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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仁恕,莫以愛恨定人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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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5, 2013, 11:14:38 PM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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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擷錄自拱衡雜誌236期)
公冶長夫子 降   101.7.7

述論: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

人生在世最大兩極之情緒,即是「愛、恨」。這一種情緒之發酵,容易使人理智盡失,進而失去判斷能力,以及掌控行為之能力。譬喻有人喜養寵物,將之視為寶
貝,但是一旦此一情愫退化,則往昔種種好處,盡抛腦後,甚致有所厭煩,進而直欲將其丟棄,眼不見為淨。
當然,人際關係亦復如此;當兩人交情莫逆,有如生死之交,全部都可分享,一旦反目成仇,則往日交情,盡飛九霄雲外,不要視如仇敵就算不錯。尤其男女情
愛,更是如此;當兩相恩愛之際,可以如膠似漆,一旦產生嫌隙扞格,進而時有爭吵,則惡向膽邊生,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
以上種種,是一般人的通病,但是修行者卻要戒慎。因為佛家講慈悲;因為眾生累世中,可能是我的眷屬,因此殺之、食之,何異有殺食我眷屬之虞?況且,殺業
斵害我人修行之悲心以及慧根。道家亦以修行至清淨無為,則何必慘害眾生性命?儒家重仁恕;同屬生命,何忍以我較高層次之靈類,而殺害次層或較低之生靈?
耶教講博愛,一體視為兄弟姊妹。
職是故,任何宗脈無不以此慈悲、仁愛,以待生命。我輩修行人,在面對寵物或畜道,何忍殺之?在面對同屬人靈,雖是異性,又何苦以愛、恨,而定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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