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局114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及「兒童權 利公約」LED 跑馬燈文字稿一案,請轉知所屬、所轄館舍等,運用單位網站、電子看板或跑馬燈撥放宣達,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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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祥國小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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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6, 2025, 10:38:15 PMJul 16
to 瑞祥國小布告欄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6月30日衛部護字第1140127909號函辦 理(如附件1)。

二、

為確保兒少暑期安全,維護身心健全發展,請協助運用桃園捷運站內電子看板或LED跑馬燈撥放,以達社會宣導效果,降低被害情事發生,文字內容建議如下:

(一)

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18歲以下兒少隱私照片。

(二)

防制數位性別暴力,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不譴責被害人,求助專線110 / 113。

(三)

反毒品、反詐騙、拒幫派、不援交,保護自己青春不悔恨。

(四)

拒毒煙酒檳,青春我可以。

(五)

任何人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兒少菸、酒、檳榔及毒品。

(六)

14歲以下兒少禁止使用、持有低動能遊戲用槍。

(七)

遠離惡視力,上網30分鐘,眼睛休息10分鐘。

(八)

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報案專線 110/02-23883095/ 1955。

(九)

培養正向興趣,勿過度沉迷機台遊戲。

(十)

兒童有表達自我與被傾聽的權利 (大人聽,小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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