤梅冲湖路监管支队合肥(男)看守所,邮政编码:230000)。
丁中福简历:1960年代出生,安徽省人,基督徒,安徽省合肥市甘泉家庭教会长老、教会财务管理负责人,家庭教育工作者,中国在押良心犯。
因笃信耶稣基督,故自愿在教会里做服事工作,后被按立为长老并在安徽省合肥市甘泉教会作牧者同工; 因其正直良善、积极努力、追求公理正义的品性,并热心投身于家庭教育事业的心志,其在教会及周围小区受到许多人的好评,尤其是其在教会里通过言传身教说明了很多信徒建立和巩固良好的家庭关系; 然而,因其所在合肥甘泉教会虽历经20多年的发展,已经扩充为已有四、五百信徒的当地知名度较高的家庭教会,故十年余来经常遭当地宗教局与警方的冲击与搅扰;
2023年11月30日,其等16名甘泉教会的牧者、同工突遭合肥市蜀山区警方统一上门传唤,所有人的家均被搜查,而后其与教会里的周松林牧师、茅骏马传道、裴德飞传道、管理同工杨佩云被以涉嫌“诈欺罪”刑事拘留;
同年12月28日,除3位传道及同工被取保候审外,其和周松林牧师仍被续押,之后又被以同罪名转正式逮捕,指控其二人被抓捕与甘泉教会的两处房产和教会的资金流水有关,称其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宗教名义,骗取他人钱财合计33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故构成诈骗罪;
2024年4月30日,其案被合肥市蜀山区警方移交到蜀山区法院要求起诉; 同年5月初,代理律师从蜀山区民警获悉,其案被通告:“1、不会退侦了; 2、延期半个月; 3、不做认罪认罚了,因为两人都不认罪; 4、不会超过5月20日起诉到法院“; 此期间,其教会内部少数同工由于受到当局多方压力,而因其二人的妻子为他们聘请了不受当局欢迎的辩护律师,就产生了聘任分歧和分裂,导致部分信众表示要退出教会,对此,与其同案的周松林牧师于5月5日从狱中称,其个人和丁中福长老此次遭受逼迫,“实属是一场政治逼迫”,不是他们“主动参与了政治,而是被迫卷入了政治”; 与此同时,两位被抓牧者的妻子亦发声明和呼吁称,自己的丈夫从“没有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他们不是诈骗犯,他们是无辜的,请还给他们自由”; 另有多名教会信徒也在不同时间段为其二人被枉抓而向合肥市宗教局和刑侦队发出请愿书和写见证信,证明他们是冤枉的,不存在欺骗或诈骗,但官方均置之不理和不予相信;
2024年7月31日,其二人案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因代理律师提出检察官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导致起诉书中存在诸多问题,故检察官当场被质疑得哑口无言,只得提前中止; 之后又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但直至今日,其二人案仍然延审宣判;
据悉,其在看守所身体健康极度欠佳,除有老年人常见一些慢性病外,其血压最高时达到110-170,加药也无法控制,常感胸闷、头晕和失眠,其妻子为夫呼吁“立即释放无罪之人”。
法院最终于2026年2月13日对此案宣判,结果如下:丁中福长老,被判4年,并处罚金28000元,刑期至2027年11月30日;
目前被羁押于合肥看守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梅冲湖路监理支队合肥(男)看守所,邮政编码:2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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