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Groups no longer supports new Usenet posts or subscriptions. Historical content remains viewable.
Dismiss

請問何謂 p2實驗室等級

1,807 views
Skip to first unread message

mo

unread,
Nov 17, 2004, 9:42:06 PM11/17/04
to
請問 p2實驗室等級 需要那些設備呢?
和一般的實驗室的差異在那?


--
Ξ Origin: 中興大學天樞資訊網 <bbs.nchu.edu.tw>
Ξ From : 140.128.153.254

vi...@kkcity.com.tw

unread,
Nov 18, 2004, 1:20:12 AM11/18/04
to
※ 引述《www02...@bbs.nchu.edu.tw (mo)》之銘言:
> 請問 p2實驗室等級 需要那些設備呢?
> 和一般的實驗室的差異在那?
辜狗一下biosafety level P2便知:
http://bmbl.od.nih.gov/sect3bsl2.htm
http://www.cdc.gov/od/ohs/biosfty/bmbl4/bmbl4s3.htm
http://ibs.taipei-elife.net/biotechnology/oldbiotech/plan4-13.htm
生物安全等級1(Biosafety Level 1)之微生物
安全等級1之微生物與人類健康成人之疾病無關,其特徵已被充分了解,且對操作人員及
環境之危險性甚低。

生物安全等級2(Biosafety Level 2)之微生物
安全等級2之微生物在人類所引起的疾病很少是嚴重的,而且通常已有預防(如疫苗接種
)及治療的方法,或通常在幼兒時期就曾暴露其中,並已產生免疫反應。

生物安全等級3(Biosafety Level 3)之微生物
安全等級3之微生物在人類可以引起嚴重或致死的疾病,通常這類微生物經由吸入途徑傳
染,但已具備有效之預防及治療方法。

生物安全等級4(Biosafety Level 4)之微生物
安全等級4之微生物在人類可以引起嚴重或致死的疾病,很容易傳染,但通常無有效之預
防及治療方法。

安全等級1至4之的微生物對人之致病性是由低到最嚴重,所以其防護也是由等級1為基礎
,再逐漸加強。物理性防護主要針對生物安全等級之各級微生物特性,目的是為了將實驗
及製程中所使用之微生物體隔離在設施或設備內,防止實驗人員和其他物品受到污染,並
且防止其向外界擴散。
依據我國國科會於89年11月通過修訂之「基因重組實驗所守則」,規定物理性之防護措施
,應依據微生物培養之實驗及生產裝置規模,分為20公升以下及20公升以上之大量培養規
模實驗兩大類。
20公升以下規模之實驗或生產物理性防護,由隔離的設備、實驗室的設計及實驗實施要項
等三要素所組成。因封閉程度的不同,可區分為P1、P2、P3和P4四等級。


[1] P1級
(1)隔離的設備及實驗室的設計
1) 實驗室需具備跟一般微生物學實驗室相同等級的設備。
2) 上述硬體詳細相關規定,請參照美國的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 CDC)及國家健康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之相關規定。

(2)實驗實施要項
  1)進行實驗時,宜關閉實驗室的門窗。
  2)每日實驗結束時需滅菌實驗台,如實驗中發生污染,需立即加以滅菌。
  3)實驗所產生之所有生物材料廢棄物,在丟棄之前需滅菌。被污染的器具需先經滅菌
後,再清洗使用或丟棄。
  4)不得用口做吸量操作。
  5)實驗室內禁止飲食、吸煙及保存食物。
  6)操作重組體之後,或離開實驗室之前要洗手。
  7)在所有操作中,應儘量避免產生氣霧。
  8)要從實驗室搬離被污染物品時,必需將其放入堅固且不漏的容器,在實驗室內密封
後才可運出。
  9)防除實驗室的非實驗用生物,如昆蟲及鼠類等。
  10)若有其他方法可用,應避免使用針頭。
  11)實驗用衣物的使用,需遵從實驗計畫負責人的指示。
  12)需遵守實驗計畫負責人所訂之其他事項。

