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硕,估计你的blog快被和谐了
Posted by: Tony Chiang on September 15, 2007 1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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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搞笑了,即得利益者怎么会无条件出让自己的利益?
公平是一种权利,既然是权利,也是要靠实力争取的。Posted by: 佚名 on September 16, 2007 12:48 AM
这段在王建硕美国的几个片断文章之后的留言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位说王建硕的BLOG有快被和谐可能的大概是王建硕的一位朋友,为了王建硕好,以语相劝。不过我到觉得这种没有经过大脑的劝慰似乎有点来得莫明奇妙。王建硕在它的BLOG上干了什么就快要被和谐了。这个快要被和谐的和谐二字又是指的是什么。共建和谐 社会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难道王建硕为和谐社会出点力是错了吗?这位劝慰王建硕的朋友似乎在指出BLOG与和谐之间的含义。隐约让人感到一种谈虎色变的凄凄之感。在一片阳光明媚的世界里,居然虎患横行,着实让人有点汗颜。常言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在这个人人都一心建设的和谐社会里,虎患成了一道颇为不和谐的风景。要是让人讲话明来明去也就罢了,但怕就怕在一道粉饰的墙壁之后是所所阴暗的牢房。它在锁什么,禁固着什么,我想这才是让我们感到害怕的事情。如果有人开口了,那美丽的粉墙会不会因而问罪于人呢?社会人心如此吗?还是听景一人神经质的担惊受怕。不过我想王建硕比我精明,他决不会是一时冲动。(呵呵,可惜刘润这阵子没讲话,不然公益事业最有发言权的人可能会写出关于这个社会更有幽默感的文章:)
文章之未的第二段留言,也颇具代表性。可以让我们较为简单的联想到两个字,“愤”加“青”。当然,我得承认,愤青情节具有不确定性。是一个褒贬不一的词,产生于互联网,但我个人认为对于区分真正的能人志士十分不可取。刘伯温是愤青吗?仕途不得志,满腹惆怅,以个人撰文《郁离子》一舒胸怀。如果这样的情节也被视为愤青情节,大可不必看岳飞和秦桧的区别了。所以愤青只是一种情,而不是一种理。所以第二段留言表达的“情”多一些,于理则不足以服我。但同时也很能看得出一种心态。对政治的偏解,较为极端。。。可以说是站在了一种反的立场上,如果有人在我的博客上留这种言,我总会习惯性的猜测这种人的用心。是试探我呢,还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因为这句话涉及到了权,与第一个留言就不同了。这也是触及了当下一个概念比较模糊的地方。就是你自己的权益界线如何!作为社会的一员,你有哪些该作的,和哪些不该作的。监督政府,这是我们该作的,但不要跃过自己的范围。当然,我不否认,就这个个人范围问题,也是时下的一个焦点。就是政府希望你怎么作,和你希望政府怎么作的一个矛盾。比如说备案就是这样,我就认为备案作得不好。它已经影响到了我正当权益。所以这是目前我认为一个争执的焦点。如果中国想民主,那么又以一种专力的强制手段一巳任为,我觉得是不民主的表现。互联网是个平台,BLOG是个人与人之间联系的手段。当我们可以从一个个个体去听到一些声音的时候,说明了什么问题,允许这样的声音在BLOG间流动吗?而备案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如果中国的人民都清楚备案的目的是明升实降。那你一个当官的在台上写官样文章写得再漂亮又有什么意义呢?天天的CCTV说和谐又说给谁来听呢?如果没有互联网的话,我会听,我也不会讲。到也只是听而已,谁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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