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籍規定:(一)凡中華民國國民具有原住民身分,且以原住民身分在其代表參賽單位設籍連續滿 6 個月以上者(即民國 113年9月21日前設籍),均可代表該單位參賽。
(二)凡設籍未達 6 個月者,仍可代表原設籍單位參賽。
(三)報名時應繳交民國 113年9月21日至11月17日期間申請完整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照片檔或完整記事之戶籍謄本照片檔,方屬有效。
二、年齡規定:(一)參加公開組選手:限民國 98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者。
(二)參加青少年組選手:限民國 98 年 9 月 1 日至 101年 8 月 31 日出生者。
(三)參加少年組選手:限民國 101年 9 月 1 日至 103 年 8 月 31 日出生者。
三、報名表請寄e-mail至桃園市體育總會足球委員電子信箱,主旨載名
「選拔賽oo組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