[2] P2級
(1)隔離的設備
1)為了處理重組體,而使用容易產生氣霧的磨碎機、冷凍乾燥器、超音波細胞打碎機及離
心機等儀器時,需把這些儀器放置在安全操作裝置中。但若機器已經有防止氣霧外洩的裝
置,則不在此限。
2)需設置生物安全操作裝置(第一級或第二級),且要做定期檢查。高性能微塵去除裝置
(HEPA過濾器)的更換及使用甲醛燻蒸等操作時,需在不必移動安全操作裝置箱的情形下
就可操作。安全操作裝置設置後需立即檢查,之後每年必需定期檢查一次。向實驗室內排
氣之安全操作裝置,則每年需檢查兩次。
   檢查項目包括:
     a)風速、風量試驗。
     b)密閉度試驗。
     c)HEPA過濾器性能試驗。
 
(2)實驗室的設計
1) 實驗室需具備處理污染物及廢棄物滅菌用之高壓滅菌器。
2) 上述硬體詳細相關規定,請參照美國的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 CDC)及國家健康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之相關規定。
 
(3)實驗實施要項
  1)進行實驗時,需關閉實驗室的門窗。
  2)每天實驗結束之後一定要滅菌實驗台及安全操作裝置。如實驗中發生污染,需立即
加以滅菌。
  3)與實驗有關之生物材料之廢棄物,在丟棄前需做滅菌處理。被污染的器具需先經高
壓滅菌後,再清洗使用或丟棄。
  4)不得用口做吸量操作。
  5)實驗室內禁止飲食、吸煙及保存食物。
  6)操作重組體時需戴手套以防污染,操作完畢後及離開實驗室前需洗手。
  7)在所有的操作中,應儘量避免產生氣霧(例如,把燒熱的接種用白金環及接種針插
入培養基時,若發生大量氣霧,就可能造成污染)。亦應避免將吸管或針筒內之液體用力
射出。
  8)要從實驗室搬離被污染物品時,必需將其放入堅固且不外漏的容器,並在實驗室內
密封之後,才可運出。
  9)防除實驗室的非實驗用生物,如昆蟲及鼠類等。
  10)若有其他方法可用,應避免使用針頭。
  11)實驗室內,要穿著實驗衣,離開前要脫掉。
  12)禁止對實驗性質不了解的人進入實驗室。
  13)實驗進行中,要在實驗室之入口,標示「P2級實驗室」,並掛上「P2級實驗進行中
」的標示。而且保存重組體之冰箱及冷凍庫也要做同樣的標示。
  14)實驗室要經常清理,保持清潔,不得放置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15)安全操作裝置內的HEPA過濾器,在更換前、定期檢查時及實驗內容變更時,需密封
安全操作裝置,每立方公尺用10公克的甲醛燻蒸1小時,去除污染。
  16)若在此級實驗室內同時進行P1級的實驗時,需明確劃分實驗區域,小心進行操作。
  17)需遵守實驗計畫負責人所規定之其他事項。

[3] P3級
(1)隔離的設備
  1)操作重組體時,需有安全操作裝置(如附表一之第一級、第二級或第三級),供產
生氣霧之操作及機器在其中使用。但若機器已有防止氣霧外洩的裝置,則不在此限。
  2)設置安全操作裝置時,需做安全檢查。HEPA過濾器之更換及使用甲醛燻蒸等操作時
,需不必移動安全操作裝置就可操作。在設置安全操作裝置後,需立即檢查,之後每年必
需定期檢查一次,但是向實驗室內排氣之安全操作裝置,則需每年檢查兩次。
   檢查項目包括:
     a)風速、風量試驗。
     b)密閉度試驗。
     c)HEPA過濾器性能試驗。
 
(2)實驗室的設計
  1)實驗區域之入口應有緩衝室,其前後二扇門不能同時開啟,而且應有更衣室的設計

  2)實驗區域內需有廢水收集及滅菌之設備。
  3)實驗區域內需放置高壓滅菌器,以供污染物及廢棄物之滅菌用。
  4)實驗區域之地面、牆壁及天花板之表面,需使用容易清洗及可燻蒸之材料及結構。
  5)實驗室及實驗區域的主要出口,需設有可用腳或肘操作或自動的洗手、噴臉和沖眼
的設備。
  6)實驗區域的窗戶需保持密封狀態。
  7)實驗區域之門需能自動開關。
  8)實驗室內之真空抽氣裝置,需與實驗區域以外之區域分別獨立,需有實驗專用裝置
的設計,真空抽氣口需備有過濾器及滅菌液之收集器。
  9)實驗區域需設置空氣的排換氣裝置。此系統的設計需為負壓,空氣需從緩衝室流向
實驗區域。從實驗區域之排氣需經過濾及其他必需處理之後方可排出。
10)上述硬體詳細相關規定,請參照美國的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 CDC)及國家健康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之相關規定。

