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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入山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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坲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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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16, 2003, 11:24:19 PM4/16/03
to
入山許可證 可上網申辦

  高興宇/台北報導 警政署將於四月十八日起,開辦上網申請入山許可證。

  警政署表示,運用網路系統申辦入山案件,請於警政治安全球資訊網站
http://www.npa.gov.tw ),進入「入山案件申辦系統」畫面,點選「入
山許可證申辦」項,出現「入山申辦案件登錄畫面」,再輸入各項內容,包
括申請人、入山人員之基本資料、入山前往地點、停留期間,資料輸入完成
後送出,完成遞件手續,所有欄位均請詳實輸入,並請確認資料的正確性,
如相關資訊填寫不正確,受理單位將無法處理。

  網路申辦入山手續,須於入山日期七日前至卅日內(不含週休及例假日),
向警政署入山申請處提出申請,受理單位收到入山手續作業費後,即辦理發證。

--
[1;33m㊣ [mOrigin:《 [30;47m成大計中 BBS 站 [m 》[bbs.ncku.edu.tw] 來源:[140.116.141.171]


山是隱隱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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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17, 2003, 11:44:47 AM4/17/03
to

我剛剛查詢真正的入山申請登錄系統在以下網址,不要懷疑,就是這麼長(以下共五行)


http://www.npa.gov.tw/tornado/showdoc.htm?mylink=/scripts/tornado/marker.exe?s=1&o=4&t=2&a=15&v=&k=1,&PROPERTY=2;&MERGEFIELD=-&CODECONVERT=-&SORTFIELDS=-&SIM_
START=1&SIM_NUM=10&REL_START=1&REL_NUM=10&LINK=-&REDIRECTTO=-&PATHLINK=-&p=%A4%4A%A4%73%AE%D7%A5%F3%A5%D3%BF%EC%A8%74%B2%CE&c=17,1&i=http%3A%2F%2Fwww.npa.gov.
tw%2Fnv%2FNV07000M.ASP&j=736&n=&link=http%3A%2F%2Fwww.npa.gov.tw%2Fnv%2FNV07000M.ASP


在申請之前,請一定要閱讀以下有關入山登錄證申辦的注意事項,請見以下網頁:

http://www.npa.gov.tw/explain/main1.htm

※ 引述《Forn (坲恩)》之銘言:
: 入山許可證 可上網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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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m㊣ [mOrigin:《 [30;47m成大計中 BBS 站 [m 》[bbs.ncku.edu.tw] 來源:[swty59-68-164.adsl.see]


......

unread,
Apr 17, 2003, 1:33:21 PM4/17/03
to
網路系統申辦入山案件使用須知:

