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荒漠甘泉)
『一個合祂心意的人。』(撒母耳記上十三章十四節)
一個姦淫、殺人的大衛,神還說他是『合祂心意的人!』許多人比
大衛更義,倒是下地獄;像他這樣死有餘辜的人,反而上天堂!不錯,
大衛的確是一個犯罪作惡的人,這是無可掩飾,也是無須辯護的。但是
他知道神的心意,所以神說他是『合祂心意的人。』
除了比掃羅更聽神的話之外,大衛還能懂得神的心意。神作事的法
則是公義,祂的本意是愛;祂的性格是公義,祂的心腸是愛。大衛每次
失足犯罪之後,他總能痛恨罪,為罪憂傷,切實懊悔,到神前去認罪,
把自己投在神的恩典中。(請讀詩篇五十一篇)他知道神有恩典,所以
不失望、不自殺。果然他蒙了恩,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
人是有福的。』(詩三十二篇一節)
然而神是否因慈愛的緣故便將祂的公義放棄呢?沒有!人判決大衛
,最多是死刑,神判決大衛,比死刑更難受。因它殺人的緣故,自己賠
上了四條命──與拔示巴犯姦淫而生的兒子、暗嫩、押沙龍、亞多尼雅
。因他姦淫的緣故,自己的嬪妃在日光之下被污。不只他的良心受控告
,並且『終日唉哼..骨頭枯乾..精液耗盡』(詩三十二篇三、四節)
我們該發出讚美來感謝神,一個罪人還能被神算為『合祂心意的人
!』讓我們到『喜愛憐恤』(何六章六節)的神那裏去,投在祂的恩典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