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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貸款-欠繳,法院支付命令寄來,怎麼辦?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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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o Hsu

unread,
Feb 1, 2002, 2:05:58 AM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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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幫幫我!

本人在86年借名給自己的哥哥買房子(於汐止)並向銀行房貸130萬,貸款錢哥哥按月
支付,至去年中即惡意不繳貸款錢,不要房子,如今法院寄支付命令,要我現期20天內償還
130萬債務,請問各位大大:

1.是否只有還款/承接房子之外有無其他方法?

2.我不甘心,承接一個年年淹水的房子,若我也不還,房子還給銀行之外,我還會不會被查
封我名下的存款/有價證券/車子or名下房子,甚至於我的薪資所得?


請大家指點迷津!如何保護我自己.

謝謝!


Marco留


yuu

unread,
Feb 1, 2002, 2:30:09 AM2/1/02
to
※ 引述《mar...@sysgration.com (Marco Hsu)》之銘言:

> 請大家幫幫我!
> 本人在86年借名給自己的哥哥買房子(於汐止)並向銀行房貸130萬,貸款錢哥哥按月
> 支付,至去年中即惡意不繳貸款錢,不要房子,如今法院寄支付命令,要我現期20天內償還
> 130萬債務,請問各位大大:
> 1.是否只有還款/承接房子之外有無其他方法?
恐怕只有如此了,跟銀行談看看,還一些後仍用分期方式清償剩餘貸款

> 2.我不甘心,承接一個年年淹水的房子,若我也不還,房子還給銀行之外,我還會不會被查
> 封我名下的存款/有價證券/車子or名下房子,甚至於我的薪資所得?
> 請大家指點迷津!如何保護我自己.
> 謝謝!
> Marco留
你的地位可以說和債務人沒什麼兩樣,所以銀行確實可以就你個人其他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收到了支付命令,應該有看到法院文書上有記載你應該在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之不變期間
內向債權人清償,或向發命令的法院提出異議,你可以不必附具理由向法院提出異議,以避
免支付命令的確定(取得執行名義),但銀行可能已經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查封你的財產了。
要注意的是..銀行如果認為原設定抵押的不動產價值不足以清償債務者,甚至可以先就債
務人或連帶保證人其他有價值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所以不要拖,快去找銀行談談吧,也叫
你的哥哥有擔當一些。
--
當兩個人見面的時候 通常會有六個人在場
在每個人的身上都有...

他以為的自己 別人眼裡的自己 以及 真正的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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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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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 2002, 12:45:38 AM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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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sysgration.com (Marco Hsu)》之銘言:
> 請大家幫幫我!
> 本人在86年借名給自己的哥哥買房子(於汐止)並向銀行房貸130萬,貸款錢哥哥按月
> 支付,至去年中即惡意不繳貸款錢,不要房子,如今法院寄支付命令,要我現期20天內償還
> 130萬債務,請問各位大大:
> 1.是否只有還款/承接房子之外有無其他方法?
> 2.我不甘心,承接一個年年淹水的房子,若我也不還,房子還給銀行之外,我還會不會被查
> 封我名下的存款/有價證券/車子or名下房子,甚至於我的薪資所得?
> 請大家指點迷津!如何保護我自己.
> 謝謝!
> Marco留

你的問題有點複雜,也是很多人處理時會搞錯的,
我建議你找律師處理。

另外,
第一、你沒有講是誰買房子,
我的意思是買賣契約上寫的人是誰?
第二、房子登記所有人是誰?
這兩個差很多。登記移轉的人和買的人可能會不一樣。

如果買賣契約上是寫你哥,房子登記的是你,
那麼你也可以學你哥,房子不要就好。
因為你只是物上保證人。
運氣好的話,拍賣還債之後還有剩,錢就是你的。
萬一沒剩還有欠,要被查封財產的人是你哥不是你。

