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嫁給台灣人. (男方: 台灣, 女方: 馬來西亞)
我是先回馬辦單身證明, 然後再回台灣到地方法院公證結婚的.
如果你要在馬辦結婚註冊, 那就先在台灣辦好所需文件, 文件翻譯等等.
然後帶著未來老婆/老公一塊回家結婚去吧! :)
至於要在哪裡辦結婚公證比較好呢?
我的建議是 -- 以結婚後居住地及小孩國籍問題為考量. 就是說:
不管女嫁男(台灣) 或 男娶女(台灣),
結婚之後如果會長期在台灣居住及工作, 那麼就先在台灣公證結婚.
(回馬補結婚登記只是一個手續, 以後有空回家再辦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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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證明中譯本 -- 僅需用在辦理長期居留證時, 結婚並不需要,
所以這裡沒提出生證明中譯本的申請.
如果需要出生證明的中譯本, 我可以提供參考文件.
良民證 (Good Conduct Letter) --
可在台北的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申請.
我這裡還有一些人的辦理經驗, 也可以作為參考 (見 *.htm).
單身證明 (先在馬申請及驗證單身文件, 然後再回台覆驗此文件)
所需文件: 馬身份證 (正本及副本多份), 護照(正本及副本多份),
Surat Permohonan (附件1) & Surat Akuan (附件2).
申請地點:
Bahagian Perkahwinan Dan Perceraian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Wisma Pendaftaran, Persiaran Barat
Bangunan Persekutuan, Tingkat 5A
Jalan Sultan, 46200 P.J. Selangor.
(Menara MPPJ 對面, Bus: Intrakota27)
Tel:(03)755-1255
驗證地點:
馬來西亞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Wisma Putra, Jalan Wisma Putra, 50602 K.L.
(在Dewan Bahasa dan Pustaka的後門200-300M處)
Tel: 03-248-8088
Fax: 03-242-4551 / 241-3300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alaysia
Kuala Lumpur, Malaysia
Add: 9.01 Level 9, Amoda Building 22, Jalan Imbi,
55100 K.L.
Tel: 03-242-5549 / 241-0015
Fax: 03-242-3906
註: 受理領務申請案件時間: 週一~五 9:00-12:00 /
取件時間: 15:30-16:30
辦理步驟:
1. 宣誓官: 備齊所需文件 (Surat Akuan) 請宣誓官蓋章,費用 RM5.
我是到婚姻註冊局附近的 Mahkamah Majistret, PJ 辦的,
剛好蓋完章後就可以直接拿到婚姻註冊局申請單身證明.
註: Mahkamah Majistret, PJ 是在婚姻註冊局後方.
從婚姻註冊局出來後, 往左邊走, 會經過一個公車站,
然後來到一個叉路,再左轉後直走,
經過第一個路口之後即可看見 Mahkamah Majistret.
2. 婚姻註冊局: 備蓋好章的 Surat Akuan, 單身證明申請書 (Surat Permohonan), 馬身份證副本一份. 費用 RM5.
Bahagian Perkahwinan Dan Perceraian 是在 Ibu
Pejabat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左邊的辦公大樓,
此處也是辦身份證的地方. 到了五樓後, 到櫃台說明來意,
即可入內跟承辦人員辦理. 她會給你一張 form 填寫,
填完後隨備好的文件一起交給她就可以了. 然後就是 7
天後去領. (禮拜一辦, 下禮拜一領)
3. 馬來西亞外交部: 備單身證明 - 馬身份證及護照 (正本及副本) 帶著備用
領到單身證明後, 到外交部去驗證. 費用 RM10.
進去外交部需要換證, 用身份證或護照換證即可.
進去後沿路左邊小路直走到底, 辦理地點就在右邊房子
(員工餐廳對面). 進去後跟櫃台說明來意,
將單身證明交給承辦人即可. 然後等辦好後, 會叫號取件
(當天可取件). 若人不多的話, 很快就辦好.
4.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備單身證明
(副本三份), 護照 (正本及副本三份)
在外交部辦完單身證明的驗證後,即可到台北辦事處辦理驗證手續.
承辦人會請你填寫文件證明表, 繳交驗證費 RM35,
並約好約談時間 (當天). 約談完畢, 等蓋完章,
當天下午即可取件. 註: 因為作業方式是上午收件,下午取件, 所以時間要安排好.
到此, 單身證明就辦好了. 然後即可回台辦理覆驗.
註: 若需要辦來台簽證, 可在辦單身證明的驗證時同時辦理.
(所需文件: 照片 2 張, 費用 RM100, 護照正副本, 申請表)
在台覆驗單身證明
=============
覆驗地點: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http://www.boca.gov.tw/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 2-2 號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 3-5F
(附件 4)
電話: 02-2343 2888
辦理步驟: 備單身證明 (正本及副本正反面三份), 護照
(正本及副本三份), 填妥申請表, 繳交上述文件及費用即可.
