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於鸞書璧慈佛堂月刊第13期)
璧慈佛堂主席 南海古佛 觀音大士登台
聖示:今 玉旨臨堂頒詔,命本堂 天上聖母至十里外接駕,命本堂 濟公活佛至五里外接駕,其餘眾神人暨本署之眾靈修士排班候駕。可!吾暫退。
欽差玉闕 南極仙翁 降
詩曰:
賚詔南疆降聖堂
乘愿頒旨普濟揚
同沐德澤法輪轉
昊天殊恩極樂光
聖示:頒宣 昊天玉旨,神人俯伏。
欽 奉
玉皇大天尊 玄靈高上帝 詔曰:
朕 居尊時鑒卑,痌瘝萬眾,時而倚閭蒼民而慰念。
茲為末法時期,浩歎世道之日愈陷沉淪,慨悲人心之日愈趨惡化,雖有諸天下道場之普渡,然而有識之修士無不自勉而致力於代天宣化,亦雖差堪但
可告慰也!故猶然入天堂修者亦甚少,地獄路客孰而聚增。所締造之因果驟變現報,然而天堂與地獄已容納不稱齊,卻亦已再增設「天牢」之獄地。非為蒼天不
仁,實乃各家修子執見頗深,雖有一生鑽研此大道真理,且能協辦大道普化,雖有一世豐功碩果,卻敗在一字一言之中,良為可憫悲嘆!
茲爾台疆懿敕璧慈佛堂領命創建道場普化,秉承代天宣化且傾心弘揚聖法之職命,敝堂之正鸞生愿心誓迄宏願,開堂闡教、濟世渡迷,宣揚亙古儒家
思惟暨正興佛道之殊法,故以勸善人心,匡正世風之曲念。
茲由本堂主席 觀賢卿奏本表章,呈疏文意:原籌建「四海龍王宮」之道場宮名欲祈變更為「五海龍王宮佛學院」之道場,且為了遏止世俗之人守固
貪婪慾妄之迷心,摒化世人對宮廟之陋習惡氣,授導諸佛弟子暨諸優婆塞、優婆夷之正規禮儀,斷惡修善,契入八正道之信念暨六般羅蜜之禪慧融合。應緣應運為
其法教永續賡傳,萬古流芳。
朕 龍心甚悅,特乃此依願敕旨頒詔,將前輸令下更名為「五海龍王宮佛學院」之道場,以闡揚聖法教義,廣渡有緣之眾生,啟悟迷心,並生向道習
閱殊法之精髓,啟慧等覺而彌堅信念,早日返至聖天,以慰朕心懷所盼。今乃再特畀命欽差玉闕 南極仙翁頒詔籌助「五海龍王宮佛學院」之道場凡例律定:
一、凡籌助佛學院土地或屋地捐贈者,依天律明定增福祿報三世之外,顯光明運,得貴人善緣扶助順遂。或可求註銷七件業障因果,並加賜十二祿,延綿子孫福壽
為添三世。或可求添延壽元二十年。(三擇其一)
二、凡籌助佛學院道場功德金一佰萬以上者(含),除天律明定增添福祿報三世之外,亦顯光明運,得貴人善緣扶助順遂。或可求註銷四件業障因果,並加賜八
祿,延綿子孫福壽為添一世。或可求添延壽元十二年。(三擇其一)
三、凡籌助佛學院道場功德金為伍十萬元以上,除天律明定增添福祿報二世之外,亦顯光明運,得貴人善緣扶助順遂。或可註銷三件業障因果,並加賜五祿,延綿
子孫福壽一世。或可求添延壽元十年。(三擇其一)
四、凡籌助佛學院道場功德金為伍十萬以下至三十萬元以上,除天律明定增添福祿報一世之外,亦顯光明運,得貴人善緣扶助順遂。或可求註銷二件業障因果,並
加賜三祿,且延綿子孫福壽三十年。或可求添延壽元六年。(三擇其一)
五、凡籌助佛學院道場功德金為三十萬以下至十萬元以上,除天律明定增添福報三十年之外,亦顯光明運,得貴人善緣扶助順遂。或可求註銷一件業障因果,並加
賜二祿,且延綿子孫福壽二十五年。或可求添延壽元五年。(三擇其一)
六、凡籌助佛學院道場功德金十萬元以下至五萬元以上,除天律明定增添福報二十年之外,亦顯光明運得貴人善緣扶助順遂。或可求註銷二分之一件業障因果,並
加賜一祿,且延綿子孫福壽二十年。或可求添延壽元三年。
七、凡籌助佛學院道場功德金五萬元以下至三萬元以上,除天律明定增添福報十五年之外,亦顯光明運,得貴人善緣扶助順遂,並加賜二分之一祿,且延綿子孫福
壽十五年。或可求添延壽元二年。(二擇其一)
八、凡籌助佛學院道場功德金三萬元以下至一萬元以上,除天律明定增添福報五年之外,亦顯光明運,得貴人善緣扶助順遂,並可消除重大病災二次,且延綿子孫
福報五年。或可求添壽元一年。(二擇其一)
九、凡籌助佛學院道場功德金一萬元以下者,除天律明定增添福報三年至一年不等之外,亦顯光明運,得貴人善緣扶助順遂,並消除重大病災一次或消除凶災一
次,且延綿子孫福報一年至六個月不等。或可求添延壽元六個月之期。(二擇其一)
十、凡勸化他人籌助佛學院道場捐助隨喜者,除天律明定增添善報好運三次之外,亦顯光明運,得貴人善緣扶助順遂。或可求添延壽元三個月之期。(二擇其
一)
籌助「五海龍王宮佛學院」道場,耗費不貲必須神人用命共同始成,凡有大發心者,依前例所律定輸誠以待,除南天功德司府敘錄外,且准予授權敝
堂主席 觀音大士亦可呈疏個案殊例,依律封賞,至希諸賢善德同心策力弘揚聖教,勿負天恩浩蕩。
欽哉勿忽 叩首謝恩
天 運 歲 次 辛卯 年 五 月 廿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