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经过网友几天来对整个案情的超热烈讨论和积极分析,这件12年前的谜案似乎在今天的网络上有了些头绪……真凶的面纱,正一层层被揭开!
| 这件12年前的案子先是由“黑弥撒”重新提起,因“很多的”的回帖使事件更加曲折,因“WCAT666”的回帖而变得戏剧化,再因“爱金属DE女孩”而变的更加复杂……这几个ID,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从他们的ID和回帖内容里,我们能分析出一下这些内容: |
黑 弥撒的文章发出后,第二天下午——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神秘人,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而且回复是用三次上传的方 式进行。“很多的”这篇回复用词工整、结构严谨,滴水不漏,甚至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会出错,思路清晰异常。由此有网友推断此人对此事非常关注,而且比较谨 慎。,“很多的”在这篇长文中最后说:“ 结论:因为打字太多,头晕,所以结论简单点:
1、楼猪是凶手;
2、结论1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很自然;
3、心理分析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在信息严重不充分的情况下,其实没什么好分析的,基本都是扯淡;
4、我咋这么无聊?”
通过网民对“很多的”的关注发现,“很多的”本人很有可能就是一个医生,甚至不排除是凶手的可能。在“很多的”的私人博客里面,我找到了这样一段 话:“……鉴于本人较为特殊的成长经历,对把人大卸八块之类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反应(别误会,我没干过这个,主要小时候住在医院的集体宿舍里,医院嘛,很 长“见识”的地方——不过现在的医院管理严格,长不了什么“见识”了。)。所以我对这类片完全感觉不到“恐怖”,也不会恶心。不过有些折磨人的场面,还是 感到比较不爽。……”
而“很多的”在自己博客的文章中还出现了这么一句话:“初夏的南京,天亮得很早。老张从小巷子里晃出来,按习惯坐到“瑞阳街”路边一个早点摊子上,要了一 碗雪菜肉丝面,然后悠闲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的二锅头,摆在桌子面前,等待老板把早点端上来。”请注意,这里出现了“雪菜肉丝面”这种南京特有的地方小 吃。
而这个“雪菜肉丝面”,引起笔者本人的兴趣。在排查比对之后,笔者发现了一个疑点……
恐怖ID描述杀人感受
此帖发出后的23日,有一个备受关注的ID出现,名字叫“WCAT666”。大概喜欢美国好莱坞电影的朋友都记得,2005年美国有一部恐怖电 影,“666”一词在圣经启示录中暗指迫害基督教徒的罗马暴君尼禄,而后扩大泛指恶魔、撒旦和反基督教者。表明这ID与黑弥撒有着一些莫名的联系。
而“很多的”这个人,也在自己的文章里面显示出来他与“WCAT666”亦有一定的联系,请看一下WCAT666在2008年6月23日15:26:23 的暴强回复:“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
“很简单,因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整个过程,那气味,带 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 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 有看时间,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
“一片片地切,没有戴手套,这样才最真实地感觉到整个过程。每一刀的力度,斜度都需要和肉质的状况紧密配合。因此永远没有最完美的那一刀。每一刀都差一 点,因为每块肉,即使是同一个部位,也都因为组织结构,血液浓度,骨脉走势而不同。所以每一刀也不同,不能让血水喷出,不能让沫留在刀上,不能破坏了整体 的经脉结构,否则,就再也不完美。每一刀下去,都有一些遗憾,因此总想在下一刀弥补。也不知过了多久,切了多久,只是越来越找到那种感觉,运力,手腕。不 可抑制。眼睛已经不用再看,只是大脑里还在不断对比那浮现过若干次的情景。那个晚上的情景,一直紧紧抓住了这颗心。多少次梦中比较,分析,寻找最合适的位 置与力度,寻找那种感觉。直到今时今日才是最清晰而深刻的感觉,一切都恰到好处。
“几个月前遇到她,当时却并没有在心中有清晰的考虑及计划,只是潜在的。或许不需要去考虑,但潜意识里,已经知道怎么去做。所有的一切,引导的只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如此完美,只能跟随……”
从 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出,WCAT666本人文字运用的娴熟能力,以及沉醉于那种锐利刀锋的终极快感,让读者读来感觉到锋利冰冷的刀劈切割脆嫩肉体的沙沙 声。这种黑暗、变态的犯罪心理描述,绝非常人所能及。除非本人亲身体会过。甚至文章的细节之处颇让人惊叹:“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 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 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如果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很难描绘的如此生动逼真。这种感觉,没有身临其境也很难联想到“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 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
而最让人暴寒的是,WCAT666在文章中也提到了“雪菜肉丝面”,WCAT666说: “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
“很多的”文章中说:“老张从小巷子里晃出来,按习惯坐到“瑞阳街”路边一个早点摊子上,要了一碗雪菜肉丝面,然后悠闲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的二锅头……”
这是什么样的巧合?这说明什么?