三天後憑據取件.
到此, 單身證明的驗證工作即完成,
可以開始進行安排到法院安排時間註冊結婚.
法院公證結婚 (台)
==========
所需文件: 經驗證之單身證明, 結婚雙方身份證正本
(男/女方身份證及男/女方護照) 及印章,
兩位證婚人的身份證正本及印章, 申請表一份, 申請費用.
辦理地點: 台北或當地法院公證處
辦理步驟:
1.
備齊上述所有文件,到居住地附近的法院公證處申請並安排註冊日期及時間.
2. 請申請中文及英文的結婚證書 (各兩份),
因為以後回馬補註冊時需要英文證書.
3. 英文證書需要自行找打字行打字. 請在公證之前準備好.
4. 公證當天, 結婚雙方 (備身份證/護照及印章),
兩位證婚人 (備身份證及印章) 到法院辦理公證即可.
到時, 公證結婚就完成了. 之後就是辦理結婚登記.
結婚登記 (台)
=======
所需文件: 戶口名簿, 中文結婚證書, 經驗證之單身證明,
結婚雙方身份證/護照及印章, 費用.
辦理地點: 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辦理步驟:
1. 備齊上述所有文件及費用, 即可完成結婚登記.
2. 因沒有身份證, 目前無法登記戶籍,
因此你的名字只能放在備註欄.
到此, 在台灣的結婚登記就完成了. :)
以後再安排時間回馬補結婚登記.
註: 結婚後半年內需登記, 或回馬後半年至一年內登記,
逾期者需罰款, 第一年罰 RM100, 第二年以後加 RM50,
以此類推.
補結婚登記 (馬)
========
註: 英文結婚證書需先送到台灣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同上)
驗證 (費時三天), 然後再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台北市敦化北路 102 號 8F, 電話: 02-2713-2626) 驗證.
所需文件: 經驗證之英文結婚證書 (副本三份備用),
雙方身份證/護照 (正本及副本三份備用), 雙方照片兩張
(32x38mm) 及出生證明.
辦理地點: PJ 的婚姻註冊局或居住地附近的婚姻註冊局
辦理步驟: 出示上述文件辦理即可. 費用 $20.
--
MSIA WebBBS http://MSIA.twbbs.org/~youzi/webBBS/ . From: 210.63.20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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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m☆ 來源:‧大紅花的國度 MSIA.pine.ncu.edu.tw‧[FROM: nob...@msia.twbb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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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先在馬來西亞註冊, 拿到結婚證書, 然後回台灣補註冊的話,
那你男朋友/女朋友必須在出發到馬來西亞前, 先在台灣準備以下文件:
(備一正二副本為妥)
(a) 個人單身證明英文翻譯本
(b) 戶籍謄本個人部份英文翻譯本 (範本可參考附件)
(c) 個人護照正本(驗身份用)及副本
文件(a)地方法院申請文件 ( b) 請找翻譯室代翻,再拿到警察局外事科審核譯文之後文件(a)和(b)拿到地方法院公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複驗
★ 在台辦理之文件有效期為半年,逾期回馬登記要罰款
1. 檢具以上文件至馬國任一地方婚姻註冊局註冊,領取馬國證書,譯成中文
2. 到台北駐馬經濟文化中心(TECO)索取馬國結婚證書中譯本→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台北駐馬經濟文化中心(TECO)複驗
3. 回台灣後就近的戶政事務所補登記在國外結婚事實,所需準備文件自行洽詢之。
要記住的是, 所有來自東南亞地區的文件, 若當地的台灣辦事處具驗證的功能,
這些文件都需經過它的驗證才能回台灣覆驗使用.
當然駐馬的台灣辦事處具此功能, 所以文件必須透過它驗證囉!
另外, 你要查清楚結婚註冊後, 是否當天可以拿到結婚證書;
如果無法當天拿, 要等幾天? 這些細節都要清楚查明, 以免浪費時間等待.
對了, 我記得駐馬的台灣辦事處有結婚證書的中譯本範例,
你可以先請家人或朋友到那裡去要範本,
這樣就不用跑來跑去 (因為它只在上午接受申請驗證的案件).
對於戶政事務所在補結婚登記時的要求文件, 你也要問清楚,
免得有些需要經過兩地驗證的文件漏了辦, 那就要再跑一趟囉.
