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强:拆迁补偿也应考虑房屋使用人权利

0 views
Skip to first unread message

quan wei

unread,
Feb 17, 2010, 12:16:57 AM2/17/10
to weiquanw...@googlegroups.com

张志强:拆迁补偿也应考虑房屋使用人权利
 
作者:张志强 文章来源:维权网  更新时间:2010-2-17 9:43:55 
 http://www.crd-net.org/Article/Class7/201002/20100217094355_19968.html

 2010年2月6日,后改革思想网和维权网在北京共同举办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数十名专家学者、律师和维权人士参加了研讨会。以下是张志强先生的发言记录(未经本人审阅):
 
 
张志强(维权人士,打工子弟学校负责人):
 
我说一个现象,因为我正在做打工者学校的项目,了解现在朝阳区、昌平区、海淀区大面积拆迁,明年春天接近20所打工者学校被关闭。我本身是农民来到城市务工,在城市居住时,看到很多外来工居住在一个地方超过十年,在这个社区已经生活很习惯了,自己也投入很多的东西,如自建房子等。在拆迁过程当中,一个村本身只有五千当地人,而外地来了五万人,在拆迁当中只对土地或者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赔偿,而不对房屋和土地的使用权人给予赔偿,这样五万人得不到补偿,五千人是得到补偿的,我认为这是不公平的。

我一直认为程序在拆迁是应该公开透明的,如北京朝阳区崔各庄1月19号开了会,八个打工子弟学校全部拆迁,附近几十万人被迫搬离,他们都是口头出的通知,没有说清谁在拆迁。城乡一体化也是没有一个法律依据的,在2009年4月20号之前,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一个大望京乡拆了,当时整个村庄被全幅武装的警察武警控制,拿一个相机都要被全部收掉的,很暴力,完全是抢夺式拆完了。如果学校不拆,居住的人搬走了,孩子只能走。

如果我们有一个合法的程序要拆迁这个房子,那没问题。我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时这个房子是不能动的。现在情况是,一家人出去吃饭,吃完饭回来房子没有了。一旦当事人或者所有权人也好,使用权人也好,对房子拆迁有异议,提起行政和行政诉讼,应该依照法律要将房屋先保留原样不能动的。第二听证,我觉得中国听证看来是好的,实际上没有任何价值。我要征求当地居民,当地人有五千人,外来人有五万人,超过你的十倍,是不是应该征求外来人的意见,我们来认可该拆还是不该拆。

我一直没有搞清楚,拆迁到底是政府在拆迁还是房地产拆迁,因为我们都看不到文件,每次开会去的时候都是通知房屋所有人和村民,大望京拍了很多的照片都是写一个横幅广告,没有文件,就给你开会,我们没有搞清楚这是政府在拆迁还是房地产拆迁。整个的拆迁当中问题相当严重,如何保障所有公民居住权,因为我毕竟在这里居住了十年,而且我在为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我为这个城市纳了税,你要拆迁可以,你可以跟我商量,不能强制和蛮干。
  

Reply all
Reply to author
Forward
0 new mess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