(3)實驗實施要項
  1)進行實驗時,需關閉實驗室的門窗。
  2)每天實驗結束之後一定要滅菌實驗台及安全操作裝置,如實驗中發生污染時需立即
滅菌。
  3)與實驗有關之生物材料廢棄物,在丟棄前需滅菌處理。被污染之器具需先經高壓滅
菌後,再清洗使用或丟棄。
  4)不得用口做吸量操作。
  5)實驗區域內禁止飲食、吸煙及保存食物。
  6)操作重組體後,及離開實驗區域前需洗手。
  7) 進入此級實驗室需戴口罩、鞋套及帽套。實驗操作時,要使用實驗用手套。使用
過之手套在作業完成之後,需在不污染其他物品的情況下脫掉,滅菌處理。
  8)在所有的操作中,應儘量避免產生氣霧(例如把燒熱的接種用白金環及接種針插入
培養基時,若發生氣霧,就可能造成污染)。亦應避免將吸管及針筒內之液體用力射出。
  9)要從實驗室搬離被污染物品時,必需將其放入堅固且不外漏的容器,且在實驗室內
密封之後才可運出。
  10)防除實驗區域之非實驗用生物,如昆蟲及鼠類等。
  11)若有其他方法可用,應避免使用針頭。
  12)實驗區域內所穿著之實驗衣需為長袖且胸前不開口,無鈕扣,從上向下套之形式。
離開實驗區域時,需把實驗衣脫掉,滅菌處理後再行清洗。
  13)實驗區域需從緩衝室進出,禁止與進行實驗無關之人員進入。
  14)實驗進行中,要在實驗室及實驗區域之入口處,標示「P3級實驗室」,並掛上「P3
級實驗進行中」的標示。而且保存重組體之冰箱及冷凍庫,也要做同樣的標示。
  15)實驗室需經常整理,保持清潔,不要放置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16)安全操作裝置內之HEPA過濾器,在更換前,定期檢查及實驗內容變更時,需密封安
全操作裝置,每立方公尺用10公克甲醛燻蒸1小時,去除污染。
  17)在此級實驗室內,如欲同時進行級數較低之實驗,需按照本級之規定實施。
18)遵守實驗計畫負責人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 P4級
(1)隔離的設備
  1)設置操作重組體用的第三級安全操作裝置(附表一),但若在特別的實驗區域內,
用生命維持裝置來換氣,且穿著維持正壓之上下連接的實驗衣時,則可用第一級或第二級
安全操作裝置來代替。
  2)設置安全操作裝置時,需做安全檢查。HEPA過濾器之更換及用甲醛燻蒸等操作時,
需不必移動安全操作裝置就可操作。在設置安全操作裝置之後,需立即檢查,而且每年必
需定期檢查一次,但是向實驗室內排氣的安全操作裝置,則需每年檢查兩次。
   檢查項目包括:
     a)風速、風量試驗。
     b)密閉度試驗。
     c)HEPA過濾器性能試驗。