像我們登記結婚 (不是補登記) 就要提出女方 (外國籍) 的單身證明了.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的話, 可以到以下網站查看看:
http://www.geocities.com/misasawu/newpage3.htm
http://www.geocities.com/misasawu/newpage2.htm
其他相關法令及辦理長期居留證/身份證的事項, 請參考:
http://www.immigration.gov.tw
http://www.immigration.gov.tw/faq/Faq130.htm
http://www.immigration.gov.tw/news.htm
---
如果要先在馬來西亞註冊, 拿到結婚證書, 然後回台灣補註冊的話,
那你男朋友/女朋友必須在出發到馬來西亞前, 先在台灣準備以下文件:
(備一正二副本為妥)
(a)個人單身證明英文翻譯本
(b) 戶籍謄本個人部份英文翻譯本 (範本可參考附件)
(c)個人護照正本(驗身份用)及副本
文件(a)地方法院申請文件 ( b) 請找翻譯室代翻,再拿到警察局外事科審核譯文之
後文件(a)和(b)拿到地方法院公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複驗
★ 在台辦理之文件有效期為半年,逾期回馬登記要罰款
1. 檢具以上文件至馬國任一地方婚姻註冊局註冊,領取馬國證書,譯成中文
2. 到台北駐馬經濟文化中心(TECO)索取馬國結婚證書中譯本→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
台北駐馬經濟文化中心(TECO)複驗
3. 回台灣後就近的戶政事務所補登記在國外結婚事實,所需準備文件自行洽詢之。
要記住的是, 所有來自東南亞地區的文件, 若當地的台灣辦事處具驗證的功能,
這些文件都需經過它的驗證才能回台灣覆驗使用.
當然駐馬的台灣辦事處具此功能, 所以文件必須透過它驗證囉!
另外, 要查清楚結婚註冊後, 是否當天可以拿到結婚證書;
如果無法當天拿, 要等幾天?
這些細節都要清楚查明, 以免浪費時間等待.
對了, 我記得駐馬的台灣辦事處有結婚證書的中譯本範例,
可以先請家人或朋友到那裡去要範本,這樣就不用跑來跑去
(因為它只在上午接受申請驗證的案件).
對於戶政事務所在補結婚登記時的要求文件, 也必需問清楚,
免得有些需要經過兩地驗證的文件漏了辦, 那就要再跑一趟囉.
像我們登記結婚 (不是補登記) 就要提出女方 (外國籍) 的單身證明了.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的話, 可以到以下網站查看看:
http://www.geocities.com/misasawu/newpage3.htm
http://www.geocities.com/misasawu/newpage2.htm
其他相關法令查詢及辦理長期居留證/身份證事宜, 可參考:
感謝"woops", 相信這幫到很多人......
Thanks again!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140.112.56.102] [Login: 62] [Post: 7]
以上文件申請可參考內政部警政署 (http://www.npa.gov.tw/main.html)
"申辦事項"之內容 -- 各類遺失證明、紀錄證明、許可證及譯文認證之申請
: 文件(a)地方法院申請文件 ( b) 請找翻譯室代翻,
: 再拿到警察局外事科審核譯文之後
: 文件(a)和(b)拿到地方法院公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複驗
:
良民證是在辦理居留(依親長期居留)時要用. 辦理依親長期居留需要準備八大文件, 良民證是其中之一, 另外還有華僑身份證明, 健康檢查等等. 由於各文件的有效期限不一, 我建議先辦良民證(因為這個比較不確定何時拿到)及華僑身份證明(有效期一年), 然後再來做健康檢查(有效期三個月)及準備其他的文件.
: : 單身證明 (先在馬申請及驗證單身文件, 然後再回台覆驗此文件)
: 單身證明一定要親自去辦理以及取件嗎?
我想可能還是需要親自去辦, 因為你必需要到宣誓官面前宣誓及簽名, 然後才可以拿這份文件去婚姻註冊局要求調查你的單身記錄, 並提出單身證明.
至於取件, 我曾經聽說有人是親自去辦, 請朋友取件, 因為取件時只憑收據, 不用看證件.
如果你目前有工作, 不易請假的話, 時間上要控制好. 先查清楚當地那段期間是否有國定假日, 並查明台灣辦事處的休假時間 (是否跟台灣同步休假).
良民證是在辦理居留(依親長期居留)時要用.
辦理依親長期居留需要準備八大文件,
良民證是其中之一, 另外還有華僑身份證明, 健康檢查等等.
由於各文件的有效期限不一,
我建議先辦良民證(因為這個比較不確定何時拿到)及華僑身份證明(有效期一年),
然後再來做健康檢查(有效三個月)及準備其他的文件.
: : 單身證明一定要親自去辦理以及取件嗎?
我想可能還是需要親自去辦, 因為你必需要到宣誓官面前宣誓及簽名,
然後才可以拿這份文件去婚姻註冊局要求調查你的單身記錄, 並提出單身證明.
至於取件, 我曾經聽說有人是親自去辦, 請朋友取件,
因為取件時只憑收據, 不用看證件.
