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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助印一本《南屏山遊記》為一功,累計至百本,則可轉化為一德,累積至二十德,准予轉為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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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i...@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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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8, 2017, 11:02:08 PM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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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於鸞書拱衡雜誌279期8頁)

許飛瓊仙姑 降                     105.3.5

聖示:
  吾今夜乃來頒敕 無極老母慈心賜准,為天書《南屏山遊記》之凡例;是為
老母欣慰天命寶書大益收圓,故慈心大悅,准賜凡例,以列書前。
  凡于著書期間,將有四大法律主隨機巡視,以期寶書著造不受諸魔干擾;並賜
著書神、人有用心護法,則立即依天律訂立之福德,轉彙有司,無事增福轉運、有
事消災解厄。
  凡著書期間,有所推介講解,則准予有司登錄:勸度一人,准得百功;後續精
進,則視同成全,准賜五百功。依此累計,准予延用至書成普化,年限不計。
  凡著書期間,有發心助印,則不但依天律所訂定助印善書之功德,特准加賜福
德,可以轉換為陰德。每助印一本為一功,累計至百本,則可轉化為一德,累積至
二十德,准予轉為陰德。每一陰德,則准予化除一個劫數;不論自身或迴向,一體
適用。並准予延用至書成頒傳,只要書有翻印,一併適用。
  凡著書期間,能有用心護持之門下或善眾,若全勤者,准化一劫,即為一陰德
;未用者,准予有生之年均適用;有生之年未用,准為增上福慧資糧之果品。
  凡書成之後,發心流傳廣佈,可以由有司巡監登錄,若有因此度化之人,准予
比照前例敘錄;凡著書期間,以迄書成,均有適用。
  凡有引介或自心發誠,同襄助印、講解流通,除依天律訂定之功德外,准予加
賜消災星、除晦運、增福祿;或為尊長求延年壽算,准予貴堂主席即轉有司彙辦,
可免再轉呈之延宕。
  凡例之頒賜,用在勉諸靈兒協同普化道場,同心協力廣佈流傳,庶幾末法沉淪
之間,魔障、道考諸關可以因天書降著,乃得迎刃而解之殊機,勉之哉!

                 許飛瓊恭謹代頒 降于台疆新社懿敕拱衡堂
                       天運歲次丙申年正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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