(2)實驗室的設計
  1)在實驗專用之建築物範圍或在建築物內,要明確劃分出一實驗區域,限制實驗人員
以外的人靠近該地區。
  2)實驗區域之入口需有緩衝室,其前後二扇門不能同時開啟。而且應有更衣室及沐浴
室設備。
  3)將試驗材料及其他物品搬入實驗區域時,不可經過人員出入之緩衝室及更衣室,必
需另經由有紫外線照射之緩衝室。
  4)實驗區域之地面、牆壁及天花板,應具有容易清洗、能夠燻蒸,及防止昆蟲及鼠類
等侵入之結構。讓實驗區域處於適當的封閉情況,但這並不表示一定要密閉。
  5)實驗室及實驗區域的主要出口,要設有可用腳或肘操作或自動的洗手、噴臉和沖眼
的裝置。
  6)實驗區域之大門,需能自動開關,並可上鎖。
  7)設置中央真空系統時,在儘量靠近各使用場所配置實驗區域專用之HEPA過濾器。
HEPA過濾器,應不需移動就可滅菌,並且可以改換。
  8)供應實驗區域水及瓦斯之配管,需有防止逆流的裝置。
  9)從實驗區搬出之物品,必需先經過高壓、浸漬或燻蒸滅菌處理。滅菌設備為通過式
且兩邊門不能同時開啟。
  10)實驗區域需有專用之空調裝置。這個裝置需為負壓,空氣從外面流入時,要設計逐
漸往危險性高的區域流,同時要維持其壓力差,並且防止空氣逆流。而且需有告知錯誤情
況發生的警報裝置。
  11)在每個實驗室,空氣的再循環,需用HEPA過濾器過濾。
  12)從實驗區域排出之氣體,需經過HEPA過濾器過濾,並避免其向附近建築物之空氣進
口處擴散。所裝置之HEPA過濾器,需在不移動的情況下,就可滅菌,而且更換之後立刻做
其性能檢查。
  13)經第三級安全操作裝置處理之後的廢氣需往戶外排出。如果這些廢氣必需通過實驗
區域專用的排氣裝置排出時,不可擾亂安全操作裝置,或實驗區域排氣系統的空氣平衡。
  14)實驗區域內需有廢水收集及滅菌之設備。
  15)在實驗區域應設立具備下列要項之緊急避難空間。
   a)需備有警報裝置及緊急用的空氣供應桶。
   b)在入口處設置空氣鎖。
   c)為了去除附著在身上或衣物上的污染物,需設置去除化學藥品之沐浴室。
   d)從該室排出氣體,需用兩段HEPA過濾器加以過濾。
   e)為了安全,需有一套單獨的空調設備。
   f)需備有緊急用的電源,照明及電話裝置。
   g)對於該室以外的實驗區域,要經常保持負壓。
   h)需備有將該區廢棄物滅菌的高壓滅菌器。
  16)在實驗區域內需具備兩套以上之發電設備,以使在電力供給不足時,可維持負壓狀
態。
17)上述實驗室詳細相關規定,請參照美國的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 CDC)及國家健康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之相關規定。

(3)實驗實施要項
  1)進行實驗時,需關閉實驗區域的門窗。
  2)每天實驗結束之後,一定要滅菌實驗台及安全操作裝置,如實驗中發生污染,要立
即滅菌。
  3)與實驗有關之生物材料廢棄物,在丟棄前需滅菌處理。被污染之器具需先經高壓滅
菌後,再清洗使用或丟棄。
  4)不得用口做吸量操作。
  5)實驗區域內禁止飲食、吸煙及保存食物。
  6)操作重組體後及離開實驗區域前,需洗手。
  7)在所有的操作中,應儘量避免產生氣霧(例如把燒熱的接種用白金環及接種針插入
培養基時,若發生氣霧,就可能造成污染)。亦應避免將吸管或針筒內之液體用力射出。
  8)從第三級安全操作裝置及實驗區域要把生物試驗材料在活的狀態搬出時,必需放在
堅固不漏的容器,並且要通過浸漬槽或是燻蒸滅菌室。搬入時需做同樣的處理。
  9)從第三級安全操作裝置及實驗區域搬出試料或物品時,除了8)所述處理程序,還需
通過高壓滅菌器。若有可能被高溫及蒸氣破壞的物品,則通過浸漬槽或是燻蒸滅菌室。搬
進時,也要做同樣的處理。
  10)防除實驗室內的非實驗用生物,如昆蟲及鼠類等。
  11)若有其他方法可用,避免使用針頭。
  12)除了實驗人員及做安全檢查之工作者外,禁止進入實驗區域。
  13)實驗區域的出入,需從緩衝室通過,並要沐浴更衣。
  14)進入此級實驗室需戴口罩、鞋套及帽套。穿著包括內衣、褲子、襯衫、實驗衣、鞋
子、頭巾及手套的完整實驗服裝。從實驗區域出去時,在進沐浴室之前要把這些衣物脫掉
,放入收集箱內。
  15)實驗區域所有的門,及保管重組體的冷凍庫和冰箱,要懸掛「生物性危險品」標示