如果你目前有工作, 不易請假的話, 時間上要控制好.
先查清楚當地那段期間是否有國定假日,
並查明台灣辦事處的休假時間 (是否跟台灣同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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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1;37m※ 來源:‧大紅花的國度 MSIA.pine.ncu.edu.tw‧[FROM: extmx.itri.org.tw] [m
這個問題我也在煩惱著.我也是應聘居留.
還沒去辦依親居留, 最近才開始著手去辦.
本來我以為可以直接變更居留目的 (應聘->依親),
後來我打電話到入出境管理局問.
承辦人說, 由於應聘及依親所批的居留不屬同一單位,
所以依親居留還是要重新申請, 不得直接變更居留目的.
所以我現在要開始跑這八大文件啦!
對了, 這個不需要回去辦, 只要文件備齊,
在台灣申請即可. 我學妹已辦好了, 現在是等長期居留滿一年,
就申請定居證/身份證了.
:
: 單身證明:
: : 我想可能還是需要親自去辦, 因為你必需要到宣誓官面前宣誓及簽名,
: : 然後才可以拿這份文件去婚姻註冊局要求調查你的單身記錄, 並提出單身證明.
: : 至於取件, 我曾經聽說有人是親自去辦, 請朋友取件,
: : 因為取件時只憑收據, 不用看證件.
: : 如果你目前有工作, 不易請假的話, 時間上要控制好.
: : 先查清楚當地那段期間是否有國定假日,
: : 並查明台灣辦事處的休假時間 (是否跟台灣同步休假).
: 我又仔細看了一下woops之前寫的, 好像是要親自去辦跟領,
: 因為領了單身證明之後還要去認證啊...... 台灣駐馬那邊
: 不是還要面談嗎?
: 那就是要耗個七天了....... :(
沒辦法呀, 我上次也是請了十幾天假回去辦.
(我是後來聽說可以代領啦, 反正是憑單取件, 不用看證件嘛)
我自己是親辦親領的. 因為之前也呆呆的, 沒想可以找人代辦,
因為不知道還會出什麼狀況 (萬一這個不行, 那麼不行又要跑幾趟).
而且時間上又不好拿捏. 畢業是請假回家的, 時間有限.
不然你就趁七天空檔擺個酒席, 請親朋好友吃喜酒吧! 呵!
嗯! 單身證明的驗證需要跟該處的主管面談一下.
其實只是順便聊聊, 形式上了解一下你的目的而已. 放輕鬆!
如果結婚手續都弄好, 就可以直接去申請依親居留嗎??
大約多久可以下來??
如果有了依親居留證後,就可以直接去申請工作證嗎??
聽說好像有每年的結婚限額??(對個別的國家)
有這會回事??
--
[m [1;35m※ 來源:‧大紅花的國度 MSIA.pine.ncu.edu.tw‧[FROM: jungle.elec.cgu.edu.] [m
嗯, 我的良民證是在馬外交部辦的, 不過現在已經過期了(有效期為一年)
所以我又要重辦這份文件啦! 今天才去台北的馬來西亞辦事處弄這個東東.
: 如果在重新申請依親簽證期間, 之前應聘的簽證到期了怎辦?
那你就出境後再辦觀光簽證回來台灣, 以回來結婚的目的要求多點時間準備及
辦理依親事宜.
: 可不可以麻煩妳順便問一下, 依親之後是可以工作的嗎?
: 還是要另外申請工作證? Thank first.... :)
這個問題, 我要問清楚辦過的人才可以回答.
目前依親居留的朋友中, 有人是合作工作的.
我要先向她們查證一下詳細情況才可以向訴大家.
: 等妳有空時可不可以告訴大家八大文件為何? 還是妳已經寫了....
好, 我待會去查一查再告訴大家.
: 單身證明, 領 - 認證完畢, 一天可以搞定嗎?
可以, 只要你時間安排妥當. 什麼相關文件都隨時帶著, 可少跑幾趟.
譬如說, 一大清早就出門去婚姻註冊局領文件,
然後再馬上搭計程車到外交部驗證 ( <--必須在上午以前辦妥,
否則來不及拿到台灣辦事處申請驗證.)
馬外交部驗證完後就火速前往台灣辦事處驗證.
(外交部跟Amoda Building相隔不遠, 搭計程車也不貴)
在吉隆坡搭計程車都是跳表計費的, 不會太貴, 花一些錢趁一些時間. 值得啦!
就當是支持一下祖國的經濟發展吧!
: 面談還是要親自去啊, 所以自己去領好了....
: 唉! 我現在也是在當研究助理, 想到結婚要這麼麻煩....
: 就很...... :(
是呀, 還有很多東西煩呢... 談得起異國戀情, 就要有這樣的心理準備啦!
凡事都有解決的方法, 加油!
