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维权人士朱菊茹被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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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 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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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7, 2010, 1:22:20 AM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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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维权人士朱菊茹被非法关押
 
作者:雷雨 文章来源:维权网 更新时间:2010-3-7 14:01:27 
 
http://www.crd-net.org/Article/Class53/201003/20100307140127_20299.html

(维权网信息员雷雨报道)2月28日下午17点北京警察和江西省新余市警察共计16名警察,在朱菊如住处将其带走,朱菊如发出短信,“因两会,北京通知江西省,省通知新余市,北京公安和地方公安联合把朱菊如抓回”。朱菊如被抓回新余非法关押已过一周时间,朱菊如一直与外界失去联系。

以下是来自朱菊如自己的叙述:

朱菊茹,江西省新余市人,1986年师范院校毕业后担任中学、大学教师20多年。在教学岗位上勤恳兢业,获优秀班主任,青年骨干教师,获省级金牌教练多项荣誉。1998年获中级职称,是全国第一批教师资格证获得者。

2001年新余市长林机械厂扭亏改制,子校先试点,改制过程中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暗箱超作,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把已经结束了为子校勤工俭学已经回到学校的我,认定为调离子校而剥夺我正式教师编制。后来虽聘为新余高等学校外聘教师,但工资等收入和编内同级别教师相差一倍多,同工得不到同酬,错案由此而始。

2004年12月新余市长林机械厂欠职工数千万养老金的情况下,违反国务院规定强行改制。安置方案恶意推卸责任,还不给任何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我拒绝签字领取700元一年买断工龄的安置费,当地政府弄虚作假把我的人事档案、养老、医疗关系不知落在何处了,”我成了黑人”同时又因我不断上访向国家领导人反映,并举报当地政府和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涉嫌采用合谋做两笔账、贪污腐败、高价低估等手段瓜分近十亿元国有资产。骗取中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近3千万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金的黑幕,而变成公安机关特别控制打压进京上访的“刁民”。某贪官说:“你告到天上去,我们也不怕”。冤情由此而生。

2008年6月14日,新余市公安局警察无理冲击我与网友见面,并把我一个月前对汶川地震的分析观点,污陷我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拘留十天,打击报复。

2008年7月29日新余市公安国保支队借“一切为了奥运”政治需要。把依《宪法》给国家领导人和全体公民写的公开信。“公示多党平等竞争、全民投票选举、颁布有赏监督举报法行三权分立责任制,政治主张,纠正上级考核下级必定产生虚报浮夸以及,干少拿多干多拿少、”等诸多不良制度,为了建立“乐士中国”建言献策,诬陷我“颠覆国家政权”的莫须有罪名,被劳动教养一年。

2009年9月23日新余市公安国保支队又因国庆60周年限制我人身自由不让我到北京上访,2009年10月12日新余市政府和公安机关不履行宪法承担违宪侵权责任,履行赔偿义务,反而笑我说:你真是书生气,中国是讲法律的地方吗?2009年11月14日在美国总统奥巴马访华前夕,新余市截访的公安机关把我从北京带回新余拘留5天。

侵犯我公民权和基本政治权利的冤案,八年了,一场侵略战争都结束了,可我在“依法治国”的政府里,国家《宪法》还是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琳琅满目的500多部法律在公权力面前形同虚设。建言献策而惨遭冤狱的我何时能得到平反?尽管我坚信“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是改革中国发展模式。尽管我坚信保障全体国民都可以获得,平等就业,而有尊严地安定生活的“乐土中国”迟早会出现,尽管我现在生活陷入困境。但也绝不像违反《宪法》的行政行为低头而其错误在循环发生在其他公民身上,决定,“为信念流浪乞讨,为生存求援募捐”。敬请解囊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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