  16)實驗區域需經常整理,保持清潔,不得放置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17)安全操作箱內之HEPA過濾器,在更換前,定期檢查及實驗內容變更時,需密封安全
操作裝置,每立方公尺用10公克甲醛燻蒸1小時,去除污染。
  18)從安全操作裝置及實驗室洗滌處流出之廢液,要加熱滅菌。浴室、洗手及衛生設備
的排水,需經過化學處理滅菌。
  19)在該實驗室內,禁止同時進行級數較低的其他實驗。
  20)遵守實驗計畫負責人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20公升以上之大量培養之實驗或生產物理性防護規定,由隔離的設備與設計及實驗實施要
項所組成因防護層級。區分為LS-C、LS-1及LS-2的三等級。

[1] LS-C級
(1)隔離的設備與設計
  1)培養裝置及其他機器需經常維持良好狀態。
  2)重組體培養裝置的廢氣排出,需有能儘量避免重組體漏出的設計。

(2)實驗實施要項
  1)大量培養實驗所產生的生物材料廢棄物及廢棄液,在實驗結束之後,丟棄之前需做
高壓滅菌處理。而且必須以在大量培養實驗所用同樣之宿主,並事先確認該滅菌操作之有
效性。
  2)自培養裝置取樣時,要注意儘量避免造成培養裝置外圍壁面的污染。
  3)從培養裝置把重組體移往其他裝置時,要儘量避免重組體漏出所引起的污染。
  4)需保持大量培養實驗區域的清潔,同時要盡力驅除該區域非實驗用生物,如昆蟲及
鼠類等。
  5)大量培養實驗進行中的培養裝置,需懸掛「LS-C級大量培養實驗中」的標示。
  6)大量培養實驗用的衣物,要遵照計畫主持人的指示使用。
  7)遵守實驗計畫負責人所定的其他事項。
 

[2] LS-1級
(1)隔離的設備與設計
  1)需具有防止重組體外漏的設計,而且培養裝置在密閉的狀態下,可做內部的滅菌操
作。該培養設備在設置之後需馬上做密閉度檢查,而且每年一次做同樣的定期檢查。
  2)操作重組體所使用,容易產生氣霧的磨碎機、冷凍乾燥器、超音波細胞打碎機及離
心機等機器,需在安全操作裝置或是在具有跟安全操作裝置同樣功能的設備(以下稱為安
全操作裝置等)內操作。但是若本身已有防止氣霧外洩設計的機器則不在此限。安全操作
裝置等在裝設之後,需馬上做性能檢查,而且每年定期檢查一次。
  3)重組體培養裝置的廢氣需設計經過除菌用過濾器或是和其效果相當的除菌用機器處
理後方可排出。而且除菌用過濾器等在更換之後,需馬上做性能檢查,並且每年定期檢查
一次。
  4)有關設備及機器,若做與其封閉狀態有關部份的改造及更換時,需重新做密閉度及
性能的檢查。
 
(2)實驗實施要項
  1)要明確設定大量培養實驗區域。
  2)被污染的培養裝置與機器及大量培養實驗產生的生物材料廢棄物及廢液,在實驗結
束之後,丟棄之前要做高壓滅菌處理。而且必須以在大量培養實驗所用同樣之宿主,並事
先確認該滅菌操作之有效性。
  3)不得用口做吸量操作。
  4)在大量培養實驗區域內,禁止飲食、吸煙及保存食物。
  5)實驗操作時需戴實驗用手套,操作完畢及離開大量培養實驗區域時需洗手。
  6)在全部的操作過程,要注意儘量避免產生氣霧。
  7)在培養裝置接種或採樣時,要注意儘量避免造成培養裝置外圍壁面的污染。若發生
污染時,需立即滅菌。
  8)從培養裝置把重組體移至其他培養裝置或其他密閉的設備、機器時,要放入堅固且
不漏的容器內進行。進行操作時,避免污染容器的外圍壁面。若發生污染時,需立即滅菌

