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一週 Observers' Week http://obs.org.hk/150303trust.html
胡蘭英 Stella L Y Hu s...@obs.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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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servers' Week (2003.3.15)
The Cargate scandal of Hong Kong does not win a place in crisis
management. It is not a crisis yet.
Only a series of misconduct and mishandling in a deteriorating situation.
觀察一週 (2003.15)
香港
困境懸而未解, 緊張步步高昇 --
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公佈加車稅前偷步買車一案(1),具有
豐富的素材,足以在「領袖才能」、「困境處理」與「人事
管理」幾方面做反面教材:
1. 梁司長說明買車原委,請眾人體諒,並提出「用錢善後」
的補救方案:
結果引起梁司長有無「利益衝突」、「以權謀私」等等有關
「公務員操守ABC」的爭論;買車行為是「故意」還是「過
失」,則係另一個爭點;還有,如果可「用錢善後」以唯物
的方式免責,法院不如關門,廉政公署也可休矣;
2. 梁司長承認疏忽,並且道歉,潛詞是「買車屬小事、私
事一件」,完全未警覺有「公職偷步,瓜田李下」的因素:
後經車行職員指證梁買車時已留意到「稅」(2)的問題,否
定「疏忽論」;
3. 梁司長懲罰性自願捐款,因為計算錯誤﹝?﹞,由10萬變
成38萬(3):
令大眾得到「香港財務大臣計錯數」的印象;<p><br>
4. 董特首多次指梁買車係「疏忽」、「不恰當」、「無心之
失」、「政治敏感度不夠」、「應吸取教訓」(4),有意放
梁一馬:
但是民憤難平;
5. 董特首3月15日公開同日發出的致梁批評信(5),指梁行為
﹝一﹞ 嚴重疏忽﹝二﹞ 極不恰當﹝三﹞違反公務員守則 5.1
及 5.4 條,不過,決定書面批評一番,實質放一馬,其理據
為﹝一﹞ 梁放棄高職厚俸轉任公職﹝到任前﹞ ﹝二 ﹞ 梁捐
錢﹝善後﹞。
董特首此舉無異將梁司長的責任正式轉到自己的名下,除了
要靠上述兩個處於不同時標、無責任因果關係的理由支援,
還要押上自己與政府所餘無幾的公信力,是否能夠解決問
題,還在未知之數。
簡而言之,這是一個稱不上危機的異常狀況,因為處理不
當,導致牽涉面越來越廣,緊張步步高昇,當事人也越陷
越深。
我們同意偷步買車罪不致於死,放在財務大臣身上的「不當
行為」、「不當善後」卻有如千斤重,成為肉眼中不能容忍
的一粒沙。董特首需要決定是「公務員操守維護最高行為標
準」重要還是「維護保薦人」重要?不能再繼續是非不清,
邏輯亂套,搪塞一些「yes-but」、「因為,所以,不過,然
後」似是而非的說詞解套。
公信力,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特區政府的公信力江河日下,
其來有自。
週一的立法會聆訊將會提供資料驗證董特首的處置是否恰
當。
附錄:
網絡文字的主力在於附錄部份, 提供的背景資料, 既廣又深.
請閱正文. http://obs.org.hk/150303trust.html
因版權問題, 請往對方網站, 在設限內, (多為一週), 自行搜索.
1. 2003.3.9, 雅虎香港-明報, 財爺承認應避嫌不該買車 -
財政司長梁錦松承認,於1月買了一部凌志新車,在財政預
算調高貴價車的首次登記稅之前。他決定把加稅前後車輛
「差價」的兩倍,即共10萬元,捐給慈善機構。
2. 2003.3.11 (12:02), 商業電台, 有車行職員指梁錦松一月準備
買車 -
有車行職員指梁錦松一月去過車行買車,當時有職員問是否會
加稅,梁笑而不答.
3. 2003.3.10, 雅虎香港-明報, 梁錦松就買車事件捐出38萬 -
梁錦松因買車事件捐給公益金的款項不是10萬元,而是38萬
元。
4. 2003.3.10, 雅虎香港-明報, 董:松買車是疏忽及不恰當 -
董建華指買車是一時疏忽及不恰當,無心之失,不夠敏感,
應汲取教訓。
5. 2003.3.15, 雅虎香港-明報, 董建華批評梁錦松信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