--
[m [1;34m※ 來源:‧大紅花的國度 MSIA.pine.ncu.edu.tw‧[FROM: extmx.itri.org.tw] [m
好消息, 辦理依親居留簽證時間限制取消了.
注意, 這只是以依親目的居留簽證, 你這時所領的是 外僑居留證.
而 長期居留證/定居證 是等結婚滿一年後申請的.
以下資訊供大家作參考:
資料來源: http://www.mofa.gov.tw/news/n000627.htm
新 聞 稿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廿七日 第○六六號
外交部基於便民考慮,將自本年七月一日起,對持停留簽證來華並已在華累積居住滿五個月之國人外籍配偶,准予備齊相關證件,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www.boca.gov.tw) 及該局台中、高雄、花蓮辦事處申請核發居留簽證。並將自本年九月一日起,進一步取消須累積居住滿五個月之限制。
按外交部前已於本年五月間授權駐外館處,對於外國人與在台有戶籍國人結婚後擬來台居留,只要備齊相關證件,可直接核發居留簽證。
國人外籍配偶申請居留簽證時應繳交證件如下:
1. 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國內戶籍謄本(已有結婚登記並載明配偶國籍及外文姓名)。
2. 申請人本國政府所核發之結婚登記證明(無婚姻登記制度之國家則繳結婚證書)。
3. 無犯罪紀錄證明或良民證。
4. 衛生署指定之外籍人士體檢醫院或國外合格醫院三個月內發給之健康檢查證明(國外作成者須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5. 護照(所餘效期在六個月以上)。
6. 照片一張(華裔二張)。
有關詳細情形,歡迎以電話向該局第二組或該局各辦事處洽詢。
洽詢電話:
領事事務局第二組:(O二)二三四三二八九五
領事事務局台中辦事處:(O四)二二二二七九九
領事事務局高雄辦事處:(O七)二一一O六O五
領事事務局花蓮辦事處:(O三)八三三O九五三
: 如果有了依親居留證後,就可以直接去申請工作證嗎??
可, 但雇主須依下列所述辦理申請. 以下是我在網路上找到說明:
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雇主聘僱與
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之外國人工作,
得不受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
及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且免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五
條規定繳納就業安定費及保證金。
但仍應依同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六條之規定申請許可,
其從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大部分觸犯法令的外籍配偶都只是因不諳法令未由其雇主申請許可而已。
外籍配偶當然可以合法的工作只要申請許可即可。
另檢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一月廿八日台八十二勞職業字
第三四七八三號函釋一則供你參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一月廿八日
台八十二勞職業字第三四七八三號函釋
一、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謂「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其「獲准居留者」係指因與本國人結婚之原因,而取得外僑居留證者而言。 (下略)
其他法令, 請參考:
就業服務法 (http://www.edu.tw/oversea/rules/2-9.htm)
法令規章查詢 (http://www.edu.tw/rules/index.html)
: 聽說好像有每年的結婚限額??(對個別的國家)
: 有這會回事??
我沒聽說結婚有限額. 倒是在台設籍時有限額, 但僅限越南, 緬甸及印尼,
其他國家 (如馬來西亞) 不在限制國家中.
所謂無戶籍國民在台設籍, 即表示是你已放棄本身國籍, 期滿後要辦理
台灣國民身份證.
相關法令, 請參考: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出國及居留定居作業規定
http://www.immigration.gov.tw:81/docs/asp/index3.asp?file=柒_六.txt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居留及定居數額表
http://www.immigration.gov.tw:81/docs/asp/index3.asp?file=柒_七.txt
外籍配偶歸化至初設戶籍流程圖
http://www.immigration.gov.tw/faq/Faq130.htm
我是8月初回去辦的,9月中下旬左右就拿了,至於身分證的問題,如果妳已有小孩就不受
三年的限制,不然就得等三年...(規定結婚滿三年才可申請身分證)
@@@@至於大馬男生來這裡結婚,應該是申請外僑居留證,因為拿長期居留的話要去當兵....
申請外僑居留證的文件和長期居留差不多(好像多了大馬的結婚證書),之前是結婚滿十一個月才可申請,後來好像
成五個月即可申請,正確的資料可能要上網找一下....
: : 可不可以麻煩妳順便問一下, 依親之後是可以工作的嗎?
: : 還是要另外申請工作證? Thank first.... :)
: 這個問題, 我要問清楚辦過的人才可以回答.
: 目前依親居留的朋友中, 有人是合法工作的.
: 我要先向她們查證一下詳細情況才可以向訴大家.
>>>>>>>>>>>>>>>長期居留可以工作,工作證是由勞委會外勞作業組負責
: : 等妳有空時可不可以告訴大家八大文件為何? 還是妳已經寫了....
