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D: 第一次购房的好处,奥巴马签署的十项经济刺激条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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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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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24, 2009, 12:35:03 AM3/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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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总统在2月17日签署了总额为7800亿美元的十项经济刺激条款。其中一项就是给那些第一次买房的人高达8000美元的个人收入税抵
扣。

但购房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时间须在2009年1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
2、必须是第一次购房者,即购房者(及其配偶)在买房前三年内不曾拥有过房子;
3、所购之住房必须为自住房;

说明:

1) 个人收入AGI(Adjusted Gross Income,即“调整后总收入”)低于75,000美元,或夫妻综合收入AGI低于
150,000美元的家庭可得到全部金额抵税。

个人收入AGI介于75000美元到95000美元之间,或夫妻综合收入AGI介于150000美元到170000美元之间的家庭只能得到部分
金额抵税。

个人收入AGI高于95000美元,或夫妻综合收入AGI高于170000美元之间的家庭就没有资格得到抵税。

2)所购买的住房价格不足8万美元的,抵扣税金额则按购房价格的10%计算;

3)如果所购之住房在今后三年内不转手出售,则所有抵扣税无须归还政府,但如果在三年以内出售,则全部抵扣税必须归还政府。

4)能否享有抵扣税,与购房时是否得到当地政府或州政府的支助无关。

5)如果购房者一年的所得税还不到8000美元,(比如说只有5000美元),那么购房者不仅可以抵扣全部所得税(5000美元),政府还会把相差的金
额(即3000美元)支付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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