一、本系統適用於進入山地經常管制區、山地特定管制區之入山申請案件。
二、運用本系統申辦,請先自行輸入資料,遞件手續均於入山之日前七日至三十日內提出
(不含週休及例假日),餘概不受理。
三、臨櫃領證:所申請入山許可證以臨櫃領證為原則,請攜帶所需資料、入山手續作業費
,於入山前一日之上班時段,向發證機關(警察局、分局或警政署)之入山申請處辦
理手續。所須攜帶之資料如下:
  (一)申請入山事由係因學術研究需要者、因業務需要者、辦理救濟、文化、傳教、
醫療、衛生等事務者、業務或工作係在山地經常管制區內者,請攜帶由所屬機
關〔構〕、學校或團體出具載有入山人數、事由、前往地區、停留期間之證明
文件,連同入山人員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者得以戶口名簿替代)或駕駛
執照或回國華僑證照正本或影本。
  (二)從事登山健行活動者,請攜帶入山人員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者得以戶口名
簿替代)或駕駛執照或回國華僑證照正本或影本、登山路線圖、計畫書各一份。
  (三)入山探訪親友、參加婚喪喜慶、其他具有正當理由經查證屬實者及進入山地特
定管制區入山申請案件,均請攜帶入山人員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者得以戶
口名簿替代)或駕駛執照或回國華僑證照正本或影本。
四、郵寄領證:
  (一)無法臨櫃領證者,請以掛號郵件附前述資料、入山手續作業費、掛號回郵信封,
於入山之日前五日至三十日內(不含週休及例假日)寄至發證單位辦理。
  (二)掛號回郵信封請貼足限時掛號郵資計新臺幣五十二元、自行寫好收信人姓名、
地址,寄件人請寫臺北市中正區天津街一號,入山手續作業費請寄郵局匯票(匯
票抬頭寫內政部警政署)或現金。
五、 申辦案件登錄輸入說明:
  (一)請於警政治安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npa.gov.tw/),進入「入山案件申
辦系統」畫面,點選「入山許可證申辦」項,出現「入山申辦案件登錄畫面」
,輸入各項內容,包括申請人、入山人員之基本資料、入山前往地點、停留期
間,資料輸入完成後送出,完成遞件手續。
  (二)所有入山地點均應詳細輸入,每一山地鄉以主要目的地為點選地點,即會在最
右二欄顯示所屬行政區(山地鄉)山地管制區類別(經常、特定),其餘如欲
進入同一鄉其他地點則自行輸入同列第二欄,如不慎在第二列輸入同鄉其他地點,則會另在其最右二欄
顯示所屬行政區(山地鄉)山地管制區類別(經常、特定),電腦將自動加計入
山手續費。
  (三)申請手續費每人新臺幣十元(未滿十四歲者不收費),前項收費以每一山地鄉
為單位,如入山範圍含二個山地鄉,手續費每人新臺幣二十元,三個山地鄉,
手續費每人新臺幣三十元,以此類推。
  (四)辦理發證單位以入山地點所轄警察局、分局、國家公園警察隊為限,惟如由其
轄區入山進入與其毗連地區之跨轄入山案件,上述單位亦可一併受理。
    (※網路申請案件發證單位目前僅開放內政部警政署入山申請處,警察局、分局、
國家公園警察隊尚未開放受理。)
六、注意事項:

  (一)務請輸入完備:點選「入山案件申辦系統」,進入「入山申辦案件登錄畫面」,
逐項輸入內容,所有欄位均請詳實輸入,並請確認您的資料正確性,如相關資訊
填寫不正確,受理單位將無法與您聯絡與確認;如未於規定時限內辦理者,或
資料、費用不齊,致無法核處之案件及無法於入山時間收到入山許可證者,
此申請案件視為無效,請重新申請。
  (二)入山手續作業費係依規費法收取之行政規費,經核發入山許可證後,恕不退費,
惟為求便民、利民,其申請入山時期因天候不佳或其他天然災害影響,至無法
入山者,於事故解除後二週內,可持原核發入山許可證及原附資料,以書面向
原入山申請單位申請改期(一次為限)。
  (三)如有申辦方面的問題,可向本署入山申請處查詢。電話02-23577377查詢時段
08:50-12:00及13:50-17:00(不含週休及例假日)
  (四)入山時,請身攜帶入山許可證、入山人員名冊、個人身分證明文件,接受轄區
警察機關、入山檢查所、國家公園警察隊檢查。
  (五)為維護您的安全,入山前請做好行程規劃與登山裝備,隨身攜帶GPS、衛星
定位儀等器材,並與家人及留守人員隨時保持聯絡,天候不佳時,請勿勉強入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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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看完之後我笑到肚子痛....

哇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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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m㊣ [mOrigin:《 [30;47m成大計中 BBS 站 [m 》[bbs.ncku.edu.tw] 來源:[140.116.113.152]


坲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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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17, 2003, 4:16:46 PM4/17/03
to
※ 引述《Lavender (山是隱隱的思念)》之銘言:
: 我剛剛查詢真正的入山申請登錄系統在以下網址,不要懷疑,就是這麼長(以下共五行)
: http://www.npa.gov.tw/tornado/showdoc.htm?mylink=...

: (http://www.npa.gov.tw ),進入「入山案件申辦系統」畫面,點選「入

http://www.npa.gov.tw/nv/NV07000M.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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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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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m㊣ [mOrigin:《 [30;47m成大計中 BBS 站 [m 》[bbs.ncku.edu.tw] 來源:[140.116.14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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