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西网友发帖质疑形象工程遭跨县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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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6, 2010, 8:08:04 AM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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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郧西网友发帖质疑形象工程遭跨县拘捕
 
作者:郑毅 文章来源:维权网  更新时间:2010-3-6 12:01:37 
 
http://www.crd-net.org/Article/Class53/201003/20100306120137_20270.html

(维权网信息员郑毅报道)2月26日,湖北省郧西县网友陈永刚被湖北省郧西县警方带走,罪名是“侮辱诽谤他人”。此前,陈永刚持续在论坛发帖,质疑当地政府与官商勾结、斥巨资搞形象工程,并向中纪委举报。3月3日,知名网友“张洪峰”在其博客中曝料,称自己收到一封名为《紧急报告》的邮件,内容为湖北省郧西县青年陈永刚因向中纪委举报该县领导不顾民生、欺骗民众违规造节大搞形象工程,同时在网络予以揭露,不料其在2月26日在十堰市的租住房被郧西县公安局跨地以侮辱诽谤的罪名拘捕。
  
《中国(郧西)?天河七夕文化节,能不能圆满成功达到预期效果?》、《形象工程和民生工程的不同之处》、《国家级贫困县耗资双亿为牛郎织女建庄园——不差钱》和《一个江湖骗子,四地执政官员,到底谁在骗谁?》,陈永刚先后将这四篇帖文发在国内知名论坛,并在帖中大量引用了当地官方的消息,并对此提出质疑和评论。张洪峰在其博客中描述说,此举引起郧西县有关领导的重视,并多次派工作人员到十堰市找陈永刚谈话,要求陈永刚删除网上帖子遭到拒绝,陈永刚又将对方谈话情况再次在网络上公布。2月26日,郧西县公安局以“侮辱”的嫌疑传唤陈永刚,之后陈永刚的朋友与之中断联系。
  
据知情人透露,2月28日,在陈永刚经常发帖的车城网论坛上出现了一则“官方消息”,陈永刚因为侮辱、诽谤他人,被处行政拘留8天。3月4日,郧西县对外宣传办公室所属的网站郧西在线上,也看到了这样一则消息:2010年1月20日、2月21日,郧西县土门镇居民陈永刚以网名“零点三六”先后在《车城网友论坛》捏造事实并附照片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并造成了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陈永刚的行为已构成诽谤的违法行为,郧西县公安局现决定对其行政拘留八日。落款时间为“二0一0年二月二十六日”
 
网友“张洪峰”致电湖北郧西县公安局,希望核实陈永刚的情况,据改所一位姓周的警察回应说:“是的,陈永刚涉嫌诽谤被治安拘留8天”,当询问此消息是否在官方网站上有发布时,周警官答复只是在“车城网友论坛”上予以了发布。对此,张洪峰之前查阅此消息时,该网站已经对此消息予以删除,只是百度快照还可以查看,其内容非常简单,只写了陈永刚侮辱、诽谤他人被拘留,并未说明其诽谤的对象是谁,对此当地网民也存质疑。面对这种质疑向,这位周警官含糊的回答“有两个”,但拒绝回答具体是谁,以及希望明确告知时。经向领导汇报,县公安局答复,真诚接受媒体舆论监督,但依旧未说明侮辱诽谤的对象具体是谁,并且说侮辱诽谤的法律后果与侮辱诽谤的对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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