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意兴作为者,随作则随止,岂是不退之轮?从情识解悟者,有悟则有迷,终非常明之灯。
—《菜根谭》第一章167节
小康以后,奔行在路上的人们发现身边多了一种异类—驴族。从外表上很容易能把他们分辨出来,一般来说,他们都穿身上有很多兜的迷彩服,肩背硕大无朋的野战背包,脚蹬高帮登山靴。加上他们诡密的神情,手持地图比比划划的架势,很容易让人误以为他们是刚在诺曼底登陆的空降兵。
这种人的学名叫“自助旅行者”,也称为“背包一族”,但他们更喜欢自称是“驴”。驴族最喜爱的运动是“暴走”,这个单词很难一下解释清楚。但按照事件的时间顺序,我们大概可以勾勒出暴走的轮廓来:
一日,在某安静的写字楼里,一白领模样的人突然拍案而起,撕开西装扯掉领带头也不回地走掉。然后,他回家上网,邀约出现类似症状的人群前往某个1:
200万地图上根本找不到的地方。报名的时候可能有30人,出发的时候一般只剩下三分之一不到。但是这十来个人片刻都不能停留,迅速化装成空降部队模样,搭乘各种交通工具,日夜兼程,在预定日期、预定地点集结。比如说他们很可能选择虎跳峡,从丽江沿峡谷走到香格里拉,48小时里走80多公里。抵达香格里拉以后,再次化整为零,潜回各自的城市。穿上西装,打上领带,和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地开始上班。这就是典型的暴走。
据此,我们可以分析出暴走是一种情感和欲望的释放。任何一个城市人都可能会在某天产生类似的一种冲动,从中规中矩的生活中人间蒸发,到一个能摔死猴子或者渴死骆驼的地方去。不干什么,就是到那里,然后开步走。走一遍,内心的野兽也就能逐渐平静安睡,不再夜夜嘶吼折磨人。而所有的驴子到了终点,也都疲惫不堪,双耳终于温顺的低垂下来,不再警惕地竖着。
驴族的存在暗示着城市生活是一种确实的噩梦。不看路标,你很难分辨出身在中国的哪个城市。当茶色和蓝色的浮法玻璃让人开始呕吐后,他们把全国的大楼都贴上了厕所专用瓷砖。当这种瓷砖被证明的确只用于厕所之后,他们又不约而同地开始用花岗岩外贴,门外毫无例外地放着两只铜狮子—比标准化监狱还整齐划一。所有的饭店门口都有旗袍,所有的旗袍都开叉到胳肢窝;所有的酒吧都有DJ,所有的DJ都放《加州旅馆》;所有的城市都面目模糊,所有的面目模糊都惊人类似。。。。。。
一个人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不免毛骨悚然,很难不拔脚就走。从长白山走到海南岛,从吐鲁番走到千岛湖,远离路灯和汽车,在城市之间暴走。他们整夜疯疯颠颠地跑来跑去,从电线上跑过,从房顶上跑过。逃到远处,背离无数根烟囱林立的景象,抬头试图寻找流星的尾迹,用脚丈量梦想和现实之间的距离。驴子们甚至来不及想,就已经身在路上。
我想问,是否每一个席梦思上的梦境里,都有清晰的蹄声从远远近近、四面八方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