: 以下為所謂的八大文件:
: 1. 入境居留申請書乙份 (附照片三張)
: 辦理地點: 台北入出境管理局 (北市廣州街15號 02-2388 9393) 或
: 駐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取得空白表格
: 辦理方法: 申請人之資料自行填寫詳細屬實
: 2. 良民證正本乙份
: 辦理地點: 馬來西亞外交部 或
: 駐台灣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 辦理方法: (馬) 可請家人代為申請, (台) 親自至辦事處申請
: 此件須費時一至二個月才取得.
: 有效期限為三個月
: 3. 馬來西亞身份證及護照影印本三份
: 辦理地點: 馬來西亞外交部 或
: 馬台灣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 辦理方法: 影印本印於 A4 紙上, 然後到上述機構辦理驗證
: 4. 經外館驗證之出生證明乙份 (須註明種旅為華人)
: 辦理地點: 駐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之文件驗證部門
: 辦理方法: 經馬外交部驗證之出生證明正本乙份及影印本三份
: 依原文譯成中文 (請用繁體並備影印本三份)
: 註: 出生證明太破爛的話是不被接受的.
: 如有以上受損情況, 須先去申請正本補發才能進行驗證.
: 5. 華僑身份證明書正本乙份
: 辦理地點: 台北僑委會 (北市徐州路5號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 15-17F 02-2356 6390)
: 辦理方法: 持經外館驗證之出生證明文件乙份申請
: 有效期為一年
: 6. 戶口謄本正本乙份
: 辦理地點: 台灣戶籍所在地之戶政單位
: 辦理方法: 須註明結婚事實
: 有效期為三個月
: 7. 入境保證書乙份
: 辦理地點: 台灣戶籍所在地之派出所或警察局
: 辦理方法: 對保蓋章 (通常由台籍配偶作保)
: 有效期為一年
: 8. 身體健康檢查乙份
: 辦理地點: 台灣或馬來西亞指定的醫院
: 辦理方法: 須驗畢表格上所有項目 (表格可到外交部領事局的網站下載)
: 有效期為三個月
: :
我因為本身比較忙碌,沒時間整理所有資料,但很樂意幫大家....
sorry,....
p/s:注意各單位的法規及文件,辦理之前先確認,以免遺漏了一些文件
--
[m [1;31m※ 來源:‧大紅花的國度 MSIA.pine.ncu.edu.tw‧[FROM: 140.123.108.102] [m
請問長期居留證與定居證是否有差別?
若申請了長期居留證, 是否可以不辦身份證?
然後等居留時間滿 5 後再申請外僑永久居留證?
: 申請外僑居留證的文件和長期居留差不多(好像多了大馬的結婚證書),
可否據你的經驗說明一下回馬登記結婚的程序及時間?
如: 是否要男女雙方一起回馬辦理結婚登記?
登記後, 多久可以取得馬結婚證書?
駐馬台灣辦事處在驗證此類結婚證書時, 是否仍要親自面談?
(男女雙方都得親自面談嗎?)
謝謝!
: 之前是結婚滿十一個月才可申請,後來好像
: 成五個月即可申請,正確的資料可能要上網找一下....
現在連五個月的限制都取消了 (請看上篇 post)
所以, 即將要跑這些文件的朋友, 真的要好好安排一下時間,
做一個行程表來進行. 這樣下回也可以跟"後人"分享經驗.
起了個頭去辦這些東東, 你就不會太慌亂啦!
好好安排!
ps: 近年來, 外籍配偶在台居留的政策多變. 辦理時所要求的文件
及程序多少都有變化. 在查詢時, 除了向曾辦過的朋友查問.
(最好是最近時間辦的) 也儘可能跟相關單位確認一下.
像 hwa 是去年八月辦的, 真希望他可以多指點一下我們. :)
請了解的人可以回答,謝謝!
> : : 妳的良民證是在馬申請的嗎? 良民證好像有期限的是嗎?
昨天回去重覆看了相關的文件及近期修改的法令.
我覺得喔.. 既然依親居留 (持外僑居留證) 可以合法工作,
那就拿依親居留吧! 等結婚滿五年 (連續在台居住五年, 每天滿183天)
再來申請外僑永久居留. 一般我們都大學畢業, 薪水都會在基本工資以上.
所以這個財力證明不是太大的問題.
如果長期居留證是為了申請身份證用的 (即長期居留證到期後一定要辦身份證)
那我就考慮要不要申請了.
很慶幸, 在外籍配偶人權協會 (National Network of Foreign Spouses) 的努力下,
我們這些同為外籍配偶的台灣媳婦/女婿都受惠了! 感謝他們!