依此推论:
1、“很多的”和“WCAT666”是同一人注册了不同的ID;
2、“很多的”和“WCAT666”相互认识,有着共同的爱好,甚至共同的秘密;
3、纯粹的巧合;
4、均为南京人。
相关诡异回帖及ID
此案至今仍为悬案,但在回帖中,我们注意到其中一个ID为“爱金属DE女孩”在此帖回复中说:“:这不是一个人做的,这是一个小圈子里的秘密.”说明这个爱金属的女孩知道内幕。而喜欢重金属正是作者黑弥撒说过的“重金属音乐”。这巧合真的让人不寒而栗。
继续进行搜索挖掘,笔者发现,“很多的”本人在2005年10月24日凌晨1:10:13秒发过一个帖子,是与ID为“胭脂江天”的人交流,原文如下:
“胭脂江天——陈先生,你不要闹了,前年你来脑科医院的时候,难道你不记得自己的状况了么?捧着一本圣经,四次自杀未遂……不过上上网或许对你的康复有好处。”
“胭脂江天”回复道:“我也记得你,我们床挨床的,你比我更习惯那种环境。”
由此可以看出,“很多的”和“胭脂江天”认识,而且病床挨在一起,警方完全可以通过这个线索查证一下当年的住院记录,起码有一个“陈”姓的病人在2002年到过南京脑科医院,而临床到底是何人,便可轻易查出。至于WCAT666其人,相信也会水落石出。
“很多的”日志中反映出他对医学(尸体腐败)、军队(枪支)非同一般的熟悉。这和他的部队高干子女、医硕的身份完全吻合。见以下他的回复:
“尸体腐败,是指人死后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发生分解的过程。它是早期尸体现象的继续,是最常见的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腐败通常是在死后的第24小 时或第48小时、72小时才开始出现,而要充分的发展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有的要一年甚至更久。尸体腐败发展的结果,便是尸体毁坏,直至仅剩白骨。尸体腐 败后的形象是十分可怕的……”
“很多的”的诡异不仅仅这些,在2008年6月9日1:12:33 回复一篇帖子的时候,“很多的”这样描述了一个非常诡异而且具有一定特质的怪人:
“1、每次杀完人,都要对尸体说一句:再见,xxx(对方的名字)。
2、平时手总是塞在裤兜里,能不用就不用,如果需要开门的话,最喜欢跟着别人后面进。
3、每到一个地方,一定要租三套房子,不然就不习惯。并且有一套一定要是合租,这样可以不带钥匙。
4、每次听到有人说“不杀女人”,都要立即当场回一句“神经病”。
5、从来不喝牛奶,也从来不把武器放在提琴盒子里,从来不戴面具。
6、居住的环境,上下楼梯什么的,一定要记住多少级,并且记住多少步。保证在完全黑暗的环境里也能行动自如。
7、每到一个地方,一定最先看看那里的大商场,并且记住所有出口。
8、楼底下一定会有放一辆旧自行车,并且永远不锁,如果被偷了,就抓紧时间再买一辆。因为是旧的,所以从来没被偷过。
9、看到稀奇古怪的贴,就喜欢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回复。
| 事情发展到现在为止,依旧有很多很多问题被质疑,很多疑点在争论。当然,也有一部分线索被发现,一种种可能被提出: |
疑点:
“也 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 ——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 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黑弥撒发帖的内容节选
疑点(1)
心爱的女人留在身边”能解释凶手抛弃尸块的行为,以及碎尸、煮尸的行为?
疑点(2)
为什么凶手会选择两个不同的抛尸地点,且两处抛尸地点均不具备隐匿尸体的条件?
疑点(3)
尸、煮尸的行为是出于凶手心理动力的犯罪标记行为,抑或是反侦察的犯罪惯技?本人认为是前者。
疑点(4)
如果属于犯罪标记,那么凶手是出于极度的仇恨,还是具有恋尸癖、食尸的倾向,或者属于一种献祭仪式性质的典礼?根据警方事后公布,两个包裹尸块的包装袋为双肩包和提包,容积较小,可能有部分尸块未寻获或被凶手保留?
疑点(5)
在无进一步信息佐证的情况下,受害人应当属于低风险的被害人,凶手为何如此选择受害人,为什么不选择高风险的受害人,其选择是否为随机?
疑点(6)
是否是初犯,碎尸、煮尸的行为系心理标记为前提,结合无其他类似案件报道,凶手可能是初犯?
疑点(7)
为什么12年内再无作案记录,是否此次的杀戮已经满足了凶手的心理欲望,从而使其放弃进一步的作案?相关报道可能引起凶手的再次作案?
确定的线索:
确定(1)
凶手具有解剖经验。
确定(2)
凶手独身,其住所相对于整个社区较为隔离。
确定(3)
从受害人连续失踪到尸体被发现,未有相关的可疑情况报案记录,证明凶手对受害人具有相当的控制能力(存在两人熟识或者凶手在袭击中使用麻醉药品的可能)
确定(4)
凶手可能拥有汽车,考虑到存在三处抛尸地点,相隔较远且尸块袋气味浓重,如无私密交通工具恐难以掩盖。
确定(5)
从确定(1)(3)(4)推导,凶手具有一定社会地位,智商较高,从事技术性职业。
确定(6)
凶手具有强烈的反社会倾向,从肆无忌惮的抛尸、毁尸行为中可以看出。
确定(7)
凶手会始终关注这个案件的进展。
确定(8)
凶手偏向于有组织力的犯罪者类型。
对犯罪嫌疑人的综合表述(猜测版):
凶手,男性,30至45岁间,从事技术性职业,很可能从事医学职业,有解剖经验,且可能有渠道接触麻醉药品(存疑),独居(独门独栋),有车,经济条件优 渥,爱好整洁并可能有轻微强迫症倾向,在作案前有突如其来的情境变化–可能为离异,性格较为孤僻,有怀才不遇或事业受挫的可能,童年时期家庭管教严格, 有受虐待的可能,可能有虐杀小动物的记录,性行为习惯应比较特殊,案件发生后可能迁离南京,并可能保留受害人的部分遗物或遗骨。
(编辑:dq1024) 来源:http://shehui.daqi.com/article/2056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