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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夙世全部冤親債主之殊勝簡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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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8, 2015, 12:06:01 AM3/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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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於鸞書璧慈佛堂月刊第24期)

三毒之害因果論證頒昭凡例

恭奉懿敕 頒昭凡例

  本書乃係 千手如是觀音菩薩在本堂開辦降鸞著作,帶引正鸞慈筆訪遊三毒之
心所締造因果輪迴,荷蒙 皇母慈憫頒敕凡例外凡助印本書之善德有所祈求,皆可
「專案呈疏」呈請主席 南海古佛鑒納,秉持尋聲化現救苦悲願,准予賜佑轉化。

  皇母 頒敕凡例登載如下:

一、凡有參與著鸞此書「三毒之害因果論證」之鸞下門生有出席參與且全勤至完結
  稿者,可增賜一道功且加添三世福慧報,非鸞下門生有參與且出席全勤者,則
  可增賜八百功,且加添二世福慧報等。
二、凡有參與著鸞此書「三毒之害因果論證」之鸞下門生有出席達至二分之一者,
  並有勸他人出席參與達二分之一者或欲助印達三百本以上者,可得賜五百功,
  且添加二次貴人運之顯成,非鸞下門生參與達前開例者可得賜四百五十功,且
  添加乙次貴人運之顯成等。
三、凡在著鸞期間未完稿時或已完書後,而有善信大德予以發心助印者,有達一仟
  本以上者,依天律明定,可敘錄功德八百功,且增添三福二祿功品外,亦可消
  減夙世之冤親債主五位或可增添壽元十五年之屆限,或亦可消除重大病災二次
  之限等。
四、凡在著書期間尚未完結稿時或已完書後,而欲助印達五千本以上者,將以呈疏
  文依天律明定在南天敘錄功果二道功且增添五福三祿功品外,並可消減夙世之
  冤親債主十位,或消除重大病災為四次之限,或可增添壽元二十年之屆限等。
五、凡在著書期間未完結稿時或已完書後,而發心助印達一萬本以上者,除天律明
  定敘錄功德功果三道功暨增添十福五祿功品外,並可消除夙世全數之冤親債主
  暨現世之三位冤親債主或可增添其壽元為添三十年之屆限,或可消除重大病災
  為六次之限等。
六、凡在著書期間尚未完結稿時或已完書後,隨時誠心發願勸說或參與助印將隨喜
  功德不拘者,且願心茹素達到六個月以上並願斷除三毒欲望心者,將可消減現
  世之業障因果公案為核銷二樁,且特予增賜貴人福報乙次或可增添壽元六個月
  至一年不等之屆限。(除有犯五逆重罪而得絕症病者視情節而定外,其餘一律
  皆可。)

  以上乃為著書期間尚未完稿或已完書後,凡例頒昭之福祉並各條例皆以此類推
等,祈望各界善信可為其廣傳宣達。另有特殊案例欲祈求者,則須依本堂主席之權
限而斟酌審查核鑒!

懿哉 勿忽 叩首謝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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