  9)除了在安全操作裝置內操作,及在前面 7)及8)所規定的情況外,不可把含有重組
體的培養液,在沒有滅菌處理的情況下,從培養裝置取出。而且必須以在大量培養實驗所
用同樣之宿主,並事先確認該滅菌操作之有效性。
  10)從大量培養實驗區域將污染物搬出時,需將污染物裝入堅固且不外漏的容器,且在
大量培養實驗區域內密閉之後才可搬出。
  11)要防除大量培養實驗區域的非實驗用生物,如昆蟲及鼠類等。
  12)大量培養實驗進行時,要在大量培養實驗區域懸掛「LS-1級大量培養實驗中」的標
示。保存重組體的冷凍庫及冰箱,也要做同樣的標示。
  13)大量培養實驗用衣物等之使用,要遵從計畫主持人的指示使用。
  14)大量培養實驗進行中,每日要確認培養容器的密閉度等狀況一次以上。
  15)安全操作裝置及其他裝置的除菌用過濾器等,在其更換之前,定期檢查或更換培養
實驗內容時,要做滅菌處理。
  16)在此級可同時進行P1級之實驗,但要明確設定區域,謹慎操作。
  17)遵守實驗計畫負責人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3] LS-2級
(1)隔離的設備與設計
  1) 需具有防止重組體外漏的設計,而且培養裝置在密閉的狀態下,可做內部的滅菌
操作。對於直接連接在培養裝置的旋轉軸軸封、配管栓塞及其他設計,要特別考慮防止重
組體的外漏。而且該培養裝置在設置之後,要馬上做密閉度檢查,及在大量培養實驗之後
,依情況需要做同樣的檢查。
  2)操作重組體所使用,容易產生氣霧的磨碎機、冷凍乾燥機、超音波細胞打碎機及離
心機等機器,需在可容納這些機器的第二級安全操作裝置(附表一)或具有同樣封閉功能的
設備(以下稱為第二級安全操作裝置)內操作。但若本身已有防止氣霧外洩設計的機器,
則不在此限。
  3)重組體培養裝置的排氣,需設計經過除菌用過濾器(其除菌效率至少須和HEPA過濾
器同等),或是和其效果相當的除菌用機器。除菌用過濾器等在裝設之後,需馬上做性能
檢查,而且每年定期檢查一次。
  4)設置第二級安全操作裝置等,需考慮在不移動安全操作箱的情況下,就可做定期檢
查、除菌用過濾器等的更換及用甲醛燻蒸等的操作。而且第二級安全操作裝置,在裝設之
後需馬上做性能檢查,且每年定期檢查一次。但是向實驗室內排氣的第二級安全操作裝置
,每年需檢查二次。
   檢查項目包括:
     a)風速,風量試驗。
     b)密閉度試驗。
     c) HEPA過濾器性能試驗。
  5)第二級安全操作裝置的隔離設備、培養裝置及和它直接連接的機器等,需備有監視
大量培養實驗中的密閉度的裝置。
  6)全部的設備及機器,需標上一連貫的識別號碼,確實管理。在所有的記錄,包括檢
查記錄及操作記錄,需把這些號碼詳細記載。
  7)污染物及廢棄物高壓滅菌用的高壓滅菌器,需放置在同一建築物內。
  8)有關設備及機器,若做與其封閉狀態有關部份的改造及更換時,需重新做密閉度及
性能的檢查。
(2)實驗實施要項
  1)大量培養實驗中實驗室,門窗需關閉,而且儘量減少實驗室門的開關。
  2)被污染的培養裝置與機器及大量培養實驗產生的生物材料廢棄物及廢液,在大量培
養實驗結束之後,丟棄之前,要做高壓滅菌處理。而且必須以在大量培養實驗所用同樣之
宿主,並事先確認該滅菌操作之有效性。
  3)不得用口來做吸量操作。
  4)在大量培養實驗區域內,禁止飲食、吸煙及保存食物。
  5)實驗操作時需戴實驗用手套,操作完畢及離開大量培養實驗區域時需洗手。
  6)在所有的操作,要注意儘量避免產生氣霧。亦應避免將吸管或針筒內之液體用力射
出。
  7)在培養裝置接種或採樣時,要注意儘量避免造成培養裝置外圍壁面的污染。若發生
污染時,需立即滅菌。
  8)從培養裝置把重組體移至其他培養裝置或其他密閉的設備、機器時,要放入堅固且
不漏的容器內進行。進行操作時,避免污染容器的外圍壁面。若發生污染時,需立即滅菌

