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温度之争
请律师上法庭应诉的目的之一是要让房客意识到将来不要动不动就起诉。至今为止,好像这个目的是达到了。
“You were not here on Wednesday. I gave you 14 days to fix the items including the cold draft from the patio doors and the windows which is so drafty that the draperies are blown by the cold air away from the window. It is even colder in the bedrooms. You did not get the done within that time period which by law gives me the right to file a rent escrow. If you continue to disrespect my right to privacy by repeatedly taking up my time to pretend to fix items then I will have no other option but to hire someone who can do the job and send you the bill. I will NOT tolorate slumlords! You are constantly stalling on everything. BTW: A wooden rod cannot be used for a shower and the manager's name is Clint.
Thanks so much for not allowing me to have a turkey for the holidays because of your very old smelly oven. SLUMLORDS!!”
这是房客的一个Email,她的第一句话就是睁眼说瞎话。她的名和姓的第一个字母是W和B,我以后就称她WB吧。
众所周知,明尼苏达的冬天是出了名的冷。但去年冬天好像非常暖和,只下过一场大雪。12月,房产代理回国探亲,她告诉WB,她不在美国的一个多月,有事儿找我。
不久,我就收到WB的Email,说她的客厅后门有冷风进来,要求用封膜封上,而且还列举了一些要修理的项目,如通卫生间水池的下水道,饭厅的灯有“吱吱”声等。于是在约定的时间,我,老爸和一个维修工进入公寓。我上网查了一下灯噪音的问题。控制开关是个Dimmer,而WB把灯泡换成了节能灯,结果当调Dimmer时,正玄波交流电被横切一刀,用傅立叶变换可知就会出现一些高频信号,从而造成灯泡产生音频噪音。因此,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灯泡换回普通灯泡。和WB谈,结果她说以前灯泡对她眼睛不好,拒绝换灯泡。没辙,只好把Dimmer换成普通开关。对我来说这是小儿科了。
在客厅内,我丝毫没有感觉到有冷风进入。我为了保险起见,用我的iPhone把室内温度表照了像,当时显示是华氏74度(摄氏23.33度)。因此,我觉得没必要把后门封膜。一切修理好准备离开。我想还是礼貌一些和她说再见吧。结果WB冲出来问,那后门的冷风怎么办,我说我没有感觉到任何冷风呀,而且你的室内温度并不低。WB非常生气,大吼大叫地说她就是感觉冷。我对她说:“我是个电子工程师,就相信数字,你看现在温度显示的是74度,怎么可能冷呢?” WB气急败坏地说:“我爸还是热气工程师呢,我才不管什么数字呢。” 我说既然你感到冷,为什么不把温度调高一些呢?她说,我这是节约能源,而且晚上热的睡不着。我感到此人没有逻辑性,就问,你到底是冷还是热呀?
我看和她真是无理可讲了,起身向外走。她在后面又嚷嚷:“这是个什么破公寓呀,我的烤箱,冰箱都应该给换新的,你们搞得我一直没有办法做饭”。我马上回头严厉和她说:“烤箱的事法庭已有定论,请你尊重法院决定(Please respect court decison)。“
我一出门,就听咚的一声重重的摔门声。然后,就是收到上面的Email。
我回家后,立马给市政府的检查员发了个Email并打电话给市政府,问出租屋的最低温度要求是什么,得到的答案都是68度。于是,我给WB发了一个Email。我给她的Email中说明以下几点:
1) 在明州,靠门窗的温度普遍比市内其它地方低。因此,她在后门边感到冷并不奇怪。我在我的三年新的房子的窗边还觉得冷呢。
2) 她在她另一个Email中提到她无法把温度提高到74度以上,也就是说,她可以把温度提高到74度。根据市政府的规定,1) 不要求做门窗封膜,2) 出租屋的最低温度规定为68度。如果她不相信我,请她和市政府直接联系。
另外给她附带了BBC有关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舒服温度的定义。对于穿衣服的健康人群,摄氏18度或华氏64度就是合适的温度。而有呼吸和过敏问题的人,建议最低温度为摄氏16度或华氏60.8度。对于病人,残疾人,非常老或非常年幼的人,最低温度应为摄氏20度或华氏68度。
看来市政府的温度规定是从WHO来的。
我在Email结尾又强调,如果她想把温度提高到74度以上,这是她的选择,她可以找人去维修,但必须自负费用。
后来她再来Email问这事,我非常简单地答复“上次我已经说明,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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