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們可以採漸進的方式,例如在一個單元中,先針對比較能掌握的活動建立規準、
進行教學、評量、調整規準,之後上到相同的單元時,再一一建立尚未建立的規準;
先練習並採用一般性的規準,比較容易有成就感。然而,老師跟學生互動經驗多了,
評量基準的建立不會是一件困難的事;但是,要留意的是:在形成性評量的教學活動中,
評量規準主要是協助教師檢視學生的學習狀況,或是更敏感於影響學生表現的原因,
並不是依此去判定學生的能力高下。
( 參考資料來源~生活課程多元評量的實踐與省思 吳璧純2014 )
一學期有6個主題,每個主題,老師都要再另外花時間訂定基規準,我們不只有教生活,還有其他科也要進行多元評量,有更好的做法嗎? 或通用的基規準?