以下為近一年來的相關消息:
Foreign spouses may get work rights
Foreign wives often denied rights
http://www.taiwanheadlines.gov.tw/20000621/20000621s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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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1;32m※ 來源:‧大紅花的國度 MSIA.pine.ncu.edu.tw‧[FROM: admokh.ee.ccu.edu.tw] [m
長期居留一定要回馬的amoda辦理
準備好所有文件後,到amoda的counter4辦理
她會要求面談,若可以的話要求她當天下午面談,面談後會給你一張收據,
會叫你一個半月再打電話來詢問是否已核下來
這段時間若要來台灣就先辦visa,若有結婚證書,戶籍騰本,hiv驗血報告就會給你半年
visa....
p/s:我當時去辦時,有缺少的文件可以補發(因為和我一起進去面談的小姐沒有良民證)
剛才跟學妹 (已領長期居留證) 瞭解了一些狀況, 我重新整理一下:
外籍配偶辦理依親的外僑居留證:
1. 如 hwa 所說辦理依親居留需要的文件跟辦理長期居留相同, 只是另加一張馬國結婚
證書 (原文及中譯本經駐外使館驗證).
2. 依親居留所持的是外僑居留證. (憑核准文件到戶籍所在地警察局申請)
3. 憑 多次重入境許可 (辦理外僑局留證時免費申請) 入出境台灣.
外籍配偶辦理長期居留證 (滿三年申請國民身份證) :
1. 辦理長期居留證, 需要八大文件 (各文件有限期不一, 需要妥善規劃時間).
備齊以上文件後, 回馬到台灣辦事處申請. 會被要求面談, 面談後領收據, 等待核
准通知 (1-2月). 這段期間可憑有效證件回台 (原有外僑居留證的不用辦 visa,
沒有的就憑結婚證書, 戶口謄本申請 visa).
2. 如果不想跑兩趟回馬, 就在馬等核准通知, 親自去領. 不然就先回台, 請家人憑收
據代領核准通知.
3. 取得核准通知後, 憑此文件辦理簽證來台, 入境時必須出示此文件. (如有外僑居
留證者, 一併出示外僑居留證及此文件). 然後再憑此文件到入出境管理局辦理長
期居留證.
4. 取得長期居留證後, 應到警察局去撤銷原持有的外僑居留證.
5. 入出境台灣時, 需要到入出境管理局申請許可, 每次 NT400.
6. 此證有限期為一年半, 可延期.
7. 此證核發起滿三年, 可申請國民身份證. 若此期間已育有子女則不在此限, 即可
在核發後申請身份證.
辦理外僑永久居留證:
1. 在台連續住滿五年, 每年居住 183 天以上 (即半年).
2. 財力證明, 我覺得此規定的第一項最有可能達到 (基本工資的兩倍)
3. 其他條件請參考之前的 post.
* 按照就業服務法規定, 以上以結婚所取得的合法居留者, 經向勞委會 (或經濟部)
申請許可, 即可合作在台工作.
okay, 以上是我的理解, 希望可以幫助大家瞭解一下狀況.
如有不錯的地方請指正. 謝謝! :)
雖然看起來很亂, 不知從何著手辦起. 但是如果靜下心來好好分析一下, 安排時間及
需要辦的文件, 查詢清楚各項細節及辦理的程序, 瞭解所有可能碰到的情況, 做好心
理準備, 真正去做時就不會有太大的錯折感.
我當時在辦結婚手續時也覺得好難去安排時間 (因為要請至少十天的假回家). 於是
到處問人收集資訊, 所以當時辦得蠻順利的. 在辦這些之前, 我也覺得很混亂, 很想
知道多點細節, 好在短時間內一次辦好. 因為自己曾經有過這樣的難處, 所以辦完後
我都覺所有相關文件 (如申請單身證明要用的馬來文申請書, 宣誓書等等) 我都有留
影本作後人的參考. 如果你有需要, 可以跟我要.
如果你有更新的消息, 請告訴大家, 並跟大家分享一下經驗. 謝謝!
[1;36m※ 修改:‧woops 於 Oct 28 00:27:15 修改本文‧[FROM: extmx.itri.org.tw] [m
[m [1;36m※ 來源:‧大紅花的國度 MSIA.pine.ncu.edu.tw‧[FROM: extmx.itri.org.tw] [m
是的. 請參考外交部領事局有關外籍配偶申請依親居留的手續說明:
http://www.boca.gov.tw/appli/visa4.htm
: : 辦理長期居留證 (滿三年申請國民身份證) :
: : 2. 如果不想跑兩趟回馬, 就在馬等核准通知, 親自去領. 不然就先回台,
: : 請家人憑收據代領核准通知.
: 請家人幫我領了之後可不可以用寄到台灣給我, 若我已回台? 然後我直接拿
: 到入出境管理局辦.....不然, 我在等核准時回台了. 之後還是得回馬呀!