  9)除了在第二級安全操作裝置(附表一)內操作,及在 7)及8)所定的程序外,不要
把含有重組體的培養液,在沒有滅菌處理的情況下,從培養裝置取出。而且必須以在大量
培養實驗所用同樣之宿主,並事先確認該滅菌操作之有效性。
  10)從大量培養實驗區域將污染物搬出時,需將污染物裝入堅固且不外漏的容器,且在
大量培養實驗區域內密閉之後才可搬出。
  11)要防除大量培養實驗區域的非實驗用生物,如昆蟲及鼠類等。
  12)在實驗區域內,必須穿著大量培養實驗用衣物,離開時,須脫掉。
  13)禁止對所實行之大量培養實驗性質不瞭解的人進入實驗室。
  14)大量培養實驗進行中,在實驗室的入口,要懸掛「LS-2級大量培養實驗中」的標示
。而且保管重組體的冷凍庫及冰箱,也要做同樣的標示。
  15)實驗室要經常整理,保持清潔,不要放置與大量培養實驗無關的物品。
  16)大量培養實驗進行中,第二級安全操作裝置的隔離設備狀況、有關培養裝置及與其
直接連結的機器,需時常從監視系統來監視是否正常。
  17)有關第二級安全操作裝置及其他設備的隔菌用過濾器等,在更換之前、定期檢查時
及大量培養內容有變更時,需把設備密閉,每立方公尺用10公克甲醛燻蒸約1小時處理,
以去除污染。
  18)在LS-2級進行P1及P2的實驗或與LS-1級大量培養實驗同時進行時,需謹慎明確地劃
分區域。
  19)遵守實驗計畫負責人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依據本計畫所參考之國外資料顯示,類屬生物安全等級4之微生物,因為可引起人類嚴重
或致死的疾病,且目前尚無有效之預防及治療方法,危險性極大。除了軍方或特定國家疾
病防治單位外,嚴格禁止民間單位從事相關研究。
一般之國外之生物科技產業專區,亦不允許在專區內從事生物安全等級3之微生物研究;
若區內之廠商必須進行此類微生物之研究時,必須藉著與區外之國家研究機構、醫學中心
、或學術研究機構合作,在區外進行相關實驗工作。
在人口稠密且土地面積有限之台北都會區所設置之生物科技產業專區,不論是位於具明確
區域界線且採集中管理及區域劃分之科學園區;或位於分散、誘導方式形成之一般工業區
,均必須嚴格限制專業區內之廠商使用或進行生物安全等級3及4之微生物研究,以避免因
人為管理之疏忽或意外事件,導致對都會區眾多生命之嚴重威脅。
所幸大台北地區內已有為數眾多之醫學中心或國家研究機構,如台大、榮總、國防等醫學
中心及預防醫學研究所等,若區內廠商不得不進行等級3及4之微生物研究時,可透過合作
或委託研究之方式,在區外之研究機構內進行實驗工作。
因此,台北之生物科技產業專區,應僅准許使用對人及環境無安全顧慮之安全等級1及2之
微生物,且在廠商申請進入專區時,應依據廠商所使用之生物性材料及研究方式,審核其
物理性之防護是否有依照生物安全之規定,設置不同封閉程度之實驗室。藉著公開、公正
、專業、且嚴謹之審核作業,以減少同一區內其他廠商對於生物安全性之疑慮,以及避免
專區附近之一般民眾,因不清楚實際之生物科技研究內容,而產生之非理性恐慌或抗爭。


--
孤狗http://www.google.com.tw與PubMed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都是為你!
--
[1;36m┌───── [33m◆ [37mKKCITY [33m◆ [36m─────┐ [m [1;32;43m※ [33m※ [32m※ [33m 史上最讚 功能超強 [32m※ [33m※ [32m※ [m
[1;36m│ [31m bbs.kkcity.com.tw [36m│ [m [1;34m◎ [36m萬人線上音樂季 [m [1;36m等待您一起來體驗 [34m◎ [m
[1;36m└── [34m《 [0;37mFrom:24.184.192.56 [1;34m》 [36m──┘ [m [1;37m立刻來 [32mKKBOX [37m [4;31mhttp://www.kkbox.com.tw [m

0 new mess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