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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家庭教会三牧者受审 聚焦婚礼、教育与小组聚会能否成罪? ——律师指多项「罪行」仅属正常宗教活动 质疑证据与程序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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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 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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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2, 2026, 9:14:07 PM (8 hours ago)
Jun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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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立雪 原载:基督日报2026年6月17
安徽阜阳「麦种归正教会」的张森牧师、常顺牧师、马涛长老于2025年6月29日被抓捕并被指控「组织非法聚集罪」。时隔近一年,该案于6月9日及10日在阜阳颍州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
起诉书显示,控方指控三人以被取缔组织「麦种归正教会」的名义、在2021年至2025年间,于多地组织聚会、婚礼敬拜以及教学活动,并涉及未成年人:
在农庄与酒店举办婚礼聚会,参与人数超过十人,包含未成年人;
在阜阳市监管中心门口迎接因未登记社团活动被行政拘留的信徒;
租用房屋设立神学院招生,涉及未成年人教育;
在多个住宅和商用楼里举办小组聚会。
故此,控方认为三位被告「多次组织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组织非法聚集罪』。」
家庭教会:被取缔的非法组织?
庭审过程中,四名辩护律师对以上指控提出反驳。
起诉书认为「麦种归正教会」因未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活动,被认定为「非法民间组织」,并于2021年8月被「依法公开取缔」。辩护词中,律师则援引《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与《中国保障宗教自由的政治和实践》白皮书认为「麦种归正教会」是一间典型的家庭教会。
律师认为,控方指控的前提是「『阜阳麦种归正教会』已被民政部门依法认定为非法组织」,但教会曾对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贵院既不受理、也未驳回,长期搁置、使案件不了了之,使得所谓的取缔行为的法律效力处于模糊未定的状态。」
辩护人指法院据不受理「民告官」,却反过来受理了「官抓民」,认为是「拉偏架」做法,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
出席祝福成罪证?
控方列举的「犯罪事实」中包括三场基督徒婚礼:「被告人以阜阳麦种归正教会名义组织信教人员在某某婚礼上开展非法组织聚集活动,涉及未成年人。」而辩护人认为「将三场婚礼视为组织非法聚集罪的犯罪事实,必将在全世界创下一个先例和笑柄」,因婚礼中的新郎新娘本身就是基督徒,按照基督教的礼仪举办婚礼合情合理合法。就算是非基督徒举办婚礼,也同样会有一些祝福、祈祷和宣誓等带有信仰色彩的程序。
孩童教育成罪证?
控方指出:「被告人曾组织教会成员子女非法接受含有宗教色彩的教学,涉及未成年人30人;以及设立神学院,公开招生,收取学费,涉及多名未成年人。」辩护人则认为,《宪法》保障所有中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并未规定未成年人被排除在外。此外案中「涉案教育活动」相关家长均出于自愿安排其子女接受「有宗教色彩的教学」。辩护人认为,即使相关做法在行政管理层面存在争议,也应透过行政或民事途径处理,而非直接动用刑事手段。
小组聚会成罪证?
除此之外,起诉书中还罗列的八起「非法聚集」。律师指出,这些聚集均发生在公民住宅或者租赁房屋内,规模普遍不大,参与人数不超过30人,属于家庭教会普遍采取的小组聚会形式——这类活动符合国家白皮书所描述的家庭聚会范畴,不应被视为非法聚集。
辩方强调,所谓「组织非法聚集罪」须满足三大特征:一、发生在特定地区如车站码头、国家机关;二、从事非法性活动;三、构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然而,律师指出检方列举的多项活动「本质上不过是普通信徒的婚礼、礼拜与子女教育活动。」进而辩护道,「它们既不属于暴力事件,也未造成任何公共秩序混乱,更谈不上达到刑法所要求的严重社会危害程度。」
辩方:「证据不充分,程序不正义」
出席旁听的一名师母表示,律师当庭对案件程序提出多项质疑——
案件原属阜阳市公安局管辖,但后来下移至颍州区公安局,这一程序上存在争议;
行政调查取得的证据被用于刑事案件,亦不合法;
案件的举报信来源不明、前后信息不一致。
律师亦指出当事人多次遭到跟踪、审讯过程中被告人曾受到威胁和恐吓。师母透露,常顺牧师在庭上指出:「某警官曾威胁我在笔录上签字。他伪造了我妻子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威胁我如果不签,就把我的妻子抓起来、把孩子送进少管所,所以我签了。」
参与旁听的知情人士指,面对律师的众多质疑,三位公诉人未做出正面响应。截至发稿时,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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