此核准通知不得郵寄回台. 因為申請人一定要持這份文件入台,
才可以到入出境管理局辦理長期居留證.
看來如果不留在馬等通知的話, 就只好台馬來回跑兩趟了.
: : 辦理外僑永久居留證:
: : 1. 一直拿依親的外僑居留證 (或長期居留證??), 直到在台連續住滿五年,
: : 每年居住 183 天以上 (即半年).
: : ?? 註: 長期居留證的最終目的是取得身份證. 不知道辦了長期居留證後, 可否
: : 不辦身份證, 然後一直延期此證, 直到有資格申請永久居留證為止. 這樣就可以
: : 免除放棄國籍的疑慮.
: 如果不想取得身份證, 那依親不就好了嗎? 這樣又不用再回馬一次.
是啊, 你可以辦依親居留, 長期居留 或 永久居留.
以前的人會考慮長期居留證, 是因為這最後可取得身份證,
然後也可以合法工作. 尤其台灣仍不是很國際化的國家,
對於外來人口也一直沒有一套很好的處理制度, 有個身份
證, 對於在此落地生根的人來說, 生活和工作都比較方便.
再加上以前依親居留限制不能工作的種種問題. 有時真的
很混亂. 不知道自己的方向為何.
現在法令也一直修正, 目前得知以上因婚姻而取得合法居留者,
經向有關單位申請工作許可後, 即可合法在台工作了.
你說這 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永久居留 又有何差別呢?
我覺得就看個人的需要去辦囉...
: 哇!申請身份證需要放棄馬來西亞國籍喔? 那現辦依親, 然後等期限到了
: 在申請永久居留這樣不好嗎?
嗯, 台灣方面要求外籍配偶若要取得台灣的身份證, 必須放棄原有國籍.
至於可否現在辦依親居留/長期居留, 等五年期限到了再辦永久居留的問題.
我也很想知道是否可行. 目前我已經寫 email 到外交部領事局去問了,
等到回音後再告訴大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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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m☆ 來源:‧大紅花的國度 MSIA.pine.ncu.edu.tw‧[FROM: nob...@msia.twbbs.or]
雖然已得知 (因結婚而取得) 合法居留可以工作,
但我是不放心的上網去找了一下相關的法令及解釋令.
看完之後, 確認依親居留和長期居留都是可以合法工作的. :)
申請工作許可時, 不一定要向勞委會申請, 你也可以向經濟部投審會
或 直屬國科會的科學園區管理局 申請喲! 其分別條件如下:
1. 倘聘僱之外國人係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
至第六款規定之工作(如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依本法第四十四
條第一項規定,應檢具有關文件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註: 此處所指的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即為 經濟部投審會 / 科學
園區管理局 (若公司及受僱工作地點在科學園區).
2. 若係從事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之工作,
依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本會)
申請許可。
註: 此處 本會 指勞委會. 因 7-9 款多適用於外勞及家庭佣人.
有關資料及法律上之權利、義務請依工作性質,逕洽各主管機關。
另外, 勞委會提供了一個很棒的網站, 如果你有相關工作問題,
可以上網去查看. 網址: http://www.evta.gov.tw/
有關取得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後是否可以合法工作等問題,
可查看: 法規彙編->職業訓練局相關解釋令
(以最近發佈日期為最新消息)
你可以看看以下為幾項跟我們(外籍配偶)比較相關的:
1. 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指「獲准居留者」
係指因與本國人結婚之原因,而取得外僑居留證者而言。
2. 外國人與本國人結婚後尚未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前,
是否須經雇主申請許可始得工作疑義
3. 雇主聘僱已取得國民身分證之外國人,
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疑義
4. 報紙刊載「台灣洋女婿 心酸苦楚一籮筐」報導乙則,
因與目前法令規定及事實狀況等多所出入
5. 畢業僑生在華工作疑義
6. 有關函詢外籍人士在台如何申請聘僱許可乙案
7. 有關函詢外國人與本國人結婚,但尚未設籍或取得中華
民國身分證者,是否須依就業服務法經雇主申請許可,
始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乙案
8. 有關函詢與中華民國國民結婚之外國人在華工作等
相關問題乙案
9. 有關 台端函詢領有居留證且已在華結婚之華僑
在華工作如何申請許可乙案
10. 公司欲聘僱一位馬來西亞籍華僑(沒有中華民國身
分證)擔任編輯人員,根據「大眾傳播事業聘僱外
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此人員應具備何種資格疑義
11. 有關函詢領有居留證之外籍人士在華如何申請
聘僱許可乙案
12. 有關藍領外國人來華工作期間是否可與國人結婚疑義
請教一下 我是馬來西亞人嫁台灣人
我是上msia外交部online申請良民證,已經在友誼中心領取了。
雖然說有友誼中心的蓋章但因為是英文版的不知道需不需要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