如果房子登記的是你哥,買賣契約寫的是你,
那麼你如果不繳的話,房子拍賣不夠還債,你的確會被查封財產。
這種情況,你哥是非常狠的人,是真正取得資產的人,
而你只是單純繳錢的債務人,繳了之後得到什麼?沒有。
即使你最後繳完了錢,房子還是一樣不是你的,是你哥的。

另外,我和別人想的不一樣的地方是,
我直覺認為一定不一樣,也就是說一定有陰謀。
不然咧?你哥為什麼要花錢買一個不屬於自己的房子,
一開始就很奇怪不是嗎?
再說,三親等內的房屋轉移我印象中都是被國稅局監控的,
如果錢的流程沒有控制好的話,
國稅局一定會認定這是兄弟間贈與,會被課贈與稅。

再加上,房子登記的人和買的人不同一個也是有複雜問題要處理的。

所以,請你去找律師,你的案子不如想像中單純,
而且你自己處理一定會漏了很多重要的關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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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到我的“文武堂”參觀另類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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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u

unread,
Feb 2, 2002, 3:18:51 AM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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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ymond2 (文武)》之銘言:

> ※ 引述《mar...@sysgration.com (Marco Hsu)》之銘言:
> > 請大家幫幫我!
> > 本人在86年借名給自己的哥哥買房子(於汐止)並向銀行房貸130萬,貸款錢哥哥按月
> > 支付,至去年中即惡意不繳貸款錢,不要房子,如今法院寄支付命令,要我現期20天內償還
> > 130萬債務,(以下恕刪)

> 你的問題有點複雜,也是很多人處理時會搞錯的,
> 我建議你找律師處理。
> 另外,
> 第一、你沒有講是誰買房子,
> 我的意思是買賣契約上寫的人是誰?
> 第二、房子登記所有人是誰?
> 這兩個差很多。登記移轉的人和買的人可能會不一樣。
> 如果買賣契約上是寫你哥,房子登記的是你,
> 那麼你也可以學你哥,房子不要就好。
> 因為你只是物上保證人。
嗯 雖然買賣契約的當事人不一定要和所有權移轉登記名義人相同,
可就我所知的銀行實務上很少有單純物上保證人地位的情形,
抵押權設定債務人在銀行的借據內,不是借款人就是連帶保證人,
少有只單純提供物保的情形
所以我想提問人的處境實在不很樂觀ㄝ
附帶提一點,買賣契約當事人(公契)與產權設定名義人如不相同,可能會被課贈與稅ㄛ

> 運氣好的話,拍賣還債之後還有剩,錢就是你的。
> 萬一沒剩還有欠,要被查封財產的人是你哥不是你。
> 如果房子登記的是你哥,買賣契約寫的是你,
> 那麼你如果不繳的話,房子拍賣不夠還債,你的確會被查封財產。
> 這種情況,你哥是非常狠的人,是真正取得資產的人,
> 而你只是單純繳錢的債務人,繳了之後得到什麼?沒有。
> 即使你最後繳完了錢,房子還是一樣不是你的,是你哥的。
> 另外,我和別人想的不一樣的地方是,
> 我直覺認為一定不一樣,也就是說一定有陰謀。
> 不然咧?你哥為什麼要花錢買一個不屬於自己的房子,
> 一開始就很奇怪不是嗎?
> 再說,三親等內的房屋轉移我印象中都是被國稅局監控的,
> 如果錢的流程沒有控制好的話,
> 國稅局一定會認定這是兄弟間贈與,會被課贈與稅。
> 再加上,房子登記的人和買的人不同一個也是有複雜問題要處理的。
> 所以,請你去找律師,你的案子不如想像中單純,
> 而且你自己處理一定會漏了很多重要的關鍵。
文武兄說的是真的,你應該去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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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兩個人見面的時候 通常會有六個人在場
在每個人的身上都有...
他以為的自己 別人眼裡的自己 以及 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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